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XIVA 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现时可
获得之资料,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拥
有人应占综合溢利不少於 172,000,000港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录得增长
114%。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时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现时可获得之资料,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不少於172,000,000港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录得增长114%。该增长主要是由於(i)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入相对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调整假设不合并扬宇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分拆」))及其附属公司(「扬宇集团」)之收入有所增加(仅供比较之用)(ii)产品线组合的变化,本集团的毛利及毛利率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同期增加;(iii)若干未到期外汇远期合约产生的非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平值变动收益(iv)由於分拆而导致失去对扬宇集团之控制权的公平值收益。
本公司正在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列资料仅基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和可获得之资料的初步评估得出,而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前刊发之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业绩公布。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时捷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严玉麟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四名执行董事严玉麟先生、黄瑞泉先生、严子杰先生及黄维泰先生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吕明华博士
SBS太平绅士、王得源先生、廖俊宁先生及张治�j先生组成。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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