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 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8202)
澄清公告-
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谨此提述汇创控股有限公 司(「本公 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之公 告,内容有关根
据一般授权配售31,849,871股配售股 份(「该公 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 公告所用之词
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澄 清,每股配售股份之配售价0.35港元 较:
i. 股份於最後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0.395港元折让约11.39%;及
ii.股份於紧接最後交易日前最後五个交易日(包括最後交易 日 )在 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
每股约0.425港元折让约17.65%。
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35港元乃由本公司与配售代理根据现行市况及股份之现行市价经公平磋
商後厘定。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配售股份之配售价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
股东之整体利益。
* 仅供识别
除上述澄清 外,该公告之内容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汇创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夏振扬
香 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 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下列董 事: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 行 董 事:
夏振扬先生 李浩尧先生
刘劲恒先生 谢远明先生
陈耀荣博士 刘简怡女士
MazherHussain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创业板上市规则之规定而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本公司各董事愿就本公告共同
及个别承担全 部 责 任,并於作出一切合理查 询 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 公告所载资料
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成分或欺诈成分,本公告亦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
其所载任何声明或本公告产生 误 导。
本公告将由刊登之日起计在创业板网 站 www.hkgem.com「最 新 公司公告」网页内至少保存七日
及在本公司网站www.it-holdings.com.hk内 刊 载。
澄清公告- 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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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创控股
201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