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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号:1168)
2016年度全年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营业额下降1%至3.319亿港元
毛利上升5%至1.513亿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下降40%至2.455亿港元
每股基本亏损下降40%至6.93港仙
SinolinkWorldwideHoldingsLimited百仕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
*仅供识别
综合损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3 331,867 335,956
销售成本 (180,617) (191,435)
毛利 151,250 144,521
其他收入 214,480 231,432
销售费用 (2,748) (10,006)
行政费用 (107,705) (151,991)
其他费用 (8,987) (7,700)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增加 9 107,351 42,774
按公平值列账及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工具
的公平值亏损 (23,923) (104,455)
应收联营公司贷款的减值亏损 10 (230,000) (127,472)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亏损 (73,152) (71,617)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164,371) (276,933)
融资成本 4 (5,067) (11,571)
除税前亏损 5 (142,872) (343,018)
税项 6 (72,963) (48,241)
年内亏损 (215,835) (391,259)
以下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245,527) (409,456)
非控股权益 29,692 18,197
(215,835) (391,259)
港仙 港仙
每股亏损 8
基本 (6.93) (11.56)
摊薄 (6.93) (11.56)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亏损 (215,835) (391,259)
其他全面(开支)收入
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产生的汇兑差额 (455,593) (442,150)
分占联营公司的换算储备 29,097 44,659
年内其他全面开支 (426,496) (397,491)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642,331) (788,750)
以下应占全面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604,053) (736,426)
非控股权益 (38,278) (52,324)
(642,331) (788,750)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306,161 466,283
物业、厂房及设备
预付租金 59,574 64,908
9 2,470,127 2,528,361
投资物业 154,706 138,871
联营公司欠款
於联营公司的权益 �C �C
10 1,238,390 1,603,664
应收联营公司贷款 155,978 155,974
待售投资
其他应收款 158,399 122,649
50,000 �C
应收贷款 59,220 �C
长期银行存款
4,652,555 5,080,710
流动资产 820,682 851,991
物业存货
应收货款及其他应收款、按金及预付款 11 31,629 64,759
26,336 �C
应收贷款 1,201 1,282
预付租金
按公平值列账及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420,788 389,655
3,138 �C
衍生金融工具 531,256 530,465
短期银行存款
结构性存款 1,078,212 �C
586 624
已抵押银行存款 1,385,627 2,745,6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299,455 4,584,393
流动负债 12 515,940 543,874
应付货款、已收按金及应计费用
衍生金融工具 9,256 �C
673,639 698,813
应缴税项 33,575 35,859
借款-一年内到期偿还
1,232,410 1,278,546
净流动资产 3,067,045 3,305,84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7,719,600 8,386,557
非流动负债 56,732 96,450
借款-一年以後到期偿还
递延税项 353,045 354,736
409,777 451,186
7,309,823 7,935,371
资本及储备 354,111 354,111
股本
储备 5,946,540 6,533,81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6,300,651 6,887,921
1,009,172 1,047,450
非控制权益
7,309,823 7,935,37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一般事项
SinolinkWorldwideHoldingsLimited百仕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百慕达注册
成立并获豁免的公众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港元(「港元」)呈列,而本公司之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选用港
元作为其呈列货币之理由为本公司为一间公众持有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发展、物业管理及房地产投资。
2. 采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於本年度,本集团采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的例外情况
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
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措施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 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的澄清
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 农业:生产性植物
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2年至2014年周期之年度
改进
於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
及�u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披露资料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前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的收益及相关修订本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以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应用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
