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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886)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之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幅
千港元 千港元 百分比
收入 2,145,194 2,554,762 -16%
毛利 540,392 543,161 -1%
年内利润 177,603 203,586 -13%
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收益 172,226 198,860 -13%
港仙 港仙 百分比
每股普通股收益
―基本 14.7 16.9 -13%
―稀释 14.7 13.4 10%
百分比 百分比 百分点
毛利率(附注1) 25% 21% 4
年度利润率(附注1) 8% 8% ―
―1―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幅
千港元 千港元 百分比
流动资产 1,091,716 1,082,723 1%
总资产 4,071,674 3,967,942 3%
总权益 1,221,861 1,179,037 4%
流动负债 1,094,769 1,255,494 -13%
总负债 2,849,813 2,788,905 2%
百分比 百分比 百分点
平均融资成本(附注1) 4% 6% -2
平均股本回报(附注1) 15% 18% -3
附注:
1、 释义:
毛利率 平均融资成本
毛利�u收入 年度利息支出�u平均借款额
年度利润率 平均股本回报
年度利润�u收入 年内本公司所有者应占收益�u本公司所有者应占平均权益
―2―
年度业绩
滨海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 」)之 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下文统称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合并业绩,并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资料相比较:
合并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3 2,145,194 2,554,762
销售及服务成本 (1,604,802) (2,011,601)
毛利 3 540,392 543,161
其他收益 4 18,773 7,277
其他利得及损失 5 (79,376) 13,866
管理费用 (156,421) (162,547)
利息收益 6 3,293 7,659
利息费用 6 (66,170) (113,101)
享有联营公司的收益 3,228 2,664
享有合营公司的损失 (3,091) (1,103)
除所得税前利润 7 260,628 297,876
所得税费用 8 (83,025) (94,290)
年度利润 177,603 203,586
年度利润归属於:
―本公司所有者 172,226 198,860
―非控制性权益 5,377 4,726
177,603 203,586
每股收益 10
―基本(港仙) 14.7 16.9
―稀释(港仙) 14.7 13.4
―3―
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综合收益
年度利润 177,603 203,586
其他综合费用
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外币折算差额 (76,062) (65,253)
本年度总综合收益 101,541 138,333
归属於�s
―本公司所有者 98,748 135,113
―非控制性权益 2,793 3,220
本年度总综合收益 101,541 138,333
―4―
合并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土地使用权 66,033 45,249
不动产、厂房及设备 2,833,956 2,732,293
无形资产 13,047 ―
联营公司的投资 23,001 21,262
合营公司的投资 29,009 34,226
管线建设预付款项 11 2,036 52,189
保证金 7,702 ―
递延税务资产 5,174 ―
2,979,958 2,885,219
流动资产
存货 44,123 52,668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11 589,109 549,135
受限制现金 8,651 12,631
银行余额及现金 323,361 331,184
965,244 945,618
持有待售的资产 126,472 137,105
1,091,716 1,082,723
总资产 4,071,674 3,967,942
权益及负债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
股本
―普通股 117,435 117,435
―可赎回优先股 430,000 430,000
股份溢价 157,522 157,522
其他储备 (199,802) (144,707)
留存收益 681,529 586,403
1,186,684 1,146,653
非控制性权益 35,177 32,384
总权益 1,221,861 1,179,037
―5―
合并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1,721,704 1,533,411
递延收益 12 33,340 ―
1,755,044 1,533,41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13 982,689 935,839
税务负债 44,044 48,966
借款 68,036 260,896
衍生金融工具 ― 9,793
1,094,769 1,255,494
总负债 2,849,813 2,788,905
总权益及负债 4,071,674 3,967,942
流动负债净额 (3,053) (172,77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976,905 2,712,448
―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滨海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一九九九年十月八日在百慕达注册成立,其主要经营场所位於香港铜锣 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2楼3205-07室。本公司的普通股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的公众有限公司。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合称为本集团。
就本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董事(「董事」)视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泰达」)为最终控股公司,泰达为在天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下的国有公司。
