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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AVIC InternationalHolding (HK)Limited中国航空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本公 司」)之 董 事(「董 事」)会(「董事 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本 集 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一五年之比较数字。 综合损益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3 102,786 收益 (74,269) 2,154,988 销售成本 (1,974,454) 毛利 28,517 180,534 其他收入及利润 4 12,765 34,550 (31,694) 销售及营销费用 (41,611) (22,998) 行政管理费用 6 (54,633) (54,059) 其他经营收入�u(开支)净额 5 (77) 15,299 财务开支 3,386 (47,638) 被视为出售联营公司之净利润 433,380 分占溢利及亏损: (215,369) (27,278) 合营公司 (3,013) (41,337) 联营公司 可供出售的投资之减值 (134,107) (311,137) (从可供出售投资重估储备转入) �C 224 终止确认可供出售的投资之利润 可供出售的投资之公平值利润�u(亏损) (490) 19,091 (於终止确认时从权益转入) (108,558) 28,146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利润�u(亏损)净额 (198,094) (1,204)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股本投资之公平值亏损 综合损益表(续)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除税前溢利�u(亏损) 6 (742,978) 205,573 所得税抵免�u(开支) 7 6,685 (108,057)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本年溢利�u(亏损) (736,293) 97,516 已终止经营业务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本年溢利�u(亏损) 8 27,362 (14,056) 本年溢利�u(亏损) (708,931) 83,460 下列人士应占: 母公司所有者 (685,842) 41,820 非控股权益 (23,089) 41,640 (708,931) 83,460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 每股盈利�u(亏损) 9 基本及摊薄 -本年溢利�u(亏损) (12.43港仙) 0.76港仙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溢利�u(亏损) (12.97港仙) 0.89港仙 综合全面收益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溢利�u(亏损) (708,931) 83,460 其他全面收益 於其後期间将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益: 可供出售的投资: 公平值变动 (119,876) (307,190) 计入综合损益表之亏损�u(利润)之重新分类调整 -终止确认之亏损�u(利润) 490 (19,091) -减值亏损 134,107 311,137 14,721 (15,144) 汇兑差额: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125,145) (76,206) 本年出售之海外业务之重新分类调整 (1,223) �C (126,368) (76,206) 分占合营公司之其他全面收益 (8,905) �C 分占联营公司之其他全面收益 �C 16,028 联营公司被视为出售时解除已分占之 该联营公司之其他全面收益 �C (38,241) 於其後期间将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益 净额及本年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项後) (120,552) (113,563) 本年全面收益总额 (829,483) (30,103) 下列人士应占: 母公司所有者 (764,262) (45,837) 非控股权益 (65,221) 15,734 (829,483) (30,103)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和设备 24,975 31,595 投资物业 315,866 373,425 预付土地租赁款 �C 2,814 无形资产 �C 380 合营公司之投资 58,602 290,621 联营公司之投资 13,378 24,146 EC120项目之财务资产 �C �C 可供出售的投资 278,745 400,421 衍生金融工具 11,338 119,896 应收贸易账款 10 20,178 21,628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 �C 3,178 向关联公司提供的贷款 �C 11,976 预付款项 �C 278 递延税项资产 10,025 9,685 非流动资产总值 733,107 1,290,043 流动资产 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之已完成物业 4,105,317 4,070,648 存货 �C 4,564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10 69,442 155,450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 10,960 46,016 应收附属公司之非控股股东 �C 323 应收中间控股公司 5,282 �C 向联营公司提供的贷款 9,497 �C 向关联公司提供的贷款 16,760 17,230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 42,978 61,714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股本投资 87,619 285,713 预付税项 16,186 12,156 已抵押定期存款 �C 359 现金及现金等值 605,925 473,330 流动资产总值 4,969,966 5,127,503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流动负债 应付附属公司之非控股股东 88,444 64,301 应付中间控股公司 �C 14,164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 1,643 4 来自同系附属公司的贷款 586,592 205,988 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 11 41,213 92,358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7,223 32,744 客户按金 920,238 248,310 计息银行贷款 �C 37,964 应付税项 37,449 68,139 流动负债总值 1,692,802 763,972 流动资产净值 3,277,164 4,363,531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4,010,271 5,653,574 非流动负债 来自中间控股公司的贷款 475,419 509,581 来自同系附属公司的贷款 648,045 1,658,683 计息银行贷款 230,134 �C 递延税项负债 129,920 153,652 非流动负债总值 1,483,518 2,321,916 资产净值 2,526,753 3,331,658 权益 母公司所有者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551,959 551,959 储备 1,421,313 2,185,575 1,973,272 2,737,534 非控股权益 553,481 594,124 权益总值 2,526,753 3,331,658 附注: 1. 