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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報告

2016 Annual Report 2016 年度报告 2016 年度报告 Annual Report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3606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3606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三.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学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审计,2016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於本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44,227,339元。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6年度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於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43,448,624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审计,2016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人 民币2,912,406,740元,加上2016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675,718,730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5年度利润人民币 1,881,463,149元,并按2016年度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91,240,674元後,截至2016年12月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415,421,647元。 本公司拟订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2,508,617,532股为基数,向2016年度现金 股利派发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5元(含税),共 派发股利人民币1,881,463,149元,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2016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本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无 十. 其他 无 目 录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董事长致辞 2 第二节 释义 3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4 第四节 公司业务概要 11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13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8 第七节 重要事项 44 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63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70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84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104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107 第十三节 五年业绩摘要 188 1 2016年年度报告 2 第一节 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福耀玻璃的支持与关注,我受公司董事局委托,欣然提呈2016年年度报告,以供审阅。 2016年,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复苏,然而形势依旧严峻。作为「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中国经济转型发展,汽车产业超预期大幅 增长。作为汽车工业的「配角」,2016年是福耀取得喜人成就的一年,是让公司坚定未来发展与工作重心的一年,是福耀走向全 球,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关键一年。美国汽车玻璃工厂竣工投产,浮法玻璃产出顺利、北美配套公司与俄罗斯公司也步入 良性发展轨道、欧洲公司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建中。 2016年,公司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在福耀落户,两化融合与持续改进,致力於打造FPS (福耀生产体系),持续为客户创造价 值,并成功取得丰硕的成果,产销量和利润都双双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人民币16,621,336千元,同比增长了 22.45%,实现除所得税前利润人民币3,918,847千元,同比增长28.82%,实现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年度利润人民币3,143,449 千元,同比增长20.68%。 成绩已成过去,我们进入新的一年,我坚信新年新希望的同时,更加相信新年有新的挑战,本人会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投入新年的 挑战,以寻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宗旨,全面提高企业全员幸福指数,提升客户满意度,从而促进2017年获得更加辉煌成就。 2017年,公司将推进智能制造和精益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加大员工培训投入,通过全员素质提升,实现企业的 转型升级;强化知识产权、品牌、合规的管理,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董事长:曹德旺 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福耀玻璃、福耀 指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董事局 指 本公司董事局 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会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PVB 指 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 OEM、配套业务 指 用於汽车厂新车的汽车玻璃及服务 ARG、配件业务 指 用於售後替换玻璃,售後供应商用作替换的一种汽车玻璃 夹层玻璃 指 由两层或两层以上的汽车级浮法玻璃用一层或数层PVB材料粘合而成的汽车安全玻璃 浮法玻璃 指 指应用浮法工艺生产的玻璃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12个月 最後实际可行日期 指 2017年2月27日,於本年报刊发之前在其中纳入若干资料的最後实际可行日期 2016年年度报告 4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福耀玻璃 公司的外文名称 FUYAO GLASS INDUSTRY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FYG、FUYAO GLAS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曹德旺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局秘书 姓名 李小溪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II区 电话 0591-85383777 传真 0591-85363983 电子信箱 600660@fuyaogroup.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50301 公司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II区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50301 公司网址 http://www.fuyaogroup.com 电子信箱 600660@fuyaogroup.com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中环干诺道200号信德中心西座1907室 A股股票的托管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铺 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登载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hkexnews.hk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福清市福耀工业村II区公司董秘办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交所 福耀玻璃 600660 H股 香港联交所 福耀玻璃(FUYAO GLASS) 3606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 办公地址 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笑、杨旭东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名称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香港中环太子大厦24楼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合规顾问 名称 申万宏源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按香港上市规则要求聘用的合规顾问 办公地址 香港轩尼诗道28号19楼 签字的合规顾问主办人姓名 丁基龙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15年3月31日至2016年年报分发日 2016年年度报告 6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2014年 (%) 收入 16,621,336 13,573,495 22.45 12,928,182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年度利润 3,143,449 2,604,697 20.68 2,219,245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年度利润 3,069,187 2,610,572 17.57 2,175,130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 3,531,738 3,000,346 17.71 3,130,576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本期末比 上年同期末增减 2014年末 (%)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权益 18,047,500 16,423,288 9.89 8,813,646 总资产 29,879,729 24,841,632 20.28 16,890,937 备注: 其中「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年度利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2014年 (%) 基本每股收益 (元�u股) 1.25 1.10 13.64 1.11 稀释每股收益 (元�u股) 1.25 1.10 13.64 1.11 股权收益率(%) 17.42 15.86 增加1.56 个百分点 25.18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详见「第十三节 五年业绩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 8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 属於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净利润 归属於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3,144,227 2,605,380 18,033,618 16,408,627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 项目及金额: 楼宇及土地使用权减值 转回及相应的折旧、摊销差异 -778 -683 13,882 14,661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3,143,449 2,604,697 18,047,500 16,423,288 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二)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公司除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H股财务报表外,作为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公司,同时需要按照中国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存在以下差异:本集团 之子公司融德投资有限公司於以往年度对楼宇及土地使用权按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该等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财政部於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 一经确认,在以後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集团用於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各项估计,自最 後一次确认减值损失後已发生了变化,应当将以前期间确认的除了商誉以外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该等差异, 将会对本集团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楼宇及土地使用权在可使用年限内的经营业绩(折旧�u摊销)产生影响从而 导致上述调整事项。 九. 2016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 1�C3月份) 第二季度 ( 4�C6月份) 第三季度 ( 7�C9月份) 第四季度 ( 10�C12月份) 收入 3,567,039 4,017,386 4,006,127 5,030,784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年度利润 582,957 873,519 718,432 968,541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後 的年度利润 580,994 859,210 691,034 937,949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 576,397 879,031 1,198,448 877,862 备注: 其中「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年度利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016年年度报告 10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6年金额 2015年金额 2014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315,990 -65,685,144 -10,426,63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89,542,263 97,835,999 46,017,08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9,194,672 25,762,177 8,562,41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1,618 199,506 324,12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539,143 -40,666,067 11,657,14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750,393 2,478 0 所得税影响额 -16,701,929 -22,641,098 -11,514,989 合计 75,040,170 -5,192,149 44,619,144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 的影响金额 远期外汇合同 -825,435 1,951,267 -2,776,702 2,776,702 卖出外汇看涨期权 -100,000 �C -100,000 100,000 合计 -925,435 1,951,267 -2,876,702 2,876,702 备注: 余额为正数表示於资产负债表日相关项目净额为资产,负数为负债。 1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各种交通运输工具提供安全玻璃全解决方案,包括汽车级浮法玻璃、汽车玻璃、机车玻璃相关 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的经营模式为全球化研发、设计、制造、配送及售後服务,奉行技术领先和快速 反应的品牌发展战略,与客户一道同步设计、制造、服务、专注於产业生态链的完善,系统地、专业地、快速地响 应客户日新月异的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 下表载列於所示期间按产品划分的收入明细: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业务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 (%) (%) 汽车玻璃 16,145,326 97.14 13,137,757 96.79 12,439,377 96.22 浮法玻璃 2,729,026 16.42 2,485,240 18.31 2,129,748 16.47 其他 404,319 2.43 461,607 3.40 486,969 3.77 减:集团内部抵销 -2,657,335 -15.99 -2,511,109 -18.50 -2,127,912 -16.46 合计 16,621,336 100.00 13,573,495 100.00 12, 928,182 100.00 (二) 行业情况 中国汽车产量由2010年的1,826.47万辆增长至2016年的2,811.88万辆,复合年增长率为7.46%,同比增长 14.46%,连续八年蝉联全球第一,中国汽车工业从速度发展进入质量发展阶段。 从多年来的国际汽车平均增速看,全球汽车工业年平均增速在3.5%至4.5%左右相对稳定,但发展中国家的汽车工 业增速高於发达国家,它们占全球汽车工业的比重在不断提升,影响在不断加大。 根据OICA截至2014年的数据,全球汽车保有量为12.36亿辆。经济景气,气候变化,道路状况是汽车玻璃售後市 场总量的主要影响因素。汽车保有量的稳定增长,频繁出现的极端气候都带来售後汽车玻璃需求的快速增长。 从中长期来看,中国汽车普及率还比较低,截至2015年的数据显示,中国每百人汽车拥有量约12台,全球每百人 汽车拥有量约18台,美国每百人汽车拥有量超过80台。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居民收入的增 长,消费能力的提升,以及道路基础设施的改善,将持续为中国汽车市场增长提供驱动力,中国汽车工业及为汽车 工业提供配套的本行业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016年年度报告 12 第四节 公司业务概要 新能源、智能、节能汽车推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随着应用技术的发展,汽车玻璃朝着环保、节能、智能、集成 方向发展,其附加值在不断地提升。福耀在本行业技术的领导地位,为本公司汽车玻璃销售带来结构性的机会。 因此,从中长期看,为汽车工业发展相配套的本行业还有较稳定的发展空间。 注: 以上数据来源於世界汽车组织(OICA)、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相关资料。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 其中:境外资产人民币130.38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3.64%。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核心竞争力方面继续强化: 1. 福耀是一家有强烈社会责任和使命感的公司,为世界汽车工业当好配角,为世界贡献一片透明、有灵魂的玻璃,赢 得了全球汽车厂商、用户、供应商、投资者的信赖。品牌是福耀最核心的竞争力。 2. 福耀培训了一支有激情、热爱玻璃事业、团结进取的在业界有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技术、质量、工艺、设计、IT 团队。 3. 福耀规范、透明、国际化的财务体系和基於ERP的流程优化系统,为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工业4.0」打下坚定的 基础。 4. 福耀建成了较完善的产业生态,砂矿资源、优质浮法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制造、全球布局的R&D中心和供应链网 络;独特的人才培训、成才机制,共同形成系统化的产业优势「护城河」。 5. 专业、专注、专心的发展战略能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为客户提供有关汽车玻璃的全解决方案 (Total Solution)。 1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一. 业务审视 (一) 公司业务的审视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各种交通运输工具提供安全玻璃全解决方案,包括汽车级浮法玻璃、汽车玻璃、机车玻璃相关 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的经营模式为全球化研发、设计、制造、配送及售後服务,奉行技术领先和快速 反应的品牌发展战略,与客户一道同步设计、制造、服务、专注於产业生态链的完善,系统地、专业地、快速地响 应客户日新月异的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福耀是一家社会责任感强烈、安全、环保、正直、共赢的绿色发展型企 业。 本报告期内实现收入人民币16,621,336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2.45%;实现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年度利润 人民币3,143,449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68%,若扣除2015年度一次性冲回2011至2014年度西部大开发所得 税税率优惠人民币119,000千元的影响,则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6.46%;实现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年度利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人民币3,069,187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7.57%;实现净利润率 18.90%,比去年同期减少0.31个百分点;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1.2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64%。具体内容详 见「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 公司业务的发展、表现或状况 公司的大部分收入来自提供优质汽车玻璃设计、供应及服务。公司也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生产汽车玻璃所用的主 要原材料)。下表载列所示期间及日期的财务比率概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收入增长(1) 22.45% 4.99% 12.41% 净利润增长(2) 20.53% 17.59% 15.66% 毛利率(3) 41.95% 41.51% 41.48% 利息和税前净利润率(4) 24.53% 23.82% 22.27% 净利润率(5) 18.90% 19.21% 17.15% 股权收益率(6) 17.42% 15.86% 25.18% 总资产收益率(7) 10.52% 10.49% 13.12% 注: (1)期内收入除以前期收入,减1并乘以100%;(2)期内净利润除以前期净利润,减1并乘以100%;(3)期内毛利除以收入并 乘以100%;(4)期内利息和所得税费用前净利润之和除以收入并乘以100%;(5)期内净利润除以收入并乘以100%;(6)期 内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期终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权益并乘以100%;(7)期内净利润除以期终总资产并乘以 100%。 2016年年度报告 14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拥有高竞争力的管理和运营能力,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公司的财务指标稳健,收入规模稳 健增长,盈利能力不断增强,2016年收入同比增长22.45%,净利润同比增长20.53%,若扣除2015年度一次性冲 回2011至2014年度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人民币119,000千元的影响,则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6.29%。有关其 他内容描述详见「第四节 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和分析」。 二. 公司关於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中国汽车产量由2010年的1,826.47万辆增长至2016年的2,811.88万辆,复合年增长率为7.46%,同比增长 14.46%,连续八年蝉联全球第一,中国汽车工业从速度发展进入质量发展阶段。 从多年来的国际汽车平均增速看,全球汽车工业年平均增速在3.5%�C4.5%左右相对稳定,但发展中国家的汽车工 业增速高於发达国家,它们占全球汽车工业的比重在不断提升,影响在不断加大。 根据OICA截至2014年的数据,全球汽车保有量为12.36亿辆。经济景气,气候变化,道路状况是汽车玻璃售後市 场总量的主要影响因素。汽车保有量的稳定增长,频繁出现的极端气候都带来售後汽车玻璃需求的快速增长。 从中长期来看,中国汽车普及率还比较低,截至2015年的数据显示,中国每百人汽车拥有量约12台,全球每百人 汽车拥有量约18台,美国每百人汽车拥有量超过80台。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居民收入的增 长,消费能力的提升,以及道路基础设施的改善,将持续为中国汽车市场增长提供驱动力,中国汽车工业及为汽车 工业提供配套的本行业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新能源、智能、节能汽车推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随着应用技术的发展,汽车玻璃朝着环保、节能、智能、集成 方向发展,其附加值在不断地提升。福耀在本行业技术的领导地位,为本公司汽车玻璃销售带来结构性的机会。 因此,从中长期看,为汽车工业发展相配套的本行业还有较稳定的发展空间。 注: 以上数据来源於世界汽车组织(OICA)、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相关资料。 1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发展战略: 以技术和创新的文化和人才,系统打造「福耀」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成为一家让客户、股东、员工、供应 商、政府、经销商、社会长期信赖的透明公司。 公司的规划为: 1) 拓展「一片玻璃」的边界,加强对玻璃集成趋势的研究,为汽车厂和ARG用户提供更全面的产品解决方案和 服务。 2) 全球化经营。公司正从组织结构、文化、投资、人才引进等转型升级,以满足为全球客户创造价值、提供 服务的能力。 3) 推动大数据和智能制造,加大信息化和自动化投入,将精益制造往纵深推进,构建IT技术驱动业务流程的 福耀一体化协同平台和建设福耀高质量低成本FPS (福耀生产体系)。 4) 抓好品牌建设,保证质量,高品质的产品与品牌相适应,将「福耀」打造成一个代表行业典范的国际品牌, 建立全球共享的研发平台,兼顾短期经营目标和长期战略发展。 5) 进一步全面推广资金集约化与预算并举的管理模式,确保资本效率最大化。 6) 以人为本,加强全员培训和成长,加强福耀人的融合,通过员工成长和幸福指数的提升,使福耀成为一个 伟大的公司。 公司的机遇: 1) 智能和环保汽车发展,为福耀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福耀从产品经营向一体化全解决方案的品牌经营发 展,公司价值不断提升。 2) 中国经济结构将更合理、地区差异将变窄、贫富差距将缩小、消费能力将提升,经济将更健康平稳发展, 这将给公司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3) 公司资本结构合理、现金流充足、财务稳健、经营能力卓越,为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 公司信息化基础好,在信息化时代能更快适应外部环境变化。 5) 美国福耀汽车玻璃工厂顺利投产并追加投资,可以为北美客户及世界最大的市场提供更快、更有价值的服 务;俄罗斯公司能更好地服务本地及欧洲市场;德国工厂建设已启动,福耀全球化格局成型。 2016年年度报告 16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公司的挑战: 1) 全球经济转型升级,不确定性增加,将给公司国际发展带来挑战。 2) 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增速放缓,将给公司国内的发展带来挑战。 3) 在信息化时代,客户要求的响应速度越来越高,对公司协同能力提升提出了新的要求。 4) 智能化汽车对玻璃的智能化提出新的要求;技术的进步对汽车视窗解决方案提出新的要求。 5) 公司的全球化经营发展,对公司与所在国的文化融合、法律适应、人力资源匹配等方面提出新挑战。 (三) 经营计划 2017年度,国内外的经济环境将更加复杂多变,汽车销量增速放缓意味着福耀将面临更大挑战,为此,公司将加 快新产品设计、开发,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坚持内外部客户需求为导向,基於大数据管理的科学决策和透明化, 夯实人、机与技术的基础,实现全价值链经营管理。预计2017年度汽车玻璃产销量及其他主要经营指标保持稳定 增长。 2017年公司将开展的主要工作: 围绕「一个中心」和「两个目标」展开2017年十大工作: 一个中心: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 两个目标:对外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对内持续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激发每个福耀人的创造力,提升全 员幸福指数。 1. 贯彻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对质量事故和隐患零容忍,从人、机、料、法、环、测均衡提升,以 质量创效益; 2. 继续深化商务改革,创建以客户驱动公司经营的新生态商务模式,成立市场部,使专业化、国际化 的市场营销模式和团队真正成型;加强与客户的战略性沟通和技术交流,进一步提升福耀的同步设 计能力和市场价值转化能力; 3. 进一步推动集团国际化战略,争取更多市场份额,让已经投产的美国、俄罗斯公司更好服务目标客 户; 1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4. 在降本增效方面,结合精益探索新模式,扩大对客户和供应商全价值链的提升,在辅导战略供应商 及VAVE (价值分析与价值工程)上进行个性化投入; 5. 构建全球供应链生态圈,扩大浮法玻璃的投资和改造,为大宗材料的采购和供应提供更有效的支 撑、保障市场竞争能力; 6. 深化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探索研究更市场化、更务实、更贴近客户、更能提升福耀核 心竞争力的管理机制,为争取更高附加值产品奠定基础; 7. 推进智能制造和精益管理,让运营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运营和产品质量更好,已经启动的项目都 将不断检讨、升级、规划、打通,进入柔性制造新模式; 8. 进一步落实管理改革、简政放权,落实责权利,使导向、考核、激励机制更有效,为每一个福耀人 贡献知识价值和智慧创造条件; 9. 加大精益管理学院投入,全员培训和提升,让全员参与到转型升级中,使员工的成长与公司发展形 成良性互动; 10. 更有意识地加强知识产权、标准、品牌、文化、合规的经营,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为可持续发展 奠定良好基础。 为完成2017年度的经营计划和工作目标,公司预计2017年全年的资金需求为人民币221.23亿元,其中经 营性支出人民币160.50亿元,资本支出人民币41.92亿元,派发现金红利支出人民币18.81亿元,计划通过 销售货款回笼、加快存货周转和应收款管理、结存资金的使用、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发债等债务融资方式解 决。2017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严控汇率风险,优化资本结构,使资金管理安全、有效。 上述计划是基於现时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公司形势而测算的经营计划,所以该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 资者的业绩承诺或实质承诺,投资者对此应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 的差异。 2016年年度报告 18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 经济、政治及社会状况、政府政策风险 公司的大部分资产位於中国,且65%左右的收入源自於中国的业务。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 前景受到经济、政治、政策及法律变动的影响。中国经济处於转型升级阶段,公司於中国的业务也可能受 到影响。为此,公司将加大技术创新,同时强化售後维修市场,巩固并确保中国市场稳健发展的同时,发 挥全球化经营优势。 2. 行业发展风险 全球汽车产业正转型升级,汽车行业竞争正由制造领域向服务领域延伸,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将成为 汽车行业发展的主流;我国汽车行业的个体企业规模尚小,将不可避免出现整合;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应对 技术变革,未能满足客户需求,如果汽车需求出现波动,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也会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将丰富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如包边 产品、HUD抬头显示玻璃、隔音玻璃、憎水玻璃、SPD调光玻璃、镀膜隔热玻璃、超紫外隔绝玻璃等,并 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 3. 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导致公司部分产品的售价下降或需求下跌,如果公司的竞争对手成功降低其 产品成本,或推出新玻璃产品或可替代玻璃的材料,则公司的销售及利润率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为此公 司采取差异化战略,强化与客户战略协作关系,进一步满足国内外的市场需求,不断提升「福耀」品牌的价 值和竞争力。 1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4. 成本波动风险 公司汽车玻璃成本构成主要为浮法玻璃原料、PVB原料、人工、电力及制造费用,而浮法玻璃成本主要为 纯碱原料、天然气等燃料、人工、电力及制造费用。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天然气市场供求关系变 化、纯碱行业的产能变动及玻璃和氧化铝工业景气度对纯碱需求的变动、我国天然气定价将与原油联动改 革机制的启动、煤电联动定价改革机制的启动、世界各国轮番的货币量化宽松造成的通胀压力、人工成本 的不断上涨等影响,因此公司存在着成本波动的风险。为此公司将: (1) 整合关键材料供应商,建立合作夥伴关系;建立健全供应商评价及激励机制,对优秀供应商进行表 彰;针对关键材料的供应商、材料导入,建立铁三角管理机制,包括采购、技术、质量等方面。 (2) 加强原材料价格走势研究,适时采购;拓宽供应渠道,保证供应渠道稳定有效。 (3) 提高材料利用率,提升自动化、优化人员配置、提升效率、节能降耗、严格控制过程成本,整合物 流、优化包装方案、加大装车装柜运量、降低包装及物流费用,加大研发创新及成果转换应用、提 升生产力,提高管理水平,产生综合效益。 (4) 通过在欧美地区建厂在当地生产与销售,增强客户黏性与下单信心,并利用其部分材料及天然气、 电价的优势来规避成本波动风险。 (5) 提升智识生产力,在制造节能、管理节能、产品智能上着力,创造公司价值。 5. 汇率波动风险 我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按照主动性、渐进性、可控性原则,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 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虽然国际贸易不平衡的根本原因在於各自国家的经济结构问题,但 伴随世界经济的波动、部分国家的动荡、局部热点地区的紧张升级,以及各国的货币松紧举措,将会带来 汇率波动。公司外销业务已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规模逐年增大,若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给公司业 绩带来影响。为此,(1)集团总部财务部门将加强监控集团外币交易以及外币资产和负债的规模,并可能通 过优化出口结算币种以及运用汇率金融工具等各种积极防范措施对可能出现的汇率波动进行管理;(2)公司 将通过在欧美地区建厂在地生产与销售,增强客户黏性与下单信心的同时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将风险控制 在可控范围内。 2016年年度报告 20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6. 公司可能无法迅速应对汽车玻璃行业或公司客户行业快速的技术革新及不断提高的标准的 风险 公司注重开发独有技术及新汽车玻璃产品。新产品的开发流程可能耗时较长,从而可能导致较高开支。在 新产品带来收入之前,可能需投入大量资金及资源。如果竞争对手先於公司向市场推出新产品或如果市场 更偏向选择其他替代性技术及产品,则公司对新产品的投资开发未必能产生足够的盈利。如果公司无法预 测或及时应对技术变革或未能成功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则公司的业务活动、业务表现及财务状 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为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研发项目 管理,建立市场化研发机制。并以产品中心直接对接主机厂需求,与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夥伴关系。 三. 业绩 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业绩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合并利润表」。公司最近五个财政年度业绩摘要详 见「第十三节 五年业绩摘要」。 四. 股息及股息税项减免 本公司拟订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2,508,617,532股为基数,向2016年度现金 股利派发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5元(含税),共 派发股利人民币1,881,463,149元,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2016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本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後,将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的2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关於 股利派发的日期及其他具体事宜,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公告。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及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等详见「第七节 重要事项」之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2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A股股东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於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对於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徵收个人所得税;个 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 率计徵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於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对於持有公司A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其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 对於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於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QFII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 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後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 核无误後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执行。 对於持有公司A股的除前述QFII以外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根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於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徵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覆》(国税函[2009]394号)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依照税收协定执行的有关规定办 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於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 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 化徵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於香港投资者中属於其他国 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於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 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後,应按已徵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 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2016年年度报告 22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於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的规定,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不具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 实行差别化徵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於香港投资者中属 於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於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 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後,应按已徵税款和根据税收 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H股股东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於1994年5月13日发布的《关於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 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徵收个人所得税。因本公司属於外商投资企业,因此,本公司 向名列H股股东名册上的境外居民个人股东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利时,无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於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8]897号)的规定,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後年度股息时,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 缴企业所得税。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在获得股息之後,可以自行或通过委托代理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 出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申请,提供证明自己为符合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的实际受益所有人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 核无误後,将就已徵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2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於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 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徵个人所得税。对 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H股公司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缴税款 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徵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於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的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 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徵个人所得税。对 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H股公司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缴税款 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徵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股东依据上述规定缴纳相关税项和�u或享受税项减免。 五. H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筹集资金扩张业务以及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和竞争力,本公司进行H股的首次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关於核 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覆》(证监许可[2015]295号)核准,公司於2015年3月31日完成 向境外投资者首次发行439,679,600股H股,并进一步於2015年4月28日完成向境外投资者超额配售65,951,600股H股的工 作,共计发行H股505,631,200股。此次H股IPO每股配售价格为港币16.80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两次募集资金 到账净额为港币8,278,123,392.61元,折合美元共计1,067,317,464.20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H股募集资金累计100,451.43万美元,其中包括汇回境内归还境内银行贷款及补充日常 营运资金20,000万美元,用於美国汽车玻璃项目建设65,401.43万美元,投资用於俄罗斯汽车玻璃项目建设15,050万美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H股募集资金除汇回境内20,000万美元,其余均使用於海外项目建设。 六. 关连交易 公司关连交易内容详见「第七节 重要事项」之「六、重大关联交易」。 2016年年度报告 24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七. 捐赠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合计对外捐赠为人民币68.21万元。 八. 物业、厂房及设备 公司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情况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附注6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 九. 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 有关本公司於主要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权益在2016年12月31日的情况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附注9 「合营及联营投资」及附注35 「子公司」。 十.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十一. 权益披露 公司的权益披露详见「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十二. 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於报告期内没有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十三. 最低公众持股量 於最後实际可行日期,根据已公开资料及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本公司具有足够的公众持股量。 十四. 股票发行 公司关於股票发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十五. 储备及可分配储备 根据中国公司法,在拨往法定盈余公积後,未分配利润可当作股息分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 的税後利润时,以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税後利润数较少者为准。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 算,2016年末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02亿元。 2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十六. 优先认股权、股份期权安排 本公司的章程或中国法律均无订明关於优先购买权的条款,同时,本公司目前并无任何股份期权安排。 十七. 银行借款及其他贷款 有关本公司银行借款及其他贷款的情况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附注19 「借款」。 