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68)
持续关连交易
集装箱码头服务
兹提述该公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
涵义。
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CMG附属公司与中外运集装箱运输订立集装箱码
头服务协议,据此,CMG附属公司将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提供码头服务。
上市规则的涵义
鉴於母公司将於重组完成後以无偿划转方式在管理上划入CMG,成为CMG
的全资附属公司,故CMG将直接持有母公司,且根据上市规则成为本公司的
间接控股股东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CMG附属公司(各自为
CMG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联系人士,因而根据上市规则属
於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
项下交易将成为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将於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的条款获修订时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
兹提述该公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
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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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CMG附属公司与中外运集装箱运输订立集装箱
码头服务协议,据此,CMG附属公司将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提供若干集装
箱码头服务(包括停泊、货物处理�u装载、集装箱存放及集装箱转运等)(「码
头服务」)。
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的年期
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的年期已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开始,并将於二
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
厘定码头服务费
码头服务费乃经参考於CMG附属公司码头停泊的估计船只数量及时间、
於CMG附属公司码头装载或转运的集装箱或货物数量、未来数年的预期
服务量以及自於CMG附属公司码头提供类似服务的独立第三方所取得的
参考服务费後厘定。
付款条款
根据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码头服务费的款项将由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於
收取相关发票後30日内向各CMG附属公司支付。倘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未能
按时支付费用,各CMG附属公司将收取每日按0.1%计算的罚款。CMG附属
公司亦将有权要求即时支付所有到期的未偿还款项。
过往交易值
A) CMG附属公司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提供码头服务
过往数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
(千美元) (千美元) (千美元) (千美元)
提供码头服务 1,819 1,765 1,914 2,061
合计: 1,819 1,765 1,914 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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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年度上限
预期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各年由CMG附属公司向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提供码头服务的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2,680,000美元及
3,484,000美元。该建议年度上限乃根据过往交易量以及中外运集装箱运输
经参考未来两年将於CMG附属公司码头停泊的估计货船数目後对码头服
务的估计需求而厘定。
一般定价原则
就CMG附属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码头服务而言,本集团的服务团队已自提供类
似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取得至少两个报价,以厘定CMG附属公司提供的费用及
条款是否属公平合理,以及是否接近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该等报价范围。本集
团的服务团队亦已考虑类似服务的部分独立市场数据,以确保该等服务的服
务费用符合现行市价。本集团的服务团队有责任确保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的
条款不逊於CMG附属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所提供者。经上述所有分析後,本集团
的服务团队向本公司管理层提交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的建议服务费及条款以
供审批。
本公司财务部监控实际交易额以防超出已批准的年度上限,且本公司委托本
公司核数师就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年度审核,以评估该等交易是否按
本公司所订立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持续关连交易的实施
及执行情况进行年度审查。
上市规则的涵义
鉴於母公司将於重组完成後以无偿划转方式在管理上划入CMG,成为CMG的
全资附属公司,故CMG将直接持有母公司,且根据上市规则成为本公司的间接
控股股东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CMG附属公司(各自为CMG的
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联系人士,因而根据上市规则属於本公司
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项下交易将
成为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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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就提供码头服务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溢利比率除外)(与拖轮服务合并计
算)预期将超过0.1%但低於5%,故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将须遵
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
东批准的规定。
本公司将於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的条款获修订时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
有关本集团的资料
本公司主要从事乾散货航运、集装箱航运、液化天然气航运、货船期租及货船
程租业务。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由本公司及母公司分别持有
49%股权及51%股权。中外运集装箱运输主要从事提供国际集装箱运输服务。
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的理由及裨益
各CMG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提供集装箱码头服务。
蛇口、赤湾及妈湾为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提供定期集装箱运输服务的主要集装
箱港口。中外运集装箱运输的集装箱船舶停泊该等码头时,需要港口支援服务
及集装箱码头服务。董事认为,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於其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
需要码头服务。
一般事项
除李甄先生(彼为母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外,概无董事於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及
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全体执行董
事及非执行董事均须就有关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董事会相
关决议案放弃投票。
考虑到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提供的服务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及经公平磋商
後达成,并於订约各方的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董事(须根据本公司的
组织章程细则放弃投票的全体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除外)认为,集装箱码头
服务协议的条款(包括建议年度上限)乃按一般商业条款及於本集团的日常及
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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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如下涵义:
「该公告」 指 本公司所作出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的公
告,内容有关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赤湾集装箱」 指 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有限
公司,为CMG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CMG附属公司」 指 包括蛇口集装箱、赤湾集装箱、深圳赤湾、深
圳妈湾港及深圳妈湾仓码
「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指 CMG附属公司与中外运集装箱运输就码头服
务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的集装箱
码头服务协议
「深圳赤湾」 指 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有
限公司,为CMG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深圳妈湾港」 指 深圳妈湾港务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
司,为CMG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深圳妈湾仓码」 指 深圳妈湾仓码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
司,为CMG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拖轮服务」 指 该公告所界定的拖轮服务
承董事会命
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顾菁芬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执行董事李桦先生及冯帼英女士;非执行董事
李甄先生(主席)及田忠山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庆麟先生、李业华先生、
周祺芳先生及徐政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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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裝箱碼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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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运航运
2017-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