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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JINGKELONG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4)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业绩公告
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京客隆」)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期间」) 之经审计合并业绩。
(重要提示:本公告分别以中英文刊载。如中英文有任何差异,概以中文为准。)
* 仅供识别
财务资料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44,840,438 718,323,705
应收账款 3 1,692,790,112 1,824,268,380
预付款项 1,198,834,416 1,366,408,098
其他应收款 257,294,217 147,135,270
存货 1,724,194,672 1,573,547,038
其他流动资产 293,270,673 255,871,154
流动资产合计 6,011,224,528 5,885,553,64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9,753,200 28,789,200
投资性房地产 134,563,814 141,196,430
固定资产 1,076,062,296 1,144,144,901
在建工程 108,915,935 101,244,425
无形资产 196,656,797 193,284,906
商誉 86,673,788 86,673,788
长期待摊费用 531,022,968 582,568,1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812,594 31,516,3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4,762,165 175,798,65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71,223,557 2,485,216,757
资产总计 8,382,448,085 8,370,770,402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6,169,441 2,746,099,901
应付票据 598,656,860 624,557,573
应付账款 4 1,224,230,304 1,201,009,866
预收款项 465,966,914 458,476,201
应付职工薪酬 2,111,358 1,347,826
应交税费 94,974,541 78,474,759
应付股利 3,796,189 2,736,306
其他应付款 202,354,948 199,110,0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C 95,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865,282,645 51,212,042
流动负债合计 5,463,543,200 5,458,024,5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C �C
应付债券 747,573,030 746,158,430
预计负债 �C 910,61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71,925 1,986,869
其他非流动负债 50,981,814 54,176,264
非流动负债合计 800,626,769 803,232,175
负债合计 6,264,169,969 6,261,256,690
股东权益:
股本 412,220,000 412,220,000
资本公积 609,501,004 609,308,148
其他综合收益 2,672,758 2,098,458
盈余公积 142,729,211 139,259,934
未分配利润 5 476,230,980 473,625,451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643,353,953 1,636,511,991
少数股东权益 474,924,163 473,001,721
股东权益合计 2,118,278,116 2,109,513,71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382,448,085 8,370,770,402
合并利润表
二零一六年度 二零一五年度
附注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营业总收入 6 11,881,573,977 11,532,477,247
其中:营业收入 11,881,573,977 11,532,477,247
二、营业总成本 11,780,020,654 11,441,439,767
其中:营业成本 6 9,502,184,820 9,231,521,802
税金及附加 52,261,797 77,259,534
营业费用 1,791,313,559 1,711,479,315
管理费用 282,603,851 269,212,240
财务费用 146,270,584 151,703,085
资产减值损失 5,386,043 263,791
加:投资收益 1,061,767 1,073,676
三、营业利润 102,615,090 92,111,156
加:营业外收入 36,996,101 26,500,11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61,326 37,143
减:营业外支出 5,161,154 5,232,15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863,761 2,810,021
四、利润总额 134,450,037 113,379,113
减:所得税费用 7 59,129,332 41,033,483
五、净利润 75,320,705 72,345,630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685,806 24,864,512
少数股东损益 48,634,899 47,481,11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後净额 717,190 (543,00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後净额 574,300 (433,585)
以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74,300 (433,585)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77,316 (433,585)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016) �C
归属於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後净额 142,890 (109,415)
七、综合收益总额 76,037,895 71,802,630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7,260,106 24,430,927
归属於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8,777,789 47,371,70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8 0.06 0.06
(二)稀释每股收益 8 不适用 不适用
附注:
1. 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的 股份有限公司,於2004年11月1日由北京京客隆超市连锁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北京京 客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局核准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2,220,000元。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1782670P。本公司总部位於北京 市朝阳区新源街45号。本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日常消费品的零售 及批发业务。
於2006年9月25日,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於2008
年2月26日,本公司的全部境外上市外资股普通股H股由创业板均转为主机板挂牌交易。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1,222万股。
本集团的控股股东为於中国成立的北京市朝阳副食品总公司(「朝阳副食」)。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香港公司条
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要求披露有关财务资讯。
3.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基於收入确认日期确定的账龄如下:
账龄 2016.12.31 2015.12.31
1年以内 1,547,446,756 1,631,405,426
1至2年 39,759,450 112,839,639
2至3年 25,562,640 23,315
3至4年 21,266 �C
4至5年 �C �C
5年以上 80,000,000 80,000,000
合计 1,692,790,112 1,824,268,380
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中对北京首联商业集团有
限公司(「首联集团」)的应收账款均为人民币80,000,000元,且已逾期3个月以上。於2016年
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认为由於对该等逾期应收账款按照下述年利率计
息并已按期全额收回,且由首联集团以公允价值不低於已逾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房产及土地
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而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信用期通常为90天,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180天。除对首联集团的应收账款按银
行一至五年期贷款利率计息且该等利息於当年全部收回外,其余应收账款并不计息。
於2016年12月31日,对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易初
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天津聚美
优品科技有限公司、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乐峰(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合
计人民币374,369,708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354,891,600元)的所有权,因以其通过保
理安排获得银行借款而受到限制。
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4.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基於收货日期确定的账龄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1年以内 1,203,278,502 1,179,925,690
1至2年 10,459,241 12,747,369
2至3年 6,307,175 4,287,482
3年以上 4,185,386 4,049,325
合计 1,224,230,304 1,201,009,866
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货款尾款。应付账款余额中不存在持有本公
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关联方款项。
5. 未分配利润
提取或
项目 金额 分配比例
2016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473,625,451
加:本年归属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685,80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469,277 10%
应付普通股股利 20,611,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476,230,980
2015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493,671,848
加:本年归属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864,51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688,909 10%
应付普通股股利 41,222,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473,625,451
(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分配利润余额中包括子公司2016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为人
民币17,280,421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8,450,856元)。
(2) 股东大会已批准和需经批准的现金股利
於2016年5月27日,根据本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分配2015年度股利为每股人民
币0.05元,合计股利为人民币20,611,000元。
於2015年5月28日,根据本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分配2014年度股利为每股人民
币0.10元,合计股利为人民币41,222,000元。
於2017年3月22日,本公司的董事会提议分配2016年度股利,每股人民币0.05元。该
股利分配需经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股利并未作为负债计入本合并财务报表。预计将
支付的股利总额为人民币20,611,000元。
6.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及成本
2016年度 2015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0,847,004,705 9,493,825,874 10,572,672,272 9,220,663,533
其他业务 1,034,569,272 8,358,946 959,804,975 10,858,269
合计 11,881,573,977 9,502,184,820 11,532,477,247 9,231,521,802
(2) 主营业务(分行业)
