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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期报告(「中期报告」)(英文及中文版)已於本公司网站www.sino.com登载。凡选择以本公司网站浏览所登载之公司通讯(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年报、财务摘要报告(如适用)、中期报告、中期摘要报告(如适用)、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以代替任何或所有印刷本之股东,均可要求索取中期报告之印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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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司资料 42
主席报告 43
精简综合损益表 51
精简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52
精简综合财务状况表 53
精简综合权益变动表 55
精简综合现金流动表 56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附注 58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71
购买、售卖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71
董事权益 71
主要股东及其他股东权益 74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2条之披露 75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1)条的规定而披露之董事资料 76
薪酬委员会 77
提名委员会 77
审核委员会 78
遵守规章委员会 78
证券交易守则 78
企业管治守则之遵守 79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审阅报告 80
―2―
公司资料
董事会 主要银行
黄志祥(主席)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夏佳理,GBM, 星展银行香港分行
CVO,GBS,OBE,JP#
盛智文,GBM, 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
GBS,JP*
李民桥,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JP*
王继荣*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黄永光,JP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 非执行董事) 盘谷银行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审核委员会 投资者联络方法
李民桥,JP(主席) 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
盛智文,GBM,
GBS,JP 总经理(企业财务部)
王继荣 电 话:(852)27348312
提名委员会 图文传 真:(852)23691236
黄志祥(主席) 电子邮 件:investorrelations@sino.com
盛智文,GBM,
GBS,JP 注册办事处
李民桥,JP 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
薪酬委员会 尖沙咀中心12字楼
王继荣(主席) 电 话:(852)27218388
盛智文,GBM, 图文传 真:(852)27235901
GBS,JP
国际互联网站:www.sino.com
李民桥,JP 电子邮 件:info@sino.com
黄永光,JP
法定代表 股票登记处
黄志祥 卓佳准诚有限公司
黄永光,JP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22楼
财务总裁兼公司秘书 电 话:(852)29801333
李蕙兰 图文传 真:(852)28611465
电子邮 件:tst247-ecom@hk.tricorglobal.com
核数师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香港执业会计师
律师
胡关李罗律师行
高伟绅律师行
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
股东时间表 上市资料 247
应收股息之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至十三日 股份代号
截止过户日期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应收中期股息之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记录日期
递交以股代息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选择表格之 下午四时三十分
最後日期
中期股息 每股十三港仙
拟派发日期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42―
主席报告
本人谨向股东提交中期报告。
中期业绩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中期年度」)内,在撇除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影响後,集团录得未经审核股东应占基础纯利为十四亿零五百二十万港元(二零一五:十五亿三千零二十万港元)。每股基础盈利为零点八二港元(二零一五:零点九一港元)。
中期年度集团股东应占纯利为十七亿六千二百六十万港元(二零一五:十九亿七千七百七十万港元)。每股盈利为一点零三港元(二零一五:一点一八港元)。中期年度纯利包括投资物业重估盈余(扣减递延税项)之三亿五千七百四十万港元,去年同期重估盈余(扣减递延税项)为四亿四千七百五十万港元。
未经审核的中期年度业绩经由本公司之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阅。集团采纳於会计年度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以其中适用於本集团的准则而编制。
股息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派发中期息每股十三仙,给予在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名列於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中期股息将以现金方式派发予股东,惟股东将有权选择部分或全部收取新发行之股份代替以现金方式收取中期股息。依据此项以股代息计划所发行之新股,须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批准上市买卖,方可作实。
载有以股代息计划详情之通函及选择以股代息表格,将约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寄予各股东。预期中期股息单及股票将约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发送给股东。
―43―
主席报告(续)
业务回顾
信和置业有限公司(「信和置业」)之业务於集团整体业务占很大比重。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尖沙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信和置业百分之五十二点零九权益。
因此,我们於阐述集团之业务时将集中谈论信和置业之业务。
(一)销售活动
中期年度内,信和置业物业销售总收入(连同所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为九十四亿九千九百一十万港元(二零一五:七十一亿八千七百四十万港元)。
信和置业的物业销售总收入主要来自出售帝景湾、玖珑山、Cluny Park、Botanica
Bay、逸珑湾I及II、天赋海湾、�莲h天赋海湾、海钻天赋海湾及深湾9号之住宅单
位,目前上述项目分别售出约百分之九十九、百分之九十八、百分之九十三、百分之
八十八、百分之九十九、百分之九十九、百分之九十四、百分之九十八、百分之九十
九及百分之九十八的住宅单位。
中期年度内,信和置业推售位於西贡的逸珑海�螅�目前项目已售出约百分之四十六的
住宅单位。
中国项目方面,在中期年度内推出了位於成都的信和御龙山二百一十五个住宅单位
发售。目前信和御龙山合共推出了三千九百一十五个住宅单位,信和御龙天下合
共推出了一千六百四十九个住宅单位,上述项目分别售出约百分之九十及百分之九十
九的单位。
(二)土地储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信和置业在香港、中国、新加坡及悉尼拥有土地储备
应占楼面面积约三千二百四十万平方尺,各类型物业比例均衡:住宅占百分之五十五
点六、商业占百分之二十八点三、工业占百分之七、停车场占百分之四点六及酒店占
百分之四点五。以土地状况划分,发展中物业为一千九百七十万平方尺、投资物业和
酒店为一千一百八十万平方尺,及已完成之销售物业为九十万平方尺。信和置业将继
续以选择性的策略增添土地储备,提升盈利潜力。
―44―
主席报告(续)
业务回顾(续)
(二)土地储备(续)
中期年度内,信和置业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购入两幅地皮及获��区重建局批出一个
项目的发展权。详细资料如下:
集团 应占
地点 用途 所占权益 楼面面积
(平方尺)
1. 香港新界大埔 住宅 100% 412,530
白石角科研路
大埔市地段第228号
2. 香港黄竹坑 商用 60% 170,967
业勤街及黄竹坑道
香港仔内地段第462号
3. 香港九龙深水�� 住宅�u 合作发展 52,571
九龙道1-3B号�u 零售
侨荫街1-5号
��区重建局需求主导
重建项目
636,068
中期年度後,信和置业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获海洋公园公司批出一酒店项目发展
权,以兴建及管理拟座落於布厂湾与大树湾之间海洋公园范围内的酒店。信和置业持
有项目百分之六十权益。项目完成後,应占总楼面面积约为二十六万二千零一十七平
方尺。
―45―
主席报告(续)
业务回顾(续)
(三)物业发展
中期年度内,信和置业以下的香港项目取得「占用许可证」(俗称「入伙纸」),详细资料如下:
集团 应占
地点 用途 所占权益 楼面面积
(平方尺)
雍澄海岸 住宅 100% 14,372
香港新界坪洲
坪洲好景街8号
(四)租赁活动
中期年度内,信和置业总租金收益(连同所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上升百分之三点四至十九亿五千八百一十万港元(二零一五:十八亿九千四百四十万港元),净租金收益上升百分之四点二至十七亿一千五百九十万港元(二零一五:十六亿四千六百七十万港元)。租金收益上升,主要由於续租租金增加。中期年度内,信和置业的出租物业组合整体出租率约为百分之九十七(二零一五:百分之九十七)。
中期年度内,信和置业在香港的商�m物业租金录得增长,整体出租率约为百分之九十
八(二零一五:百分之九十七),这是由於信和置业旗舰商场即屯门��广场一期、奥海城一期、二期及三期的租赁业务表现平稳。
中期年度内,信和置业的写字楼物业租金收益稳步增长,整体出租率约为百分之九十
七(二零一五:百分之九十八)。信和置业的工业物业租赁业务表现稳定,整体出租率约为百分之九十六(二零一五:百分之九十七)。
信和置业的投资物业主要服务对象为租客、购物人士及物业附近社区。物业的设计和
保养以及为顾客提供的服务质素非常重要。为确保物业处於良好状况并且设计合宜,
信和置业会定期检查物业。在服务质素方面,信和置业非常重视为前线员工提供定期
培训,确保服务质素能满足顾客的期望。顾客的意见、神秘顾客报告和专业机构的认
可都是衡量员工服务质素不可或缺的部分。
―46―
主席报告(续)
业务回顾(续)
(四)租赁活动(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信和置业在香港、中国、新加坡及悉尼的投资物业及