第28号(修订本) 售或注资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措施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确认未变现亏损之递延税项资产4
1 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将厘定日期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类及计量、一般对冲会计及金融资产
的减值规定之新规定。
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後应按摊销成本或公平值计量。
尤其是,目的是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之业务模式内持有之债务投资及合约现金流量纯粹为支
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之利息之债务投资,一般按其後会计期末之摊销成本计量。通过收取
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达成目的之业务模式内持有的债务工具及金融资产合约条款於特定日期产生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额之利息的现金流量之债务工具,一般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量。所有其他债务投资及股本投资均按其後会计期末之公平值计量。此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实体可能不可撤回地选择在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股本投资(并非持作买卖)之其後公平值变动,并一般只在损益中确认股息收入。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要求预期信贷损失模式,与香港会计准则第
39号的已产生信贷损失模式正好相反。预期信贷损失模式要求实体於各报告日对预期信贷
损失及其变动进行会计处理,以反映初始确认後的信贷风险变化,即不再需要待发生信贷
事件後方确认信贷损失。
根据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之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政策,日後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可能对本集团金融资产分类及计量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分类为待售投资按成本列值的
本集团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非上市股份,将须於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时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此外,预期信贷损失模式或会导致须就按摊销资产计量之本集
团金融资产尚未产生的信贷损失提早计提拨备。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的收益」
已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该准则制定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用作将自客户合约所产
生之收益入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香港
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引入确认收益之5个步骤:
第1步:确定客户合约
第2步:确定合约内的履约承担
第3步:厘定交易价格
第4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合约内的履约承担
第5步:当实体达成履约承担时确认收益
就第5步而言,实体应於达成履约承担时确认收益,即於特定履约承担相关之商品或服务
「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特别是,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规定实体於达成若干条件时
随时间确认收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就特别情况之处理方法加入更明确指引。此
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更详尽之披露。
於2016年,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有关确认履约承担、主理人与代
理人之考量及授权应用指引澄清。
本公司董事预期日後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或会导致更多披露,然而,本公司董事
预期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不会对相关报告期间已确认收益之时间及金额造成重 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其他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将不会对综
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3. 营业额及分类资料
(A) 营业额
营业额主要指物业管理收入、租赁收入及其他收入(已扣除折扣、业务税款及其他销
售额相关税收)产生之收益。本集团年内收益之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物业管理收入 119,732 125,389
租赁收入 163,295 161,382
其他收入 48,840 49,185
331,867 335,956
(B) 分类资料
为方便管理,本集团目前将业务分为以下营运分部-房地产发展及房地产销售(「房地
产发展」)、物业管理和房地产投资。该等分部为本集团向本公司执行董事(本集团主
要经营决策者)报告以供评估表现及分配资源之基准。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报告及营运分类之收益及业绩分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可报告
房地产发展 物业管理 房地产投资 分类合计 其他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对外销售 �C 119,732 163,295 283,027 48,840 331,867
业绩
分类业绩 (3,910) 16,034 242,153 254,277 (126,122) 128,155
其他收入 214,480
未分摊公司费用 (45,363)
按公平值列账及计入损益
之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
工具的公平值亏损 (23,923)
以股份付款 (16,783)
应收联营公司贷款的减值
亏损 (230,000)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164,371)
融资成本 (5,067)
除税前亏损 (142,872)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可报告
房地产发展 物业管理 房地产投资 分类合计 其他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对外销售 �C 125,389 161,382 286,771 49,185 335,956
业绩