十八. 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 除本年度报告中的企业管治报告所解释的情况,本公司报告期内已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 条文。有关本公司企业管治详情,详见「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十九. 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社会责任报告》,有关报告将於香港联交 所及上交所披露。 二十. 与雇员、客户、供应商关系说明 (一) 雇员 应国际化与技术升级、管理升级需求,通过官网、官微及海内外人才网、社交圈、国内外大学招聘人才,并经过入 职培训、实操培训、专项培训後,服务於全球福耀企业。本集团通过季度绩效辅导和年度绩效考核向员工反馈其工 作表现,并对在职员工进行职业培训,以提升其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关雇员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九节 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二) 客户 本集团向中国、美国、英国、香港、德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及地区的配套及配件客户销售汽车玻璃。本集团的配套 客户包括全球前二十大汽车生产商(按产量计),如丰田、大众、通用汽车、福特、现代等,以及中国前十大乘用车 生产商(按产量计),如上汽通用、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北京现代、东风日产等(均为全球前二十大汽车制造商所 运营的联属公司或合营企业)。 2016年,本集团的前五大客户(彼等均为独立第三方汽车玻璃客户)占本集团收入的15.15%,而本集团的最大客户 则仅占收入的5.01%,本集团与主要客户关系良好,与最大客户的合作关系保持长达20年以上,且本集团不存在依 赖主要客户的情况。本集团前五大客户中概无公司董事、董事的紧密联系人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占有权益。 2016年年度报告 26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三) 供应商 本集团已采用基於产品质量、价格、按时交付产品的能力及技术能力评估国内外潜在供应商的程序。本集团已於俄 罗斯及美国子公司设立采购部门,使用与本集团所采纳的相同供应管理系统,向当地供应商采购用於海外生产的原 材料。本集团会依据ISO/TS16949质量体系对供应商的生产基地进行定期实地考察。本集团通常与主要供应商订立 为期一年的采购合同。一般而言,本集团与供应商订立的协议会订明各种原材料的数量、价格、质量规格、付款条 款及质保期等。 2016年,本集团的前五大供应商占本集团购货额的19.95%,而本集团的最大供应商则占购货额的6.15%。本集团 前五大供应商中概无公司董事、董事的紧密联系人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占有权益。 二十一.环保事宜 本集团遵守经营地所在国的一系列环保法律及法规,包括规定废气排放、污水排放、噪声控制及危险物质和废物的管理及 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本集团的生产流程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粉尘、噪声和固体废物,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均符合所有适用的环 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尽量减少生产流程对环境的影响,本集团已采取全面的环保措施,其中包括(1)浮法玻璃�H炉尾气 安装脱硝设备,(2)使用清洁能源,以天然气替代重油作为浮法玻璃的生产燃料,(3)浮法事业部均安装水回用系统循环使 用生产用水,(4)选用低噪音环保型设备,维持设备处於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使用围墙和吸音材料,有效降低噪声,(5) 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固体废物,(6)落实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此外,本集团按监测计划对工厂进行环境监测,并接受 环保部门的监督。在建设生产工厂前,本集团亦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集团的环境管理体系已取得 ISO14001认证。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没有遭到任何重大环保索赔、诉讼、罚款或行政处罚。 2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 二十二.职业健康与安全事宜 本集团遵守中国政府机构及其他经营地所在国所实施的劳动安全法律及法规。本集团已推行多项职业健康与安全程序以维 持安全的工作环境,其中包括(1)向全体员工提供作业和安全控制程序指引,(2)在我们的生产基地采取保护措施,(3)定期 检验设备和设施以识别及消除安全危险,(4)定期为员工开展安全意识培训。本集团设立了劳动安全委员会,负责监控及确 保本集团的健康与安全程序的有效实施。本集团已於俄罗斯及美国子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在俄罗斯及美国的生产 基地建立及监察安全管理系统的实施。此外,本集团已指定人员在俄罗斯及美国的生产基地负责安全管理。本集团的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已取得GB/T28001认证。随着本集团的业务扩张,本集团将定期审查职业健康与安全程序,以确保它们 符合行业惯例及适用的法律法规。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并无经历任何由健康与安全问题导致的重大非计划停产,也没有收到与健康及安全相关的重大索 赔。 二十三.法律程序及监管合规 本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不时会涉及各类法律、仲裁或行政诉讼。截至最後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目前并无卷入或并不知 悉面临本公司认为可能对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法律、仲裁或行政诉讼。有关本公 司与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续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情况详见「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相关内容描述。 二十四.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之审阅 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审阅。 2016年年度报告 28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作为全球汽车玻璃和汽车级浮法玻璃设计、开发、制造、供应及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领导企业,福耀奉行技术领先和快 速反应的品牌发展战略。在报告期内公司为全球汽车厂商和维修市场源源不断地提供凝聚着福耀人智慧和关爱的汽车安全 玻璃产品和服务,为全球汽车用户提供了智能、安全、舒适、环保且更加时尚的有关汽车安全玻璃全解决方案,同时不断 提升驾乘人的幸福体验。 2016年全球经济仍处於「低增长陷阱」,反观中国,2016年中国经济也处於转型期的L型,但汽车工业仍在增长,根据中国 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6年度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811.88万辆和2,802.82万辆,同比增长14.46%和13.65%,增速比 上年同期增长11.21个百分点和8.97个百分点。 在董事局的战略指导下,经营管理层以「使命创造未来」,带领全体「福耀人」转型升级,以智识生产力为方向,勤勉敬业, 本报告期内实现收入人民币16,621,336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2.45%;实现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年度利润人民币 3,143,449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68%,若扣除2015年度一次性冲回2011至2014年度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人 民币119,000千元的影响,则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6.46%;实现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年度利润(按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人民币3,069,187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7.57%;实现净利润率18.90%,比去年同期减少0.31 个百分点;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1.2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64%。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迈出实质性步伐,绿色可 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增强: (1) 福耀全球化的战略布局初见成效。 报告期内,美国福耀汽车玻璃工厂竣工开业,俄罗斯汽车玻璃工厂开始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进一步扩大福耀国际品 牌影响力。同客户一起同步设计、制造与服务,将增加客户价值,为公司全球化战略奠定基础。福耀自主研发具备 国际领先前沿技术的产品已初具规模,汽车玻璃按区域分,国外市场实现收入同比增长23.92%,国内市场实现收 入同比增长22.36%,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2) 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创新研发机制和管理创新。 公司历来注重研发创新的引领作用,创新是福耀的文化信仰,公司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 入人民币7.28亿元,同比增长22.72%。而管理创新是技术创新的保障,报告期内,公司规划、建设公司级一体化 协作平台,创新传统组织理论,以价值流为导向,为全价值链整合打好基础。 2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提升智识生产力。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福耀精益管理学院,结合现场培训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同时加大经理人的领导力培训,为福 耀全球化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4) 落实持续改进,精益生产、品质经营。 报告期内,围绕客户价值、倡导全员质量文化,推动质量工作转型升级;推进精益管理,以丰田运营模式为学习样 本,结合福耀自身独有的特性,以「四品一体」为系统入手,全面提升福耀在客户心中的形象和预期,让客户对福耀 产品和福耀人更有信心。 经过各方面措施的有效落实,精细化管理的提升,成本费用控制取得成效,营业利润率有效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的 成本费用率(销售成本、分销成本、行政开支、研发开支、财务成本净额及其他利得�u(损失)中的汇兑利得�u(损 失)净额合计占收入比率)为77.17%,比去年同期的77.68%降低0.51个百分点,比年度计划的78.34%降低1.17个 百分点。 (5) 利用大数据,实现智能化柔性制造,为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提升高附加值 功能化汽车玻璃制造的智能工厂建设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以数据驱动业务流程为主旨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工序建设,提升供需保障能力,让客户受益於 智能制造带来的价值。 (6) 提升集团专业化管理能力。 福耀集团在2016年进行了一系列的组织结构改革,目的就是为了对事业部提供更好的服务,如:销售系统划分片 区,让销售团队更贴近市场、贴近客户;工艺上无论附件、包边、天窗领域,按照项目运作模式组建跨部门团队; 整合全集团信息部并改革,集中资源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2016年年度报告 30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98.80亿元,比年初上升20.28%,总负债人民币118.27亿元,比年初上升了 40.60%,资本负债比率0.26%,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权益人民币180.48亿元,比年初增长9.89%。 本报告期内实现收入人民币16,621,336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2.45%;实现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年度利润人民币 3,143,449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68%,若扣除2015年度一次性冲回2011至2014年度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人 民币119,000千元的影响,则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6.46%;实现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年度利润(按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人民币3,069,187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7.57%;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1.25元,比去年同期 增加13.6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收入 16,621,336 13,573,495 22.45 销售成本 9,648,615 7,938,515 21.54 分销成本 1,184,740 1,020,585 16.08 行政开支 1,673,626 1,287,869 29.95 财务成本-净额 51,137 170,787 -70.06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 3,531,738 3,000,346 17.71 投资活动所用的净现金 -3,067,995 -3,001,382 2.22 融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 424,489 5,108,065 -91.69 研发开支 727,586 592,889 22.72 3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利润表变动及情况说明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变动原因 (%) 其他利得-净额 493,785 375,797 117,988 31.40 其他利得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 出售子公司股权产生的转让收益 以及去年同期子公司福耀玻璃美 国有限公司向代顿大学捐赠700 万美元及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限 公司处置不动产、工厂及设备损 失所致。 财务收益 106,576 19,725 86,851 440.31 财务收益增加主要是由於利息收入 同比增加所致。 享有合营及联营税 後利润的份额 -112 5,559 -5,671 -102.01 享有合营及联营税後利润的份额变 动主要是本报告期福耀集团双辽 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金垦玻璃工 业双辽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 完成後,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 由子公司转为联营企业核算,因 其本报告期亏损而相应确认投资 损失。 所得税费用 776,909 435,226 341,683 78.51 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年利润总额 增加以及去年同期,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的2015年第14号《国 家税务总局关於执行<西部地区 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 税问题的公告》文件精神,地处 西部地区的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 发15%所得税税率政策优惠,冲 回2011�C2014年度原暂按25%税 率计提的10%税率差额总计人民 币1.19亿元。 非控制性权益 -1,511 2,119 -3,630 -171.31 非控制性权益变动主要是由於非全 资子公司湖南�s浦矽砂本报告期 亏损所致。 2016年年度报告 32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变动原因 (%) 已付所得税 613,628 470,101 143,527 30.53 已付所得税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本 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使得支付所得 税款相应增加。 处置子公司及合营企 业所得款 212,517 52,792 159,725 302.56 处置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所得款为本报 告期收到出售子公司福耀集团双辽 有限公司、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 公司及保定福耀玻璃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款。 购买租赁土地及土地 使用权 10,702 215,211 -204,509 -95.03 购买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同比减 少,主要是去年同期因新设子公司 天津泓德购买土地使用权增加较多 所致。 购买无形资产 19,204 10,203 9,001 88.22 购买无形资产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购 买计算机软件增加。 已收利息 106,576 19,725 86,851 440.31 已收利息增加主要是由於存款产生的 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已收股息 9,800 85,584 -75,784 -88.55 已收股息减少是因为收到合营企业分 配的股利款减少所致。 受限资金的减少�u (增加) 1,342 -5,598 6,940 -123.97 受限资金变动主要是子公司开立信用 证及汇票存入的保证金变动所致。 收到的与不动产、工 厂及设备相关的政 府补助 114,276 51,426 62,850 122.21 收到的与不动产、工厂及设备相关的 政府补助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收到智 能制造工厂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补助所致。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 �C 6,523,837 -6,523,837 -100.00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减少是因为去年同 期成功发行H股并收到募集资金。 借款所得款 10,013,567 7,534,188 2,479,379 32.91 借款所得款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 发行3年期年利率为3%的人民币8亿 元公司债券以及发行四期共计12亿 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3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玻璃销售比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007,569千元,同比增长22.89%,主要为国内OEM 销售增加人民币1,939,090千元,出口配件增加人民币347,915千元,出口OEM销售增加人民币717,599千 元。公司汽车玻璃销售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882,257千元,同比上升22.61%。2016年成本费用率 为77.17%,比去年同期下降0.51个百分点,系本期公司坚持产业专营,加强营销力度,加强功能性产品开 发,加强高附加值产品开发,落实节能降耗,提升管理效益,从而确保了国内外汽车玻璃的销售增长超过 了汽车行业的增速,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1) 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比上年增减 销售成本 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 (%) (%) 汽车玻璃 16,145,326 10,206,223 36.79 22.89 22.61 增加0.15个 百分点 浮法玻璃 2,729,026 1,930,243 29.27 9.81 1.14 增加6.06个 百分点 其他 404,319 169,484 减:集团内部抵销 -2,657,335 -2,657,335 合计 16,621,336 9,648,615 41.95 22.45 21.54 增加0.44个 百分点 2016年年度报告 34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比上年增减 销售成本 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 (%) (%) 中国境内 10,974,910 6,183,715 43.66 21.03 19.39 增加0.78个 百分点 其他国家 5,646,426 3,464,900 38.64 25.32 25.59 减少0.13个 百分点 合计 16,621,336 9,648,615 41.95 22.45 21.54 增加0.44个 百分点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单位:汽车玻璃百万平方米、浮法玻璃万吨(百分比除外)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生产量比 上年增减 销售量比 上年增减 库存量比 上年增减 (%) (%) (%) 汽车玻璃 107.21 105.93 11.90 15.30 15.13 17.71 浮法玻璃 117.82 114.97 21.15 5.39 10.13 -20.46 产销量情况说明: 生产量为产品完工产量。 3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 总成本比例 上年 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 占总成本比例 本期金额 较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 (%) (%) 汽车玻璃 原辅材料 6,586,489 64.53 5,406,160 64.95 21.83 汽车玻璃 能源成本 837,603 8.21 797,292 9.58 5.06 汽车玻璃 人工成本 1,452,185 14.23 1,009,993 12.13 43.78 汽车玻璃 其他(1) 1,329,946 13.03 1,110,521 13.34 19.76 浮法玻璃 原辅材料 571,121 29.59 511,997 26.83 11.55 浮法玻璃 能源成本 685,772 35.53 871,311 45.66 -21.29 浮法玻璃 人工成本 162,657 8.43 72,983 3.82 122.87 浮法玻璃 其他(1) 510,693 26.45 452,127 23.69 12.95 备注(1):其他包含制造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及存货跌价准备。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人民币251,764.7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5.1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 方销售额人民币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人民币126,385.0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9.9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 关联方采购额人民币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2. 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变动情况详见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2016年年度报告 36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研发开支 研发开支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本期费用化研发开支 727,586 本期资本化研发开支 研发开支合计 727,586 研发投入总额占收入比例(%) 4.38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3,027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1.59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 4. 现金流 报告期内,现金流动情况详见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5. 资产押记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子公司融德投资有限公司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375,937元的土地及楼宇 作为港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的抵押物。 6. 资本开支 公司资本开支主要用於新增项目持续投入以及其他公司技改支出所致。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人民币35.68亿元,其中福耀美国汽车玻璃及浮法玻璃项目资本性支出约人 民币18.69亿元,福耀天津汽车玻璃项目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3.56亿元。 3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7. 借款情况 本报告期新增借款约人民币100.14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2亿元,公司债券人民币8亿元;偿还 借款约人民币75.54亿元,其中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0亿元。公司未使用金融工具作对冲,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有息债务列示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金额 固定利率短期借款 42.28 浮动利率短期借款 0.06 固定利率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C 浮动利率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8.08 浮动利率长期借款 7.76 公司债券 7.98 超短期融资券 6.09 合计 72.45 8. 外汇风险及汇兑损益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於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 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 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可能会 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本报告期集团汇兑收益人民币 45,871.62万元,去年同期汇兑收益人民币46,673.43万元。 2016年年度报告 38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9. 资本效率 本报告期存货周转天数100天,去年同期108天,同比减少8天,其中汽车玻璃存货周转天数71天,去年同 期74天;浮法玻璃存货周转天数124天,去年同期119天。 本报告期贸易应收账款周转天数85天,与去年同期85天持平。 本报告期股权收益率17.42%,去年同期15.86%。 本报告期的资本负债比率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借款总额 7,245,173 4,719,051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198,834 -5,905,158 债务净额 46,339 -1,186,107 总权益 18,052,428 16,429,727 总资本 18,098,767 15,243,620 资本负债比率(%) 0.26% -7.78% 注: 资本负债比率:期终债务净额除以总资本。债务净额等於即期与非即期借款之和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资本等 於债务净额与总权益之和。 10. 承诺事项 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综合财务报表之附注33 「承诺」的描述。 11. 或有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或有负债。 3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 期末数 占总资产 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 期末数 占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 期末金额 较上期期末 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 (%) (%) 联营投资 61,472 0.21 �C �C 100.00 联营投资增加是因为福 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 (现已更名为金垦玻 璃 工 业 双 辽 有 限 公 司)75%股权於本报 告期完成转让後,本 集 团 仍 持 有 25% 股 权,故福耀集团双辽 有限公司由子公司转 为联营企业核算。 贸易应收款项及 其他应收款项 4,952,027 16.57 3,783,579 15.23 30.88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 收款项增加主要是因 为本报告期第四季度 收入同比增长较大导 致结存的贸易应收款 项相应增加。 衍生金融工具- 流动资产 1,951 0.01 �C �C 100.00 衍生金融工具增加是因 为 未 交 割 的 远 期 外 汇合同公平值收益所 致。 持有待售的处置 组的资产 �C �C 320,468 1.29 -100.00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的资 产减少是因为本公司 持有的福耀集团双辽 有限公司75%股权於 本报告期完成转让。 2016年年度报告 40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 期末数 占总资产 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 期末数 占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 期末金额 较上期期末 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 (%) (%) 其他储备 1,751,558 5.86 1,098,091 4.42 59.51 其他储备增加是因为本 报告期美元及卢布升 值,外币报表折算差 额增加所致。 借款-非流动 负债 1,573,531 5.27 848,000 3.41 85.56 借款增加主要是因为本 报告期发行3年期年 利率为3%的8亿元公 司债券。 当期所得税负债 434,780 1.46 262,137 1.06 65.86 当期所得税负债增加主 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利 润总额增加,所得税 负债相应增加所致。 借款-流动负债 5,671,642 18.98 3,871,051 15.58 46.51 借款增加主要是因为营 运 资 金 需 求 增 加 所 致。 衍生金融工具- 流动负债 �C �C 925 0.00 -100.00 衍生金融工具减少是因 为部分远期外汇合同 到期交割以及未交割 的远期外汇合同重新 估算为未实现收益所 致。 持有待售的处置 组的负债 �C �C 9,552 0.04 -100.00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的负 债减少是因为本公司 持有的福耀集团双辽 有限公司(已更名为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 限公司)75%股权於 本报告期完成转让。 4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中国汽车产量由2010年的1,826.47万辆增长至2016年的2,811.88万辆,复合年增长率为7.46%,同比增长 14.46%,连续八年蝉联全球第一,中国汽车工业从速度发展进入质量发展阶段。 从多年来的国际汽车平均增速看,全球汽车工业年平均增速在3.5%�C4.5%左右相对稳定,但发展中国家的汽车工 业增速高於发达国家,它们占全球汽车工业的比重在不断提升,影响在不断加大。 根据OICA截至2014年的数据,全球汽车保有量为12.36亿辆。经济景气,气候变化,道路状况是汽车玻璃售後市 场总量的主要影响因素。汽车保有量的稳定增长,频繁出现的极端气候都带来售後汽车玻璃需求的快速增长。 从中长期来看,中国汽车普及率还比较低,截至2015年的数据显示,中国每百人汽车拥有量约12台,全球每百人 汽车拥有量约18台,美国每百人汽车拥有量超过80台。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居民收入的增 长,消费能力的提升,以及道路基础设施的改善,将持续为中国汽车市场增长提供驱动力,中国汽车工业及为汽车 工业提供配套的本行业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新能源、智能、节能汽车推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随着应用技术的发展,汽车玻璃朝着环保、节能、智能、集成 方向发展,其附加值在不断地提升。福耀在本行业技术的领导地位,为本公司汽车玻璃销售带来结构性的机会。 因此,从中长期看,为汽车工业发展相配套的本行业还有较稳定的发展空间。 注: 以上数据来源於世界汽车组织(OICA)、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相关资料。 2016年年度报告 42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按零部件类别 单位:百万平方米(百分比除外) 销量 产量 零部件类别 本年累计 去年累计 累计同比增减 本年累计 去年累计 累计同比增减 (%) (%) 汽车玻璃 105.93 92.01 15.13 107.21 92.98 15.30 按市场类别 单位:百万平方米(百分比除外) 整车配套市场销量 售後服务市场销量 零部件类别 本年累计 去年累计 累计同比增减 本年累计 去年累计 累计同比增减 (%) (%) 汽车玻璃 90.71 77.51 17.03 15.22 14.50 4.97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公司计划在美国俄亥俄州Moraine市建成年产2,200万平方米(不含包边厂108万平方米)汽车安全玻璃的生 产规模,本报告期投入2.37亿美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投入6.54亿美元,主要资金来源於 公司募集及借贷资金。目前俄亥俄州Moraine市的汽车玻璃项目已完成约1,200万平方米的产能规模建设。 2016年度,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实现收入10,443.95万美元,净亏损4,161.05万美元。2017年度福耀玻 璃美国有限公司预计将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4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 的影响金额 远期外汇合同 -825,435 1,951,267 -2,776,702 2,776,702 卖出外汇看涨期权 -100,000 �C -100,000 100,000 合计 -925,435 1,951,267 -2,876,702 2,876,702 备注: 余额为正数表示於资产负债表日相关项目净额为资产,负数为负债。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出售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保定福耀玻璃有限公司、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该股 权出售事宜并不会对公司业务连续性及管理层稳定性造成影响。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 业务性质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 业有限公司 生产性企业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 生产和销售 53,514.95 210,798.9 129,360.96 183,341.6 65,846.13 59,025.57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 玻璃有限公司 生产性企业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 生产和销售 6,804.88万 美元 294,004.75 134,152.78 273,096.1 78,041.41 69,340.89 上海福耀客车玻璃 有限公司 生产性企业 生产特种玻璃、销 售自产产品 20,000.00 124,383.54 59,648.22 156,099.26 40,064.81 34,391.11 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生产性企业 生产无机非金属材 料及制品的特种 玻璃 7,500万 美元 232,045.86 106,326.37 215,174.21 51,093.84 44,908.84 2016年年度报告 44 第七节 重要事项 一.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1. 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分红。 於2014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 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修订(详见http://www.sse.com.cn)。 2015年2月17日本公司公告《福耀玻璃未来三年( 2015�C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分配政策等内容 详见http://www.sse.com.cn)。 2.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2,508,617,5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 金红利人民币7.50元(含税),合计分红人民币1,881,463,149元。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年6月8日,H 股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年7月8日。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或预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 每10股送红股数 每10股派息数 每10股转增数 现金分红的数额 分红年度 合并报表中 归属於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於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率 (股) (元)(含税) (股) (含税) (%) 2016年 0 7.5 0 1,881,463 3,143,449 59.85 2015年 0 7.5 0 1,881,463 2,604,697 72.23 2014年 0 7.5 0 1,502,240 2,219,245 67.69 4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节 重要事项 二.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 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有 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 严格履行 其他 分红 福耀玻璃 工业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 公司未来三年( 2015�C2017年度)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1、利润分配形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於股票 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 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2、利 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 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未来三年,公司董事局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 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於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 例由董事局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 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局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 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後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 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局应当综合考虑公司 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6、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後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 当徵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於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 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7、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在每个会计年 度结束後,公司董事局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後,公司董事局应当在 股东大会召开後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承诺公布日 期:2015年 3月12日, 承诺履行期 限:2015年 1月1日至 2017年12月 31日 是 是 2016年年度报告 46 第七节 重要事项 根据公司於2015年3月19日刊发的H股上市招股书「主要股东」一章的相关披露,陈凤英女士及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 发有限公司(「耀华」)承诺,在遵守中国证券法律、规则及法规规定的任何禁售规定的前提下,耀华及陈女士於禁 售届满日期(指本公司H股上市满12个月当日,即2016年3月31日「禁售届满日期」)後15个营业日内共同向本公司捐 赠耀华及陈凤英女士就2015年3月2日按平均价每股A股人民币14.916元额外购入10,047,792股本公司A股(「目标股 份」)获得的任何名义收益,具体计算公式为:向本公司捐赠的总金额 =(公司A股於紧接禁售届满日期前5个交易日 在上交所的每股平均收市价-人民币14.916元) x 10,047,792股。如果本公司A股於紧接禁售届满日期前5个交易日 在上交所的每股平均收市价低於人民币14.916元�u股,则耀华及陈女士向本公司捐赠的总金额为零。将予捐赠的 名义收益并不要求耀华及陈女士出售目标股份。由於A股於紧接禁售届满日期前5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平均收市价 为人民币14.724元�u股,低於人民币14.916元�u股,故耀华及陈凤英女士无需向本公司捐赠就目标股份所获得的 任何名义收益。 三.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34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15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04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2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 73 合规顾问 申万宏源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按香港上市规则要求聘用的合规顾问 港币60万元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过去三年(含本报告期)内,并无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未涉及任何重大法律诉讼或仲裁。就本公司董事所知,亦无任何尚未完结或本集团可能面临的重大 法律诉讼或仲裁。 4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节 重要事项 五.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六. 重大关联交易 (一) 非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依据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 1. 於2015年8月22日,本公司与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福建三 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下同)订立了供货框架协议,采购若干生产设备和若干生产原辅材料,协议期限为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公司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预计向福建三锋机械科技 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的数量及金额有较大幅度增长,因此,於2016年10月29日,董事局决议本公司将供货框 架协议下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由人民币9,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000.00万元。 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均由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曹晖先生所控制,为曹晖 先生的联系人。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 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其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均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与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订立供货框架协议并进行相关持续关连 交易及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充分发挥本公司与关连人士的协同效应,有利於本公司的 健康稳定发展。供货价格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协商厘定,且参考了市场价格的方式定 价,本集团将参考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交易标的及数量相类似的同期交易,以确定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 公司及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价格及交易条件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是否不会逊於本集团与独立 第三方之间的交易条款。具体条款及条件详见本公司於2015年8月23日於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标题为「供货框 架协议及经销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於2016年10月31日於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标题为「增加供货 框架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及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2016年年度报告 48 第七节 重要事项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与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及�u或 其联系人於上述服务提供框架协议项下所进行的有关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之批准年度上限及实际交易发生 额载列如下: 交易性质 2016年度 交易金额上限 2016年 合并交易发生额 本公司於供货框架协议下就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及�u或其联系人提供的设备所产生的支出 人民币12,000万元 人民币10,894.03万元 本公司於供货框架协议下就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 及�u或其联系人提供的原辅材料所产生的支出 人民币8,500万元 人民币2,730.35万元 合计 人民币20,500万元 人民币13,624.38万元 备注: 上述年度上限乃根据本公司采购和销售计划以及相关采购产品的市场公允价格而确定。 2. 鉴於原租赁合同於2015年12月31日届满,於2015年10月26日,本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订立了新租赁合同,於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继续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租用物 业。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由本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及其配偶陈凤英女士间接全资拥有,为曹 德旺先生与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曹晖先生(曹德旺先生之子)的联系人。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其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均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租用的物业毗邻本公司在中国的主要营业地点及生产基地。本公 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订立新租赁合同并进行相关持续关连交易乃是为公司形成稳定的後勤 配套设施,有利於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使公司节约更多的资金用於发展主业,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订立的新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1)本公司将向福建省耀华工 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承租其所有的位於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一区和二区的地下一层仓库、职工食 堂及会所、员工宿舍及耀华工业村一区的标准厂房。