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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Co.,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39)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 收益约为人民币2,865.9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增 加约83.9% - 本年溢利约为人民币414.3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增加约30.5% -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388.1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增加约35.7% - 每股基本盈利约为人民币0.325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增加约20.4% - 董事会建议分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 币0.1元(含税)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期」)的经审核综合业绩及财务状况连同比较数字如下: �C1�C I. 本集团的财务资料 (a)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2 2,865,890 1,558,394 销售成本 (1,986,390) (1,050,772) 毛利 879,500 507,622 其他收入 3 160,389 97,552 其他收益净额 8,387 12,402 销售开支 (22,810) (17,187) 行政开支 (331,001) (181,220) 经营溢利 694,465 419,169 融资收益 4 12,674 25,553 财务开支 4 (232,816) (66,749) 融资成本净额 4 (220,142) (41,196) 以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溢利 42,411 4,896 所得税前溢利 516,734 382,869 所得税开支 5 (102,468) (65,426) 年内溢利 414,266 317,443 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货币换算差额 5,123 976 ― 以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其他全面收益 (29,643) (24,520) 976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389,746 318,419 以下人士应占溢利: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 388,093 285,853 非控股权益 26,173 31,590 414,266 317,443 以下人士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 363,573 286,829 非控股权益 26,173 31,590 389,746 318,419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溢利的每股盈利 (以每股人民币元表示) -基本及摊薄 6 0.325 0.270 �C2�C (b) 综合资产负债表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326,287 1,617,329 投资物业 17,177 17,764 土地使用权 192,381 121,311 服务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应收款项 8 2,860,146 1,941,739 合约工程应收客户款项 659,974 404,142 无形资产 4,560,375 1,711,249 以权益法入账的投资 746,680 34,9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675 ―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9 128,605 57,410 预付款项 9 1,230,108 715,8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5,992 56,173 12,972,400 6,677,868 流动资产 服务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应收款项 8 31,082 11,540 存货 27,385 20,595 合约工程应收客户款项 30,614 3,477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9 2,723,824 1,044,376 预付款项 9 133,538 152,711 受限制的现金 9,610 19,6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129,921 1,672,121 7,085,974 2,924,423 总资产 20,058,374 9,602,291 权益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权益 股本 1,193,213 1,193,213 其他储备 2,247,305 2,264,254 保留盈利 800,051 600,956 4,240,569 4,058,423 永久资本工具 2,000,000 ― 非控股权益 1,005,890 884,189 总权益 7,246,459 4,942,612 �C3�C (b) 综合资产负债表(续)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10 5,689,554 2,025,960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1 49,055 54,514 递延收益 646,997 164,876 递延所得税负债 646,890 198,116 拨备 78,717 25,791 7,111,213 2,469,257 流动负债 借款 10 2,608,925 1,038,355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1 2,858,512 1,074,341 合约工程应付客户款项 3,333 4,552 流动所得税负债 229,932 73,174 5,700,702 2,190,422 总负债 12,811,915 4,659,679 权益和负债总额 20,058,374 9,602,291 �C4�C II. 财务资料附注 1. 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摘要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云南省注册成立。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本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型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7,880,000元。其注册办事处地址是中国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 1088号和成国际A座16楼。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及固废处理设施的开发、设计、建设、营运及维护。 本公司H股已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会计政策的变动及披露 (a) 本集团采纳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以下新准则及准则修订於本集团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强制应用。采纳该等新订准则及准则修订并不会对本集团的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改进二零一四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於共同业务的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可接受的折旧和摊销方法说明 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 投资实体:不纳入合并的运用 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b) 本集团尚未采纳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多项新订准则及准则的修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惟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时尚未应用。