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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第三季度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对本公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Janco HoldingsLimited 骏高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35)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 第三个季度业绩公告 联交所创业板(「创业板」)的特色 创业板乃为较於联交所上市之其他公司带有更高投资风险之公司提供上市之市 场。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於该等公司之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考虑後 方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的较高风险及其他特色表明创业板较适合专业及其他 经验丰富的投资者。 由於创业板上市公司之新兴性质使然,在创业板买卖之证券可能会承受较於联 交所主板买卖之证券为高之市场波动风险,同时亦无法保证在创业板买卖的证 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本公布乃遵照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而提供有 关骏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或「我们」)的资料。 本公司之董事(「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就本公布负全责,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 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备, 且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亦无遗漏其他事项,以致本公布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 布有所误导。 –1– 第三个季度业绩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集团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未经 审核财务业绩,连同相应比较数字,详情如下。财务业绩已获董事会批准刊发。 未经审核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 截至9月30日止三个月 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附注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益 4 57,116 51,663 157,353 151,095 销售成本 (41,093) (40,198) (121,464) (119,643) 毛利 16,023 11,465 35,889 31,452 其他收入 3 21 5 24 其他收益及亏损 (148) 219 (59) 83 行政开支 (9,350) (8,152) (24,707) (20,290) 上市开支 (2,243) – (10,748) – 融资成本 (13) (31) (45) (38) 除税前溢利 4,272 3,522 335 11,231 所得税开支 5 (1,055) (686) (2,215) (1,981) 期内溢利(亏损)及 全面收益(开支)总额 3,217 2,836 (1,880) 9,250 以下各项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3,217 2,836 (1,880) 9,287 非控股权益 – – – (37) 3,217 2,836 (1,880) 9,250 每股盈利(亏损) —基本(港仙) 6 0.71 0.63 (0.42) 2.06 –2– 未经审核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非控股 股本 资本储备 保留溢利 小计 权益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附注i) 於2016年1月1日(经审核) – 17,659 13,423 31,082 – 31,082 期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 – (5,097) (5,097) – (5,097) 於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核) – 17,659 8,326 25,985 – 25,985 期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 – – 3,217 3,217 – 3,217 於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核) – 17,659 11,543 29,202 – 29,202 於2015年1月1日(经审核) 1,007 9,600 5,714 16,321 2 16,323 收购TranspeedHongKong Limited的额外权益 3 – (38) (35) 35 – Janco(BVI)GroupLtd、MarineElite Limited、SunsetEdgeLimited及 WascoGlobalLimited 注册成立(附注ii) 1,173 – – 1,173 – 1,173 产生自重组(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 2016年9月30日的招股章程) (2,183) 2,183 – – – – 期内溢利(亏损)及全面 收益(开支)总额 – 5,876 3,411 9,287 (37) 9,250 於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核) – 17,659 9,087 26,746 – 26,746 附注: (i) 资本储备包括(i)骏高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其後更名为运高控股有限公司)(「运高控股」)在转移至 骏高物流有限公司(「骏高物流」)前从事香港业务(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的招股 章程(「招股章程」))所产生的溢利,乃由於其法律上属於运高控股及为本集团的非可供分派溢 利;及(ii)本公司於重组後所收购附属公司股本总额的面值与本公司为交换2,183,000港元而发 行股份面值之差额。 (ii)因Janco(BVI)GroupLtd(「Janco(BVI)」)、MarineEliteLimited(「MarineElite」)、SunsetEdge Limited(「SunsetEdge」)及WascoGlobalLimited(「WascoGlobal」)注册所产生之合并股本 1,173,000港元已透过与郑汉溢先生(「郑先生」)之往来账户支付。 –3– 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Square, 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香港主要营业地 点地址为香港九龙观塘伟业街223号宏利金融中心A座16楼1608室。本公司股份(「股份」)自 2016年10月7日起(「上市日期」)於联交所创业板上市(「上市」)。