(2)每年度租金分两次付清,分别为每年1月份的15日 前支付上半年度的租金和7月份的15日前支付下半年度的租金。具体条款及条件详见本公司於2015年10月 26日於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标题为「更新租赁合同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及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4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节 重要事项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及�u或其联系人於上述服务提供 租赁合同项下所进行的有关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之批准年度上限及实际交易发生额载列如下: 交易性质 2016年度 交易金额上限 2016年 合并交易发生额 本公司於租赁合同下租赁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 公司及�u或其联系人物业所产生的支出 约人民币2,158万元 人民币2,092.56万元 合计 约人民币2,158万元 人民币2,092.56万元 备注: 有关年度上限是综合考虑以下各项因素後厘定:(i)历史交易金额;(ii)租赁物业所在地的同类物业现行市场价格; 及(iii)本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而增加物业租赁面积。 3. 於2016年3月19日,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与福建三锋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已更名为: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同)签署《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 及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的福州模具100%股权出售给福建三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三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非执行董事曹晖先生控制的企业,股权转让後,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 公司为曹晖先生的联系人。 於2016年3月19日,本公司与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订立了供货框架协议,采购若干模具和检具,协 议期限为2016年3月19日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 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其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均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与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订立供货框架协议并进行相关持续关连交易及是为了更好地配合本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对模检具的需求,提高模检具开发效率,为本公司提供优质服务,发挥本公司与关连人士 的协同效应。供货价格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协商厘定,且参考了市场价格的方式定价, 本集团将参考在同一时期与无关连关系的第三方进行的具有相类似交易标的及数量的交易,以确定福州福 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价格及交易条件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是否不会逊於本集团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 交易条款。具体条款及条件详见本公司於2016年3月21日於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标题为「福州模供货框架协议 及三锋汽车服务总经销框架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及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2016年年度报告 50 第七节 重要事项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与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及�u或其联系人於上述服务提供框架 协议项下所进行的有关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之批准年度上限及实际交易发生额载列如下: 交易性质 2016年度 交易金额上限 2016年 合并交易发生额 本公司於供货框架协议下就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及�u或其联系人提供的模检具所产生的支出 人民币20,000万元 人民币10,511.95万元 合计 人民币20,000万元 人民币10,511.95万元 备注: 上述年度上限乃根据本公司采购和销售计划以及相关采购产品的市场公允价格而确定。 4. 於2016年3月19日,本公司与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订立了总经销框架协议,本公司授权福建三锋汽 车服务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本公司的商标品牌,并向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供应产品,协议有效期为 2016年3月19日至2016年12月31日。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由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曹晖先生所控制, 为曹晖先生的联系人。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人 士,其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均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与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订立总经销框架协议并进行相关持续关连交易及是为了能够更快速提 高本公司国内配件市场的占有率,满足本公司产品销售的需要,充分发挥本公司与关连人士的协同效应, 有利於本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本公司将采用以下具体措施以确保向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价 格按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且公平合理:销售价格将由本公司销售部门根据产品成本,并参考本公司销售部 门所收集到的国内相同或相类似产品的市场价格信息而厘定(「基础价格」);本公司的销售部门将根据类似 ARG产品销售的市场竞争状况,对基础价格作出调整(「调整价格」);及调整价格将构成本公司与三锋汽车 服务销售价格协商的基础,而基於该协商,「供货价格表」将随後被制定。基於以上程序,本公司将确保向 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平均销售价格不低於按照本公司收集到的国内售後市场中相同或类似产 品的市场价格。具体条款及条件详见本公司於2016年3月21日於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标题为「福州模具供货框 架协议及三锋汽车服务总经销框架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及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於香港联交所披露的 标题为「关於福州模供货框架协议及三锋汽车服务总经销框架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的进一步公告」及上 交所网站的公告。 5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节 重要事项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与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及�u或其联系人於上述服务提供框架 协议项下所进行的有关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之批准年度上限及实际交易发生额载列如下: 交易性质 2016年度 交易金额上限 2016年 合并交易发生额 本公司於总经销框架协议下就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 公司及�u或其联系人提供的产品所产生的收入 人民币50,000万元 人民币29,186.54万元 合计 人民币50,000万元 人民币29,186.54万元 备注: 上述年度上限乃根据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销售计划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公允价格而确定。 5. 於2016年10月29日,本公司与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订立了供货框架协议,采购若干模具和检具;本 公司与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订立了供货框架协议,采购若干生产所用的原辅材料;本公司与福建三 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订立了总经销框架协议,本公司授权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本公司的商 标品牌,并向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供应产品;本公司与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订立了产品购买 框架协议,销售若干产品。上述协议期限均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条款及条件详见本 公司於2016年10月31日於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标题为「关於福州模供货框架协议及三锋汽车服务总经销框架 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的进一步公告」及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於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标题为「 2017年供货 框架协议及2017年经销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及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核以上关连交易并确认: 1. 该等交易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订立; 2. 该等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或如可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该等交易的条款是否一般商务条 款,则对本集团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於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及 3. 该等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董事局已收到本公司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持续关连交易的确认函,确认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针对上述持续关连交易: 1. 其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已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未获本公司董事局批准; 2016年年度报告 52 第七节 重要事项 2. 就本集团提供货品或服务所涉及的交易,其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交易在各重大方面没 有按照本集团的定价政策进行; 3. 其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交易在各重大方面没有根据有关该等交易的协议进行;及 4. 其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持续关连交易的金额超逾本公司订立的全年上限。 (二)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依据上交所要求披露)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後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於2015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於2015年下半年及2016年公司 与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详 见 刊 登 於《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上 日 期 为 2015 年 8 月 24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 关 联 交 易 公 告 》, 以 及 刊 登 於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5年8月24日 的《供货框架协议及经销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 及日期为2015年9月1日的澄清公告。 於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於2016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 (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於 2016年1�C7月公司与宁波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於2016年1�C7月公 司与重庆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於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锋机械科 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 见 刊 登 於《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交 所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 )以 及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5年10月27 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5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节 重要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於2016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於2016年度公司与福州福耀模 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於 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於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三 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於2016年度公司与湖北捷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於2016年度公司与 湖南捷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详见刊登於《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 2016年3月21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刊登於香港联交所网站 (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6年3月21日 的《福州模具供货框架协议及三锋汽车服务总经销框 架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公告及日期为2016年4 月19日《关於福州模供货框架协议及三锋汽车服务总 经销框架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的进一步公告》。 於2016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於2017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 (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於 2017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於2017年度公司与福建三 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於2017年度公司与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於2016年9�C12月及 2017年度公司与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刊登於《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日 期为2016年10月31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於增加2016 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以及刊登於香港联交所网站 (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6年10月31 日的《 2017年供货框架协议及2017年经销协议项下 之持续关连交易》。 2016年年度报告 54 第七节 重要事项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後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1) 於2015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於2015年下半年及2016年 公司与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刊登於《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15年 8月24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以及刊登於香港联交所网站 (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5年8月24日的《供货框架协议及经销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 易》。 2016年度,公司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预计向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的数量及 金额有较大幅度增长,於2016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於增 加公司与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刊登於《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的《关於增加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以及刊登於香 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的《增加供货框架协议项下之持 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 (2) 於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於公司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 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的议案》,本公司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承租其所有的位於福建 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一区和二区的地下一层仓库、职工食堂及会所、员工宿舍及工业村一区 的标准厂房,租赁面积合计为138,281.86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1,797,664.18元,年租金为人民 币21,571,970.16元。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详见刊登於《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日 期为2015年10月27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租赁房产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刊 登於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5年10月27日的《更新租赁合同项下之 持续关连交易》公告。 2016年4月1日起,经双方共同确认,租赁面积由138,281.86平方米变更为133,598.20平方米,月租 金由人民币1,797,664.18元变更为人民币1,736,776.60元。 2016年7月1日起,经双方共同确认,租赁面积由133,598.20平方米变更为133,397.68平方米,月租 金由人民币1,736,776.60元变更为人民币1,734,169.84元。 5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节 重要事项 (3) 於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於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三 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公司出租两座钢结构厂房,出租面积为28,808 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374,504元,年租金为人民币4,494,048元,租赁期限一年,自2016年1 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详见刊登於《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 为2015年10月27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6年1月1日起,经双方共同确认,租赁面积由28,808平方米变更为9,577平方米,月租金由人民 币374,504元变更为人民币124,501元。 (4) 於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於2016年1�C7月公司与 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刊登於《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5年10月27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2016年度,受益於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公司的生产规模得以扩大,公司预计向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 司采购原辅材料的数量及金额有较大幅度增长,於2016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於增加公司与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2016年1�C7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刊 登於《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香港联交所网 站(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6年3月21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增加2016年 1�C7月公司与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6年年度报告 56 第七节 重要事项 2016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2016年 预计金额 2016年 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 购买商品及设备 采购原材料 参考市场价 14,000.00 9,462.88 发票日後30天 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 购买商品及设备 采购原材料 参考市场价 7,000.00 3,709.70 发票日後60天 宁波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 购买商品及设备 采购原材料 参考市场价 6,000.00 5,890.41 发票日後60天 重庆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其他 购买商品及设备 采购原材料 参考市场价 2,000.00 1,457.81 发票日後60天 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 购买商品及设备 采购原材料 参考市场价 8,500.00 2,730.35 发票日後60天 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购买商品及设备 采购原材料 参考市场价 700.00 149.06 发票日後60天 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 购买商品及设备 采购产成品 参考市场价 2,000.00 565.32 发票日後60天 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购买商品及设备 购买设备 参考市场价 12,000.00 10,894.03 合同签订後预付总 金额的25% 福州福耀模具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 购买商品及设备 采购模具、检 具 参考市场价 20,000.00 10,511.95 合同签订後预付总 金额的25% 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产成品及 原辅材料 参考市场价 750.00 203.73 发票日後60天 湖南捷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其他 销售商品 销售产成品及 原辅材料 参考市场价 300.00 107.55 次月20号前结清上 月货款 湖北捷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其他 销售商品 销售产成品及 原辅材料 参考市场价 1,000.00 416.08 次月20号前结清上 月货款 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 销售商品 销售产成品及 原辅材料 参考市场价 1,700.00 723.54 发票後45天 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 销售商品 销售产成品及 原辅材料 参考市场价 50,000.00 29,186.54 每月开票,信用账 期3个月 5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节 重要事项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2016年 预计金额 2016年 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原辅材料 参考市场价 20.00 16.28 发票日後60天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 水电气等其他公 用事业费用 (销售) 销售水、电 协议价 130.00 86.04 发票日後30天 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 水电气等其他公 用事业费用 (销售) 销售水、电 协议价 80.00 61.22 发票日後30天 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水电气等其他公 用事业费用 (销售) 销售水、电 协议价 25.00 14.45 发票日後30天 福州福耀模具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 水电气等其他公 用事业费用 (销售) 销售水、电 协议价 50.00 22.37 发票日後30天 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 其他流入 房屋租赁费 收入 参考市场价 449.40 142.29 结算的次月15日前 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其他流入 房屋租赁费 收入 参考市场价 171.60 163.43 结算的次月15日前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 其他流入 房屋租赁费 收入 参考市场价 6.62 5.97 发票日後30天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 其他流入 管理谘询费 收入 协议价 300.00 198.73 发票日後30天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 有限公司 其他 其他流出 租赁房产 参考市场价 2,157.20 2,092.56 每半年结算一次 合计 129,339.82 78,812.29 备注: (1) 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 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 58 第七节 重要事项 (三)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後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集中资源发展 核心产业-汽车玻璃,推进公司资产结构调整和优 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 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的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出售给福建三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转 让对价为人民币6,882.67万元。2016年3月31日,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的工 商登记手续。 详见刊登於《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 2016年3月21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於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刊登於 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 2016年3月21日的《关连交易-出售一家全资附属公 司》公告。 5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节 重要事项 七.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 (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80,901.5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65,677.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65,677.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9.1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0 担保情况说明 外币以2016年12月30日 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 2016年年度报告 60 第七节 重要事项 (二)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 起始日期 委托理 财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方式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实际获得收益 是否经过法 定程序 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 是否 关联交易 是否涉诉 广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70,000,000.00 2016年 3月24日 2016年 6月24日 2.5%�C3.5% 70,000,000.00 617,534.25 是 0 否 否 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保证收益型 110,000,000.00 2016年 3月28日 2016年 6月28日 3.65% 110,000,000.00 1,012,000.00 是 0 否 否 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保证收益型 120,000,000.00 2016年 4月5日 2016年 7月6日 3.65% 120,000,000.00 1,104,000.00 是 0 否 否 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保证收益型 80,000,000.00 2016年 4月11日 2016年 7月12日 3.65% 80,000,000.00 736,000.00 是 0 否 否 广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0,000,000.00 2016年 4月14日 2016年 7月14日 2.6%�C3.5% 200,000,000.00 1,745,205.48 是 0 否 否 广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0,000,000.00 2016年 6月28日 2016年 9月28日 2.6%�C3.5% 200,000,000.00 1,764,383.56 是 0 否 否 广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170,000,000.00 2016年 7月14日 2016年 10月14日 2.6%�C3.5% 170,000,000.00 1,499,726.03 是 0 否 否 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保证收益型 200,000,000.00 2016年 8月1日 2016年 11月1日 3.40% 200,000,000.00 1,713,972.60 是 0 否 否 中国银行福清分行 保证收益型 200,000,000.00 2016年 7月27日 2016年 12月27日 3.20% 200,000,000.00 2,682,739.73 是 0 否 否 合计 �u 1,350,000,000.00 �u �u �u 1,350,000,000.00 12,875,561.65 �u �u �u �u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元) 0 委托理财的情况说明 以上委托理财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亦未就委托理财事项计提减值准备,未涉及诉 讼事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 6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节 重要事项 八.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1. 精准扶贫规划 在《福耀集团核心文化体系》的指导下,福耀集团始终以「发展自我,兼善天下」为企业核心理念,在为股东 创造价值、为客户创造财富的同时,投身公共服务事业,关注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生活,切实履行社会责 任,全力推动社区、企业、区域经济的进步与和谐发展。同时,在《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中进 一步明确了不同金额对外捐赠或赞助事项的授权体系,确保福耀集团的对外捐赠或赞助事项的有效监管。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由曹德旺先生捐赠3亿股福耀玻璃股票成立的河仁慈善基金会捐赠支出达人民币 2.81亿元,其中,向厦门大学捐赠人民币1亿元,用於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图书馆建设;向受「尼伯特」台风影 响发生「风影响洪灾」的福建省福州市闽清、永泰两县捐资人民币4,000万元;向「莫兰蒂」台风福建受灾地 区捐款人民币1,600万元,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向湖北荆门市政府捐赠人民币1,000万 元,用於沙洋县和屈家岭管理区等地321户受灾群众灾後连片安置房建设。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 2016年6月17日,河仁慈善基金会和中央统战部等有关部门在福建省宁德市举行「联村扶贫」项目启动仪式。 该公益项目由曹德旺先生倡导发起,并与中央统战部等有关部门合作,在福建、湖北、贵州3省革命老区 联村帮扶32个贫困村,其中,贵州12个村,湖北、福建各10个村。从2016年起,每年每省人民币1,000万 元,连续3年,共计捐款人民币9,000万元,主要用於支持当地「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的项目。 2016年年度报告 62 第七节 重要事项 3. 上市公司2016年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 总体情况 其中: 1. 资金 3,000 2. 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 (人) 近9,000 二. 分项投入 1. 产业发展脱贫 其中: 1.1 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1.2 产业扶贫项目个数 (个) 32 1.3 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 3,000 1.4 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 (人) 近9,000 备注: 上述数据为曹德旺先生捐赠3亿股福耀玻璃股票成立的河仁慈善基金会的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4. 後续精准扶贫计划 福耀集团将继续始终以「发展自我,兼善天下」为企业核心理念,在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客户创造财富的同 时,投身公共服务事业,关注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生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推动社区、企业、区域 经济的进步与和谐发展。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社会责任报告》。 6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 (或利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 交易数量 交易终止 日期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 可转债、公司债类 公司债券 2016年7月22日 3% 800,000,000元 2016年8月30日 800,000,000元 2019年7月22日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39号」批覆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分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2016年7月22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16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 面值平价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A股股东60,114户,H股股东67户,合计60,181户。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户) 60,18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户) 58,98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户) 0 2016年年度报告 64 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 期末 持有 有限售 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全称) 增减 持股数量 比例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注) 118,800 505,580,800 20.15 未知 未知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0 390,578,816 15.57 无 境外法人 河仁慈善基金会 0 290,000,000 11.56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7,249,812 253,991,148 10.12 未知 未知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 0 38,653,598 1.54 未知 未知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5,573,588 34,486,069 1.37 未知 未知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0 34,277,742 1.37 质押 22,34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 24,598,300 0.98 未知 未知 白永丽 5,092,488 22,570,307 0.9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加拿大年金计划投资委员会-自有资金 22,441,781 22,441,781 0.89 未知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505,580,8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505,580,800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390,578,816 人民币普通股 390,578,816 河仁慈善基金会 29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53,991,148 人民币普通股 253,991,148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 38,653,598 人民币普通股 38,653,59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4,486,069 人民币普通股 34,486,069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34,277,742 人民币普通股 34,277,74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598,300 人民币普通股 24,598,300 6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白永丽 22,570,307 人民币普通股 22,570,307 加拿大年金计划投资委员会-自有资金 22,441,781 人民币普通股 22,441,78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同一家庭成员。其余8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之 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於《上市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三) 董事、监事和最高行政人员於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和淡仓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a)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章(包括彼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 条文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或(b)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载入该条 所述登记册;或(c)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姓名 身份�u权益性质 持有权益的 股份数目 占该类别 已发行股本 总额的 百分比 占公司 已发行股本 总额的 百分比 股份 类别 (%) (%) 曹德旺(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实益拥有人�u配偶的 权益�u受控制法团的 权益 437,257,991 (L) 21.83 (L) 17.43 (L) A股 左 敏(总经理) 实益拥有人 16,136,623 (L) 0.81 (L) 0.64 (L) A股 注: (1) 曹德旺先生直接持有314,828股A股(好仓)及通过三益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390,578,816股A股(好仓)和透过鸿侨海外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12,086,605股A股(好仓)。此外,曹德旺先生被视为於其配偶陈凤英女士间接持有的34,277,742股A股(好 仓)中拥有权益。 (2) (L)-好仓 2016年年度报告 66 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 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概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章(包括彼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 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载入该条所述登记册; 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四) 主要股东於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获告知以下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V部第336条须由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所记录的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及相关股份的5%或以上的权益或淡仓: 名称 身份�u权益性质 持有权益的 股份数目 占该类别 已发行股本 总额的 百分比(5) 占公司 已发行股本 总额的 百分比(5) 股份 类别 (%) (%) 陈凤英(1) 配偶的权益�u受控制法 团的权益 437,257,991 (L) 21.83 (L) 17.43 (L) A股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实益拥有人 390,578,816 (L) 19.50 (L) 15.57 (L) A股 河仁慈善基金会 实益拥有人 290,000,000 (L) 14.48 (L) 11.56 (L) A股 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2) 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56,576,000 (L) 11.19 (L) 2.26 (L) H股 Matthews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nagement, LLC 投资经理 65,399,200 (L) 12.93 (L) 2.61 (L) H股 JPMorgan Chase & Co.(3) 实益拥有人�u 投资经理�u保管人 40,232,518 (L) 2,836,300 (S) 21,048,018 (P) 7.95 (L) 0.56 (S) 4.16 (P) 1.60 (L) 0.11 (S) 0.84 (P) H股 Citigroup Inc.(4) 受控制法团的权益�u 保管人 26,290,066 (L) 5,414,050 (S) 18,224,416 (P) 5.20 (L) 1.07 (S) 3.60 (P) 1.05 (L) 0.22 (S) 0.73 (P) H股 Mawer Investment Management Ltd. 投资经理 25,317,585 (L) 5.01 (L) 1.01 (L) H股 注: (1) 陈凤英女士透过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耀华」)间接持有34,277,742股A股(好仓),而其中22,340,000股A股(好 仓)已由耀华抵押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外,她被视为於其配偶曹德旺先生拥有的402,980,249股A股(好仓)中拥有 权益。 (2) 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 的 受 控 实 体 First State Investments (Hong Kong) Ltd. 和 First State Investment Management (UK) Limited 合共持有本公司56,576,000股H股(好仓),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 被视为拥有该等 实体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权益。 6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 JPMorgan Chase & Co. 透过多家受其控制的实体分别持有本公司40,232,518股H股(好仓)权益、2,836,300股H股(淡仓) 权益及21,048,018股H股(可供借出的股份)。另外,有1,656,000股H股(好仓)及83,600股H股(淡仓)乃涉及衍生工具,类 别为:非上市衍生工具一以实物交收。 (4) Citigroup Inc. 透过多家受其控制的实体分别持有本公司26,290,066股H股(好仓)权益、5,414,050股H股(淡仓)权益及 18,224,416股H股(可供借出的股份)。另外,有700,000股H股(淡仓)涉及衍生工具,类别为非上市衍生工具一以实物交 收;及2,385,850股H股(好仓)及涉及衍生工具,类别为:非上市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 (5) 该百分比是以本公司於2016年12月31日之已发行的相关类别股份数目�u总股份数目计算。 (6) (L)-好仓,(S)-淡仓,(P)-可供借出的股份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16年12月31日,概无任何人士於本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条登记於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名称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蔡友超 成立日期 1991-04-04 主要经营业务 非业务经营性投资控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 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无 2016年年度报告 68 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 曹德旺 国籍 中国香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曹德旺先生自199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兼董事长。