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所得税 1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现金流量表 1 �C5�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与客户订立合约的收入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 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或注资4 1. 於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生效日期待定。 本集团正在评估新准则及准则修订的影响,但尚未能够声明该等新准则及准则修订是否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 分部资料 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本集团的首席经营决策者。管理层根据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资源分配及表现评 估目的所审阅的报告厘定经营分部。 本公司执行董事从产品与服务层面考虑业务。本集团组为以下五个业务分部: (a) 污水处理; (b) 供水; (c) 建造及设备销售; (d) 固废处理; (e)「其他」,包括运营和维护服务及其他业务。 管理层分开监察本集团经营分部的业绩,以对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作出决策。分部表现按可呈 报分部业绩进行评估,其为各经营分部收益及毛利的一种计量。 本公司执行董事获提供的总资产及总负债金额乃以与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的方式计量。该等 资产及负债根据分部经营业务进行分配。 �C6�C 2. 分部资料(续) 未分配资产主要指从事多项业务分部的集团实体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若干预付款项、若干应 收款项及以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溢利。管理层认为分配至不同分部并不可行或并无意义。 未分配负债主要指从事多项业务分部的集团实体的借款、若干应付款项及递延收益。管理层认 为分配至不同分部并不可行或并无意义。 (i)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分部业绩及资本支出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建造及 污水处理 供水 设备销售 固废处理 其他 未分配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总额 628,365 639,401 1,426,132 425,280 63,244 ― 3,182,422 分部间收益 ― ― (316,532) ― ― ― (316,532) 收益 628,365 639,401 1,109,600 425,280 63,244 ― 2,865,890 毛利 318,001 119,569 329,886 88,450 23,594 ― 879,500 其他收入 160,389 其他收益净额 8,387 销售开支 (22,810) 行政开支 (331,001) 融资成本净额 (220,142) 以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溢利 16,800 23,196 ― ― 2,415 ― 42,411 所得税前溢利 516,734 所得税开支 (102,468) 年内溢利 414,266 折旧和摊销 (35,662) (60,641) (8,310) (84,985) (5,472) (14,400) (209,470) 分部资产 4,396,604 3,388,706 2,256,373 3,217,256 924,381 5,875,054 20,058,374 分部资产包括: 以权益法入账的投资 297,923 411,416 ― ― 37,341 ― 746,680 分部负债 745,374 908,912 1,242,292 874,421 332,245 8,708,671 12,811,915 非流动资产的添置(金融工具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除外) 418,947 1,979,052 14,828 1,264,089 136,186 51,045 3,864,147 �C7�C 2. 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建造及 污水处理 供水 设备销售 固废处理 其他 未分配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总额 420,009 454,577 644,183 8,220 78,594 ― 1,605,583 分部间收益 ― ― (47,189) ― ― ― (47,189) 收益 420,009 454,577 596,994 8,220 78,594 ― 1,558,394 毛利 207,672 108,507 144,384 1,271 45,788 ― 507,622 其他收入 97,552 其他收益净额 12,402 销售开支 (17,187) 行政开支 (181,220) 融资成本净额 (41,196) 以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溢利�u(亏损) 4,971 ― ― ― (75) ― 4,896 所得税前溢利 382,869 所得税开支 (65,426) 年内溢利 317,443 折旧和摊销 (31,376) (21,448) (9,181) (3,841) (2,279) (6,012) (74,137) 分部资产 2,756,951 815,567 1,192,471 2,168,355 393,268 2,275,679 9,602,291 分部资产包括: 以权益法入账的投资 ― ― ― ― 34,925 ― 34,925 分部负债 610,785 97,156 559,553 584,371 287,984 2,519,830 4,659,679 非流动资产的添置(金融工具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除外) 302,014 67,965 54,801 1,419,503 11,970 144,207 2,000,460 �C8�C 2. 分部资料(续) (ii)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故经营表现的地域 分部资料并未编制。下表载列按地域划分的分部资产�u负债: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资产 -中国 13,289,257 6,799,596 -香港 26,867 21,384 -泰国 550,238 505,632 -印尼 316,958 不适用 分部资产总额 14,183,320 7,326,612 -未分配 5,875,054 2,275,679 总资产 20,058,374 9,602,291 分部负债 -中国 3,819,953 1,918,481 -香港 124 115 -泰国 206,702 221,253 -印尼 76,465 不适用 分部负债总额 4,103,244 2,139,849 -未分配 8,708,671 2,519,830 总负债 12,811,915 4,659,679 �C9�C 3. 其他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益 -银行存款及其他 11,038 10,325 -其他应收第三方款项 7,502 10,318 -其他应收关联方款项 5,633 4,552 租金收益 3,356 3,680 政府补助 78,979 56,625 增值税退税 49,220 11,940 杂项收益 4,661 112 160,389 97,552 4. 融资成本净额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融资收入 -融资活动的货币兑换收入净额 (12,674) (25,553) 融资开支 -借款成本 260,525 92,622 减:合资格资产的资本化金额 (31,759) (27,785) 228,766 64,837 -解除拨备 4,050 1,912 232,816 66,749 220,142 41,196 5. 所得税开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160,054 54,236 递延所得税 (57,586) 11,190 102,468 65,426 �C10�C (a) 中国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大陆西部地区从事若干行业的若干附属公司可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前 提是其主要营运业务收益须达到其当期收益总额的70%以上。 在中国大陆经营污水及固废处理项目的若干附属公司自产生经营收益首年起可享有三年免税期及紧接三年企业所得税减半的待遇。 