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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GreentownServiceGroupCo.Ltd. 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86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全年业绩公告 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合并业绩,连同截 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如下。 摘要 集团财务表现 ―收入达人民币3,721.9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2,918.6百万元,年比增长 27.5%。2016年中国实行税制改革,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所以本集团 2016年收入未包括全年的营业税,当年减少收入约人民币110百万元。撇 除此营业税的影响,在同等的基础上2016年对比2015年收入同比增长率 则为31.3%,同时也高於2016年中期收入年比增长率30.5%。 ―集团三个业务收入构成如下:(i)物业服务收入达人民币2,619.9百万元, 较2015年人民币2,090.9百万元,年比增长25.3%,(ii)谘询服务收入为人民 币618.0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550.8百万元,年比增长12.2%,及(iii)园区 服务收入为人民币484.0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276.9百万元,年比增长 74.8%,保持了过去的强劲趋势。 ―经营成本为人民币3,005.9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2,387.7百万元增加了 25.9%,此增幅也低於2015年的年增长率29.7%,也比2016年中期经营成本 增长率28.7%低。此良好表现充分反映了管理层坚守成本控制的方针,节 省的成本同时直接为毛利率扩张做贡献。 �C1�C ―集团毛利为人民币716.0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530.9百万元增长34.9%。 毛利率连续三年提升达19.2%,较2015年同期18.2%高出1.0个百分点,也 较2016年中期的18.7%高。 ―年内所得税为人民币123.8百万,较2015年人民币75.6百万增加了63.8%。 ―年内利润为人民币294.8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202.6百万元增长45.5%。 而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285.5百万元,相比去年同期人民币 197.8百万元增长44.3%。净利率(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除以收入)为7.7%, 较去年同期高出0.9个百分点。净利率达到本集团的历史新高。 ―行政开支为人民币274.9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232.6百万元,年比增加 18.2%。这个增幅是远比我们的收入年增长27.5%低。这当中包括期内上 市费用人民币25.7百万元,而2015年则为人民币18.2百万元。如2016,2015 年扣除此费用,此开支同比增加只为16.3%,幅度远低於集团收入增速 27.5%。往後,上市费用将不会在集团财务中出现。 ―流动资产达到人民币2,853.1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1,376.9百万元增加了 107.2%。而2016年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554.5百万元,相比2015年同期人民 币1,472.3百万元,同比略增加了5.6%。 ―流动资产的增加主要是因为2016年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而募 集了资金,等同人民币1,265.8百万元,把年底现金带到一个高峰,人民币 2,181.7百万元。年内我们按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6月28日的招股书的披露 所述,偿还了人民币230百万元的负债。所以撇除这两个因素後,集团於 2016年底手上现金应约为人民币1,145.9百万元,较2015年增加了37.1%。 ―贸易和其他应收账款为人民币546.7百万元,较2015年419.9百万元高出 30.2%。此比率与年收入增长率相比略高,但按收入来算,仍然稳定在 14.7%(2015年为14.4%)。管理层认为这个金额水平并不影响集团的资金 收回政策和执行能力。 �C2�C ―总资产增加到人民币3,322.7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1,641.9百万元增加不 止一倍(102.4%)。大幅度的增加主要是因为年内集团通过香港上市而募 集了资金,且偿还了负债。所以净资产也相应由2015年人民币148.8百万 元到2016年的人民币1,745.7百万元。 ― 2016年每股基本和摊薄後盈利为人民币0.121元。此计算是按加权平均总 股数2,367,637,290,2016年7月12日公司於香港上市後所发行的777,776,000股, 2016年12月31日总股数为2,777,776,000。 物业服务 ―收入达人民币2,619.9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2,090.9百万元增加了 25.3%。毛利为人民币286.3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212.6百万元增加了 34.7%。毛利率从2015年的10.2%,以及2016年中期的10.4%到2016年的 10.9%。尽管只增加了0.7个百分点,但此版块业务的毛利率是从2013年的 5.6%连续三年一直上涨,虽然当中充满挑战,但管理层对这个增长和趋 势感到满意。 ―在管项目由2015年的637个,增加到2016年的809个,年比增长27.0%。在管 面积由2015年的82.8百万平米,提升到2016年的105.2百万平米,年比增长 是27.1%。储备面积也增加到119.4百万平米,较2015年的89.1百万增加了 34.0%,净增加了30.3百万平米。这是集团连续第三年储备面积总量超过 在管面积,加强了我们对未来新交付项目所能够持续带来在管面积高增 长的信心。 ―平均物业服务费(每月�u每平方米)为人民币3.08元,略高於2015年和2016 年中期的人民币3.06元。 ―年内我们的收缴率再创新高,达97.4%,比2015年已经较高水平的96.6%还 要高。 谘询服务 ―收入达到人民币618.0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550.8百万元,年比增长 12.2%。收入构成为:(i)在建物业服务收入人民币522.5百万元,年比增长 9.8%;(ii)管理谘询服务收入人民币95.5百万元,同比增长27.6%。 ―毛利为人民币219.3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186.9百万元,年比增长 17.3%。毛利率则从2015年的33.9%继续扩张到2016年的35.5%。 �C3�C ―在建物业服务收入为人民币522.5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475.9百万元增 加9.8%。主要是因为(i)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热,开发及销售周期缩短,导 致我们的合同提早结束;(ii)百强房产企业基本自行经营,导致我们增长 放缓;及(iii)反观我们已加强力度去获取新项目,年内新项目同比增加 14%,但单价有明显下降,未能完全补回项目下滑幅度,所以业务增长 只有同比9.8%。 园区服务 ―收入为人民币484.0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276.9百万元,继续快速增长 达74.8%。