酒店应占楼面面积约一千一百八十万平方尺。当中,商业(商�m及写字楼)占百分之六 十二点六、工业占百分之十四点九、停车场占百分之十二点四、酒店占百分之七点七及住宅占百分之二点四。
(五)酒店
信和置业旗下酒店包括新加坡富丽敦酒店、新加坡富丽敦海湾酒店、香港港丽酒店、
悉尼威斯汀酒店及香港遨凯酒店。中期年度内,整体酒店业务表现平稳。信和置业将
继续努力提升旗下酒店的服务质素,确保我们的顾客能在酒店得到愉悦的体验。
(六)中国业务
二零一六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在环球经济环境波动的情况下平稳增长。二零一六年
首三季,中国住宅物业��场需求强大和库存量下降,带动房屋价格和销售量上升。然
而,二零一六年年底,中央政府在房屋价格飙升的城��实行调控措施,房屋销售步伐
放缓,这些措施有助中国物业��场维持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
信和置业在中国有三个项目,主要为发展住宅,应占总楼面面积约一千六百万平方
尺,这些项目为位於成都的信和御龙山、漳州的信和御龙天下及厦门的信和银
湖天峰。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资料对比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年报并无任何其他重大转变。
财务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拥有现金及银行存款二百八十二亿二千八百九十万港
元。扣除借贷总额六十五亿五千七百三十万港元,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拥有净现金二百一十六亿七千一百六十万港元。借贷总额中百分之六十点六在一年内偿还,百分之二十点七於一至两年内偿还,其余则於二至四年内偿还。
集团大部分债务以港元及美元为主,其余为新加坡元。以新加坡元计值的借贷主要为新加坡项目提供资金。除上述事项外,集团於本中期年度在外汇贷款及资本结构上并没有重大转变。集团的现金大部分为港元,一部分为人民币、澳元及纽西兰币存款。集团维持一向审慎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外汇风险审慎地维持於低水平。
―47―
主席报告(续)
企业管治
集团十分重视企业诚信、商业道德操守及良好管治。为实现企业管治最佳守则,集团成立了审核委员会、遵守规章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集团将继续维持高透明度,并透过不同的渠道,包括新闻稿、集团网页、业绩简报、实地考察、巡回推介及投资者研讨会,发布集团的最新动向和资讯。
顾客服务
信和置业致力兴建优质物业。为维持信和置业提升顾客满意度的承诺,信和置业确保以最佳的设计概念和特色及符合环保原则来发展项目。管理层亦进行定期监察,使信和置业的物业及服务质素日臻完善。
企业社会责任
信和置业秉持良好企业公民的精神,积极参与各项社区及慈善活动、义工服务及绿色项目,推广可持续发展、环保、艺术文化及保育。信和置业自二零一二年九月起入选为「恒生可持续发展企业指数系列」成份股,在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环保水准、社会责任和企业管治方面的努力获得肯定。
中期年度内,信和置业参照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环
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发表了《二零一六年可持续发展概览》,为信和置业第六份年度报告,重点阐述信和置业在企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及各项措施。
信和置业透过义工服务与慈善活动,致力共建更美好的社区,并以培育来自基层家庭的年轻一代为重点。信和置业鼓励员工服务社群,关心有需要人士,并支持每位员工每年最少一天於办公时间参与义工服务。
为推动文化艺术发展,信和置业於二零零六年推出「信和艺术」计划,为本地和国际艺术家提供发挥机会,在信和置业旗下物业举行艺术展览和活动。信和置业於二零一三年推出「信和社区艺术」计划,以艺术方式进一步服务社区,服务对象包括幼稚园、学校及儿童家舍等社区设施,让本地艺术家与基层家庭、儿童和教育工作者合作创作社区艺术。
―48―
主席报告(续)
企业社会责任(续)
「信和保育」於二零一一年成立,参与本港及新加坡的历史文物建筑保育计划,深信透过文
化保育能加强社区的认同感及联系。二零零八年三月,集团主要股东黄廷方家族成立非牟利机构「香港历史文物保育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该公司将二级历史建筑物旧大澳警署活化并改建成大澳文物酒店(下称「酒店」),提供九间富殖民地建筑特色的客房,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开始营运。酒店以非牟利机构社会企业模式营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其中一项计划。酒店为「201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区文化遗产保护 奖」优异项目奖得主。酒店於二零一六年十月,获世界旅游奖(WorldTravelAwardsTM)选为 二零一六年度亚洲领先文物保育酒店(Asia’sLeadingHeritageHotel2016)。
展望
美国和欧元区在二零一六年有多项重大事件发生,为环球经济带来改变或新挑战。
美国经济数据理想,包括失业率下降、家庭开支增加及经济活动扩张,联邦基金利率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上调。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举行美国总统大选,新政府或会重塑美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财政、经济和贸易政策,为环球经济环境带来不明朗因素。
英国去留欧盟公投(又名「Brexit」公投)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举行,英国全民公投决定脱离欧盟(下称「脱欧」)。脱欧程序预期需要两至三年完成,期间��场可能持续波动,令营商环境和全球经济复苏增添困难。
二零一六年三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 规划)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中审议及通过。二零一六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首年,重点在於推行结构性改革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生产效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召开,中央政府重申强调要确保经济平稳及健康增长,在不同经济层面继续进行各项改革,范围包括民生、就业、环保、农村发展、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
自二零一五年三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至今近两年,很多相关工作已进行讨论和实践,巩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经济和贸易合作。亚洲基础建设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和丝路基金的成立,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建设发展提供财政支援。「一带一路」不但对中国的经济增长重要,而且在未来全球经济再平衡中担当重要角色。
―49―
主席报告(续)
展望(续)
在香港,继二零零七年十月公布的《香港2030规划远景与策略》报告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二零一六年十月就香港未来土地需求和供应展开一项名为《香港2030+: 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的研究。分析指香港的长远土地需求约四千八百公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已采取措施加快步伐使香港有足够的土地供应来满足此需求。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发表的施政报告重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会多管齐下增加可发展土地,以应付需求和支持香港的经济发展。
管理层将继续增加收益、提高效率和生产力,并提升产品和服务质素。在物业发展与管理方面,信和置业会在项目中加入更多环保元素。信和置业将继续采取选择性策略补充土地储备,提高盈利,为股东增值。信和置业稳定的经常性业务,包括物业租赁、酒店餐饮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将继续为信和置业带来稳定收入。信和置业财务稳健,有助面对挑战。
员工与管理层
本人谨藉此机会代表董事会,感谢各员工的努力、贡献及支持。本人亦对董事会同寅的指导及睿智建议,深表谢意。
主席
黄志祥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50―
精简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六个月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港元 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营业额 3 10,890,319,124 5,503,322,393
销售成本 (5,614,772,096) (1,785,988,619)
直接费用 (1,373,955,920) (1,166,687,332)
毛利 3,901,591,108 2,550,646,442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12 585,750,164 725,986,992
其他收益及其他利益或亏损 52,644,598 45,243,794
买卖证券公平值变动所产生之收益(亏损) 327,813 (3,604,783)
出售投资物业之收益 83,703,697 469,536,276
行政费用 (627,507,491) (583,373,570)
其他营运费用 (84,003,344) (77,302,615)
财务收益 4 219,490,566 249,077,144
财务成本 5 (101,804,702) (114,529,223)
减:已拨充成本之利息 5 339,953 6,835,105
财务收益净额 118,025,817 141,383,026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6 675,488,444 1,084,159,124
应占合营企业业绩 7 98,625,427 21,980,471
除税前溢利 8 4,804,646,233 4,374,655,157
所得税项 9 (690,825,165) (426,264,833)
期内溢利 4,113,821,068 3,948,390,324
应占期内溢利:
本公司股东 1,762,634,067 1,977,718,392
非控股权益 2,351,187,001 1,970,671,932
4,113,821,068 3,948,390,324
每股盈利(账目所示之每股盈利)
基本 11(a) 1.03 1.18
―51―
精简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六个月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元 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期内溢利 4,113,821,068 3,948,390,324
其他全面收益(支出)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可供出售之投资公平值变动之收益(亏损) 84,175,036 (118,081,158)
换算海外地区业务之汇兑差额 (503,212,586) (746,816,090)
期内其他全面支出 (419,037,550) (864,897,248)
