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绍 |
本集团之源起可追溯至河北大盛,其乃为张先生及彼之家族於二零零六年九月於中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2,500,000美元。於注册成立时,河北大盛由辽海国际持有92%及由一名独立第三方拥有8%,业务范畴包括於河北省进行物流担保业务、投资担保业务、工程担保业务及信用担保业务。辽海国际由张先生持有50%、马利军女士(张先生之母亲)持有33%,而剩余17%则由张西铭先生持有。张西铭先生为张先生之父亲,并为非执行董事。於注册成立後不久(二零零六年十一月),由於原有少数股东决定不继续进行投资,河北大盛之8%股本权益乃由该独立第三方转让予厦门金波尔贸易有限公司(「金波尔有限公司」,为独立第三方)。金波尔有限公司为一间按中国法例注册成立之公司,其30%由陈忆萍(厦门大盛之业务总监)持有,其余70%由独立第三方持有。金波尔有限公司於中国从事(其中包括)设备、化工品、建材及商品之批发及零售。尽管少数股东出现变动,辽海国际继续拥有河北大盛股本权益总数之92%。截至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止,首期2,778,700美元之河北大盛注册资本已予缴足,当中1,778,000美元由辽海国际以其内部资金拨资,另1,000,000美元由独立第三方出资。 於二零零七年三月,辽海国际与旭日融资担保订定投资协议(「投资协议」)。旭日融资担保及後为能源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当时为旭日环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旭日环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353))之全资附属公司,而河北大盛、旭日环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当时之控股股东为独立第三方。根据投资协议之条文,旭日融资担保同意代替辽海国际注资6,375,000美元作为河北大盛之注册资本,占其股本权益总数之51%,而辽海国际亦同意注资5,125,000美元(当中约1,778,000美元已於河北大盛注册成立时由辽海国际出资)作为河北大盛之注册资本,占其股本权益总数之41%。 於二零零七年七月,於各方根据投资协议注资予河北大盛之注册资本前,各方订定转让协议,以反映投资协议所订定旭日融资担保持有之股本权益数额,并重新调整辽海国际及金波尔有限公司所持有之股本权益。根据转让协议,辽海国际转让(a)河北大盛股本权益总数之51%予旭日融资担保,作价人民币51,000,000元;及(b)河北大盛股本权益总数之26.77%予金波尔有限公司,作价人民币26,770,400元。转让之代价乃基於辽海国际、旭日融资担保及金波尔有限公司已注入及将注入河北大盛注册资本之金额而厘订。於转让完成时,河北大盛由旭日融资担保持有51%,由辽海国际持有14.23%及由金波尔有限公司持有3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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