这主要是因为:(i)园区产品及服务收入达人民币308.6百万元, 同比2015年人民币105.0百万元大幅度上涨了193.8%,或净增长人民币 203.6百万元;(ii)家居生活服务收入为人民币134.4百万元,同比2015年人 民币145.7百万元,略为下降7.7%;(iii)园区空间服务收入人民币41.1百万元, 同比2015年人民币26.3百万元,跃升56.2%。 ―毛利为人民币210.5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131.4百万元增加60.1%。毛利 率由2015年的47.5%下调到2016年的43.5%。毛利率的下调主要是因为:(i) 随着此业务规模壮大,覆盖小区数目增加,所以集团相应增加了更多员工, 导致成本增加;(ii)为更好推动园区产品和服务,年内集团加大员工推销 的激励。 ―董事局建议派发2016年派末期股息,每股港币0.04元。 �C4�C 综合损益及其它全面收入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外说明,所有金额均为人民币千元) 2016 2015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3 3,721,993 2,918,627 销售成本 (3,005,966) (2,387,702) 毛利 716,027 530,925 其他收入 4 16,228 20,071 其他净收益 4 3,952 154 销售及营销开支 (9,700) (5,690) 行政开支 (274,988) (232,578) 其他经营开支 (34,720) (29,116) 经营利润 416,799 283,766 融资收入 5,297 2,185 融资成本 (6,964) (9,254) 融资成本净额 5(a) (1,667) (7,069) 分占联营公司利润减亏损 4,428 1,784 分占合营公司利润减亏损 (1,018) (266) 收购联营公司获利 46 �C 其他金融资产亏损 �C (89) 税前利润 5 418,588 278,126 所得税 6 (123,801) (75,559) 年内利润 294,787 202,567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 285,540 197,818 非控股权益 9,247 4,749 年内利润 294,787 202,567 每股盈利 7 基本及摊薄(人民币) 0.121 0.099 年内利润 294,787 202,567 �C5�C 综合损益及其它全面收入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外说明,所有金额均为人民币千元) 2016 2015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 (除税及重新分类调整後):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表的项目 外币折算差异: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所产生 之汇兑差额 42,473 (54) 年内其他全面总收入 42,473 (54) 年内全面总收入 337,260 202,513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 328,013 197,764 非控股权益 9,247 4,749 年内利润 337,260 202,513 �C6�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外说明,所有金额均为人民币千元) 2016 2015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64,471 63,610 联营公司投资 32,443 11,946 合营公司权益 94,266 3,104 递延税项资产 50,704 55,826 预付款项 27,759 130,525 469,643 265,011 流动资产 其他金融资产 �C 28,200 存货 10,064 2,045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9 546,666 419,952 受限制银行结余 114,654 90,78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81,692 835,897 2,853,076 1,376,874 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C 180,000 预收款项 473,220 338,246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0 942,949 847,430 即期税项 118,461 88,495 拨备 19,890 18,094 1,554,520 1,472,265 流动资产�u(负债)净额 1,298,556 (95,39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768,199 169,620 �C7�C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外说明,所有金额均为人民币千元) 2016 2015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804 2,502 拨备 11,659 18,241 22,463 20,743 资产净额 1,745,736 148,877 资本及储备 股本 24 8 储备 1,718,974 132,062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总权益 1,718,998 132,070 非控股权益 26,738 16,807 总权益 1,745,736 148,877 �C8�C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外说明,所有金额均为人民币千元)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 经营所得现金 474,072 575,796 已付所得税 (80,411) (64,974)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393,661 510,822 投资活动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付款 (84,112) (57,752) 处理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2,684 436 购买其他金融资产付款 (5,000) (33,500) 赎回其他金融资产所得款项 33,200 144,300 其他金融产品投资收益 334 429 购买可供出售金融工具付款 (24,300) 收购附属公司,不计所出售现金 �C 817 出售附属公司,不计所出售现金 �C 80,000 出售联营公司权益所得款项 38,805 �C 增加联营公司权益 (21,787) (3,600) 联营公司股息 2,010 �C 增加合营公司权益 (92,180) (1,655) 利息收益 3,482 2,185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146,864) 131,660 融资活动 非控股权益出资 �C 50 非控股权益出售附属公司 �C 675 向附属公司股东分派 (454) �C 重组产生付款 �C (50,000) 新增银行贷款款项 130,000 260,000 偿还银行贷款 (310,000) (180,000) 公开发售净募集资金,扣除配售费用 1,265,840 �C 利息支付 (6,964) (9,254) 已付股息 (21,897) (265,421) 融资活动所得�u(所用)现金净额 1,056,525 (243,9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 1,303,322 398,532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35,897 437,419 汇率变动影响 42,473 (54)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81,692 835,897 �C9�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 a.