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lobal EnergyResourcesInternational GroupLimited
环球能源资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存续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92)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环球能源资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七日(星期三)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九龙尖沙嘴广东道9号海港城港威大厦第6
座30楼3008–10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
决议案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动议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因股本重
组(定义见下文)产生之合并股份(定义见下文)及於尚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时可
能配发及发行之该等合并股份上市及买卖後,自紧随本决议案获本公司股东
(「股东」)通过之日後之首个营业日上午九时正起:
(a)将本公司现有股本中每八(8)股每股面值0.005港元之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
合并(「股份合并」)为一(1)股每股面值0.04港元之合并股份(「合并股份」);
(b)於股份合并生效後,透过额外增设4,125,000,000股每股面值0.04港元之合并
股份,将本公司之法定股本由35,000,000港元分为875,000,000股合并股份增
加至200,000,000港元分为5,000,000,000股合并股份(「增加法定股本」);及
–1–
(c)谨此授权董事作出彼等认为属必要或权宜之所有有关行动及事宜,以使
股份合并及增加法定股本(统称「股本重组」)生效。」
承董事会命
环球能源资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陈国荣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注:
1.凡有权出席由以上通告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任何股东均有权委任另一
名人士代其出席及投票。持有两股或以上本公司股份之任何股东可委派一名或以上受委
代表出席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倘委任一名以上受委代表,则委任
书须列明每名代表所获委任之本公司股份数目及类别。
2.随函附奉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无论阁下是否有意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
会,务请按所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备之指示将其填妥并交回。阁下填妥及交回代表委
任表格後,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在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
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撤回。
3.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证明之授权书或授权文
件副本,最迟须於上述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
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效。
4.倘属本公司股份之联名持有人,其中任何一名持有人可就该等本公司股份亲身或委派代
表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犹如彼为唯一有权投票者;然而,倘有一名以上联名持有人
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则只有就该等本公司股份而言於本公司股东名册排
名首位之上述人士,方有权就该等本公司股份投票。
5.所有决议案须以按股数投票方式表决。
6.详情已载列於通函。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陈国荣先生、王安中先生及赵亮先生;以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华先生、孙青女士及陈褔荣先生。
–2–
本公告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之规定提供有关
本公司之资料,各董事愿就本公告之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
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
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骗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
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自其刊发日期起计将最少一连七日刊载於创业板网站(www.hkgem.com)
之「最新公司公告」一页内及本公司网站(www.8192.com.hk)内。
–3–
环球能源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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