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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 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DOYE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6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 全年业绩公告 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董 事(「董事」)局(「董事局 」)谨 此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合并业绩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3,360万港元(2015年:3,040万港元),相当於 增加10.5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5,990万港元(2015年:3,800万港元)。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资本负债比率以债项净额除以总资本(以股权加债项净额计算) 为0.17(2015年:0.17),显示财务状况属稳健。 合并损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4 33,615 30,361 职工成本 (17,620) (16,644) 经营租赁租金 (2,593) (2,337) 营业税及其他税项开支 (3,818) (4,821) 折旧 (489) (919) 其他经营开支 (13,090) (21,161) 其他收益及亏损 5 (36,798) (36,309) 其他收入 5,047 5,364 经营亏损 (35,746) (46,466) 财务收入 6 43,731 49,010 财务成本 6 (34,333) (36,422) 财务收入-净额 6 9,398 12,588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亏损 (16,518) (2,667) 一间联营公司减值亏损拨备 (13,348) �C 税前亏损 (56,214) (36,545) 所得税支出 7 (5,140) (4,053) 年内亏损 (61,354) (40,598) 下列人士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59,888) (38,014) 非控股权益 (1,466) (2,584) (61,354) (40,598) 每股亏损 9 港仙 港仙 基本 (4.70) (2.98) 摊薄 不适用 不适用 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亏损 (61,354) (40,598) 其他综合收益,扣除税项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47,599) (37,137) 年内综合收益总额 (108,953) (77,735) 下列人士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95,125) (65,518) 非控股权益 (13,828) (12,217) (108,953) (77,735) 合并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附注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机器及设备 805 1,290 投资物业 309,409 351,935 无形资产 7,096 7,514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C 28,533 应收贷款 10 98,313 105,138 递延税项资产 13,170 11,004 428,793 505,414 流动资产 应收贷款 10 133,110 159,82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3,571 6,657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财务资产 55,472 52,307 应收一间关连公司款项 383,939 441,510 已抵押银行存款 18,443 �C 银行及现金结余 196,533 213,195 791,068 873,498 流动负债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15,140 20,060 借贷 250,238 50,017 财务租赁应付款项 �C 133 即期税项负债 12,564 17,697 277,942 87,907 流动资产净值 513,126 785,591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941,919 1,291,005 合并财务状况表(续)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借贷 114,609 356,979 递延税项负债 4,453 1,833 119,062 358,812 资产净值 822,857 932,193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174,378 1,174,378 亏损 (532,205) (438,41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642,173 735,965 非控股权益 180,684 196,228 权益总额 822,857 932,193 附注 1. 一般资料 东银国际控股有限 公 司(「本公司」)是 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地址 为香港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20楼2009-2010室。本公司之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 上市。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持有投资物业、在中国向客户提供融资(「东葵业 务」)及投资控股。 本公司董事认为,於2016年12月31日,Money SuccessLimite d( 一 间 於 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 成立的公司)为直接母公司;WealthyInInvestmentsLimited(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为最终母公 司,及罗韶宇先生为本公司最终控股方。 2. 编制基准 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 释。该等合并财务报表亦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规定以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规定。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若干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而该等准则於本集团现行会计期间首次生效或可 供提早采纳。附注3提供因首次应用该等准则而导致於当前及过往会计期间与本集团相关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 映的会计政策变动之资料。 3.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a)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於2016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首次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其中,下列修订本与本集团有关。