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之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reentown Service Group Co. Ltd.
绿 城 服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2869)
自愿性公告
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 ( 「董事会」 ) 注意到本公司股份 ( 「股份」 )
於近期出现不同寻常成交量变动及本公司收到股东及投资者关於有关不同寻常成
交量变动的查询。本公司其後作出查询及董事会得知,於本公司上市之时的部分
基 础 及 重 要 投 资 者 ( 「 基 础 及 重 要 投 资 者 」 ) 已 出 售 其 部 分 或 全 部 股 份 。 董 事 会 认
为 , 由 於 重 要 投 资 者 之 禁 售 期 已 於 2017 年 1 月 12 日 到 期 , 有 关 股 份 出 售 可 以 理
解。董事会谨此强调,该等股份出售纯粹为基础及重要投资者的个人投资决定,
不涉及任何与本公司营运有关但尚未公告之资料。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的业务营
运正常。
本公司感谢上市以来股东和投资者的支持,同时亦对新投资者或股东表示欢迎。
除了基础及重要投资者的该等股份出售外,董事会并不知悉有关不同寻常成交量
变动的任何原因,或须公告任何资料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亦不知悉
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 香港法例第 571章 ) 第 XIVA部须予披露的内幕消息。
此 外 , 近 期 本 公 司 亦 收 到 投 资 者 查 询 关 於 本 公 司 股 东 之 一 Mass Wisdom Group
Limited ( 「Mass Wisdom」 ) 出售 300,000,000股股份之事宜。董事会在此声明,如本
公司於 2016年 6月 28日刊发的招股章程第 99页披露, Mass Wisdom在上市前成立,
成立目的乃就本公司所采纳的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奖励计划 ( 「首次公开发售前股
份 奖 励 计 划」 ) 为 若 干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以 信 托 方 式 持 有 股 份 。 於 2017年 1 月 12 日 首
次公开发售前股份奖励计划下的禁售期届满後,以信托方式持有之股份已转让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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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 均 为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前 股 份 奖 励 计 划 的 有 关 托 管 股 份 之 实 益 拥 有
人 ) ,故Mass Wisdom不再持有任何股份权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应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李海荣
香港,2017年2月28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李海荣女士、杨掌法先生、吴志华先生及陈浩先生,
非执行董事为寿柏年先生及夏一波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田在玮先生、潘
昭国先生及黄嘉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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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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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服务
201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