除上文所述若干附属公司可享有优惠待遇外,本集团於中国的其他附属公司须按法定税率 25%缴纳企业所得税(二零一五年:相同)。 (b) 泰国企业所得税 在泰国经营固废处理项目的附属公司於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零年起可享有八年完全免税 期。 (c) 香港利得税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适用的香港利得税税率为16.5%(二零一五年: 相同)。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在香港产生应课税溢利,故并无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二零一五年:相同)。 (d) 印尼企业所得税 在印尼经营固废处理项目的附属公司须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零一五年: 不适用)。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在印尼产生应课税溢利,故并无计提印尼企业所得税拨备(二零一五年:不适用)。 �C11�C 6. 每股盈利 (a) 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按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除以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发行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利润(人民币千元) 388,093 285,853 已发行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1,193,213 1,059,181 每股基本盈利(每股人民币元) 0.325 0.270 (b) 摊薄 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发行在外的潜在摊薄普通股,故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7. 股息 在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本公司董事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1元,合共约人民币119,321,000元(二零一五 年: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1元,合共约人民币119,321,000元)自本公司保留盈利中拨付。该等建 议股息并无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有关综合财务报表中反映为应付股息, 但将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反映为股息分派。 二零一五年股息已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派付。 8. 服务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应收款项 与本集团服务特许经营安排有关的金融资产组成部分(服务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应收款项)的资料 概述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服务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应收款项 2,891,228 1,953,279 分类为流动资产的部分 (31,082) (11,540) 非流动部分 2,860,146 1,941,739 �C12�C 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关联方 1,024,685 285,098 -地方政府 367,560 239,831 -第三方 469,629 327,831 减:减值拨备 (34,430) (12,906) 1,827,444 839,854 应收以下方的其他应收款项: -合营企业 482,378 ― -关联方 6,403 6,111 -第三方 543,081 266,646 减:减值拨备 (6,877) (10,825) 1,024,985 261,93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总额 2,852,429 1,101,786 减:其他应收款项非流动部分 (128,605) (57,41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流动部分 2,723,824 1,044,376 预付款项 -关联方 25,064 108,778 -第三方 1,338,582 759,759 1,363,646 868,537 减:预付款项非流动部分 (1,230,108) (715,826) 预付款项流动部分 133,538 152,71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除外)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且主要以人民币计值。 �C13�C (a) 贸易应收款项 通常情况下,本集团授予客户90至180天的信用期。於各结算日按发票日期或合约条款作 出的贸易应收款项(包括属贸易性质的应收关联方款项)总额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1,502,558 662,136 一至两年 158,404 107,948 两至三年 130,108 50,621 三年以上 70,804 32,055 1,861,874 852,760 10. 借款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 长期银行借款 -有抵押 1,727,559 700,000 -无抵押 1,787,069 531,433 3,514,628 1,231,433 公司债券及其他借款 -无抵押 2,174,926 794,527 5,689,554 2,025,960 流动 短期银行借款 -有抵押 ― 38,860 -无抵押 1,941,205 919,799 长期银行借款的流动部分 -有抵押 102,280 74,500 -无抵押 108,073 5,196 公司债券及其他借款的流动部分 -无抵押 457,367 ― 2,608,925 1,038,355 总计 8,298,479 3,064,315 �C14�C 11.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关联方 531,674 129,638 -第三方 1,183,181 568,567 其他应付款项: -关联方 210,553 15,037 -第三方 729,578 288,641 来自客户的垫款 61,328 15,243 应付员工福利 31,312 25,869 其他应付税项 159,941 85,860 减:非流动部分 (49,055) (54,514) 流动部分 2,858,512 1,074,341 (a)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发票日期作出的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 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1,238,674 396,269 一至两年 266,666 227,226 两至三年 142,570 63,523 三年以上 66,945 11,187 1,714,855 698,205 �C15�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行业概览 「十二五」规划的顺利落实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取得了显着成 效。由於对环境治理的要求收紧且现时企业须受更严格的监管环境规限,故对於需 要更佳环境治理所产生的影响具有积极意义且属重要。各项主要环境管理制度和根据相关法律的重要法规措施均得到了有效执行和遵守。 2016年迎来了「十三五」规划新一轮的开局,中国政府「十三五」规划纲提出要以全面 改善生态环境为其中之一项主要目标及整体思路。中国政府已将发展战略的总布局 由包括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及社会发展的「四位一体」扩大为首次将生态 文明发展纳入的「五位一体」。围绕这新目标从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安全保障机制及 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等不同方面进行了总体规划和部署。凭借一系列的政府有利政策 对环保行业的支持持续加强,一方面体现出国家继续严格执行污染治理、促进环境 改善的决心,另一方面更为环保行业的长远发展进一步带来新机遇和更加广阔的平台。 