2016年度 2015年度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零售 4,470,274,950 3,725,014,979 4,608,431,038 3,852,568,439
批发 6,330,672,053 5,727,568,739 5,944,556,336 5,353,202,348
其他 46,057,702 41,242,156 19,684,898 14,892,746
合计 10,847,004,705 9,493,825,874 10,572,672,272 9,220,663,533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食品、副食品、日用消费品、饮料和酒等取得的收入。
7.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50,581,544 47,045,138
递延所得税费用 8,547,788 (6,011,655)
合计 59,129,332 41,033,483
(2)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调节表如下: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会计利润 134,450,037 113,379,113
按25%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3,612,509 28,344,77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02,603) �C
不可抵扣费用的影响 2,396,148 4,350,877
无需课税收入的影响 (756,195) (754,699)
利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4,577) (695,70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
亏损的影响 17,681,083 9,289,690
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亏损转回的影响 6,799,186 �C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496,219) 498,541
合计 59,129,332 41,033,483
8.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归属於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为: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归属於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26,685,806 24,864,512
其中:归属於持续经营的净利润 26,685,806 24,864,512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为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 412,220,000 412,220,000
每股收益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按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
持续经营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 0.06 0.06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表日,公司无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9. 净流动资产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6,011,224,528 5,885,553,645
减:流动负债 5,463,543,200 5,458,024,515
净流动资产 547,681,328 427,529,130
1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总额 8,382,448,085 8,370,770,402
减:流动负债 5,463,543,200 5,458,024,515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918,904,885 2,912,745,887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宏观经济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趋势,但是,人工成本和店
�m租金不断攀升,网络、移动购物等便捷购物方式的崛起,以及随着消费升级加快,消
费者更愿意为提升生活品质和品位支出,消费的重心已从简单的物质满足转向商品和体
验的双重满足,消费内容也从以购买商品为主向购买更多服务转变。上述各种因素交织
在一起,给传统实体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挑战。为顺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行业发展
的需求,本集团坚持以顾客需求为中心,继续围绕「商品+服务」,推动创新变革,优化
商品结构,强化生鲜商品标准化经营,将部分社区便利店转型为社区生鲜店等利用京客
隆移动APP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满足消费者购物需求,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努力
遏制销售下滑。
零售业务
调整开店策略,着力改造店�m环境
报告期间,本集团积极调整店�m经营策略,审慎拓展实体店�m网络,着力改造现有店�m
经营环境,更新店�m设施设备,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报告期内完成了13间店�m的装修
改造工作(含2间综合超市及11间便利店),全年新开便利店6间(含3间直营便利店及3间加盟便利店)。因租约到期以及对亏损店�m调整等原因,报告期间关闭了6间综合超市,2间直营便利店及11间加盟便利店。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零售店�m总数为248间,下表详细载列本集团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零售门店数目和净营运面积:
百货商场 大卖场 综合超市 便利店 合计
零售门店数目:
直营店 2 12 66 107 187
特许加盟店 �C �C 1 60 61
合计 2 12 67 167 248
净营运面积(平方米):
直营店 39,742 86,089 144,827 21,005 291,663
特许加盟店 �C �C 880 11,590 12,470
合计 39,742 86,089 145,707 32,595 304,133
持续调整商品结构,提高商品竞争力
报告期内,本集团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关注年轻化客流的消费需求,引进新颖、时尚
商品,如健康休闲食品,以及进口玻璃水具、婴儿护肤洗浴商品、陶瓷餐具等日用类商
品,并配合生动化陈列,在卖场中形成售卖亮点,带动店�m销售;遵循多品牌、少品种
的原则,结合不同类别商品的季节特徵,分析商品的品牌、价位、销售量、促销、陈
列等因素,一方面清退淘汰低贡献度商品,一方面加大新商品引进力度,提高商品重合
度,加快商品周转速度。
重点打造生鲜商品经营,发挥实体店�m优势
报告期内,针对品质化、升级类商品成为市场销售热点的趋势,本集团在生鲜商品的
商品品种、设施设备、陈列要求、订货要求、收货存储要求、售卖要求、出清管理要
求、卫生管理要求等八个方面梳理了生鲜商品经营标准2.0版,致力於生鲜商品的标准