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其中包括全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和诠释)、香港普遍采用之会计原则、以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本财务报表根据历史成本法编制,惟投资物业、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股本投资、若干可供出售的投资、以及 衍生金融工具除外(以公平值计量)。本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且所有价值均四舍五入至最接近之千位数(除非另有说明)。 2. 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的财务报表中首次采纳以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例外情况 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二零一一年)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的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方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 披露动议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 第38号的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农业:生产性植物 第41号的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的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对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作出之修订 采纳以上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对财务报表并无重大财务影响。 3. 经营分部资料 为方便管理,本集团按产品及服务划分其业务单元,并有以下两个须呈报之经营分部: (a) 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分部,从事住宅及商业项目的物业发展;及 (b) 贸易业务分部,从事原材料及辅助材料之贸易。 年内,本集团经已出售针织及纺织业务。因此,针织及纺织业务用作比较之分部资料已於 综合损益表重新分类为「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本年溢利�u(亏损)」。有关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8。 管理层分开监察本集团业务分部之业绩,以决定如何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分部表现乃根 据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经调整本年溢利�u(亏损)而计量之可呈报分部溢利�u(亏损)来作 出评估。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经调整本年溢利�u(亏损)之计量方法与本集团来自持续经 营业务之本年溢利�u(亏损)一致,惟若干收入和与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及金融工具之投资相关之利润或亏损、以及总办事处及企业开支(包括向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提供的贷款 及合营公司之投资之减值�u减值拨回、以及其他应收账款之减值�u收回)和未分配所得税则不包括於该计量中。 3. 经营分部资料(续) 以下为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及业绩按须呈报之经营分部作出之分析。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物业发展及 投资业务 贸易业务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益: 外部客户销售 85,987 �C 85,987 毛租金收入 16,799 �C 16,799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 102,786 �C 102,786 分部业绩 (47,058) �C (47,058) 调节表: 未分配其他收入 5,985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38,592) 被视为出售联营公司之净利润 3,386 分占溢利及亏损: 合营公司 (215,369) 联营公司 (3,013) 可供出售的投资之减值 (134,107) 可供出售的投资之公平值亏损 (490)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亏损净额 (108,558)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股本投资之 公平值亏损 (198,094) 未分配所得税开支 (383)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本年亏损 (736,293) 其他分部资料: 银行利息收入 1,789 �C 1,789 未分配银行利息收入 385 2,174 折旧 �C �C �C 未分配折旧 (2,174) (2,174) 财务开支 (77) �C (77) 3. 经营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物业发展及 投资业务 贸易业务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分部收益: 外部客户销售 2,137,619 7,644 2,145,263 毛租金收入 9,725 �C 9,725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 2,147,344 7,644 2,154,988 分部业绩 35,065 175 35,240 调节表: 未分配其他收入 4,461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15,957) 被视为出售联营公司之净利润 433,380 分占溢利及亏损: 合营公司 (27,278) 联营公司 (41,337) 可供出售的投资之减值 (311,137) 终止确认可供出售的投资之利润 224 可供出售的投资之公平值利润 19,091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利润净额 28,146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股本投资之 公平值亏损 (1,204) 未分配所得税开支 (26,113)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本年溢利 97,516 其他分部资料: 银行利息收入 769 9,010 9,779 未分配银行利息收入 2,114 11,893 折旧 (1) (1,225) (1,226) 未分配折旧 (1,294) (2,520) 财务开支 (47,638) �C (47,638) 3. 