本合并财务报表以港币(「港币」)列报(除非另有说明)。
2. 重大会计准则概要
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公司条例」)所规定之适用披露事项。
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根据下文载列之会计政策所说明在各报告期末以公平值计量之若干金融工具除外。
历史成本一般基於为换取货物及服务而支付代价之公平值。
公平值是於计量日期市场参与者於有秩序交易中出售资产可收取或转让负债须支付的价格,而不论该价格是否直接可观察或可使用其他估值技术估计。若市场参与者於计量日期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会考虑资产或负债的特点,则本集团於估计资产或负债的公平值时会考虑该等特点。此等综合财务报表中作计量 及�u或披露用途的公平值乃按此基准厘定,惟属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范围的存货、属於香港会计 准则第17号范围内的租赁交易,以及与公平值有部份相若地方但并非公平值的计量,譬如香港会计准则 第2号内的可变现净额或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的使用价值除外。
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测量考虑市场参与者通过使用资产在其最高和最佳状态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通过卖给另一个将使用资产在其最高和最佳状态的市场参与者。
―7―
此外,就财务报告而言,公平值计量根据公平值计量的输入数据可观察程度及公平值计量的输入数据对其整体的重要性分类为第一级、第二级及第三级,详情如下:
第一级输入数据是实体於计量日期可以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於活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
第二级输入数据是就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地可观察之输入数据(第一级内包括的报价除外);及
第三级输入数据是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持续经营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约3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173百万港元)。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依赖於目前有效的财务来源。鉴於本集团预期的财务表现和经
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及可用的银行授信,本公司的董事认为,本集团可全数履行於可预见未来到期之财务责任,且不会大规模缩减经营业务。因此本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的假设编制。
於本年度强制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
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折旧与摊销之可接受方法之澄清
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农业:生产性植物
第41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
年度改进
除下文所述者外,於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并无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资料构成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披露计划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披露计划。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阐
明,倘来自该披露之资料并不重大,则实体毋须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提供具体披露,并按汇总及分 ―8―
列资料作出指引。然而,修订本重申,倘在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具体要求下仍不足以让使用财务报表之人士理解特定交易、事件及状况对实体之财务状况及财务表现之影响,则实体亦须考虑应否披露额外之资料。
至於财务报表之架构,修订本提供有系统地排序或附注分组之例子。
本集团已应用这些修订。特定附注的分组和排序已经修改至管理层认为与理解集团的财务业绩和财务状 况最相关的突出区域。除了上述陈述和资讯披露的变化,应用HKAS 1的修改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和财务状况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并无产生任何影响。
3. 分部资讯
本集团在HKFRS8下可汇报及经营分部列示如下:
管道燃气销售 ― 向工业及民用户通过集团管网销售管道燃气
接驳服务 ― 基於接驳合同,组建安装燃气管道设备以使使用者连接至集团管网
实地燃气销售(附注) ― 直接由供应商气库批发液化石油气(「液化气」)予独立代理
罐装燃气销售 ― 销售罐装燃气
附注: 於二零一五年,管理层决定不再从事实地燃气销售业务。鉴於实地燃气销售业务对本集团业绩
的贡献不重大,故没有将其考虑为一项独立的重要业务。因此,它不作为终止经营呈报。
执行董事以分部业绩评估经营分类之表现。分部业绩为各分类之综合毛利。
於达成本集团之呈报分部时,并无加入经营分部。
有关本集团的分部资产及负债的资料并未经执行董事就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业绩作定期检讨。
本集团之收益均产生於中国(本集团实体获取收益之坐落地)。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除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钢管」)及其附属公司贡 献集团销售管道燃气总收入319百万港元,占本集团总收入15%外(二零一五年:573百万港元,占: 22%),本集团并无贡献销售额超过集团总收入10%之单一客户。
―9―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管道燃气 罐装燃
销售 接驳服务 气销售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天津钢管及其附属公司 318,643 ― ― 318,643
―其他客户 1,353,099 459,759 13,693 1,826,551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1,671,742 459,759 13,693 2,145,194
