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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ITIC Dameng Holdings Limited
中信大锰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91)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
财务概要
於二零一六年,营业额为3,248,100,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的2,517,000,000
港元增加29.0%。
於二零一六年,经营亏损为131,300,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的818,400,000
港元减少84.0%。*
於二零一六年,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87,900,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的
956,000,000港元减少90.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净负债比率下降至90.3%(二零一五年:
110.9%)。
* 议价收购收益223,800,000港元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采矿权减值347,700,000
港元不计入二零一五年之经营亏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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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致力於提质增效与市场开拓,在推行精细化管理、优化生产运
营、扩大新业务和全面提升竞争力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尽管受到中国钢铁产业去产
能和应对雾霾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年主要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均突破历史记录,营业
收入比上年显着增长,经营毛利率呈逐月回升,营业亏损亦得到大幅降低。在不断
增强现有业务市场竞争力的同时,本集团着眼於长远发展,把握新机遇,力争使新
业务的投资与发展得以加快,预期将为实现集团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以及股东权益
的长远提升打下良好基础。
面向市场,积极开拓
为保持持续发展,本集团积极抓住市场机会,拓展锰矿石贸易和锰合金发展。凭藉
香港这一良好国际平台,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度持续加强与国际矿产公司的沟通合
作,广泛开展国际矿石贸易业务。自本年度中旬业务开展以来,本集团於国际矿石
贸易领域取得发展,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矿石贸易数量达635,236吨,营
业额达531,2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4,900,000港元),致使本集团的营业额大幅
提升至32.48亿港元,对比二零一五年上升29%。国际矿石贸易将成为重要增长动
力,为本集团带来合理的回报。本集团计划利用深圳前海自贸区之国家优惠政策,
在进一步巩固国际矿石贸易业务的同时大力开拓锰合金和相关配套原材料的贸易。
与此同时,本集团参股之独山金孟锰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锰铁合金加工厂配套
二台150MW自备热电联产建设工程项目在没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预期在二
零一七年能陆续投产。凭藉项目所处的地理优势和将产生的规模效益,以及自备电
厂所能提供的更为充足可靠以及更加优惠的电力供应优势,本集团深信该项目将成
为中国国内特别是南方地区的最有竞争力的铁合金生产商,进一步巩固作为锰产业
企业龙头的地位,并预期为股东们创造新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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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管理,降本增效
面对严峻的市场压力与挑战,本集团管理层积极应变,采取多项措施控制成本,加
强风险内控管理,并持续提升科研实力与精细化管理能力,改良生产方法,优化生
产工艺,增强生产效率,节能降耗,实现了生产成本的大幅降低。同时,本集团积
极响应中国政府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遵守
相关环保法例,继续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单耗,包括用电量、耗水量及矿渣排放量,
争取对周边生态系统的影响降至最低,以推动本集团实现优质、高效及可持续的发
展。
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二零一七年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本集团的下游钢铁市场受到整体经济增
长不振的影响,尤其是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国钢铁产业景气度下降,二零一七年的经
营活动将面临更大的挑战,相信经过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管理提升、深度调整和积
极开拓,在行业中的资源优势和竞争力已经逐渐增强,这将会成为集团发展的诸多
机遇。「十三五规划」期间,中国政府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供给侧改革,降低产
能并整合资源,以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同时带来了新的市场机会与发展空间。
此外,本集团亦努力配合「一带一路」战略机遇,积极发展海外矿业开发和国际贸
易,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不断增强企业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以
期积极把握国家政策及中国经济发展机遇。
未来,本集团将把握锰产业和市场发展态势,不断解决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
难,勇於直面挑战,部署和实施好经营策略,以提升本集团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与
长期竞争力,为未来发展提供必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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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传统,奉献社会
本集团长期以来一直致力於关怀回报社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优良传统,以提升
本集团的企业形象与社会影响力。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致力於安全生产及改善劳
动环境,持续钻研及落实推行节能降耗措施,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例的标准要求,
密切关注员工成长并加强员工培训工作,贯彻落实社会公益、生活基地及文化艺术
建设,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及能源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作出了不懈之努力。
由衷致谢,共铸辉煌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对在当前艰难经济形势及充满挑战的经营环境中作出不懈努力
的诸位董事、管理层和全体员工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亦向诸位股东、客户及业务
夥伴在二零一六年对本集团始终如一的信任与支持致以诚挚的谢意。
本人及董事会成员亦相信,在各位股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本集团定能不断攻坚
克难,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争创辉煌经营业绩,为国家、股东
和社会不断创造新的价值。
尹波
主席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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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4 3,248,108 2,517,000
销售成本 (2,823,887) (2,604,637)
毛利�u(亏) 424,221 (87,637)
议价收购收益 15 �C 223,798
其他收入及收益 4 216,970 164,293
销售及分销费用 (86,052) (99,449)
行政开支 (382,945) (482,425)
财务费用 5 (235,892) (270,726)
其他开支 (21,049) (37,135)
固定资产及采矿权减值 �C (347,657)
联营公司应占亏损 (46,562) (5,288)
除税前亏损 6 (131,309) (942,226)
所得税收益�u(开支) 7 2,888 (33,751)
年内亏损 (128,421) (975,977)
其他全面亏损:
将於往後期间重新分类为损益的其他全面亏损:
- 海外业务换算产生的汇兑差额 (197,366) (138,725)
年内全面亏损总额 (325,787) (1,11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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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下列人士应占亏损总额:
母公司拥有人 (87,913) (956,007)
非控股权益 (40,508) (19,970)
(128,421) (975,977)
下列人士应占全面亏损总额:
母公司拥有人 (285,238) (1,094,789)
非控股权益 (40,549) (19,913)
(325,787) (1,114,702)
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8
基本 2.56港仙 29.61港仙
摊薄 2.56港仙 29.61港仙
董事会并不建议就本年度派付任何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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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990,656 3,314,103
投资物业 81,927 87,343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443,023 492,756
无形资产 569,817 624,450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826,466 762,035
递延税项资产 32,933 33,122
预付款项及按金 223,603 214,074
非流动资产总额 5,168,425 5,527,883
流动资产
存货 792,837 810,867
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 10 837,592 751,611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518,776 667,481
应收关连公司款项 10,272 1,692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26,187 �C
可收回税项 13,060 13,610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24,295 �C
抵押存款 545,349 558,730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989,510 968,404
3,757,878 3,772,395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非流动资产 �C 37,058
流动资产总额 3,757,878 3,809,453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及票据 11 950,036 505,878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009,600 772,300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12 2,607,033 2,630,208
中期票据 13 �C 596,800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 114,327 7,505
应付税款 12 247
流动负债总额 4,681,008 4,51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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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流动负债净额 (923,130) (703,485)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245,295 4,824,398
非流动负债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12 1,279,868 1,504,989
递延税项负债 191,134 204,385
其他长期负债 19,570 16,407
递延收入 80,851 98,974
非流动负债总额 1,571,423 1,824,755
资产净额 2,673,872 2,999,643
权益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342,846 342,846
储备 2,262,363 2,547,585
2,605,209 2,890,431
非控股权益 68,663 109,212
权益总额 2,673,872 2,999,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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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 公司及集团资料