化、规范化、品牌化经营,提高生鲜商品销售能力、聚客力和创利力。报告期内,完
成了73间门店生鲜2.0经营升级改造工作,重新确定了生鲜各类商品必营和选营商品目
录,引进了知名品牌商品,调整了卖场布局,推广生鲜商品生动化异形陈列,更新与完
善了生鲜商品采购、加工标准,继续推动蔬果及肉类加工前移工作,将蔬菜及肉类包装
产品的加工工作前移到基地,推动生鲜商品包装化、条码化经营,提高盒装、袋装等
包装商品比例,减少现场挑选、包装、称重等工作环节。报告期内,蔬菜、水果、猪
肉、牛羊肉的销售同比增长约4.8%。
继续推进移动APP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为提升用户体验,京客隆移动APP不断改版优化,於2016年7月由原有的平
台式购物升级为「超市购」版本,将线下超市经营的商品库存同步至线上移动端,将线
下实体店与线上APP端通过系统中台进行互联互通,消费者按实体店进行浏览和购买商
品,根据需要选择到店自行提货或由店�m送货上门;商品分类由二级分类调整为三级分
类,并上线了蔬菜、水果、猪肉、牛羊肉、禽类等生鲜商品,经营品种增加至1万余
种,丰富了消费者的商品选择度。同时,在APP商品规划中增加了早餐计划、下午茶计
划、调味秘籍、日化嗨购、防霾神器等主题栏目,并匹配相应的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
浏览与选购。
丰富营销方式与服务内容
报告期内,本集团根据时令、季节、假日等周期特点,持续不间断的安排各项主题营
销活动,如以「京客隆秋季蔬果节」为主题开展生鲜类商品促销;加大针对会员的营销力
度,推出了仅限会员参加的换购活动、会员折上折促销活动;实现了实体会员在线绑定
会员卡、共享线上线下积分及参与会员回馈等功能;通过京客隆官方微信对主题营销活
动制作专题宣传图文进行推送,定期发布微信优惠券,开展微信预售,丰富线上商品活
动,实现销售热点轮动。
为提高顾客便捷支付购物体验,本集团引入多种支付方式,除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支付
方式外,新开通Apple Pay、翼支付、京东钱包等移动支付方式,丰富线下购物的支付
方式,满足消费者快捷购物的支付需求。
深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报告期间,本集团致力於维持高水平的食品安全,通过大力普及全员食品安全知识,开
展多项食品质量培训,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按照质量标准
对新渠道和新商品进行审核准入,并对新引进渠道和高风险渠道进行实地考察,不符合
质量要求的渠道一律不予引入。在存储管理上重点关注商品质量及保质期问题,做到定
期自查,不定期抽查,做到发现问题商品及时上报。对於保质期时间较短的商品加强管
理力度,配合商品保质期预警系统的使用,提高了在库存储商品的管理水平。根据时令
特点,定期开展夏季食品品质安全月活动,加强生鲜商品安全管理,对生鲜商品从采购
到配送中间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监控,消除任何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
完善物流配送管理,提升物流效率
报告期内,常温配送中心将经由拆零商品的人工分拣工作调整到使用拆零分拣机进行自
动分拣,提高经由商品的验收、分拣效率;投入使用物流容器管理系统,降低了物流容
器在店�m的滞留时间,提高物流容器在店�m的使用与周转效率,节约了物流费用;继续
加强供应商的预约管理,根据供应商的预约情况合理安排收货工作,节约收货时间及避
免爆仓现象;为降低门店商品库存过高现象,配送中心在节假日及促销活动期间,根据
店�m对单品大批量商品的要货要求,进行分批分拨送货,降低店�m库存的同时,确保商
品准时到店。
零售经营业绩
下表呈列本集团直营大卖场、综合超市、便利店、百货商场及网上零售的零售主营收入
及毛利率的分析资料: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加�u(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零售业务:
大卖场 1,231,707 1,300,442 -5.3%
综合超市 2,819,204 2,901,010 -2.8%
便利店 321,456 306,134 5.0%
百货商场 41,531 47,731 -13.0%
其中:佣金收入 35,381 41,065 -13.8%
网上零售 56,377 53,114 6.1%
零售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4,470,275 4,608,431 -3.0%
直营大卖场、综合超市及便利店毛利率(%) 16.1 15.7 0.4百分点
报告期内本集团零售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约3.0%,主要归因於:(i)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以
及电子商务带来的消费者分流影响,同店销售同比下降3.38%,及(ii)二零一六年,继续
关闭部分亏损门店,致使零售额同比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直营零售业务(除百货商场外)的毛利率由二零一五年的15.7%上升至约16.1%,
主要是因为:(1)关注生鲜商品标准化、包装化经营,降低损耗,毛利率获得提升;(2)
调整促销策略,关注价格折让的效果评估;(3)持续的商品结构调整。
批发业务
继续拓展电商供应商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推进电商供应商业务,加强与各大电商主流平台的深度合作,坚
持精细化管理方针,作为分销商紧密连接上游生产商与电商,在年度营销规划、品牌导
入、重点节期促销安排、电商平台的重点促销活动配合、配送安排等若干环节,发挥集
团作为分销商在供应商渠道、物流配送、库存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与生产商、电商平台
有机配合与深度合作,对电商的销售额取得了快速增长。
持续优化商品结构,扩大分销网络
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加大定制商品与自有品牌开发力度,新开发了「 喵少爷」、「 尚
珍」、「朝夕相厨」、「天赐佳食」、「魔师傅」等休闲食品、乾果类、调味料等的自有品牌
商品,开展形式多样的推广活动,特别是在2016年连续第三次参加国际食品和饮料展览
会,重点选取了自有品牌系统商品参展;同时持续引进新的供应商、新的品牌、新增单
品,包括引入了新西兰蜂蜜、德国啤酒等商品,不断调整优化商品结构;继续拓展线下
销售渠道,发展下游零售客户,不断巩固并扩大分销网络。
控制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
报告期内,根据批量流通型、多品种小批量超市型、大量拆零便利店型等订单特性以及
属於重货、抛物等商品存储特性等对物流中心的各个仓库进行重新规划,通过信息管理
系统升级与流程优化,在节约库房面积的同时提升物流效率、控制物流成本;着力发展
三方物流业务,通过网站宣传、车厢广告、主动投标、业务介绍等多种方式,接洽各种
有第三方物流服务需求的客户,拓展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宽度和广度。
批发经营业绩
本集团批发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加�u(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朝批集团*实现的批发主营业务收入 6,822,481 6,513,255 4.7%
减:分部间销售 (495,624) (574,535) -13.7%
销售予加盟店�m 3,815 5,836 -34.6%
批发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6,330,672 5,944,556 6.5%
毛利率**(%) 8.8 9.1 -0.3百分点