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列:披露计划的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本厘清而非大幅改变现有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规定。该等修订厘清有关下列各 项的众多呈列事项: 对重要性的评估与某项准则最低限度披露要求的考虑。 於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及财务状况表内特定项目的细分,另就小计的使用定出新的指引。 确认附注毋须以某一特定次序呈列。 呈列由按权益列账的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所引致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上述修订本概无对本集团编制或呈列当前或过往期间业绩及财务状况的方式造成重大影响。 3.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已颁布但尚未於2016年1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可能与本集团有关的下列各项。 於以下日期或 之後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披露计划的修订本 2017年1月1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2017年1月1日 的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2018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支付款项:以股份支付款项交易的 2018年1月1日 分类和计量的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2019年1月1日 本集团正在评估该等修订本及新订准则预期於首次应用期间的影响。截至目前,本集团已确认新订准则的 若干范畴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由於本集团尚未完成其评估,故可能会於适当时候确认进一 步的影响。 4. 分部资料 业务分部的识别及呈报方式与本集团内部报告之呈报方式一致,该等报告由主要营运决策者(「 主要营运决策 者 」)定期审阅,以评估表现及分配资源。主要营运决策者被界定为执行董事,按所产生溢利及亏损评估业务分 部的表现。 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从业界角度审视业务,并已经识别两个须予呈报分部。下列须予呈报分部并无合并任何业 务分部: 持有投资物业 -物业投资及租赁业务 东葵业务 -提供贷款融资 本集团的须予呈报分部为提供不同产品及服务的策略性业务单元。由於各业务需要不同的营销策略故分开进行 管理。 重庆宝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宝旭」)的业务为持有投资物业的业务分部及须予呈报分部。 4. 分部资料(续) 东葵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东葵」)的业务为东葵业务的业务分部及须予呈报分部。 呈报分部溢利所用之计量为「除税後溢利」。 业务分部损益、资产及负债之资料如下: 持有 投资物业 东葵业务 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来自外来客户之收益 7,632 25,983 33,615 折旧 (8) (12) (20)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 (22,505) �C (22,505)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财务资产之公平值收益 �C 3,776 3,776 汇兑收益-净额 �C 1 1 财务收入 10,539 1,365 11,904 财务成本 (10,878) (3,045) (13,923) 所得税抵免�u(支出) 3,433 (5,750) (2,317) 除税後分部(亏损)�u溢利 (17,619) 17,032 (587) 於2016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453,609 442,157 895,766 分部负债 (131,785) (66,880) (198,665) 4. 分部资料(续) 业务分部损益、资产及负债之资料如下:(续) 持有 投资物业 东葵业务 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来自外来客户之收益 7,138 23,223 30,361 折旧 (9) (6) (15)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 (27,612) �C (27,612)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财务资产之公平值收益 �C 5,137 5,137 汇兑收益-净额 �C 140 140 财务收入 14,909 1,331 16,240 财务成本 (15,802) (1,251) (17,053) 所得税抵免�u(支出) 4,520 (5,167) (647) 除税後分部(亏损)�u溢利 (21,856) 15,355 (6,501) 於2015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533,333 468,314 1,001,647 分部负债 (171,631) (77,081) (248,712) 分部收益及损益之对账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须予呈报分部收益总额 33,615 30,361 损益 须予呈报分部之除税後亏损总额 (587) (6,501) 对销总办事处之分部财务收入 �C (906)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亏损 (16,518) (2,667) 一间联营公司减值亏损拨备 (13,348) �C 未分配金额: 职工成本 (10,620) (10,101) 折旧 (469) (904)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财务资产之公平值收益 2,490 687 汇兑亏损-净额 (20,560) (14,661) 其他收入 2,709 5,364 财务收入 31,827 33,676 财务成本 (20,410) (19,369) 其他企业开支 (15,868) (25,216) 除税後合并亏损 (61,354) (40,598) 4. 分部资料(续) 分部资产及负债之对账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须予呈报分部资产总值 895,766 1,001,647 未分配资产: 物业、机器及设备 747 1,217 无形资产 7,096 7,514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C 28,533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财务资产 8,755 6,265 应收一间关连公司款项 288,966 314,867 银行及现金结余 17,171 17,339 其他资产 1,360 1,530 324,095 377,265 合并资产总值 1,219,861 1,378,912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负债 须予呈报分部负债总额 198,665 248,712 未分配负债: 借贷 194,909 193,077 财务租赁应付款项 �C 133 即期税项负债 11,498 16,370 其他负债 5,890 6,827 212,297 216,407 对销集团内公司间之负债 (13,958) (18,400) 合并负债总额 397,004 446,719 4. 