分类业绩 (2,292) 10,276 175,536 183,520 (130,576) 52,944
其他收入 231,432
未分摊公司费用 (41,335)
按公平值列账及计入损益
之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
工具的公平值亏损 (104,455)
以股份付款 (65,628)
应收联营公司贷款的减值
亏损 (127,472)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276,933)
融资成本 (11,571)
除税前亏损 (343,018)
分类之间的销售乃根据现行市价计算。
营运分类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会计政策相同。分类业绩指各分类所赚取溢利�u所产生
亏损(未经分配其他收入、中央行政费用、以股份付款、应收联营公司贷款的减值亏
损、董事薪酬、分占联营公司业绩、按公平值列账及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及衍生金
融工具的公平值变动、融资成本及税项)。
由於并无定期将本集团资产及负债,以及其他资料按可报告分类划分的分析提供予执
行董事审阅,故并无有关分析的披露。
本集团於两个年度的所有营业额源自中国(以物业的所在地为基础),而本集团大部分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应收贷款及其他应收款、联营公司欠款和待售投资)除外)亦位於中国(持有有关资产的集团实体所在国家)。截至2016年或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本集团个别客户贡献的销售额概无超过本集团营业额10%以上。
4. 融资成本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借款的利息 5,067 11,571
5. 除税前亏损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已经扣除以下各项: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折旧 75,184 74,266
预付租金拨回 1,254 1,335
及经计入:
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扣除产生租金收入之支出3,528,000
港元(2015年:9,548,000港元) 159,767 151,834
分占联营公司税项 (45,907) (9,657)
6. 税项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税项包括: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47,959 32,579
中国企业所得税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3,176 �C
递延税项 21,828 15,662
72,963 48,241
本集团於两个年度涉及的香港利得税拨备金额并不重大,故并无於财务报表作出香港利得
税拨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本集团於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且主要在区内营运的附属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其应课税溢 利按25%(2015年:25%)的税率计算税款。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就中国附属公司所赚取之溢利而向非中国税
项居民宣派之股息,须缴纳预扣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对支付予海外集团实体
之股息徵收的预扣税达9,677,000港元,乃由中国税务机关收取。
此外,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乃就土地价值的增值数额(即出售物业所得款项超过指
定直接成本)按介乎30%至60%不等的递增税率徵收。指定直接成本乃界定为包括土地成
本、发展及兴建成本及若干有关房地产发展的成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正式通知,於
订立物业预售合约後应缴纳暂定土地增值税,之後在完成房地产发展时再对有关增值数额
作出最终核定。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透过发布深府办函[2005]第93号及深地税法[2005]作出
回应,据此,其中包括於2005年11月1日或之後签订的合约须严格执行有关土地增值税规
定。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其已遵守上述通知及深圳市其他正式税务通知的规则,而本集团
已据此计入土地增值税。
7. 股息
两个年度内并无派付、宣派或建议分派股息。
董事建议不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股息(2015年:无)。
8. 每股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按下列数据计算: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的亏损
(即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 (245,527) (409,456)
股份数目
2016年 2015年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的股份数目 3,541,112,832 3,541,112,832
计算2016年及2015年两个年度的每股摊薄亏损时,由於本公司购股权的行使价较该两个年
度的平均市场价格为高,故并无假设该等购股权获行使。
9. 投资物业
总计
千港元
公平值
於2015年1月1日 2,633,168
汇兑调整 (155,656)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增加 42,774
添置 8,075
於2015年12月31日 2,528,361
汇兑调整 (165,585)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增加 107,351
於2016年12月31日 2,470,127
物业重估产生的未变现收益(计入损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07,351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42,774
已落成投资物业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的公平值乃根据戴德梁行於该等日期作出之估 值基准而得出。该公司为与本集团并无关连的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且为香港测量师学 会会员。
10. 应收联营公司贷款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股东贷款,本金额及应收利息合共552,949,000美
元(2015年:513,757,000美元)减已确认累计减值亏损
2,391,258,000港元(2015年:1,857,521,000港元) 1,894,095 2,124,095
减:应占联营公司超出投资成本的亏损及其他全面开支 (655,705) (520,431)
1,238,390 1,603,664
该笔款项为应收RGAP的股东贷款,用於拨付上海一个房地产发展及房地产投资项目所需
资金,其按每年20%的息票利率计息,并构成於RGAP净投资的一部分。由於应收贷款被
视为一项净投资,故本集团确认其分占RGAP应收贷款超出投资成本的亏损。该笔款项根
据本集团预期将收取的估计日後现金流量以及有关收款的估计时间按摊销成本列账。应收
贷款(包括本金及利息)为无抵押,且并无固定还款期。董事认为,应收贷款将不会於报告
期末起计1年内偿还,其相应分类为非流动资产。