* 朝批集团指北京朝批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朝批商贸」)及其附属公司。
** 该毛利率指朝批集团批发业务实现的毛利率(包含分部间销售)。
报告期内,朝批集团批发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约6.5%,主要是由於:(i)为了抢占市场
占有份额,继续加大了促销力度;(ii)电商供应商业务销售增长带来的销售贡献;及(iii)
报告期间新增代理品牌的销售贡献。
报告期间,朝批集团批发业务的毛利率降低约0.3百分点,主要是由於:为了增加市场占
有份额,加大了促销力度,致毛利率下降。
财务业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加�u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10,847,005 10,572,672 2.6%
毛利 1,353,179 1,352,009 0.1%
毛利率(%) 12.5 12.8 -0.3百分点
息税前利润 283,504 275,325 3.0%
净利润 75,321 72,346 4.1%
净利润率(%) 0.7 0.7 �C
归属於母公司净利润 26,686 24,865 7.3%
归属於母公司净利润率(%) 0.2 0.2 �C
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间,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约2.6%,其中零售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约3.0%,
批发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约6.5%。
毛利与毛利率
於报告期间,本集团的毛利比去年同期上升约0.1%。报告期毛利率为12.5%(二零一五
年:12.8%)。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指促销活动收入、出租及转租物业及柜台的租金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其他业务收入从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959,804,975 元增至人民币
1,034,569,272元,增幅约7.8%,主要归因於促销活动收入随销售收入增长而相应增长,
以及店�m租金收入增加。
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主要指薪金及福利、折旧及摊销、能源费用、租金支出、维保费用、运输费
用、服务费、包装费用及广告和促销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营业费用为人民币1,791,313,559元,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增长约
4.7%。该增长主要归因於:(i)随着资产规模的扩大,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同比增加;(ii)随
着批发业务销售的增加,与物流配送相关的运输费用随之增加;及(iii)随着电商批发业务
的发展,信息服务费等同比增加。
管理费用
本集团的管理费用主要指薪金及福利、社会保障开支(包括退休福利供款)、业务招待
费。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的管理费用为人民币282,603,851元,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增长约5.0%。
该增长主要归因於:工资支出的相关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险开支增长。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包括银行贷款及债券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财务费用从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51,703,085元下降至人民币
146,270,58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二零一五年度国内金融机构陆续下调了基本存贷款
利率水平及发行低利率的短期融资券,本集团融资成本同比下降。
所得税费用
本集团的附属公司朝批茂利升香港有限公司(「香港茂利升」)及香港朝批亚洲有限公司
(「朝批香港」)为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按照香港税收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6.5%。
除香港茂利升及朝批香港外,本集团其他各成员公司按照中国税收法律及规章规定须按
25%的税率分别就其应课税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从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41,033,483元增加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59,129,332元,
主要是由於二零一六年应课税利润的增加。
归属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本年度归属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约7.3%,从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24,864,512元
增至本年度的人民币26,685,80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息税前利润增加了3.0%及零售
利润同比增加。
基本每股盈利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每股基本盈利约人民币0.06元,乃依据412,220,000股计算。与二零一
五年度的人民币0.06元持平。
流动性及资金来源
於报告期间,本集团主要通过内部产生的现金流、银行贷款及债券支付营运所需资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人民币2,371,223,557元(主要包括固定
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共计人民币1,364,194,743元),非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800,626,769元(主要包括应付债券人民币747,573,03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流动资产人民币6,011,224,528元。流动资产主
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人民币613,131,273元,存货人民币1,724,194,672元,应收账
款人民币1,692,790,112元,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人民币1,456,128,633元。本集团流动
负债总额人民币5,463,543,200元。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人民币共计
1,822,887,164元,短期借款人民币2,006,169,441元,预收款项和其他应付款共计人民币
668,321,862元。
负债及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借款总额为人民币2,006,169,441元,包括以应收
账款作保理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66,655,041元,无抵押银行借款人民币1,839,514,400元。
