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2
其他资料...................................................9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12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14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15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16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
1 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16/2017中期报告
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或「董事」)谨此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为「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6个月(「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
业绩
於本期间,本集团录得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入为33,700,000港元(2015年:
13,6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48.7%。本期间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减少至17,600,000港元(2015年:37,100,000港元),主要由於本期间确认出售联营公司权益之收益34,800,000港元。
本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14,800,000港元(2015年:48,100,000港元),而每股基本亏损为0.007港元(2015年:0.022港元)。
营运回顾
持续经营业务
本集团主要从事娱乐及媒体业务,其业务可分类为:(i)电影及电视节目制作及投资及其他;(ii)戏院营运;(iii)表演项目投资及其他;及(iv)证券投资。
电影及电视节目制作及投资及其他
於本期间,本集团来自此分类之收入为19,200,000港元(2015年:11,600,000
港元)。自该等业务取得之毛利为2,200,000港元(2015年:4,000,000港元)。此分类之收入主要来自本期间内授出若干电影版权及上映若干共同投资电影。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电影及电视节目版权及制作中之电影及电视
节目的账面值分别为64,600,000港元及208,200,000港元(2016年6月30
日:50,500,000港元及108,200,000港元)。於电影制作之投资账面值则为
17,800,000港元(2016年6月30日:15,600,000港元)。由於若干电影之可销
售性未如理 想,本 期间就电影制作之投资确认之减值亏损为50,100,000港元
(2015年:11,4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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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回顾(续)
持续经营业务(续)
电影及电视节目制作及投资及其他(续)
於本期间,本集团通过收购若干附属公司,进军动画电视片集及戏院电影之制作、发行及授权。有关此收购事项之详情,请参阅下文「收购附属公司」一节。
戏院营运
於本期间, 本集团自此分类录得收入及毛利分别为15,000,000港元及
8,300,000港元(2015年:1,900,000港元及1,000,000港元)。
表演项目投资及其他
此分类於本期间并无收入,去年同期则为100,000港元。於本期间,本集团已投资若干百分比於一个演唱会,该演唱会已於2017年2月顺利举行,其业绩预期将於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之下半年确认。本集团将继续审慎选择所投资之表演项目。
证券投资
於本期间,本集团有若干上市证券及债券的投资交易并录得亏损500,000港元
(2015年:无)。於报告期期末,本集团继续持有若干上市证券及债券的投资,账 面值分别为95,500,000港元及60,500,000港元(2016年6月30日:63,400,000港元及无)。根据该等证券投资组合之股票市价及独立估值师行就债券进行之评估,本集团於本期间录得证券投资公平值增加3,000,000港元(2015年:公平值减少19,900,000港元)及债券投资公平值减少1,500,000港元(2015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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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附属公司
玉皇朝多媒体有限公司(「玉皇朝多媒体」)
於2016年7月21日,本集团完成向两名卖方(为独立第三方)收购玉皇朝多媒体约78.64%已发行股本以及玉皇朝多媒体结欠其中一名卖方之股东贷款,现金代价为142,600,000港元。玉皇朝多媒体及其附属公司(统称「玉皇朝多媒体集团」)主要於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及海外国家从事动画电视片集及戏院电影之制作、发行及授权。收购事项之详情已於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5月4日及2016年7月21日之公告中披露。
出售事项
无�Q收费电视控股有限公司
於2016年11月9日,本集团完成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出售无�Q收费电视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收费电视控股集团」,按本集团联营公司方式入账,乃因为本集团通过持有其普通股持有收费电视控股集团之42.5%投票权权益)5%股权,现 金代价为35,000,000港元。本 集团录得出售收 益34,800,000港 元。收费电视控股集团主要於香港从事收费电视业务。该出售事项之详情已载列於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21日之公告。
电影版权
於2016年11月30日,本集团订立三项买卖协议,出售合共42部电影的拥
有权(不论是全部或部分)及特许�u发行权予一名独立第三方,现金代价为
56,000,000港元。该出售事项之详情已载列於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
之公告。
紧随报告期期末後,订约双方同意将所有电影的所有权文件之交付限期延长至2017年4月30日。因此,本集团於2016年12月将已全数收取之代价记入为於报告期期末已收取之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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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期末後事项
股份认购
於2016年12月19日,本公司与GiantLeadProfits Limited(「GiantLead」)订立
认购协议,该公司有条件同意认购及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本公司合共1,000,000,000股股份(「股份」),认购价为每股0.19港元(「认购事项」)。根据认 购协议,Giant Lead於报告期期末已向本集团支付按金76,000,000港元。认购事项於本报告日期尚未完成,有待若干先决条件之达成。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 净额(经扣除相关专业费用及其他相关开支後)估计为189,500,000港元。本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於加强及拓展戏院营运及电影制作及投资或其他本集团现有业务。
