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绍 |
本公司的控股公司耀丰於2008年7月1日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 本公司於2010年4月21日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成为本集团的控股公司。於注册成立日期,本公司的最初法定股本为380,000港元,分为38,000,000股股份。於注册成立日期,本公司发行及配发一股认购人股份予认购人,认购人於当日以零代价将该认购人股份转让予耀丰。於2010年9月13日,本公司的法定股本由380,000港元 (分为38,000,000股股份) 增加至10,000,000港元 (分为1,000,000,000股股份) 。 於2010年5月24日,殷先生及林女士各自按面值将联合全部已发行股本的51%及49%权益分别转让予荣丰国际。於2010年9月13日,荣丰国际将联合全部已发行股本转让予本公司,代价为1.00港元,乃参考联合於2010年7月31日的管理账目所示的资产净值 (该数值为负数) 得出。 於2010年9月13日,荣丰国际将悦洋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转让予本公司,代价为约 22,800,000美元,金额相等於2010年7月31日悦洋的管理账目所示的资产净值。 於2010年9月13日,荣丰国际将浩洋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转让予本公司,代价为约 32,400,000美元,金额相等於2010年7月31日浩洋的管理账目所示的资产净值。 於2010年9月13日,荣丰国际将Bryance Group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转让予本公司,代价为约5,700,000美元,金额相等於2010年7月31日Bryance Group的管理账目所示的资产净值。 於2010年9月13日,荣达应付予殷先生及林女士的贷款总额达到约13,600,000美元,由荣达透过分别发行及配发一股荣达面值1.00美元的股份予殷先生及林女士资本化。 於2010年9月13日,殷先生及林女士各自将荣达全部已发行股本的50%转让予本公司,代价乃按殷先生及林女士的指示,由本公司按溢价以缴足股款入账方式向耀丰配发及发行总计100股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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