财务报表编制基准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第22章公司法(1961年第三号法例,经综合及修订),本公司於2014 年11月24日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股份於2016年7月12日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 为理顺本集团的当前架构以筹备上市,本公司进行本集团旗下业务重组(「重组」), 重组於2015年10月10日完成。根据重组,本公司於2015年8月7日成为本集团旗下公司 的控股公司。重组前,本集团业务乃通过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绿城物业服务」) 及其附属公司进行。绿城物业服务由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城控股」,由宋卫平 先生、寿柏年先生及夏一波女士控制的公司)拥有51%及由李海荣女士拥有49%。重 组後,绿城物业服务由股东按照与先前分占拥有权的相同比例拥有。重组仅涉及插 入若干非运营公司为绿城物业服务的控股公司,绿城物业服务并无业务及经营的变 动。因此,并无进行业务合并。重组以近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业务合并」载列 的反收购的原则列账,而就会计而言,绿城物业服务被视为收购方。 综合财务报表乃以呈列货币人民币呈列,均凑整至最接近的千位数。除被分类为按 公平值计入损益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平值列账外,所有资料均按历史成本基准 编制。 本公司於中国内地成立的附属公司以人民币为功能货币。本公司及本公司於中国内 地以外的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港元。 b.会计政策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若干修订并於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 生效的。该等发展情况对本集团编制或呈列当前或过往期间的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 重大影响。本集团并无应用於本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任何新订准则或诠释。 �C10�C 2.分部资料 本集团按地理位置管理其业务。在与内部呈报予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人员作出资源分配 及表现评估的资料所用的方式一致的情况下,本集团现有下列可呈报分部。 现时,本集团主要业务於中国进行。 (i)有关损益资产及负债之资料 提供负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人员作资源分配及期内分部表现评估的本集团可呈报 分部的资料如下: 截至2016年 12 月31 日 环渤海 经济匿 杭州 长三角地区 珠三角地区 地区其他地区 总计 杭州地区 长三角地区 (不包括 (不包括 余杭)余杭地区 宁波)宁波地区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外部收入 985,788 241,659 1,164,055 269,646 193,724 507,551 359,570 3,721,993 分部间收入 6,704 31 1,057 45 22 590 �C 8,449 可呈分部收入 992,492 241,690 1,165,112 269,691 193,746 508,141 359,570 3,730,442 可呈分部利润 69,372 33,751 143,271 42,563 21,544 83,890 49,851 444,242 可呈分部资产 903,228 159,843 875,235 202,820 153,102 261,812 1,576,264 4,132,304 可呈分部负债 1,187,308 90,745 567,586 133,260 101,602 71,138 156,368 2,308,007 �C11�C 截至2015年 12 月31 日 环渤海 经济匿 杭州 长三角地区 珠三角地区 地区其他地区 总计 杭州地区 长三角地区 (不包括 (不包括 余杭)余杭地区 宁波)宁波地区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外部收入 823,502 166,876 917,464 231,165 132,419 383,946 263,255 2,918,627 分部间收入 8,774 86 3,640 902 9 179 12 13,602 可呈分部收入 832,276 166,962 921,104 232,067 132,428 384,125 263,267 2,932,229 可呈分部利润 39,771 21,517 117,049 10,269 21,034 53,000 33,662 296,302 可呈报分部资产 694,790 94,137 741,951 160,621 80,504 179,314 148,382 2,099,699 可呈报分部负债 954,345 60,738 575,522 129,882 50,412 70,432 74,320 1,915,651 (ii)可呈报分部损益对账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可呈报分部收入 3,730,442 2,932,229 对销分部间收入 (8,449) (13,602) 综合收入 3,721,993 2,918,627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利润 可呈报分部利润 444,242 296,302 对销分部间利润 �C �C 来自集团外部客户可呈报分部利润 444,242 296,302 上市费用 (25,654) (18,176) 税前综合利润 418,588 278,126 �C12�C 3.收入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2,619,927 2,090,872 谘询服务 在建物业服务 522,533 475,957 管理谘询服务 95,503 74,820 618,036 550,777 园区生活服务 园区产品和服务 308,561 105,023 家居生活服务 134,442 145,691 园区空间服务 41,027 26,264 484,030 276,978 4.其他收入和其他净收益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其他收入 政府补助 10,511 16,147 其他 5,717 3,924 16,228 20,071 其他净收益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净额 (619) (275) 其他金融资产(已实现)收益净额 334 429 外汇兑换净收益 4,237 �C 3,952 154 �C13�C 5.税前利润 年内利润已扣除下列各项後达至: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a)融资成本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297 2,185 银行贷款利息支出 (6,964) (9,254) 融资成本净额 (1,667) (7,069) (b)员工成本 薪金及其他福利 1,097,631 1,136,164 界定计划供款 163,227 150,451 1,260,858 1,286,615 计入 ―销售成本 ―行政开支 1,111,709 1,151,540 149,149 135,075 1,260,858 1,286,615 (c)其他 减值亏损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商誉 28,699 22,321 �C 649 28,699 22,970 折旧及摊销 14,793 12,641 经营租赁费用 42,357 28,804 核数师酬金 ―审计费用 4,400 4,327 �C14�C 6.