他 亦为本公司主要创办人、经营者和投资人之一。曹德旺先生目前亦担 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於多个组织内任若干职位,包括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 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协 会副会长及福建省慈善总会名誉会长。他亦担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鸿侨海外有限公司及环球工商有限公司的董事。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 情况 无 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曹德旺先生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鸿侨海外有限公司 陈凤英女士 香港洪毅有限公司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15.57% 0.48% 0.01% 0.01% 1.37% 100% 99.99% 6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单位负责人或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或 管理活动等情况 河仁慈善基金会 曹德淦 2010年6月7日 53100000500021799L 20,000,000 扶助贫困、设施建设、 疾病防治 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除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外,持有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10%以上的法人股东仅为河仁慈善基金会。 2016年年度报告 70 第九节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 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 持股数 年末 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量 增减 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 从公司获得 的税前报酬 总额 是否在 公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万元) 曹德旺(1) 执行董事、 董事长 男 70 2014年11月27日 2017年11月26日 314,828 314,828 0 311.04 否 曹 晖 非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 男 46 2014年11月27日 2017年11月26日 329.94 否 陈向明 执行董事、 财务总监 男 46 2014年11月27日 2017年11月26日 192.89 否 联席公司秘书 2014年10月30日 董事局秘书 2014年11月27日 2016年3月19日 吴世农 非执行董事 男 60 2014年11月27日 2017年11月26日 9 否 朱德贞 非执行董事 女 58 2014年11月27日 2017年11月26日 9 否 程 雁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52 2014年11月27日 2017年11月26日 15 否 LIU XIAOZHI (刘小稚)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60 2014年11月27日 2017年11月26日 15 否 吴育辉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38 2014年11月27日 2017年11月26日 15 否 白照华 监事 男 65 2015年7月8日 2017年11月26日 71.61 否 监事会主席 2015年8月22日 2017年11月26日 7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节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 持股数 年末 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量 增减 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 从公司获得 的税前报酬 总额 是否在 公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万元) 倪时佑 监事 男 70 2015年3月10日 2017年11月26日 15 否 陈明森 监事 男 69 2015年3月10日 2017年11月26日 15 否 左 敏(1) 总经理 男 50 2015年8月22日 2017年11月26日 16,136,623 16,136,623 0 270.29 否 何世猛 副总经理 男 58 2014年11月27日 2017年11月26日 33,633 33,633 0 243.33 否 陈居里 副总经理 男 50 2014年11月27日 2017年11月26日 386.91 否 黄贤前 副总经理 男 47 2015年8月22日 2017年11月26日 182.55 否 孙依群 副总经理 女 53 2016年8月27日 2017年11月26日 75.86 否 李小溪(2) 董事局秘书 女 32 2016年3月19日 2017年11月26日 365,600 365,600 0 120.12 否 杨俊翰(离任) 副总经理 男 47 2016年3月19日 2016年7月26日 30.87 否 陈继程(离任) 执行董事 副总经理 男 45 2015年10月26日 2014年11月27日 2016年4月26日 2016年4月26日 496.80 否 合计 �u �u �u �u �u 16,850,684 16,850,684 0 �u 2,805.21 �u 备注: (1) 曹德旺先生和左敏先生的持股情况详见「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董事、监事和最高行政人员於股 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和淡仓」。 (2) 李小溪女士持有的股份为公司的H股股份,其他人士所持有的均为公司的A股股份。 2016年年度报告 72 第九节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曹德旺 自199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兼董事长。他亦为本公司主要创办人、经营者和投资人 之一。曹德旺先生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於多个组织内任若干职位,包括中国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光彩事业促 进会副会长、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及福建省慈善总会名誉会长。他亦担任三益发展有限 公司、鸿侨海外有限公司及环球工商有限公司的董事。曹先生於1994年12月至1999年8月任本公司 常务董事,於1988年5月至1994年12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於1987年6月至2003年9月任本公司总 经理。他於1976年至1987年6月在福清县高山异形玻璃厂工作,该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生产业务。 曹 晖 於1998年8月至2015年8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2015年8月起调任至非执行董事),自2015年8月起 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於2006年9月至2015年7月任本公司总经理。他亦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 事,并於多个组织内任若干职位,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中国侨 商投资企业协会青年委员会副主席、福建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福建省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 会长及福建省红十字会荣誉副会长。曹先生目前亦担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香港洪毅 有限公司及环球工商有限公司、三锋控股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担任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担任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福建三锋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及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曹先生於2001年8月至2009年12月 任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於2001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Greenville Glass Industries Inc. (本公司从事玻璃贸易的成员公司,随後已注销)的总经理,於1996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该公 司的财务总监;於1994年3月至1996年6月任福耀香港总经理;於1992年6月至1994年2月任三益 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他於1989年11月加入本公司。曹先生於2005年12月从美国贝克大学(Baker College)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曹先生於2012年12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 公室批准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曹晖先生是本公司董事长及主要股东曹德旺先生之子及本公司副总 经理何世猛的侄子。 7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节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陈向明 自2003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2012年10月至2016 年3月任董事局秘书及自2014年10月至今任联席公司秘书。他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 事。陈先生於2002年2月至2002年12月担任本公司会计部经理,於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及2003 年1月至2014年11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在此之前,陈先生於1994年10月至1998年6月担任本公 司财务部经理。他於1994年2月加入本公司。陈先生於1991年6月从南京林业大学财务会计专科毕 业(大学专科),於1999年6月从福建省学位委员会获得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综合水 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陈先生於1996年12月经中国人事部批准获得会计师资格,并於2012年 12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 陈继程 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1年2月至2016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 自2004年11月至2016年4月担任本公司商务部总经理。陈先生於2003年10月加入本公司,於2003 年10月至2004年4月任福建万达副总经理,於2004年4月至2004年11月任本公司商务部副总经理。 在加入本公司前,陈先生於莆田金匙集团担任多个高级职务,包括莆田金匙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陈先生毕业於南京政治学院的经济及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并分别获得清华大学高级管 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法国INSEAD商学院的Executive MBA硕士学位。 吴世农 自200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他於2000年4月至2005年12月加入本公司任独立非执 行董事。吴先生目前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理事。他亦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755)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000333)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先生2013年5月至2016年8月担任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057)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先生於2001年12月至2012年11月曾任 厦门大学副校长。他於1999年9月至2003年4月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职,最後任职院长。吴先生 於1996年5月至1999年9月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於1994年9月至1995年7月在斯坦福大学 担任富布莱特访问教授,於1991年5月至1996年4月任厦门大学MBA中心主任。吴先生於1986年5 月从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Dalhousi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於1992年12月从厦门大 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6年年度报告 74 第九节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朱德贞 自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她目前亦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谘询 委员会委员。朱女士自2016年7月起至今任厦门德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女士於2016 年8月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0917)、於2015年4 月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0597)及於2015年5月起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69)担任独立非执行 董事,她於2010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於2008年 7月至2010年12月任一家国内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兼私人银行事业部总 裁,於2003年6月至2008年5月任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称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一 家主要从事投资银行、证券投资谘询及股票经纪服务的公司)总裁。朱女士於1982年5月从厦门大学 获得文学学士学位,於1992年6月从美国佩斯大学(Pac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於 2013年9月从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程 雁 自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市的中国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412)首席执行官、执行董事。她自2015年12月至2016 年12月任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副行政总裁,自2015年10月至2015年11月於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华融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993,变更前名为司天行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任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营运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1月 起至今任中国民盟中央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自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亦担任中银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全球客户中心执行主管兼投资银行部副主席。自2006年3月至2013年12月期 间,程女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的子公司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任职,自2013年 1月至2013年12月担任董事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及全球高端客户�u市场部副主席,自2008年4月至 2012年12月担任董事总经理、自然资源部主管兼投资银行部副主席,自2006年3月至2008年3月任 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兼矿业资源主管。程女士於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任 南华证券有限公司(现称为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从事金融与投资的公司)北京办事处首席代 表,於2003年8月至2004年4月任主要从事能源业务的香港保利协鑫电力投资集团战略投资部副总 经理,於2001年8月至2003年7月任深圳市金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该公司主要从事投 资顾问、财务谘询及技术开发服务以及进出口贸易业务,於1999年1月至2001年8月任青海庆泰信 托投资有限公司(现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该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 行金融机构,从事商业信托及投资。程女士於1993年12月从安徽财贸学院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并 於2005年1月从北京大学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7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节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LIU XIAOZHI (刘小稚) 自2013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5年11月起至2006年9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董事及副董事长。她自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及2006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NeoTek China (一家 刹车零部件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分别任董事长及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刘博士为亚仕龙汽车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一家专注在中国开发先进汽车技术的公司)创始人,自2009年6月至今任总经理。她亦 自2011年11月起任Autoliv Inc. (一家汽车安全设备制造商)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加入本公司前,刘博 士在全球领先的汽车制造商通用汽车集团工作,於2004年3月至2005年9月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电 子、控制和软件集成部门总监,於2001年3月至2004年3月任台湾通用汽车董事长及总裁。刘博士 於1982年1月毕业於西安交通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系的无线电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她於1988年 8月毕业於德国Friedrich-Alexander-Universitt Erlangen-Nürnberg (弗里德里希-亚历山大-埃尔 兰根-纽伦堡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之後於1992年7月获工学博士学位。 吴育辉 自2013年10月至今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先生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及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副主任。他现时亦担任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前称梅花伞业股份有限 公司,该公司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217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2217)、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 号:002138)和深圳市道通科技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加入本公司前,吴先生於2010年9 月至2011年9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系助理教授,於2004年7月至2007年8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深 圳市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吴先生於2001年7月毕业於厦门大学的会计学专业,获管理 学学士学位,於2004年7月从厦门大学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以及於2010年9月从厦门大学获得管理 学博士学位。吴先生於2009年12月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 格。 白照华 自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於2006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於1999年 8月至2015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白先生於1995年11月加入本公司,并於1999年8月至2001年 7月曾担任本公司董事。白先生於1998年6月至1999年8月担任福建耀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於1996年12月至1998年6月担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於1995年11月至 1996年12月担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夹层玻璃制造厂厂长。 倪时佑 自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在任现职前,倪先生於1998年8月至2007年11月在中国农业发展 银行福建分行工作,任销售部总经理。倪先生於1988年7月毕业於福建银行学校,取得金融专业文 凭。 2016年年度报告 76 第九节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陈明森 自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陈先生自2005年5月至今任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产业与企业发展研 究院院长、教授,自2000年3月至今任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自1998年6月至今任福建省证券经济 研究会会长,自1995年5月至今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自2005年11月至今任华侨大 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兼职教授。陈先生於2016年5月起担任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230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他亦为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2093)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2016年5月,陈先生曾任福建三木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0632)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於1981年12 月从福建师范大学获得经济学研究生学历。 左 敏 自2015年8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8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他於1989年7月加 入本公司。他曾经在本公司担任多个职务,包括於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总 经理,於1994年12月至2003年1月任董事,於1999年8月至2003年1月任副总经理,於1994年12月 至1999年年8月及於2002年2月至2003年1月任首席财务官、於1994年1月至1994年12月任总会计 师、於1992年8月至1994年1月任财务经理以及於1990年10月至1992年8月任采购经理。左先生於 2007年6月至2014年1月为湖北捷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他自2014年7月至2016年5月为 宁夏沙泉葡萄酿酒有限公司董事。左先生於1989年7月毕业於抚顺石油学院化学机制专业,获得学 士学位,并於2000年1月毕业於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他於2008年6月获得复旦 大学会计方向的博士学历。 何世猛 自199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他於1995年3月至1999年11月任本公司生产部总经理,於 1994年8月至1995年2月任本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於1988年7月至1994年8月任本公司生产部经 理。何先生於1988年7月加入本公司。何先生於2001年6月毕业於中国海军工程大学的管理工程专 业(大学专科)。何世猛先生为曹德旺先生的妹夫。 陈居里 自2002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他於1989年7月加入本公司。陈先生自1997年9月至今任福耀 (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0年3月至今任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在出任现职前,陈 先生於本集团曾任多个职务,包括於1995年7月至1997年8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陈先生於1994年7月至1995年7月任本公司销售部经理,於1992年5月至1994年7月任本 公司出口部经理。陈先生於1994年12月至2001年7月亦任本公司董事。陈先生於1989年7月毕业於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管理信息系统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7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节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黄贤前 自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他於1990年9月加入本公司,他曾经在本公司担任多个职 务,包括自2011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运营部总监及总经理助理,自2008年6月至2011年2月任广州福 耀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3年5月至2008年6月任本公司商务部副总经理,自1990年9月加入公 司後,他在质量、工艺、工厂等岗位从事工作,自1993年1月至2003年5月先後担任本公司及其子 公司的产品开发部经理、工厂厂长、销售部经理等职务。黄贤前先生於1990年7月从福州大学地质 矿产勘查专业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孙依群 自2016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14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助理。於2003年8月至 2014年6月任上海国际汽车城零部件配套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总经理,於2002年4月至2003年8月任健 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总部行政部经理,於2000年3月至2002年4月任加拿大亨瑞国际谘询有限 公司上海办事处主任,於1998年9月至2000年3月任上海国际汽车城零部件配套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招商部经理。孙依群女士於1984年7月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非金属基复合材料专业 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孙依群女士於1993年10月经上海市嘉定区工程专业中级职务第一评审委员会 评审通过,获得工程师职称。 李小溪 自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局秘书。自2015年8月加入本公司,自2012年2月至2015年8月先後担 任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金鹿公务机)品牌部品牌经理、要客部副总经理、市场部副总经理职务, 自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任百睿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北京海航新华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的整合营销部总监。李小溪女士於2006年5月毕业於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市场营销专业,获得学 士学位,并於2010年6月毕业於四川大学新闻学专业,获得文学硕士学位。 杨俊翰 自2016年3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14年9月至2016年2月任桥椿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於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2062)的财务长、策略资深副总经理及发言人,於2012年7月 至2014年2月任精英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於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2331)的策略长及发言 人,於2010年1月至2012年2月任大和资本市场台湾区的股票市场研究部门主管,於2005年6月至 2009年5月任雷曼兄弟公司�u野村证券的亚洲高科技产业研究副总经理。杨俊翰先生於1991年5月 从国立台湾大学财务金融专业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於1995年5月从美国杜克大学Fuqua商学院毕 业,获得MBA学位。 2016年年度报告 78 第九节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曹德旺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2016年6月10日 2017年6月10日 曹德旺 鸿侨海外有限公司 董事 2016年7月21日 2017年7月21日 曹 晖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2016年9月1日 2020年9月1日 吴世农 河仁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5年12月9日 2020年12月9日 朱德贞 河仁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5年12月9日 2020年12月9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 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兼职情况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双重任职情况。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曹德旺 环球工商有限公司 董事 2016年10月28日 2017年10月28日 曹 晖 香港洪毅有限公司 董事 2016年8月25日 2017年8月25日 曹 晖 环球工商有限公司 董事 2016年10月28日 2017年10月28日 曹 晖 三锋控股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5年5月13日 曹 晖 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5年7月10日 2018年7月10日 曹 晖 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5年8月19日 2018年8月19日 曹 晖 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5年11月16日 2018年11月16日 曹 晖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6年3月20日 2019年3月19日 曹 晖 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6年2月2日 吴世农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4年5月6日 2017年5月6日 7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节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吴世农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5年9月18日 2018年9月18日 朱德贞 厦门德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年7月1日 朱德贞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5年4月17日 2018年4月17日 朱德贞 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5年5月8日 2018年5月8日 朱德贞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6年8月11日 2019年8月11日 程 雁 中国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 执行董事 2016年12月9日 LIU XIAOZHI (刘小稚) 亚仕龙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创始人及总经理 2009年6月5日 LIU XIAOZHI (刘小稚) Autoliv Inc.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1年11月3日 2019年11月3日 吴育辉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4年10月30日 2017年10月30日 吴育辉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4年4月23日 2017年4月23日 吴育辉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4年10月13日 2017年10月13日 吴育辉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30日 陈明森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6年2月19日 2019年2月19日 陈明森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6年5月6日 2019年5月6日 2016年年度报告 80 第九节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经公司董事局、股东大会批准後实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基本工资和年终绩效奖励相结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 实际支付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为人民币2,805.21 万元(税前),具体明细详见本节之「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本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实际支付为人民币2,805.21 万元(税前),具体明细详见本节之「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陈向明(1) 董事局秘书 离任 因公司管理层工作分工的需要 李小溪(2) 董事局秘书 聘任 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杨俊翰(2) 副总经理 聘任 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陈继程(3)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离任 个人原因 杨俊翰(4) 副总经理 离任 个人原因 孙依群(5) 副总经理 聘任 第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8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节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备注: (1) 因管理层工作分工的需要,陈向明先生於2016年3月19日向公司董事局递交了辞去董事局秘书职务的辞职报告,公司董事局接受 陈向明先生的辞职报告。陈向明先生在辞任公司董事局秘书职务後,仍在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及联席公司秘书职务。具 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 ( http://www.hkexnews.hk)刊登的公告。 (2) 2016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小溪女士为公司董事局秘书,聘任杨俊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刊登的公告。 (3) 陈继程先生因个人原因,於2016年4月26日向公司董事局提出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并自2016年4月26日起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201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 ( http://www.hkexnews.hk)刊登的公告。 (4) 杨俊翰先生因个人原因,於2016年7月26日向公司董事局提出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并自2016年7月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2016年7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 ( http://www.hkexnews.hk)刊登的公告。 (5) 2016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孙依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刊登的公告。 五.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2016年年度报告 82 第九节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六. 董事及监事资料变更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B(1)条规定,本公司现任董事及监事资料变更如下: 1.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朱德贞女士於2016年7月起至今任厦门德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於2016年6月离任上 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於2016年8月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代号:000917)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2.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程雁女士於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中国新金融集团有限公 司(股份代号:0412)首席执行官、执行董事,於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副行政 总裁。 3. 本公司监事陈明森先生於2016年5月离任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000632),於2016年5月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2300)担任独 立非执行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外,截至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未知悉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B(1)条规定有关董事或监事资料变更 而须作出的披露。 七.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左敏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於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6月4日期间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卖公司A股股 票,构成短线交易(《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的公告》详见2015年6月5日上交所网站以 及香港联交所网站),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4条、第3.1.6条等相关规定。上交所对左敏先生予以通报 批评。 八. 本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本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71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4,393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26,10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0 8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节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19,402 销售人员 927 技术人员 3,169 财务人员 253 行政人员 772 其他人员 1,586 合计 26,10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 (人) 本科及以上 3,503 大专 3,683 中专、高中 14,528 高中及以下 4,395 合计 26,109 (二) 薪酬政策 公司制定了公平、竞争、激励、合法为原则的薪酬政策。员工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等项目构成;依据公司业绩、员工业绩、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动态适时调整工资。此外,公司按规定参加「五险 一金」,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 培训计划 根据集团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本集团为员工的成长提供入职培训和在职教育,其中入职培 训涵盖公司文化及政策、职业道德、主要产品及生产流程、质量控制及职业安全等方面。在职教育包括精益管理、 专有技术、管理工具、环境、健康与安全管理系统以及适用法律及法规要求的强制性培训。同时,为满足公司全球 化和5年战略规划的需要,本集团对中高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包括各类定向班,国际化人才班、 精益带级培训班,稳健设计班等。通过培训和项目辅导与实践,提升了企业运营效率,为企业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 的基础。 2016年年度报告 84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司 治理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强化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公司亦符合香港联交 所颁布的《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守则条文。公司企业治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1. 关於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 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摘要》、《关於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时,公司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保 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规范,均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股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事项。 2. 关於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严格做到了「五分开」,各自 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并承担义 务,行为规范,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没有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担保或替他人担保。公司的董事局、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已建立防止 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占用即冻结」的相关条款。 3. 关於董事和董事局: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局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信、勤 勉、尽责的态度,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董事局审议的议案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依法行使权利并 履行义务。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确保关联交易公平 合理。 4. 关於监事和监事会:全体监事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全体股东利益为出 发点,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出售资产、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 关於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 息。 8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6. 关於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维护,指定董事局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和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对待股东和投资者来访、谘询工作。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积极参与公益事业,重视公司的社会责 任,推动公司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7. 关於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 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过程中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情况作了登记备案。报告期内不存在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违法及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采纳《企业管治守则》 所载的原则及守则条文。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局和监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各自议事规则的要求有效运作。依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 载《企业管治报告》所要求披露的内容,详见本年度报告相关各节及本报告「第五节 董事局报告」及「第九节 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相关内容。 二.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所有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 (定义与《企业管治守则》相同)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根据对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查询後,各董事及监事在本报 告期内均已严格遵守标准守则所订之标准。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16年5月20日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 2016年5月21日 2016年年度报告 86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於2016年5月20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主持。 