期内全面收益净额 3,694,783,518 3,083,493,076
应占全面收益净额:
本公司股东 1,547,550,071 1,535,843,690
非控股权益 2,147,233,447 1,547,649,386
3,694,783,518 3,083,493,076
―52―
精简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附注 港元 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12 60,316,568,500 59,255,635,189
投资物业 1,849,766,119 1,987,487,748
酒店物业 13 168,626,794 156,754,620
物业、厂房及设备 739,233,918 739,233,918
商誉 1,071,212,311 1,165,234,108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非流动 14 16,287,081,906 16,233,160,710
投资联营公司权益 15 3,237,834,964 3,200,426,596
投资合营企业权益 22 838,561,850 737,994,601
可供出售之投资 14 5,006,255,569 6,372,606,832
借予联营公司款项 15 2,410,276,930 966,095,260
借予合营企业款项 13,242,577 16,405,349
借予一被投资公司款项 1,382,799,611 718,079,975
长期应收贷款
93,321,461,049 91,549,114,906
流动资产 21,401,912,449 22,686,748,390
发展中物业 2,707,109,078 4,479,080,881
已完成物业存货 20,155,536 19,098,824
酒店存货 18,687,276 20,151,711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流动 22 13,165,383 12,796,905
买卖证券 14 220,585,876 188,609,710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15 448,080,584 545,462,658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 187,090,921 81,274,836
应收一非控股权益款项 16 2,709,197,165 2,687,575,011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 101,086,450 16,324,945
长期应收贷款之本期部分 446,554,567 209,374,914
可收回税款 1,661,943,936 545,689,072
有限制银行存款 24,230,393,889 23,275,843,911
定期存款 2,336,634,868 3,717,324,511
银行存款及现金
56,502,597,978 58,485,356,279
流动负债 17 4,760,840,232 5,802,571,667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 8,113,214,404 9,404,171,155
已收出售物业之订金 14 1,453,645,922 1,132,981,774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15 �C 226,643
应付合营企业款项 69,990,204 147,634,967
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 663,173,234 1,246,891,654
应付税项 18 3,871,439,856 �C
其他借贷-於一年内到期 100,526,128 108,313,383
其他贷款-无抵押
19,032,829,980 17,842,791,243
流动资产净额 37,469,767,998 40,642,565,036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30,791,229,047 132,191,679,942
―53―
精简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附注 港元 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9 10,364,100,587 9,719,312,922
储备 53,641,565,411 52,438,670,660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64,005,665,998 62,157,983,582
非控股权益 60,695,724,280 59,934,117,414
权益总额 124,701,390,278 122,092,100,996
非流动负债
长期银行及其他借贷
-到期日超过一年 18 1,226,687,092 4,442,167,268
其他贷款-到期日超过一年 1,358,690,351 1,349,617,278
递延税项 1,931,392,880 1,941,369,421
联营公司提供之借款 20 905,527,991 1,876,123,504
非控股权益提供之借款 21 667,540,455 490,301,475
6,089,838,769 10,099,578,946
130,791,229,047 132,191,679,942
―54―
精简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投资 本公司股东
股本 资本储备 重估储备 汇兑储备 保留溢利 应占权益 非控股权益 合计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经审核) 8,869,463,206 516,384,654 132,089,869 1,084,246,116 48,427,880,644 59,030,064,489 58,628,888,325 117,658,952,814
期内溢利 �C �C �C �C 1,977,718,392 1,977,718,392 1,970,671,932 3,948,390,324
期内其他全面支出 �C �C (60,766,175) (381,108,527) �C (441,874,702) (423,022,546) (864,897,248)
期内全面(支出)收益净额 �C �C (60,766,175) (381,108,527) 1,977,718,392 1,535,843,690 1,547,649,386 3,083,493,076
代替现金股息所发行之股份 630,351,494 �C �C �C �C 630,351,494 �C 630,351,494
被视为出售一上市附属公司部分权益 �C 103,444,177 �C �C �C 103,444,177 (145,457,416) (42,013,239)
已付非控股权益之股息 �C �C �C �C �C �C (1,135,507,568) (1,135,507,568)
非控股权益以股代息之投资 �C �C �C �C �C �C 74,484,557 74,484,557
宣布及派发二零一五年度之末期股息 �C �C �C �C (633,432,855) (633,432,855) �C (633,432,855)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经审核) 9,499,814,700 619,828,831 71,323,694 703,137,589 49,772,166,181 60,666,270,995 58,970,057,284 119,636,328,279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经审核) 9,719,312,922 720,274,780 23,009,423 499,169,694 51,196,216,763 62,157,983,582 59,934,117,414 122,092,100,996
期内溢利 �C �C �C �C 1,762,634,067 1,762,634,067 2,351,187,001 4,113,821,068
期内其他全面收益(支出) �C �C 43,938,189 (259,022,185) �C (215,083,996) (203,953,554) (419,037,550)
期内全面收益(支出)净额 �C �C 43,938,189 (259,022,185) 1,762,634,067 1,547,550,071 2,147,233,447 3,694,783,518
代替现金股息所发行之股份 644,787,665 �C �C �C �C 644,787,665 �C 644,787,665
被视为出售一上市附属公司部分权益 �C 303,568,796 �C �C �C 303,568,796 (318,779,301) (15,210,505)
已付非控股权益之股息 �C �C �C �C �C �C (1,140,273,854) (1,140,273,854)
非控股权益以股代息之投资 �C �C �C �C �C �C 73,426,574 73,426,574
宣布及派发二零一六年度之末期股息 �C �C �C �C (648,224,116) (648,224,116) �C (648,224,116)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经审核) 10,364,100,587 1,023,843,576 66,947,612 240,147,509 52,310,626,714 64,005,665,998 60,695,724,280 124,701,390,278
―55―
精简综合现金流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六个月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元 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来自经营业务之现金净额 1,553,727,395 6,737,674,753
用於投资业务之现金净额
联营公司借款 (794,831,158) (1,203,589,844)
合营企业借款 (1,505,592,926) (1,409,205,665)
一非控股权益借款 (105,816,085) �C
增添之投资物业 (107,345,787) (58,397,931)
增添之物业、厂房及设备 (48,865,954) (27,275,171)
收取出售一附属公司及
转让贷款之分期款项 700,000,000 525,000,000
增添原订超过三个月到期之定期存款 (3,192,027,308) (16,532,952,734)
原订超过三个月到期之定期存款
到期时所得款项 372,580,669 �C
收取联营公司股息 475,880,149 258,900,000
提取有限制银行存款 5,428,159 59,045,994
存放有限制银行存款 (1,121,683,023) (63,092,252)
出售投资物业所得款项 119,196,049 1,128,584,429
联营公司还款 1,504,852,807 1,348,876,307
合营企业还款 192,352,479 900,637,764
其他投资业务 147,068,319 146,196,513
(3,358,803,610) (14,927,272,590)
用於融资业务之现金净额
增购一上市附属公司权益 (5,653,947) (22,207,967)
新增之银行及其他贷款 1,986,066,251 9,490,614
联营公司提供之借款 450,758,574 260,060,942
偿还合营企业提供之借款 (226,643) �C
偿还银行及其他贷款 (1,289,443,815) (2,284,830,668)
偿还联营公司提供之借款 (1,122,916,541) (74,256,318)
偿还非控股权益提供之借款 (107,005,639) (660,536,179)
非控股权益提供之借款 206,599,856 �C
已付非控股权益股息 (1,066,847,404) (1,061,023,024)
一上市附属公司购回股份 (7,770,088) (16,631,400)
已付利息 (68,415,474) (79,596,805)
其他融资业务 (3,592,825) (3,189,852)