分部业绩 219,657 316,782 3,953 540,392
―享有联营公司的收益 3,228
―享有合营公司的损失 (3,091)
―其他收益 18,773
―其他利得及损失 (79,376)
―管理费用 (156,421)
―利息收益 3,293
―利息费用 (66,170)
除税前利润 260,628
其他可呈报分部资料:
分部结果中包括金额
折旧 77,123 352 82 77,557
土地使用权摊销 1,178 57 8 1,161
无形资产摊销 82 ― ― 82
折旧及摊销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分部总计 78,800
未分配(附注) 5,395
84,195
附注: 未分配的折旧与摊销代表就公司总部产生的款项及并未分配至经营分部。
―10―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管道燃气 实地燃 罐装燃
销售 接驳服务 气销售 气销售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天津钢管及其附属公司 573,213 ― ― ― 573,213
―其他客户 1,461,385 493,818 11,797 14,549 1,981,549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2,034,598 493,818 11,797 14,549 2,554,762
分部业绩 231,066 313,832 (4,377) 2,640 543,161
―享有联营公司的收益 2,664
―享有合营公司的损失 (1,103)
―其他收益 7,277
―其他利得及损失 13,866
―管理费用 (162,547)
―利息收益 7,659
―利息费用 (113,101)
除税前利润 297,876
其他可呈报分部资料:
分部结果中包括金额
折旧 76,125 313 189 84 76,711
土地使用权摊销 660 38 4 4 706
折旧与摊销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分部总计 77,417
未分配(附注) 5,122
82,539
附注: 未分配的折旧与摊销代表就公司总部产生的款项及并未分配至经营分部。
―11―
4. 其他收益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安装服务 8,216 2,915
管输收入 4,938 ―
赔偿款 3,742 1,343
租赁收入 1,877 3,019
18,773 7,277
5. 其他利得或损失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公允价值变动利得或损失:
―可换股债券衍生部分 9,793 62,088
―赎回从金融机构购买之理财产品之利得 442 10,432
处置不动产、厂房及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利得 2,296 6,881
不动产、厂房及设备减值回拨 18,710 ―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拨备 (10,774) (8,446)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转回 12,228 10,296
融资活动产生的净汇兑损失 (115,235) (61,916)
结算利率掉期之损失 ― (7,552)
其他 3,164 2,083
(79,376) 13,866
―12―
6. 财务收益和费用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 8,354 49,068
美元债券利息 54,808 35,690
人民币债券利息 ― 34,871
可换股债券利息 19,765 30,596
82,927 150,225
减:资本化为不动产、厂房及设备之部分成本(附注) (16,757) (37,124)
利息费用 66,170 131,101
利息收益 (3,293) (7,659)
附注: 一般借款包含财务费用之资本化率为4.20%(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6.35%)。
7. 除所得税前利润
除所得税前利润已扣减(计入)下列项目: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气体采购成本 1,298,437 1,662,840
雇员包括董事及高管之薪酬
―工资,补贴和福利(附注(i)) 94,724 110,498
―退休福利 2,172 2,376
―其他福利 40,703 43,070
137,599 155,944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销售成本 77,557 77,827
―管理费用 4,411 3,516
土地使用权摊销 2,145 1,196
无形资产摊销 82 ―
84,195 82,539
核数师酬金―审计服务 3,057 2,993
经营租赁费用 8,141 9,894
研发费(附注(ii)) 35,839 ―
―13―
附注:
(i) 特定销售、行销人员及研发人员也会参与行政活动而且其单独的雇员福利费用不能合理分配。
因此所有此类员工的福利费用都包括在管理费用中。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管理费用中包括雇员成本75,791,000港元(2015:94,354,000港元)
(ii) 与研发活动相关的重大成本包括於销售及服务成本中。
8. 所得税费用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当期所得税:
年度利润的当期税项 88,199 94,290
递延所得税 (5,174) ―
所得税费用 83,025 94,29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香港无利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於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高新科技企业须按15%之税率缴纳所得税。下列本
公司附属公司根据适用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获确认为高新科技企业,须按 15%之税率缴纳各年度所得税: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天津滨达燃气实业有限公司(「天津滨达」)根据适用之中国企业所得税 法获确认为高新科技企业三年,故自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八年须按15%之税率缴纳所得税。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涿州滨海燃气有限公司根据适用之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获确认为高 新科技企业三年,故自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八年须按15%之税率缴纳所得税。
其他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附属公司须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25%)。