本集团所有银行借款承介於1.15%至4.79%的年利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为人民币598,656,86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的保
证金存款为人民币207,259,165元。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率*约为74.7%,略低於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的74.8%。
* 指负债总额�u资产总额
外汇风险
本集团所有营运收入及支出主要以人民币列值。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经营及资金流动未因货币汇率的波动而受到任何重大影响。
员工及培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中国境内共有7,608名(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8,141名)雇员。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员工成本(包括董事及监事酬金)总计约人民币
719,809,741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31,792,115元)。本集团雇员(包括董事及监事)薪酬依据岗位、职责、经验、业绩及市场水准确定,以维持其竞争力水准。
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若干要求,本集团参加中国当地政府部门组织的退休福利供款计
画。本集团按照要求为登记为中国固定居民的员工按照员工的工资、奖金及若干津贴的
20%(二零一五年:20%)的比例交纳供款。除上述年度供款外,本集团就所述退休福利
供款计画无其他进一步责任。报告期内,本集团就所述退休福利供款计画供款总计约人
民币71,109,628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67,298,618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通过多种形式举办多种专题培训工作,以提高员工的技能及专业知
识,共举办培训班57个,培训人员3800余人次。
成立两家附属公司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九日,本集团通过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朝批商贸成立了一家附属公司
朝批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朝批国际贸易」),主要从事开拓进口产品的跨境电商业务。朝批国际贸易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元,已由朝批商贸足额缴付。本公司於朝批国际贸易持有约79.85%的间接权益。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本集团通过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朝批商贸成立了一家附属公司
北京朝批玖盛名品商贸有限公司(「朝批玖盛」),主要从事39度五粮液及茅台品牌增量部分的经营工作。朝批玖盛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朝批商贸尚未向朝批玖盛足额缴付。本公司於朝批玖盛持有约79.85%的间接权益。
对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增资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朝批商贸、现有投资方及一位独立第三方共同向其非全资附
属公司北京朝批天华商贸有限公司(「朝批天华」)追加投资,将朝批天华的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10,000,000元增加至20,000,000元,朝批商贸追加投资人民币5,343,000元,其他投资
方(包括独立第三方)追加投资人民币4,657,000元,并已足额缴付。增资完成後,本公司
於朝批天华持有约42.66%的间接权益。
或有负债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无重大或有负债。
报告期後事项
继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本集团有如下重大事项: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朝批商贸与三位独立第三方签署三份协议,三位独立第三方将
其持有北京朝批汇隆商贸有限公司(「朝批汇隆」)共计22.25%的股权转让给朝批商贸,转
让对价为4,077,636元。上述转让完成後,本公司间接持有朝批汇隆约79.85%的权益。
於2016年2月2日,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本公司发行了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3亿元,
发行利率3.43%,期限366天,起息日2016年2月3日,兑付日2017年2月3日。截至本报
告日,该等应付债券及应付利息已结清。
战略与计划
中国已经进入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贡献不断提高的发展新阶
段,从中长期看,随着新型工业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中等收入群体不断壮
大,城镇化率稳步提升,消费仍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
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释放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
《关於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从「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政策支持」两个方面提出
七大类的政策措施,推动实体零售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推动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生活方式、扩大消费的方向转变;二是由以前分散独立的竞争主
体向融合协同的新生态方向转变;三是由以前的粗放式发展向注重质量效益方向转变。
对标上述政策,虽然近年来,本集团受经营成本攀升、消费需求结构变化、电子商务快
速发展等诸多因素影响而受到冲击,但是二零一七年,整体环境对於实体行业将渐趋利
好,本集团将继续加快创新转型步伐:
发挥实体店�m优势,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本集团将继续以「商品+服务」为根本,进一步推进企业标准化、简单化、专业化运行;
继续加大定制商品、买断商品及骨干类商品的开发力度,丰富健康、绿色、功能性商
品品类,以适应消费需求变化;重新梳理修订店�m服务标准,形成相对完整的对消费者
服务体系,提高对消费者的粘合度;在持续完善和改进社区生鲜店经营基础上,继续加
快便利店业态调整,拓展便民增值服务,建设社区便民生活服务圈;顺应线上线下融合
发展趋势,通过微信引流、门店地推、会员转化等多种渠道,加大京客隆移动APP推广
力度,不断完善优化APP功能,满足顾客多样化需求,改善顾客体验,带动店�m销售回
升。
强化品牌发展战略,实现批发业务经营转型
本集团将继续加强与上游厂家的战略合作,将上游厂家品牌资源与集团强大的渠道资源
相结合,形成资源共享,渠道共通的联动发展模式,增强整体竞争力;要继续重视新品