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八日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第14节(经修订)在
百慕达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本公司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湾仔轩尼斯
道28号23楼。本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於中国内地进行锰矿开
采、矿石加工及下游加工业务、於加蓬进行锰矿开采及矿石业务以及锰矿石贸易。
2.1 编制基准
该等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
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其乃根据历史
成本惯例编制,惟投资物业按公允价值计量。除另有指明外,该等财务报表以港元
(「港元」)列示,而所有数值已约整至最接近之千位数。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产
生综合亏损净额128,42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975,977,000港元)及来自经营活动
之现金流入净额1,150,26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17,904,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净流动负债为923,13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03,485,000
港元)。
鉴於该等情况,本公司董事於评估本集团是否具备足够财务资源以持续经营时已考
虑本集团的未来流动资金状况及表现以及其可得资金来源。为增加本集团的流动资
金及现金流量以使本集团维持持续经营,本集团已落实或正在落实下列措施:
(a) 本集团正采取措施加强行政及其他营运开支的成本控制,以改善本集团之营运
资金及现金流量状况(包括密切监控日常营运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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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本集团正在对锰产品的产品组合进行重组,旨在提高具更高毛利的产品的比
例,以实现盈利及获得正现金流量。尤其是,本集团将提升现有矿场之采矿及
加工能力。此外,本集团於需要时不时检讨其投资项目及可能调整其投资策略
以加强本集团之现金流量状况。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後,於二零一七年二月,鉴於本集团将能够偿
还於各自还款日期到期之利息总额,若干中国银行已以书面向本集团确认关於
更新彼等授予本集团总额为1,610,000,000港元之短期银行贷款之协议,该等贷
款於到期後延期一年。
(d) 本集团已取得一名股东的财务支持函件,该函件明确表示会向本集团提供财务
支持以令本集团可於可预见未来持续营运并履行其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起十二个月到期之财务责任。
(e) 本集团正就未收回应收款项与其债务人进行积极接洽,以与彼等各方协定还款
时间。
本公司董事已编制本集团涵盖由报告期末起计十二个月期间的本集团现金流量预
测。考虑到上述计划及措施以及自本年度下半年起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集团主要产
品之售价反弹,董事认为本集团将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以拨付其营运所需,并於可
预见将来能履行其到期财务责任。因此,董事认为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本集团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乃属恰当。
倘持续经营的假设并不恰当,则可能需要作出调整,将资产价值撇减至其可回收金
额以为任何可能产生之进一步负债作出拨备,及分别将非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负债重
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该等调整之影响并无於综合财务报表内反映。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附属
公司指本公司对其直接或间接有控制权的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能透过
其参与承担或享有投资对象可变回报的风险或权利,并能够向投资对象使用其权力
影响回报金额(即现有权利可使本集团能於现时指挥投资对象的相关活动),即代表
达致控制权。当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投资对象少於多数的投票权或类似权利时,
本集团评估其对投资对象是否拥有权力时考虑到所有相关事实及情况,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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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与投资对象的其他投票权持有人订立的合约安排;
(b) 其他合约安排所产生的权利;及
(c) 本集团的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乃采用贯彻一致的会计政策就与本公司相同之报告期而编制。
附属公司的业绩由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综合计算,并继续综合计算至该控制权
终止之日。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的各组成部分归属於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
此举引致非控股权益结余为负数。所有集团内公司间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开
支以及与本集团成员公司之间交易有关的现金流量均於综合账目时悉数抵销。
倘事实及情况反映以上所述三项控制权因素其中一项或多项有变,则本集团会重估
是否仍然控制投资对象。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的变动(并无失去控制权),入账为权
益交易。
倘本集团失去对一间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则其取消确认(i)该附属公司之资产(包括商
誉)及负债、(ii)任何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及(iii)於权益内记录之累计换算差额;及於
损益确认(i)所收代价之公允价值、(ii)任何保留投资之公允价值及(iii)任何产生之盈
余或亏损。先前於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之本集团应占部分会视乎情况按倘本集团直
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所要求的相同基准重新分类为损益或保留溢利。
2.2 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
本集团已就本年度之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账目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二零一一年)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营经营权益之会计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折旧和摊销的可接受方法的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二零一一年)之修订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 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周期之年度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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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上述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对此等财务报表并无重大财务影响。
2.3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尚未於该等财务报表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修订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时一并应
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售或注资4
(二零一一年)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1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未厘定强制生效日期,惟仍可供采纳
预期将适用於本集团之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进一步资料如下:
香港会计师公会於二零一六年八月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涉及三个
主要方面:归属条件对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计量之影响;附带就预
扣若干金额进行净额结算之特点之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分类,以符合有关以
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之雇员扣税责任;及会计处理,在此情况下,对以股份为基础之
付款交易之条款及条件之修订将其分类由现金结算转变为股权结算。该等修订厘清
用於解释当计量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亦适用於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
款之归属条件之方法。该等修订引入一项例外情况,使为符合雇员扣税责任之附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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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预扣若干金额进行净额股份结算特点之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可於若干条件达
成时完全分类为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此外,该等修订厘清倘现金结
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条款经修订,并成为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
易,则有关交易将自修订日期起入账列为股权结算交易。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八年
一月一日采纳该等修订。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有任何重大影响。
於二零一四年九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最终版本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汇集
金融工具项目之所有阶段,以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之所有先前版本。该准则引入分类及计量、减值及对冲会计之新规定。本集团预期
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本集团目前正评估准则於采
纳後之影响,并预期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将对本集团金融资产之分类及计量
产生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之修订涉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於处理有关投资者与其联营公
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规定的不一致性。该等修订规定,当投资者与
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构成一项业务时,须确认全数收益或
亏损。当交易涉及不构成一项业务的资产时,由该交易产生的收益或亏损於该投资
者的损益账内确认,惟仅以不相关投资者於该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权益为限。该
等修订将於未来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撤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之修订先前的强制性生效日期,而新强
制性生效日期将於完成对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更多会计审阅後厘定。然而,该等
修订现时可供采纳。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建立了全新的五步模型以对客户合约收益进行入账。根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收益确认之金额反映实体预期向客户转让货品或服务而
有权换取的代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准则提供计量及确认收益之更系统的
方法。该准则亦引入大量的定性及定量披露规定,包括划分总收益、有关履行责任
之资料、各期间之间之合约资产及负债账目结余变动以及主要判断及估计。该准则
将取代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项下之所有现有收益确认规定。於二零一六年六月,香港
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以引入识别表现责任、委托人与
代理的应用指引、知识产权许可及过渡安排的实施问题。该等修订亦旨在帮助确保
於实体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时更一致之应用及降低应用准则的成本及复杂