所得税 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内的税项代表: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108,199 81,605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2,178 �C 110,377 81,605 递延税项 暂时差额的产生及拨回 5,122 (8,548) 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利润预扣税 8,302 2,502 13,424 (6,046) 123,801 75,559 7.每股盈利 每普通股盈利乃以本年度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285,540,000元(2015:人民币 197,818,000元)除以本年度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2,367,637.290股(2015:2,000,000,000股) 计算。 2016 2015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 285,540,000 197,818,000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股数) 2,367,637,290 2,000,000,000 每普通股基本和摊薄盈利(人民币元) 0.121 0.099 截至2015和2016年12月31日止并无具摊薄潜力的普通股,因此每股摊薄与每股盈利相同。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是基於下列数据计算: 股份数目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016 2015 於1月1日 1,000,000,000 100,000 於2015年8月7日因重组而发行股份 �C 999,900,000 於2016年7月12日因资本化发行股份 1,000,000,000 1,000,000,000 公开发售发行股份 367,637,290 �C 於12月31日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367,637,290 2,000,000,000 截止2015和2016年12月31日已发行加权平均股数计算是基於2,000,000,000普通股已发行的 假设,当中包括1,000,000,000股已发行,和因资本化而发行的1,000,000,000股(犹如重组和 1,000,000,000股和资本化的1,000,000,000已於2015年1月1日发行,直至2016年7月12日公司上 市日止)。 �C15�C 8.股息 年内应付股东股息: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按每普通股0.04港元派付建议末期股息 111,111.0 �C 於期末末期建议派发但仍需股东批准之末期股息,并未於业绩期内被确认为负债。 於前一财务年度获得股东会批准的股息,并於2016年支付: 2016年公司并没有支付於前一年获得股东会批准的股息(2015年:人民币230,000,000)。 公司董事局一致决议2016年派付建议末期股息0.04港元。有待股东於2017年5月29日召开 的股东周年大会会议批准。 9.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 於报告期内,根据收入确认日期及扣除贸易应收款及应收票据减值拨备的贸易款项及应 收票据(计入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309,440 206,811 一年至两年 55,749 49,393 两年以上 10,186 1,604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总计 375,375 257,808 减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减值拨备 (24,320) (23,156) 351,055 234,652 其他应收账款 102,026 60,473 押金及预付款项 75,527 51,038 应收关联方款项 14,282 71,485 应收其他员工款项 3,776 2,304 546,666 419,952 贸易应收款及应收票据於应收款项获确认後到期,我们不向其他应收款项的任何债务人 提供信用期。当我们个别评估其他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时,会考虑过往收缴的经验、相 关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该等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龄,并在有客观证据证明个别债务人将会 违约时确立拨备。 �C16�C 10.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一个月内或按要求 47,235 7,040 一个月後但三个月内 3,818 2,454 三个月後 7,992 3,160 已结算贸易应付款项 59,045 12,654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 118,964 119,602 ―已结算贸易应付账款 59,045 12,654 ―应计贸易应付账款 59,919 106,948 押金 128,093 80,384 其他应付税项及费用 49,871 38,154 应计工资及其他福利 185,270 160,059 房产代理服务押金 61,516 43,155 代表业委会收取的现金 45,813 43,290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60,450 39,313 应付股息 �C 21,897 代表住户收取的款项 285,040 247,302 应收关连方款项 7,932 4,274 应收第三方款项 �C 50,000 942,949 847,430 11.业绩期後所发生但无需调整事件 (a)收购附属公司―吉林天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JilinTianshunPropertyServiceCompany Limited) 2016年12月19日,集团和吉林天顺置业有限公司(JilinTianshunAgencyLimited)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和附属协议,收购吉林天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JilinTianshunProperty ServiceCompanyLimited)百分之七十股权,代价为现金人民币18,000,000。收购完成後, 吉林天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为集团的附属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此收购於2017年3 月17日完成。 (b)末期股息 此业绩期後,董事建议派发末期股息。详细资料请参阅附录第8点。 �C17�C主席报告 致各股东,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欣然提呈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全年业绩。 2016年,为绿城服务登录港交所主板交易元年,承蒙股东支持,得益市场需求 不断增多,公司上下亦勤勉敬业,使其业绩跟公司整体发展相辅相成,稳固 向好。 作为中国高端物业服务供应商的代表,绿城服务从最初的基础物业服务突破, 前端针对开发商提供顾问谘询服务,後端又直面生活内容,提供多元化的生 活服务。如今,这三个被喻作「三驾马车」的服务组合,产生动力学上的好模式, 既可自驱向前,又做到了协同发力。 不久前,中国公布2016年经济数据,其经济增速重返世界主要经济体之巅。其中, 一个主要趋势为服务业增加值已占国内生产总产值51.6%,比上年提高1.4个 百分点,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网上零售额比去年增长26.2%,快递业务量 达到312.8亿件。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3.2%,比去年提高1.3个百分点。之所以 列举这些数据,我深以为,它们与绿城服务在过去一年的发展息息相关。作 为进驻全国99个城市、围绕房产品的管理及居住人群的生活内容为业务方向 的服务商,一直期待着人们的互联网使用频率提高,�Q上服务习惯形成,这 样更有利於提升物业服务效率,也会拓展园区服务的发展空间。