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1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听取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独立非执行董事LIU XIAOZHI (刘小稚)、程雁、吴 育辉2015年度述职报告等议案。相关决议公告请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日期为2016年5月21日的相关公告。 四. 股东权利 (一) 股东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局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 以书面形式向董事局提出。董事局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後10日内提出同意或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局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局决议後的5日内发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徵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局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 者在收到请求後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 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徵得相关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 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持。股东因董事局和监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其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应当由公司承 担,并从公司欠付失职董事的款项中扣除。 (二) 股东召集类别股东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要求召集类别股东会议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 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 有表决权的股份10%以上(含10%)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可以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 提请董事局召集类别股东会议,并阐明会议的议题。董事局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後应当尽快召集类别股东会议。前 述持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2. 如果董事局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後30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 出该要求的股东可以在董事局收到该要求後四个月内自行召集会议,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局召集股东会议 的程序相同。 8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三) 股东向董事局提出查询的程序和相关联络资料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提出查阅或索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信息,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 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股东缴付成本费用後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公司在公司网站、定期报告中详细公布了公司地址、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 投资者电话,处理投资者邮件,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详细联络资料详见「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 标」之「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 股东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的程序及相关联络资料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後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提案的内容 应当属於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以 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联络资料:指定会议的地点、日期、时间和会议期限;载明会议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 间和地点;载明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载明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公司详细联络资料详见「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三、基本情况简介」。 五. 董事局与管理层 (一) 董事局概述 董事局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局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董事 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公司董事长由曹德旺先生担任,总经理由左敏先生担任,董事局与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职权划分严格遵守 《公司章程》、《董事局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2016年年度报告 88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局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局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 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同时,董事局适时制定和检讨各类公司治理政策,鼓励和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和持续专业发展,检讨和监察本公司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制定、检讨和检查员工和董事遵守公 司各类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的情况,监察本公司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并确保按照相关 监管要求在年报内对企业管制情况的充分披露。 各董事亦确认其编制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责任。 本报告期内,董事局已评估并确认本集团内部监控系统有效及足够。 董事局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订有工作规则,对董 事局负责,在董事局的统一领导下,为董事局决策提供建议、谘询意见。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独立 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提高董事局决策的科学性,促进董事局规范、有效运作,董事局积极拓展信息沟通渠道,开展 专题调研活动,同时加强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及时关注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全体成员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局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 工作。 8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报告期末,公司第八届董事局成员为8人:曹德旺先生和陈向明先生为执行董事,曹晖先生、吴世农先生、朱德贞 女士为非执行董事,吴育辉先生、程雁女士、LIU XIAOZHI (刘小稚)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曹德旺先生为公司董 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局董事任期相同。公司将尽快按照规定程序选聘董事以符合《公司章程》对董事局组成的要 求,并将於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除本公司的工作关系及(1)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和副董事长曹晖先生为父子关系及(2)何世猛先生为曹德旺先生妹夫及 曹晖先生姑父外,董事局成员之间无财务、商业及家庭关系,彼此之间亦无其他重大关系。 报告期内,董事局共召开5次会议,对50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二) 管理层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对董事局负责。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 经理4�C6名,财务总监1名,总经理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 理的提名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 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 请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理人员;公司章程或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按照董事局的要求,及时向董事局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重要交易和合同、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前景等重 要信息,定期向董事局汇报工作,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2016年年度报告 90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局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局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 是否 独立 非执行 董事 本年 应参加 董事局 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以通讯 方式 参加次数 董事局 出席率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 连续两次 未亲自 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 大会的 次数 股东大会 出席率 ( %) ( %) 曹德旺 否 5 3 2 100 0 0 否 1 100 曹 晖 否 5 3 2 100 0 0 否 1 100 陈向明 否 5 3 2 100 0 0 否 1 100 陈继程 否 2 1 1 100 0 0 否 吴世农 否 5 2 2 80 1 0 否 0 朱德贞 否 5 3 2 100 0 0 否 0 程 雁 是 5 1 4 100 0 0 否 1 100 LIU XIAOZHI(刘小稚) 是 5 3 2 100 0 0 否 1 100 吴育辉 是 5 3 2 100 0 0 否 1 100 注: 1. 2016年4月28日,公司於香港联交所披露了《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辞任》及上交所披露了《福耀玻璃关於董事兼副总经理陈 继程先生辞职的公告》,陈继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并自2016年4月26日起生 效。 2. 吴世农先生、朱德贞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公司於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年内召开董事局会议次数 5 其中: 现场会议次数 1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2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2 9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二) 董事培训情况 全体董事在报告期间内已参与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以更新彼等的知识及技能,确保其继续在掌握信息的情况下对董 事局作出相关的贡献,并确保其充分了解彼等作为双重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职责和义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全体董事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项下有关持续专业发展的守则条文接受培训,彼等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培训记录载列如下: 培训时间 (小时) 董事 A H 执行董事 曹德旺 6 12 陈向明 6 28 陈继程(离任) 2 非执行董事 曹 晖 6 12 吴世农 6 12 朱德贞 6 12 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育辉 6 12 LIU XIAOZHI(刘小稚) 6 12 程 雁 6 12 注: A: 有关上交所规则及其他董事责任的相关培训 H: 有关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董事责任的相关培训 2016年年度报告 92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三) 董事局执行企业管治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董事局严格落实《董事局议事规则》第七条规定,执行企业管治职责,包括但不限 於: 制定及检讨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董事局对《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局议事 规则》、《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 则》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报告期内,董事局及时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传 达监管相关法规,以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持续发展专业能力,提高履职能力。 检讨及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董事局持续关注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公司设有 法务部,并聘用律师事务所,保证公司能够符合法律及监管规定要求。 检讨公司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董事局要求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企业管治的要求,并及时披露企业管治有关情况。 七. 董事长和总经理 为确保权力均衡分布及加强独立性与问责,本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相当於企业管治守则所指的首席执行官)的职务分别由 曹德旺先生及左敏先生担任。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局会议;督促、检查董事局决议的执行;签 署公司发行的证券;签署董事局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等。董事长对董 事局负责并汇报工作。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 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总经理按照董事局的要求,及时向董事局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重要交易和合同、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前景等重要信息,定期向董事局汇报工作,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董事长及总经理各自的职责已清晰界定并列载於《公司章程》。 9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根据本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非执行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於2016年 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局由8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吴育辉先生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的资 质。公司董事局的构成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0(1)条「董事局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第3.10A条「独立非执行 董事必须占董事局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和第3.10(2)条「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 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规定。 本公司收到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就其独立性而做出的独立性确认函,本公司认为各位独立非执 行董事确属独立人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均能客观独立地对决策事项发表意见,保证了董事局决策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九. 董事局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 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局设立的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董事局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为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局议案及其他非董事局议案事项 提出异议。 (一) 战略发展委员会 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成立战略发展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 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及对董事局负责。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主任 为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曹德旺先生,其他成员为非执行董事曹晖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程雁女士。战略发展委员 会的工作规则已公布在本公司及上交所网站。 2016年年度报告 94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 真履行职责,共召开1次会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题内容 出席情况 第八届第三次会议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 方式) 2016年3月19日 1. 审议《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 2. 审议《关於2016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 案》 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 程雁女士出席会议 (二)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21条及第3.22条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 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及对董事局负责。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 全部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包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吴育辉先生,具备香港 上市规则第3.10(2)条所规定的专业资格,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程雁女士和非执行董事朱德贞女 士。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已公布在本公司、上交所网站以及香港联交所网站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共同审阅本公司的财务、会计政策、内控制度及相关财务事宜;就聘用外部审计 机构相关事宜发表意见,并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审计及审阅情况的汇报,以确保公司财务报表、报告以及 其他相关数据的完整性、公平性及准确性;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 进行评价;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检讨持续关连交易情 况等,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则,对公司 所面对的风险加以整理、评估、识别、确定重要风险清单,监督完善清单内风险的合适风险政策及风险管理控制措 施,保证了公司各重要风险点的管理控制活动都有章可循,资源分配到位、规范运作,防范并适当控制了风险。并 对全员提供了风险及合规相关的培训,巩固了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全面推进风险管理控制重在事前预防的理念。公 司推动「业务及职能部门进行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运行效果的自我查核,加上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评价、再加上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风险管理内控审计」三道防�Q的分工与协作,促进风险管理及内控机制整体运转良好,实现「全员 风险管理意识,内部控制人人参与、合规执行人人有责」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日常化运作机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举行2次会议。 9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共召开4次会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题内容 出席情况 第八届第六次 会议(现场会议 结合通讯方式) 2016年3月19日 1. 审议《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审议《 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3. 审议《关於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夥)从事201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报告》; 4. 审议《关於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夥)作为本公司2016年度境内 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 审议《关於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 为本公司201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及续聘罗 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16年 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审议《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审议《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 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 8. 审议《审计部2015年度工作总结》 吴育辉先生、程雁女士、 朱德贞女士出席会议 第八届第七次 会议(通讯方式) 2016年4月18日 审议《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吴育辉先生、程雁女士、 朱德贞女士出席会议 2016年年度报告 96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题内容 出席情况 第八届第八次 会议(现场会议 结合通讯方式) 2016年8月27日 审议《关於〈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吴育辉先生、程雁女士、 朱德贞女士出席会议 第八届第九次 会议(现场会议 方式) 2016年10月29日 审议《关於〈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的议案》 吴育辉先生、程雁女士、 朱德贞女士出席会议 (三)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5.1及A.5.2条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主要负责向公司董事局提出更换、推荐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意见或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 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其中主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程雁女士,其他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小稚女士和非执 行董事曹晖先生。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已公布在本公司、上交所网站以及香港联交所网站上。 提名委员会在董事提名方面担任董事局顾问角色,首先商议新董事的提名人选,然後向董事局推荐,并由董事局决 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提名委员会及董事局主要考虑有关人士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等。 公司已经制定《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内容涉及:1. 政策声明:公司在设定董事局成员组合时,会从多个方面 考虑董事局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 董事局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客观条件充分顾及董事局成员多元化的裨益。2.可计量目 标:本公司甄选人选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包括但不限於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 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最终将按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局提供的贡献而作决定。本公司确认,董事局的构成 符合《香港上市规则》中有关董事多元化的规定的多元化政策。 9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2次会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题内容 出席情况 第八届第四次会议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 方式) 2016年3月19日 1. 审议《关於提名公司董事局秘书的议 案》; 2. 审议《关於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曹晖先生、程雁女士、 LIU XIAOZHI (刘小稚)女 士出席会议 第八届第九次会议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 方式) 2016年8月27日 审议《关於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曹晖先生、程雁女士、 LIU XIAOZHI (刘小稚)女 士出席会议 (四)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25条及第3.26条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成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 员会主要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制订、管理与考核,就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向董 事局提出建议,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及对董事局负责。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及两名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小稚女士,其他成员为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曹德旺 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吴育辉先生。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已公布在本公司、上交所网站以及香港联交所网 站上。 2016年年度报告 98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报告期内,薪酬和考核委员在认真审核了2015年公司实际完成的生产经营业绩後,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的关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在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 勤勉尽责、爱岗敬业,实现了公司制定的年度经营业绩。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 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体系规定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2015年度,公司没有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1次会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题内容 出席情况 第八届第三次会议(现 场会议方式) 2016年3月19日 审议《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015年度 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曹德旺先生、吴育辉先 生、LIU XIAOZHI (刘小 稚)女士出席会议 十. 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 权:应当对董事局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核对董事局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 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局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者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9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4次 会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题内容 出席情况 第八届第六次会议 (现场会议方式) 2016年3月19日 1. 审议《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审议《 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 审议《关於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审议《关於2016年度公司与福州福耀模具科技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 审议《关於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锋汽车服务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审议《关於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锋汽配开发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审议《关於2016年度公司与湖北捷瑞汽车玻璃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 审议《关於2016年度公司与湖南捷瑞汽车玻璃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 审议《关於增加公司与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 限公司2016年1�C7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白照华先生、陈明森先生 及倪时佑先生出席会议 第八届第七次会议 (通讯方式) 2016年4月18日 审议《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白照华先生、陈明森先生 及倪时佑先生出席会议 第八届第八次会议 (现场会议方式) 2016年8月27日 审议《关於〈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白照华先生、陈明森先生 及倪时佑先生出席会议 2016年年度报告 100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题内容 出席情况 第八届第九次会议 (现场会议方式) 2016年10月29日 1. 审议《关於〈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的议案》; 2. 审议《关於2017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审议《关於增加公司与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 审议《关於2017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锋汽配开发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 审议《关於2017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锋汽车服务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 审议《关於2017年度公司与福州福耀模具科技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审议《关於2016年9�C12月及2017年度公司与 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白照华先生、陈明森先生 及倪时佑先生出席会议 十一.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二.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根据2016年公司实际完成的生产经营业绩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表现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 核,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收入与管理水平、经营业绩紧密挂�h,强化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激励作用。报告期内,本 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 10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十三. 竞争业务的权益 本公司董事或控股股东概无於与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业务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中拥有权益。 十四. 董事、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所占交易、安排或合约的利益 报告期内及截至报告期末,除非已经在有关公告或本报告中进行披露的,概无董事或、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於公 司、其附属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之附属公司所订立的任何对本公司而言属重要的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 益。 十五. 董事及监事服务合同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与监事会的现任董事和监事与本公司订立的服务合同均非本公司在一年内不可在不予赔偿(法定赔偿 除外)的情况下终止之合同。 十六. 管理合同 除公司管理人员的服务合同外,公司概无与任何人、公司法人团体订立任何合同,以管理或处理公司任何业务的整体部门 或任何重大部分。 十七.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16年,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相关信息。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与投资 者、分析师、财经媒体的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非交易性路演、业绩发布会、 电话会议、来访接待、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专用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并设置网站 http://www.fuyaogroup.com,供公众查阅有关本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财务资料、企业管治常规及其他资料的资讯及更新 资料。 十八. 公司章程於报告期内的重大变动 本报告期内,《公司章程》未发生变动。 十九. 审计师酬金 与审计师酬金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七节 重要事项」之「三、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6年年度报告 102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二十. 联席公司秘书 本公司执行董事、联席公司秘书及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负责就董事局关於企业管治事宜提供建议,并负责本公司股东大会 和董事局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 为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并确保遵守香港上市规则,本公司已委聘甘美霞女士(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企业服务部董事、 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以及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的资深会员)为联席公司秘书,协助陈向明先生履行其义务和责任。 甘美霞女士的主要联络人为陈向明先生。 於2016年,陈向明先生及甘美霞女士均符合了香港上市规则第3.29条规定的培训要求。 二十一.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以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二十二.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一) 内部控制责任声明 公司董事局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负责。董事局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和相关规定的要求,通过以风险为导向的建立、完善公司经营管理中各环节的风险控制措施,也就是风 险管理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该体系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且公司董事局只能就不会有重大 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在2016年度根据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公司业务拓展及规章制 度的修订情况,组织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标准修订工作,保证了本年度的风险管理的内控评价工作更具符合实际更具 科学高效。并落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现场测试帮扶,深化风险管理的全员意识、合理控制,合理保证了公 司各经营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本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一贯致力於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和监管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公司风险状况和控制环境,持续优化内部控制 机制。 10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与架构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内部制度的要求,公司建立了组 织架构完善、权责清晰、分工明确、人员配备精良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公司董事局负责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 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至少每年1次检讨其效用,董事局下设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公司审计部在董事局的领导 下,在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对负责监督、审查、评价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所采取内部控制的实施 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监事会对董事局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以风险 为导向的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本报告期内,董事局已检讨本集团内部监控系统有效及足够。 公司已建立重大信息内部监控系统,处理及发布股价敏感数据的程序和内部监控措施。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敏感 信息排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制度,防范敏感信息的不当使用和传播。同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 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及时获得公司有关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以实现国际一流企业为目标,结合公司自身管理需 要,践行「法规+1」的合规理念,继续贯彻「目标明确、覆盖全面、运作规范、执行到位、监督有力」的方针,不断 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制度。同时,公司积极整合国内外监管关於风险管理的先进标准,方法和 工具,构建统一的标准的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 2016年公司年检了风险管理清单,明确了风险偏好、以及配套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制度,加强了风险管理体系 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业务及流程的吻合、适当性。同时实施全员关於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培训和测试,巩固 了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全面推进风险管理控制在事前预防。公司推动「业务及职能部门进行内控运行效果的自我查 核,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评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控审计」三道防线的分工与协作,促进内控机制整体运转良 好,强化了业务部门直接承担风险管理控制的能力,实现「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内部控制人人参与、合规执行人人 有责」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日常化运作机制,为公司实现宏伟战略目标保驾护航。 (三)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为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於2016年12月31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2016年年度报告 104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还本 付息方式 交易场所 发行原因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2016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 16福耀01 136566 2016年7月22日 2019年7月22日 800,000,000 3% 按年付息, 到期一次 还本 上交所 为满足公司营运资金 需求,改善债务 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联系人 高巍 联系电话 010-85606888 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6福耀01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後,统筹用於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16福耀01募集资 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和其他约定一 致。 四.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16福耀01的信用等级为AAA。上述信用等级表明本公 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极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後每年公司年报披露後两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16福 耀01目前尚未有跟踪评级情况。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16福耀01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10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六.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约定,对公司资信状 况、募集资金管理运用情况等进行了持续跟踪,并督促公司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义务,积极行使了债券受托 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将於公司年报披露後两个月内披露报告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八.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2016年 2015年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备注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1) 533,200.67 426,513.72 25.01 流动比率 (倍) (2) 1.54 1.77 -12.99 速动比率 (倍) (3) 1.26 1.42 -11.28 资产负债率(4) 39.60% 33.88% 5.72 EBITDA全部债务比(5) 0.68 0.82 -17.60 利息保障倍数 (倍) (6) 19.98 13.63 46.57 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 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 及优化融资结构降低 资金使用成本所致。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倍) (7) 28.66 17.42 64.59 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 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 及优化融资结构降低 资金使用成本所致。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倍) (8) 26.13 17.98 45.30 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 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 及优化融资结构降低 资金使用成本所致。 