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附属公司主要从事(i)提供透过向航空公司、船公司、其他货运 代理商或总销售代理购买货运舱位及转售予代表其托运人客户的其他货运代理商提供货运代理 服务;及(ii)配套物流服务,包括为直接客户提供订制增值服务。 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本公司之功能货币港元(「港元」)呈列。 2. 编制基准 根据本集团为筹备上市进行之重组,本公司於2015年12月29日成为现组成本集团的公司的控 股公司。有关重组之详情载列於招股章程「历史、发展及重组」一节中的「重组」一段。 应用合并会计法 由於运高控股及骏高物流受郑先生共同控制,骏高物流已采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 会」)颁布的会计指引第5号「共同控制合并的合并会计法」(「会计指引第5号」)将转移香港业务 列账为涉及受共同控制实体的业务合并,犹如转移已於2015年1月1日完成。 在应用会计指引第5号时,本集团分别於截至2016年9月30日及2015年9月30日止两个期间 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综合权益变动表已包括香港业务於2015年6月30日前的财务 表现,犹如转移已於2015年1月1日完成。 –4– 3. 主要会计政策 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编制。此外,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载列创业板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律 第622章)规定之适用披露。 编制此等业绩所使用的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编制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招股章程账 目所使用者一致。本集团已采纳於2016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新订或经修订准则、准则修订本及诠释。采纳该等新订或经修订准则、准则修订本及诠释 不会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带来任何重大变动。 综合财务报表并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核,但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审核委员会」)。 4. 收益 截至9月30日止三个月 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空运货运代理服务收入 21,750 25,350 64,965 71,435 海运货运代理服务收入 28,957 21,518 75,767 68,576 物流服务收入 6,409 4,795 16,621 11,084 57,116 51,663 157,353 151,095 –5– 5. 所得税开支 截至9月30日止三个月 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香港利得税: 即期税项 842 610 1,940 1,871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184 – 184 — 递延税项 29 76 91 110 1,055 686 2,215 1,981 香港利得税就有关期间内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计算。 6. 每股盈利(亏损) 有关期间内每股基本盈利(亏损)乃按於有关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亏损)及有关 期间内450,000,000股已发行股份计算,当中假设资本化发行(定义见招股章程)已於2015年1 月1日生效。 由於并无潜在已发行摊薄普通股,故并无就本期间呈列每股摊薄盈利(亏损)。 –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我们是一间在香港创立并以香港为基地的实力雄厚的货运代理及物流一站式服 务供应商,策略重点位於亚洲。我们的核心业务由货运代理服务组成。我们向 航空公司、船公司、其他货运代理商或总销售代理购买货运舱位,并出售予直 接托运人或转售予代表其托运人客户的其他货运代理商。我们大部分客户为直 接托运人客户。我们提供空运及海运服务,而我们出售的大部分空运及海运舱 位乃针对由香港出口到亚洲不同目的地的货物,如孟加拉国、越南、斯里兰卡、柬埔寨及泰国。 除我们的核心货运代理服务外,我们策略性地主要在位於油塘、青衣及葵涌的 仓库提供配套物流服务,以满足客户日益需要订制增值物流服务的需求。我们 提供的配套物流服务包括仓储、重新包装、标签、货盘运输及香港本地送递。 我们将配套物流服务整合至我们的核心货运代理服务,以策略性地在托运人客 户中建构一个鲜明的公司形象。 我们的竞争优势为我们迄今达致成功的关键因素。我们的董事相信,载列於招 股章程如以下之竞争优势将继续提升我们的地位,并增加我们在货运代理及物 流行业的市场份额: –7– (a) 我们在货运代理行业服务超过25年,往绩昭着,致使我们了解及应对客户 需求。 已确立的声誉及往绩记录是影响客户选择物流合作夥伴的重要因素。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编制的独立行业报告(「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价值链带来的强大网络亦是领先参与者达致成功的 关键因素及市场新入行者的主要障碍。我们自1990年成立运高控股以来 一直为货运代理服务供应商,累积超过25年的往绩记录。多年来,我们沿 货运舱位的供应链建构了广泛的供应商及客户网络。我们已与400多名供 应商及1,500多名客户维持业务关系。 (b) 我们了解及应对客户需求的能力有助我们不断发展配套物流服务分部。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时至今日,能够整合不同服务模式并在价值观中扮演多重角色的服务供应商变得越来越具有竞争力及成为首选供应商。 董事相信,由於我们作为一站式服务供应商能够提供广泛的货运代理服务及物流服务,我们了解及应对客户需求的能力鼓励了直接托运人客户购买货运舱位,并使我们从货运代理商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 未来计划 我们的长期业务目标是成为亚洲货运代理及物流行业领先的一站式服务供应商,而我们的最终业务目标是成为全球货运代理及物流行业的主要市场参与者。我们计划透过进一步发展我们的货运代理业务、物流业务及进一步加强我们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工作以提升我们的销售表现,从而实现我们的目标。 –8–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的收益由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约151.1百万港元增加约4.2% 至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约157.4百万港元。收益增加乃归因於海运货 运代理服务所得收益增加,部分被空运货运代理服务所得收益减少抵销。 空运货运代理服务所得收益减少,主要由於燃料价格减少导致空运费用整体减 少。 海运货运代理服务所得收益增加,主要由於期内来自现有客户的货运量增加及 来自新客户的货运量亦有所增加。 配套物流服务所得收益於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增加,主要由於增加向 客户(包括总部设於美国的主要客户)销售配套物流服务。 销售成本及毛利 销售成本由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约119.6百万港元增加约1.6%至截 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约121.5百万港元。