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61)
内幕消息-亏损净额之预计减少
中国大冶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
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刊发本公布。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现时可获得之资料,预计本集团产生之亏损净额将大幅低於二零一五年同期之亏损净额。
董事会认为,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亏损净额大幅减少主要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之存货撇减及资产减值大幅减少所致。由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铜价大幅下跌,存货撇减约为人民币612,280,000元及资产减值约为人民币567,653,000元。
监於上文所述,董事会预期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将录得不少於人民币1,000,000,000元的净亏损跌幅(二零一五年:年度亏损约为人民币1,190,225,000元)。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正落实其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本集团将於二零一六年之年度业绩公布内披露其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详情,及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刊发该公布。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大冶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
主席
张麟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张麟先生(董事会主席)、龙仲胜先生、翟保金先生及谭耀宇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岐虹先生、王国起先生及刘继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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