牌引入,并根据商品、渠道特性增加营销契合度,提高品牌的存活率;进一步扩大代理
权限,有机融合线上线下营销,对现有品牌及新引进的品牌进行深度挖掘,利用集团自
身的优势及上下游资源,强化品牌运营,确保品牌结构的更新与优化。
其他资料
企业管治
董事认为,除下文所述有关董事轮流退任事项以外,本公司於报告期间符合香港联交所
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 守则》」)的原则及所有规定条文。
《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4.2条要求上市发行人的每位董事(包括有指定任期的董事) 应轮流退任,至少每三年一次。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每位董事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任期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考虑到本集团经营及管理政策的持续性,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暂无明确规定董事轮流退任机制,故公司章程无规定董事轮流退 任的条文,因而对前述守则条文规定有所偏离。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了本集团经审计的二零一六年年度业绩,并与管理层及外聘核数师就
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政策、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事宜进行了讨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的工作范围
本业绩公告所载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利润表及相关附注,与经本集团核数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审计的合
并财务报表所载金额一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就此进行的工作,并不构
成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执行的鉴证业务。因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不会就本业绩公告
作出任何保证。
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报告期内及截至本公告刊发之日,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任何
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股息派发
董事建议向本年度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载列於股东名册之股东派发年终股息每股人民 币0.05元(含税)(二零一五年:人民币0.05元)。此项建议已载入财务报表内,列为财务状 况表中的股本项下保留溢利分配。上述股息派发建议须获得股东於本公司二零一六年股 东周年大会上审批同意後方可生效。所派股利将以人民币计值和宣派,向内资股股东派 发的现金股息以人民币支付,向H股股东派发的现金股息以人民币宣派,但以港币支付(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於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批准派发末期股息之日前五个工作日港币与人民币汇率基准价的平均值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任何中国国内企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的会计期间向非居民企业(法人股东)支付股息,应当为该等股东扣缴企业所得税。因本公司为於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拟派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将遵守前述企业所得税法。为适当实施为非居民企业股东股息收入扣缴所得税的政策,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确定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结束时注册的H股股东扣缴所得税。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名列存放於本公司在香港之H股股东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的非个人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企业代理人或托管人及其它为非居民企业股东的实体或组织),本公司将扣除10%的所得税後派发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国税发
[1993]045号档废止後有关个人所得税徵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国税局通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发出的题为有关香港居民就内地企业派发股息的税务安排的函件(「联交所函件」),本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向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H股个人股东(「H股个人股东」)派发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时应当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本公司将根据前述国税局通知及联交所函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议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税收协议通知」)),最终代扣代缴有关税款。本公司将根据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结束时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位址(「登记位址」),确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对於H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及因H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未能及时确定或不准确确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对於代扣机制或安排的任何争议,本公司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安排详情如下:(i)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签订1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最终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ii)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低於1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定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最终按10% 的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如相关H股个人股东欲申请退还多扣缴税款,本公