性。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目前正评估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於采纳後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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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
委员会)诠释第4号厘定安排是否包括租赁、香港(常设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5号经
营租赁 �C 优惠及香港(常设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7号评估牵涉租赁的法律形式的交易
的内容。该准则载列有关租赁确认、计量、呈列及披露之原则,并要求承租人须确
认绝大部分租赁资产及负债。该准则包括承租人免於确认的两项事项:租赁低价值
资产及短期租赁。於租赁开始日期,承租人将确认负债以作出租赁付款(即租赁负
债),而资产指於租期使用相关资产的权利(即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其後按成
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计量,除非使用权资产符合於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中
投资物业之定义。租赁负债将於其後增加以反映有关租赁负债利息并因支付租赁付
款而减少。承租人将须单独确认有关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及有关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费。承租人亦将须於发生若干事件(即租期变动、用於厘定未来租赁付款的指数或利
率变动导致的该等付款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承租人将一般确认重新计量租赁
负债金额,作为对使用权资产的调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的出租人会计
与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项下的会计相比并无大幅改变。出租人将继续使用香港会计
准则第17号中的相同划分原则划分所有租赁及区分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本集团预
期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目前正评估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6号於采纳後之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要求实体作出披露以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评估融资活动所
产生的负债变动,包括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变动及非现金变动。该等修订将导致须於
财务报表内作出额外披露。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的颁布乃旨在处理就与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务工具有关
之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尽管彼等於其他方面亦有更广泛应用。该等修订
厘清,当评估应课税溢利是否将可供其利用可扣减暂时性差异时,实体需要考虑税
法是否就拨回可扣减暂时性差异限制实体可作出扣减的应课税溢利来源。此外,该
等修订就实体应如何厘定未来应课税溢利提供指引并解释了应课税溢利可包括以高
於资产的账面值收回部分资产的情况。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
等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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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运营分部资料
为便於管理,本集团乃按其产品及服务划分本集团产品及地理位置,本集团四个可
呈报运营分部如下:
(a) 锰矿开采及矿石加工分部(中国及加蓬)
锰矿开采及矿石加工分部负责开采及生产锰矿产品(包括主要透过本集团的综合
过程进行锰精矿及天然放电锰粉和锰砂的开采、选矿、精矿、磨矿及生产);
(b) 锰下游加工分部(中国)
锰下游加工分部包括湿法加工及火法加工,而所生产的产品主要包括电解金属
锰、锰桃、电解二氧化锰、硫酸锰、硅锰合金及锂锰氧化物;
(c) 非锰加工分部(中国)
非锰加工分部负责生产及销售非锰产品(包括钴酸锂);及
(d) 其他分部(中国)
其他分部主要包括若干商品买卖,如锰矿石、电解金属锰、废弃物销售,以及
租赁投资物业及设备。
管理层对本集团的运营分部业绩分别进行监控,以便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制定决
策。分部表现按可呈报分部溢利�u亏损作出评估,即计量除税前经调整溢利�u亏
损。计量除税前经调整溢利�u亏损时与计量本集团除税前亏损一致,惟利息收入、
财务费用、议价收购收益、分占联营公司之亏损及总部及企业开支不计入该计量。
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可收回税项、抵押存款、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按
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及其他未分配总部及企业资产,因为该等资产乃按集
团基准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中期票据、递延税项负债、应付税项、其他
未分配总部及企业负债,因为该等负债乃按集团基准管理。
各分部间之销售及转让乃经参考向第三方作出销售时之售价,按当时现行之市价进
行交易。
�C 16 �C
锰矿开采及矿石加工 锰下游加工 非锰加工 其他
中国 加蓬 中国 中国 中国 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部收益:
外部客户销售额 114,975 5,817 2,245,527 121,302 760,487 3,248,108
分部间销售额 223,055 �C �C �C �C 223,055
其他收益 34,684 2,192 70,352 1,545 88,945 197,718
372,714 8,009 2,315,879 122,847 849,432 3,668,881
对账:
对销分部间销售额 (223,055)
经营业务收益 3,445,826
分部业绩 (25,041) (37,742) 199,954 9,534 50,343 197,048
对账:
利息收入 19,252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65,155)
财务费用 (235,892)
分占联营公司之亏损 (46,562)
除税前亏损 (131,309)
所得税收益 2,888
年度亏损 (128,421)
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 860,099 402,818 4,615,370 75,925 1,111,067 7,065,279
对账: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1,861,024
总资产 8,926,303
分部负债 353,143 250,633 1,259,755 15,421 737,398 2,616,350
对账: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3,636,081
总负债 6,252,431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 37,604 11,977 298,971 2,036 630 351,218
未分配折旧及摊销 5,745
总折旧及摊销 356,963
资本开支* 8,535 33,484 212,941 1,434 95 256,489
未分配资本开支 798
总资本开支 257,287
於损益账确认之减值亏损 12,467 8,431 391 597 562 22,448
出售物业、厂房及
设备项目及分类为持作出售之
非流动资产之收益�u(亏损) 14,888 1,903 10,757 (73) 4,774 32,249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C �C 277,173 �C 549,293 826,466
�C 17 �C
锰矿开采及矿石加工 锰下游加工 非锰加工 其他
中国 加蓬 中国 中国 中国 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部收益:
外部客户销售额 90,476 111,341 2,138,169 136,426 40,588 2,517,000
分部间销售额 132,822 �C �C �C �C 132,822
其他收益 6,504 326 102,993 1,313 27,230 138,366
229,802 111,667 2,241,162 137,739 67,818 2,788,188
对账:
对销分部间销售额 (132,822)
经营业务收益 2,655,366
分部业绩 (96,611) (454,039) (274,787) (7,123) 36,678 (795,882)
对账:
议价收购收益 223,798
利息收入 25,927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120,055)
财务费用 (270,726)
分占联营公司之亏损 (5,288)
除税前亏损 (942,226)
所得税开支 (33,751)
年度亏损 (975,977)
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 1,071,099 485,485 4,633,275 121,909 339,073 6,650,841
对账: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2,686,495
总资产 9,337,336
分部负债 349,598 602,999 373,910 53,389 10,135 1,390,031
对账: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4,947,662
总负债 6,337,693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 28,455 38,094 318,237 3,496 �C 388,282
未分配折旧及摊销 7,505
总折旧及摊销 395,787
资本开支* 20,972 725 194,539 2,842 �C 219,078
未分配资本开支 734
总资本开支 219,81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
收益�u(亏损) 17 (81) (443) �C �C (507)
於损益账确认�u(拨回)之减值亏损 19,838 372,177 86,938 3,883 (14,209) 468,627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C �C 90,113 �C 671,922 762,035
* 资本开支包括新增物业、厂房及设备、投资物业、预付土地租赁款项及无形资
产。
�C 18 �C
地区资料
(a)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大陆 2,822,296 2,071,460
亚洲(中国大陆除外) 331,720 316,743
欧洲 51,678 64,230
北美洲 26,228 41,172
其他国家 16,186 23,395
3,248,108 2,517,000
以上收益资料按照客户所处之区域划分。
(b)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资产:
中国大陆 5,030,475 4,622,617
非洲 105,017 110,109
5,135,492 4,732,726
以上非流动资产的资料按照资产所处之区域划分,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
关於一名主要客户之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536,000,000港元之收益来自向一名单一客
户作出之锰矿开采及矿石加工分部及贸易之销售(二零一五年:约357,000,000港元来
自锰下游加工分部之销售),包括向受其共同控制的一组实体作出之销售。
�C 19 �C
4. 收益、其他收入及盈利
收益代表年内经扣除退货拨备及贸易折扣之出售货物之发票净额。
下表呈列收益、其他收入及盈利之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货物销售 3,248,108 2,517,000
其他收入及盈利
利息收入 19,252 25,92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净收益 30,346 �C
出售分类为持作出售之非流动资产之收益 1,903 �C
出售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收益 572 �C
资助收入 82,764 111,594
废弃物销售 24,250 4,070
租赁收入 15,973 13,745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之收益 129 �C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收益 13 �C
出售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之收益 32,452 �C
其他 9,316 8,957
216,970 164,293
5. 财务费用
下表呈列财务费用之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之贷款之利息 183,011 237,107
贴现应收票据之财务费用 25,296 14,032
其他财务费用 27,585 20,206
减:资本化之利息 �C (619)
235,892 270,726
�C 20 �C
6. 除税前亏损
本集团的除税前亏损乃经扣除�u(计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已出售存货之成本 2,803,362 2,490,584
折旧 328,433 369,727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12,091 13,046
无形资产摊销 16,439 13,014
核数师薪酬 3,294 3,803
经营租赁之最低租赁付款,土地及楼宇 6,427 10,178
雇员福利开支(不包括董事酬金):
工资及薪金 404,159 397,930
退休金计划供款 55,476 58,874
其他雇员福利 37,192 39,999
496,827 496,80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
(收益)�u亏损净额* (30,346) 507
出售分类为持作出售之非流动资产之收益* (1,903) �C