销售成本增加乃主要归因於本 地手续费及文件费用成本以及我们仓库的租金付款增加,部分被燃料价格减少 导致的运费减少抵销。 毛利由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约31.5百万港元增加约14.0%至截至 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约35.9百万港元。毛利率由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 九个月的20.8%增加至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22.8%。毛利及毛利率 增加,主要由於货运量增加及供应商收取的海运舱位成本减少。 –9–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约20.3百万港元增加约21.7%至截 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约24.7百万港元。行政开支增加乃主要由於截至 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内向员工支付的薪金增加及高级员工人数增加,导致 员工成本增加。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开支指分别就於截至2015年及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估计应课税 溢利按16.5%计算的香港利得税拨备。 拥有人应占溢利(亏损)及全面收益(开支)总额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9百万 港元,相比2015年相应期间的溢利约9.3百万港元。有关亏损乃主要由於截至 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确认一次性上市开支约10.7百万港元(2015年9月30 日止九个月:零港 元 )。 不包括一次性上市开支,本集团截至2016年9月30日 止九个月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8.8百万港元。 其他资料 中期股息 董事并不建议派付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中期股息(2015年:无)。 –10– 资本承担 於2016年9月30日,本集团并无重任何大资本承担(2015年:无)。 本集团资产抵押及或然负债 本集团於2016年9月30日并无任何资产抵押(2015年:无)。 本集团於2016年9月30日并无重大或然负债(2015年:无)。 重大收购及出售 根据重组,本公司成为重组完成後组成的本集团之控股公司。重组详情载於招 股章程「历史、发展及重组」一节「重组」一段。 除招股章程所披露者外,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 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 买卖、销售或赎回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 售本公司任何股份。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就董事进行证券交易采纳不较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所载规 定交易准则宽松的操守守则(「标准守则」)。由於股份并无於创业板上市直至上 市日期,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标准守则并不适用於本公司。本公司对 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并不知悉董事自上市日期起及直至本公布日期出现 任何不遵守规定交易准则及有关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之情况。 –11–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於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於2016年9月30日,股份并未於创业板上市。因此,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及标准守则并不适 用於本公司。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各自於本公司或任何其相联法团的 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 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持有的权益或淡仓);或(i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列入有关条例所述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iii)根据标准守则董事证券交易郁关条例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本公司股份之好仓 所占本公司 董事╱主要行政 所持股份 已发行股本 人员姓名 身份╱权益性质 数目 的百分比 郑先生 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 450,000,000 75% 附注: 有关股份由郑先生全资拥有的MillionVenture所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郑先生被视为於Million Venture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於本公司相联法团的权益 董事╱主要 身份╱ 所持股份 行政人员姓名 相联法团名称 权益性质 数目 持股百分比 郑先生 MillionVenture 实益拥有人 1 100% –12–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布日期,概无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 或任何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i)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包 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或淡仓);或(ii)须记录於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的任何权益及淡仓;或(iii)根据标准守则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及淡仓。 本公司主要股东於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於2016年9月30日,股份并未於创业板上市。因此,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第2及3分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及标准守则并不适用於本公司。 