於报告期内,中国环保产业取得良好的持续发展,并产生以下几点主要的变化:(1)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更加看重环保项目的切实落地;以往的考核要求,是以建设量 为标准,而当前,无论从政府规划还是考核体系来看,都已把环境治理的改善放在 了第一位,(2)环保产业的投资需要从重视数量向重视品质转变,需要从重视行业供 �C16�C 需向重视行业供给转变;及(3)环保产业的蓬勃发展不断推进细分市场崛起,黑臭 水体、海绵城市、土壤修复、碳交易等新型市场已展现出强大活力。环保产业将迎 来新一轮的数字化升级,将逐渐融入大数据及智慧环保等多种手段以改变环保行业 的现状。 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预期将为水务及固废处理产业的未来带来庞大市场机遇和发 展潜力。供水、污水处理及固废处理产业将从急速加快的中国城镇化进程以及中国 政府对环保行业的政策支持中获益。董事会预计,该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增长水 平将进一步扩大,而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亦会逐渐更加关注环保行业。 发展策略及前景: 随着中国政府「十三五」期间政府密集出台一系列环保政策,中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日趋严格,环保产业有望成为中国「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既新且益发重要的产业之 一。二零一七年,本集团将继续秉承成为中国领先的城市环境综合服务商的战略, 务求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紧密监察及配合国家战略及行业趋势,积极制定及调整 其战略及业务规划及投资计划,同时不断提升经营、技术及项目管理水平,确保本 集团将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砥砺前行。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着手於「技术领先」以推动本集团创新发展。本集团计划将对其 固废板块项目进行专业化运营及集中化管理,并大量投入资源研发污泥碳化、垃圾 气化等固废处理技术,以期加强其核心技术及装备制造,亦可作为本集团的新收入来源,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本集团计画全面利用光伏发电及精确曝气技术,进一步节能降耗及减低经营成本,提高本集团的投资收益率。 �C17�C 同时,本集团将於二零一七年持续於境内外积极寻求外部融资。於境内,本集团计 划通过资产支持证券(ABS)、固定资产贷款等金融产品的使用,形成资金来源,运 用良性融资源进行公司生产建设,扩大资产规模,从而增加有效融资资源,形成融 资及发展的良性回圈。至於境外融资方面,搭建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云南水务 (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水务(香港)」)为中心的境外融资平台,打通境外债券市 场融资通道,形成银行借款、债券与其他境外金融资产的有效匹配,以支持本集团境外的投资建设。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本集团的发展战略将继续集中於云南省经营业务,同时继续寻 求投资机会,将业务扩展至本集团於中国的其他优势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 华北、西北及西南地区。本集团亦将密切留意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国家等若干海外 新兴市场。本集团将会把握环保行业带来的机遇,并结合公私合夥制实践经验,收 购与现有业务相辅相成的合适项目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通过持续提升本集团的 经营水准、技术水准及项目管理水准以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 业务回顾 本集团为中国城市污水处理及供水行业之领先综合服务商之一。本集团的业务主要 采用BOT、BOO、TOT、TOO、BT、EPC及O&M模式,向客户提供订制及综合 的供水、污水处理及固废处理的整体解决方案及核心技术系统集成服务。本集团的 业务在中国境内及东南亚国家开展,主营业务包括五个主要分部,即污水处理、供 水、固废处理、建造及设备销售,以及其他服务。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相关水务项目的日处理总量约为2,634,000 吨,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日处理总量1,895,000吨增长约39%。截 �C18�C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相关固废处理项目的年固废处理总量约为 1,350,000吨,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处理总量703,000吨增长约92%。 污水处理项目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在建和运营的特许经营污水项目共67个, 包括5个BOO项目、48个BOT项目、2个TOO项目及12个TOT项目,日污水总 处理量约为1,379,000吨,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同比新增10个 BOT项目,5个TOT项目,日污水总处理量增加约355,000吨,增长率约为34.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入商业运营的特许经营项目日污水总处理量为 约1,124,000吨,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同比新增投入商业运营 的2个BOO项目、8个BOT项目及4个TOT项目,日污水总处理量增加约355,000 吨。於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实际污水处理利用率约71.7%,平均污水处理收费单价 约为每吨人民币1.17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日污水总处理量为约255,000吨的9个特许经营项 目尚未投入商业运营,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同比新增2个BOT项目及 1个TOT项目,日污水总处理量增加约85,000吨。於报告期内,日污水总处理量为 85,000吨的2个BOO项目已投入商业运营。 供水项目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31个日处理总量约1,016,000吨的在 建或运营中的供水特许经营项目,其中包括14个BOO项目、9个BOT项目及8个 TOT项目,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同比新增2个BOT项目及6个TOT项 目,日处理总量增加约370,000吨,增长率约为57.3%。 �C19�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入商业运营的特许经营项目日处理总量约 675,000吨,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同比新增投入商业运营的1个 BOO项目及6个TOT项目,日处理总量增加约310,000吨。於报告期内,本集团的 实际供水利用率约为70.1%,平均供水收费单价约为每吨人民币2.56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日处理总量约341,000吨的11个特许经营项目尚 未投入商业运营,同比新增2个BOT项目,日处理总量增加约100,000吨。於报告 期内,日处理总量为40,000吨的1个BOO项目已投入商业运营。 固废处理项目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7个固废处理项目,年处理总量为 985,000吨,其中年处理量为729,000吨的6个项目已经投入商业运营,年处理量为 256,000吨的1个项目有待投入商业运营。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比,新增 3个投入运营的固废处理项目,年处理总量增加428,000吨。於报告期内,本集团的 实际固废处理利用率约为89.1%。 建造及设备销售 本集团的建造及设备销售分部包括BT项目、EPC项目及设备销售。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在建设及�u或已完工的BT项目共11个,其中於报告期 内确认收益的BT项目共9个,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同比新增2个在建 BT项目。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EPC项目共7个,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同比新增 2个EPC项目。 本集团生产、销售及安装污水处理、供水及固废处理设施所需的设备,本集团所生 产的水务设备的主要类别为膜产品。全部膜产品由本集团自有工厂生产。 �C20�C 其他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也就第三方拥有的污水处理、供水及固废处理设施开展O&M项 目,并提供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技术及谘询服务。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拥有27个O&M项目,其中2个年处理能力约为365,000吨的固废处理项 目,1个每日规模约为5,000吨的供水项目,24个每日污水处理量约为234,000吨的 污水处理项目,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比新增1个固废处理O&M项 目,每日处理总量增加约14,000吨。 财务回顾 经营成果 本集团於报告期内录得收益约人民币2,865.9百万元,相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增长约83.9%。本集团报告期内实现净溢利约人民币414.3百万元, 相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增长约30.5%。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 溢利约为人民币388.1百万元,相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增长约35.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股盈利约为人民币0.325元。 收益 本集团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558.4百万元增长 至报告期内约人民币2,865.9百万元,增幅约83.9%。 就本集团的业务分部而言,污水处理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约人民币420.0百万元增长约49.6%至报告期约人民币628.4百万元。供水业务 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454.6百万元增长约40.7% 至报告期的约人民币639.4百万元。固废处理业务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8.2百万元大幅增加至报告期约人民币425.3百万元。建造 及设备销售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597.0百万 �C21�C 元增长约85.9%至报告期约人民币1,109.6百万元。其他业务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78.6百万元略减约19.6%至报告期约人民币 63.2百万元。 污水处理分部收益增加主要由於(i)若干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单价提高;(ii)在建 的若干污水处理项目产生的建造收益及财务收益增加。 供水分部收益增加主要由於(i)原先在建的若干供水项目所产生的建造收益增加;及 (ii)於二零一六年收购的BOT供水项目在报告期内实现运营及建造收益。 固废处理分部收益增加主要由於(i)於二零一五年底收购的若干已商业运营的固废处 理项目,於报告期内实现全年收益;(ii)二零一六年新收购若干已商业运营的固废处 理项目;及(iii)在建的固废处理项目产生建造收益。 建造及设备销售分部收益增加主要由於(i)污水处理、供水流域治理及固废处理行业 的EPC及设备销售项目业务扩大;及(ii)报告期内10个在建BT项目(包括新收购项 目)的建造及财务收益。 销售成本 本集团於报告期内的销售成本约人民币1,986.4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050.8百万元增加约89.0%。该增加主要由於(i)处於在 建阶段项目的建造成本增加;(ii)报告期内收购若干经营固废处理及供水行业的项 目,导致运营成本增加;(iii)二零一五年年底收购的若干项目在二零一六年实现全 年运营;及(iv)EPC及设备销售规模扩大。 �C22�C 毛利率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毛利率约30.7%,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约32.6%略减。该减少主要是由於(i)新收购的固废处理行业的加权平均经营利润率 略低於建造及设备销售分部,乃由於相当高的折旧及摊销成本所致;及(ii)新经营 或收购的若干供水项目由於较低的最初单价录得较低的毛利率。 其他收入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录得其他收入合共约人民币160.4百万元,而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为人民币97.6百万元,增长约64.3%。报告期内其他收入 增加主要是由於增值税退税。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本集 团污水及固废处理业务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前合资格全面免除增值税。然而,自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增值税政策改变,按已缴增值税净额退税70%取代了全面 免除增值税。 销售开支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的销售开支约人民币22.8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7.2百万元增加约32.6%。该增加乃由於EPC及设备销售 规模增加及二零一六年新收购项目销售开支增加所致。 行政开支 本集团行政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81.2百万元 增加人民币149.8百万元至报告期内约人民币331.0百万元,增幅约为82.7%。行政 开支增加主要由於(i)本集团业务随着收购多家附属公司而扩大导致针对收购的雇员 福利开支、法律及专业费用等开支增加;(ii)二零一五年年底收购的固废项目在二零 一六年全年运营。 �C23�C 融资成本净额 融资成本净额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41.2百万元增加人 民币178.9百万元至报告期内约人民币220.1百万元,增长为上一年度的近四倍。融 资成本净额增加主要由於额外银行借款及发行其他债券以支持本公司的业务收购所致。 本集团报告期内平均借款利率约为每年4.70%,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每年约6.36%相比大幅降低乃由於报告期内融资渠道多元化所致。 以权益法入账的投资溢利 以权益法入账的投资溢利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4.9百 万元,增加人民币37.5百万元至报告期内约人民币42.4百万元。增长主要是由於确 认收购合营公司GalaxyNewSpringPte.Ltd.产生的负商誉及收购日期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占其财务业绩的共同作用所致。 所得税前溢利 由於上述因素,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所得税前溢利约 人民币516.7百万元,相对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约人民币 382.9百万元,增幅约为34.9%。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65.4百万元增加人 民币37.1百万元至报告期内的约人民币102.5百万元,增幅约56.7%。加权平均有效 税率为19.8%(二零一五 年 : 17 . 1 % )。 增加乃由於本集团於采用不同企业所得税率 的各自国家及地区的子公司的盈利情况发生变化。 �C24�C 报告期内溢利及纯利率 由於上述各项,报告期内溢利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 币317.4百万元增加人民币96.9百万元至报告期内约人民币414.3百万元,增幅约 30.5%。纯利率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0.4%减少至报告期内 约14.5%。 服务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服务特许经营权安排下的应收款项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 1,953.3百万元增加人民币937.9百万元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 2,891.2百万元,增幅约48.0%。增加主要由於(i)二零一六年新收购的污水特许经营 权项目所导致;及(ii)本集团增加对BOT及TOT在建项目投资导致应计服务特许经 营安排下的未偿还应收款增加所致。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 本集团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1,970.3百万元增加人民币2,245.8百万元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4,216.1百万元,增长约114.0%。