认购事项之详情已载列於GiantLead与本公司联合刊发日期为2016年12月22日
之公告以及本公司将刊发之通函。
可能作出之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
於认购事项完成後,Giant Lead及其联系人士将拥有约34.14%已发行股份之权
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委员会颁布之收购及合并守则(「收购守则」)规则 26.1,GiantLead须作出强制性有条件全面现金要约(「要约」),以收购全部已 发行股份(Giant Lead及其联系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者除外()「要约股份」)。每股要约股份之要约价为现金0.215港元。根据收购守则,要约须待於要约结束 日期收到之股份数目连同Giant Lead及其联系人士已拥有之股份数目合共超过本公司之50%投票权时,方可作实。
要约之详情已载列於GiantLead与本公司联合刊发日期为2016年12月22日之公
告以及双方将联合刊发之综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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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业务前景及计划
本集团致力於扩展其戏院营运业务。本集团已於中国物色若干地点(包括北京、重庆及成都)以建立其戏院营运,而若干有关申请已经提交予政府部门以批准在有关地区营运戏院。董事预期该等新戏院将於2017/18财政年度开始营运,此不仅可以为本集团带来新收入来源与稳定回报,亦可於中国提供一个电影放映平台。
来自电影投资及电视节目制作之收入继续成为本集团收入的主要来源。董事期望透过制作更流行的电影或投资其他电影制片人的电影,扩展电影制作及投资业务。目前,本集团现有若干电影投资及电视节目制作项目在进行中,惟尚未发行。
董事乐观地认为,认购事项於完成後将可令本公司引进具有雄厚财务资源及於香港及中国均具有广泛业务网络之知名投资者,从而为本集团带来战略价值。
因此,董事对本集团之增长及前景充满信心。
资本架构、财务回顾及流动资金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资产净值为738,300,000港元,於2016年6
月30日则为751,300,000港元。本集团於报告期期末之现金及银行结存为
207,500,000港元(2016年6月30日:398,500,000港元)。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总借款为44,900,000港元(2016年6月30日:
37,800,000港元),即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该款项以港元结算、无抵押、免息
及须按要求偿还。资产负债比率(即总借贷占总资产之比率)维持0.05(2016年6月30日: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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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架构、财务回顾及流动资金(续)
於报告期期末,本公司就若干前附属公司获授之银行信贷向一间财务机构提供 一项24,000,000港元公司担保。该等前附属公司已动用其中5,500,000港元之银行信贷,且该财务机构已就有关金额提出索偿。有关该索偿之详情已於下文「主要诉讼及仲裁程序」一节中第2项披露。
本公司之资本架构於本期间并无变化。
汇率波动风险及有关对冲
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存、收入及支出主要以港元及人民币结算。尽管於本期间人民币贬值,本集团於报告期期末以人民币结算之货币资产之账面金额仅占本集团资产净值10%以下。因此,本集团因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并不重大。
本集团将紧密监察外币汇率风险及在有需要时作出对冲安排。
股本资金筹集之所得款项用途
於本期间,本集团已全数动用通过於2015年6月4日按发行价每股0.81港元配售 368,880,000股股份筹集之所得款项余额83,800,000港元,以用於结清收购玉皇朝多媒体集团之部分代价。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72名(2016年6月30日:43名)雇员。本期间持
续经营业务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员工成本总额(包括董事薪酬)为2,800,000港元(2015年:27,300,000港元)。倘不计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6个月已终止 经营业务之员工成本,2015年之员工成本总额则为5,000,000港元(2016年:2,800,000港元)。雇员薪酬乃按照个别人士之职责、能力及技能、经验及表现以及市场薪金水平厘定。雇员福利包括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内部培训计划、医疗保险计划及酌情花红。
为鼓励或嘉奖员工,本公司已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据此,董事及本集团之雇员可获授予本公司购股权,以认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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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诉讼及仲裁程序
1.本公司及其前附属公司柏源电子有限公司(「柏源」)涉及与North
AmericanForeignTradingCorporation(「NAFT」)之仲裁程序,内容有关
多方人士就柏源及NAFT於1996年付运货物所应收之18,000,000港元款
项总额及有关损害赔偿提出索偿。该仲裁程序由NAFT於美国纽约向本公司及柏源提出,以申索指称损害赔偿。本公司已於取得法律意见後就指称 索偿积极抗辩,并就上述18,000,000港元及其他损害赔偿提出反索偿。本公司已有一段极长时间未有收到任何关於该仲裁程序之文件,而据本公司所知,该程序维持於休止状态。
2. 於2003年10月13日,印尼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印尼国际财务」)根据一项
担保向本公司发出传讯令状及申索陈述书,该担保乃指称由本公司就其前附属公司伟柏企业有限公司之若干负债向印尼国际财务作出。该项申索之金额约为3,583,000港元及248,000美元(约1,936,000港元)连利息。
本公司已向其前董事李振国先生及方荣生先生提出第三方法律程序,倘本公司被判须向印尼国际财务负上法律责任(已予否认),将寻求彼等分担印尼国际财务申索中达49%之款项。
印尼国际财务自2006年6月起并无就有关诉讼采取任何行动。本公司已
准备就绪继续就印尼国际财务之申索抗辩,亦会继续向李振国先生及方荣生先生进行第三方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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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
董事於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
(A) 股份
於2016年12月31日,概无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任
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本公司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或当作拥有记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之规定本公司须存置之登记册之任何权益或淡仓;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B) 购股权