分部资料(续) 地区资料: 本集团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产生的所有收益归属於位於中国的客户。此外,本集团之大部 份非流动资产均位於中国,因此并无呈列地区分析。 来自主要客户的收益: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东葵业务 客户a 4,183 7,136 客户b 3,818 �C 各主要客户为占本集团收益10%或以上的单一外部客户。 5. 其他收益及亏损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 (22,505) (27,612)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财务资产之公平值收益 6,266 5,824 外汇亏损-净额 (20,559) (14,521) (36,798) (36,309) 6. 财务收入及成本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财务收入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897 2,161 来自授予一间关连公司之贷款之利息收入 41,834 46,849 43,731 49,010 财务成本 财务租赁费用 (2) (15) 银行贷款利息 (13,923) (17,053) 其他借贷-债券之利息 (20,408) (19,354) (34,333) (36,422) 财务收入-净额 9,398 12,588 7. 所得税支出 所得税於损益确认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年内拨备 4,342 4,515 附属公司分派盈利的预扣税 599 �C 利息收入预扣税 -年内拨备 2,221 3,406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1,886) �C 5,276 7,921 递延税项 (136) (3,868) 5,140 4,053 由於本集团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应课税溢利,故无须作出香港利得税拨备。 中国企业所得税按税率25%计提拨备(2015年:25%)。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中国已颁布实施条例,本集团须就从一名关连方所得的利息收入总额缴纳7%的中国 预扣所得税(2015年:7%)。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除非按税收协定减免,否则境外投资者由2008年1月1日起从其投资於外国投资企业获取 之溢利所得之股息须缴纳5%至10%之预扣税。因此,中国附属公司之未分派保留溢利已按10%之税率确认递延税 项,惟以於可预见将来将作出分派之溢利为限。 於其他地区之应课税溢利产生之税项支出乃根据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国家之现有有关法例、诠释及惯例按其现行税 率计算。 8. 股息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拨回未领取股息 �C 243 董事不建议宣派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任何股息。 9. 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亏损 就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之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 (59,888) (38,014) 2016年 2015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就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274,039 1,274,03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及认股权证并无摊薄影响,原因是该等购股权及认股权 证之行使价高於股份平均市价。因此,并未呈列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每股摊薄亏损。 由於行使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集团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及认股权证具有反摊薄作用,故并未呈列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每股摊薄亏损。 10. 应收贷款 (a) 就近乎可肯定购回权会获行使且并无转让相关资产使用权的售後回租交易而言,管理层判定有关交易实际 上并不在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的范围内,而应作为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认列与衡量项下的 金融工具列账。 (b)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应收贷款并无逾期且未有减值。此等款项与多名并无近期拖欠记录的独立客 户有关。 11. 比较数字 若干比较数字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年度的呈列方式。 管理层对业务之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约3,360万港元(2015年:3,040万港元),相当於 增加10.53%。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5,990万港元(2015年: 3,800万港元)。 录得亏损乃主要由於在2016年一间联营公司所引致的亏损、一项投资物业的减值及人民币(「人民 币」)的贬值(去年亦录得减值及贬值)。 东葵业务 本公司拥有77.58%股权的附属公司东葵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东葵」)主要从事提供贷款 融资。上海东葵透过评估企业的盈利状况、财务状况及信贷状况,将继续选择评级较可靠,担保 充足,风险可控的专案。上海东葵的注册资本为5,130万美元(相当於约4.001亿港元),而本集团 於上海东葵的持股量为77.58%。 上海东葵正在充分挖掘市场的发展潜力。於年内,上海东葵与三家医院订立售後回租协议,代价 分别为人民币3,000万元(相当於约3,510万港元)、人民币2,000万元(相当於约2,340万港元)及人 民币1,200万元(相当於约1,400万港元);连同与三家医院各自的相关行政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20万 元(相当於约140万港元)、人民币60万元(相当於约70万港元)及人民币30万元(相当於约40万港 元),以及向一间资产管理公司借出人民币5,000万元(相当於约5,850万港元),年利率为11厘。 持有物业投资 本公司拥有70%股权之附属公司重庆宝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宝旭」)主要从事东东摩(「东东 摩」)投资控股业务。东东摩乃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二巷2号之购 物商场,作商业用途之总楼面面积为18,043.45平方米。 管理层对业务之讨论及分析(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持有投资物业分部录得收益约为760万港元(2015年:710万 港元),增加7.0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分部录得除税後亏损约1,760万港元(2015 年:2,190万港元)。 