该增长主要是由於(i)报告期内本集团收购项目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增加;(ii)EPC及设备销售的规模扩大;及(iii)拟收购项目的保证金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的现金结余总额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1,672.1百万元增加 人民币2,457.8百万元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4,129.9百万元,增 长约147.0%。该增长主要与债务融资规模扩大相符。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本集团的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1,128.9百 万元增加人民币1,778.7百万元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2,907.6百 �C25�C 万元,增长约157.6%。该增长主要是由於(i)新收购项目的贸易应付款项增加;(ii) BOT及TOT项目的设备销售的采购成本及建造投资增加;及(iii)新收购项目将支付 的余下代价。 借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借款约为人民币8,298.5百万元(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3,064.3百万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无抵押借款约为人民币6,468.7百万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2,250.9百万元 )及 有抵押借款约为人民币 1,829.8百万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813.4百万元)。 永久资本工具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集团向中国一家金融机构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合计 人民币2,000百万元的无抵押永久资本工具(二零一五年:无)。该永久资本工具并 无期限,且分派的支付可由本公司酌情予以递延。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并无永久资本工具持有人应占溢利。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约人民币688.5百万元借款由本集团的土地 使用权、应占一家附属公司及一家合营公司股权份额,非控股权益及外部人士的土 地使用权作担保(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53.9百万元借款由本集团 土地使用权作担保)。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约人民币1,141.3百 万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659.5百万元)借款由自来水供应及污 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及BT项目的抵押权作担保。 资本承担 本集团的资本承担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810.8百万元增加人民 币2,872.4百万元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4,683.2百万元,增幅约 158.6%。该项增加主要由於随着业务的扩张,本集团加大了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 BT项目及特许经营项目等及业务合并的投入。 �C26�C 资产与负债的比率 本集团资产与负债的比率(按净债务除以总资本计算)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约21.98%增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36.52%。资产与负债的比率上升 主要乃由於报告期内债务融资规模增加导致。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售(「首次公开发售」)以及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H股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在联交所上市。於首次公开发售完成後,本 公司H股总数为363,713,900股(包括由内资股股份以一兑一基准转换而成的H股)。 经扣除相关上市开支後,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约为1,739百万港元。所得款项用 途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的招股章程所披露资料相符,且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己使用所得款项约1,715百万港元,尚未使用所得款 项约24百万港元。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聘用3,666名雇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2,005名)。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员工成本约为人民币264.3 百万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人民币148.3百万元)。本集团将 致力确保雇员薪酬水准符合行业惯例及现行市场情况,而雇员薪酬乃基於彼等的表 现厘定。为雇员提供的薪酬待遇亦包括基本及浮动薪资、酌情花红及员工福利。本 集团亦为雇员提供外部及内部培训计划。 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劳务纠纷对本集团正常业务营运产生重大影响。 外汇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业务,大部分交易以人民币结算,人民币为大部分集团公司的功能货币。本集团亦有若干附属公司经营境外业务。外汇风险来自境外业务的可辨认资产及负债和投资净额。本集团境外业务净资产所产生的货币风险,主要透过 �C27�C 以相关外币计值的经营及融资活动进行管理。集团实体承受其功能货币以外外币的 外汇风险,主要涉及美元(「美元」)、欧元(「欧元」)及港元(「港元」)(统称「非功能货币」)。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金融负债超过各集团实体以非 功能货币计值的金融资产。各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与各集团实体经营业务的非功能 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可能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本集团密切监察及尽 量减少其外币持仓净额至最低水平以限制所需承担的外币风险。 或然负债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末期股息 董事会议决宣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 元(含税)。建议派发末期股息须待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方可作实。经 批准後,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或之前派发。 重大投资及收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本公司与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於中国浙 江省海云市内设立合资公司: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订立合资协议总投资额为 人民币1,100,000,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云南水务(香港)与蓬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就於中国山东省蓬莱市内设立合资公司:山东云水仙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订 立合资协议,总投资额为100,000,000美元。 �C28�C -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本公司(作为买方)与云南正晓电缆有限公司(作为 卖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内容有关以代价人民币220,000,000元收购云南正晓 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40%股权。 -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云南水务(香港)(作为买方)与本公司(作为买方之 担保人)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订立买卖协议,内容有关以代价100,000,000美元 收购Galaxy NewSpring Pte.Ltd.的50%权益。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云 南水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及本公司(作为买方之担保人)与Hyflux AssetManagementPte.Ltd(. 作为卖方)及HyfluxLtd(. 作为卖方之担保人)就按 代价136,500,000美元收购GalaxyNewSpringPte.Ltd.剩余的50%权益订立买卖 协议。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作为买方)与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及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统称卖方)就以代价人民 币158,000,000元收购哈尔滨云水工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称「哈尔滨辰能 工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75.51%股权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该收购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完成。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本公司(作为买方)与专业环保(中国)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及香港年峰投资有限公司(统称卖方)就以代价人民币290,641,420元收购哈 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订立股权转让 协议。该收购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完成。 -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云南水务(香港)(作为买方)与王志先生(作为卖 方)、 晖泽集团有限 公 司(「 晖 泽」)及 晖泽水务(青州 )有 限公司就以代价人民币 292,500,000元买卖晖泽的65%权益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该收购於二零一六年一 月八日完成。 �C29�C 有关上述重大投资及收购事项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分别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 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 日、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刊发的公告。 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城 投」)将其持有云南省水务100%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予一间金融机构作为 云南城投贷款的质押担保。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本公司获知会股 权质押已获解除。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云南水务(香港)及本公司与Hyflux Asset Management Pte. Ltd.及Hyflux Ltd.订立股权买卖协议,以收购Galaxy NewSpring Pte. Ltd.剩余50%的股权,代价为136,500,000美元。该项收购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完成。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本公司与云南斯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於中 国云南省内设立合资公司:云南固废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合资协议,总投资 额为人民币500,000,000元。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宣布其对於本公司申请 向中国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最高本金人民币1,800,000,000元的可续期绿 色公司债券并无异议。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正式批准本公司公 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0元的绿色债券。 有关上述期後事项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分别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二零 一七年三月十五日、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及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刊发的公告。 �C30�C 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 本集团认为,有效的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管理政策对於本集团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至关重要。因此,本集团积极加深了解与本集团业务、其管理方针及管理体系有关 的中国境内外最新法律及法规以及最佳实践。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本集团亦决心致力维持最高的环境及社会标准。 本集团已遵守有关其业务所有相关的法律及法规,包括(但不限於)健康及安全、工作地点环境、雇佣及环境方面的法律及法规。本集团明白到,更美好的未来需要社会上每一个人参与共建。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本集团鼓励雇员、客户、供应商及其他股份持有者参与对社区整体有益的环境及社会活动。此外,本集团与雇员维持坚固的关系、已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以及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藉以确保可持续发展。 本公司现正参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编制一份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该报告呈列我们於报告期内就可持续发展而作出的广泛承诺,并涵盖本集团的主要环境及社会政策以及有关政策的成果及表现。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将收录於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度报告。二零一六年度报告将 於适当时间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yunnanwater.cn)刊登。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致力维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务求维护股东利益及提升企业价值。董事会相信良好的企业管治是引领本公司走向成功及平衡股东、客户以及雇员之间利益关系之因素之一。 目前董事会下设四个专业委员会包括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合规委员会。 �C31�C 於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企业 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於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集团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及本公司监事(「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守则。