本公司於2011年11月8日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据此,董事可酌情授予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雇员(包括任何董事)购股权,以认购股份,惟须受该计划所载之条款及条件所规限。自采纳购股权计划以来,并无根据该计划授予购股权。
其他人士之权益及淡仓
於2016年12月31日,就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所知,下列人士或法团(董
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於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或当作拥有记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之规定须存置之登记册(「权益登记册」)或须知会本公司之权益或淡仓:
於股份之好仓
已发行 概约
姓名 身份�u权益性质 股份数目 持股百分比
杨受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於受控制公司之权益 1,000,000,000 45.18%
(「杨受成产业控股」) (附注1) (附注3)
STCInternationalLimited TheAlbertYeung 1,000,000,000 45.18%
(「STCInternational」) DiscretionaryTrust (附注1) (附注3)
(「AYTrust」)之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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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
其他人士之权益及淡仓(续)
於股份之好仓(续)
已发行 概约
姓名 身份�u权益性质 股份数目 持股百分比
杨受成博士 AYTrust之创立人 1,000,000,000 45.18%
(「杨博士」) (附注1) (附注3)
於受控制公司之权益 97,000,000 4.38%
(附注2) (附注3)
GoldenSkillLimited 实益拥有人 350,000,000 15.81%
(附注4)
谢霆锋先生 於受控制公司之权益 350,000,000 15.81%
(附注4)
附注:
1. 於2016年12月19日,本公司与杨受成产业控股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GiantLead订立认购
协议,据此,GiantLead已有条件同意认购及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本公司合共
1,000,000,000股股份(「认购股份」)。杨受成产业控股由AYTrus(t 由杨博士成立之全权信
托)受托之STCInternational持有。认购协议须待达成若干条件(刊载於本公司与GiantLead
在2016年12月22日刊发之联合公告内)後,方告完成。
2. 该97,000,000股股份由杨博士全资拥有之WinWorldProfitsLimited持有。
3. 该百分比乃基於现有2,213,340,890股已发行股份数目计算。将获配发及发行之
1,000,000,000股认购股份及97,000,000股股份分别相当於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後之3,213,340,890股已发行股份数目(假设已发行股份并无其他变动)约31.12%及3.02%。
4. 该等股份由谢霆锋先生全资拥有之GoldenSkillLimited持有。
上述权益均为好仓。於2016年12月31日,权益登记册内概无任何淡仓记录。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16年12月31日,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概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或法团(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於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或当作拥有记入权益登记册或须知会本公司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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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本期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企业管治守则
於本期间,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内所有适用之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彼等全部确认於本期间均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买卖标准规定。
董事资料之变动
自2015/2016年年报日期及日期为2016年11月23日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委员之变更之公告後,本公司概不知悉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1)条须予披露之任何董事资料变动。
审阅中期报告
载於本中期报告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或审阅,惟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由本公司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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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6个月
截至12月31日止6个月
2016年 2015年
附注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收入 3 33,742 13,568
销售成本 (23,714) (8,475)
毛利 10,028 5,093
其他收益 6,450 3,454
分销成本 (3,938) (2,345)
行政开支 (16,372) (12,054)
其他经营支出 4 (51,580) (11,397)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
公平值变动 2,975 (19,874)
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 4 (52,437) (37,123)
出售联营公司权益之收益 13 34,825 �C
财务成本 (6) (6)
持续经营业务之除税前亏损 3 (17,618) (37,129)
税项 �C �C
持续经营业务之期内亏损 (17,618) (37,129)
已终止经营业务
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期内亏损 5 �C (21,955)
期内亏损 (17,618) (59,084)
期内其他全面亏损
其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所产生之汇兑差额 (4,089) (5,581)
期内其他全面亏损 (4,089) (5,581)
期内全面亏损总额 (21,707) (64,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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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6个月
截至12月31日止6个月
2016年 2015年