贷款偿还率(9) 100% 100% �C 利息偿付率(10) 100% 100% �C 2016年年度报告 106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注: (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 利润总额 +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 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 EBITDA全部债务比 = EBITDA�u全部债务,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短期借款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应付短期债券(其他流动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u(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7)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利息支出 + 所得税付现)�u现金利息支出 (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EBITDA�u(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 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9)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u应偿还贷款额 (10)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u应付利息 九. 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按时付息兑付,不存在延期支付利息和本金以及无法支付利息和本金的情况。 十. 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银行授信总额度人民币252.75亿元,已使用额度人民币59.43亿元,未使用额度人民币 193.32亿元。 十一. 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未有损害债券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发生。 10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计的内容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列载於第111至187页的综合财务报表, 包括: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利润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综合收益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权益变动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该等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公平地反映了贵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财务状 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表现及合并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 作进一步阐述。 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独立性 根据国际会计师专业操守理事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道德守则」),我们独立於贵集团,并已履行道德守则中 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 2016年年度报告 108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合并财务报 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概述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收入确认 贵集团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於在中国国内及海外市场向汽车生产 商和售後维修供应商销售汽车玻璃。於2016年度,中国国内汽车 生产商的汽车玻璃(「国内配套」)产生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0,252 百万元,约占合并销售收入的62%。 根据财务报表附注2.28(a),福耀集团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 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後,确认收入。购买方在确 认接收後享有自行销售和使用产品的权利并承担该产品可能发生 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其中,国内配套销售收入在国内汽车生 产商根据销售合同条款的规定领用并确认接收产品时予以确认; 其他客户包括海外汽车生产商和售後维修供应商等的销售收入, 於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并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後确 认。 我们着重关注国内汽车生产商销售收入确认的截止性,主要由於 国内配套产品的领用并确认接收的单证由分布在国内不同地区的 众多国内汽车生产商提供。国内汽车生产商领用接收产品的时点 和销售确认时点可能存在时间性差异,进而可能存在销售收入未 在恰当期间确认的风险。 我们了解、评估并测试了贵集团自审批客户订单至销售交易 入账的收入流程以及管理层关键内部控制。此外,我们测试 了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和与收入流程相关的自动控制。 我们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了贵 集团的收入确认政策。 我们针对国内汽车生产商的销售收入进行了抽样测试,核对 至相关销售合同中风险及报酬条款和汽车生产商领用并确认 接收的单证等支持性文件。此外,我们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 和性质,挑选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 收入金额。 另外,我们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後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抽样 测试,核对至领用并确认接收的单证,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 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根据我们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影响合并财务报表 的与收入确认截止性相关的重大差异。 10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其他信息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报内的所有信息,但不包括合并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合并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 基於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治理层就合并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拟备真实而公平的合并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合并 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合并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 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治理层须负责监督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合并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 数师报告。我们仅向阁下(作为整体)报告,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 任何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国际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 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笞芷鹄纯赡苡跋旌喜⒉莆癖ū硎褂谜咭览岛喜⒉莆癖ū硭�作出的经济决 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和评估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合并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 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於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於内部控 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於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2016年年度报告 11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从而可能导致对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 请使用者注意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於核数 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事项。 就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以便对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贵集团审计 的方向、监督和执行。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治理层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 大缺陷。 我们还向治理层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 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 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 的负面後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夥人是黄金钱。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11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资产负债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 6 13,416,477 10,806,529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7 1,026,359 1,067,429 无形资产 8 157,103 153,912 合营投资 9 40,065 46,449 联营投资 9 61,472 �C 长期预付租金费用 10 33,537 44,8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 193,404 204,6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 290 �C 14,928,707 12,323,819 流动资产 存货 12 2,785,865 2,494,921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3 4,952,027 3,783,579 衍生金融工具 1,951 �C 受限资金 14 12,345 13,6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4 7,198,834 5,905,158 14,951,022 12,197,345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的资产 15 �C 320,468 14,951,022 12,517,813 总资产 29,879,729 24,841,632 权益及负债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 股本 16 2,508,618 2,508,618 股本溢价 17 6,202,553 6,202,553 其他储备 17 1,751,558 1,098,091 留存收益 18 7,584,771 6,614,026 18,047,500 16,423,288 非控制性权益 4,928 6,439 总权益 18,052,428 16,429,727 2016年年度报告 112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19 1,573,531 848,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 80,408 92,583 政府补助递延收益 20 461,923 368,472 2,115,862 1,309,055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21 3,585,112 2,940,670 当期所得税负债 434,780 262,137 借款 19 5,671,642 3,871,051 衍生金融工具 �C 925 一年内到期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 20 19,905 18,515 9,711,439 7,093,298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的负债 15 �C 9,552 9,711,439 7,102,850 总负债 11,827,301 8,411,905 总权益及负债 29,879,729 24,841,632 第117至187页的附注为本合并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11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利润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22 16,621,336 13,573,495 销售成本 22, 25 (9,648,615) (7,938,515) 毛利 6,972,721 5,634,980 分销成本 25 (1,184,740) (1,020,585) 行政开支 25 (1,673,626) (1,287,869) 研发开支 25 (727,586) (592,889) 其他收益 23 89,542 97,836 其他利得-净额 24 493,785 375,797 经营利润 3,970,096 3,207,270 财务收益 27 106,576 19,725 财务成本 27 (157,713) (190,512) 财务成本-净额 (51,137) (170,787) 享有合营及联营税後利润的份额 9 (112) 5,559 除税前利润 3,918,847 3,042,042 所得税费用 28 (776,909) (435,226) 年度利润 3,141,938 2,606,816 利润归属於: 本公司权益股东 3,143,449 2,604,697 非控制性权益 (1,511) 2,119 年度利润 3,141,938 2,606,816 年度利润的每股收益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 -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 (以每股人民币元计) 29(a) 1.25 1.10 第117至187页的附注为本合并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2016年年度报告 114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度利润 3,141,938 2,606,816 其他综合收益: 其後可能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外币折算差额 362,405 (17,552) 本年度其他综合收益-税後净额 362,405 (17,552) 本年度总综合收益 3,504,343 2,589,264 总综合收益归属於: 本公司权益股东 3,505,854 2,587,145 非控制性权益 (1,511) 2,119 本年度总综合收益 3,504,343 2,589,264 第117至187页的附注为本合并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11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 附注 股本 股本溢价 其他储备 留存收益 总计 非控制性权益 总权益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附注16) (附注17) (附注17) (附注18)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2,002,986 184,347 873,803 5,752,510 8,813,646 4,320 8,817,966 综合收益: 年度利润 �C �C �C 2,604,697 2,604,697 2,119 2,606,816 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折算差额-本集团 �C �C (17,552) �C (17,552) �C (17,552) 总综合收益 �C �C (17,552) 2,604,697 2,587,145 2,119 2,589,264 与权益股东的交易: 发行股份所得款 505,632 6,018,206 �C �C 6,523,838 �C 6,523,838 宣告与2014年相关的股息 30 �C �C �C (1,502,240) (1,502,240) �C (1,502,240) 政府机构资本投入 �C �C 900 �C 900 �C 900 其他 �C �C (1) �C (1) �C (1) 与权益股东交易的总数,直接计入权益 505,632 6,018,206 899 (1,502,240) 5,022,497 �C 5,022,497 提取法定储备 17 �C �C 240,941 (240,941) �C �C �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508,618 6,202,553 1,098,091 6,614,026 16,423,288 6,439 16,429,727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2,508,618 6,202,553 1,098,091 6,614,026 16,423,288 6,439 16,429,727 综合收益: 年度利润 �C �C �C 3,143,449 3,143,449 (1,511) 3,141,938 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折算差额-本集团 �C �C 362,405 �C 362,405 �C 362,405 总综合收益 �C �C 362,405 3,143,449 3,505,854 (1,511) 3,504,343 与权益股东交易的总数: 宣告与2015年相关的股息 30 �C �C �C (1,881,463) (1,881,463) �C (1,881,463) 其他 �C �C (179) �C (179) �C (179) 与权益股东交易的总数,直接计入权益 �C �C (179) (1,881,463) (1,881,642) �C (1,881,642) 提取法定储备 17 �C �C 291,241 (291,241) �C �C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508,618 6,202,553 1,751,558 7,584,771 18,047,500 4,928 18,052,428 第117至187页的附注为本合并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2016年年度报告 116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经营产生的现金 31(a) 4,145,366 3,470,447 已付所得税 (613,628) (470,101)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 3,531,738 3,000,346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处置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所得款 31(c) 212,517 52,792 处置不动产、工厂及设备所得款 31(b) 52,725 49,106 处置无形资产所得款 2,330 1,125 购买不动产、工厂及设备 (3,537,655) (3,030,128) 购买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10,702) (215,211) 购买无形资产 (19,204) (10,203) 已收利息 106,576 19,725 已收股息 9 9,800 85,584 受限资金的减少�u(增加) 1,342 (5,598) 收到的与不动产、工厂及设备相关的政府补助 20 114,276 51,426 投资活动所用的净现金 (3,067,995) (3,001,382) 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 �C 6,523,837 借款所得款 10,013,567 7,534,188 偿还借款 (7,553,967) (7,236,351) 向公司股东支付股息 (1,881,463) (1,502,240) 已付利息 (153,648) (212,269) 政府部门的资本投入 �C 900 融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 424,489 5,108,0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888,232 5,107,029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906,233 499,3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汇兑损益 404,369 299,879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198,834 5,906,2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析 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4 7,198,834 5,905,158 加:归属於处置组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C 1,075 合并现金流量表列示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198,834 5,906,233 第117至187页的附注为本合并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11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公司资讯 本公司的前身为福建省耀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於一九八七年四月十四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的中 外合资企业。於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本公司根据中国公司法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福耀玻璃工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份已分别於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 H股」)上市。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 司A股股份共计2,002,986,332股,H股股份共计505,631,200股,其中最大股东曹德旺先生及其配偶拥有本公司17.43%的 股权。 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位於中国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合称为「本集团」)主要从事 汽车玻璃的国内外生产及销售。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并财务报表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载於下文。除另有说明外,此等政策在所列报的所有年度内贯彻应用。 2.1 编制基础 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条的要求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已按历史成本惯例法编制,并就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按公平值列账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包括衍生金融 工具)的重估情况而修订。 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管理层亦须在应采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 中作出判断。涉及高度判断或极为复杂的范畴,或对财务资料属重大的假设及估计的范畴披露於下文附注4。 2016年年度报告 118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1 编制基础 (续) (a) 本集团采用的新订和已修改的准则 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财政年度首次采纳下列准则的修改: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12�C2014周期的年度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和终 止经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员工福利」及国际会计 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的修改 -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38号「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的澄清」 -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披露动议」 -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的修改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监管递延账户」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取得共同经营中权益的会计处理」的修改 -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41号「农业:生产性植物」的修改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投资性主体:应用合并豁免」的修改 上述修改对集团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11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1 编制基准 (续) (b) 尚未采纳的新准则和解释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已颁布但未生效且未被本集团提早采纳的下列新订准则、对现有准 则的修改和解释: 於以下日期或之後 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改) 「所得税」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修改) 「现金流量表」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基於客户合同的收入确认」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时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改) 「投资者及其联营或合资企业之间的 资产出售或投入」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本集团已经开始评估这些新的或经修订准则、解释和修改的影响,部分与本集团经营相关的准则将会改变 财务资料中个别项目的会计政策、披露或计量。然而,本集团未能确定其对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2.2 子公司 2.2.1 合并 子公司指本集团拥有控制权的所有实体(包括架构实体)。当本集团透过参与实体业务而享有或有权取得该 实体的可变回报且有能力透过其於该实体的权利影响该等回报金额时,本集团对该实体拥有控制权。子公 司於其控制权转移至本集团当日合并入账。於控制权终止当日则取消合并入账。 2016年年度报告 12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2 子公司 (续) 2.2.1 合并 (续) (a) 业务合并 本集团的业务合并采用购买法入账。收购子公司的转让代价为所转让资产、对被收购方之前拥有人 所产生负债及本集团所发行股权的公平值。所转让代价包括或然代价安排产生的任何资产或负债的 公平值。於业务合并时所收购的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的负债及或然负债,初步按收购日的公平值计 量。 本集团按个别收购基准,确认在被购买方的任何非控制性权益。被购买方的非控制性权益为现时的 拥有权权益,并赋予持有人 �C 旦清盘时按比例应占主体的净资产,可按公平值或按现时拥有权权益 应占被收购方可识别净资产的确认金额比例而计量。非控制性权益的所有其他组成部分按收购日期 的公平值计量,除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必须以其他计量基准计算。 购买相关成本於产生时列为开支。 倘业务合并分阶段完成,收购方此前持有的被收购方股权的账面值将会於收购日重新计量至公平 值;所进行的重新计量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均於损益中确认。 本集团将予转让的任何或然代价乃於收购日按公平值确认。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被视为一 项资产或负债的或然代价的公平值的其後变动於损益中确认,抑或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的一项变动确 认。分类为权益的或然代价毋须重新计量,而其後结算於权益入账。 12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2 子公司 (续) 2.2.1 合并 (续) (a) 业务合并 (续) 商誉初步按转让代价及非控股权益的总额超出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净值及所承担负债的数额计量。倘 此代价低於所收购子公司资产净值的公平值,则有关差额於损益中确认。 集团内公司间交易,结余及未变现收益予以抵销。未变现亏损也予以对销,除非交易提供证据证明 所转让的资产出现减值。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已经做出必要变动,以确保与本集团采纳的政策保持一 致。 (b) 不会导致失去控制权之子公司所有权权益变动 不会导致失去控制权的非控股权益交易入账列作权益交易-即以他们为拥有人的身份与子公司拥有 人进行交易。任何已付代价公平值与所收购相关应占子公司资产净值账面值的差额列作权益。向非 控股权益出售所得收益或亏损亦列作权益。 (c) 出售子公司 当本集团不再拥有控制权,任何保留之权益於失去控制权当日以公平值重新计量,账面值的变动於 损益中确认。该公平值为就保留权益之联营、合营或金融资产的初始账面值後续入账。此外,之前 於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任何数额亦被考虑为本集团已直接处置之相关资产和负债。这意味着之前 於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数额重新分类至损益。 2016年年度报告 122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2 子公司 (续) 2.2.2 独立财务报表 於子公司的投资按成本值扣除减值入账。成本亦包括直接应占投资成本。本公司按已收及应收股息基准将 子公司的业绩入账。 倘投资於子公司所收取的股息超过子公司於股息宣派期间的综合收益总额或於独立财务报表中有关投资的 账面值超过投资对象的净资产(包括商誉)於财务报表中的账面值,则於收取该等投资的股息时,须对子公 司的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2.3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是指集团对其有重大影响,但并无实际控制权,一般为拥有20%�C49%的表决权资本。联营企业於本集团 合并财务报表中按权益法入账。根据权益法,於联营企业投资初步以成本确认,投资日以後,通过增加或减少投资 的账面价值确认投资者在被投资者损益中应占的份额。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包含在投资时确认的商誉。在投资 日,投资成本与投资者所享有的在联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的份额之间的差额,都要作为商誉处理。 如果对联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但仍对其存在重大影响,只有适当比例的之前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股份将重 分类至损益。 集团的收购後损益份额在损益表中确认,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收购後变动在对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投资账面价值做出相 应调整後确认。当集团在联营企业中亏损的份额,等於或超过了投资的账面金额,包括任何无担保的应收账款,集 团应中止登记更多的亏损份额,除非其已承担法律或推定义务,或代表联营企业支付。 12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3 联营企业 (续) 集团在每个报告日决定是否有任何客观证据表明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已经减值。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集团将以联营企 业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作为减值金额,并在损益表中确认「权益法下投资收益的份额」的金额。 集团和其联营企业之间的上游和下游交易所产生的损益会在集团财务报表中确认并只限於联营企业无关联投资者的 份额。未实现损失将被消除除非交易能提供资产减值的证据。关於联营企业的会计政策做出了相应的变动以确保与 集团所接受的政策一致。 在损益表中对联营企业稀释股权造成的损益进行确认。 2.4 合营安排 本集团已对所有合营安排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於合营安排的投资必须 分类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视乎每个投资者的合同权益和义务而定。本集团已评估其合营安排的性质并厘定为合 营企业。合营企业於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权益法入账。 根据权益法,於合营企业投资初步以成本确认,其後经调整以确认本集团享有的收购後利润或亏损以及其他综合收 益变动的份额。当本集团享有某一合营企业的亏损超过或相等於在该合营企业的权益(包括任何实质上构成集团在 该合营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则本集团不确认进一步亏损,除非集团已产生义务或已代合营企业付款。 本集团与其合营企业之间的未变现收益按本集团在该等合营企业的权益予以抵销。未变现亏损亦予以抵销,除非有 证据表明该交易所转让的资产出现减值。合营企业的会计政策已经作出必要变动,以确保与本集团采纳的政策保持 一致。 本集团於各报告期末评估是否存在客观证据证明於合营企业之投资出现减值。若出现减值,本集团应计算出减值金 额,即将对合营投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报表下享有合营企业经营成果份额相关的项目。 合营投资按成本扣除减值呈列於本公司单独的财务报表。 2016年年度报告 124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5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的呈报方式与向主要经营决策者作出内部呈报的方式贯彻一致。主要经营决策者负责分配资源及评估经营 分部的表现,并已被认定为作出策略决定的执行董事。 2.6 外币折算 (a) 功能和呈列货币 本集团各实体的财务报表所列项目均以该实体经营所在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计量(「功能货币」)。该财务 报表以人民币呈列,人民币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及本集团的呈列货币。 (b) 交易及结余 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或项目重新计量的估值日期的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结算此等交易及以外币为单位的货 币资产及负债按年结汇率换算所产生的汇兑利得和损失在合并利润表确认。 汇兑利得和损失於合并利润表内的「其他利得�u(损失) �C 净额」中呈列。 (c) 集团公司 功能货币与呈列货币不同的所有集团内实体(当中不涉及严重通胀经济体系货币)的业绩及财务状况按如下 方法换算为呈列货币: 每份呈报的资产负债表内的资产与负债按该资产负债表日期的收市汇率换算; 每份利润表内的收益和费用按平均汇率换算(除非此汇率并不代表交易日期汇率的累计影响的合理 约数;在此情况下,收支项目按交易日期的汇率换算);及 所有由此产生的货币换算差额於其他综合收益确认。 收购海外实体产生的商誉及公平值调整视为该海外实体的资产与负债,并按收市汇率换算。所产生的货币 换算差额於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12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7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 除开在建工程,不动产、工厂及设备按历史成本减折旧或减值准备(如有)列账。历史成本包括购买相关项目直接相 关的开支。 其後成本仅在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该专案的成本能可靠计量时,方会计入资产的账面 值或确认为一项独立资产(如适当)。被取代部分的账面值将终止确认。所有其他维修及保养成本於产生的财政期间 在损益中支销。 永久产权土地不产生折旧。折旧采用以下的估计可使用年期将其成本按直线法分摊至其净残值计算: 楼宇 10至20年 机器设备 10至12年 电子及办公设备 5年 工装、模具、车辆及其他 3至5年 在建工程是指建设当中或待安装的不动产、工厂及设备,按历史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如有)列账。历史成本包括建设 和购置的成本。当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成本结转计入不动产、工厂及设备,并按上述政策计提折旧。 资产的净残值及可使用年期在各报告期末进行检讨,并在适当时予以调整。倘资产的账面值高於其估计可收回金 额,则其账面值即时撇减至可收回金额(附注2.10)。 处置的利得及损失按所得款与账面值的差额厘定,并在合并利润表内「其他利得�u(损失) �C 净额」项下确认。 2016年年度报告 126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8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代价,按历史成本减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如有)呈列(附注 2.10),并按直线法在剩余租赁期间内摊销。 2.9 无形资产 (a) 商誉 商誉於收购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时产生,即转让代价超出本集团所占被收购方可识别净资产、负 债及或然负债的公平净值以及被收购方非控股权益数额的差额。 就减值测试而言,业务合并所得商誉会分配至预期将受益於合并协同效应的各个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 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商誉所分配的各个单位或单位组别为实体内就内部管理目的而监察商誉的最 低层次。商誉在经营分部层次进行监察。 商誉每年进行减值检讨,或当有事件出现或情况改变显示可能出现减值时,相关检讨则更为频繁。商誉账 面值与可收回金额作比较,可收回金额为使用价值与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两者中的较高者。任何减值即使确 认为开支,且其後不会拨回。 (b) 专利 购入的专利以历史成本列示。专利的使用寿命有限且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如有)呈列,专利 成本以直线法按使用年期分摊计算。 12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9 无形资产 (续) (c) 技术使用费 购入的技术使用费以成本列示。技术使用费的使用寿命有限且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如有)呈 列。技术使用费成本按使用年期以直线法分摊计算。 (d) 电脑软件 购入的电脑软件以购入软件发生的成本为基础进行资本化。电脑软件按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 (如有)呈列。该等成本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摊销。 (e) 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初始以成本列账,并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摊销。 2.10 非金融资产投资的减值 无限定可使用年期的资产(例如商誉)或尚未可供使用的无形资产毋须摊销,惟须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当发生事件或 情况变化显示须摊销的资产的账面值未必可收回时,会检讨该资产是否减值。减值亏损按资产账面值超逾其可收回 金额的差额确认。可收回金额为资产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之较高者。评估减值时,资产以可独立识别现金 流量的最低分类组合(现金产生单位)分类。倘商誉以外的非金融资产出现减值,则会於各呈报日期检讨可否拨回减 值。 2.11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当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值将主要透过一项出售交易收回而该项出售被视为极可能时,分类为持有待售。非 流动资产(不包括如以下解释的若干资产(或处置组))按账面值与公平值减去处置费用两者的较低者呈列。不动产、 工厂及设备,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存货和金融资产即使持有待售,将继续根据附注2所载的政策计量。 2016年年度报告 128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12 金融资产 2.12.1 分类 本集团将其金融资产分为下述两类:以公平值计入损益与借款借款及贸易应收款项。分类视乎所收购金融 资产的目的而定。管理层於首次确认时决定本集团的金融资产的分类。 (a) 以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为持作买卖的金融资产。倘金融资产主要是为短期内出售而收购,则 分类为此类别。衍生工具亦被分类为持作买卖类别,惟指定作对冲者除外。倘预期此类别资产将於 12个月内结算,则分类为流动资产;否则,此类别分类为非流动资产。 (b) 借款借款及应收款项 借款借款及贸易应收款项为於活跃市场并无报价的固定或可予厘定付款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此等款 项计入流动资产内,惟於报告期末後超过12个月结清或预期将予结清的款项除外,此等款项分类为 非流动资产。本集团的借款借款及贸易应收款项包括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 应收款项」、「受限资金」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附注13及14)。 2.12.2 确认和计量 正常的金融资产买卖乃於交易日期(即本集团承诺买卖该资产的日期)予以确认。就所有并非按公平值计入 损益的金融资产而言,投资初步按公平值及交易成本确认。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初步按公平值确 认,且交易成本於合并利润表列为开支。当自投资收取现金流量的权利已届满或已转让而本集团已转让拥 有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时,金融资产会被取消确认。借款借款及贸易应收款项其後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 本列值。 「以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类别的公平值变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於其产生的期间呈列於利润表的 「其他(损失)�u利得-净额」内。 12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13 抵销金融工具 当有法定可强制执行权力可抵销已确认金额,并有意图按其净额基准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和结算负债时,有关金融 资产与负债可互相抵销,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报告其净额。法定可执行权利必须不得依赖未来事件而定,而在一般 业务过程中以及倘公司或对手方一旦出现违约、无偿债能力或破产时,这也必须具有约束力。 2.14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於各报告期末评估是否存在客观证据显示金融资产或一组金融资产出现减值。仅倘於首次确认一项资产後发 生一宗或多宗事件导致出现减值(「亏损事件」)的客观证据,而该宗(或该等)损亏损事件对金融资产或该组金融资产 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已构成能可靠估计的影响,则该金融资产或该组金融资产则视为出现减值及产生减值亏损。 减值的证据可能包括以下指标:债务人或一组债务人正处於重大财政困难,违约或拖欠利息或本金付款,他们将有 可能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当有可观察数据显示,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可计量的减少,例如欠 款变动或与违约相关的经济状况。 就借款借款及贸易应收款项类别而言,亏损金额以相关资产的账面值与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产生的未来 信贷亏损)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并按金融资产最初的实际利率折让计量。相关资产的账面值被削减,而相关亏损金额 则於合并利润表确认。倘借款借款按浮动利率计息,计量任何减值亏损的贴现率则为根据合约厘定的即期实际利 率。在实际应用中,本集团可利用可观察到的市价按工具的公平值计量减值。 倘於其後期间减值亏损金额减少,且有关减少与确认减值後发生的事件(例如债务人信贷评级改善)客观相关,则拨 回过往确认的减值亏损可於损益中确认。 2016年年度报告 13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15 存货 存货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两者之较低者列值。存货发出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厘定。制成品及在产品的成本包括原材 料、直接劳工、其他直接费用和相关的间接生产费用(依据正常经营能力)。该成本不包括借款费用。可变现净值为 於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估计销售价减适用的变动销售费用。 2.16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指就日常业务过程中就商品销售或向客户提供的服务而收取的款项。倘预期於一年或以内(或若在业 务的正常经营周期内,则更长)可收回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会分类为流动资产;否 则,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会呈列为非流动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初步按公平值确认并随後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减减值拨备计量。 2.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银行通知存款及原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其他短期高流动 性投资。 2.18 受限资金 受限资金指以交易工具为目的而抵押予银行之保证金存款,例如借款协议保证金和出具信用证保证金。当本集团偿 还相关交易工具或银行借款借款,该等受限制现金将被释放。 2.19 股本 普通股分类为权益。 发行新股或购股权直接应占的新增成本,於权益中列为所得款项的减项(扣除税项)。 13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20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指就於一般业务过程中自供应商取得商品或服务付款的责任。倘贸易应付款项於一年或以内(或倘在 业务的正常经营周期内,则更长)到期,则分类为流动负债;否则,贸易应付款项以非流动负债呈列。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最初按公平值确认并其後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值计量。 2.21 借款 借款按公平值扣除产生的交易成本为初始确认。借款其後按摊销成本列值;所得款(扣除交易成本)与赎回价值的任 何差额按实际利率法於借款期间内於合并利润表确认。 设立借款借款融资时支付的费用倘部分或全部融资将会很可能提取,该费用确认为借款借款的交易费用。於此情况 下,费用递延至借款借款提取为止。倘没有证据证明部分或全部融资将会很可能被提取,则该费用资本化作为流动 资金服务的预付款,并按有关融资期间摊销。 除非本集团可无条件将负债之结算递延至结算日後12个月以上,否则借款分类为流动负债。 2.22 借款成本 直接归属於收购、兴建或生产合资格资产(指必须经一段长时间处理以作其预定用途或销售之资产)的一般及特定借 款成本,加入该等资产的成本内,直至资产大致上备妥供其预定用途或销售为止。 就特定借款,因有待合资格资产的支出而临时投资赚取的投资收入,应自合资格资本化的借款成本中扣除。 所有其他借款成本在产生期内的损益中确认。 2016年年度报告 132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23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指远期外汇合同。衍生工具初始按衍生工具合同订立日的公平值确认,其後按其公平值重新计量。 本集团使用该等货币远期合约降低外汇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该等远期外汇合同作为「经济对冲」,不适用於对冲会 计法。 所有衍生工具的公平值变动即时於合并利润表中「其他利得�u(损失) �C 净额」内确认。 2.24 当期及递延所得税 期内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及递延所得税。所得税(除与在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於权益中确认的项目有关者外)均於损 益中确认。在该情况下,所得税亦可分别於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於权益中确认。 (a) 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支出乃根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所在及产生应课税收入的国家於资产负债表日期已颁布或实 质颁布的税法计算。管理层就适用税务法例诠释所规限的情况定期评估报税表的状况,并在适用情况下根 据预期须向税务机关缴付的税款建立拨备。 (b) 递延所得税 内部基准差额 递延所得税采用负债法就资产及负债的税基与其在财务报表中的账面值之间的暂时性差额予以确认。然 而,倘递延所得税负债於初步确认商誉时产生,则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而倘递延所得税乃因在业务 合并以外的交易中初步确认资产或负债而产生,而於交易时不会影响会计或应课税损益,则递延所得税不 予入账。递延所得税采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期前已颁布或实质颁布的税率(及税法),并在有关递延所得税资 产变现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结算时预期将会应用的税率而厘定。 递延所得税资产谨於极有可能将未来应课税溢利与可动用的暂时差异抵销时方予确认。 