(1,028,447,695) (3,932,720,657)
现金及现金等值减少净额 (2,833,523,910) (12,122,318,494)
期初之现金及现金等值 10,694,051,345 18,332,412,925
汇兑率改变之影响 (289,405,254) (225,806,529)
期末之现金及现金等值 7,571,122,181 5,984,287,902
―56―
精简综合现金流动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六个月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元 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现金及现金等值结余之分析
有限制银行存款 1,661,943,936 198,613,039
定期存款 24,230,393,889 20,672,394,200
银行存款及现金 2,336,634,868 3,120,165,170
於精简综合财务状况表之定期、银行存款及现金 28,228,972,693 23,991,172,409
减:原订超过三个月到期之定期存款 (18,995,906,576) (17,808,271,468)
有限制银行存款 (1,661,943,936) (198,613,039)
於精简综合现金流动表之现金及现金等值 7,571,122,181 5,984,287,902
―57―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 编制基准及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36条规定之披露
本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6内适用之披露规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之规定编制。
於精简综合财务状况表中载有有关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此财务资料虽不构成本公司於该年度之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告书,惟皆来自於该财务报告书。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36条有关法定财务报告书所披露之进一步资料如下:
本公司已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份之要求递交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财务报告书予公司注册处。
本公司之核数师已於财务报告书发出无保留意见之核数师报告;报告中并无提述任何核数师於 不作保留意见之情况下,以关注事项之方式提请垂注之任何事宜;亦未载有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06(2)条、第407(2)或(3)条所指之声明。
2. 主要会计政策
本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乃按历史成本法编制,惟投资物业及若干金融工具乃按公平值计算(按适用)。
除下文所述外,编制此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所采纳会计政策与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团之年度财务报告书所采纳均属一致。
於本中期期间,本集团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改进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可接受折旧及摊销方式之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於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
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投资共同营运权益之会计方法
於本中期期间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对本集团本期及前期之财务表现及�u或於本精简综
合财务报告书内所呈报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58―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3. 分部资料
於审阅期内,本集团之收入及业绩按可呈报之营运分部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合计
来自
外间之收入 业绩 应占收入 应占业绩 分部收入 分部业绩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物业
物业销售 8,278,859,940 2,156,604,061 1,220,250,286 271,083,416 9,499,110,226 2,427,687,477
物业租赁 1,546,211,358 1,321,372,474 425,128,640 389,218,203 1,971,339,998 1,710,590,677
9,825,071,298 3,477,976,535 1,645,378,926 660,301,619 11,470,450,224 4,138,278,154
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 571,761,177 135,292,734 50,779,032 10,308,329 622,540,209 145,601,063
酒店经营 432,903,153 169,636,631 220,099,404 102,351,124 653,002,557 271,987,755
证券投资 52,049,653 52,049,653 1,950 1,950 52,051,603 52,051,603
财务 8,533,843 8,533,843 2,409,421 2,409,421 10,943,264 10,943,264
10,890,319,124 3,843,489,396 1,918,668,733 775,372,443 12,808,987,857 4,618,861,839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合计
来自
外间之收入 业绩 应占收入 应占业绩 分部收入 分部业绩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物业
物业销售 2,961,757,256 892,568,582 4,225,714,249 898,335,429 7,187,471,505 1,790,904,011
物业租赁 1,492,606,860 1,273,691,626 414,655,329 376,309,491 1,907,262,189 1,650,001,117
4,454,364,116 2,166,260,208 4,640,369,578 1,274,644,920 9,094,733,694 3,440,905,128
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 580,053,530 125,287,983 47,283,459 8,313,146 627,336,989 133,601,129
酒店经营 436,677,161 170,122,762 203,574,188 98,084,929 640,251,349 268,207,691
证券投资 31,365,767 31,365,767 1,950 1,950 31,367,717 31,367,717
财务 861,819 861,819 805,785 805,785 1,667,604 1,667,604
5,503,322,393 2,493,898,539 4,892,034,960 1,381,850,730 10,395,357,353 3,875,749,269
分部业绩乃指各分部所赚取之除税前溢利,并无分配若干其他收益及其他利益或亏损、若干行政费用与其他营运费用、投资物业与买卖证券公平值之变动、出售投资物业之收益及若干财务 收益扣除财务成本。各分部所赚取之除税前溢利亦包括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业绩,并无分配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若干其他收益及其他利益或亏损、若干行政费用与其他营运费用、投资物业公平值之变动、出售投资物业之收益、财务成本扣除财务收益及所得税项。
此乃就资源分配与评估表现向主要营运决策者呈报之计算准则。
―59―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3. 分部资料(续)
除税前溢利之对账
六个月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元 港元
分部溢利 4,618,861,839 3,875,749,269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585,750,164 725,986,992
其他收益及其他利益或亏损 50,285,985 42,225,734
买卖证券公平值变动所产生之收益(亏损) 327,813 (3,604,783)
出售投资物业之收益 83,703,697 469,536,276
行政费用与其他营运费用 (650,790,569) (600,727,783)
财务收益净额 117,765,876 141,200,587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业绩
-其他收益及其他利益或亏损 15,775,082 29,197,234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283,799,567 185,093,105
-出售投资物业之收益 7,717,250 5,465,986
-行政费用与其他营运费用 (145,323,427) (193,266,569)
-财务成本净额 (24,731,340) (81,020,943)
-所得税项 (138,495,704) (221,179,948)
(1,258,572) (275,711,135)
除税前溢利 4,804,646,233 4,374,655,157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内部分部销售为50,221,31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六个月:45,070,680港元)并不包括於「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之分部内。於其他营运分部内并无内部分部销售。内部分部销售乃按照双方协定之成本加边际利润基准计算。
4. 财务收益
六个月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元 港元
利息收益:
借予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款项 14,826,509 74,385,281
借予一被投资公司之款项 375,353 376,084
银行存款 174,470,184 104,004,552
借予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非流动免息款项之估算利息收益 29,818,520 70,311,227
219,490,566 249,077,144
―60―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5. 财务成本
六个月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元 港元
银行及其他借贷之利息支出 69,157,683 80,261,036
联营公司提供之非流动免息借款之估算利息费用 22,226,602 20,004,123
非流动免息无抵押其他贷款之估算利息费用 5,906,071 9,348,231
贷款融资之安排费用及财务开支 4,514,346 4,915,833
101,804,702 114,529,223
减:已拨充发展中物业成本之数额 (339,953) (6,835,105)