附注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应占期内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14,835) (48,136)
非控股权益 (2,783) (10,948)
(17,618) (59,084)
应占期内全面亏损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7,413) (51,293)
非控股权益 (4,294) (13,372)
(21,707) (64,66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7
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 (0.007港元) (0.022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 (0.007港元) (0.016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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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
2016年 2016年
12月31日 6月30日
附注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8
物业、厂房及设备 53,060 59,431
商誉 12 106,394 �C
无形资产 26,932 �C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13 �C �C
收购附属公司之已付按金 �C 30,000
186,386 89,431
流动资产
存货 277 152
电影及电视节目版权 64,592 50,471
制作中之电影及电视节目 208,218 108,173
於电影制作之投资 17,766 15,647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按金及预付款 9 143,209 102,058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10 60,526 �C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95,454 63,385
现金及银行结存 207,456 398,515
797,498 738,401
流动负债 11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200,259 38,744
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 44,865 37,782
应付税项 17 17
245,141 76,543
流动资产净值 552,357 661,85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738,743 751,289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405 �C
资产净值 738,338 751,289
股本及储备
股本 22,133 22,133
储备 736,631 754,04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758,764 776,177
非控股权益 (20,426) (24,888)
738,338 75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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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6个月(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资本 非控股
股本 股份溢价 赎回储备缴纳盈余 汇兑储备 法定储备 累计亏损 小计 权益 总权益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2016年7月1日 22,133 733,016 50 58,658 (2,640) �C (35,040)776,177 (24,888) 751,289
期内亏损 �C �C �C �C �C �C (14,835) (14,835) (2,783) (17,618)
期内其他全面亏损 �C �C �C �C (2,578) �C �C (2,578) (1,511) (4,089)
期内全面亏损总额 �C �C �C �C (2,578) �C (14,835) (17,413) (4,294) (21,707)
收购附属公司所得
非控股权益 �C �C �C �C �C �C �C �C 8,756 8,756
於2016年12月31日 22,133 733,016 50 58,658 (5,218) �C (49,875)758,764 (20,426) 738,338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6个月(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资本 累计溢利 非控股
股本 股份溢价 赎回储备缴纳盈余 汇兑储备 法定储备 �u(亏损) 小计 权益 总权益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2015年7月1日 22,133 733,016 50 58,658 (368) 88 70,887 884,464 (26,561) 857,903
期内亏损 �C �C �C �C �C �C (48,136) (48,136) (10,948) (59,084)
期内其他全面亏损 �C �C �C �C (3,157) �C �C (3,157) (2,424) (5,581)
期内全面亏损总额 �C �C �C �C (3,157) �C (48,136) (51,293) (13,372) (64,665)
收购附属公司所得
非控股权益 �C �C �C �C �C �C �C �C 1 1
转拨至法定储备 �C �C �C �C �C (22) 22 �C �C �C
於2015年12月31日 22,133 733,016 50 58,658 (3,525) 66 22,773 833,171 (39,932) 79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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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6个月
截至12月31日止6个月
2016年 2015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用於)�u来自经营业务之现金净额 (200,177) 3,949
(用於)�u来自投资业务之现金净额 (73,547) 1,678
来自融资业务之现金净额 83,077 4,306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减少)�u增加净额 (190,647) 9,933
外汇汇率变动之影响 (412) �C
期初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398,515 411,475
期末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即现金及银行结存 207,456 42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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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6个月
1. 编制基准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 」)乃 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六所载之适用披露规定而编制。
