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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56)
核数师变动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而刊发。泛亚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国富浩华」)已辞任本集团核数师职务,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原因为国富浩华与本公司未能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核数费用达成共识。
国富浩华已确认,概无有关其辞任之任何事宜被视为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董事会已确认,除有关核数费用外,国富浩华与本公司之间概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核数师辞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已委聘天健德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集团之新任核数师,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以填补由於国富浩华辞任产生之空缺,任期直至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为止。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就国富浩华於过去数年间为本公司所提供专业优质服务衷心致谢。
承董事会命
泛亚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蒋泉龙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下列董事: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蒋泉龙先生 赖永利先生
蒋鑫先生 梁树新先生
曹宇颂先生 王国珍教授
非执行董事:
范亚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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