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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MING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9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全年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变幅
收益 20,518,140 18,043,138 +13.7%
毛利 1,071,531 126,111 +749.7%
年度综合收益 �u(亏 损)总 额 406,587 (251,036) +262.0%
营运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幅
不锈钢
销售 量(吨) 1,607,754 1,394,479 +15.3%
加工 量(吨) 2,322,746 2,093,176 +11.0%
加工比率(附注) 1.44 1.50
碳钢
销售 量(吨) 1,152,131 707,281 +62.9%
加工 量(吨) 1,058,373 612,672 +72.7%
加工比率(附注) 0.92 0.87
附注:加工比率=加工量�u销售量
全年业绩
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本公 司」)董事 会(「董事会」)欣 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统 称「本集 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合并业绩连同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如下:
合并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2 20,518,140 18,043,138
销售成本 3 (19,446,609) (17,917,027)
毛利 1,071,531 126,111
其他收入 4 39,116 29,769
其他开支 3 (1,697) (3,395)
其 他(亏 损)�u 收益-净额 5 (184) 12,481
分销成本 3 (196,592) (156,574)
行政开支 3 (234,248) (206,998)
经营溢利�u(亏损) 677,926 (198,606)
融资收入 6 10,827 12,603
融资成本 6 (130,137) (138,043)
融资成本-净额 6 (119,310) (125,440)
除所得税前溢利 �u(亏 损) 558,616 (324,046)
所得税(开支)�u抵免 7 (152,029) 73,010
年度溢利�u(亏损) 406,587 (251,036)
年度综合收益�u(亏损)总额 406,587 (251,036)
以下各项应占: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388,215 (247,210)
非控股权益 18,372 (3,826)
406,587 (251,036)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度溢利的
每股盈利�u(亏损)
(以每股人民币列示)
-每股基本盈利 �u(亏 损) 8 0.35 (0.23)
-每股摊薄盈利 �u(亏 损) 8 0.35 (0.23)
合并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土地使用权 313,950 247,491
物业、厂房及设备 3,136,776 2,769,459
投资物业 7,069 7,645
无形资产 1,669 2,2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808 104,9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606 53,814
3,531,878 3,185,668
流动资产
存货 2,471,950 1,257,126
贸易应收款项 10 346,715 201,163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669,576 558,486
受限制银行存款 687,770 357,6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3,085 207,007
4,229,096 2,581,393
总资产 7,760,974 5,767,061
权益及负债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97,400 97,400
储备 2,062,317 1,710,171
2,159,717 1,807,571
非控股权益 254,130 235,628
总权益 2,413,847 2,043,199
合并财务状况表(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867,977 765,660
递延政府补助 43,538 43,5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331 6,040
925,846 815,260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 11 2,491,814 1,391,792
应计费用、客户垫款及其他流动负债 666,655 511,305
即期所得税负债 67,073 3,308
借款 1,192,907 999,472
递延政府补助流动部分 2,832 2,725
4,421,281 2,908,602
总负债 5,347,127 3,723,862
权益及负债总额 7,760,974 5,767,061
合并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权益
持有人应占 非控股权益 总权益
股本 储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结余 89,215 1,681,085 235,954 2,006,254
综合收益
年度亏损 �C (247,210) (3,826) (251,036)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综合收益总额
(经重列) �C (247,210) (3,826) (251,036)
与拥有人交易
雇员购股权计划-雇员服务价值 �C 4,525 �C 4,525
雇员股份奖励计划-雇员服务价值 �C 12,823 �C 12,823
发行股份 8,185 293,207 �C 301,392
就股份奖励计划持有股份 �C (24,389) �C (24,389)
合并受共同控制业务的影响 �C 6,500 3,500 10,000
股息 �C (16,370) �C (16,370)
与拥有人交易总额 8,185 276,296 3,500 287,981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余
(经重列) 97,400 1,710,171 235,628 2,043,199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结余(经重列) 97,400 1,710,171 235,628 2,043,199
综合收益
年度溢利 �C 388,215 18,372 406,58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综合收益总额 �C 388,215 18,372 406,587
与拥有人交易
雇员购股权计划-雇员服务价值 �C 4,188 130 4,318
雇员股份奖励计划-雇员服务价值 �C 9,850 �C 9,850
就股份奖励计划持有股份 �C (43,970) �C (43,970)
合并受共同控制业务的影响 �C (6,137) �C (6,137)
与拥有人交易总额 �C (36,069) 130 (35,93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余 97,400 2,062,317 254,130 2,413,847