出售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收益* (572) �C
出售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之收益* (32,452) �C
外汇净差额* 8,088 20,134
撇减存货至可变现净值,净额#
13,462 114,053
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净额* 8,986 6,917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减值 �C 178,761
采矿权减值 �C 168,896
议价收购收益 15 �C (223,798)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之收益* (129) �C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
公允价值收益* (13) �C
# 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计入「销售成本」
* 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计入「其他收入及盈利」或「其他开支」
�C 21 �C
7. 所得税(收益)�u支出
本集团须以每家实体为单位,就本集团成员公司於其注册及营运的司法权区所产生
或获得溢利缴付所得税。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 ― 中国
年内支出 145 61
即期 ― 加蓬
年内支出 12 661
递延 (3,045) 33,029
年内税务总(收益)�u支出 (2,888) 33,751
香港利得税
由於本集团於年内并无於香港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因此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
备。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国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之规定,除了中信大锰矿业获认可为高新技术企业,
因而直至二零一八年均享有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税收待遇,以及广西斯达特因
中国西部大开发而享有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税收待遇(该政策将於二零二零年终
止及有关福利将有待税务机关每年审阅)外,本集团其他於中国大陆营运的公司均须
就各自之应课税收入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加蓬企业所得税
根据加蓬所得税法规定,於加蓬营运的公司须就其应课税收入之35%或其收益之1%
的较高者缴纳企业所得税。
�C 22 �C
以本公司及其大部分附属公司主要注册所在国家的法定税率计算适用於除税前亏损
之所得税开支�u(收益)与以实际税率计算之所得税开支�u(收益)之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 (131,309) (942,226)
按法定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之税项 (32,827) (235,556)
按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可分派溢利
之10%计算之预扣税之影响 1,446 �C
较低税率�u税务优惠或减免 (9,241) 45,322
联营企业应占亏损 7,646 �C
免税收入 (25,453) (34,085)
不可扣税支出 16,240 30,522
未确认的税务亏损 39,301 189,160
撇销递延税项资产所产生之递延税项费用 �C 38,388
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呈报
之税项(收益)�u开支 (2,888) 33,751
实际所得税率 2.2% (3.6%)
8. 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乃根据年内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3,428,459,000股(二零一五年:3,229,124,162股)计算。
由於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对所呈列之每股基本亏损有反摊薄效应,因此并未就摊薄对
所呈列之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基本亏损作出
调整。
�C 23 �C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按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亏损
用作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的
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 87,913 956,007
股份数目
股份
用作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的
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 3,428,459,000 3,229,124,162
9. 股息
董事会并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任何股
息。
10. 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贸易款项 738,934 422,861
应收票据 151,944 377,722
890,878 800,583
减:减值 (53,286) (48,972)
837,592 751,611
�C 24 �C
本集团与其客户的贸易条款以信贷交易为主,但会要求新客户预付款项或於交货时
付款。所授出之信贷期乃根据有关业务惯例及相关货品类型厘定,通常为自发票日
期起计一个月内,而主要客户可延长至最多三个月,而该等以应收票据付款之客户
之现金变现可进一步延长三至六个月。每位客户设有最高信贷限额。本集团致力严
格控制未收回应收款项,并设有信贷监控部门,务求将信贷风险减至最低。高级管
理人员定期检查及跟进逾期结余。除了与一位单一客户进行进口锰矿石贸易相关之
317,95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无)应收贸易款项由客户持有之股权作担保外,余额
乃与大量分散的客户相关。本集团并无就其应收贸易款项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
他信用增级工具。应收贸易款项为免息。
应收票据指1)中国内地之银行所发行的银行承兑票据,由有关银行作抵押及於到期
支付及2)已抵押及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前到期之商业承兑票据。
於报告期末之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按发票日期扣除拨备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个月内 292,776 425,247
一至两个月 209,955 98,652
两至三个月 173,159 115,946
超过三个月 161,702 111,766
837,592 751,611
�C 25 �C
完全终止确认之已转让金融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向若干供应商背书转让若干获中国内地的银
行承兑的应收票据(「已终止确认票据」),以结算应付该等供应商的应付贸易款项,
账面总值为人民币400,558,000元(相当於447,78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304,489,000元(相当於363,438,000港元))。已终止确认票据於报告期末起计一至六
个月到期。根据中国票据法,倘中国的银行违约,已终止确认票据持有人有权向本
集团追索(「持续参与」)。董事认为,本集团已转让与已终止确认票据有关的绝大部
分风险及回报,故已终止确认已终止确认票据及相关应付贸易款项的全部账面值。
本集团持续参与已终止确认票据所面临的最大损失以及购回该等已终止确认票据的
未贴现现金流量相等於其账面值。董事认为,本集团持续参与已终止确认票据的公
允价值并不重大。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未於转让已终止确认票据之日确
认任何收益或亏损。年内或累计至今均无自持续参与确认收益或亏损。背书转让已
於年内均衡作出。
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减值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年初 48,972 37,502
已确认减值亏损 13,502 24,388
减值亏损拨回 (5,483) (1,907)
撇销之不可收回款项 (71) (8,224)
汇兑调整 (3,634) (2,787)
於年末 53,286 48,972
上述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之减值拨备已计入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额为
53,28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8,972,000港元)之个别减值之应收贸易款项之拨备,
扣除拨备前账面值约为62,00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9,516,000港元)。该等个别减
值之应收贸易款项与面对财政困难之客户有关,预期该等应收款项只有一部分可以
收回。
�C 26 �C
并不视作减值之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并无逾期或减值 675,890 639,845
逾期一至三个月 146,371 99,214
逾期超过三个月 15,331 12,552
837,592 751,611
并无逾期或减值之应收款项与大量近期并无拖欠记录之不同类型客户有关。
已逾期但未减值之应收款项与若干和本集团拥有良好过往记录之独立客户有关。根
据过往经验,本公司之董事认为无须就该等结余作出减值拨备,原因为信贷质素并
无重大转变,而有关结余仍被视为可全数收回。
11. 应付贸易款项及票据
於报告期末之应付贸易款项及票据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个月内 295,936 118,330
一至两个月 274,327 50,142
两至三个月 72,802 71,484
超过三个月 306,971 265,922
950,036 505,878
该等应付贸易款项为免息,通常於60至120日之期限内清偿。
�C 27 �C
12.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千港元 (%) 到期日 千港元
即期
应付融资租赁(附注14) 6.32-7.51 二零一七年 86,752 5.60-7.51 二零一六年 243,211
有抵押银行贷款(附注(a)) 4.35 二零一七年 63,225 2.50-6.16 二零一六年 477,261
无抵押银行贷款 2.15-4.83 二零一七年 1,773,490 4.35-6.00 二零一六年 1,045,594
伦敦银行 伦敦银行
长期有抵押银行贷款之 同业拆息 同业拆息
即期部分(附注(a)) +2.15 二零一七年 231,968 +2.15 二零一六年 232,503
伦敦银行
同业拆息
长期无抵押银行贷款之即期部分 +2.60,6.46 二零一七年 342,458 5.35-6.77 二零一六年 514,442
无抵押其他贷款(附注(b)) 4.56 二零一七年 109,140 5.04 二零一六年 117,197
2,607,033 2,630,208
非即期
二零一七年至
应付融资租赁(附注14) 6.32-7.51 二零一八年 208,389 7.51 二零二零年 250,560
4.00,伦敦银行
同业拆息 二零一七年至
有抵押银行贷款(附注(a)) 4.00 二零一八年 318,602 +2.15 二零一八年 569,303
伦敦银行
同业拆息 二零一八年至 二零一七年至
无抵押银行贷款 +2.60 二零一九年 752,877 4.75-6.46 二零一八年 685,126
1,279,868 1,504,989
3,886,901 4,135,197
�C 28 �C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下列各项中分析:
应偿还银行贷款:
一年内或按要求 2,411,141 2,269,800
第二年 683,064 620,423
第三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388,415 634,006
3,482,620 3,524,229
应偿还其他贷款及融资租赁:
一年内或按要求 195,892 360,408
第二年 80,046 70,424
第三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128,343 180,136
404,281 610,968
3,886,901 4,135,197
附注:
(a) 上述有抵押银行贷款乃以本集团之若干资产提供抵押,该等资产之账面值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C 85,115
抵押存款 242,889 442,574
242,889 527,689
(b)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结余为透过黄金租赁安排自兴业银行借入之贷
款,本金为人民币98,188,000元(相当於117,197,000港元),按固定年利率5.04%
计息。该贷款已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偿还。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结余为透过黄金租赁安排自兴业银行借入之贷款,本金为人民币97,630,000
元(相当於109,140,000港元),按固定年利率4.56%计息。该贷款须於二零一七
年五月二十六日偿还。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619,67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95,659,000
港元)之银行贷款以美元列值外,所有借贷均以人民币列值。
�C 29 �C
13. 中期票据
本集团中期票据的账面值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中期票据 千港元 千港元
首批票据 �C 按固定利率5.0%计息
并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到期的票据面值 �C 无抵押
�C 即期部分 �C 596,800
�C 596,800
中期票据已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到期并偿还。
14. 应付融资租赁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租赁其锰下游加工业务之若干厂房及设备。该等租赁分类为剩