―14―
本公司於百慕达(为免税国家)成立。滨海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之所得税率为16.5%。其他司法管辖区产生
之税项按相关司法管辖区之现行税率计算。
本年税项支出可与合并损益表中除所得税前利润调节一致,如下所示: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利润 260,628 297,876
按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 65,157 74,468
子公司优惠税率之税务影响 (17,034) ―
子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之税务影响 (4,480) ―
享有联营公司收益之税务影响 (807) 276
享有合营公司损失之税务影响 773 (666)
不可扣税费用之税务影响 31,494 19,847
未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之税务影响 (4,678) (2,798)
毋须课税收益之税务影响 (2,448) (15,522)
未确认的税损之税务影响 16,474 19,375
使用早前未确认的税损 (1,634) (68)
其他 208 (622)
本年税项支出 83,025 94,290
9. 股息
基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利润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建议就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发每股普通股0.05港元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已获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并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前後支付,实际派 付股息总额为58,717,447.50港元。
在报告期结束後,董事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建议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为每股 普通股0.05港元,此末期股息须获本公司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本财务报告中没有反映此拟分派股息。
―15―
10. 每股普通股收益
(a) 基本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利润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 172,226 198,860
股份数目
就每股基本收益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附注) 1,174,348,950 1,174,348,950
附注:
於二零一五年,有关本公司70,512,195股可换股优先股之换股权已全部获行使,据此发行了本公
司股份合并前的2,350,406,499新普通股。
由於可换股优先股将於发行十周年时自动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仅因时间流逝而可予发行之普通股并非或然可予发行股份,并计入二零一五年每股基本盈利之计算内。余下可换股优先股於二零一五年转换为普通股。
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本公司股本按照每十(1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已发行及尚未发行普
通股合并为一(1)股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之基准进行了一项股份合并。股份合并生效後,本
公司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为1,174,348,950股合并普通股。
―16―
(b) 稀释
稀释每股收益假设所有可稀释的潜在普通股被兑换後,根据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计算。
本公司有两类可稀释的潜在普通股:可换股债券和购股权。可换股债券假设被转换为普通股,而净利润经调整以对销利息费用和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减税务影响。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由於购股权的行使价格高於市场平均价格,因此购股权的行使不会对每股收益有稀释影响。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用於基本每股收益的收益(利润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 172,226 198,860
稀释潜在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的收益之影响:
―可转换债券的利息费用(扣除税项) ― 30,596
―可换股债券衍生工具部分的公允价值利得 ― (62,088)
用以厘定稀释每股收益的利润 172,226 167,368
股数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174,348,950 1,174,348,950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附注):
―调整假设可转换债券被兑换 ― 76,480,263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174,348,950 1,250,829,213
附注: 本公司之可换股债券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到期并获赎回。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每股摊薄盈利之计算并未假设已转换本公司尚未行使之可换股债券,因假设已
转换将使每股收益增加。
―17―
11.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账款
―管道气销售应收款 116,163 98,623
―就合约工程应收客户的款项 218,885 250,488
减:减值拨备 (41,365) (46,558)
293,683 302,553
应收票据 22,786 44,399
316,469 346,952
预付供应商款项 165,586 202,395
减:减值拨备 (73,304) (79,017)
92,282 123,378
预付及其他应收款项 51,577 47,874
减:减值拨备 (7,823) (8,424)
43,754 39,450
应收关联方款项 138,640 91,544
591,145 601,324
减:预付管网建设款项 (2,036) (52,189)
