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CROSSTECGroupHoldingsLimited
易纬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93)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易纬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
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 (「董事」) 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
投资者,依据现时掌握的资料,与去年同期之综合净溢利约8.8百万港元相
比,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本期间」) 录得综
合净亏损介乎9.0百万港元至10.0百万港元之间。本集团之财务表现下滑主要
由於(i)非经常性开支增加,当中主要包括与本公司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有关
的开支;(ii)员工人数增加及重整薪酬架构导致员工成本上升;及(iii)毛利减
少,主要是由於本集团若干客户延迟推行彼等之业务策略,导致本集团之营利
组合改变。
由於本集团截至本期间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尚未落实,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乃依
据本公司现时掌握的资料,以及本集团初步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为依据,而
初步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且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
会审阅。预期本集团截至本期间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下旬
公布。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易纬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李伟生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李伟生先生、刘敬乐先生、梁伯然先生及赖
汉林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苏智恒先生、刘立人先生及幸正权先生组成。
盈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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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纬集团
201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