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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好吗

海伦哲(300201)好吗?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够生产混合臂产品的企业之一,也是目前国内唯一能够完全自主研发并批量生产销售智能化、联动折叠+伸缩、多组折叠+伸缩混合臂架产品的企业。

海伦哲(300201)好吗?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同意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外经贸资[2009]292号)批准,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有限公司以截至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人民币111,076,047.86元为基础,按1:0.450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5,000万股,整体变更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在江苏省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3203004000046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 机械行业板块,创业板板块,股权激励板块,智能机器板块,LED板块,江苏板块,信托重仓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设计、制造专用汽车、消防装备、工程机械、建设机械、环保机械等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设备租赁;机械、汽车、电子行业技术服务。

要点三:并购重组-2.6亿收购连硕科技100%股权 2015年4月27日发布重组预案,公司拟以6.86元/股,非公开发行3790.09万股,合计作价2.6亿元收购杨娅等持有连硕科技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丁剑平和新疆盛世乾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亿元,其中1.1亿元通过向连硕科技增资,用于其惠州工业自动化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的建设,0.4亿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剩余0.1亿元用于支付本次资产重组整合及中介机构费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交易对价的61.54%。据介绍,连硕科技主要致力于为客户产品生产和品质检测提供自动化的解决方案,主要从事各类工业自动化智能生产线和光电产品自动光学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交易对方承诺,连硕科技2015-18年实现的扣非净利润较低者分别不低于21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和5200万元。同日海伦哲发布股权激励草案,公司拟向共计76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219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5.99%,行权价格为8.26元。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2015年度至2017年度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2500万元和4000万元,较2014年增长分别为190.67%、263.34%和481.34%

要点四:并购巨能伟业切入LED行业 2014年9月3日发布资产收购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巨能伟业合计100%股权。根据方案,巨能伟业100%股权交易对价为72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支付1800万元,现金来源为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剩余部分54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据介绍,巨能伟业为LED驱动电源的综合服务供应商,主要从事各类LED驱动电源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路灯市政、园林、通信等领域的LED显示屏及LED照明。

要点五:国内高空作业车龙头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高空作业车产品及服务提供商,主营产品包括高空作业车、电源车、工程抢修车、军用抢修车等专用车,其中高空作业车覆盖折叠臂式、伸缩臂式、混合臂式、智能式、绝缘型带电式等系列产品,“海伦哲”牌高空作业车已成为江苏省知名名牌。

要点六:首发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17100万元用于智能化高空作业车技术改造项目,其余用于营运资金。技改造项目全部工程实施周期为24个月,建成后公司将新增专用车产能650台,其中智能化高空作业车产能590台,电源车产能40台,电力抢修车产能20台,新增年销售收入35860万元,新增利润总额7719.41万元。截至2011年一季度末尚未投入。

要点七:超募资金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37514.1万元,超募资金为20414.1万元。截止2011年6月29日已确定计划金额1150万元,尚未确定计划19264.1万元。

要点八:合作意向书 2012年3月,公司与郭建伟先生签署合作意向书,拟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对长春基洋消防车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后公司将达到80%的持股比例,郭建伟先生持股比例为20%。长春基洋是具有国家消防车产品生产资质的生产企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的装备承制单位,如本次合作能顺利实施,将对我公司进入消防车行业,实现快速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使企业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要点九:增资长春基洋 2012年3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8,000万元增资长春基洋,增资后我公司将达到80%的持股比例。长春基洋在资金到位后,将积极推进新基地的建设,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建设项目并投入运营。通过本次增资,长春基洋将瞄准消防车的中高端市场,加大技术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以研发、推出能替代进口的消防车为目标,充分利用海伦哲举高类产品的研发技术和制造经验,重点发展举高喷射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车、特种消防车等,不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要点十:增资格拉曼 2013年1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增资4,200万元人民币,使其注册资本增到10,100万元人民币。格拉曼原注册资本为5,9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各类消防车、各种消防泵、固定灭火装置、报警装置等有关消防装备、器材;军工车等特种车辆的改装;销售自产产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施工。截至2012年6月30日,资产总计11,615.32810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计9,928.49776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686.830340万元人民币。此次增资高度契合公司的企业发展战略,可以有效将公司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与格拉曼具有良好的品牌优势和地域优势相结合,强强互补,实现叠加效应,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要点十一:产品优势 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够生产混合臂产品的企业之一,也是目前国内唯一能够完全自主研发并批量生产销售智能化、联动折叠+伸缩、多组折叠+伸缩混合臂架产品的企业。公司产品最大作业高度达35米,是国内率先开发出国内最大作业高度产品的企业,而公司大部分竞争对手主导产品仍为传统的折叠臂式、产品最大作业高度在20米以下。公司还在国内率先开发出华灯检修车、全遥控自行走高空作业平台等新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

要点十二:签订重大销售合同 2013年3月,公司与郑州日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凯普斯达海伦哲专用系列车辆合作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将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2012年度营业收入的26.15%。该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要点十三:智能化高空作业车 公司于08年在国内率先开发出智能化高空作业车,也是目前唯一能够批量生产销售智能化产品的高空作业车企业。公司率先将计算机智能控制技术应用于产品,产品的最大作业高度已达到了35米。在本次募投项目中,公司拟开发不同臂架结构和控制方式的最大作业高度17-45米的8种高空作业车,整机技术水平达国际先进水平,其中45米高空作业车填补国内空白。2010年智能化产品占公司高空作业车销量的56.1%,占高空作业车销售收入的57.3%。

要点十四:产品开发计划 公司对25米、35米大高度混合臂架高空作业车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在2年内进入成熟期,目前已进入中试;折叠臂、伸缩臂系列高空作业车产品,争取提前验收并申请2012年项目滚动支持。对自行走式高空作业平台,开发系列化自行走式高空作业平台产品,目前已完成混合臂架智能控制17米和伸缩臂架26米两个项目设计,将于2011年1季度陆续投入试制,并于年中投放市场。

要点十五:行业地位 2009年,公司高空作业车产品市场占有率达28.6%,成为国内最大的高空作业车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公司在电力、石化、通信等高空作业车高端产品应用领域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第一,在路灯、园林等行业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第二。公司2010年成功开发出旁路带电作业车组系统,是国内产品结构型式最丰富、产品作业高度最大的高空作业车产品及服务提供商。

要点十六:股权激励 2011年11月(2012年5月调整后),公司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8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8,000万股的 5%。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1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42元。行权条件为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2012-2014年相对于201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15%、37.5%、65%。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31人。

要点十七: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增持 2012年11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剑平先生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全体高管共计11人计划在2013年6月30日前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3-146万股。

要点十八: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7月,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股东的回报力度。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要点十九:自愿锁定承诺 控股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及实际控制人丁剑平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丁剑平等6名高管还承诺:在任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南京晨曦投资、江苏倍力投资、徐州国瑞机械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MEI TUNG(CHINA) LIMITED、众易实业、长润投资、红桥创投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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