余租期介乎1至4年之融资租赁。
应付融资租赁包含下列售後租回安排产生之结余:
1) 本金为人民币300,000,000元(相当於335,370,000港元),按固定实际年利率
7.51%计息之贷款。需向出租人支付人民币7,008,000元(相当於7,834,000港元)
一次性服务费并以人民币24,000,000元(相当於26,830,000港元)现金按金作担
保。该贷款须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偿还。
2) 本金为人民币142,000,000元(相当於169,491,000港元),按固定年利率5.60%计
息之贷款。该贷款已於二零一六年偿还。
3) 本金为人民币50,000,000元(相当於55,895,000港元), 按固定实际年利率6.32%
计息之贷款。需向出租人支付人民币1,681,000元(相当於1,879,000港元)一次
性服务费并以人民币21,500,000元(相当於24,035,000港元)现金按金作担保。
该贷款须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偿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上述融资租赁下所持锰下游加工分部之物
业、厂房及设备之账面净值为177,66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93,279,000港元)。倘
租期内无发生违约,厂房及机器之拥有权将以作价人民币100元自动转予承租人。
�C 30 �C
融资租赁项下之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总额及其现值如下:
最低 最低租赁 最低 最低租赁
租赁付款 付款现值 租赁付款 付款现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应付款项:
一年内 92,915 86,752 259,511 243,211
第二年 87,624 80,046 81,195 70,424
第三至第五年
(包括首尾两年) 133,978 128,343 192,933 180,136
最低融资租赁付款总额 314,517 295,141 533,639 493,771
未来融资费用 (19,376) (39,868)
应付融资租赁净额总值 295,141 493,771
列为流动负债之部分
(附注12) (86,752) (243,211)
非即期部分(附注12) 208,389 250,560
15. 议价收购收益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透过多项於市场及与独立第三方进行之收购事项,本集团收购
香港上市公司中国多金属矿业有限公司(「中国多金属」)之22.23%股权,总现金代价
为314,446,000港元。此外,作为一项非现金交易,本集团透过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发
行104,300,000股本公司新股份完成进一步收购於中国多金属之7.58%股权,代价为
135,590,000港元。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完成上述一系列分阶段收购事项後,
本公司於中国多金属拥有29.81%之股权。
中国多金属於中国云南省拥有及营运一个大型高品位的铅锌银多金属矿狮子山矿
场,以及若干其他重大的多金属资源。收购事项之进一步详情已载於本公司日期为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之公
告。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确认议
价收购收益223,798,000港元,即中国多金属於收购日期之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允
价值超出本集团支付之现金代价的部分。
�C 31 �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u(减)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收益 3,248,108 2,517,000 731,108 29.0
经营亏损 (131,309) (818,367) (687,058) (84.0)
议价收购收益 �C 223,798 (223,798) (100.0)
物业、厂房设备及采矿权减值 �C (347,657) (347,657) (100.0)
除税前亏损 (131,309) (942,226) (810,917) (86.1)
所得税收益�u(开支) 2,888 (33,751) (36,639) (108.6)
除税後亏损 (128,421) (975,977) (847,556) (86.8)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87,913) (956,007) (868,094) (90.8)
非控股权益应占亏损 (40,508) (19,970) 20,538 102.8
(128,421) (975,977) (847,556) (86.8)
概览
二零一六年,全球市场复苏势头仍然缺乏动力,仅录得温和改善,例如美国持续呈
现复苏迹象,及中国经济似乎已触及中短期「L型」增长预测的底部。与此同时,
由於中国在大量资本外流令人民币贬值压力上升并影响其经济稳定性後持续缩减外
汇储备,加上其他因素之综合作用,持续不确定性亦已显现。此外,英国退欧及美
国大选结果等事件亦令前景愈加不明朗,并使全球经济蒙上阴霾。具体而言,美国
联邦储备局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加息0.25%,加上对美国经济预测持更乐观态度,
促使美元走高。这令持有大量美元计值债务的新兴国家备受压力,同时亦影响该等
国家的未来经济增长。
�C 32 �C
钢铁业方面,在政府牵头的基建投资及信贷放宽带动下,中国经济持续呈现稳定迹
象,而实施供给侧改革後,产能过剩调整已开始发挥效用,钢铁价格於二零一六年
下半年录得反弹,并逐渐清理过去积压的库存。此复苏势头於二零一六年第四季度
尤为明显,尽管全球需求仍然疲弱,受大型基建计划刺激,金属及一般商品价格大
幅回升。因此,我们的主要产品电解金属锰(钢铁原料)的平均售价按年跌幅较二零
一五年大为减少。
成本方面,由於我们继续透过控制生产单位的原材料和电力消耗,同时提高生产效
率等各种措施,致力维持我们於锰行业之竞争力,二零一六年我们为电力消耗议得
较低价格,电解金属锰的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下降。因此,毛利大幅改善,我们录得
整体毛利424,2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整体毛亏87,600,000港元)。
除上文所述因素外,导致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由二零一五年956,000,000港元减
少至二零一六年87,900,000港元之主要原因载述如下:
1. 二零一六年因锰产品平均售价反弹而大幅减少锰产品拨备至13,500,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114,100,000港元);
2. 二零一六年因锰市场回暖并无就采矿权或其他重大资产计提减值拨备(二零
一五年:减值拨备347,700,000港元)。
�C 33 �C
与二零一五年比较
下表载列我们产品及服务的收益、销量及平均售价。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占总收益 占总收益
销量 平均售价 收益 百分比 销量 平均售价 收益 百分比
(吨) (港元�u吨) (千港元) (%) (吨) (港元�u吨) (千港元) (%)
锰矿开采及矿石加工
加蓬矿石 10,068 578 5,817 0.2 205,135 543 111,341 4.4
锰精矿 213,995 301 64,331 2.0 99,566 357 35,520 1.4
天然放电锰粉及锰砂 21,384 2,368 50,644 1.6 20,661 2,660 54,956 2.2
小计 245,447 492 120,792 3.8 325,362 620 201,817 8.0
锰下游加工
电解金属锰 128,109 10,763 1,378,889 42.5 123,647 11,510 1,423,117 56.6
锰桃 29,207 11,055 322,896 9.9 16,896 12,096 204,381 8.1
157,316 10,818 1,701,785 52.4 140,543 11,580 1,627,498 64.7
硅锰合金 32,508 6,212 201,952 6.2 31,660 5,726 181,289 7.2
电解二氧化锰 26,290 8,220 216,105 6.7 26,275 8,772 230,474 9.2
硫酸锰 21,163 3,433 72,654 2.2 15,493 3,929 60,879 2.4
其他 14,041 3,777 53,031 1.6 9,401 4,045 38,029 1.5
小计 251,318 8,935 2,245,527 69.1 223,372 9,572 2,138,169 85.0
非锰加工
钴酸锂 612 198,206 121,302 3.7 756 180,458 136,426 5.4
其他业务
贸易 646,984 1,175 760,487 23.4 23,635 1,717 40,588 1.6
总计 1,144,361 2,838 3,248,108 100.0 573,125 4,392 2,517,000 100.0
收益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收益为3,248,1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517,000港元),较
二零一五年增加29.0%。收益大幅增加乃主要由於二零一六年第二季度开始於香港
进行矿石贸易业务。
�C 34 �C
锰矿开采及矿石加工 �C 锰矿开采及矿石加工分部的收益减少40.1%至120,800,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201,800,000港元)。此乃主要由於加蓬矿石业务自二零一五年下半
年起暂停後,於二零一六年几乎不再录得有关加蓬矿石的销售。
锰下游加工 �C 锰下游加工之收益由2,138,200,000港元增加5.0%至2,245,500,000
港元。此增加乃主要由於二零一六年电解金属锰及锰桃之合并销量上升11.9%至
157,316吨(二零一五年:140,543吨)及於二零一五年完成若干维修及保养後,我们
的大部分电解金属锰加工厂於本年度全年满负荷生产。但增量的正面效应却在某程
度上被这两种产品跌价6.6%的相反效应抵减。
尽管电解金属锰及锰桃之合并收益轻微增加,但由於贸易销售收益增加产生摊薄
效应,该两种产品之合计销售额现时仅占我们总营业额的52.4%(二零一五年:
64.7%)。
非锰加工 �C 於二零一六年,钴酸锂的销量下降19.0%至612吨(二零一五年:756
吨),而其平均售价则上升9.8%至每吨198,206港元(二零一五年:每吨180,458港
元)。
贸易 �C 於香港,我们自二零一六年第二季度起开展业务,透过从国际矿商进口锰矿
石并销往一名於中国从事铁合金生产的主要客户。
�C 35 �C
下表载列我们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成本、单位销售成本、毛利�u(亏)及毛利�u(亏)
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单位 毛利�u 毛利�u 单位 毛利�u 毛利�u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 (亏) (亏)率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 (亏) (亏)率
(千港元) (港元�u吨) (千港元) (%) (千港元) (港元�u吨) (千港元) (%)
锰矿开采及矿石加工
加蓬矿石 17,383 1,727 (11,566) 198.8 189,896 926 (78,555) (70.6)
锰精矿 64,855 303 (524) (0.8) 42,449 426 (6,929) (19.5)
天然放电锰粉及锰砂 14,727 689 35,917 70.9 20,138 975 34,818 63.4
小计 96,965 395 23,827 19.7 252,483 776 (50,666) (25.1)
锰下游加工
电解金属锰 1,181,215 9,220 197,674 14.3 1,502,058 12,148 (78,941) (5.5)
锰桃 243,467 8,336 79,429 24.6 181,228 10,726 23,153 11.3
1,424,682 9,056 277,103 16.3 1,683,286 11,977 (55,788) (3.4)
硅锰合金 174,807 5,377 27,145 13.4 197,875 6,250 (16,586) (9.1)
电解二氧化锰 173,958 6,617 42,147 19.5 204,928 7,799 25,546 11.1
硫酸锰 50,123 2,368 22,531 31.0 44,851 2,895 16,028 26.3
其他 50,967 3,630 2,064 3.9 48,685 5,179 (10,656) (28.0)
小计 1,874,537 7,459 370,990 16.5 2,179,625 9,758 (41,456) (1.9)
非锰加工
钴酸锂 107,825 176,185 13,477 11.1 132,483 175,242 3,943 2.9
其他业务
贸易 744,560 1,151 15,927 2.1 40,046 1,694 542 1.3
总计 2,823,887 2,468 424,221 13.1 2,604,637 4,545 (87,637) (3.5)
销售成本
总销售成本较二零一五年的2,604,600,000港元增加219,300,000港元或8.4%至二零
一六年的2,823,900,000港元,主要由於我们自二零一六年第二季度起在香港开始进
口锰矿石交易业务。
�C 36 �C
於二零一六年,锰矿开采及矿石加工分部的单位成本大幅下降49.1%至每吨395港
元(二零一五年:每吨776港元)。此主要由於:(1)加蓬矿石业务自二零一五年下半
年起暂停後,加蓬矿石销量极少及(2)锰相关产品(包括加蓬矿石)平均售价反弹後
导致存货拨备大幅减少至10,9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9,500,000港元)。
电解金属锰及锰桃的合并单位成本减少24.4%至每吨9,056港元(二零一五年:每吨
11,977港元)。此乃主要由於我们就廉价电价单位努力与当地部门及发电厂进行磋
商、原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的单位价格减少以及我们在控制生产单位的原材料和电
力消耗方面不断改善。
毛利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录得毛利424,2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负毛利87,600,000
港元),相当於较2015年净增加511,800,000港元。本集团的整体毛利率大幅增加至
13.1%,较二零一五年的负3.5%上升16.6%。整体毛利率有所提高乃主要由於:(1)
电解金属锰及锰桃的毛利改善,由二零一五年的合并负3.4%增加至二零一六年的
16.3%,而此乃由於我们努力进行磋商以取得低电价单位成本、原材料及其他辅助
材料的单位价格减少以及我们在控制生产单位的原材料和电力消耗方面有所改善等
多项因素综合所致;及(2)因二零一六年锰相关产品之平均售价上涨而导致存货拨