经营分部资料(续) 地区资料 (a) 来自外部客户收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中国内地 102,786 2,154,988 上述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资料乃按有关客户之所在地划分。 (b)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 23,211 24,411 389,610 中国内地 688,668 412,821 713,079 上述非流动资产资料乃按资产之所在地划分,并不包括财务资产及递延税项资产。 主要客户之资料 约44,39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无)之收益乃来自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分部对两名客户之销售,分别为31,100,000港元及13,290,000港元。 4. 其他收入及利润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其他收入及利润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其他收入 2,174 银行利息收入 11,893 可换股债券之利息收入 1,036 518 向联营公司提供的贷款之利息收入 577 1,229 向关联公司提供的贷款之利息收入 1,076 1,994 政府补助金 7,534 17,800 其他 146 359 12,543 33,793 利润 �C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利润 75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利润 222 �C 12,765 34,550 5. 财务开支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财务开支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银行贷款及其他贷款之利息 156,816 266,319 (156,739) 减:资本化利息 (218,681) 77 47,638 6. 除税前溢利�u(亏损) 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除税前溢利�u(亏损)已扣除�u(计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物业销售成本* 74,269 1,967,041 �C 货物销售成本* 2,174 7,413 折旧 2,520 其他经营开支�u(收入)净额: �C 10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亏损 34,047 �C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 7,745 �C 合营公司之投资之减值 �C (11,677) 向联营公司提供的贷款之减值拨回 12,608 �C 向关联公司提供的贷款之减值拨备 233 (3,727)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账款之减值拨备�u(收回) 54,633 (15,299) * 包括在综合损益表中「销售成本」内。 7. 所得税 由於本集团於年内并无任何源於香港之应课税溢利,故并无作出香港利得税拨备(二零一 五年:无)。其他地区应课税溢利之税项开支按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u管辖区域当时之税率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即期-其他地区: 1,155 100,216 本年开支 (15,225) (67,024) 递延 7,385 74,865 中国内地之土地增值税 本年税项开支�u(抵免)总额 (6,685) 108,057 8. 已终止经营业务 年内,本集团出售其拥有51%之附属公司浙江东阳金牛针织制衣有限公司(「浙江东阳金 牛」)予一名独立第三方。浙江东阳金牛从事针织及纺织品、针织面料及服装的生产及分 销。本集团决定出售该附属公司及终止其针织及纺织业务,因为该业务近几年一直亏损。 包括在本集团综合损益表中,作为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浙江东阳金牛之业绩呈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18,616 43,602 销售成本 (17,621) (41,145) 毛利 995 2,457 其他收入 112 479 行政管理费用 (882) (3,110) 其他经营开支净额 (4,112) (11,370) 财务开支 (1,188) (2,715)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除税前亏损 (5,075) (14,259) 所得税抵免�u(开支) (16) 203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除税後亏损 (5,091) (14,056) 出售附属公司之税前利润 32,453 �C 税项开支 �C �C 出售附属公司之税後利润 32,453 �C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本年溢利�u(亏损) 27,362 (14,056) 下列人士应占: 29,857 母公司所有者 (7,169) 非控股权益 (2,495) (6,887) 27,362 (14,056) 每股盈利�u(亏损): 0.54港仙 基本及摊薄,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0.13港仙)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u(亏损)的计算乃根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来自已终止 29,857,000港元 经营业务之溢利�u(亏损) (7,169,000港元) 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 5,519,591,000 5,519,591,000 9.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u(亏损) 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金额乃根据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本年溢利�u(亏损)及年内 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5,519,591,000股(二零一五年:5,519,591,000股)计算。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任何有潜在摊薄影响之已发行普通股,因此并无对该等年度呈报之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作出有关摊薄之调整。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u(亏损)的计算乃根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u(亏损):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715,699) 48,989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29,857 (7,169) (685,842) 41,820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 5,519,591,000 5,519,591,000 10.