101,464,749 107,694,118
6.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包括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241,146,817港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146,422,956港元)。
7. 应占合营企业业绩
应占合营企业业绩包括本集团应占合营企业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42,652,75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38,670,149港元)。
8. 除税前溢利
六个月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元 港元
除税前溢利已扣除下列项目: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包括於其他营运费用内) 9,709,747 9,783,580
出售物业成本确认为销售成本 5,614,772,096 1,785,988,619
酒店存货成本确认为直接费用 54,923,773 58,911,034
业主经营之酒店物业摊销及折旧 17,213,250 13,019,552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29,316,355 25,310,38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3,993 1,490,284
应收贸易账款之减值亏损之确认 2,768,702 69,061
―61―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9. 所得税项
六个月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元 港元
支出包括:
现行税项
香港利得税 510,756,870 313,395,707
海外 85,658,412 42,135,764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之土地增值税 45,991,550 8,715,619
642,406,832 364,247,090
递延税项 48,418,333 62,017,743
690,825,165 426,264,833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管理层对全年财政年度最佳估计之每年加权平均所得税率确认。估计每年平均税率为16.5%(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16.5%)。
新加坡及中国应课税溢利之税项乃根据管理层最佳估计适用於本集团经营业务之国家及地区之每年加权平均所得税率确认。估计每年加权平均税率於新加坡为17%及於中国为25%(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於新加坡为17%及於中国为25%)。
土地增值税拨备按有关税务法律及规例所载之规定作出计算。土地增值税乃按累进税率以增值额减去若干许可扣减项目後作出拨备。
就若干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及其他暂时差额之递延税项已作出拨备。
―62―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0. 已派发股息
六个月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元 港元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
已派发末期股息每股38港仙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每股38港仙),
每股附有以股代息认购权 648,224,116 633,432,855
於报告日後,董事宣布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13港仙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每股13港仙)合共225,576,194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六个月:220,405,311港元)给予在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名列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11. 每股盈利
(a) 账目所示之每股盈利
本公司股东应占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六个月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元 港元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盈利 1,762,634,067 1,977,718,392
股份数目 股份数目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 1,709,681,010 1,671,419,926
因本期间及过往期间并没有可摊薄之普通股,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内并没有呈列每股摊薄後之盈利。
―63―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1. 每股盈利(续)
(b) 每股基础盈利
作为评估本集团之基础业务表现,本集团按本公司股东应占之基础溢利1,405,267,578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1,530,257,773港元),已撇除本集团、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净额之影响,而计算每股基本盈利并同时呈列。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与用以计算账目所示之每股盈利(如以上所详述)相同。溢利之对账如下:
六个月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元 港元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盈利 1,762,634,067 1,977,718,392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585,750,164 725,986,992
相关递延税项计入之影响 (23,338,083) (25,815,987)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241,146,817 146,422,956
-相关递延税项计入之影响 (36,060,893) (1,650,000)
应占合营企业业绩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42,652,750 38,670,149
810,150,755 883,614,110
非控股权益应占数额 (452,784,266) (436,153,491)
本公司股东应占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净额之影响 357,366,489 447,460,619
本公司股东应占基础溢利 1,405,267,578 1,530,257,773
每股基础盈利 0.82 0.91
―64―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2. 投资物业
本集团之投资物业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由Knight Frank
Petty Limited及KnightFrankPteLtd(与本集团并无关联之独立测计 师 )按公平值估值。此
估值乃根据相若物业��场近期交易价格及根据使用现时��场之租金及收益率估计未来物业租
金收入预测贴现现金流量作参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本集团购入投资
物业22,471,06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无)、产生重建中投资物业建筑费
用63,956,738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9,425,664港元)、投资物业装修费用
20,917,989港元(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48,972,267港 元)、转拨自发展中物业
584,758,151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241,725,867港元)及出售若干投资物
业35,492,352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342,048,153港元)。
13. 物业、厂房及设备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增添之物业、厂房及设备数额为48,865,954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27,275,171港元)。
14. 投资联营公司权益�u借予联营公司款项�u应收�u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港元 港元
投资联营公司权益:
无牌价股份成本值 3,643,446,212 3,646,424,152
应占收购後溢利及扣除已收股息 12,643,635,694 12,586,736,558
16,287,081,906 16,233,160,710
借予联营公司款项 6,379,425,012 7,775,637,320
减:拨备 (1,373,169,443) (1,403,030,488)
5,006,255,569 6,372,606,832
本集团借予联营公司款项乃无抵押及无固定还款期。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借予联营公司之款项(已扣除拨备)中688,741,670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1,735,951,345港元)须缴付以资金成本加边际利润而厘定之实际年利率计算之利息,余额4,317,513,899港元(二 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4,636,655,487港元)为免息。免息贷款之估算利息收益之实际年利率乃根据借贷方之资金成本而厘定。董事认为,本集团於报告日起计十二个月内将不会要求偿还借款,因此,有关借款已列作非流动性质。
―65―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4. 投资联营公司权益�u借予联营公司款项�u应收�u应付联营公司款项(续)
本集团列为流动资产之应收联营公司款项乃无抵押、免息及预期於报告日起计一年内偿还。
本集团列为流动负债之应付联营公司款项乃无抵押、免息及须於要求时还款。
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本集团与独立第三者(「买方」)就出售一间信和置业有限公司(「信
和置业」)之全资附属公司及股东贷款转让订立出售协议,合共现金作价为3,500,000,000港元。
该全资附属公司持有本集团一联营公司之50%股本权益,该联营公司间接持有一间拥有、发展
及营运一个位於中国重庆之物业发展项目之项目公司之100%权益。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买方之付款金额累计合共为1,750,000,000港元,即总作价之50%。买方将根据出售协议所订立之还款表於往後期间分期缴付余下作价。
15. 投资合营企业权益�u借予合营企业款项�u应收�u应付合营企业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港元 港元