中期财务报表应与本集团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若干比较金额已经重新分类,以符合本期间之呈列方式。
2. 主要会计政策
中期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若干金融资产以公平值计量。历史成本一般以交换货品及服务时给予代价之公平值为基准。
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年度之全年财务报表所依循者一致,惟下文所述者除外。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为非衍生项目,其须指定为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或未有划分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贷款及应收账款或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资。
本集团持有并分类为可供出售及於活跃市场买卖之股本及债务证券,於各报告期期末按公平值计量。自使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以及外汇汇率变动(倘适用)而引起货币类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账面值变动乃於损益中确认。股本类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工具之股息在本集团确定有权收取有关股息时於损益中确认。其他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账面值之变动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及累计至投资重估储备。当投资被出售或被确定为减值,过往累计於投资重估储备之累计收益或亏损会重分类至损益。
该等并无活跃市场之市价报价,及其公平值未能可靠计量的股本类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及与该等股本工具关连且必须透过交付这类无报价股本工具作结算之衍生工具,於各报告期期末按成本值减任何已确定减值亏损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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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会计政策(续)
於本期间,本集团首次采纳下列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并於2016年7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折旧及摊销可接受方法之澄清
第38号(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农业:生产性植物
第41号(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报表例外
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情况
第28号(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2012至2014年周期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之年度改善
於本期间应用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对本集团於本期间及过往期间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内所载列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於本期间并未提前应用任何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3. 分类资料
就分配资源及分类表现评估而言,向执行董事(即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 营运决策者」))报告之资料,乃以所交付或提供之货品或服务种类为重点。
为符合内部呈报予主要营运决策者作出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所用的资料方式,本集团之业务现时分为下列经营分类:
- 电影及电视节目制作及投资及其他(包括动画电视片集及戏院电影
之制作、发行及授权)
- 戏院营运
- 表演项目投资及其他(包括艺人及模特儿管理以及音乐制作)
- 证券投资
於2016年4月出售LucrativeSkillHoldings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统称
「LucrativeSkill集团」)60%股权後,後期制作服务经营分类已於上一财
政年度终止。下文呈报之分类资料并无计及该已终止经营业务之任何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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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类资料(续)
本集团之持续经营业务之报告分类资料呈列如下:
分类收入及业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6个月
电影及电视
节目制作及 表演项目
投资及其他 戏院营运 投资及其他 证券投资 综合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类收入 19,167 15,039 �C (464) 33,742
分类业绩 2,205 8,287 �C (464) 10,028
利息收入 417
债券利息收入 �C �C �C 692 692
股息收入 �C �C �C 4,861 4,861
未摊分收益 480
未摊分企业开支 (2,604)
分销成本 (7) (3,931) �C �C (3,938)
行政开支 (2,432) (11,114) �C (222) (13,768)
其他经营支出 (50,069) �C �C (1,511) (51,580)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之公平值变动 �C �C �C 2,975 2,975
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 (52,437)
出售联营公司权益之收益 34,825
财务成本 (6)
持续经营业务之除税前亏损 (1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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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类资料(续)
分类收入及业绩(续)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6个月
电影及电视
节目制作及 表演项目
投资及其他 戏院营运 投资及其他 证券投资 综合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类收入 11,582 1,841 145 �C 13,568
分类业绩 4,034 1,023 36 �C 5,093
利息收入 615
股息收入 �C �C �C 1,940 1,940
未摊分收益 899
未摊分企业开支 (2,305)
分销成本 (13) (2,332) �C �C (2,345)
行政开支 (3,728) (6,019) (2) �C (9,749)
其他经营支出 (11,397) �C �C �C (11,397)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之公平值变动 �C �C �C (19,874) (19,874)
持续经营业务之经营亏损 (37,123)
财务成本 (6)
持续经营业务之除税前亏损 (37,129)
上述呈报之分类收入乃来自外界客户之收入。本期间并无分类间收入
(2015年:无)。