於一间联营公司投资 本公司拥有SolChipLimited(苏尔芯片有限公司*)(「苏尔芯片」)的31.41%股权。该公司是一家以 色列的太阳能技术公司,在半导体领域有相当丰富的经验,现在同时也是物联网(「物联网」)系统 和能源获取方案提供商,主要销售永续型光能电池及相关的系统解决方案。 2016年3月2日,本公司与苏尔芯片及北京农业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订立谅解备忘录,各方拟就 测试及评估若干苏尔芯片产品进行合作,并就该项目之联合商业化进行磋商。本公司与苏尔芯片 有权拥有及使用建议项目之所有研究结果,并根据相互协议,建立中国农业技术行业业内独家夥 伴关系,藉以得出适合苏尔芯片之全面市场营销方案。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苏尔芯片录得净亏损及营运现金流出。其2016年财务表现远低於 本集团及苏尔芯片管理层所定预算。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此为减值迹象。本集团管理层应用 权益法後将於苏尔芯片的投资的账面值与其可收回金额比较。管理层基於使用价值计算评估可收 回金额,并经计及苏尔芯片的业务发展及财务状况後认为其不能为本集团产生正面现金流量。因 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作出全面减值亏损约1,330万港元。 其他 於2016年11月8日及11月11日,本公司、重庆宝旭及上海东葵分别与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东银」)(一间於中国成立,由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罗韶宇先生(「罗先生」)全 资拥有之公司)订立借款合同,据此,本公司、重庆宝旭及上海东葵已垫付人民币2.7亿元(相当於 约3.016亿港元)之借款。预期本集团因该项交易将可於2017年获得大量利息收入。 管理层对业务之讨论及分析(续) 前景 本公司一直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或商机,多元化发展本集团之业务,藉以扩阔本集团之收入来 源。同时,在物色到具潜力之投资机会前,本公司会把握机会作出短期低风险投资,藉以为股东 带来更高回报。 东葵业务 预期在2017年,农业对於资金的需求的趋势增大。因此,农机租赁在农业租赁市场中最符合租赁 业务本质,并有着巨大的成长空间。另外,融资租赁行业在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具有一定 优势,将这种投资需求与业务优势有机结合,大力开展跨境租赁,将为融资租赁行业带来更大商 机。 年内,本集团继续致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上海东葵自成立以来积极寻找合适客户,并扩展业务 网络以争取更多机遇。 持有物业投资 随着互联网及其他资讯科技的普及,流动购物和社交媒体日渐繁荣,网上购物已成为中国消费者 的主流购物方式,网上购物的影响相信依然持续。因此,成本低而且价格具竞争力的网上购物已 对传统的一般商品交易带来极大影响。 为了减低网上购物对实体消费的影响,本集团在2015年为东东摩进行大型的整体改善工程项目, 项目进行後新面貌吸引了不少新客户注目,人流出入量及租客量亦相对增加,令2016年东东摩的 租金收入显着回升,本集团预期回报将持续增长。此外,管理层将继续物色短期及低风险的投资 机会,在寻获理想的长期投资机会前为股东争取更多回报。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2016年12月,中国农业部召开农业物联网节本增效交流会并发布了《农业物联网发展报告2016》, 指出农业物联网正在成为提升农业竞争力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成为整合农村各类资 源、改造传统农业的有效举措。报告亦提及要准确把握物联网发展应用的新趋势,努力实现农业 物联网跨越式发展。 管理层对业务之讨论及分析(续) 财务回顾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2016年1月向重庆东银垫付人民币3.4亿元之借款後,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之银行 及现金结余约为1.965亿港元(2015年:2.132亿港元)。管理层相信,本集团有足够的现金及现金 等值项目支持本集团的营运及未来发展。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除以 流动负债)为2.8(2015年:9.9)。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资本负债比率(以债项净额除以总资本计算)为0.17(2015年: 0.17)。债项净额乃按总借贷(包括合并财务状况表所列示的流动及非流动借贷)减现金及现金等值 项目计算。总资本乃按「权益」(合并财务状况表所列示者)计算。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借 贷总额比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超出约1.683亿港元(2015年:1.938亿港元)。 资本结构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及非流动借贷以及财务租赁应付款项分别约为2.502亿港元 (2015年:5,020万港元)及约1.146亿港元(2015年:3.57亿港元)。所有银行借贷均以浮动息率计 息,而债券则以固定利率计息。 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使用任何衍生工具对冲其利率风险。本集团 透过维持足以应付其承担及营运资金要求的净现金水平以监察其资本状况。 资产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银行贷款约1.117亿港元(2015年:1.432亿港元)乃由本集团投资 物业约3.094亿港元(2015年:3.519亿港元)及收取租金收入的权利作抵押。余下银行贷款约5,820 万港元(2015年:7,08 0 万 港 元 )乃 由 本 集 团 应 收 贷 款 及已抵押银行存款作抵押,并由重庆东银作担 保。 管理层对业务之讨论及分析(续) 面对汇率波动之风险及有关对冲 本集团於香港及中国经营业务,大部分交易均以当地货币计值及结算,惟应收一间关连公司之若 干款项以人民币(而非各自集团实体之功能货币)计值除外,令本集团面临外汇风险。 本集团现时并未运用任何衍生金融工具对冲其面对之外汇风险。 或然负债 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股息 董事局不建议宣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2015年:相同)。 财务状况表日期後事项 股东特别大会於2017年1月17日举行。独立股东已於会上批准有关订立一项借款合同的决议案。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29日之通函及日期为2017年1月17日之公告。 於2017年1月20日,本公司与海通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作为认购人)、罗韶宇先生(作为担保人)及 重庆东银(作为企业担保人)订立一份补充契据,据此,订约方同意修订本公司(以平边契据方式) 出具日期为2015年1月19日之文据及日期为2015年1月16日的补充函件项下之若干条款及条件。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4年12月5日及2017年1月20日之公告。 於2017年3月6日,本公司与重庆东银订立第二笔借款合同,据此,本公司已同意向重庆东银垫付 一笔人民币1.5亿元(相当於约1.695亿港元)之借款。重庆东银须於到期日(即2018年1月18日)悉 数偿还第二笔借款。利率为10.5厘。