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89,620 188,763 减值 �C (11,685) 89,620 177,078 减:应收贸易账款,非流动部份 (20,178) (21,628) 流动部份 69,442 155,450 本集团不同类别业务之信贷政策不同,乃取决於市场要求及附属公司所经营之业务。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之物业销售之应收贸易账款乃根据买卖合约条款偿付。本集团与针织及纺织业务及贸易业务之客户之信贷条款主要为赊账,惟新客户除外(新客户一般需要提前付款)。信贷期一般为一个月,对於主要客户最多延期至三个月。每位客户均设有最大信贷限额。 本集团务求对未清还之应收账款维持严格监管。管理高层定期检讨逾期结余。鉴於以上所述及本集团之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乃来自大量分散之客户的事实,因此并无重大信贷集中风险。本集团并无就其应收贸易账款之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保证。应收贸易账款并无计算利息。 10.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续) 於报告期末,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按发票日期及扣除拨备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个月内 2,089 168,800 一至两个月 �C 1,184 二至三个月 �C 2,858 超过三个月 87,531 4,236 89,620 177,078 11. 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 於报告期末,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个月内 10,249 80,197 一至两个月 28,005 2,307 二至三个月 �C 1,841 超过三个月 2,959 8,013 41,213 92,358 该等应付贸易账款乃不计息及一般按90日期限清还。 12. 比较数字 比较综合损益表已重列,犹如於本年度内已终止经营业务已於比较期间开始时终止经营 (附注8)。 股息 董事并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任何股息。 整体回顾 年内,本集团以现金代价5,650,000港元出售其拥有51%之附属公司浙江东阳金牛予一名独立第三方。浙江东阳金牛从事针织及纺织品、针织面料及服装的生产及分销。本集团决定出售该附属公司及终止其针织及纺织业务,因为该业务近几年一直亏损。於二零一六年,该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收益为18,616,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43,602,000港 元)。连同录得之出售附属公司之利润32,45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无),该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溢利为27,36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亏损14,056,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录得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及毛利分别为102,78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154,988,000港元)及28,51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80,534,000港元), 乃主要由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贡献。本集团录得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本年亏损736,29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溢利97,516,000港元),主要是产生自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股本投资及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亏损合共306,65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利润26,942,000港元),以及分占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之亏损合共218,38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8,615,000港元)及可供出售的投资之减值134,10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11,137,000港元)。母公司所有者应占亏损是685,84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溢利41,820,000港元),而每股基本亏损则是12.43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基本盈利0.76港仙)。股本回报率按母公司所有者应占溢利占母公司所有者应占权益之百分比计算为-35%(二零一五年:2%)。 业务回顾 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 现时,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有两个项目正在进行,一是位於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东南侧(「大连项目」),另一是位於重庆市两江新区配备有公共设施之新发展住宅区内(「重庆项目」)。 二零一六年,受中国政府政策和货币环境的影响,房地产市场以「930新政」为分水岭,出现前热後冷的局面。新政前,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资金宽松环境的双重驱动下,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在政策刺激下需求量稳步释放,库存去化效果明显,但区域分化严重,大连项目所处的大连市市场未体现出明显的价量提升的情况。「930新政」之後,政策严控金融机构资金投向,资金流动性趋势收紧,多地陆续出台楼市调控政策,重启限购限贷,在这外围环境影响下,大连、重庆成交量呈现回落趋势。 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续) 大连项目由总地盘面积约46,938平方米(不包括公共地盘面积)的四幅地块组成,正在兴建一个包括办公室、零售商铺及住宅楼宇的大型发展项目-中航国际广场。大连项目於竣工後的总可出售面积约为350,488平方米。大连项目现正处於正常开发建设阶段,而中航国际广场之若干住宅及办公室单位已自二零一三年六月起开始预售。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竣工的可出售面积为142,311平方米,其中销售了90,649平方米,18,299平方米则出租并包括在投资物业内,其余则包括在持作出售之已完成物业内。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发展中物业的总可出售面积约为208,177平方米。 