分类业绩指各分类在未计及企业收益、中央行政费用(主要包括董事酬金及企业专业费用),以及出售联营公司权益之收益时所赚取之溢利。此乃呈报予主要营运决策者作出资源分配及评估分类表现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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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
截至12月31日止6个月
2016年 2015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已扣除�u(计入)下列
各项:
电影及电视节目版权摊销(计入销售成本) 1,338 1,403
无形资产摊销(计入行政开支) 404 �C
於电影制作之投资成本(计入销售成本) 15,690 6,145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4,310 961
於初步确认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时之
公平值减少* 1,511 �C
就电影版权及於电影制作之投资确认之
减值亏损* 50,069 11,39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C 507
来自以下各项之利息收入:
-银行存款 (417) (615)
-债券投资 (692) �C
* 该等项目之总额为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之「其他经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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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已终止经营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6个月,本集团於香港及中国经营後期制作服务
业务。由於於2016年4月出售LucrativeSkill集团60%股权,本集团已终止
该业务,因此该经营分类构成一项已终止经营业务。就呈报而言,2015
年此经营分类之比较数字已重新分类,并划入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已终止经营业务」一节项下之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期内亏损。
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期内亏损分析如下:
截至2015年
12月31日
止6个月
(未经审核)
千港元
收入 42,720
销售成本 (40,735)
毛利 1,985
其他收益 1,035
分销成本 (2,188)
行政开支 (22,875)
经营亏损 (22,043)
财务成本 (639)
除税前亏损 (22,682)
税项 727
期内亏损 (21,955)
应占期内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13,854)
非控股权益 (8,101)
(21,955)
已终止经营业务之亏损已扣除�u(计入)下列各项:
无形资产摊销 2,038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4,399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 (390)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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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期股息
董事会已决议不就本期间宣派任何中期股息(2015年:无)。
7. 每股亏损
(a) 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截至12月31日止6个月
2016年 2015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亏损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
所用之本公司拥有人
应占期内亏损 (14,835) (48,136)
截至12月31日止6个月
2016年 2015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所
用之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2,213,340,890 2,213,340,890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6个月,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均相同,乃由於该两个期间内并无具摊薄影响之潜在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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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每股亏损(续)
(b)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截至12月31日止6个月
2016年 2015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 (14,835) (48,136)
减: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 �C 13,854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所用之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 (14,835) (34,282)
所采用之分母与上文详述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时所应用者相同。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6个月,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每
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均相同,乃由於该两个期间内并无具摊薄影响之潜在普通股。
(c)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6个月,已 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及摊
薄亏损0.006港元(2016年:不适用)乃按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13,854,000港元(2016年:无)及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而於上文详述之分母计算。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6个月,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
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均相同,乃由於该两个期间内并无具摊薄影响之潜在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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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物业、厂房及设备
於本期间,本集团以成本512,000港元(2015年:9,535,000港元)购置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此 外,本集团收购拥有账面净值188,000港元