司可根据税收协定代为办理享受有关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但股东须於二零一七年七月
三十一日或该日之前向本公司呈交税收协定通知规定的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後,本公司将协助对多扣缴税款予以退还;(iii)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高於10%但低
於2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定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最终按相关税收协议实际税率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及(iv)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2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定的国家的居民、与中国并没有签订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以及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本公司将最 终按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位址不符或希望 申请退还最终多扣缴的税款,H股个人股东须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或该日之前通 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档,证明档经相关税务机关审核後,本公司会遵守税务机关的 指引执行与代扣代缴相关的规定和安排。如H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本公司提 供相关证明档,可按税收协定通知的有关规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手续。
建议股东应向彼等的税务顾问谘询有关拥有及处置本公司H股所涉及的中国、香港及其
它税务影响的意见。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从二零一七年五月六日(星期六)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止(包括首 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不会进行任何本公司股份过户事宜。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星期五)营业时间结束即下午四点半时名列存放於本公司在香港之H股股份 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 在完成登记手续後,将有权出席二零一六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为符合资格 出席二零一六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H股过户档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 一七年五月五日(星期五)下午四点半前送达本公司在香港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地址 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一八三号合和中心十七楼1712-1716室。凡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星期五)结束时即下午四点半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内资股股东(内资股),在完成 登记手续後,均有权出席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内资股持有人应当就股东过户变更登记事宜联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街四十五号楼三层,电话号码:8610-64603046,传真号码:8610-64611370。
本公司亦将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不会进行任何本公司股份过户事宜。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结束时即下午四点半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及内资股股东有权领取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批准的末期股息(如有)。为符合资格获派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如有),所有H股过户档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星期四)下午四点半前送达本公司在香港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地址如上。内资股持有人应当就股东过户变更登记事宜联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上。
股东周年大会
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举行。二零一六年股东
周年大会通告载於发给股东的通函内,该通函将联同《二零一六年报》一并寄发予股东,
并将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披露易」)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刊发二零一六年全年业绩及年报
本业绩公告载於「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jkl.com.cn。《二零一
六年报》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星期二)或前後载於「披露易」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并
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建文
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公布之日,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李建文先生、商永田先生、李春燕女士及刘跃
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王伟林先生及李顺祥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利平先生、陈立
平先生及蔡安活先生。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業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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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客隆
2017-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