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业务现金流量 (40,508) (73,25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700,535) (621,618)
融资活动现金流量 582,415 606,6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 (158,628) (88,211)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7,007 292,0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汇兑收益 4,706 3,164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3,085 207,007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编制基准
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乃采用历史成本法编制。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须采用若干重要会计估计。此外,管理层於应用本
集团会计政策过程中亦须作出判断。
持续经营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出其流动资产约人民币192,185,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27,209,000元)。本集团的总权益为人民币2,413,847,000元, 而总负债则为人民币5,347,127,000元。本集团主要以其银行借贷和中国的银行信贷应付其日 常营运资金所需,於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该等信贷乃每十二个月再融资及�u或续期,而本 公司董事已考虑下列本集团可动用的资金来源:
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业务可取得令人满意的增长;
可动用信贷,包括未来十二个月续期的中国银行贷款,基於本集团的过往经验和良好
信贷状况,董事有信心此等银行信贷可予续期及�u或於续期时再延长至少十二个月;
及
其他来自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可动用融资来 源(监於本集团的信贷记录,且本集团
大部份物业、厂房及设备均无抵押或限制,可就进一步融资作抵押)。
经考虑上文所述,本公司董事相信,本集团具备充足资源於批准此等财务报表日期起计不
少於12个月的可见未来持续经营。因此,董事认为采用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乃
属合适之举。
合并受共同控制的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本集团收购江苏大明钢联物流有限 公 司(「钢联物流」)的65%股 本 权益,
钢联物流乃由周克明先生控制。此项交易乃采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指引第5号「共同控制合并的合并会计处理」所 订明的合并会计处理原则入账,因为本公司与钢联物流均由周克明先生控制。
比较期间的合并财务资料已经重列,以纳入共同控制合并的实体和业务的财务报表,犹如
其於首次受到周克明先生控制当日已进行合并。
会计政策及披露事项变动
(a)本集团采纳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财政年度首次采纳下列准则修订本:
於以下日期或之後
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监管递延账目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收购合营企业权益的入账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的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厘清可接纳的折旧及摊销方法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的
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的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之间出售或注入资产
的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的 独立财务报表中应用权益法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修订本
年度改进,香港财务报告 持作出售非流动资产及已终止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准则第5号、香港财务报 经营业务
告准则第7号、香港会计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
准则第19号及香港会计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准则第34号的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及香港
会计准则第34号的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入账例外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的修订本 情况
香港会计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入账例外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情况
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的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 披露方案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订本
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采纳上述新修订本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政状况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b) 多项新准则以及准则和诠释的修订本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後的年度期间生效,
於编制此等合并财务报表时并无应用:
於以下日期或之後
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订立合约的收益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的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的修订本 分类及计量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的 披露方案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修订本 资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 日期待定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企业之间出售或注入资产
的修订本
本集团正在评估应用该等新准则和修订本的影响。於现阶段,本集团并无意提早采纳
任何该等新准则,并预期该等新准则和修订本不会对合并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除外。於现阶段,本集团尚无 法估计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会造成 的影响。本集团将於未来十二个月对有关影响作出更详细的评估。