於本公布日期,就董事所知,以下人士(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除外)或实 体於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劵中拥有或被视为或当作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予披露的权益及╱或淡仓,或须记录在本公司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之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或淡仓: 本公司股份之好仓 占本公司 所持股份 已发行股本 股东名称 身份╱权益性质 数目 百分比 MillionVenture 实益拥有人 450,000,000 75% TaiChoiWan,Noel女士 配偶权益 450,000,000 75% (附注) 附注: TaiChoiWan,Noel女士为郑先生的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或被当作於郑先生之同等股份 中拥有权益。 –13–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并无接获任何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除外)或实体通知,表示其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或当作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须记录在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之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或淡仓。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於2016年9月23日有条件采纳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 的条款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3章的条文。购股权计划的主要条款根据招股章 程附录四「D.购股权计划」一节概述。自上市日期起及直至本公布日期,购股权 计划项下概无授出、行使、取消或失效的购股权。 购买股份或债券的安排 除上文披露之购股权计划外,於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直至本公布日期 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订立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藉购买 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券而获得利益。 董事於重大合约的重大权益 於2016年9月30日底或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内任何时间,概无存续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为订约方,且本公司董事在当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 权益的重大合约。 竞争利益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董事并不知悉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彼等各 自之联系人士(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之任何业务或权益与本集团的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竞争,亦无知悉任何该等人士与本集团具有或可能具有任何其他利 益冲突。 –14– 合规顾问的权益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6A.19条,本公司已委聘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为合规 顾问(「合规顾问」)。根据合规顾问告知,於本公布日期,除本公司与合规顾问 订立日期为2016年4月22日的合规顾问协议外,合规顾问或其董事、雇员及联 系人(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概无拥有与本集团有关的任何权益而须根据创业 板上市规则第6A.32条知会本集团。 企业管治 由於股份并未於创业板上市直至上市日期,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15所载企业管 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守则条文於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并不适 用於本公司。自上市日期起及直至本公布日期的整个期间,本公司已遵守企业 管治守则项下守则条文(守则条文A.2.1除外)。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A.2.1条规 定,主席及主要行政人员的职责应予区分,且不应由同一人兼任。郑先生为本 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鉴於郑先生为本集团共同创办人之一,故董事会认为由 郑先生兼任该两个职位可以实现有效管理及业务发展,符合本集团的最佳利益。 因此,董事认为偏离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A.2.1条就此情况而言属恰当。 董事会相信,董事会由经验丰富及优秀人才组成,当中三名成员为独立非执行 董事,故董事会之运作足以确保权力及职权取得平衡。 报告期後事项 除上市外,於2016年9月30日後直至本公布日期并无发生重大事项。 –15–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於2016年9月23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并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28至 5.33条所载之规定采纳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其中包括)审 阅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提名及监察外聘 核数师,并负责本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三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即萧永禧先生、黄依律先生及陆建廷先生)组成。萧永禧先生为审核 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 表,并认为该等报表之编制符合适用会计准则,并已据此作出充份披露。 承董事会命 骏高控股有限公司 郑汉溢 主席 香港,2016年11月14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郑汉溢先生、陈国威先生、罗伟华先生及邱思扬先 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萧永禧先生、黄依律先生及陆建廷先生。 本公布将由刊登日期起计七天於联交所网站(www.hkgem.com「) 最新公司公告」 网页及本公司网站(www.jancofreight.com)刊登。 –16–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1008 贵联控股 0.18 39.69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08218 毅高国际控股 0.17 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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