(2015年:55,645,000港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之附属公司(见附注12)。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6个月,账面净值1,901,000港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被出售,造成出售亏损净额117,000港元。
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按金及预付款
於
2016年 2016年
12月31日 6月30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净额 20,619 5,544
其他应收款、按金及预付款 122,590 96,514
143,209 102,058
本集团给予其客户平均30至90日(2016年6月30日:30至180日)之信贷
期,惟根据协议条款给予一名客户较长信贷期除外。以下为本集团於报告期期末按发票日期计之贸易应收款之账龄分析:
於
2016年 2016年
12月31日 6月30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90日 7,029 5,544
91至180日 �C �C
180日以上 19,831 6,241
26,860 11,785
减:就贸易应收款确认之减值亏损 (6,241) (6,241)
20,619 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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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按金及预付款(续)
贸易应收款结余包括账面值3,940,000港元(2015年:无)之应收账款於
报告期期末已逾期,惟本集团并无计提减值亏损。本集团就该等结余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本集团之管理层密切监控应收账款之信贷质素,且认为该等债务人与本集团有良好关系及过往有稳定的还款模式,因此该等尚未逾期或不作减值之应收账款均具有良好信贷质素。
10.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於2016年9月19日,本 集团认购本金金额 为8,000,000美 元,5年 期之公
司上市债券,固定年利率为4%,须每半年支付利息及到期日定於2021
年9月19日。债券於初步确认时之公平值基於独立估值师行进行之估值
厘定。於初步确认时,债券之公平值按类似信贷评级公司债券之现行市
场利率(经调整发行人之特定风险(如有))而厘定,因而产生公平值减少1,511,000港元。债券之实际利率为4.6%,因此本集团於本期间录得债券利息收入692,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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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於
2016年 2016年
12月31日 6月30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 12,261 8,323
应计费用 17,416 12,531
其他应付款 15,316 11,502
已收客户按金 23,266 6,388
已收出售电影版权之按金(附注) 56,000 �C
已收股份认购之按金(附注18(a)) 76,000 �C
200,259 38,744
附注:该金额为出售若干电影版权之已收总代价。交 易之详情已载列於本公司日期为
2016年11月30日之公告。紧随报告期期末後,订约双方同意将所有电影的所有权
文件之交付限期延长至2017年4月30日。
以下为本集团於报告期期末按发票日期计之贸易应付款之账龄分析:
於
2016年 2016年
12月31日 6月30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90日 5,686 1,508
90日以上 6,575 6,815
12,261 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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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业务合并
收购玉皇朝多媒体
於2016年7月21日,本集团完成向两名卖方(为独立第三方)收购玉皇朝
多媒体约78.64%已发行股本以及玉皇朝多媒体结欠其中一名卖方之股
东贷款,现金代价为142,600,000港元。玉皇朝多媒体集团主要於香港、中国及海外国家从事动画电视片集及戏院电影之制作、发行及授权。收购事项之详情已於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5月4日及2016年7月21日之公告中披露。
下表总结就收购所支付之代价及於收购日期已收购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负债之公平值。
(未经审核)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188
无形资产 27,336
电影及电视节目版权 16,198
制作中之电影及电视节目 9,041
於电影制作之投资 72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按金及预付款 14,893
现金及银行结存 867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23,876)
应付一名股东款项 (3,968)
递延税项负债 (405)
可识别资产总净值 40,994
非控股权益 (8,756)
转让股东贷款 3,968
商誉 106,394
已付现金代价总额 1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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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业务合并(续)
收购玉皇朝多媒体(续)
(未经审核)
千港元
收购产生之现金流出净额:
已付现金代价总额 (142,600)
减:去年已付按金 30,000
(112,600)
所收购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67
(111,733)
收购玉皇朝多媒体集团可完善本集团之扩张策略并进军快速扩张中之动漫市场。
收购相关成本420,000港元已计入未经审核综合损益表之行政开支内。
於本期间,本集团收入及亏损中分别有348,000港元及2,065,000港元来自玉皇朝多媒体集团(自该收购完成後)。
倘玉皇朝多媒体集团於2016年7月1日已获合并,未经审核综合损益表将显示备考收入1,184,000港元及亏损4,713,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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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出售联营公司之权益
於2016年11月9日,本集团完成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出售收费电视控股集
团(按本集团联营公司方式入账,乃因为本集团通过持有其普通股持有收费电视控股集团之42.5%投票权权益)5%股权,现金代价为35,000,000港元。於出售日期,於联营公司之权益并无账面值,因此本集团录得出售收益34,825,000港元(扣除相关专业费用175,000港元後)。收费电视控股集团主要於香港从事收费电视业务。该出售事项之详情已载列於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21日之公告。
14. 金融工具之公平值计量
本集团若干金融资产於各报告期期末按公平值计量。下表提供此等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如何厘定之资料(尤其是所采用之估值技术及输入数据),以及根据公平值计量之输入数据之可观察程度公平值计量所归入之公平值等级(第1至3级),详情如下:
