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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内容亦不构成任何合约或承诺之依据。
VISION VALUESHOLDINGS LIMITED
远见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62)
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
可获发一股供股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
开始按除权基准买卖股份
兹提述远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之公告(「该
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建议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可获发一股供股
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
有相同涵义。
根据该公告所载之供股预期时间表,股份按连权基准买卖之最後日期为二零一七
年二月二十四日(星期五)。股份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星期五)在联交所每
日报价表所报之收市价为每股0.385港元。
股份将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一)起按除权基准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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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如对其状况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彼等之专业顾问。於供股须符合之所有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之日(及包销
商终止包销协议之权利终止之日)前买卖股份之任何股东或其他人士及於该期间
买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任何人士,须承担供股可能不会成为无条件或可能不会
进行之风险。
承董事会命
远见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邓志基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发表日期,董事会包括六名董事,其中鲁连城先生和何厚锵先生为执行董事,鲁士奇先
生为非执行董事,徐庆全先生
太平绅
士、刘伟彪先生及李企伟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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