流动部分 589,109 549,135
附注:
本集团的政策为向管道燃气销售客户提供90日的信用期,以及向接驳服务销售客户提供90-180日的信
用期,且允许拥有良好信用纪录或通过票据结算的某些特选客户较长的信用条款。根据收入的确认日期呈列的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包括就合约工程应收客户的款项)净额的账龄分析如下:
―18―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0―90日 227,391 158,992
91―180日 18,937 44,604
181―360日 22,682 64,906
360日以上 47,459 78,450
316,469 346,952
12. 递延收益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千港元
政府补助:
於1月1日 ―
年内收到 35,648
折算差异 (1,158)
於12月31日 34,490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千港元
报告披露分析:
流动部分(列示於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1,150
非流动部分 33,340
34,490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附属公司天津滨达获得政府补贴人民币30,900,000(相等於港元35,648,000),以
补贴与接入若干供热企业新建天然气管道相关之项目成本,以推动更多环境清洁能源的使用。相应地所收补贴受到递延,并拨回所建构相关天然气管道估计使用寿命之损益账。
―19―
13.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应付账款 303,498 279,657
客户预付款 235,101 152,712
其他应付账款 414,407 466,030
预提费用 16,650 28,345
应付关连方款项 13,033 9,095
982,689 935,839
附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付账款基於开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0―90日 120,764 84,206
91―180日 22,648 24,224
181―360日 39,551 42,303
360日以上 120,535 128,924
303,498 279,657
业绩回顾
二零一六年,全球经历了诸多的挑战。在经济前景不明朗及国际政局不稳定等情况下,增长复苏步伐依然缓慢。然而接近第四季度,受益於中国房地产和工业企业补库存周期及美国政府大幅支持基建等经济扩张计画,核心物价、商品价格及通胀指标有所上涨,经济有望脱离近几年通缩风险并步入再通胀和复苏周期。在能源方面,中国政府预计到二零二零年石油产量下降7%,而天然气产量则增加63%,整体而言,中国将更加依赖进口原油来满足能源需求缺口,特别是希望大幅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来减少对环境污染,这将有利持续推动中国天然气产业健康发展。
―20―
二零一六年是本集团抓住每个机遇十分关键的一年,经过艰苦耕耘,本集团为实现进一步快速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重点工作包括: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与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订立燃气供应意向书。根
据该协议,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滨海(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滨海投资(天
津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已达致合作意
向,以建造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南港输气分站至本公司大港调节计量站和南强电厂至天津军粮城发电厂段之燃气管道。透过该等管道供应燃气暂定将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开始,为期二十年。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天津滨达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交银租赁」)订立协议。
据此,天津滨达同意出售若干管网(「资产」)予交银租赁,同时回租资产,年期为5年,
按季度支付租金。待协议之期限届满後,天津滨达有权以人民币1.00元之名义金额从
交银租赁收购资产之所有权。经调整初始直接成本之影响後,该项交易之平均实际利率 每年为4.72%。本公司两间全资附属公司滨海投资(天津)及天津滨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已由天津滨达於
2016年收购) 已各自签立担保,作为以交银租赁作受益人之担保人,
以担保天津滨达於协议项下之所有付款责任。该项交易是公司截至目前获得的境内融资期限最长、同期利率最低的融资项目。同时也是公司首次进行该类交易,为公司开辟了一条全新的融资管道。
获得中国浙江省德清县新市镇、钟管镇、禹越镇、莫干山镇(包括莫干山风景区)、筏头
乡行政区城内 30年之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进一步加强及扩大集团於国内燃气业务的
市场占有率的重大举措。
基本完成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的燃煤锅炉并网,公司管网已覆盖的东丽、武清、宝坻、
滨海新区及宁河等区域都是重点开发地区,滨海新区目前推出9个「煤改燃」项目,其中
7个专案公司已与之签署供气合同,公司继续着重开发「煤改燃」客户。
―21―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发每股普通股0.05港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普通股0.05港元)。
待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召开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股东」)批准 後,本公司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前後向其名称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该股息记录日)在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名册上之本公司股东发放上述股息。
本公司将稍後公布为鉴定合资格获发末期股息,出席并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之股东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期。
业务回顾
本集团主要从事建造燃气管道网路、提供接驳服务、销售液化石油气(「液化气」)和管道燃