备大幅减少至13,5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14,100,000港元)。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增加32.1%至217,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64,300,000港元),主要乃
由於: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分类为持作出售之非流动资产及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之盈利共64,700,000元。此金额包括汇兴出售一块土地之盈利32,500,000港元,其
余主要来自出售报废资产之盈利。
销售及分销开支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之销售及分销开支减少13.4%至86,1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99,400,000港元),此与锰下游加工产品的海外销售下降一致,以及我们致力於争取
较低运费所致。
�C 37 �C
行政开支
二零一六年之行政费用减少20.6%至382,9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82,400,000港
元),主要乃由於:(1)我们有部分锰加工厂房於二零一五年暂停营运以进行周期性
检修,因此二零一五年某些开支直接在行政费用中列支,但当这些厂房在二零一六
年全部复产,相关费用计入销售成本;(2)通过优化计划节省人员成本;和(3)我们
努力控制费用。
财务费用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财务费用减少12.9%至235,9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270,700,000港元),此乃主要由於:(1)二零一五年中国人民银行为宽松中国货币政
策,抗衡经济放缓而降息,此相关全年效应在二零一六年显现;和(2)我们努力通
过我们的经营现金流入和优化流动资金以降低债务水平。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采矿权减值
由於二零一五年锰矿石的售价於国际市场急剧下滑,二零一五年参照当时市场价格
就本公司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采矿权总计拨备347,700,000港元至可收回金额。
由於二零一六年锰矿石市场,尤其第四季度有所回升,因此二零一六年无录得减值
拨备。
其他开支
其他开支减少43.3%至21,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7,100,000港元),主要由於
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之减少。
联营公司应占亏损
联营公司应占亏损46,600,000港元(2015年:5,300,000港元),主要涉及本集团自二
零一五年七月收购29.81%股权的联营公司中国多金属。
由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年度内异常暴雨以致对中国多金属一个主要经营矿山
的部份矿井及隧道持续造成破坏,而重新安装工作进展缓慢,有效工作日减少,导
致该公司录得较低的矿石产量。
�C 38 �C
中国多金属为中国云南省最大的铅及锌纯采矿公司之一。该公司於云南拥有及营运
一个大型的铅锌银多金属矿狮子山矿场,以及於缅甸若干其他重大的多金属资源。
根据中国多金属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之公告,其独立核数师在并无修改其
审核意见之情况下强调中国多金属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
表显示存在可能对中国多金属持续经营能力存疑之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董事已评
估於中国多金属之投资的减值影响并认为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须作出任
何减值拨备。有关中国多金属的详情可参阅该公司的最新年报及业绩公告。
所得税
年内录得税项收益2,9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税项开支33,800,000港元)。年内实
际税率为2.2%(二零一五年:负3.6%)的递延税项抵免。以法定税率计算适用於除
税前亏损之所得税开支�u(收益)与以实际税率计算之所得税开支�u(收益)之对账
载於财务报表附注7。二零一五年的税项支出主要为回拨有关税项亏损。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於二零一六年,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亏损为87,9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956,000,000港元)。
每股亏损
於二零一六年,本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为2.56港仙(二零一五年:
29.61港仙)。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任何股息(二零一五
年:无)。
�C 39 �C
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根据招股章程所载的指定用途动用首次公开
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 截至二零一五年
根据招股章程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说明 指定的款额 所动用款项 所动用百分比 所动用款项 所动用百分比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1 大新电解二氧化锰厂的拓展项目 79 79 100.0% 79 100.0%
2 大新锰矿地下采矿及矿石加工业务之拓展项目 278 278 100.0% 249 89.6%
3 电解金属锰生产设施的扩展及建设项目 516 516 100.0% 516 100.0%
4 崇左基地的建设项目 59 42 71.2% 27 45.8%
5 开发Bembélé锰矿及其关联设施 119 119 100.0% 119 100.0%
6 我们的生产设施之技术改进及革新项目 40 40 100.0% 40 100.0%
7 收购矿山及采矿权 397 282 71.0% 282 71.0%
8 偿还部分银行借款 297 297 100.0% 297 100.0%
9 营运资金及其他企业用途 198 198 100.0% 198 100.0%
总计 1,983 1,851 93.3% 1,807 91.1%
二零一五年股份配售所得款项用途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根据配售协议所载的指定用途动用二零一五
年股份配售所得款项净额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 截至二零一五年
根据配售协议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说明 指定的款额 所动用款项 所动用百分比 所动用款项 所动用百分比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可能投资及�u或作为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388 388 100% 146 37.6%
�C 40 �C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现金及银行结余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包括抵押存款)的货币单
位如下:
货币单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列值货币:
人民币 856.5 1,014.3
港元 24.9 155.8
美元 653.4 355.7
中非法郎 0.1 1.3
1,534.9 1,527.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包括抵押存款)为
1,534,9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527,100,000港元),而本集团的借贷(包括中期
票据)为3,886,9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732,000,000港元)。本集团的借贷扣除
现金及银行结余为2,352,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204,900,000港元)。
为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本集团继续监察目前及预期的流动资金需要,以确保维持充
足的短期及长期现金结余以及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
�C 41 �C
净流动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净流动负债为923,100,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703,500,000港元)。鉴於该等情况,本公司董事於评估本集团是否具备足够财
务资源以持续经营时已考虑本集团的未来流动资金状况及表现以及其可得资金来
源。为增加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及现金流量以使本集团维持持续经营,本集团已落实
或正在落实下列措施:
(a) 本集团正采取措施加强行政及其他营运开支的成本控制,以改善本集团之营运
资金及现金流量状况(包括密切监控日常营运开支)。
(b) 本集团正在对锰产品的产品组合进行重组,旨在提高具更高毛利的产品的比
例,以实现盈利及获得正现金流量。尤其是,本集团将提升现有矿场之采矿及
加工能力。此外,本集团於需要时不时检讨其投资项目及可能调整其投资策略
以加强本集团之现金流量状况。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後,於二零一七年二月,鉴於本集团将能够偿
还於各自还款日期到期之利息总额,若干中国银行已以书面向本集团确认关於
更新彼等授予本集团总额为1,610,000,000港元之短期银行贷款之协议,该等贷
款於到期後延期一年。
(d) 本集团已取得一名股东的财务支持函件,该函件明确表示会向本集团提供财务
支持以令本集团可於可预见未来持续营运并履行其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起十二个月到期之财务责任。
(e) 本集团正就未收回应收款项与其债务人进行积极接洽,以与彼等各方协定还款
时间。
本公司董事已编制本集团涵盖由报告期末起计十二个月期间的本集团现金流量预
测。考虑到上述计划及措施以及自本年度下半年起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集团主要产
�C 42 �C
品之售价反弹,董事认为本集团将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以拨付其营运所需,并於可
见将来能履行其到期财务责任。因此,董事认为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本集团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乃属恰当。
银行及其他借贷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借贷结构及到期情况如下:
借贷结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有抵押借贷(包括应付融资租赁) 908.9 1,772.8
无抵押借贷 2,978.0 2,959.2
3,886.9 4,732.0
到期情况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於以下期间偿还:
按要求或一年内 2,607.0 3,227.0
一年後至两年内 763.1 690.8
两年後至五年内 516.8 814.2
3,886.9 4,732.0
货币单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列值货币:
人民币 3,267.2 3,936.3
美元 619.7 795.7
3,886.9 4,732.0
�C 43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定息及浮息借贷分别为2,241,000,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2,616,700,000港元)及1,645,9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115,300,000港
元)。定息借贷以利率2.15%至7.51%计息。除美元贷款以伦敦银行同业拆息加
2.15%至2.60%计息外,浮息借贷以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基准
利率溢价最多10%之利率计息。
整体而言,总借贷下跌至3,886,9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732,000,000港元)。本
集团现正探索透过不同方式(包括短期或中期票据)以於利率水平及偿还期方面改善
整体借贷结构。
抵押集团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i)本集团的物业、厂房及设备没有用作计息银行借
贷的抵押(二零一五年:85,100,000港元)(应付融资租赁除外);(ii)177,700,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393,300,000港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以融资租赁持有,及(iii)本集
团242,9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42,600,000港元)的银行结余已用作若干银行借
贷的抵押。
或然负债
(a)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持有33%股权的联营公司之未偿还银行
贷款乃根据股权架构由本集团及联营公司之控股公司广西金孟锰业有限公司
(「广西金孟」)作个别的担保。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本集团及广西金孟作担保授予一间联营公司
之银行融资已动用人民币715,000,000元(相当於799,299,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无)。
(b) 本集团目前为一宗涉及分包合同之诉讼之被告人。有关详情请参阅本集团於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刊发之公告。根据本集团中国法律顾问之意见,董事认
为该附属公司能有效抗辩有关指控,因此并无就诉讼产生之申索(除有关的法
律及其他费用外)作出任何拨备。
�C 44 �C
本集团的主要财务比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流动比率 0.80 0.84
速动比率 0.63 0.66
净负债比率 90.3% 110.9%