13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24 当期及递延所得税 (续) (b) 递延所得税 (续) 外部基准差额 递延所得税乃就投资子公司,合营投资及联营企业产生的暂时差额计提拨备,但不包括本集团可以控制暂 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以及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将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而言,本集团 无法控制合营及联营的暂时性差异的拨回。仅倘有协议赋予本集团有能力控制暂时差额的拨回时才不予确 认。 就子公司,合营投资及联营企业产生的可扣减暂时差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但仅限於暂时差额很可能於 未来转回,并有充足的应课税利润抵销可用的暂时差额。 (c) 抵销 当有法定可强制执行权利将当期所得税资产与当期所得税负债抵销,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与同一税务 机关对应课税实体或不同应课税实体徵收的所得税有关,但有意按净额基准结算所得税结余时,则可将递 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相互抵销。 2.25 雇员福利 (a) 退休金债务 本集团於中国的全职雇员享有多项政府规定的提存退休金计划,据此,雇员有权每月被赋予按公式计算的 退休金。相关政府机构有义务保障退休雇员的退休金。本集团按月向该等退休金计划供款。根据该等计 划,本集团没有义务承担提存退休金以外的其他退休後的福利。该等计划的供款於发生时计入费用,即使 雇员於未来离开本集团,当前支付给退休金计划的供款金额不能用於减少本集团对退休金计划的将来义 务。非中国籍雇员享有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提存退休金计划。 供款於到期时确认为雇员福利开支。 2016年年度报告 134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25 雇员福利 (续) (b)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 本集团於中国的雇员有权加入政府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计划。本集团根据雇员工 资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上限)按月向该等基金缴存供款。本集团对该等基金的负债以其各个期间应付的供款 为限,并於到期时确认为雇员福利开支。 2.26 拨备及或有负债 当本集团因过往事件须承担现有法律或推定责任,而解除责任很有可能需要有资源流出,且能够可靠地估计金额的 情况下,方会确认拨备。本集团不会就日後经营亏损确认拨备。 倘出现多项类似责任,解除责任需要资源流出的可能性乃经营整体考虑债务类别後厘定。即使同类责任中任何一项 需要资源流出的可能性甚低,须确认拨备。 拨备采用税前利率按照预期解除有关责任所需的支出的现值计量,有关利率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该责任 的特有风险的评估。因时间推移而增加的拨备确认为利息开支。 或有负债指过往的事件所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性须通过未来一项或多项本集团不能完全控制的不确定事项的发 生与否予以证实。或有负债亦可能过往事件所形成的现时义务,由於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或该义务的金额未能可靠计量而不予确认。 或有负债不计入本集团财务报表中但需呈列,当经济利益很有可能流出则被确认为预计负债。 2.27 经营租赁 凡拥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和回报由出租人保留的租赁,均分类为经营租赁。根据经营租赁(扣除出租人给予的任何 优惠)作出的付款,按租期以直线法於合并利润表扣除。 13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28 收入确认 收入按已收或应收代价的公平值计量,并以供应货品的应收款项,扣除折扣、退货和增值税後列值。当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计量;当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及当本集团每项活动均符合具体条件时(如下文所述),本集团 方会确认收入。本集团根据退货往绩并考虑客户类别、交易种类及各项安排的特点作出退货估计。 (a) 产品销售 本集团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後,确认收入。购买方在确认接收 後享有自行销售和使用产品的权利并承担该产品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其中,国内配套销售收 入在国内汽车生产商根据销售合同条款的规定领用并确认接收产品时予以确认;其他客户包括海外汽车生 产商和售後维修供应商等的销售收入,於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并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後确认。 (b) 利息收益 利息收益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 (c) 股息收益 股息收益於收取款项的权利确定时确认。 (d) 经营租赁租金收益 经营租赁租金收益采用直线法於租赁期内计入合并利润表。 2016年年度报告 136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29 政府补助 当能够合理保证政府补助可收取,且本集团符合所有附带条件时,政府提供的补助将按其公平值确认入账。 与成本有关的政府补助递延入账,并按拟补偿的成本配合於相应所需期间於合并利润表中确认。 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列入非流动负债作为递延政府补助,并按有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年期以直线法计入合并利润 表,其中於未来12个月内计入合并利润表的部分列入流动负债。 来自於政府的现金注入,由政府机构明确指定为资本注入,并於本年计入「其他储备」。 2.30 股息分派 给予本公司股东的股息分派在股息获本公司股东批准的期间,於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一项负债。 2.31 研究和开发 研究开支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与设计及测试新产品或改良产品相关的开发项目发生的成本,当该项目很可能成功 且其成本能可靠计量时,并考虑到其商业及技术可行性,方可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其他开发开支在发生时确认为 费用。之前确认为费用的开发成本於後续期间不会再确认为一项资产。 13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财务风险管理 3.1 财务风险因素 本集团的业务活动令其面临多重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外汇风险、现金流量及公平值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及流 动性风险。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重点关注金融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并力图尽量降低对本公司财务表现的潜在负 面影响。 (a) 市场风险 (i)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主要於中国,其主要经济环境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但,本集团若干子公司在美 国和俄罗斯经营,其功能货币分别为美元和卢布;本集团还将产品出口至海外,其销售产品主要以 美元和欧元计值及估算。此外,一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贸易 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外币计量,因此,本集团的外汇风险主要产生於美元,欧元和卢布。本 集团目前采用远期外汇合同部分降低外汇利率变动的风险。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倘人民币升值�u贬值10%,本集团的年度净利润变动 主要是由於以外币计量的各种金融资产和负债汇兑产生的损益。变动详情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增加�u(减少) 美元 -升值10% (494,881) (461,696) -贬值10% 494,881 461,696 欧元 -升值10% (16,892) (3,067) -贬值10% 16,892 3,067 卢布 -升值10% (3,377) 1,977 -贬值10% 3,377 (1,977) 2016年年度报告 138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 (续) (a) 市场风险 (续) (ii) 现金流量及公平值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指由於市场利率变化导致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或公平值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因市场 利率变化带来的风险主要产生於借款。 浮动利率下的借款导致本集团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下的借款导致本集团承受公平值利 率风险。本集团并未对冲其现金流量和公平值利率风险。利率及偿还借款的项目披露於附注19。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倘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 本集团的年度净利润变动主要是由於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各种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变动。变动详情如 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增加�u(减少) -上升50个基点 (3,111) (3,634) -下降50个基点 3,111 3,634 (b) 信用风险 财务报表所载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资金、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面值指本集团就其金融 资产而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本集团管理信用风险的措施旨在控制与可收回程度有关问题的潜在风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受限资金,主要存放於中国的大型金融机构,董事认为其拥有高的信用质量。 本集团建立了相应的政策以确保产品销售给信用记录良好的消费者,且本集团评估其消费者的信贷可靠性 及财政实力,并考虑消费者的往绩和销售量。账龄分析请参阅附注13。管理层透过债务人过往记录,逾期 期间长度,财务实力以及与债务人可能存在的任何交易纠纷的基础上,对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定 期进行评估。 本集团通过对应收款项投保信用保险以合理规避风险。 13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 (续) (c)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财务监控集团流动资金需求的滚动预测,确保有足够资金应付经营需要。同时本集团通过承诺的信 贷维持充足的现金和资金来源,并经常维持充足的未提取承诺借款额度,以使本集团不违反任何借款限额 或条款。本集团将根据需要预期通过内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及向金融机构的借款,还可发行债务工 具(倘必要)满足未来现金流量需求。 下表根据於资产负债表日至合约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限分析本集团将按净额基准结算以相关到期进行组合 的金融负债。下表中披露的金额为按合约非折现现金流量。 1年之内 1�C2年 2�C5年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借款,包括应付利息 5,744,592 760,644 875,167 7,380,403 包含在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中 的金融负债 3,004,815 �C �C 3,004,815 8,749,407 760,644 875,167 10,385,218 2016年年度报告 14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 (续) (c) 流动性风险 (续) 1年之内 1�C2年 2�C5年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借款,包括应付利息 3,964,730 811,667 52,547 4,828,944 衍生金融工具 (附注(i)) 925 �C �C 925 包含在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中 的金融负债 2,461,953 �C �C 2,461,953 6,427,608 811,667 52,547 7,291,822 (i) 以经济对冲为目的而持有的衍生产品被分类为流动资产或负债。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采用未平 仓净结算外币远期合同,以4,255,000欧元买下4,812,000美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4,000,000美元买 下人民币25,252,800元,9,634,000欧元买下10,612,000美元)。 3.2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旨在保障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藉以回报股东及为其他利益关系者提供利益,同时维持最佳资本 构架以期长期提升股东价值。 本集团通过定期审查资本架构藉以监管资本(包括股本及资本储备)。作为该项审查的一环,本公司董事会考虑资本 成本及与已发行股本有关的风险。本集团或会调整向股东支付的股息金额、向股东退资、发行新股份或出售资产降 低债务。 与行业一样,本集团利用资本负债比率监察其资本。该比率按照债务净额除以总资本计算所得。债务净额为总借款 (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列的「流动及非流动借款」)减去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总资本为资产负债表所列的「权益」加债 务净额。 14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2 资本风险管理 (续)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资产负债比率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总借款 (附注19) 7,245,173 4,719,051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附注14) (7,198,834) (5,905,158) 资产�u(债务)净额 46,339 (1,186,107) 总权益 18,052,428 16,429,727 总资本 18,098,767 15,243,620 资本负债比率 0.26% -7.78% 3.3 公平值估计 (a) 下表根据在评估公平值的估值技术中所运用到的输入的层级,分析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 公平值入账的金融工具。这些输入按照公平值层级归类为如下三层: 相同资产或负债於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第一层); 除第一层计入的报价外,自资产或负债可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价格衍生)观察的输入资料(第二 层);以及 非基於可观察市场资料(即非可观察输入资料)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资料(第三层)。 2016年年度报告 142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3 公平值估计 (续) (a) (续)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资产 衍生金融工具 -远期外汇合同 �C 1,951 �C 1,951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远期外汇合同 �C 825 �C 825 -卖出外汇看涨期权 �C 100 �C 100 �C 925 �C 925 (b) 获取第二层级公平值的估值技术 第二层级衍生金融工具的远期外汇合同,该等远期外汇合同及外汇期权采用活跃市场中报价的远期汇率进 行公平计价。 (c) 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值按摊余成本计量 以下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平值近似等於其账面净值: 短期借款;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不包括预付款和预付当期所得税或可收回增值税);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受限资金);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不包括预收账款和法定负债)。 14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 关键会计估计及判断 估计及判断会根据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包括在有关情况下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测)持续评估。 本集团对未来作出估计及判断。顾名思义,所得的会计估计很少会与其实际结果相同。极有可能导致下个财政年度的资产 及负债的账面值发生重大调整的估计及判断讨论如下。 (a)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的预计可使用年期及净残值 本集团管理层根据性质或功能类似的不动产、工厂及设备实际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确定其预计可使用年期、净残值 及相关折旧费用。当可使用年期与之前估计不同时,或核销已报废或已出售的技术上已过时或非战略性的资产时, 管理层将更改折旧费用。实际的经济年期可能不同於预计可使用年限,实际的净残值也可能有别於预计的净残值。 定期检查可折旧年期、预计净残值可能会导致其发生变化以及影响未来期间折旧费用发生变化。 (b) 商誉的减值 根据附注2.10所述的会计政策,本集团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出现减值。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按使用价值计算而 厘定。该等计算需要采用估计(附注8)。 本公司董事认为,管理层决定现金产生单元可收回金额所依据的假设发生合理变化时,现金产生单元的可收回金额 不会低於账面值。 (c) 存货可变现净值 存货可变现净值为於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估计销售价格减去完工预估成本及销售费用。等估计是基於当前市场条件及 生产和销售具有相同性质的产品的历史经验。该估计可能因为技术创新,竞争对手应对严重行业周期的行为而发生 重大变化。管理层会於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该等估计。 2016年年度报告 144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 关键会计估计和判断 (续) (d) 当期及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须在不同的司法管辖所在区域缴纳所得税,对各司法管辖区内所得税的拨备需作出重大判断。於日常经营过 程中,某些交易及计算所涉及的最终厘定税额是不确定的。倘该等事项的最终税务结果不同於最初记录的金额,这 将影响该期内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的确定。 当管理层认为未来很可能拥有充足应课税利润抵扣暂时性差异或所得税亏损,则确认与暂时性差异及所得税亏损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期结果与之前估计不同时,该差异将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费用的确认,所 得税费用应计入该估计变更的当期。 (e) 应收款的减值 本集团管理层根据应收款的可收回性来确定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款的减值拨备。该评估基於其客户及其他 债务人的信用历史及当前市场情况,并需要运用判断及估计。管理层需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该减值拨备。 (f) 非金融资产减值 非金融资产减值,包括不动产、工厂及设备、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当有事件出现或情况改变显示账面值可能无 法收回时就进行减值检讨。可收回金额按照使用价值计算或公平值扣减销售成本孰高者而厘定。该等计算需要采用 判断及估计。 管理层於检讨资产减值时作出判断,尤其是在估计下列各项时:(i)是否有显示有关资产价值可能无法收回的事件出 现;(ii)资产账面值是否有可回收金额,即公平值减销售成本与假设继续於业务中使用有关资产而可得的估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净额的较高者;及(iii)於编制现金流量预测时须应用之适当主要假设,包括该等现金流量预测是否使 用合适之比例进行折算。评估减值时改变管理层所选定的假设,包括现金流量预测中的折算率或增长率假设,可对 减值测试中使用的净现值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倘若业绩预测及未来现金流量预 测有重大不利变动,则或须於综合全面收益表中列出减值费用。 14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 分部资讯 经营分部的呈报方式与向主要经营决策者作出内部呈报的方式贯彻一致。主要经营决策者负责分配资源及评估经营分部的 表现,并已被认定为作出策略决定的执行董事。 於本年度内,并无来自单一外部客户的收入占本集团收入的10%及以上。 6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 楼宇和永久 产权土地 机械及设备 电子及 办公设备 工装、模具、 车辆及其他 在建工程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 2,603,371 3,565,380 434,592 236,942 1,982,261 8,822,546 外币折算差额 (33,177) (11,148) (427) (195) 11,310 (33,637) 转拨 178,727 1,433,555 128,478 1,419 (1,742,179) �C 其他添置 96,899 112,398 135,725 181,222 2,591,175 3,117,419 处置 (附注31(b)) (2,061) (83,194) (27,395) (2,141) �C (114,791) 折旧费用 (附注25) (162,865) (566,922) (128,150) (127,071) �C (985,008) 期末账面净值 2,680,894 4,450,069 542,823 290,176 2,842,567 10,806,529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3,689,737 8,277,288 1,117,528 844,752 2,842,567 16,771,872 累计折旧 (1,008,843) (3,827,219) (574,705) (554,576) �C (5,965,343) 账面净值 2,680,894 4,450,069 542,823 290,176 2,842,567 10,806,529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 2,680,894 4,450,069 542,823 290,176 2,842,567 10,806,529 外币折算差额 83,441 69,616 1,993 312 132,989 288,351 转拨 399,001 1,303,759 221,938 148 (1,924,846) �C 其他添置 280,521 191,351 166,876 203,599 2,771,254 3,613,601 处置 (附注31(b)) (11,602) (15,904) (39,757) (4,406) �C (71,669) 处置子公司 (560) (14,588) (1,519) (2,376) �C (19,043) 折旧费用 (附注25) (192,811) (694,249) (161,413) (152,819) �C (1,201,292) 期末账面净值 3,238,884 5,290,054 730,941 334,634 3,821,964 13,416,47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4,439,804 9,761,380 1,447,601 1,019,216 3,821,964 20,489,965 累计折旧 (1,200,920) (4,471,326) (716,660) (684,582) �C (7,073,488) 账面净值 3,238,884 5,290,054 730,941 334,634 3,821,964 13,416,477 2016年年度报告 146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 (续) (a)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部分楼宇尚在申请所有权证书,其账面值总计分别为人民币696,189,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37,281,000元)。本公司董事认为该等未取得权证的房屋、建筑物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活动 产生重大影响。 (b) 在本年度中,本集团的合资格资产已资本化借款成本为人民币46,376,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6,698,000元)。 借款成本根据加权平均利率2.40%来进行资本化(二零一五年:3.61%)。 7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主要为取得中国境内土地使用权之代价,剩余租赁期限为20至49年。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期初账面净值 1,067,429 874,692 外币折算差额 963 (4) 添置 10,702 215,211 处置 (702) �C 处置子公司 (28,000) �C 摊销费用 (附注25) (24,033) (22,470) 期末账面净值 1,026,359 1,067,429 14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8 无形资产 商誉 专利 技术使用费 电脑软件 其他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 74,678 8,393 41,472 14,852 17,482 156,877 外币折算差额 �C �C 2,248 (303) (198) 1,747 添置 �C �C �C 10,203 �C 10,203 处置 �C �C �C �C (1,125) (1,125) 摊销费用 (附注25) �C (2,330) (1,054) (6,656) (3,750) (13,790) 期末账面净值 74,678 6,063 42,666 18,096 12,409 153,912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74,678 32,583 74,783 55,034 39,022 276,100 累计摊销 �C (26,520) (32,117) (36,938) (26,613) (122,188) 账面净值 74,678 6,063 42,666 18,096 12,409 153,91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 74,678 6,063 42,666 18,096 12,409 153,912 外币折算差额 �C �C 2,625 287 15 2,927 添置 �C �C �C 19,316 �C 19,316 处置 �C �C �C �C �C �C 处置子公司 �C �C �C (244) �C (244) 摊销费用 (附注25) �C (2,205) (3,486) (10,301) (2,816) (18,808) 期末账面净值 74,678 3,858 41,805 27,154 9,608 157,103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74,678 29,383 74,132 68,235 30,953 277,381 累计摊销 �C (25,525) (32,327) (41,081) (21,345) (120,278) 账面净值 74,678 3,858 41,805 27,154 9,608 157,103 2016年年度报告 148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8 无形资产 (续) (a) 商誉减值测试 管理层按现金产出单元对商誉进行检测。分配至每一现金产出单元的商誉汇总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附注(i)) 62,744 62,744 海南文昌福耀矽砂有限公司 (附注(ii)) 11,934 11,934 74,678 74,678 为进行减值测试,商誉被分配至确定的最小单个现金产出单元。每一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根据使用价值计算 而确定。现金流价值的计算采用根据管理层制定的财务预算而确定的现金流预测,并参考当前市场情况,涵盖期间 为五年且假设五年期间後现金流保持稳定。使用价值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i)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毛利率 34% 34% 税前折现率 11% 11% (ii) 海南文昌福耀矽砂有限公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毛利率 48% 55% 税前贴现率 9% 9%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管理层对使用价值进行计算,未发现商誉减值。 14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9 合营及联营投资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净资产份额,未上市 -合营投资 40,065 46,449 -联营投资 61,472 �C 101,537 46,449 合营投资 年初余额 46,449 161,045 -处置合营企业 �C (34,571) -已收股息 (9,800) (85,584) -经营成果份额 3,416 5,559 年末余额 40,065 46,449 联营投资 年初余额 �C �C -添置 (附注15) 65,000 �C -经营成果份额 (3,528) �C 年末余额 61,472 �C (a) 合营企业 (i) 本集团於本年度内的合营投资均为未上市公司,详情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国家�u 地区及日期 所有者 权益比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归属於 集团股东权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主要业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中国福州市,二零零五年 49% 40,065 46,449 生产和加工纸板 2016年年度报告 15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9 合营及联营投资 (续) (a) 合营企业 (续) (ii) 本集团於合营企业经营成果份额,以及资产和负债总额列示如下: 资产 负债 收入 利润 净资产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6,192 6,127 65,704 3,416 40,065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6,784 10,335 77,283 5,559 46,449 (b) 联营企业 (i) 本集团於本年度内的联营投资均为未上市公司,详情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国家�u 地区及日期 所有者 权益比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归属於 集团股东权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主要业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中国双辽市,二零零三年 25% 61,472 附注15 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 (ii) 本集团於联营企业经营成果份额,以及资产和负债总额列示如下: 资产 负债 收入 损失 净资产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8,132 1,320 410 (3,528) 56,812 15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 长期预付租金费用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78,795 78,795 累计摊销 (45,258) (33,944) 账面净值 33,537 44,851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期初账面净值 44,851 56,166 摊销费用 (附注25) (11,314) (11,315) 期末账面净值 33,537 44,851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12个月内收回的 116,300 103,463 -超过12个月後收回的 77,104 101,186 193,404 204,6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12个月内收回的 260 1,254 -超过12个月後收回的 80,148 91,329 80,408 92,583 2016年年度报告 152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续)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於本年度内的变动,在不考虑统一课税辖区内余额抵销的情况下,列示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 纳税损失 结转(a) 减值准备 应计费用 未实现收益(b) 政府补助 其他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3,799 1,713 7,833 111,851 68,561 892 204,649 於合并利润表确认 (12,188) (644) (1,110) 32,869 (31,032) 860 (11,24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611 1,069 6,723 144,720 37,529 1,752 193,404 (a) 对可抵扣亏损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数额,是按透过很可能产生的未来应课税利润而实现的相关税务利益而确 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未就特定子公司的累计所得税亏损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其对应递 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人民币447,746,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28,461,000元)。未使用的所得税亏损将於二零 一七年至二零三六年内到期。 (b) 未实现收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产生於集团内公司间销售货物的未实现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若干子公司的未汇返利润 之扣缴税款 其他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2,216 50,367 92,583 於合并利润表确认 3,583 (15,758) (12,17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5,799 34,609 80,408 15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2 存货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1,184,533 1,039,021 在产品 118,881 83,806 产成品 1,480,745 1,366,277 低值易耗品 11,019 16,071 2,795,178 2,505,175 减:减至可变现净值 (9,313) (10,254) 2,785,865 2,494,921 於二零一六年度,存货成本确认为「销售成本」的金额总计大约为人民币4,873,78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3,782,457,000元)(附注25)。 存货价值为成本和预计可变现净值孰低。於相关期间内,合并利润表中存货减至可变现净值列示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余额 10,254 12,211 存货减记至可变现净值 (附注25) 11,036 11,718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11,977) (13,675) 年末余额 9,313 10,254 2016年年度报告 154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3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协力厂商款项 (附注(a)): 应收票据 871,598 569,748 贸易应收款 3,536,762 2,758,178 减:减值准备 �C (32) 贸易应收款项-净额 4,408,360 3,327,894 其他应收协力厂商款项 (附注(b)): 其他应收款 95,775 73,501 减:减值准备 �C �C 其他应收款项-净额 95,775 73,501 应收关联方款项 (附注34(c)): 贸易应收款项 99,581 4,259 其他应收款项 3,154 170 102,735 4,429 其他: 预付款 150,957 178,812 预付可收回及可退还当期所得税和增值税 194,490 198,943 345,447 377,755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4,952,317 3,783,579 减:预付当期不可收回或退还所得税和增值税 (290) �C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C 净额 4,952,027 3,783,579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不属於金融资产的预付款和预付可收回及可退还所得税和增值税外,本集 团一年内到期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公平值,均与其账面值相近。 15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3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续)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以下列货币计值: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 3,625,078 2,675,646 美元 1,049,138 813,029 欧元 210,470 234,891 其他 67,631 60,013 4,952,317 3,783,579 (a) 贸易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贸易应收款,主要来自产品销售。一般准予客户一至四个月的信贷期。逾期应收款项 无利息。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贸易应收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总额 �C 3个月内 4,108,067 2,947,352 �C 3至6个月 265,927 347,466 �C 6至12个月 22,239 24,990 -超过1年 12,127 8,118 4,408,360 3,327,926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45,264,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14,008,000元)的贸易应收款项已过 期但未减值。根据历史经验,由於其信贷质量未发生重大变动,董事认为该等余额可以全额收回,无需计提减值准 备。该等贸易应收款项所涉及的独立债务人均未出现违约情况。本集团均未持有任何抵押物作为该等债务人的保证 金。於相关资产负债表日,已过期但未减值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C 3个月内 110,214 35,595 �C 3至6个月 17,899 145,288 �C 6至12个月 14,292 25,007 -超过1年 2,859 8,118 145,264 214,008 2016年年度报告 156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3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续) (a) (续)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变动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余额 32 231 减值计提�u(转回) 188 (178) 无法收回贸易应收款项冲销 (220) (21) 年末余额 �C 32 (b) 其他应收款项详情列示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7,520 21,964 代付款项 15,618 20,341 应收处置子公司之款项 12,500 �C 其他 40,137 31,196 95,775 73,501 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受限资金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货币资金 7,211,179 5,918,845 减:受限资金(b) (12,345) (13,6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a) 7,198,834 5,905,158 15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受限资金 (续) (a)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下列币种列示: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 830,400 295,163 美元 6,251,133 5,581,124 欧元 87,226 15,116 卢布 1,163 90 其他 28,912 13,665 7,198,834 5,905,158 (b) 受限资金详情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信用证保证金 6,901 6,015 汇票保证金 �C 2,521 其他 5,444 5,151 12,345 13,687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受限资金以下列币种列示: -人民币 5,716 2,723 -美元 3,854 3,606 -欧元 2,775 7,358 12,345 13,687 2016年年度报告 158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5 分类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的资产及负债 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本集团与独立第三方双辽市金源玻璃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玻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金 源玻璃将向本集团收购子公司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辽有限」)75%的股权。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九日,本集团 与金源玻璃签订股权意向转让书补充条款,金源玻璃将受让福耀香港所持有的25%的股权。故本集团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资产负债表中将双辽有限的资产和负债列示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和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本集团与金源玻璃、独立第三方吉林省华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燃气」)签订了 新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双辽有限将注册资本自50,028,000美元减资至30,028,000美元,减资後金源玻璃以人民 币130,000,000元的价格向本集团收购双辽有限50%的股权,华生燃气以人民币65,000,000元的价格向本集团收购双辽有 限25%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已於二零一六年完成且本集团已收讫全部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款超过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本 集团享有双辽有限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以及剩余股权公平值与原账面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股权转让完成後,本集团仍持有双辽有限25%的股权,将其作为联营企业入账,并按权益法核算。 16 股本 已发行及缴足普通股: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A股数目 H股数目 面值为 人民币1元的 A股 面值为 人民币1元的 H股 股本总数 千计 千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2,002,986 �C 2,002,986 �C 2,002,986 发行H股(a) �C 505,632 �C 505,632 505,632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02,986 505,632 2,002,986 505,632 2,508,618 (a)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在其全球发售中按每股16.80港元发行439,679,600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的新 普通股( H股),总计筹集所得款项约为7,386,617,000港元(约为人民币5,850,866,000元)。本公司的股份於当日於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本公司通过行使超额配股权按每股16.80港元发行65,951,600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的新普通股( H股),所得款项约1,107,987,000港元(约为人民币875,033,000元)。 本公司上市所得款项扣除上市开支後约为人民币6,523,838,000元,使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增加人民币505,632,000, 股本溢价增加人民币6,018,206,000元。 15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股本溢价及其他储备 其他储备 股本溢价 法定储备 外币折算差额 资本公积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84,347 1,102,138 (253,815) 25,480 873,803 发行H股 6,018,206 �C �C �C �C 政府注入资本 �C �C �C 900 900 处置合营企业 �C �C �C (1) (1) 提取法定储备(a) �C 240,941 �C �C 240,941 外币折算差额 �C �C (17,552) �C (17,552)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202,553 1,343,079 (271,367) 26,379 1,098,091 处置子公司 �C �C �C (179) (179) 提取法定储备(a) �C 291,241 �C �C 291,241 外币折算差额 �C �C 362,405 �C 362,40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202,553 1,634,320 91,038 26,200 1,751,558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集团中国公司(简称「中国公司」)的章程,中国公司按照法定财务报表中归属於本 公司所有者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 取。法定储备必须在向本公司所有者分配股息之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於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但 增加股本後,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应当不低於本公司股本的25%。 18 留存收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6,614,026 5,752,510 年度利润 3,143,449 2,604,697 宣告股息 (1,881,463) (1,502,240) 提取法定储备 (附注17) (291,241) (240,941)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7,584,771 6,614,026 2016年年度报告 16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9 借款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 -银行借款-无担保 1,584,000 1,483,000 -银行借款-有担保(a) �C 200,000 -公司债券(b) 797,531 �C -中期票据(c) �C 399,589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借款 (808,000) (1,234,589) 1,573,531 848,000 流动: -银行借款-无担保 3,137,672 2,636,462 -银行借款-有担保(a) 1,117,365 �C -超短期融资券(b) 608,605 �C 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借款 808,000 1,234,589 5,671,642 3,871,051 总借款 7,245,173 4,719,051 (a)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部分银行借款由本公司作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117,365,000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200,000,000元)。 (b) 公司债券及超短期融资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於二零一六年七月 二十二日,本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该等公司债券和超短期融资券详情列示如下: 发行日期 期限 利率 本金 人民币千元 公司债券 债券-16福耀01 2016-7-22 3年 3.00% 800,000 超短期融资券 债券-16福耀玻璃SCP001 2016-3-10 270天 2.80% 300,000 债券-16福耀玻璃SCP002 2016-4-12 180天 3.00% 300,000 债券-16福耀玻璃SCP003 2016-5-16 270天 3.09% 300,000 债券-16福耀玻璃SCP004 2016-8-17 270天 2.69% 300,000 (c) 中期票据 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本集团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五年期中期票 据。在本年度中,中期票据均已全部偿还。 16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9 借款 (续) (d) 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初始成本以公平值计量,减去发生的交易成本,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 行後续计量。