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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94
提名委员会成员之委任
利丰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宣布,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梁高美懿女士自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继上述委任後,成员包括唐裕年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梁高美懿女士、Paul
Edward Selway-Swift先生及冯国纶博士为提名委员会成员。
承董事会命
冯国纶
集团主席,利丰有限公司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冯国纶(集团主席)、冯裕钧(集团行政总裁)及 Marc Robert Compagnon�r
非执行董事为冯国经(荣誉主席)�r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Paul Edward Selway-Swift、黄子欣、唐裕年及梁高美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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