2. 收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货品销售额 20,518,140 18,043,138
主要营运决策者为执行董事。决策者审阅本集团的内部报告以评估表现及配置资源。
营运决策者已根据该等报告决定只呈列单一业务分部资料,原因是本集团所有销售及经营
溢利均来自不锈钢及碳钢产品的销售,且本集团的生产及营运资产全部均位於中国内地(被
视为一个具有类似风险及回报的分 部)。
本集团主要经营场所位於中国内地。来自中国的外部客户的收益占本集团总收益超过9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单一客户为本集团带来的收益占本集团总收
益10%或以 上(二 零一五年:无)。
其来自不同国家及地区的外部客户的销售业绩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内地 20,017,489 17,536,474
-香港及海外其他国家及地区* 500,651 506,664
销售总额 20,518,140 18,043,138
* 海外其他国家及地区主要指澳洲、美国、韩国、欧洲和东南亚。
3. 按性质划分的开支
计入销售成本、分销成本、行政开支及其他开支内的开支分析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制成品存货变动 (11,604) 98,445
消耗原材料 19,037,491 17,505,392
材料加工成本 27,597 15,382
印花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24,137 19,604
运输成本 101,676 93,921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薪酬 466,285 352,864
折旧及摊销 141,345 98,030
楼宇经营租赁租金 4,804 4,279
公用事业收费 31,274 23,550
存货撇 减(拨 回)�u 拨备 (32,146) 4,201
核数师酬金-审核服务 2,890 2,850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293 380
应酬及差旅费 29,438 26,331
专业服务开支 3,787 2,419
银行手续费 8,220 8,296
其他 43,659 28,050
19,879,146 18,283,994
4. 其他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废料和包装物料销售 21,600 15,322
补贴收入 8,615 7,394
递延政府补助摊销 3,045 2,725
租金收入 477 500
其他 5,379 3,828
39,116 29,769
5. 其 他(亏 损)�u 收益-净额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净额 (266) (102)
汇兑收益-净额 1,844 13,127
其他 (1,762) (544)
(184) 12,481
6. 融资成本-净额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融资成本:
借款的利息开支 83,018 104,292
银行�u商业承兑票据及信用状的利息开支 57,247 52,757
汇兑亏损-净额 2,695 2,817
142,960 159,866
减:合资格资产资本化金额 (12,823) (21,823)
融资成本总额 130,137 138,043
融资收入:
利息收入 (10,827) (12,603)
融资成本-净额 119,310 125,440
7. 所得税开支 �u(抵 免)
於合并综合收益表扣除的所得税金额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所得税
-中国大陆企业所得税 77,559 4,948
递延所得税开支 �u(抵 免) 74,470 (77,958)
152,029 (73,010)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例第22章 公司法(一 九六一年第三号法例,经综合及修订)於开曼群
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因此获豁免缴纳开曼群岛所得税。
根据英属处女群岛国际商业公司法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获豁免缴纳英属处
女群岛所得税。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须按现行税率16.5%缴纳所得税。由於於财务期间并无於或自香
港产生估计应课税溢利,因此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乃根据於中国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的法定溢利,根据中国
税务法律及法规於调整若干不须课税或不可扣减所得税的收入及开支项目後计算。
二零一六年,江苏大明、大明精密钣金、靖江大明重工、前洲大明、湖北大明、太原太钢大
明、杭州万洲、武汉通顺、天津太钢大明、协好贸易、淄博大明、大明金属科技、大明进出
口、钢联物流及山东协好须按企业所得税率25%缴税。
8. 每股盈利�u(亏损)
(a) 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计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u(亏损)(千 元) 388,215 (247,210)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1,122,952 1,087,527
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每 股人民币) 0.35 (0.23)
(b) 摊薄
每股摊薄盈利乃按假设所有潜在摊薄普通股均已换股而调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计算。本公司的潜在摊薄普通股为购股权。就购股权而言,已根据尚未行使购股权
所附认购权的货币价值,计算可按公平值(基於本公司股份的年度平均市价而厘 定)可
取得的股份数目。按此计算的股份数目已与假设行使购股权会发行的股份数目作比较。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u(亏损) 388,215 (247,210)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1,122,952 1,087,527
就购股权计划作出调 整(千 股) 2,132 232
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所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1,125,084 1,087,759
每股摊薄盈利�u(亏损)(每 股人民币) 0.35 (0.23)
9. 股息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拟派付末期股息每股普通 股0.12港 元(二 零一五年:无) 122,503 �C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付末期股息每股0.12港元,惟须於即将举
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取得本公司股东批准。此拟派股息尚未於此等财务报表内反映为应派
股息,惟将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反映作为保留盈利分派。
10. 贸易应收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114,150 135,223
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票据 230,594 60,168
-商业承兑票据 3,000 6,572
347,744 201,963
减:减值拨备 (1,029) (800)
贸易应收款项-净额 346,715 201,163