实际上,从 我们园区增值服务的增长率来看,我们顺应了全国的趋势,且互联网辅助下 的相关业务增长率遥遥领先於全国均值。我们提前预判布局,并持续加大在 智慧管理方面的投入,为自身服务的科技能力养成,也更好地适应了互联互 通的服务潮流。绿城服务的快递�Q上领取率已达到了97%。 随着中国城镇化水平继续提升,房地产依然为经济发展重要支柱之一。这一年, 绿城服务长期战略合作,并形成良好市场口碑的地产商,均在中国较发达地 区拍下土地,进一步巩固了绿城服务高端地产服务的市场潜力。与此同时, 绿城服务靠自身品牌优势,继续寻找市场後续开发能量强,土地储备充足的 国企地产商合作,强强联手。我们已与国企中储地产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就 中储地产正在或即将开发的项目涉及之谘询服务、物业服务达成一致合作意向。 同时,我们作为深耕环渤海区域的战略支撑,与济南高新技术管委会合作, �C18�C 签下了济南汉峪金谷商务中心,单项目服务面积达2.9百万平方米,该项目为 济南重要的金融中央商务区。园区服务领域,通过周至服务,深入了解中高 端业主的需求,整合围绕生活需求设计的服务商家及产品,通过幸福绿城APP 平台,进行�Q上消费或到家服务。由於服务定位於城市中高端收入人群,幸 福绿城APP平台合作吸引力较强,包括国内家居类企业红星美凯龙、家电类企 业苏宁易购等,均与园区服务展开业务合作。 更让我们引以为豪的是,去年我们获得杭州��政府正式委任集团负责於杭州 举行的全球盛事―杭州G20峰会核心区的服务工作,这个是对集团能力的认可, 获取了经济效益及品牌价值的双向提升。 这一年,我们服务於基础物业的品质,介入了�Q上、�Q下评价体系,从数据来看, 持续保持了有品质的服务水准。因此,过去一年的物业费收缴率达到97.4%。 从收缴率直接反映出,客户是愿意为优质服务埋单的,而对服务品质保障的 把控,客户信赖之心的守护,也是绿城服务不忘初心,安身立命的底�Q。 很荣幸,我们上市短短一年,已获得了很多专业机构的认可,纯粹靠着他们 的研判,绿城服务获得了「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 两个奖项,入围MSCI中国小型股指数成份股。 我们永远牢记绿城服务的企业训言:真诚、善意、精致、完美。而我们离「完美」 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必须戒骄戒躁,用智慧做好这份服务工作,以更具成长 性的企业价值空间,回报投资者及股东在资本市场的价值诉求。 业绩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个月止,绿城服务集团营业额增加27.5% 至人民币3,721,993,000元。其中,物业服务为人民币2,619,927,000元、谘询服务 人民币618,037,000元、园区服务为人民币484,030,000元。 展望 我们分别参与上海、杭州、苏州等城市项目的存量竞标(非增量的),拿下了上 海徐家汇核心区住宅,杭州G20峰会主会场附近区域、苏州工业园区的公用停 车场等多元服务项目,而这些都是无过渡期的优质项目,中标之後即可展开 服务,面积纳入可计费面积中来。 �C19�C 而我们的战略合作开发商,2017年会继续开发、销售周期,绿城服务的谘询服 务,以及物业服务的接管,乃至园区服务中诸如「拎包入住」等,都会介入到整 个服务环节中去。中国对於房地产的定调: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 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也将受惠於此政策方向,因为炒房极易导致空置,居住方 才成为实体,我们一些服务无法抵达,包括收取物业费也相当耗时,有高的 入住率、强的生活状态,更有条件实现针对建筑与人的全方位服务。 我们将继续巩固长三角、环渤海等区域的优势,而且已有力量进驻重庆、成都、 西安、昆明等中西部城市,这些城市为中国下一步发展的潜力城市,绿城服 务当然不会错过机遇,在已有少量项目基础上,加大拓展力度。同时,在珠三 角地区几个城市,我们瞄准了目标项目,有望在这一年实现突破。 我们已在物业服务市场工作了18年,有丰富行业经验,不激进,更不会保守, 始终以稳健而有成长性的发展策略行事。除了以自身品牌为砝码,保持计划 中的发展速度,向物业服务增量市场推进,也时刻准备运用资本手段,对市 场中更契合绿城服务发展战略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股权合作或全资收购。 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本集团是全国居领先地位的高端住宅物业服务供应商。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 一家专业独立第三方中国房地产研究机构,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的中,我 们的服务从2010年开始,连续六年位列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综合实力第二位。 於2015年,中国指数研究院亦将我们评为中国物业管理公司增长潜力第二位。 我们行业领先地位主要体现在优质高端物业的管理规模,广泛而发达的地域 分布,和财务业绩的持续增长。 集团於此2016年业绩公告内,将三个业务及一个收费项目重新命名:(i)由过 去的「物业管理服务」改为「物业服务」;(ii)由过去的「顾问谘询服务」改为「谘 询服务」;(iii)由过去的「园区增值服务」改为「园区服务」;(iv「) 物业管理费」改 为「物业服务费」。这个改变是董事会经过长期而慎重的讨论,加上第三方独 立顾问通过研究而做出的建议。主要原因是因为之前的名字过於狭隘,而新 的命名将会为集团未来的定位,和可展开的业务增加灵活度。集团强调於 2016年内业务跟过去并没有改变,所以各位股东和投资者可以将2016年的财 �C20�C 务数据跟往年三个业务和物业管理费直接比较。若集团未来有增加新业务的话, 将会在2017年中期业绩报告向各位股东和投资者陈述。 财务回顾 本集团收入来自三个主要业务:(i)物业服务;(ii)谘询服务;(iii)园区服务。 物业服务―占总收入70.4% 本集团一直以来都是采取包干制的服务收费方式,并於每季,半年度,年度 向业主按合同收取物业服务费。基於我们过去18年积累的管理经验和成本控 制能力,带来稳定的收入和不断提升利润。於2016全年: 2016年 2015年 占物业 占在管 占物业 占在管 管理收入% 面积%管理收入% 面积% 在管面积 ―住宅 72.3 76.2 74.8 83.2 ―非住宅 27.7 23.8 25.2 16.8 总计 100 100 100 100 ―在管面积为105.2百万平方米,较2015年的82.8百万平方米大幅增加了 27.1%,也比2016中期的91.4百万平方米提高了15.1%。当年面积净增长为 22.4百万平方米,是集团的一个新高(2015年为16.9百万平方米)。不断获取 新项目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所在,进而成为集团的持续内生增长主要动力。 ―储备面积,我们定义为已经和开发商签订提供物业服务的合同,待该物业 交付以後开始提供服务,成为我们未来的在管面积并扩大我们的收入基础。 年内,此面积达到119.4百万平米,比2015年的89.1百万平米,增长33.9%;也 较2016年中期的99.0百万平米高出20.6%。这是集团连续第三年储备面积高 於在管面积,显示我们每年新获取项目面积总量不但填补了当年从储备 转为交付的面积,更带来净增加扩大储备。按手上的储备面积和项目数, 管理层对此版块的未来增长充满信心。 �C21�C ―集团在管和储备面积里面的住宅和非住宅构成为76%�C74%和24%�C26%左右, 非住宅的比例已经明显从2015年的17%提升到2016年的25%�C24%。这是公司 的中期策略,通过主动调整,拓展较高管理费的项目,优化我们的项目组 合进而提高平均物业服务费。同时,我们在非住宅领域的品牌知名度得以 扩展。 ―在管项目达到809个,覆盖了全国23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以及99个城市。 2015年集团的在管项目为637个,而2016中期为686个。 ―平均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3.08元,比2015年和2016年中期的人民币3.06元略 高。这个温和的增长主要是因为我们在相对於集团平均物业服务费低的 地区发展迅速,尽管其物业服务费在当地已经处於平均之上,但还是对总 体平均单价有下降的影响。所以管理层认为简单把平均物业服务费作比 较并不能反映我们获得高管理费项目的能力,因为其中包含了季节性因素。 