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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ChinaZhengTongAuto ServicesHoldings Limited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28)
执行董事变更
委任执行董事
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
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首席执行官许智俊先生(「许先生」)获
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生效。
许先生,五十八岁,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加入本集团,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
执行官。加入本集团之前,许先生任职於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宝马
(中国)」)总裁。彼於二零零六年加入宝马(中国),历任销售副总裁及总裁等重
要管理职务。许先生於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六年期间先後於数家跨国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彼於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四年期间任宝马集团区域经理(负
责中国内地、香港和澳门地区业务)。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六年期间任森纳美
集团宝马汽车(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负责香港及澳门地区业务)。许先生
於一九八四年自新加坡管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专业学历,於一九八六年获得
英国特许行销协会市场行销资质。彼於一九九一年获得英国特勒姆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
根据许先生与本公司订立的董事服务合约,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开始
生效,为期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发出三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并须根据本
公司的章程细则关於离职、罢免及轮值退任的规定。根据本公司的章程细则,
许先生的任期仅至其获委任後之本公司首次股东大会止,惟届时将合资格膺
选连任。许先生现时就其首席执行官的职务有权收取每年人民币2,400,000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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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除彼受本集团雇佣项下的月薪、津贴及年终花红外,许先生将就其於本
公司的董事职位可获得之董事袍金由董事会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参考彼於本
公司的职责、责任、时间投入、可比较公司支付的薪酬及本集团的表现而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外,许先生概无(1)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
股股东有任何关系,(2)於本公司及本公司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任何权益,(3)於
过去三年,担任任何香港或海外公众上市公司董事职务,及(4)任何须根据上市
规则第13.51(2)条予以披露的其他资料,且并无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
意。
许先生拥有二十年丰富的汽车行业管理经验,加入本集团後作为首席执行官
负责执行本集团战略规划及全面业务管理,其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参与
本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战略目标的制定,而且有助於贯彻落实董事会的战略
决策,将进一步促进本公司业务未来的蓬勃发展。
执行董事辞任
董事会同时宣布,为配合本集团打造差异化专业的汽车金融服务品牌的长期
发展战略,本公司现任执行董事李�B先生(「李先生」)将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就任职资格相关审批程序完成後出任上海东正汽车金融有
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以专注於本集团汽车金融业务的拓展和管理工作。为
此,李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生
效。李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概无任何其他有关彼辞任
执行董事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注意。
董事会认为上述董事变更符合本集团长期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
承董事会命
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ChinaZhengTongAutoServicesHoldingsLimited
主席
王木清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王木清先生(主席)、王昆鹏先生、许智俊先
生、李着波先生、尹涛先生及邵永骏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天佑博士、
曹彤博士和王丹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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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董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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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通汽车
2017-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