气。
接驳服务
本集团为用户建造燃气管道,接驳其管道至本集团之主要燃气管道网路,并向工业及商业客 户,物业发展商及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接驳费。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累计燃气 管道网路大约2,129公里,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1,974公里增加155公里。於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接驳费收入约为459,759,000港元,较上年录得之 493,818,000港元,减少34,059,000港元或降低7%。
管道燃气销售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住宅用户及工业用户之管道燃气使用量分别约为 3,576x106百万焦耳及17,177x106百万焦耳,比对去年分别为2,901x106百万焦耳及16,914x106百万焦耳。於期内,本集团管道燃气销售收入为1,671,742,000港元,比对去年同期之 2,034,598,000港元减少362,856,000港元或减少18%。
―22―
房地产业务
由於房地产业务并不符合公司目前专注发展燃气业务的战略方向,本集团计划出售发展中物业,管理层强调出售发展中物业的决定,并且已经委派专业员工积极联系代理和潜在买者并在商谈中取得积极进度。在天津空港活跃的房地产市场条件下,该物业预计有机会在一年内售出。
财务回顾
毛利率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毛利为540百万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543百万港元),综合毛利率为25%(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21%)。综合毛利率之上升主要由於年内本集团管道燃气销售毛利率为13%,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管道燃气销售毛利率11%提高了2个百分点。於二
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人民币0.7
元。本次调价使得本集团的平均采购成本下降,民用天然气毛利率大幅上涨,因此带动了集团管道燃气毛利率的提高。
行政开支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行政开支为156百万港元,较上年之行政
开支163百万港元减少7百万港元或降低4%。本集团通过控制费用支出使管理成本降低。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172百万港元,於截
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99百万港元。扣除未变现
汇兑亏损,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287百万港
元。二零一六年由於人民币汇率变动,集团计入未变现汇兑亏损115百万港元。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为14.7港仙。於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为16.9港仙。
―23―
资本流动性及财政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借贷总额为1,789,74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1,794,307,000港元),现金及银行存款为332,01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343,815,000港元),其中包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23,361,000港元及受限制的银行
存款8,651,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综合流动资产约为1,091,716,000
港元及其流动比率约为1.00。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本负债比率约为
146%,以综合借贷总额约1,789,740,000港元占总权益约1,221,861,000港元之比率计算。
借贷结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借贷总额为1,789,74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1,794,307,000港元)。国内银行的人民币无抵押贷款的年利率为4.35%。美元
200,000,000之债券以百分之百之发行价发行,无抵押,按3.25%承担利息。有抵押的其他借
款的本金为人民币230,000,000元,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之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
调12%。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短期贷款及长期贷款中流动部分合共为68,036,000
港元,其余均为一年或一年以上偿还之长期贷款。
董事对营运资金充足性之意见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约3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173百万港元)。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依赖於目前有效的财务来源。於本集团预
期的财务表现和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可全数履行於可预期未来到期之财务责任,且不会大规模缩减经营业务,因此本综合财务报表及按持续经营的假设编制。
汇率变动引致之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交易以各集团实体之功能货币计值。部分银行存款及借贷以港币和美元计值,为本集团之外汇风险。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融资活动产生115百万港元未变现亏损。本集团现时并无外汇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会监察外汇风险,并将在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汇风险。
―24―
由可换股债券之转股权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收益