流动比率 = 於年终的流动资产结余�u於年终的流动负债结余
速动比率 = (於年终的流动资产结余-於年终的存货结余)�u於年终的
流动负债结余
净负债比率 = 负债净额除以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负债净额的定义为
计息银行、其他借贷以及中期票据的总和减去现金及现金
等值项目及抵押存款
为保留现金,我们稍为减缓支付部分的应付帐款,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轻微下降。
经营所得现金流入加上收紧营运资金使得我们可以将债务水平减低,包括将中期票
据偿还,因此将净负债比率明显改善。
信贷风险
本集团致力严格控制其应收款项余额,务求将信贷风险减至最低。高级管理人员定
期检查逾期结余。监於与本集团的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有关的客户大量分散,因此
不存在重大信贷风险集中的问题。除以下外,本集团并无就其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
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用增级工具。
於二零一六年,以收入金额而言,本集团之最大客户为广西金孟,主要於中国贵州
地区从事锰铁合金生产、锰矿石贸易及锰矿开采。它与中国主要钢铁厂保持密切的
业务关系。本集团供应锰矿石给广西金孟。
�C 45 �C
於二零一六年,收入536,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无)乃源自於与广西金孟的锰
矿石销售,占本集团总销售额的16.5%(2015年:无)。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来自广西金孟的锰矿石销售贸易应收账款318,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无),
并代表本集团应收贸易账款之38%(二零一五年:无)。
广西金孟之支付保证为:(1)独山金孟之企业担保及(2)一名广西金孟股东之私人担
保。销售给广西金孟的信用期由收货日起计75天至100天但经公司批准可再延长60
天。由於年末广西金孟应收账款主要来自於二零一六年最後一季的销售,於本公告
日期,总额49,400,000港元已经结算,余下的未结清余额均在其信贷期内。本公司
董事认为相关信用风险为本集团可接受。
利率风险
我们面对浮息债务利率波动的利率风险。浮动利率须受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利率
变动及伦敦银行同业拆息的变动所限。倘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利率或伦敦银行同业拆
息调高,我们的财务费用将会增加。此外,倘我们未来或需要债务融资或将我们的
短期贷款再融资,任何利率向上的波动将增加新造债务承担的成本。我们目前没有
利用任何衍生工具调整债务性质以管理风险。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位於香港、中国及加蓬。我们并无订立任何外汇合约或衍生交易
以对冲该等业务的外汇波动,其原因载列如下。
就我们在香港的贸易业务而言,我们的销售及购买都是以美元计价。
就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而言,我们的产品售予当地客户(以人民币列值),而其余少部
分则售予海外客户(以美元列值)。我们中国业务的主要开支亦以人民币列值。我们
的中国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
�C 46 �C
就我们的加蓬业务而言,其大部分销售乃以美元列值,而其余则以人民币列值。开
支(包括海运费)亦以美元列值,而当地所产生的有关开支则以欧元或与欧元挂�h的
中非法郎列值。加蓬业务主要由美元贷款(预期将长期由该项目之经营现金流入(主
要以美元列值)偿还)提供资金。
公司营商模式及策略
本集团致力成为全球领先一站式上下游产业链结合的锰矿生产商,并采取灵活的业
务模式及策略以及审慎的风险及资本管理架构,以维持长远盈利及资产增长。我们
计划采取及实行以下策略,以达到我们的目标:
(1) 透过勘探拓展及提升锰资源及储量,并透过收购合并方式加强对锰资源及储量
的策略性控制;
(2) 提升营运效率及盈利能力;及
(3) 与经筛选的主要客户及行业领先夥伴建立及巩固策略业务关系。
未来发展及展望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本集团完成向独山金孟之进一步现金注资人民币
172,900,000元(相当於202,300,000港元),使本集团拥有33%权益之联营公司
的投资增加至人民币250,300,000元(相当於279,800,000港元)。独山金孟现正
於中国贵州省独山县兴建年产50万吨的锰铁合金厂及两台150兆瓦自备电厂。
建设工程项目进展稍为受到当地今年较长的雨季影响。於二零一七年重新计划
全面投产後,其将成为中国大型一体化锰铁合金厂之一,并因此成为中国南方
钢厂锰铁合金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之一。
建基於我司在锰行业从采矿到下游加工的专业能力,以及即将在二零一七年投
入生产锰合金的独山金孟,我们将继续谨慎的发展矿石贸易业务,并且将贸易
业务瞄准锰合金和其相关原材料。
�C 47 �C
在二零一六年特别是四季度的锰市场的反弹唤醒了我们加蓬的矿山。经过超过
一年的停产,我们的加蓬矿山重新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开始了物流作业,包括
从堆场到码头的火车运输。而於二零一七年一月,总数127,000吨的锰矿已经
装船并离开了加蓬付运到中国和印度的目的港。同一时间,我们已经将加蓬的
采矿和加工团队重新建立起来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初全面运作。我们预计在新一
年加蓬矿山的重新投入生产将为我们带来边际现金流入。
预计中国经济在未来几年将继续呈现「L型」增长,形势依旧严峻。就短期来
看,取决於中国与钢铁业及锰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锰产品市场仍将受到较大
挑战。
我们将继续响应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在充满挑战性的锰矿市场努力探索新
的海外市场机会。
就融资而言,我们将透过包括债务及股权等不同方法继续致力改善我们的流动
资金及资本架构,为我们的经营筹集所须资金。尤其是,相对於短期融资,我
们将更专注於长期融资,并将适当考虑有利於扩大我们的股东基础及减少负债
比率的其他股权融资。
�C 48 �C
矿产资源及采矿报告
资源及储量
截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我们根据JORC的矿产资源及矿石储量的资
料如下:
我们的锰矿资源摘要
所有权 JORC 平均锰 平均锰
矿山 百分比 资源分类 百万吨 品位(%) 百万吨 品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大新锰矿 100% 探明资源 4.58 24.71 4.95 24.60
控制资源 63.71 21.31 64.91 21.24
小计 68.29 21.54 69.86 21.48
推断资源 0.43 21.23 0.43 21.23
总计 68.72 21.53 70.29 21.48
天等锰矿 100% 探明资源 0.56 18.26 0.57 18.19
控制资源 2.76 16.76 2.82 16.70
小计 3.32 17.01 3.39 16.95
推断资源 3.51 14.24 3.51 14.24
总计 6.83 15.59 6.90 15.57
�C 49 �C
所有权 JORC 平均锰 平均锰
矿山 百分比 资源分类 百万吨 品位(%) 百万吨 品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外伏锰矿 100% 探明资源 �C �C �C �C
控制资源 �C �C �C �C
小计 �C �C �C �C
推断资源 1.54 17.52 1.54 17.52
总计 1.54 17.52 1.54 17.52
长沟锰矿 64% 探明资源 2.96 20.45 3.08 20.45
控制资源 14.67 20.32 14.67 20.32
小计 17.63 20.34 17.75 20.34
推断资源 4.22 20.50 4.22 20.50
总计 21.85 20.37 21.97 20.37
Bembélé锰矿 51% 探明资源 �C �C �C �C
控制资源 15.97 31.99 15.97 31.99
小计 15.97 31.99 15.97 31.99
推断资源 12.37 32.74 12.37 32.74
总计 28.34 32.32 28.34 32.32
总计: 127.28 129.04
�C 50 �C
我们的锰矿石储量摘要
所有权 JORC 平均锰 平均锰
矿山 百分比 资源分类 百万吨 品位(%) 百万吨 品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大新锰矿 100% 证实资源 4.36 20.86 4.73 21.04
概略资源 61.18 18.85 62.38 18.83
总计 65.54 18.99 67.11 18.98
天等锰矿 100% 证实资源 0.52 15.74 0.53 15.72
概略资源 2.64 15.61 2.70 15.58
总计 3.16 15.64 3.23 15.61
外伏锰矿 100% 证实资源 �C �C �C �C
概略资源 �C �C �C �C
总计 �C �C �C �C
长沟锰矿 64% 证实资源 2.96 20.45 3.06 20.45
概略资源 14.67 20.32 14.67 20.32
总计 17.63 20.34 17.73 20.34
Bembélé锰矿 51% 证实资源 �C �C �C �C
概略资源 15.96 31.36 15.96 31.36
总计 15.96 31.36 15.96 31.36
总计 102.29 104.03
�C 51 �C
附注: 上述锰矿资源及锰矿石储量的数据按四舍五入报告至两位有效数字,有关数据可
能存在看似加法错误。
假设:
上述锰矿资源及锰矿石储量的数据是建基於下述假设而估算:
(1) (a) 大新锰矿、天等锰矿及Bembélé锰矿的锰矿资源量和锰矿石储量是依据招股章
程中的独立技术报告而估算。年度内上述锰矿的锰矿资源及锰矿石储量有所减
少,主要因为进行矿石开采所致,而年末的数据已获我们的内部专家确认。
(b) 长沟锰矿的锰矿资源量和锰矿石储量是依据日期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中国冶金
地质总局中南局南宁地质调查所出具的《锰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而估算。
年度内上述锰矿的锰矿资源及锰矿石储量有所减少,主要因为进行矿石开采所
致,而年末的数据已获我们的内部专家确认。
(c) 外伏锰矿的锰矿资源量和锰矿石储量是依据日期为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七日南宁
储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所出具的《靖西县湖润外伏锰矿矿产资源量核实地质报告
评审意见书》而估算。年末的数据已获我们的内部专家确认。
(2) 上述独立技术报告所载的所有重大假设和支持估计的技术数据持续有效并且没有重
大改变。
�C 52 �C
探矿、发展及采矿活动
I) 勘探
概要
於年度内,我们在勘探方面并没有重大举措,亦正式没进行任何勘探钻孔工
程,主要由於:(1)大新锰矿以及长沟锰矿的勘探工程基本已经完成;(2)外伏
锰矿尚未正式进行生产;以及(3)Bembélé 锰矿短期暂停停产所致。年度内我们
主要集中延续天等锰矿以往所进行勘探工程的後续跟进工作。
大新锰矿
於年度内,我们在大新锰矿没有就勘探工作签订任何合同或作出任何承诺,或
进行任何其他勘探工作。
天等锰矿
於年度内,我们继续编写位於天等锰矿采矿权440米标高以下的详查地质报告。
除以上所披露以外,我们在天等锰矿没有就勘探工作签订任何合同或作出任何
承诺,或进行任何其他勘探工作。
外伏锰矿
於年度内,我们在外伏锰矿没有就勘探工作签订任何合同或作出任何承诺,或
进行任何勘探工作。
长沟锰矿
於年度内,我们在长沟锰矿没有就勘探工作签订任何合同或作出任何承诺,或
进行任何勘探工作。
Bembélé锰矿
於年度内,我们在Bembélé锰矿没有就勘探工作签订任何合同或作出任何承
诺,或进行任何勘探工作。
�C 53 �C
II) 发展
大新锰矿
於年度内,我们所聘任的外判工程公司温州建设集团公司已完成大新锰矿60
万吨�u年的A标段扩能地采项目工作,总结A标段工程累计进则尺3,116.90
米,工作量达41,962.40立方米,标志着60万吨�u年A标段扩能地采项目已经
全部完成。而我们所聘任的另一外判工程公司广西锡山矿业有限公司在大新锰
矿继续推进60万吨�u年的B标段扩能地采项目工作。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B标段工程累计进尺45,166米,工作量达385,449立方米。
除以上所披露以外,我们在大新锰矿没有就基建发展签订任何合同或作出任何
承诺(包括基建工程,转包安排或设备采购),或进行任何基建或发展工程。
天等锰矿
於年度内,我们在天等锰矿没有就基建发展签订任何合同或作出任何承诺(包
括基建工程,转包安排或设备采购),或进行任何基建或发展工程。
外伏锰矿
於年度内,我们在外伏锰矿没有就基建发展签订任何合同或作出任何承诺(包
括基建工程,转包安排或设备采购),或进行任何基建或发展工程。
长沟锰矿
於年度内,我们在长沟锰矿没有就基建发展签订任何合同或作出任何承诺(包
括基建工程、转包安排或设备采购),或进行任何基建或发展工程。
�C 54 �C
Bembélé锰矿
於年度内,我们在Bembélé 锰矿没有就基建发展签订任何合同或作出任何承诺
(包括基建工程、转包安排或设备采购),或进行任何基建或发展工程。
III) 采矿活动
(1) 采矿营运
大新锰矿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露天采矿
采矿产量(千吨) 846 695
地下采矿
采矿产量(千吨) 659 452
总采矿产量(千吨) 1,505 1,147
平均锰品位
碳酸锰矿石 15.3% 15.3%
氧化锰矿石 28.1% 26.5%
天等锰矿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露天采矿
采矿产量(千吨) 366 235
平均锰品位
碳酸锰矿石 11.7% 11.5%
氧化锰矿石 15.9% 14.4%
�C 55 �C
外伏锰矿
年度内,我们并未进行任何采矿工作。
长沟锰矿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地下采矿
采矿产量(千吨) 95 9
平均碳酸锰品位 17.3% 16.3%
Bembélé锰矿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露天采矿
采矿产量(千吨) �C 316
平均氧化锰品位 不适用 30.7%
附注:采矿的数据按四舍五入报告至最接近的个位整数,而锰品位的数据则按四舍
五入报告至最接近的小数後一个位,有关数据可能存在看似加法错误。
�C 56 �C
(2) 矿石加工营运
选矿
产量(千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大新选矿厂
碳酸锰矿石 1,002 929
氧化锰矿石 125 78
总计 1,127 1,007
精矿平均锰品位
碳酸锰矿石 18.5% 18.0%
氧化锰矿石 28.9% 29.1%
天等选矿厂
氧化锰矿石 �C 58
精矿平均锰品位 不适用 20.6%
Bembélé选矿厂
氧化锰矿石 �C 174
精矿平均锰品位 不适用 34.2%
磨矿
产量(千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大新磨矿厂
粉状产品 1,013 976