本公司董事计及按贷款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时间後评估应收贷款(包括应 收贷款的应收利息)的可收回金额。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扣除本集团确认利息收入303,737,000港元(2015年:
303,737,000港元),减值亏损230,000,000港元(2015年:127,472,000港元)已相应於损益确
认。
本公司董事已审阅应收贷款的账面值1,238,390,000港元(2015年:1,603,664,000港元),并
认为有关金额可全额收回。
11. 应收货款及其他应收款、按金及预付款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货款 1,492 5,282
应收利息 9,848 11,247
应收被投资公司款项 �C 6,414
来自出售持作买卖投资的应收款项 �C 25,235
其他应收款、按金及预付款 20,289 16,581
31,629 64,759
本集团给予客户平均0至60日的信贷期。以下为於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与其各自的收益确
认日期相若)呈列的应收货款账龄分析: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账龄:
0至60日 1,318 4,837
61至180日 154 362
181日以上 20 83
1,492 5,282
管理层密切监控应收货款的信贷质量,并认为该等应收货款及其他应收款并无过期亦无减
值,且信贷质量良好。
本集团应收货款包括总账面值为174,000港元(2015年:445,000港元)的应收账款,有关账
款於报告日已过期,惟本集团尚未就减值亏损计提拨备。本集团并无就此等余额持有任何
抵押品。
已过期但未减值应收货款的账龄: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61至180日 154 362
181日以上 20 83
174 445
根据本集团以往经验,已过期但未减值的应收款通常可收回,故本集团对账龄60日以上的
所有应收款并不作全数拨备。
12. 应付货款、已收按金及应计费用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付货款 45,001 47,717
建筑工程的其他应付款 245,451 268,223
按金及预收租金及管理费 115,384 109,087
应付工资 17,538 18,795
其他应付税项 21,157 19,666
应付薪金及职员福利 33,441 35,708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 37,968 44,678
515,940 543,874
以下为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的应付货款账龄分析: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账龄:
0至90日 10,412 9,469
91至180日 3,409 7,639
181至360日 2,404 3,248
360日以上 28,776 27,361
45,001 47,717
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集团之营业额为3.319亿港元,较去年下降1%。毛利
为1.513亿港元,较去年上升5%。年内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2.455亿港
元,同比下降40%;每股基本亏损为6.93港仙,同比下降40%。
房地产租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租金收入总额为1.633亿港元,较去年上升1%。
上述租金收入主要来自「喜荟城」、百仕达花园一至四期及「百仕达大厦」的商业项目。
百仕达大厦
百仕达花园五期之酒店及办公楼项目「百仕达大厦」位於深圳市罗湖区,该项目总楼面面
积约50,000平方米,其中酒店占30,000平方米,办公楼占20,000平方米。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百仕达大厦」办公楼的出租率为85%,租户主要从事珠宝、投资
和房地产行业。
深圳「乐酒店」是百仕达集团旗下的首家个性化酒店,拥有188间客房和套房,还配备有
时尚餐吧、特色咖啡厅、高端健身会所等设施。本集团的专案发展理念一向重质不重
量,锐意打造精品,走差异化经营路线。
面对中国经济增长放缓,「乐酒店」作为自主品牌的新开业的精品酒店,平均房租和入住
率或有可能受压。董事认为,「乐酒店」於2016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低於其账面值。
因此,该酒店的账面值已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并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减
值亏损7,320万港元。我们深知创建酒店品牌的不易,需要较长时间的打造。但我们有信
心优质资产的价值能透过长期持有而提升至最高水准,并愿意耐心等待资产升值及营运
盈利增加所带来的投资回报。
发展中物业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下列发展中物业:
1. 「洛克外滩源」项目
「洛克外滩源」位於上海外滩,是本集团与洛克菲勒国际集团共同开发的一个综合
地产专案。该项目占地面积达1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94,080平方米,包括历
史保护建筑的修缮和部分新建筑。本集团拟把该幅历史悠久的土地改建为高级的混
合用途区,集居住、商用、零售、餐饮、办公及文化设施於一身。该专案的保护
及保留建筑部分已正式投入营运并陆续出租,新建筑基础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陆
续完工,整个项目预计於2018年完工及全面开业。
2. 「宁国府邸」项目
位於上海市长宁区的住宅项目「宁国府邸」,目前正处於施工阶段。该项目占地面
积13,599.6平方米,容积率1.0,由11栋中西合璧的四合院组成,每栋面积1,000至
1,500平方米。专案由英国David Chipperfield Architects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建筑及
装饰设计,位於上海市内交通最方便的低密度清幽豪宅区之一,距离机场及市区分
别约为10分钟及30分钟车程。
「宁国府邸」目前正进行庭院精装修、外立面改造和整体配套工程,现正规划销售方
案,因应市场情况作出合适安排。
主要联营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集团分占主要联营公司Rockefeller GroupAsia Pacific,
Inc.(「RGAP」)「洛克外滩源」项目亏损1.644亿港元,较去年下降41%,主要由於联营
公司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所致。
应收联营公司贷款
该笔款项为投资於RGAP以股东贷款名义的投资金额,用於拨付「洛克外滩源」项目所需
资金,并构成本集团於RGAP总投资的一部分。由於应收贷款实为一项净投资,故本集
团确认分担RGAP应收贷款超出投资成本的亏损。该笔款项根据本集团预期将收回的估
计日後现金流量以及收回该笔款项的估计时间按摊销成本列账。该投资为无抵押,且并
无固定还款期。董事认为,该投资为长期投资,其相应分类为非流动资产。
本公司董事按贷款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时间後重估投资金额的可收回 金额。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於损益相应确认减值亏损230,000,000港元(2015年:127,472,000港元)。
本公司董事已审阅应收贷款的账面值1,238,390,000港元(2015年12月31日:1,603,664,000
港元),扣除累计减值2,391,258,000港元(2015年12月31日:1,857,521,000港元)及累计
分占联营公司超出投资成本的亏损及其他全面开支655,705,000港元(2015年12月31日:
520,431,000港元),及联营公司欠款154,706,000港元(2015年12月31日:138,871,000港
元),并认为有关金额可全额收回。
其他业务
本集团的其他业务包括提供物业、设施及项目管理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内,本集团其他业务的营业额为1.686亿港元,同比下跌3%。
展望
展望2017年,中国宏观经济将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预期中国整体经济增速将小幅下
调。国际上,从国际地缘政治风险的提升到美国特朗普新政实施力度的不确定性,都会
为中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变数,进而迫使中国政府相应调整其政策布局。预计,2017
年上半年中国国内的政策重心将会是一个「防风险」的动态调整的过程。同时供给侧改革
将继续稳步深化推进。
另一方面,地产行业,政府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坚定,严厉的调控政策看不到放松
的迹象,2017年房地产销售继续放缓并传导至地产投资下滑将是大概率事件。但目前地
产库存整体已降至较低水准,地产库存水准会一定程度上封锁地产投资的下行空间,因
此2017年地产投资增速下降幅度有限,虽然会对整体经济形成下行压力,但造成经济大
幅滑落失速的可能性不大。
综合来看,2017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刺激经济增长方面的力度可能都将减弱,这显
示稳增长的优先顺序别下降,政府对於增长下行的容忍度在提升,预计2017年中国GDP
增速将下滑至6.5%左右,但中国宏观经济将得到品质和效益的提高,经济运行将保持在
合理区间,经济形式稳中向好。
财务回顾
本集团之财政保持稳健,负债杠杆比率低企,利息保障倍数处於稳健水准。本集团的借
款总额由2015年12月31日的1.323亿港元减至2016年12月31日的9,030万港元。本集团於
2016年12月31日的资本负债比率(借款总额与股东权益比率)为1.4%,2015年12月31日则
为1.9%。本集团现为净现金状况,银行借款主要为浮息贷款。
於2016年12月31日,为取得上述贷款而已作为抵押的资产,合共的账面净值为5.364亿港
元。本集团的借款以人民币为单位。由於本集团所有业务均在中国进行,因此与业务有
关的大部分收支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本集团并无采用财务工具作为对冲,然而,董事会
将继续评估及密切监察人民币及利率变动对本集团带来的潜在影响。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共达30.549亿港元(包括已抵押的银行
存款、结构性存款、短期银行存款、长期银行存款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大部分均以
人民币、港元及美元为单位。
资本承担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就发展中物业之承担为4,440万港元。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就银行向本集团物业买家提供按揭贷款而向银行作为抵押的
担保额为2,040万港元。
末期股息
为保留资源用作本集团业务发展,故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
期股息(2015年:无)。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就主要业务雇用约790名全职雇员。本集团了解干练和具备
实力雇员的重要性,并继续参考现行市场常规及个人表现向雇员发放薪酬。本集团亦提
供若干其他福利,例如医疗及退休福利。此外,本集团根据已获批准购股权计划的条
款,向本集团合资格雇员授出购股权。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股份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
上市股份。
企业管治
年内,本公司一直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内
所载之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载於上市规则附录10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本公司确认,各董事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均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规定之准则。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设立一个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负责检讨及监察本集团之财务汇报程序及内部监控。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田劲先生、项兵博士及辛罗林先生。审核委员会与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及本公司之核数师定期开会,共同审议本公司采纳之财务汇报程序、内部监控之效用、核数程序及风险管理事宜。
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经已由本公司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
师行审核,并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
股东周年大会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已预定将於2017年5月 18 日( 星期 四 )举 行。股
东周年大会通告将於适当时候在本公司网站www.sinolinkhk.com及联交所指定网站
www.hkexnews.hk刊发。
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至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在内,暂
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确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
上投票的权利,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於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4时
30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
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m,以便办理有关手续。
致谢
本人谨藉此机会代表董事会,向本集团全体员工及管理团队在年内所付出之贡献衷心致
谢,并就所有股东多年来一直支持表示感激。
承董事会命
SinolinkWorldwideHoldingsLimited
百仕达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邓锐民
香港,2017年3月16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的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邓锐民先生(主席)、项亚波先生(行政总裁)
及陈巍先生;非执行董事欧亚平先生、欧晋羿先生及罗仕励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田劲先生、项兵博士及辛罗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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