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2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华鑫股份2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告显示,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此外,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仪电集团及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除仪电集团及华鑫置业外,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上限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需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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