附注: 选矿和磨矿的数据按四舍五入报告至最接近的个位整数,锰品位的数据按四
舍五入报告至最接近的小数後一个位,有关数据可能存在看似加法错误。
�C 57 �C
IV) 下游加工营运
(1) 锰下游加工营运
电解金属锰
我们现有的电解金属锰生产设施,包括大新电解金属锰厂、大新锰
业电解金属锰厂、天等电解金属锰厂、广西斯达特电解金属锰厂和
田东电解金属锰厂。电解金属锰的产量详情如下:
产量(千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大新电解金属锰厂 114.0 87.4
大新锰业电解金属锰厂 20.7 21.7
天等电解金属锰厂 24.9 20.8
广西斯达特电解金属锰厂 18.6 10.7
总计 178.2 140.6
锰桃
产量(千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崇左分公司 29.4 20.3
硫酸锰
产量(千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大新硫酸锰厂 21.3 16.1
�C 58 �C
电解二氧化锰
产量(千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大新电解二氧化锰厂 27.8 22.0
硅锰合金
产量(千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钦州冶炼厂 31.1 31.7
锰酸锂
产量(千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崇左分公司 0.49 0.05
(2) 非锰加工营运
钴酸锂
产量(千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崇左分公司 0.71 0.80
附注:除锰酸锂以及钴酸锂的数据按四舍五入报告至最接近的小数後两个位以外,
我们其他锰下游加工产品的所有数据按四舍五入报告至最接近的小数後一个
位,有关数据可能存在看似加法错误。
�C 59 �C
V) 本集团勘探、发展及采矿费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勘探、开发及开采活动的开支
如下:
(千港元)
Bembélé
大新锰矿 天等锰矿 外伏锰矿 长沟锰矿 锰矿 总计
勘探活动
钻探及化验 �C 216 �C �C �C 216
运输 �C �C �C �C �C �C
其他 �C �C �C �C �C �C
�C 216 �C �C �C 216
开发活动(含建设矿山)
购置资产及设备 �C 1,092 �C �C �C 1,092
锰矿、隧道及
道路工程 �C �C �C �C �C �C
员工成本 �C �C �C �C �C �C
其他 10 �C �C �C �C 10
10 1,092 �C �C �C 1,102
开采活动*
员工费用 2,283 4,796 �C 5,077 �C 12,156
易耗品 878 7,971 �C 4,433 �C 13,282
燃料、电力、水及
其他服务 10,834 3,337 �C 3,996 �C 18,167
运输 1,517 4 �C �C �C 1,521
承包费用 �C �C �C �C �C �C
折旧 10,918 1,874 �C 2,889 �C 15,681
其他 176,395 6,144 �C 30,504 �C 213,043
202,825 24,126 �C 46,899 �C 273,850
(* 不含选矿)
�C 60 �C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勘探、开发及开采活动的开支
如下:
(千港元)
Bembélé
大新锰矿 天等锰矿 外伏锰矿 长沟锰矿 锰矿 总计
勘探活动
钻探及化验 1,269 �C �C �C �C 1,269
运输 �C �C �C �C �C �C
其他 �C �C �C �C 1,327 1,327
1,269 �C �C �C 1,327 2,596
开发活动(含建设矿山)
购置资产及设备 �C 4,052 �C �C 279 4,331
锰矿、隧道及道路工程 25,364 �C �C �C 382 25,746
员工成本 �C �C �C �C �C �C
其他 762 �C �C �C �C 762
26,126 4,052 �C �C 661 30,839
开采活动*
员工费用 15,227 3,806 �C �C 963 19,996
易耗品 8,629 5,007 �C �C 5,080 18,716
燃料、电力、水及
其他服务 14,277 2,265 �C �C 1,018 17,560
运输 �C 33 �C �C 2,369 2,402
承包费用 79,645 �C �C �C �C 79,645
折旧 11,924 2,101 �C �C 2,459 16,484
其他 �C 4,856 �C �C 1,348 6,204
129,702 18,068 �C �C 13,237 161,007
(* 不含选矿)
�C 61 �C
其他资料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暂定计划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三)举行,而股东
周年大会之通告将於稍後时间刊登并发出予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为合资格出
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股东最迟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
分前,将所有过户文件及相关股票一并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
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
室。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在年内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审计委员会
为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本公司成立了由三位
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政策,并
已就审计、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及财务申报等事宜进行讨论,当中包括审阅本集团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
财务资料
列在本公告内的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审计账目,然而有关资料摘录自该账目。有关财务资料已由审计委员会审阅,并经
董事会批核和获本集团的外聘核数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同意。
�C 62 �C
企业管治
本公司承诺保持良好及合理的企业管治架构并遵循适用的法定及监管要求,藉以确
保本公司管理层的操守和保障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肩负本公司的领导及管理责
任,并集体负责促进本公司的成功。
除偏离守则条文第A.2.1条外董事会认为,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本公司已采用和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载列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企业管治守
则」)的原则和适用守则条文,并已遵守其若干建议最佳常规。
守则条文A.2.1
主席及行政总裁
随着田玉川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离任行政总裁,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位合
并,董事会主席尹波先生亦担任行政总裁一职。此项安排违反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
条文A.2.1。尹先生非常了解本公司资产及董事会非常重视其经验。在本公司面临
挑战的时候,董事会决定尹先生是领导及监督本公司根据策略(董事会对其赋予不
同方向)落实长期及短期计划的最佳人选,同时确保所有主要决定乃经谘询本集团
董事会成员、相关董事会委员会或高级管理层後作出。尹先生提倡开明文化及鼓励
董事全面积极参与董事会事务。於年度内,本公司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提供有力及
独立意见。所有决定已反映董事会一致性。董事会保持检讨主席与行政总裁角色的
合并且在公司利益需要分开该等角色的情况下如此行事。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一直采纳严谨程度不逊於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的标准守则之规则,作为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的行为守则(「证券交易守则」)。
本公司经作出特定查询後,所有董事已确认彼等在年度内一直遵守证券交易守则的
要求标准。
�C 63 �C
於联交所刊登末期业绩及年报
末期业绩公告已於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
dameng.citic.com)上刊登。年报将寄发予股东并於适当时候在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
上刊登。
致谢
最後,本公司谨此对股东、业务夥伴、分销商及客户的忠诚支持致以衷心感激。本
公司亦谨此向竭诚敬业的员工对本集团卓越成就的贡献致上谢意。
过往表现及前瞻性陈述
本公告所载本公司往年的表现及经营业绩仅属历史资料,过往表现并不保证本公司
日後的业绩。本公告或载有前瞻性陈述及意见,而当中因此涉及风险及不明朗因
素。实际业绩可能与前瞻性陈述及意见中论及的预期表现有重大差异。本公司、各
董事、雇员或代理概不承担(a)更正或更新本公告所载前瞻性陈述或意见的任何义
务;及(b)倘因任何前瞻性陈述或意见不能实现或变成不正确而引致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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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指 上市规则所定义者
「Bembélé选矿厂」 指 与Bembélé锰矿联系的选矿厂
「Bembélé锰矿」 指 位於加蓬中奥果韦省之Bembélé锰矿,其探矿权及采
矿权由华州矿业(加蓬)工贸有限公司拥有,而我们间
接持有该公司51%股权
�C 64 �C
「董事会」 指 本集团董事会
「长沟锰矿」 指 贵州遵义汇兴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长沟锰矿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崇左分公司」 指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
「中信大锰投资」 指 中信大锰投资有限公司
「中信大锰矿业」 指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裕联」 指 中信裕联投资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
司,亦为Apexhill的控股股东
「公司法」 指 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
「公司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香港公司条例(经不时修订、补
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本公司」 指 中信大锰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上市规则所定义者
「中国多金属」 指 中国多金属矿业有限公司,一家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
三十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於联交所
上市(股份代号:2133)
�C 65 �C
「大新锰矿」 指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新锰矿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独山金孟」 指 独山金孟锰业有限公司
「大新锰业」 指 中信大锰大新锰业有限公司,前称广西三锰龙矿业有
限公司
「电解二氧化锰」 指 电解二氧化锰
「电解金属锰」 指 电解金属锰
「加蓬」 指 加蓬共和国
「本集团」或「我们」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广西」 指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金孟」 指 广西金孟锰业有限公司,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独山金孟约67.0%的股本权益
「广西斯达特」 指 广西斯达特锰材料有限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首次公开招股」 指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在联交所主板
首次公开招股及上市
�C 66 �C
「JORC」 指 澳大利西亚矿冶学会的澳大利亚矿藏联会委员会
「JORC准则」 指 报告勘探结果、矿产资源量及矿石储量的澳洲准则二
零一二年版,用以厘定资源及储备,并由澳大利西亚
矿冶学会的JORC、澳大利亚地质学家协会及澳大利
亚矿物委员会刊发
「上市」 指 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刊发的招股章程
「钦州冶炼厂」 指 邻近钦州港之铁合金生产厂,并由中信大锰(钦州)
新材料有限公司拥有及经营,而我们间接持有该公司
70%股权
「股份」 指 本公司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天等锰矿」 指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等锰矿
「吨」 指 公吨
�C 67 �C
「外伏锰矿」 指 中信大锰大新锰业有限公司靖西县湖润外伏锰矿
「中非法郎」 指 中非法郎
附注: 上述所提及的中国实体英文名称乃其中文名称译名。倘名称有任何不符,概以中
文名称为准。
承董事会命
中信大锰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尹波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尹波先生及李维健先生;非执行董事为索振刚先生、
吕衍蒸先生及陈基球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志军先生、莫世健先生及
谭柱中先生。
* 仅供识别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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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大锰
2017-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