投资合营企业权益:
无牌价股份 411,134,544 423,859,973
应占收购後溢利及扣除已收股息 2,826,700,420 2,776,566,623
3,237,834,964 3,200,426,596
借予合营企业款项 2,410,276,930 966,095,260
本集团借予合营企业款项乃无抵押及无固定还款期。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借 予合营企业之款项中559,531,974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597,102,205港元)须缴付以资 金成本加边际利润而厘定之实际年利率计算之利息,余额1,850,744,956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 三十日:368,993,055港元)为免息。估算利息收益之实际年利率乃根据借贷方之资金成本而厘定。董事认为,本集团於报告日起计十二个月内将不会要求偿还借款,因此,有关借款已列作非流动性质。
本集团列为流动资产�u负债之应收�u应付合营企业款项乃无抵押、免息及预期於报告日起计一
年内偿还。
―66―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6.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包括应收贸易账款(已扣除呆账
拨备)1,315,765,575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1,681,010,701港元),其中1,122,593,780港
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1,537,371,655港元)乃按物业项目之销售条款结算。应收租金乃由租户预先缴纳。应收贸易账款主要包括应收租金及应收物业销售款项。
於报告日之应收贸易账款(已扣除呆账拨备)之账龄分析如下。未逾期数额乃买家就销售物业应付款项之应收作价。逾期数额主要为应收租金由租户於租赁期间每月预先缴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港元 港元
未逾期 1,122,593,780 1,537,371,655
逾期:
1-30日 69,673,760 87,785,375
31-60日 55,467,383 16,251,136
61-90日 10,619,296 9,668,844
超过90日 57,411,356 29,933,691
1,315,765,575 1,681,010,701
其他应收主要包括有关应收租金、公用事务与其他已付订金约169,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六
月三十日:162,000,000港元)、预付营运费用款项约56,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77,000,000港元)及应收利息约111,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87,000,000港元)。
17.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包括应付贸易账款177,730,334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206,305,733港元)。
於报告日之应付贸易账款乃按发票日之账龄分析呈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港元 港元
0-30日 132,244,582 108,365,035
31-60日 26,797,265 59,589,950
61-90日 5,881,551 1,559,204
超过90日 12,806,936 36,791,544
177,730,334 206,305,733
其他应付主要包括应付建筑成本约1,393,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982,000,000港
元)、已收租金订金与公用事务订金约998,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917,000,000港元)及预收租金约161,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145,000,000港元)。
―67―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8. 银行及其他借贷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本集团取得新增之银行贷款为811,000,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无)。所有银行借贷以约定年利率(亦相等於实际年利率)按香港银行同业或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息加边际利润计算。
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信和置业透过一全资附属公司Sino(MTN)Limited发行了本金总额
为500,000,000美元(等值约3,877,250,000港元)之担保票据。票据须缴付以固定年利率3.25厘计算之利息并每半年支付一次。票据由信和置业担保,并将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到期。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票据分类为流动负债。
19. 股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普通股 普通股
股份数目 股本 股份数目 股本
港元 港元
已发行及缴足无面值
之普通股:
於七月一日 1,705,852,938 9,719,312,922 1,666,928,566 8,869,463,206
代替现金股息所发行之股份 29,348,551 644,787,665 28,496,903 630,351,49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735,201,489 10,364,100,587 1,695,425,469 9,499,814,70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本公司按每股普通股发行价21.97港元,合共发行及配发29,348,551
股之普通股股份,以代替现金股息,作为二零一六年度之末期股息。
期内发行之股份与其他发行股份在各方面均享有同等权益。
20. 联营公司提供之借款
本集团之联营公司提供之借款乃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联营公司同意於报告日起计十二个月内不会要求偿还。免息贷款之估算利息费用之实际年利率乃按本集团之资金成本而厘定。
21. 非控股权益提供之借款
本集团之非控股权益提供之借款为14,422,416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16,576,710港元)乃无抵押、须缴付以年利率介乎1厘至6.25厘(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1厘至6.25厘)计算之利息 及无固定还款期,余额653,118,039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473,724,765港元)乃无抵押及免息。非控股权益同意於报告日起计十二个月内不要求偿还,因此,有关借款已列作非流动性质。
―68―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22. 金融工具之公平值计量
本集团之金融资产公平值以循环基准按公平值计量
於各报告日,本集团之若干金融资产按公平值计量。下表提供金融资产於首次确认後以循环基准按公平值计量之分析,於活跃流动市场之市场报价厘定,按其公平值计量之可观察程度分类为第1级。
第1级公平值之计量按相同之资产或负债於活跃市场之报价厘定。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第一级 合计 第一级 合计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可供出售之投资:
於香港上市之产权证券 587,164,951 587,164,951 465,515,859 465,515,859
於海外上市之产权证券 203,251,104 203,251,104 224,332,947 224,332,947
买卖证券:
於香港上市之产权证券 9,512,329 9,512,329 9,003,213 9,003,213
於海外上市之产权证券 3,653,054 3,653,054 3,793,692 3,793,692
合计 803,581,438 803,581,438 702,645,711 702,645,711
23. 资产按揭
(a)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所取得之银行贷款融资合共数额417,046,500
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576,575,000港元),以本集团若干资产合共账面值为
1,649,165,081港 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 日:1,793,851,313港 元)作为抵押。於上述结算
日已被本集团动用之贷款为417,046,500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576,575,000港元)。
下列资产账面值已作抵押以取得本集团之借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港元 港元
投资物业 200,503,125 216,215,625
酒店物业 752,505,006 819,502,035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696,156,950 758,133,653
1,649,165,081 1,793,851,313
―69―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23. 资产按揭(续)
(b)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若干联营公司及一合营企业之股份投资成本合共数额36港
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36港元)、借予若干联营公司及一合营企业之款项合共数额约 2,076,284,000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1,971,333,000港元)与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若干资产已作抵押或转让以取得银行提供予该等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贷款融资。若干联营公司所取得之贷款融资由信和置业及该联营公司之其他股东共同担保。有关已承诺之担保详情刊於附注24。
24. 或然负债
於报告日,本集团之或然负债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港元 港元
向银行作出之担保:
本集团应占就联营公司之银行贷款融资
-已动用 588,702,007 907,521,893
-未动用 709,123,019 979,678,107
1,297,825,026 1,887,200,000
就物业买家偿还银行按揭贷款 805,082,914 1,022,802,30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就有关联营公司之银行贷款融资,已向银行发出企业财务担保。本公司之董事考虑此财务担保合约於首次确认及於报告日之公平值并不重大,故本集团并无於两个报告日就该企业财务担保确认任何负债。
就本集团物业之买家促使之贷款已向银行给予担保。此担保将於相关物业按揭登记完成後撤