管理层建议股东和投资者不但留意集团的平均单价,同时也关注此业务 板块的毛利率和趋势,因为这更能反映我们的执行能力。 ―年内我们的收缴率再创新高,达97.4%,比2015年已经较高水平的96.6%更 要高。 ―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3900.HK)除了是我们的股东(5%权益),更是我们的 最大客户和重要合作夥伴。年内,绿城中国占本集团的销售金额,只占4.7%。 集团从成立以来一直独立运作,面向全国市场而获得项目,所以不会出现 客户过度集中的情况。 ―集团仍然是以包干制为主,期内占到收入仍然高达97.6%,跟历史趋势一致。 �C22�C ―区域分布:於2016年12月31日,我们的在管面积和收入按区域分布如下: 2016 2015 占在 占总收入 占在 占总收入 管面积% % 管面积% % 杭州 19.9 26.6 18.6 28.4 ―余杭 6.6 6.5 8.3 5.7 大杭州 26.5 33.1 26.9 34.1 ―宁波 8.3 7.2 8.7 7.9 ―长江三角区 37.0 31.2 35.3 31.4 ―环渤海经济区 10.6 13.6 11.5 13.1 ―珠江三角区 5.5 5.2 4.8 4.5 ―其他 12.1 9.7 12.8 9.0 100 100 100 100 谘询服务―占总收入16.6% 本集团谘询服务的经营范围主要分两大类:(i)在建物业服务,主要包括示范 单位管理服务,和建筑工地保安服务;(ii)管理谘询服务:主要包括在项目设 计及开发阶段提供的物业开发谘询服务和在物业交付後提供的各种物业谘询 服务。 ―谘询服务收入为人民币618.0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550.8百万元高出 12.2%。增长放慢,而且偏离了过去的趋势,主要是因为当中最大贡献业务 ―在建物业服务(占版块收入的84.5%),年内收入只达人民币522.5百万元, 较2015年增长只有9.8%。而另外的管理谘询服务收入为人民币95.5百万元, 较2015年持续增长27.6%,符合预期和过去的趋势。 ―在建物业服务收入为人民币522.5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475.9百万元增加 了9.8%。增长放慢主要原因为:(i)2016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炽热,开发 商销售形势非常迅猛,开发及销售周期因此大为缩短。这导致我们在执行 的合同因销售提早完结而被结束。2016上半年我们有多达201个合同被结束, 而下半年再有159个合同也被提早结束,所以拖低了这个业务的下半年以 至全年的增长;(ii)2016年全国土地拍卖成交以行业百强企业占大多数, 而百强企业一般都自行运营该项服务,这就加速了新项目来源的减少。一 般而言,上半年投的地,我们下半年就可以提供此服务。由於2016年上半 �C23�C 年行业百强企业大量拿地,所以我们下半年的增速放缓尤为显着;(iii)尽 管我们已经加强力度去获取新项目,年内新项目数也同比增加14%,证明 了我们在市场还是被认可,但单价有明显下降,未能完全补回项目量下滑 的幅度,所以此业务收入於年内增长只有同比9.8%。 ―集团意识到这个市场格局的改变是结构性和长久的。针对这个改变,我们 加速升级。一方面迅速调整这个版块的服务内容增加可选的多种不同服务, 不限於传统的管理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变化。同时,我们主动开发新 的目标客户,着眼於非房地产客户,目前我们也已经有成功的案例。 ―另一方面,我们早已经布局转型「绿联盟」,从过去的单纯的体系输出、人 员代管,转向为物业企业提供多样性的联盟服务。2016年底已经略有成果。 同时我们也布局了输出「绿城智慧园区建设」成果等一系列的新服务组合。 我们预计这个转型的成果,将会在2017年下半年有更好的呈现。 2016 2015 收入 占总额 Y/Y 收入 占总额 Y/Y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在建物业服务 522,533 84.5 9.8 475,957 86.4 25.9 管理谘询服务 95,503 15.5 27.6 74,820 13.6 21.5 总计 618,036 100 12.2 550,777 100 25.3 2016 2015 项目个数 平均收入 项目个数平均收入�u 期末 同比 �u项目 同比 期末 项目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在建物业服务 242 14.2% 2,159 �C1.9% 212 2,200 管理谘询服务 210 23.5% 572 30.0% 170 440 ―另外,管理谘询服务收入为人民币95.5百万元,较2015年持续增长27.6%, 符合预期和过去的趋势。 �C24�C 园区服务―占总收入13.0% 本集团从2007年开始,於部分我们管理的园区率先提出园区生活服务体系理念, 通过提供家居生活服务,例如物业维修保养以及家政服务,将更加周到、温 情的服务带给住户。这一服务理念,提升了客户忠诚度。在2014年9月份,本集 团引入「互联网+」的概念,在选定的住宅园区推出幸福绿城APP。客户可以通 过手机平台查阅和预定小区内各项服务,同时也利用这一平台采购各项产品 和增值服务。 园区服务由三个业务组成:(i)园区产品及服务;(ii)家居生活服务;(iii)园区空 间服务。 2016 2015 收入 占总额 Y/Y 收入 占总额 Y/Y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园区产品服务 308,561 63.7 193.8 105,023 37.9 157.0 家居生活服务 134,442 27.8 -7.7 145,691 52.6 72.4 园区空间服务 41,027 8.5 56.2 26,264 9.5 62.2 总计 484,030 100 74.8 276,978 100 95.7 ―收入为人民币484.0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276.9百万元,继续快速提升达 74.8%,这比2016年中期的年比68.4%还要快。这主要是因为:(i)园区产品及 服务,板块里最大的业务,收入达人民币308.6百万元,同比2015年人民币 105.0百万元大幅度增加了两倍左右,达193.8%;(ii)家居生活服务收入为人 民币134.4百万元,同比2015年人民币145.7百万元,略为下降7.7%;(iii)园区 空间服务收入人民币41.1百万元,同比2015年人民币26.3百万元,跃升 56.2%。 ―毛利为人民币210.5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131.4百万元增加60.1%。毛利率 由2015年的47.5%下调到2016年的43.5%。毛利的下调主要是因为:(i)随着 此业务规模壮大,覆盖的小区增加,所以集团相应增加了更多员工,导致 成本增加;(ii)为更好推动园区产品和服务,期内集团加大员工推销的激励。 ―园区产品及服务大幅增长193.8%的原因主要通过深思熟虑的策略和精心 部署。我们丰富了产品和服务的种类,同时服务客户数量不断增加,这使 我们产品服务的转型,由简单的提供高频低值产品,通过研究,逐步向客 户提供合适的多种商品及专属的定制产品。这会提高客户对我们的产品 和服务的粘性。现已有3,000多种不同规格的商品,包括时令产品。另外, �C25�C 我们其中的一个业务,绿城置换,经营一、二手房屋买卖,租赁中介。因为 去年房地产市场强劲,所以收入创了记录,年比增长80%以上。 ―家居生活服务收入下降原因是我们改变了策略,不再纯粹经营会所式酒店, 和附带的餐饮业务,所以影响整体收入。2016年集团以收房整合为主,结 合我们的重点发展方向―返租房。这是通过业主的参与,提供空置的公 寓出租给第三方,而我们积极地收集管辖项目里的公寓资源,统一装修後 进行长,短期租赁。 ―园区公共空间服务的收入主要为园区内的广告收益,和停车费等。增长主 要是因为我们接管项目快速增加,而且期内我们的毛利率也得以增加。 销售成本 期内,销售成本为人民币3,005.9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人民币2,387.7百万元, 同比增加25.9%,低於集团收入增长的27.5%,这同时直接转化到毛利率的提升。 销售成本的增加原因在:(i)保安服务是於2015下半年才分包於独立第三方, 所以当年只有半年费用入帐。但2016年分包费用就全年计算,所以年比会出 现较大的增幅。这种因时间差入账所导致成本大幅增加的情况,於2014下半 年我们把保洁服务业外包时也出现过,导致2015全年费用比2014年大幅增长, 但之後也就正常化;(ii)营业税的改革也为集团带来明显的成本节省,年比下 降了60.7%,但只属一次性。