贸易应收款项的公平值与其账面值相若。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95,616,000元的银行承兑票据已就本集团的应付票
据予以抵押。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7,800,000元的银行承兑票据已就本集团的应付票据
予以抵押,另人民币35,000,000元的贸易应收款项已就本集团的银行借贷予以抵押。
本集团的大部份销售以(i)款到发货;(ii)6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或商业承兑票据;及(iii)1至90日
的信贷期方式进行。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
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30日内 107,157 112,877
-30日至3个月 4,644 5,025
-3个月至6个月 1,601 17,189
-6个月至1年 617 �C
-1年至2年 89 132
-2年至3年 42 �C
114,150 135,223
应收票据
-6个月内 223,594 66,740
347,744 201,963
11. 贸易应付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账款 1,181,098 378,312
应付票据 1,310,716 1,013,480
2,491,814 1,391,792
i) 应付票据人民币844,25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75,940,000元)以约人民币
554,25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 币207,654,000元)的 受限制银行存款作担保。
ii)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95,616,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7,800,000元)
的银行承兑票据已就本集团的应付票据予以抵押。
iii)本集团将若干为集团融资需要而由重大集团内公司间交易产生的应付票据及信用状贴
现。有关安排乃为配合本集团的融资需要。因此,相关现金流量乃分类为融资活动现
金流量。
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6个月内 2,491,777 1,391,578
6个月至1年 �C 206
1年至2年 29 8
2年至3年 8 �C
2,491,814 1,391,792
以下列货币计值的贸易应付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 2,463,146 1,368,219
美元 13,027 23,565
欧元 15,641 8
2,491,814 1,391,792
贸易应付款项的公平值与其账面值相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业务发展
我们是一间领先的金属材料加工服务供应商,为国内现代化制造业提供全方位的
加工服务,活跃客户超过20,000名。本集团旗下设有七个加工中心,策略性地分
布於国内不同地区,即无锡、杭州、天津、武汉、太原、淄博及靖江。我们现时
备有九大加工平台,包括切割、分条、研磨、成型、焊接、热处理、机加工、涂装
及组对,向客户提供不锈钢、碳钢及其他金属材料的全面加工服务。
为了向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本集团於二零一三年将加工服务范围扩展至碳钢
加工。我们欣然宣布,碳钢加工服务的年销售量和年加工量於二零一六年均突破
一百万吨,复合年增长率超过60%。不锈钢加工服务方面,年销售量和年加工量
於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六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亦超过20%。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展开泰安加工中心的建设工程。泰安加工中心
是本集团的第八个加工中心,将为从事工程机械、造纸设备、压力容器及化工装
备行业的客户提供高强度碳钢和不锈钢加工服务。该中心的地盘面积约为100,000
平方米,总楼面面积则约有7,460,000平方米。泰安加工中心的施工期预期约为10
个月。於落成後,该加工中心将能够提供600,000吨高强度碳钢和200,000吨不锈钢
的深加工服务。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本公司与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太钢香 港」)订 立一
项有条件认购协议,内容有关有条件认购本公司103,750,000股新股份。
根据该项有条件认购协议,太钢香港有条件同意按每股3.50港元认购本公司
103,750,000股新股份,总认购价约为3亿6,310万港 元,相当於约人民币3亿2,280万
元。认购股份占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的已发行股本约9.09%。於有条
件认购事项完成时,太钢香港持有本公司之股权将占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
8.33%。有条件认购协议须待(其中包括)联交所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後,方
可完成。
经营业绩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的业绩极之亮丽,收益超逾人民币200亿元,本公司权益持有
人应占纯利更多於人民币3亿8,000万元,两者均创本公司自二零一零年上市以来
的新高。业绩骄人主要是有赖於:
-不锈钢和碳钢加工服务的销售量和加工量同告增长;
-不锈钢和碳钢原材料的市价於年内稳定上升;及
-新设备和新投产的加工中心带来贡献。
本集团不锈钢加工业务的年销售量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
1,394,000吨增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1,608,000吨,增幅约
为15.3%,而加工量则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2,093,000吨
增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2,323,000吨,增幅约为11.0%。
本集团碳钢加工业务的年销售量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
707,000吨增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1,152,000吨,增幅约为
62.9%,而年加工量则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613,000吨增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1,058,000吨,增幅约为72.7%。
未来发展
本集团将继续发展设於靖江的加工中心,藉以加强其深加工服务。另一方面,泰
安加工中心预期可於二零一七年落成,为山东省的客户提供服务。
财务回顾及分析
於回顾年度内,我们录得收益约人民币205亿1,800万元、毛利约人民币10亿7,200
万元,及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3亿8,800万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总值约达人民币77亿6,100万元,而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应占权益则约为人民币21亿6,000万元。
按主要行业分部分析的收益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按主要行业分部划
分的收益如下:
收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行业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经重列)