销。董事认为,本集团首次确认之财务担保合约之公平值并不重大及董事考虑到涉及之对手违约机会不大。因此,於此等担保合约开始时及於各报告日并无确认数值。
―70―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星期四)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一),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一)办公时间结束时为中期股息之记录日期。
要取得获派发中期股息之资格,各股东最迟须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星期 三)下午四时
三十分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之股票登记处-卓佳准诚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办理登记手续。
购买、售卖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於本中期年度内,本公司及其各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售卖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董事权益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条例》」)第XV部第352条规定备存的登记册记载,或依据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内上市发行人董事 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本公司董事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本公司及《证券条例》下所指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的权益及淡仓载列如下:
(甲)本公司股份之好仓
所占已发行
董事姓名 普通股数目 身份及权益类别 股份百分比
黄志祥先生 1,250,092,429 671,335股为实益拥有及 72.04%
(附注) 1,249,421,094股为
已故黄廷方先生之其中一位
遗产共同遗嘱执行人之
受托人权益
夏佳理先生 60,000 实益拥有人 0%
盛智文博士 �C �C �C
李民桥先生 �C �C �C
王继荣先生 �C �C �C
黄永光先生 �C �C �C
附注:
1,249,421,094股之受托人权益包括:
(a) 1,150,813,591股由已故黄廷方先生之遗产共同遗嘱执行人100%控权之公司所持有-
119,281,806股由Fanlight InvestmentLimited持有,161,644,248股由Nippomo Limited持有,
3,714,414股由OrientCreationLimited持有,317,920,220股由StrathallanInvestmentLimited持
有,474,423,302股由TamworthInvestmentLimited持有及73,829,601股由TranspireInvestment
Limited持有;及
(b) 98,607,503股由已故黄廷方先生之遗产共同遗嘱执行人所持有。
―71―
董事权益(续)
(乙)相联法团股份之好仓
(i) 附属公司
信和置业有限公司
所占已发行
董事姓名 普通股数目 身份及权益类别 股份百分比
黄志祥先生 3,415,413,686 195,904股为实益拥有、 54.55%
(附注) 4,191,806股为配偶权益及
3,411,025,976股为
已故黄廷方先生之其中一位
遗产共同遗嘱执行人之
受托人权益
夏佳理先生 1,191,997 实益拥有人 0.01%
盛智文博士 �C �C �C
李民桥先生 �C �C �C
王继荣先生 �C �C �C
黄永光先生 112,293 实益拥有人 0%
附注:
3,411,025,976股之受托人权益包括:
(a) 1,458,724,438股由已故黄廷方先生之遗产共同遗嘱执行人拥有72%股份权益之尖沙咀
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
(b) (i) 48,167,848股由尖沙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南隆地产发展有限公
司控权95.23%之OrchardCentreHoldings(Private)Limited所持有;及
(ii) 1,754,470,942股由尖沙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所持有;
(c) 110,286,244股由已故黄廷方先生之遗产共同遗嘱执行人控权100%之公司所持有-
181,481股由Fanlight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176,337股由GarfordNomineesLimited
持有,39,683,226股由Karaganda InvestmentsInc.持有,17,115,205股由Orient Creation
Limited持有,8,318,405股由StrathallanInvestmentLimited持有,25,071,830股由Strong
InvestmentsLimited持有,19,212,590股由TamworthInvestmentLimited持有及527,170
股由TranspireInvestmentLimited持有;及
(d) 39,376,504股由已故黄廷方先生之遗产共同遗嘱执行人所持有。
―72―
董事权益(续)
(乙)相联法团股份之好仓(续)
(ii)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由於黄志祥先生经受控公司持有下列公司股份权益,因而被视为拥有下列公司
权益:
所占已发行
公司名称 普通股数目 股份百分比
BrightonLandInvestmentLimited 1,000,002(附注1及2) 100%
DramstarCompanyLimited 440(附注1及3) 44%
霸滔有限公司 1(附注1及4) 50%
ErleighInvestmentLimited 110(附注1及4) 55%
长诚财务有限公司 1(附注1及4) 50%
霸都置业有限公司 5,000(附注1及5) 50%
FHRInternationalLimited 1(附注6) 33.33%
蓝湾半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附注1及4) 50%
旋翠有限公司 500,000(附注1及4) 50%
MurdochInvestmentsInc. 2(附注1及2) 100%
允杰发展有限公司 20,000(附注1及7) 10%
RichCenturyInvestmentLimited 500,000(附注1及4) 50%
韵龙有限公司 70(附注1及4) 70%
银宁投资有限公司 10(附注1及4) 50%
SinoClubLimited 2(附注8) 100%
信和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450,000(附注9) 50%
信和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50,000(附注9) 50%
附注:
1. Osborne Investments Ltd.(「Osborne」)乃SeaviewAssetsLimited全资附属公司。
SeaviewAssets Limited是由黄志祥先生控权50%的Boswell HoldingsLimited全资拥
有。
2. 股份由Osborne控权55%的ErleighInvestmentLimited所持有。
3. 股份由Osborne控权50%的旋翠有限公司所持有。
4. 股份由Osborne所持有。
5. 股份由Osborne全资附属公司城姿有限公司所持有。
6. 股份由黄志祥先生控权100%的新威隆有限公司所持有。
7. 股份由Osborne全资附属公司GoeganGodownLimited所持有。
8.股份由Deansky Investments Limited控权50%的信和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所持有。
DeanskyInvestmentsLimited由黄志祥先生100%控权。
9. 股份由DeanskyInvestmentsLimited所持有。
―73―
董事权益(续)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於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或视作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并载於本公司依据《证券条例》第352条规定备存之登记册内,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主要股东及其他股东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列主要股东及其他股东於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须根据《证券条例》第XV部第336条所存置之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淡仓载列如下:
本公司股份之好仓
所占已发行
主要股东姓名 普通股数目 身份及权益类别 股份百分比
黄志达先生 1,252,003,126 2,582,032股为 72.15%
(附注1、2、3及4) 受控法团权益及1,249,421,094股
为已故黄廷方先生之其中一位
遗产共同遗嘱执行人之
受托人权益
黄志祥先生 1,250,092,429 671,335股为实益拥有及 72.04%
(附注2、3及4) 1,249,421,094股
为已故黄廷方先生之其中一位
遗产共同遗嘱执行人之
受托人权益
TamworthInvestment 474,423,302 实益拥有人 27.34%
Limited (附注3)
StrathallanInvestment 317,920,220 实益拥有人 18.32%
Limited (附注3)
所占已发行
其他股东姓名 普通股数目 身份及权益类别 股份百分比
NippomoLimited 161,644,248 实益拥有人 9.31%
(附注3)
FanlightInvestment 119,281,806 实益拥有人 6.87%
Limited (附注3)
―74―
主要股东及其他股东权益(续)
本公司股份之好仓(续)
附注:
1. 2,582,032股由黄志达先生100%控权之公司所持有-2,249,504股由FarEastVenturesPte.Ltd.持有
及332,528股由WesternPropertiesPteLtd持有。
2. 1,249,421,094股之受托人权益包括:
(a) 1,150,813,591股由已故黄廷方先生之遗产共同遗嘱执行人100%控权之公司所持有-
119,281,806股由Fanlight InvestmentLimited持有,161,644,248股由Nippomo Limited持有,
3,714,414股由OrientCreationLimited持有,317,920,220股由StrathallanInvestmentLimited持
有,474,423,302股由TamworthInvestmentLimited持有及73,829,601股由TranspireInvestment
Limited持有;及
(b) 98,607,503股由已故黄廷方先生之遗产共同遗嘱执行人所持有。
3. Tamworth Investment Limited、Strathallan InvestmentLimited、Nippomo Limited及Fanlight
Investment Limited所拥有之股份权益,於已故黄廷方先生之遗产共同遗嘱执行人之股份权益内
是重复的。
4. 黄志达先生及黄志祥先生作为已故黄廷方先生之遗产共同遗嘱执行人所持有之股份为同一批股