年内集团主动全面更换在管园区的公共空间的普 通电灯到节能灯,为此带来明显的能耗费下降。这印证了我们的经营理念, 通过普及和便利的科技来推动自动化,智能化管理物业,从而达到高效低成 本的目标。 行政开支 集团行政开支为人民币274.9百万元,较2015年的人民币232.6百万元增加 18.2%。这增长仍然保持了低於集团收入增长的趋势,印证了集团对成本控制 方针的执行。假如把上市费用在同比基础上剔除,行政开支只增长了年比 16.3%。当中员工成本(主要是管理人员)只增长了年比10.4%,这远比我们收入 的年增长低。比较明显的增长办公室开支,这主要是因为我们新办公楼已於 2016年交付,所以增加了较多的办公室费用。这个有很大部分是属一次性的, 所以我们认为这个增长是合理和可控的。 �C26�C 融资成本 年内融资收入为人民币5.3百万元,同比2015年人民币2.2百万元增加140.9%。 这是因为集团的运营资金增加,加上通过於香港联交所上��募集了大量资金, 所以银行利息得到大幅提升。另一方面,融资成本也明显下降,同比2015年下 降24.7%,主要因为我们按招股书所述,利用募集资金偿还负债,导致利息支 出降低。 所得税 年内所得税为人民币123.8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人民币75.6百万元增加63.8%。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108,199 81,605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2,178 �C 110,377 81,605 递延税项 暂时差额的产生及拨回 5,122 (8,548) 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利润预扣税 8,302 2,502 13,424 (6,046) 123,801 75,559 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维京群岛(「英属维京群岛」)的规则及规例,本集团毋须 缴交任何开曼群岛及英属维京群岛的所得税。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集团实体须就期内缴纳香港利得税的收入的适用所得税税 率为16.5%。由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并无赚取任何须缴纳香港利 得税的收入,故本集团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本集团旗下的个别中国公司通常须按应课税收入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除 另有订明,税率乃根据中国相关所得税规例及法规厘定。 �C27�C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在本集团的附属公司中,中国杭州及宁波的税务机关 各自向杭州市绿城职业培训学校及宁波绿城广告有限公司批出20%的所得税 税率。 年内利润 公司利润为人民币294.8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202.6百万元增长45.5%。而本 公司权益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285.5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人民币197.8百万元, 增长44.3%。净利率(公司权益股东应占利润除以收入)为7.7%,较去年同期6.8% 高出0.9个百分点,这个同时为本集团的历史新高。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 本集团於年内维持优良财务状况。年内流动资产为人民币2,853.1百万元,较 2015年1,376.9百万元增加107.2%。集团的现金及等价物达到人民币2,181.7百万元, 同比2015年人民币835.9百万元大增161%。这主要是因为2016年公司成功於香 港联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後,达到港币1,472百万元,等同人民币1,265.8 百万元。年内流动比率为1.83,远比2015年的0.94为高。 2016年集团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达到人民币2,181.7百万元。撇除一次性的上市 募集资金等同人民币1,265.8百万元,和动用此资金偿还人民币230百万元的贷 款(不包括人民币80百万元滚动贷款)後,年底现金约为人民币1,145.9百万元。 这相比2015年的人民币835.9百万高出37.1%,或人民币310百万元。 集团2016年的总权益为人民币1,745.7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148.9百万元增加 10.7倍。这主要因为通过募集资金而壮大了储备。集团於2016年底没有负债, 而同期2015年资产负债比率为136%。主要是因为公司按招股书用途说明,使 用募集资金偿还债务。 2016 2015 贸易应收款周转天数 35.3 32.0 贸易应付款周转天数 15.2 18.1 流动比率 1.8 0.9 �C28�C 物业,厂房及设备 年内物业,厂房及设备达人民币264.5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63.6百万元增加 315.8%。主要为集团在2014年末动用内部现金购买新的总部大楼,并於2016年 已经交付。集团也因此需要配置相当办公室设备。另外,随着在管园区於年 内增加了172个,或27%,所以在正常经营情况下,集团也添置了相应的园区设 备和办公室设备。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年内,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达人民币546.7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419.9百万 元增加了人民币126.7百万元,或30.2%。尽管此百分比较高,超出了收入的增 长百分比,但按总量占收入算,2015和2016两年都维持在14%�C15%之内(2015: 14.4%),非常稳定。同理,贸易应收款(主要为物业服务费)占收入百分比也维 持在8�C9%。管理层认为这个稳定的百分比显示了集团款项回收政策和执行能 力是健全的,不需要调整。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年内,此款项达到人民币942.9百万元,较2015年人民币847.4百万元高出 11.3%。主要是因为两项押金:新物业管理合同投标时出的押金,和房产代理 服务押金的大幅上升。因为此增长是与集团业务量挂�h,所以属正常和正面的。 上市所得款项用途 公司於2016年7月12日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发行777,776,000股新股,扣 除包销费用及相关开支後,上市所得款项总额为港币1,472百万元(等同人民币 1,265.8百万元 )。 於本年度报告日期,未被使用款项为港币1,233百万元。该等 款项将按照本公司於2016年6月28日之招股章程所载之用途分配使用: ― 49%用於收购物业服务公司及提供增值服务的公司 ― 22%用於开发及推广「智慧园区」项目,及园区产品和服务 ― 19%已用於偿还贷款 ― 10%做运营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C29�C 股息分派 於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中,董事会建议每股普通股派末期股息港币0.04 元。末期股息将於2017年6月23日派付。 董事局认为,集团於年内因运营表现优越而产生比较可观的现金,而且在偿 还银行债务後仍保留了大量现金。另一方面,短期内在运营上没有重大资金 需求,所以董事局执行集团一贯的理念,通过派息和股东一起分享成长的成果。 这个派息比例约为税後利润35%,超过招股书的承诺(每年会把税後利润不少 於25%用作分红派息与股东)。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9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而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将 於适当时候以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形式刊登及寄发。