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unsun Capital GroupLimited
麦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94)
盈利警告
本公司谨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告。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初步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获得之资料,预期本集团将就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录得除税後亏损约420百万港元,而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录得除税後亏损约138百万港元。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兹提述(i)麦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中国贵金属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刊发之二零一六年中期报告(「中期报告」);及(ii)本公司
日期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刊发之公告有关授出1,385,769,378份购股 权(「 该公
告」,与中期报告合称「中期报告及公告」)。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中
期报告及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作出本
公告。
�C1�C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初步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获得之资料,预期 本集团将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录得除税後亏损约420百万 港元,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录得除税後亏损约138百万港元。
除税後亏损增加主要由於:(i)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就可换
股债券重组录得亏损约63百万港元所涉及之一次性交易(详情载於中期报告内),其
影响被本集团之可换股债券利息开支因可换股债券重组而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约84百万港元减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51百 万 港 元( 基 於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 )而有所减少;(ii)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由本公司发行之可换股债券之衍生金融工具非现金公平值收 益减至约6百万港元(基於具备认可资格及经验之独立专业估值师行(「独立估值师」) 作出之初步评估计算),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衍生金融工具 非现金公平值收益约44百万港元;(iii)与年内授出之1,385,769,378份购股权( 购 股 权之详情载於该公告内)有关之非现金以股权结算之股份基础开支约145百万港元(基於独立估值师所作出之初步评估);及(iv)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出售固定资产所得收益减少至约0.3百万港元(基於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 目),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之出售固定资产所得收益约51百万港元。
本公司尚未最终厘定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本
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董事会经参照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 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获得之资料後作出之初步评估,并非基於已经 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之任何数字或资料。本集团公布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年度业绩时,将会进一步披露本集团之业绩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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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麦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李向鸿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李向鸿先生、刘力扬先生、王浩先生、张力维先生、张利锐先生及张曙光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胡大祥先生、肖荣阁教授及尹成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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