机械 5,206,818 25.4 4,334,889 24.0
分销商 8,114,202 39.6 7,558,045 41.9
石化 1,319,273 6.4 1,492,832 8.3
家用五金及电器 2,844,922 13.9 2,300,607 12.8
汽车及运输 881,637 4.3 690,131 3.8
建筑 436,314 2.1 411,166 2.3
可再生能源 435,215 2.1 326,818 1.8
其他 1,279,759 6.2 928,650 5.1
总计 20,518,140 100.0 18,043,138 1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3.9% 4.3% 12.8% 3.8%
(2,844,922) (881,637) (2,300,607) (690,131)
2.3%
2.1% (411,166)
6.4% (436,314) 8.3%
1.8%
(1,319,273) 2.1% (1,492,832) (326,818)
(435,215)
5.1%
6.2% (928,650)
(1,279,759)
39.6% 41.9%
(8,114,202) (7,558,045)
25.4% 24.0%
(5,206,818) (4,334,889)
2016 2015
机械 汽车及运输
分销商 建筑
石化 可再生能源
家用五金及电器 其他
按地区分析的收益
收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地区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经重列)
华东 14,747,877 71.9 13,388,514 74.2
华北 2,891,214 14.1 2,371,548 13.1
华中 1,299,301 6.3 853,793 4.7
中国西南 294,212 1.4 285,641 1.6
中国东北 317,179 1.6 287,188 1.6
中国西北 193,866 0.9 170,960 1.0
华南 267,840 1.3 178,830 1.0
海外 506,651 2.5 506,664 2.8
20,518,140 100.0 18,043,138 1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4.1%
(2,891,214) 13.1%(2,371,548)
6.3%
(1,299,301) 4.7%(853,793)
1.4%
(294,212) 1.6%(285,641)
1.6%
(317,179) 1.6%(287,188)
0.9%
(193,866) 1.0%(170,960)
1.3%
(267,840) 74.2% 1.0%(178,830)
(13,388,514) 2.8%
71.9%
(14,747,877) 2.5%(506,651) (506,664)
2016 2015
华东 中国东北
华北 中国西北
华中 华南
中国西南 海外
收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收益约为人民币205亿1,800万元,
当中约人民币176亿2,600万元来自不锈钢加工业务,约人民币28亿9,200万元则来
自碳钢加工业务。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益约人民币180亿
4,300万元比较,升幅约为13.7%。收益增加主要乃由於不锈钢和碳钢加工服务的
销售量增加。
毛利
毛利由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1亿2,610万元上升至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10亿7,150万
元,此乃主要由於不锈钢和碳钢加工服务的销售量和加工量增加。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2,980万元,增加至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3,910万元,主要乃来自废料及包装
物料销售量增加以及补贴收入增加。
其 他(亏 损)�u 收益-净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约人民币20万元的其他亏损,而截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其他收益约人民币1,250万元。此减少主
要是由於汇兑收益大幅下跌。
分销成本
分销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亿5,660万元,上升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亿9,660万元。有关增加主要
源自雇员薪金及运输成本增加,而运输成本增加则是由於销售量增加所致。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2亿700万元上升至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2亿3,420万元,此乃主要由於雇员
成本上升。
融资成本-净额
融资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亿2,540万元减少至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亿1,930万元。融资成本减少主
要乃由於借贷利息开支减少。
所得税(开支)�u抵免
由於录得纯利,因此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约人民
币1亿5,200万元的所得税开支。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由於产
生亏损而录得约人民币7,300万元的所得税抵免。
本年度溢利�u(亏损)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约人民币4亿660万元溢利,
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亏损约人民币2亿5,100万元,升
幅约为262.0%。
资本开支
於二零一六年,我们的资本开支为有关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约为人民币5亿
180万 元(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5亿9,390万 元)。
外汇风险管理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大部分交易以人民币计值及结算。然而,本集团有若干
贸易应收款项、受限制银行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贸易应付款项、其他应付
款项及借款以外币计值(主要是美元、欧元、港元及日圆),其面临外币汇兑风险。
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远期合约或其他工具对冲其外币风险。我们的管理层会密切
注意外汇波动,以保证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以防任何不利影响。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借贷约为人民币20亿6,090万元(其中约
人民币11亿9,290万元须於一年内偿还)、应付票据约为人民币13亿1,070万元,而
银行结余则约为人民币7亿4,090万元,其中约人民币6亿8,780万元乃主要就发出应
付票据及信用状而受限制。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录得流动负债净额约人民币1亿9,220万元,
主要乃由於在本年度动用短期借款以拨付本集团的资本开支所致。根据我们的经
验,本集团将有能力於短期借款到期时延长期限,并不会产生任何持续经营方面
的问题。本集团亦将检讨及监察未来一年内的融资架构。
本集团按照资产负债比率对资本进行监控。资产负债比率乃按债务净额除以资本
总额计算。债务净额乃按借款总额减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计算。资本总额乃按权