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a)为了确定有权参加并於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的股东身份,本公司将由二零 一七年5月24日至二零一七年5月29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为符合本公司股东资格以出席东股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 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5月23日下午四时三十分 (星期二),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 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室,以作 登记。 (b)为确定享有建议末期股息(须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批准)的权利,本公司 将於2017年6月5日(星期一)至2017年6月7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 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收取建议末期股息,未登记的本公司股 份持有人须於2017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 件连同相关股票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证券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 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m )以办 理登记手续。 �C30�C 外汇风险 本集团主要集中於中国经营业务,大部分业务以人民币进行。因此,本集团 承受最低外汇风险。人民币及港元兑外币贬值或升值可影响本集团的业绩。 本集团目前并无对冲外汇风险,但会持续监察外汇风险,管理层将於本集团 受到重大影响时考虑对冲外汇风险。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雇员及薪酬政策 年内,本集团已制定其人力资源政策及体制,务求於薪酬制度中加入奖励及 奖金,以及为员工提供多元化之员工培训及个人发展计划。向员工发放之酬 金待遇乃按其职务及当时市场标准厘定。支付予雇员酌情花红乃根据个别雇 员表现,以表扬及回报其贡献。本集团亦同时向雇员提供雇员福利,包括养 老金、医疗保障及公积金。 於2016年12月31日,集团有16,691名员工。 企业管治常规 本集团致力於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以维护本公司股东(「股东」)的利益及 加强企业价值和问责制度。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 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企业管治守则」)。 自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於联交所上市(「上市日期」)起直至本全年 业绩公告日期,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所有守则条文,并采纳了大部 份其中所载的建议最佳常规。 审核委员会和全年业绩回顾 董事会已设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目前成员包括三名独 立非执行董事潘昭国先生(主席),田在玮先生及黄嘉宜先生彼等均为独立非 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审查和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报告程序及内 部监控。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经审计过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综合财务报表。 �C31�C 本集团的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初步业绩公告中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的综合资产负债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其相关附注的数 字与本集团该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列载数额核对一致。毕马威会计 师事务所就此进行的工作并不构成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香 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项下的核证委聘工作,因此,毕马威 会计师事务所并无就初步公告发出核证。 有关董事的资料变动 潘昭国於2017年3月21日被聘为金川集团国际资源有限公司(股份代码:2362)(一 家於联交所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上述披露外,董事确认概无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1)条作出披露。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守则》(「标准守则」),作为其本身有关董事及雇员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证 券交易守则」)。本公司已就董事有否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向全体董 事作出具体查询,而全体董事已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彼等自上 市日期直至2016年12月31日一直遵守标准守则及证券交易守则。 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自上市日期直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回、 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刊载年度业绩及年报 本业绩公告刊载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 司网站(www.lvchengfuwu.com)。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当中 载有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一切资料)将於稍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於上述网站 刊载。 承董事会命 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李海荣 杭州,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C32�C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李海荣女士(主席)、杨掌法先生、吴志华先 生及陈浩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寿柏年先生及夏一波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田在玮先生、潘昭国先生及黄嘉宜先生。 �C33�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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