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账面价值列示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公司债券 债券-16福耀01 797,531 �C 中期票据 债券-11福耀MTN1 �C 399,589 超短期融资券 债券-16福耀玻璃SCP003 305,746 �C 债券-16福耀玻璃SCP004 302,859 �C 1,406,136 399,589 (e) 借款以下列币种列示: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借款: -人民币 6,156,921 4,427,589 -欧元 58,454 198,666 -美元 1,029,798 44,165 -卢布 �C 48,631 7,245,173 4,719,051 (f) 借款利率敞口变动,以合同重新定价日和到期日孰早列示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不超过6个月 6,418,086 3,526,051 6个月至12个月 827,087 1,193,000 7,245,173 4,719,051 2016年年度报告 162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9 借款 (续) (g) 借款到期日列示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年内 5,671,642 3,871,051 1至2年 726,000 798,000 2至5年 847,531 50,000 7,245,173 4,719,051 (h) 於二零一六年度,加权平均实际年利率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借款: -美元 1.67% 3.22% -卢布 12.63% 11.17% -欧元 0.52% 1.04% -人民币 2.90% 4.25% 以人民币列示的银行借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的基准利率定期重置。 (i) 由於折现影响不大,流动借款公平值与其账面价值相似。非流动借款账面价值及公平值於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列示如 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账面值 1,573,531 848,000 公平值 1,533,099 844,000 非流动借款公平值采用於相关资产负债表日实质上与本集团金融工具之条款和特徵相似的且处於公平值阶层第2层 的当前市场利率计算的折现现金流进行预估。 16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 政府补助递延收益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部分 19,905 18,515 非流动部分 461,923 368,472 481,828 386,987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余额 386,987 349,967 本年收到的政府补助(i) 114,276 51,426 在合并利润表支销 (附注23) (21,372) (14,406) 外币折算差异 1,937 �C 年末余额 481,828 386,987 (i) 政府补助主要为从中国各地方政府获得的政府补助,鼓励本集团对不动产、工厂及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的采购。 21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协力厂商款项 1,280,324 834,815 应付票据 613,982 460,160 应付职工薪酬 420,292 353,760 购置不动产、工厂及设备应付款 415,374 369,553 应计税款,不包括所得税 123,283 73,202 应付关联方款项 (附注34(c)) 39,213 78,336 预收账款 21,436 33,985 应付利息 15,286 22,643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款 655,922 714,216 3,585,112 2,940,670 2016年年度报告 164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1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续) (a)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均无利息。除开不属於金融负债 的预收账款及其他应付税项,其他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由於其到期日较短,其公平值与其账面价值近 似。 (b) 本集团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列币种列示: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 2,978,924 2,579,643 -美元 544,850 319,323 -欧元 27,781 22,949 -卢布 26,787 10,233 -其他 6,770 8,522 3,585,112 2,940,670 (c) 应付票据及应付协力厂商款项於相关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C 3个月内到期 1,669,591 1,056,806 �C 3至6个月到期 177,867 214,665 �C 6至12个月到期 22,224 11,096 �C 超过1年到期 24,624 12,408 1,894,306 1,294,975 16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2 收入及销售成本 收入及销售成本按产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收入 销售成本 收入 销售成本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汽车玻璃 16,145,326 10,206,223 13,137,757 8,323,966 浮法玻璃 2,729,026 1,930,243 2,485,240 1,908,418 其他 404,319 169,484 461,607 217,240 19,278,671 12,305,950 16,084,604 10,449,624 减:集团内销售 (2,657,335) (2,657,335) (2,511,109) (2,511,109) 16,621,336 9,648,615 13,573,495 7,938,515 收入按地理区域分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境内 10,974,910 9,067,998 其他国家 5,646,426 4,505,497 16,621,336 13,573,495 23 其他收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政府补助 -成本相关(a) 68,170 83,430 -资产相关 (附注20) 21,372 14,406 89,542 97,836 (a) 於本年度内收到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从中国境内各个地方政府当局收到的财政补助。该等收入未有未满足条件及或 有项目。 2016年年度报告 166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4 其他利得-净额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汇兑利得-净额 458,716 466,734 处置子公司利得 (附注15) 42,069 �C 处置无形资产利得 1,628 �C 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 2,777 (2,809) 处置不动产、工厂及设备损失 (附注31(a)) (18,944) (65,685) 捐赠 (682) (49,838) 处置合营企业利得 �C 18,223 其他 8,221 9,172 493,785 375,797 25 费用按性质分类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及使用的消耗品 5,024,272 4,017,664 雇员福利费用 (附注26) 2,937,460 2,033,716 能源成本 1,578,649 1,716,058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折旧 (附注6) 1,201,292 985,008 运输及仓储费用 561,082 478,511 包装费用 301,038 289,608 产成品及在产品之存货变动 (150,484) (235,207) 税费 208,258 181,400 维修费 215,325 148,023 存货报废损失 159,262 18,463 经营性租赁费 66,024 51,017 保险费 56,944 53,534 售後服务成本 52,928 46,495 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摊销 (附注7) 24,033 22,470 无形资产摊销 (附注8) 18,808 13,790 长期预付租金费用摊销 (附注10) 11,314 11,315 存货减记至可变现净值 (附注12) 11,036 11,718 核数师酬金 4,953 4,387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计提�u(转回) (附注13) 188 (178) 其他 952,185 992,066 13,234,567 10,839,858 16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6 职工福利费用(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工资、薪酬及奖金 2,491,167 1,727,662 退休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386,595 260,572 其他 59,698 45,482 2,937,460 2,033,716 (a) 退休金-设定提存计划 供款合共人民币5,573,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499,000元)须於年终向基金支付。 (b) 五位最高薪酬人士 本集团最高薪酬的五位人士分别包括三位(二零一五年:三位)董事和监事,他们的薪酬在附注37呈列的分析中反 映。於本年度内支付予其余两位(二零一五年:两位)人士的薪酬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工资、薪酬及奖金 5,903 5,481 退休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245 229 其他 424 299 6,572 6,009 此等薪酬在下列组合范围内: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薪酬范围 港币1,000,001元至港币2,000,000元 �C �C 港币2,000,001元至港币3,000,000元 �C 1 港币3,000,001元至港币4,000,000元 1 �C 港币4,000,001元至港币5,000,000元 1 1 2 2 於本年度内,董事,监事或五位最高薪酬人士未收到本集团作为加入、离开本集团诱因而给出的任何报酬,或作为 办公损失补偿。 2016年年度报告 168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7 财务成本-净额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财务收益: 利息收益 (106,576) (19,725) 财务成本: 借款利息 201,369 236,629 减:於年度资本化的利息 (附注6) (46,376) (46,698) 借款利息费用 154,993 189,931 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费用之摊销 2,720 581 157,713 190,512 财务成本-净额 51,137 170,787 28 所得税费用 计入合并利润表之所得税费用金额为: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当期所得税 777,839 431,729 递延所得税 (附注11) (930) 3,497 所得税费用 776,909 435,226 (a) 中国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国税收法规,一般企业所得税率为25%。所得税在调整部分无法估价或所得税允许扣除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後 根据於中国境内成立的子公司之法定利润和税收法规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而得。 部分子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国西部大开发企业标准,於本年度内享受优惠所得税率,即为15%。 16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8 所得税费用 (续) (b) 香港利得税 於本年度内,须缴纳香港利得税的预估应课税利润按16.5%作出拨备。 (c) 北美利得税 於本年度内,须缴纳北美利得税的预估应课税利润按37%至41%之间的税率作出拨备。 (d) 俄罗斯利得税 於本年度内,须缴纳俄罗斯利得税的预估应课税利润按20%作出拨备。 (e) 德国利得税 於本年度内,须缴纳德国利得税的预估应课税利润按30%作出拨备。 本集团除税前利润的税项金额与其理论金额不一致,主要由於采用适用的法定所得税率从11%至40%不等,详情如 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利润 3,918,847 3,042,042 按适用所得税率计算而得税项 1,025,661 768,622 课税影响: 优惠所得税率 (458,688) (438,535) 不得抵扣税项的费用 1,043 12,629 不适用於所得税的收入 (272) (5,559) 未确认纳税损失结转 240,915 137,464 使用以前未确认税务损失 (402) (1,120) 若干子公司的未汇返利润之扣缴税款 3,583 7,445 其他 (34,931) (45,720) 所得税费用 776,909 435,226 2016年年度报告 17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9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根据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的利润,除以本年度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目计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股东之净利润 (人民币千元) 3,143,449 2,604,697 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千股) 2,508,618 2,376,714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 1.25 1.10 (b) 於本年度内并无稀释权利股,故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 30 股息 截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分别支付股利人民币1,881,463,000 元(每股人民币0.75元)及人民币1,502,240,000元(每股人民币0.75元)。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本公司股东大会拟以 截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留存收益按每股人民币0.75元分派股息,合计为人民币1,881,463,000元,未在本财务 报表中确认为负债。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提议以0.75元每股( 2015年:0.75元每股)分派的股息 1,881,463 1,881,463 17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1 经营产生的现金 (a) 所得税前利润调节至经营产生的净现金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所得税前年度利润 3,918,847 3,042,042 调整: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折旧 (附注6) 1,201,292 985,008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摊销 (附注7) 24,033 22,470 无形资产摊销 (附注8) 18,808 13,790 处置不动产、工厂及设备损失 (附注24) 18,944 65,685 处置无形资产利得 (附注24) (1,628) �C 处置子公司及合营企业利得 (附注24) (42,069) (18,223) 政府补助递延收益摊销 (附注20和23) (21,372) (14,406) 长期预付租金费用摊销 (附注10) 11,314 11,315 利息收益 (附注27) (106,576) (19,725) 利息费用 (附注27) 157,713 190,5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汇兑收益 (404,369) (299,879) 享有合营及联营结果的份额 (附注9) 112 (5,559)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u(转回) (附注13) 188 (178) 存货减值准备 (附注12) 11,036 (1,957) 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 (附注24) (2,777) 2,809 4,783,496 3,973,704 营运资金变动: 存货增加 (290,003) (287,101)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 (992,569) (179,205)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u(减少) 644,442 (36,951) 经营产生的现金 4,145,366 3,470,447 2016年年度报告 172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1 经营产生的现金 (续) (b)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处置不动产、工厂及设备所得款包括: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账面净值 (附注6) 71,669 114,791 处置损失 (附注24) (18,944) (65,685) 处置所得款 52,725 49,106 (c)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处置子公司所得款包括: 福州福耀模具 科技有限公司 保定福耀玻璃 有限公司 福耀集团双辽 有限公司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处置总价款 68,827 25,000 195,000 288,827 减:尚未收到的价款 �C (12,500) �C (12,500) 之前年度收到的对价 �C �C (60,000) (60,000) 处置子公司於本年收到的现金 68,827 12,500 135,000 216,327 减:处置日子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 (3,723) (58) (29) (3,810)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65,104 12,442 134,971 212,517 17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2 或有项目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有项目。 33 承诺 (a) 资本承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签订合同但仍未产生的资本开支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授权并签订合同: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 1,313,311 1,465,948 已授权但未签订合同: -投资子公司 1,389,120 1,194,205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 1,268,087 1,470,075 2,657,207 2,664,280 (b) 经营租赁承诺 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协议租用多幢楼宇。该等租赁所附租赁期限、自动调整条款和续约权不等。根据不 可撤销经营租赁,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总额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不超过1年 21,217 21,572 超过1年但不超过2年 21,217 21,572 超过2年但不超过5年 �C 21,572 42,434 64,716 2016年年度报告 174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关联方交易 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在制定财务和经营决策时产生重大影响,则被认定为 关联方。如果隶属於同一控制,也被认定为关联方。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及其年度,本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正常业务范围内的重大交易以及关联方交 易余额汇总如下。 (a) 关联方名称及关系 关联方名称 关系 曹德旺先生 单一最大股东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由陈凤英(曹德旺之妻子)控制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由单一最大股东控制 鸿侨海外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由单一最大股东控制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本集团共同控制实体 宁波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本集团原共同控制实体,至二零一六年七月 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本集团原共同控制实体,至二零一六年七月 重庆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本集团原共同控制实体的子公司,至二零一六年七月 湖北捷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由本集团高管控制 湖南捷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由本集团高管控制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本集团拥有重大影响的实体 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原「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 由本集团董事控制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由本集团董事控制 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由本集团董事控制 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由本集团董事控制 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由本集团董事控制 17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关联方交易 (续) (b) 以下为关联方交易: 持续交易 (i) 货品销售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91,865 �C 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7,848 159 湖北捷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4,161 14,669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3,010 3,681 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37 14,480 湖南捷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1,075 1,806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224 �C 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45 2 重庆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C 123 宁波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C 124 310,365 35,044 (ii) 货品购买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08,940 13,199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105,119 �C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94,629 125,771 宁波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58,904 113,776 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42,750 88,062 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7,304 �C 重庆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4,578 23,276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1,491 �C 453,715 364,084 2016年年度报告 176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关联方交易 (续) (b) 以下为关联方交易: (续) (iii) 租金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634 �C 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1,423 �C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60 66 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C 6,135 重庆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C 29 3,117 6,230 (iv) 租金费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20,926 17,301 以上关联方交易按合同方相互协议事项进行。本公司董事认为,该等交易属於本集团正常业务范围,并且 符合基本协议条款。 (v) 股权转让 股权受让方 转让公司 处置对价 处置比例 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68,827 100% 17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关联方交易 (续) (b) 以下为关联方交易: (续) (vi)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工资、薪酬及奖金 26,719 21,431 退休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642 556 其他 691 548 28,052 22,535 备注: (*) 同时为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人士,有关交易已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披露规定。 (c) 关联方余额 应收关联方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i) 99,581 4,259 其他应收款项(ii) 3,154 170 预付款(iii) 5,425 2,843 108,160 7,272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i) 贸易应收款项: 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99,581 �C 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C 2,466 湖北捷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C 1,475 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C 185 湖南捷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C 131 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C 2 99,581 4,259 2016年年度报告 178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关联方交易 (续) (c) 关联方余额 (续) 应收关联方款项 (续) 应收关联方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 99,581 4,259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ii) 其他应收款: 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1,929 1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290 88 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912 �C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23 �C 宁波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C 49 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C 32 3,154 17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iii) 预付款: 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5,420 2,843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5 �C 5,425 2,843 17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关联方交易 (续) (c) 关联方余额 (续) 应付关联方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iv) 19,896 74,298 其他应付款(v) 19,317 4,038 39,213 78,336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iv) 贸易应付款项: 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9,958 4,172 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8,324 �C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1,165 8,413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401 �C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48 �C 宁波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C 36,996 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C 17,859 重庆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C 6,858 19,896 74,298 应付关联方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 19,406 69,680 -3至6个月 436 1,264 -6至12个月 54 3,354 19,896 74,298 2016年年度报告 18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关联方交易 (续) (c) 关联方余额 (续) 应付关联方款项 (续)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v) 其他应付关联方款项: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8,675 �C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8,304 �C 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999 158 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330 �C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9 98 宁波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C 2,995 福建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C 787 19,317 4,038 35 子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子公司详情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国家�u 地区及日期 已发行及 已付资本或 注册资本 本集团持有 的实际权益 直接或 间接 主要业务 (千元) % 福耀(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美元49,739 100% 直接 投资控股公司 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二零一零年一月 美元1,000 100% 直接 销售汽车玻璃 融德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一九九三年五月 港币100 100% 间接 不动产租赁 Meadland Limited 香港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 美元8,200 100% 间接 投资控股公司 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美国 二零零一年八月 美元8,000 100% 直接 销售汽车玻璃 福耀玻璃配套北美有限公司 美国 二零零八年六月 美元16,000 100% 直接 销售汽车玻璃 福耀集团韩国株式会社 韩国 二零零七年九月 韩元500,000 100% 直接 销售汽车玻璃 福耀日本株式会社 日本 二零零八年七月 日元10,000 100% 直接 销售汽车玻璃 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德国 二零零七年六月 欧元525 100% 间接 汽车玻璃分销服务 18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5 子公司 (续) 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国家�u 地区及日期 已发行及 已付资本或 注册资本 本集团持有 的实际权益 直接或间接 主要业务 (千元) % 福耀集团(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 一九九四年三月 人民币34,000 100% 直接 机械制造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 一九九四年七月 人民币535,15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汽车玻璃 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零年九月 人民币300,00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汽车玻璃 重庆万盛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二年七月 人民币80,00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汽车玻璃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二年四月 美元68,049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汽车玻璃 上海福耀客车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七年三月 人民币200,000 100% 间接 生产和销售特种玻璃和客车 玻璃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 美元30,00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汽车玻璃 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三年十月 人民币500,00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 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一九九六年十月 美元40,000 100% 间接 生产和销售工程玻璃 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三年四月 美元55,20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汽车玻璃 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四年三月 美元35,00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汽车玻璃 福耀(福建)巴士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 人民币200,000 100% 直接 生产特种玻璃和无机非金属 材料 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 美元43,00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汽车玻璃 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六年六月 美元75,000 100% 间接 生产特种玻璃和无机非金属 材料 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六年七月 人民币40,000 100% 直接 开采及销售矿物 福耀(福建)玻璃包边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六年八月 人民币10,00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塑胶连接件和橡 胶 广州南沙福耀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 美元700 100% 间接 销售汽车玻璃 福耀(长春)巴士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四年一月 美元4,850 100% 间接 生产和销售特种玻璃和客车 玻璃 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零九年四月 人民币300,00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 2016年年度报告 182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5 子公司 (续) 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国家�u 地区及日期 已发行及 已付资本或 注册资本 本集团持有 的实际权益 直接或间接 主要业务 (千元) % 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一一年四月 人民币200,00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汽车玻璃 佛山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一二年三月 人民币10,000 100% 间接 销售汽车玻璃 �s浦福耀矽砂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一二年七月 人民币15,000 51% 间接 开采及销售矿物 福耀集团(渖阳)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一二年六月 人民币150,00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汽车玻璃 福耀玻璃俄罗斯有限公司 俄罗斯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 美元110,656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汽车玻璃 福州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 人民币700,000 100% 间接 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 成都绿榕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 人民币25,000 100% 间接 生产和销售汽车玻璃 烟台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一三年六月 人民币60,000 100% 间接 销售汽车玻璃 武汉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一三年七月 人民币30,000 100% 间接 销售汽车玻璃 柳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一三年九月 人民币20,000 100% 间接 存储和组装汽车玻璃 本溪福耀矽砂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一四年五月 人民币60,000 51% 间接 开采及销售矿物 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 美国 二零一四年三月 美元160,00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汽车玻璃 福耀资产A公司 美国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美元0.8 100% 间接 不动产租赁 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限公司 美国 二零一四年八月 美元1.0 100% 间接 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 福耀资产C公司 美国 二零一四年八月 美元0.8 100% 间接 不动产租赁 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 二零一五年五月 人民币100,00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汽车玻璃 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a) 中国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人民币500,000 100% 直接 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 备注: (a) 於2016年12月8日,本公司独资组建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本溪 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到位。 18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储备变动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 674,998 766,913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39,476 40,557 无形资产 66,795 70,166 对子公司的投资 5,514,924 5,108,666 合营投资 26,189 26,189 长期应收款 155,389 380,2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93 9,475 6,483,664 6,402,208 流动资产 存货 426,578 519,827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1,277,046 7,283,2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587,731 5,809,618 18,291,355 13,612,679 持有待售的资产 �C 280,000 18,291,355 13,892,679 总资产 24,775,019 20,294,887 2016年年度报告 184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储备变动 (续)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权益 股本 2,508,618 2,508,618 股本溢价 6,202,553 6,202,553 其他储备 (附注(a)) 1,634,320 1,343,079 留存收益 (附注(a)) 3,401,546 2,655,459 总权益 13,747,037 12,709,709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1,573,531 848,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782 32,322 政府补助递延收益 25,649 8,469 1,634,962 888,791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7,403,739 5,298,059 当期所得税负债 144,464 112,593 借款 1,843,277 1,283,420 衍生金融工具 �C 775 一年内到期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 1,540 1,540 9,393,020 6,696,387 总负债 11,027,982 7,585,178 总权益及负债 24,775,019 20,294,887 18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储备变动 (续) (a) 本公司储备变动 留存收益 其他储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918,465 1,102,138 年度利润 2,480,175 �C 提取法定储备 (240,941) 240,941 有关二零一四年的股息 (1,502,240) �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655,459 1,343,079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2,655,459 1,343,079 年度利润 2,918,791 �C 提取法定储备 (291,241) 291,241 有关二零一五年的股息 (1,881,463)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401,546 1,634,320 2016年年度报告 186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7 董事及监事的利益和权益 董事及监事薪酬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各位董事及监事已由�u应由本集团支付酬金列示如下: 董事袍金 工资、 薪酬及奖金 退休金、 住房公积金、 津贴、医疗保险 及其他社会保险 其他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执行董事 曹德旺先生 �C 2,843 �C 268 3,111 陈向明先生 �C 1,869 60 �C 1,929 陈继程先生(i) �C 4,930 38 �C 4,968 非执行董事 曹 晖先生 �C 3,253 46 �C 3,299 吴世农先生 90 �C �C �C 90 朱德贞女士 90 �C �C �C 90 独立非执行董事 程 雁女士 150 �C �C �C 150 刘小稚女士 150 �C �C �C 150 吴育辉先生 150 �C �C �C 150 监事 白照华先生 �C 703 13 �C 716 陈明森先生 150 �C �C �C 150 倪时佑先生 150 �C �C �C 150 930 13,598 157 268 14,953 18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7 董事及监事的利益和权益 (续) 董事及监事薪酬 (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各位董事及监事已由�u应由本集团支付酬金列示如下: 董事袍金 工资、 薪酬及奖金 退休金、 住房公积金、 津贴、医疗保险 及其他社会保险 其他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执行董事 曹德旺先生 �C 649 �C 249 898 陈向明先生 �C 1,749 52 �C 1,801 陈继程先生(i) �C 3,451 52 �C 3,503 非执行董事 曹 晖先生 �C 3,011 39 �C 3,050 吴世农先生 90 �C �C �C 90 朱德贞女士 90 �C �C �C 90 独立非执行董事 程 雁女士 150 �C �C �C 150 刘小稚女士 150 �C �C �C 150 吴育辉先生 150 �C �C �C 150 监事 白照华先生 �C 2,322 13 �C 2,335 陈明森先生 �C 125 �C �C 125 倪时佑先生 �C 125 �C �C 125 林厚潭先生(ii) �C 88 �C �C 88 周遵光先生(iii) �C 1,459 52 �C 1,511 朱玄丽女士(iii) �C 302 52 �C 354 630 13,281 260 249 14,420 附注: (i)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陈继程先生辞去执行董事职务。 (ii)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林厚潭先生辞去监事职务。 (iii)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周遵光先生及朱玄丽女士辞去监事职务。 2016年年度报告 188 第十三节 五年业绩摘要 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收入 16,621,336 13,573,495 12,928,182 11,501,210 10,247,391 销售成本 9,648,615 7,938,515 7,565,501 6,830,550 6,419,884 毛利 6,972,721 5,634,980 5,362,681 4,670,660 3,827,507 分销成本 1,184,740 1,020,585 982,165 876,776 778,540 行政开支 1,673,626 1,287,869 1,031,342 907,576 762,544 研发开支 727,586 592,889 517,924 388,758 236,461 其他收益 89,542 97,836 46,017 54,297 62,917 其他利得�u(损失)-净额 493,785 375,797 -43,091 177 -48,342 经营利润 3,970,096 3,207,270 2,834,176 2,552,024 2,064,537 财务收益 106,576 19,725 14,362 3,116 2,198 财务成本 157,713 190,512 241,223 202,297 226,203 财务成本-净额 51,137 170,787 226,861 199,181 224,005 享有合营及联营税後利润的 份额 -112 5,559 31,029 25,748 21,539 除所得税前利润 3,918,847 3,042,042 2,638,344 2,378,591 1,862,071 所得税费用 776,909 435,226 421,567 461,924 337,942 年度利润 3,141,938 2,606,816 2,216,777 1,916,667 1,524,129 利润归属於: 本公司权益股东 3,143,449 2,604,697 2,219,245 1,917,099 1,524,259 非控制性权益 -1,511 2,119 -2,468 -432 -130 年度利润 3,141,938 2,606,816 2,216,777 1,916,667 1,524,129 基本每股收益 1.25 1.10 1.11 0.96 0.76 稀释每股收益 1.25 1.10 1.11 0.96 0.76 合并资产及负债总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於12月31日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总资产 29,879,729 24,841,632 16,890,937 14,683,141 13,160,359 总负债 11,827,301 8,411,905 8,072,971 6,821,546 6,168,810 总权益 18,052,428 16,429,727 8,817,966 7,861,595 6,991,549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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