益总额加以债务净额计算。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此计
算的资产负债比率分别为45.41%及43.27%。
人力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聘用3,846名雇员(二零一五年:3,235名), 我们於二零一六年的人力资源较二零一五年增长了18.89%,雇员人数增加乃由於本集团业务扩展所致。雇员的薪酬乃基於彼等的表现、技能、专业知识、经验及市场趋势而厘定。本集团会定期检讨薪酬政策及架构。除基本薪金外,雇员亦会 视乎个人表现获发酌情花红。本集团并已为其雇员采纳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 划,因应合资格参与者的贡献,向彼等给予鼓励和奖励。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0.12港元
(二零一五年:无),将 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 日(星期三),派 付予於二零一七年
六月五 日(星期 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惟须待股东於本公司在二零一七
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 四)举 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
企业管治
本公司致力保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力求提升股东价值及保障股东与其他相关人
士的利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之经修订《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
报告》内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包括新订守则条文),惟偏离守则条
文第A.2.1条及第A.6.7条除外。本公司已采纳企业管治守则,作为其本身的企业管
治守则。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2.1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
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於报告期内,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位均由周克明先生出
任。本公司认为,周克明先生於不锈钢行业中拥有丰富专门知识,应继续由周先
生兼任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尽管如此,董事会亦会因应当时的情况,不时检
讨此安排。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6.7条,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作为
与其他董事拥有同等地位的董事会成员,应定期出席董事会及其同时出任委员会
成员的委员会的会议并积极参与会务,以其技能、专业知识及不同的背景及资格
作出贡献。他们并应出席本公司的股东大会。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沈东先生并无出
席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举行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及本
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二 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学东先生和陆大明先生均由於其他事务而未克出席二零
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
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 日(星期 四)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召开股东周年
大会的通告将於稍後按照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刊发及寄发予本公司股东(「股东」)。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为厘定出席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的股东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
五月二十二 日(星 期一)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 日(星 期四)(首 尾两日包括在内)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於上述期间,概不会受理股份过户的要求。所有股份过
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及过户表格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 日(星期 五)下 午四时
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
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m),股 东方符合资格出席上述股东
周年大会。
为厘定收取建议末期股息的股东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星 期四)
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五 日(星 期一)(首尾两日包括在 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於
上述期间,概不会受理股份过户的要求。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及过户
表格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 日(星期 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
香港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
心17楼1712-1716号 �m)。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
核合并全年业绩,并与管理层进行讨论,委员会认为,本公司已遵守所有适用会
计准则及规定。
於联交所网站刊登资料
本公布乃於本公司网站(www.dmssc.net)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刊登。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将
於稍後寄发予股东,并可於上述网站阅览。
承董事会命
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周克明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 行 董 事 为 周 克 明 先 生(主 席 兼 行 政 总 裁)、徐霞女士、邹晓平先
生、蒋长虹先生、唐中海先生、福井勤博士及张锋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沈东先生;
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学东先生、卓华鹏先生、华民教授及陆大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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