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3月6日之公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16年12月31日至本公告日期止期间,并无发生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而须 作出披露的事情。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由於未能与本公司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之审 计费用达成双方协定,故此已辞任本集团之核数师职务,自2016年9月9日起生效。 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已获委任为本集团核数师,自2016年9月9日起生效,以填补罗兵咸 辞任後之临时空缺。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集团核数师之任期将直至本公司下届股 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公司明白良好企业管治常规之重要性,相信其对提升股东价值及保障股东权益至为关键。董事 认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附录十四载列之企业管治守则(「企管守则」)所载之守则条文(「守则条文」),惟下文所披 露偏离守则条文第A.4.1条及守则条文第E.1.2条之情况除外: 守则条文第A.4.1条规定,非执行董事之委任应有指定任期,并须接受重选。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均 无指定任期。然而,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在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 三分一的董事(或倘董事人数并非三之倍数,则为最接近但不少於三分一之人数)须轮流退任。本 公司认为,有关规定不比企管守则规定者宽松。 守则条文第E.1.2条规定,董事局主席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由於董事局主席罗先生积极参与本集 团之中国业务运营,因此尽管罗先生有意出席本公司於2016年5月13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但 因本集团其他紧急之业务事宜而未能出席大会。罗先生承诺,今後会尽可能出席本公司之股东周 年大会。 本公司定期审议其企业管治常规,确保已遵守企管守则及紧贴企业管治最新发展。 审核委员会及审阅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现 时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陈英祺先生(委员 会主席)、朱文晖博士以及王金岭先生。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 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并已与本公司管理层及核数师讨论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准则及常规以及其 他财务报告事项。 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范围 本集团核数师中瑞岳华(香港)会计事务所协定同意,本年业绩公告所载之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本集团合并财务状况表、合并损益表、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及有关附注的数字,等同年内 本集团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款额。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就此进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根 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保证委聘准则的保证委聘,因 此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并未对业绩公告作出保证。 遵守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 其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之守则。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别查询,而全体董事均确认彼等於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所需标准。 董事就合并财务报表须承担之责任 董事确认彼等有责任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真实及公平地反映本集团之状况,以及每个财务期间 之业绩及现金流量。 购买、出售或赎回股份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股份。 内部监控 董事局负责维持稳健及有效之内部监控系统,以及透过审核委员会检讨其成效。本集团之内部监 控系统包括一个具清晰明确权责界限之管理架构,以协助本集团实现各项业务目标、保障资产免 被擅自挪用或处置、确保维持妥善之会计记录以提供可靠之财务资料作内部使用或公布用途,以 及确保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此系统乃为合理保证(但非百分百保证)不会出现重大错误或损失, 以及管理(而非消除)本集团营运系统失效以及未能达致本集团业务目标时所面对的风险。 年内,董事局已透过审核委员会审阅内部监控系统之有效性,而审核委员会并无发现任何重大内 部监控缺陷。 刊登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 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刊登於联交所之网站(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之网站(www.doyenintl.com)。载有上市规则附录十六规定所有资料之本公司截至2016年 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将於适当时间寄发予股东及於上述网站刊登。 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局,对全体员工的努力及贡献致以衷心谢意,并对客户及业务夥伴的长期信赖以 及股东的不断支持深表感谢。 承董事局命 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罗韶宇 香港,2017年3月28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局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罗韶宇先生(主席)、罗韶颖女士(副主席)及曹镇伟 先生;非执行董事王晓波先生及秦宏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英祺先生、朱文晖博士及王金 岭先生。 * 仅供识别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0162 世纪金花 0.13 40.66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00524 E-KONG GROUP 0.24 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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