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之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概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Mason Financial Holdings Limited
民 信 金 控 有 限 公 司
(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3)
建议按於红股发行记录日期
每持有十(10)股股份获发
一(1)股红股之基准进行红股发行 ―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兹提述民信金控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之公告 ( 「该
公告」 ) 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之公告,内容有关 ( 其中包括 ) 红股发行。除另有
说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的股东名册 ( 「股东名册」 ) 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 星期五 ) 至二零一七
年二月二十二日 ( 星期三(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
定及厘定股东於红股发行下的配额,於该期间股份过户概不予登记。
为符合红股发行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 ( 连同相关股票 ) 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二月
十六日 ( 星期四 ) 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 17楼 1712 �C 1716号�m登记。
�C 1 �C
於红股发行记录日期 ( 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 星期三 )) 名列股东名册之股东
( 不合资格股东 ( 红股发行) 除外 ) 合资格参与红股发行。
代表董事会
民信金控有限公司
联席主席兼行政总裁
高宝明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组成如下:
执行董事:
高宝明先生 ( 联席主席兼行政总裁)
郑达祖先生
文惠存先生
雷彩姚小姐
非执行董事:
唐登先生 ( 联席主席)
许薇薇小姐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耀坚先生
袁国安先生
田仁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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