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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CHANGOCEAN PARKHOLDINGSLTD.
海昌海洋公园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55)
独立非执行董事
以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风险管理及企业管治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委员会组成之变动
董事会宣布,自2017年1月25日起:
(i) 方红星教授已呈辞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
席,以及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和企业管治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职务;
(ii) 谢彦君教授已呈辞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和企业管治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职务;
(iii) 陈国辉教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
委员会、风险管理和企业管治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及
(iv) 张梦教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
险管理和企业管治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辞任
海昌海洋公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i) 方红星教授(「方教授」)已呈辞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和企业管治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职务,自2017年1月25日起生效;及
(ii) 谢彦君教授(「谢教授」)已呈辞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本公司审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和企业管治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职务,自2017年1月25日起生效。
方教授及谢教授辞职後不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方教授及谢教授均已确认,彼等的辞任乃根据中国东北财经大学《关於进一步对
我校处级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排查和清理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彼等亦已确认彼等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彼等亦不知悉任何有关彼等之辞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亦不知悉任何有关事宜须提请联交所及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方教授及谢教授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
董事会亦宣布:
(i) 陈国辉教授(「陈教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
以及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和企业管治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自
2017年1月25日起生效;及
(ii) 张梦教授(「张教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风险管理和企业管治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自2017年1月25日起生效。
陈国辉教授,61岁,辽宁铁岭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彼为现任中国大连财经学院校长,中国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彼享受中国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中国辽宁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彼现任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前称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及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该等公司均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彼自1982年起在东北财经大学从教至今已经30余年,分别於1988年至1995年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1995年至2001年担任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2001年至2013年先後担任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书记、院长,2013年至今任大连财经学院校长。
彼长期以来主要从事会计学教学和管理工作,取得一系列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彼在《会计研究》、《财经问题研究》、《财务与会计》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专着4部,主编教材若干部,主持并完成省部级课题若干项,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重要项目3项,近年来获得省部级奖项若干项,多次获得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光荣称号。在2003年,彼主持的《基础会计》课程被评为中国教育部首批国家级精品课程等,并成为中国许多院校仿效的楷模。
陈教授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彼之委任自2017年1月25日起为期三年。根据委
任函,应付予陈教授之董事酬金总额为每年人民币100,000元(或如不足一年,按比例计算之金额),由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参照彼之经验、学历、於本公司之职责,以及当前市况厘定。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陈教授须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而其任期将直至应届股东大会为止,届时须於该股东大会上膺选连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陈教授:(1)并无拥有本公司任何股份(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2)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3)於过往三年并无担任任何上市公司(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董事;(4)并无拥有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以及(5)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连。
陈教授已确认彼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条 所 载独立性准
则。陈教授亦确认,除上文所载资料外,并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13.51(2)(v)条予以披露,亦无任何有关彼获委任之事项须提请股东垂注。
张梦教授,53岁,为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西南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研究所所长。彼目前担任中国教育部旅游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中国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特邀专家,四川旅游研究学术委员会委员。彼同时还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评审专家,也是国内旅游管理权威核心期刊《旅游学刊》的审稿专家。
张教授於1986年在西南师范大学物理系获理学学士学位,1997年和2005年在中国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获经济学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从1998年起至今,主要从事旅游管理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区域旅游业竞争力、旅游消费者行为、旅游跨文化比较等领域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受到国内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目前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中国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中国四川省科技厅软科学基金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包括重大招标课题)、中国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等科研课题若干项;张教授出版专着、译着各1部,先後在《财贸经济》、《中国旅游报》等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若干篇,其中有多篇论文被中国人大书报中心《旅游管理》、《企业管理研究》等全文转载;彼多次获中国四川省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奖;彼撰写的博士论文被中国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和中国四川省教育厅授予「四川省优秀博士论文」。
张教授致力於旅游管理高水准决策谘询平台建设,包括负责中国四川省高校、旅游局等旅游类研究基地和团队建设等,近三年来先後为中国四川省市各地旅游局等政府和企业完成了若干份研究报告,积极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政策建言和决策谘询。同时,张教授作为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生培养基地的负责人,不断创新教学手段,跟踪国际国内旅游研究理论前沿动态和最新研究方法,积极从事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包括参与於欧洲及美国举行的学术访问、交流、会议和合作研究等。
张教授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彼之委任自2017年1月25日起为期三年。根据委
任函,应付予张教授之董事酬金总额为每年人民币100,000元(或如不足一年,按比例计算之金额),由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参照彼之经验、学历、於本公司之职责,以及当前市况厘定。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张教授须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而其任期将直至应届股东大会为止,届时须於该股东大会上膺选连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张教授:(1)并无拥有本公司任何股份(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2)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3)於过往三年并无担任任何上市公司(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董事;(4)并无拥有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以及(5)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连。
张教授已确认彼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独立性准则。张教授亦确认,除上文
所载资料外,并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13.51(2)(v)条予以披露,亦无任何有关彼获委任之事项须提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陈教授及张教授之委任表示欢迎。
承董事会命
海昌海洋公园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王旭光
中国大连,2017年1月2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王旭光先生、曲程先生及高杰先生;
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为曲乃杰先生、井上亮先生及袁兵先生;而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国辉教授、孙建一先生及张梦教授。
海昌海洋公园
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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