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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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泰国股权收购之关连交易的交割
兹提述就集团在东盟地区进行资产重组,中国银行与本公司在 2015年 5月 21
日所作出的联合公告,及本公司在 2016年 6月 6日及 2016年 6月 30日所作
出的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的用词与该等公告各自
所定义的涵义相同。
董事会欣然宣布,泰国股权收购协议项下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得满足,且拟议
泰国股权收购的交割将於2017年1月9日根据泰国股权收购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进行(「交割」)。交割後,中银泰国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其所
有资产、负债及财务业绩将被合并入本公司的财务帐目。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罗楠
香港,2017年1月6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田国立先生*(董事长)、陈四清先生*(副董事长)、
岳毅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任德奇先生*、高迎欣先生*、许罗德先生*、
李久仲先生、郑汝桦女士**、蔡冠深博士**、高铭胜先生**及童伟鹤先生**。
*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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