份及其股份权益是重复的。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据本公司董事所知,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其他人士於本公司之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并载於本公司依据《证券条例》第336条规定备存之登记册内,或是本公司之主要股东。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2条之披露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持有信和置业有限公司(「信和置业」)百分之五十二点零九股份权益。根据综合基准,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22条对本公司(透过信和置业及�u或其附属公司)向联属公司提供之借款及给予联属公司担保之利益有一般性披露责任。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22条披露以下关於信和置业及�u或其附属公司之联属公司所呈报之最近财政期间终结时之债务、资本承担及或然负债。
於 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港元 港元
信和置业应占其联属公司之总债务
-银行贷款 1,290,710,367 1,707,790,644
信和置业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之借款 10,387,295,207 9,081,238,087
11,678,005,574 10,789,028,731
信和置业应占其联属公司之资本承担及或然负债 �C �C
附注:上述之「联属公司」指本集团之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75―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1)条的规定而披露之董事资料
董事履历之更新
董事之履历的变动载列如下:
盛智文博士
- 退任西九文化区管理局董事局成员及其表演艺术委员会主席。
李民桥先生
- 退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港区特邀委员;及
- 退任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
黄永光先生
- 获授予香港公开大学荣誉院士学位;
- 获委任为联合国儿童基金香港委员会委员;
- 获委任为香港管理专业协会理事会委员;
- 获委任为新加坡国立大学杨潞龄医学院NUSMedicineInternationalCouncil成员;及
- 获委任为MPlusMuseumLimited之董事局成员。
各董事的最新履历登载在本公司网站。
董事酬金
於中期年度内,执行董事黄永光先生收取本公司附属公司信和置业合共716,360港元的酌情
花红。彼为该公司其中一名执行董事。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董事酬金之厘定基准(包括花红)维持不变。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任何其他董事变更资料须根据
《上市规则》第13.51B(1)条作出披露。
―76―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成立薪酬委员会并采纳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可於本公司网站
www.sino.com及联交所网站浏览。
薪酬委员会须就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规及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订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交建议。委员会厘定或就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交建议,亦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交建议。委员会每年最少举行一次会议并获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
现时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王继荣先生(委员会主席)、盛智文博士、李民桥
先生及执行董事黄永光先生。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成立提名委员会并采纳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可於本公司网站
www.sino.com及联交所网站浏览。
提名委员会负责定期检讨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并就任何为配合公司企业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其职责包括就甄选获提名人士出任董事、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并定期检视董事履行其职责所需的时间。委员会亦负责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就彼等之独立性审阅周年确认书。委员会每年最少举行一次会议并获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
现时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会主席黄志祥先生(委员会主席)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盛智文博士及李民桥先生。
―77―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成立审核委员会并采纳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可於本公司网站
www.sino.com及联交所网站浏览。
审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汇报,并定期举行会议,协助董事会履行其职责,确保财务汇报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行之有效。委员会每年最少举行四次会议并获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
现时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民桥先生(委员会主席)、盛智文博士及王继荣
先生。
於二零一七年第一季度内,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所采纳之会计政策及实务准则,以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
遵守规章委员会
为加强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水平,本公司成立遵守规章委员会并采纳书面职权范围。遵守规章委员会设有两种汇报机制,主要汇报机制乃透过委员会主席向董事会汇报,而次要汇报机制 则向审核委员会汇报。现时遵守规章委员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黄永光先生(委员会主席)、本公司其他执行董事、财务总裁兼法律及公司秘书部门主管、内部审核部门主管、其他各部门主管及遵守规章主任。委员会每两个月举行定期会议,检讨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及遵守《上市规则》事宜,并向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提交有关建议。
证券交易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一套自订的董事证券交易守则(「董事交易守则」),其所订的标准不低於标准
守则。本公司已向全体於报告所述期间在任之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全体董事已确认,彼等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遵守董事交易守则规定之标准。本公司亦已采纳一套不低於标准守则所订标准的有关雇员买卖本公司证券守则,适用於可能拥有与本公司证券有关而未经公布的内幕消息之有关雇员。
―78―
企业管治守则之遵守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已遵守载於《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所有守则条文,惟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现时均由董事会主席担任,并无区分。
董事会认为现行的管理架构一直有助促进本公司之营运及业务发展,而且具备良好企业管治常规之必要监控及制衡机制。董事会的策略及政策之执行,以及每一业务单元之营运,均由获委派之执行董事所监督及监控。董事会认为现行安排一直有效地协助其完满履行职责。此外,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一直贡献宝贵的观点及建议,供董事会考虑及决策。董事会定期检讨管理架构,确保其一直符合目标并与业内常规看齐。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李蕙兰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79―
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审阅报告
致尖沙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引言
本行已审阅载於第51至70页尖沙咀置业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以下合称「贵集团」)之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此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包括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精简综合财务状况表,以及截至该日止六个月期间之相关精简综合损益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动表以及若干解释附注。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编制中期财务资料报告须按照其项下相关条 文规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 贵公司董事之责任为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及呈列此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本行之责任乃根据本行之审阅结果就此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作出结论,并按照与本行协定之聘用条款,仅向 阁下全体报告。除此以外,本报告不可作其他用途。本行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
审阅范围
本行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阅项目准则第2410号「实体独立核数师对中期财务资料之审阅」进行审阅。审阅此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主要包括向负责财务及会计事务之人士作出查询,并应用分析性及其他审阅程序。审阅范围远少於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之范围,故本行未能保证本行将知悉在审核中可能发现之所有重大事项。因此,本行不会发表审核意见。
结论
根据本行之审阅结果,本行并无发现任何事项致使本行相信此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未有於各重大方面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执业会计师
香港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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