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对本公布的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UAZHONGIN-VEHICLEHOLDINGSCOMPANYLIMITED
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30)
正面盈利预报
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
下内幕资料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本公布。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其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纯利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相比将录得重大
增长。本公布所载资料乃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就本集团管理账目所作之初步评估
为基准,而非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据或资料。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下内幕资料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本公
布。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
其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纯利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相比将录得约 50%的增幅,主要因为汽车销售市场蓬勃、新车款推出、
严格实施管控成本措施及联营公司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本公司仍在为其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定
稿,因此上述利润增长可能会发生变化。本公布所载资料乃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
就本集团管理账目所作之初步评估为基准,而非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任
何数据或资料。本公司将於上市规则所指定时限前刊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须於本公司经
审核年度业绩公布刊发时细阅该公布。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周敏峰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周敏峰先生、刘根钰先生及常景洲先生;非执
行董事为赖彩绒女士、王玉明先生、何积丰先生及管欣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王联章先生、於树立先生、田雨时先生及徐家力先生。
正面盈利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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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众车载
2017-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