本集团已向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全体董事及监事已确认,彼等於报告期内一直完全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 审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现时由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郭科志先生(担任主席)、胡松先生、马世豪先生及任钢锋先生组成。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检讨及监督本公司的财务申报过程、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就委任及更换外部核数师及其委任条款提出推荐意见;客观检讨及监察外部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审核过程;监察本公司财务报表、年度报告及账目以及半年度报告的完整性;监督本公司财务报告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董事会授权其处理的其他事项。有关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载列於本公司网站。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於报告期内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审核委员会亦已就有 关公司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及常规以及内部控制事宜与本公司高级管理层进行讨论。 �C32�C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现时由非执行董事焦军先生(担任代主席)以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胡松 先生及任钢锋先生组成。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本公司策略检讨及监察董事会架构、规模、组成及成员多元化;物色合资格的人士及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新董事会成员;就股东提名担任董事的人士进行审阅及向董事会提供建议,以确保所有提名均属公正和具透明度;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检讨及监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实行。有关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载列於本公司网站。 於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审议新执行董事之委任事宜。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现时会由一名执行董事于龙先生以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胡松先生(担任 主席)及任钢锋先生组成。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全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订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向董事会建议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及根据上市规则就有关需要由股东批准的董事服务合同向股东提出建议。有关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载列於本公司网站。 合规委员会 合规委员现时会由一名执行董事于龙先生(担任主席)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郭科志先生胡松先生和任钢锋先生和一名监事杨川云女士组成。合规委员会主要职责为董事会所授权的运营进行独立调查及就合规事宜进行决策。本公司成立合规委员会 �C33�C 以确保本集团收购项目及运营符合内部监控及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有关合规委员 会的职权范围已载列於本公司网站。 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 董事会负责维持充分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保障股东投资及本公司的资 产,并在审核委员会的支持下,每年检讨有关系统的效能。 董事会透过审核委员会检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内部审计系统及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效能,包括本公司在会计及财务申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否充足。 於报告期内,董事会通过检讨认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有效及足够。 董事资料 自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报刊发以来,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B(1)条须予披露的董事资料变更如下: 文剑平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辞任非执行董事。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 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刊发的公告。 戴日成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 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刊发的公告及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刊发的通函。 许雷先生(「许先生」)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起辞任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 (「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兼成员。於许先生辞任後,非执行董事焦军先生获推选 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起担任主席及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焦先生将会一直担 �C34�C 任代主席及担任提名委员会代主席等职位直至委任新主席及新提名委员会主席。有 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刊发的公告。 自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日期以来,除上文所披露者 外,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1)条须 予披露的其他资料。 刊登全年业绩公告及年报 本全年业绩公告刊登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 yunnanwater.cn)。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之股东并於上述网站刊载。 致谢 董事会藉此向於本年度鼎力支持本公司之股东致以衷心感谢,并感激全体员工在二 零一六年度为本集团作出的努力及贡献。 承董事会命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代主席 焦军 中国,昆明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于龙先生、刘旭军先生、黄云建先生及戴日成先生,非执行董事为焦军 先生(代主席)、何愿平先生及冯壮志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郭科志先生、胡松先生、马世豪 先生及任钢锋先生。 * 仅供识别 �C35�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2708 艾伯科技 0.05 164.71
01708 三宝科技 0.92 48.39
00020 会德丰 1.19 43.37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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