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FINANCEINVESTMENT HOLDINGSLIMITED
中国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75)
最後完成日期之延期
股份交易
收购耀�N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之公布(「该
等公布」),内容有关收购耀�N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
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 义。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卖 方、买方及本公司订立确认函,据此,订约方已同意
将达成该协议所载先决条件之最後日期延长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除上述者 外,该协议之所有条款及条件维持不 变。
承董事会命
中国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林裕豪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分别为邱益明先
生、曾敬�鱿壬�及徐斌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林裕豪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邓瑞文女士、李 邵华先生及刁虹 女 士。
最後完成日期之延期 股份交易 收購耀昇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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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控
2017-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