- 第1级输入数据为实体於计量日期可以取得之相同资产或负债於活
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
- 第2级输入数据为就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地可观察之输入数据
(第1级内包括之报价除外);及
- 第3级输入数据为资产或负债之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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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金融工具之公平值计量(续)
公平值於
2016年 2016年 公平值 估值技术及
12月31日 6月30日 等级 主要输入数据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於香港上市之公司债券 60,526 �C 第2级 贴现现金流量:未来现金流量乃根据债券协
议之合约条款估算,并按类似信贷评级公
司债券之现行市场利率(经调整发行人之
特定风险(如有))所贴现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於香港上市之股本证券 95,454 63,385 第1级 於活跃市场之报价
於本期间及去年,第1级、第2级与第3级之间并无转拨。
董事认为,於各报告期期末按摊销成本入账之其他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账面值与其相应公平值相若。
15. 其他承担
於
2016年 2016年
12月31日 6月30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就下列各项已订约但未於简明综合财务报
表中拨备之款项(扣除已付款项):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6,004 1,062
-於电影制作之投资 �C 83,587
-收购附属公司 �C 112,600
6,004 197,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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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或然负债
(a) 於2004年6月30日,本公司就授予WelbackInternationalInvestments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WIIL集团」)之银行信贷向一间财务机构提供一项24,000,000港元之公司担保,而WIIL集团成员公司已动用该笔银行信贷中5,500,000港元,有关金额已被财务机构索偿(见下文第(c)项所披露)。
(b) 本公司及其前附属公司柏源涉及与NAFT之仲裁程序,内容有关多
方人士就柏源及NAFT於1996年付运货物所应收之18,000,000港元款项总额及有关损害赔偿提出索偿。该仲裁程序由NAFT於美国纽约向本公司及柏源提出,以申索指称损害赔偿。本公司已於取得法 律意见後就指称索偿积极抗辩,并就上述18,000,000港元及其他损害赔偿提出反索偿。本公司已有一段极长时间未有收到任何关於该仲裁程序之文件,而据本公司所知,该程序维持於休止状态。
(c) 於2003年10月13日,印尼国际财务根据一项担保向本公司发出传
讯令状及申索陈述书,该担保乃指称由本公司就其前附属公司伟柏企业有限公司之若干负债向印尼国际财务作出。该项申索之金额约为3,583,000港元及248,000美元(约1,936,000港元)连利息。
本公司已向其前董事李振国先生及方荣生先生提出第三方法律程序,倘本公司被判须向印尼国际财务负上法律责任(已予否认),将寻求彼等分担印尼国际财务申索中达49%之款项。
印尼国际财务自2006年6月起并无就有关诉讼采取任何行动。本公司已准备就绪继续就印尼国际财务之申索抗辩,亦会继续向李振国先生及方荣生先生进行第三方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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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6个月
17. 重大关连人士交易
除中期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本集团订有下列重大关连人士交易:
主要管理人员之薪酬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层成员於本期间之薪酬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6个月
2016年 2015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薪金及其他福利 467 2,417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C 9
18. 报告期期末後事项
(a) 股份认购
於2016年12月19日,本公司与GiantLead订立认购协议,该公司有
条件同意认购及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合共1,000,000,000 股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股份0.19港元。根据认购协议,GiantLead 於报告期期末已向本集团支付按金76,000,000港元(见附注11)。认购事项於本报告日期尚未完成,有待若干先决条件之达成。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相关专业费用及其他相关开支後)估计为189,500,000港元。本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於加强及拓展戏院营运及电影制作及投资或其他本集团现有业务。
认购事项之详情已载列於Giant Lead与本公司联合刊发日期为
2016年12月22日之公告以及本公司将刊发之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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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6个月
18. 报告期期末後事项(续)
(b) 可能作出之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
於完成认购事项後,Giant Lead及其联系人士将拥有约34.14%已
发行股份之权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GiantLead须作出强制
性有条件全面现金要约,以收购全部已发行股份(Giant Lead及其
联系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者除外)。每股要约股份之要约价为现金0.215港元。根据收购守则,要约须待於要约结束日期收到之股 份数目连同GiantLead及其联系人士已拥有之股份数目合共超过本公司之50%投票权时,方可作实。
要约之详情已载列於Giant Lead与本公司联合刊发日期为2016年
12月22日之公告以及双方将联合刊发之综合文件。
19. 批准中期财务报表
中期财务报表已於2017年2月24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
承董事会命
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DirekLim
香港,2017年2月24日
於本报告日期,董事会成员为:�C
执行董事:
DirekLim先生(主席)
范荣彰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伍海于先生
陈婵玲女士
何达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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