重庆项目由总地盘面积约375,252平方米之十二幅地块组成,现正处於前期开发阶段。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之已完成物业为 4,105,31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070,648,000港元),投资物业为315,866,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373,425,000港元)。客户按金(指预售物业所得款项)为 920,23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48,310,000港元)。年内,大连项目录得收益 102,786,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2,147,344,000港元)及毛利28,517,000港元(二 零 一五年:108,303,000港元)。由於在二零一六年,大连项目所处的大连市市场仍 以加大库存去化为主,在此环境下,本集团适度控制物业开发进度,合理配置 已竣工物业和发展中物业入市销售抢占市场空间,因此本年收益较去年下跌。 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分部於年内录得亏损47,05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溢利 35,065,000港元)。 贸易业务 贸易业务分部於年内并无录得收益(二零一五年:7,644,000港元),且并无录得溢利或亏损(二零一五年:溢利175,000港元)。 财务回顾 可换股债券 本集团持有分别由天下图控股有限公司(「天下图控股」)及幸福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幸福控股」)(两间均为香港上市公司)发行之可换股债券。该等可换股债券为包含非衍生工具主合约及嵌入式衍生工具之混合工具。非衍生工具主合约代表债券部份,已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投资。嵌入式衍生工具代表换股期权,已被指定为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之衍生金融工具乃按公平值基准管理,其表现亦按公平值基准评价。任何公平值利润或亏损均於损益中确认。公平值乃根据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进行之估值确定,其价值主要受相关证券价格以及该衍生金融工具的时间值所影响。 可换股债券(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衍生金融工具组合包括天下图控股及幸福控股 所发行之可换股债券中嵌入之衍生工具,公平值分别为9,277,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90,444,000港元)及2,06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9,452,000港元)。年内,已确认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亏损108,55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利润28,146,000港元),主要由於天下图控股及幸福控股的股价皆下跌。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股本投资 本集团持有由天下图控股所发行之股份,并把该投资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股本投资。年内,由於天下图控股之股价下跌,本集团录得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股本投资之公平值亏损198,09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204,000港元)。 可供出售的投资之减值 本集团持有由幸福控股所发行之股份,并把该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的投资。由於年内幸福控股之股价大幅下跌,因此录得可供出售的投资之减值134,10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11,137,000港元)。 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 年内,本集团录得分占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之亏损合共218,382,000港元(二零一 五年:68,615,000港元),主要是由於合营公司对其若干投资及其他资产作了大幅减值拨备。 资金流动性、资本架构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一贯保持充足营运资金。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流动 资产4,969,96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127,503,000港元),其中包括现金及银 行结存及定期存款合共605,925,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473,689,000港元)。 本集 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动负债为1,692,80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763,972,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母公司所有者应占权益为1,973,272,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2,737,534,000港元),由已发行股本551,95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51,959,000港元)及储备1,421,31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185,575,000港元)所组成。本集团之计息债务(包括来自同系附属公司的贷款1,234,637,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1,864,671,000港元)、计息银行贷款230,13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7,964,000港元)及来自中间控股公司的贷款475,41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509,581,000港元)乃主要以人民币结算及以固定利率计息。本集团之资本负债率 按计息债务占母公司所有者应占权益加计息债务之百分比计算为50%(二零一五年:47%)。 本集团之银行信贷主要用於应付一般营运资金的需要。 本集团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值总额1,658,082,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无)之若干发展中物业已抵押作为本集团银行信贷之担保。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以下资产已抵押作为银行信贷之担保: (i) 本集团账面净值3,148,000港元之於中国内地之楼宇; (ii) 本集团账面净值2,885,000港元之於中国内地之租赁土地;及 (iii) 本集团为数359,000港元之若干短期定期存款。 