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转换选择权的公允价值变动导致了9.8百万港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此收益已计入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并损益表中。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受限制现金为8,65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12,631,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账面价值为311百万港元的主管网(约人民币279百万元)作
为相关借款的抵押。
可换股债券
於二零一三年八月,本公司公告发行310,000,000港元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可在其条款及
条件所载之情况下,按初步转换价每股股份0.3690港元(可调整)转换为本公司每股0.01港元
之普通股份。可换股债券发行所得净款项已由本集团用作支付应付管线建设工程款、偿还即期借贷及作营运资金用途。
在可换股债券到期之前,尚未转换的本金额279,000,000港元之未转换可换股债券可按经调整
转换价每股面值0.1港元的普通股3.5333港元转换为78,963,009股普通股。可换股债券已於
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到期并已被赎回。
或有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有负债。
展望
北京已将二零二二年冬奥会空气品质达标方案纳入北京市环境总体规划,政府相关部门必将在京津冀以及更大范围地区加大环保投入,特别是加强对大气污染的治理,并明确规定到二零一七年PM2.5值较二零一三年下降40%的要求。本集团确信中国天然气行业将面临更好的发展机遇。
―25―
二零一七年集团主要的工作是:
1. 二零一六年众多大项目落户滨海新区,未来几年潜力爆发项目进入产出阶段将促成区内
销气爆发式增长,本集团将继续抓住中国燃气行业机会、深耕滨海新区及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机遇,继续扩大公司地域优势;
2. 致力於借助国家和地方政府促进天然气清洁能源的使用及「煤改气」等环保政策机会,积
极开发天然气下游市场并已不断取得进展。重要新客户的获得及成功实现向其供应天然气对扩大集团经营规模、增加集团客户基础、分散客户基础集中带来的风险都具有积极意义;及
3. 进一步加强与股东、投资者、政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密切的沟通及合作,实现各方
利益的共赢。
雇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1,521名员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95
名)。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本集团雇员之薪金及工资为103百万港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10百万港元)。
薪酬政策
本集团雇员之薪金参照市价及有关雇员之表现、资历和经验而厘定。亦会按照年内个人表现酌情发放奖金,以奖励雇员於本集团之贡献。本集团亦为员工提供培训及其他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此外,购股权可按照本集团所采纳的购股权计划之条款授予本集团合资格之雇员(包括本公司之董事)。
―26―
企业管治
董事会负责本公司业务整体管理工作,并承担带领及控制本公司之责任,通过指示及监督其事务,共同负责促进本公司的成功。董事会确信良好的企业管治将提高投资者信心、促进集团发展以及提高企业透明度,符合集团及股东之长期利益。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遵守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规定。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3.21条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现由四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刘绍基先生(主席)、罗文钰教授、谢德贤先生及叶成庆太平绅士组成,其中刘绍基先
生及谢德贤先生为合资格会计师。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并对此财务报表发表了意见。
董事之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一套董事进行证�唤灰字�行为守则,条款不逊於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述之买卖标准守则(「标准守则」),董事交易公司证券需经董事会主席批准,并按照批准的时限、数量交易。
经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所有董事已确认遵守了标准守则及本公司之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所载的买卖标准之规定。
购买、出售及赎回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年报之发行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报告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或之前刊发并寄发给股东。
―27―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之工作范围
本集团之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业绩的初步公告中合并财务状况表、合并损益表、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及相关附注所载的数字与本集团本年度的经审核合并财务报告所载数字一致。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此进行的工作并不构成香港会计师公会公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作出的核证聘用,故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所并无就此初步公告发出任何核证。
代表董事会
滨海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高亮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张秉军及高亮先生,六名非执行董事申小林先生、张军先生、王刚先生、朱文芳女士、石敬女士及何祥利先生,以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叶成庆太平绅士、罗文钰教授、谢德贤先生及刘绍基先生。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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