外币风险 本集团的外汇风险主要产生自营运单位以该单位功能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进行的若干销售及采购。鉴於本集团致力把相同货币的资产及负债配合,因此本集团所承受的外汇风险很低。 重大收购及出售 除本公告另有所述之交易外,本集团於年内并无任何其他重大收购或出售。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本集团物业之买家获银行授予之房屋贷款,向银行作 出76,085,000港 元(二 零一五年:36,489,000港 元)之担保,担保期由买家获贷款之日起至买家获发物业房产证为止。 环境及法规的遵从 保护环境及善用天然资源已逐步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观念,公司配合全球环保大趋势,营运模式亦日益与此观念接轨。公司采用新科技、新管理配套,严格控制环境影响及资源使用,致力打造低污染低排放的清洁生产模式,作为公司走向可持续发展经济的重要方向。 公司严格遵循所有由相关监管部门发布而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相关的适用法律及规例。於二零一六年全年,公司没有不遵守对其业务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例的事故。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雇员73名(二零一五年:156名)。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之雇员工资及薪金(不包括 董事酬金)为28,58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2,179,000港元)。本集团重视与雇员保持良好关系。董事认为,为雇员提供优越的工作环境及福利,有助建立良好员工关系及挽留员工。本集团的薪酬政策乃根据各员工的表现及市场情况制定并定期进行检讨。本集团并为雇员提供其他福利包括医疗及人寿保险,以及按个别雇员之表现及其对本集团作出之贡献,向合资格雇员授予酌情性奖励花红及购股权。 展望 二零一七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将延续二零一六年的调控趋势,不断强化房屋回归居住属性,监管层将通过更新监管政策,限制不符合政策导向的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物业供应和销售受政策、货币环境影响,将呈现「投资降速、开工减缓、量价回落」的特点。但从整体来看,政策导向明显的一线及二线热点城市经济发展稳步增长,持续的城市化进程及「二胎」红利仍将推动刚需和改善型物业的需求。总体判断,房地产市场将在量价适度回落的状态下稳定运行。 本集团除了密切关注公开招拍挂市场,也会注意收购并购的可能,相信行业的分化整合,会出现更多的机会。 购入、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於年内概无购入、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本公司致力於对其股东强调透明度、问责性及责任性,从而保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 除下文所述外,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实施并遵守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守则条文及(如适用)建议最佳常规。 企业管治(续) 除在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委任的非执行董事外,本公司所有非执行董事(包 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无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4.1条委任指定任期。根据本公司细则,其时三分之一的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於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须轮席退任,即每位董事至少每三年须退任一次。退任董事合资格重选连任。 本公司并未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5.1至A.5.4条设立提名委员会。由於董事会负责不时审阅董事会之架构、人数、多元化及组成,以及本公司新董事之委任,确保董事会由具备配合本公司业务所需技能及经验之人士组成,加上董事会亦负责评核本公司每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检讨本公司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行政总裁)之继任计划,因此本公司认为目前不需设立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将参考企业管治的最新发展,定期检讨及改善其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了载於上市规则附录十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标 准守则」)作 为本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在作出特定查询 後,本公司所有董事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之工作范畴 有关本公告所载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 表、综合损益表、综合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之数字已得到本公司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的同意,该等数字与本集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载金额一致。安永就此履行的工作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作出的核证聘用,故此安永概不就初步业绩公告发表任何保证。 经由审核委员会审阅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 致谢 本人谨此向各董事及全体职员所作出之重大贡献、努力不懈及尽忠职守表示深切谢意。 承董事会命 AVICInternationalHolding(HK)Limited 中国航空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主席 刘洪德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刘洪德先生、潘林武先生、赖伟宣先生、周春华女士及徐洪舸先生;非执行董事周伟淦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幼麟先生、李家晖先生及李兆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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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5 渝太地产 0.44 61.11
00164 中国宝力科技 1.1 4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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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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