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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SUNSHINE PAPE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中国阳光纸业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0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收入由二零一五财政年度的人民币3,725.8百万元增加13.4%至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人民币4,223.3 百万元。 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毛利率为19.6%,较二零一五财政年度20.0%的毛利率下跌0.4个百分点。 二零一六财政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为人民币123.1百万元,而二零一五财政年度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利润为人民币51.3百万元。 董事会建议末期股息为每股普通股4港仙。 �C1�C 年度业绩 中国阳光纸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综合业绩。此等财务业绩已由本公司审 核委员会审阅,并获董事会批准及本集团核数师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同意。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5及6 4,223,298 3,725,808 销售成本 (3,396,328) (2,980,032) 毛利 826,970 745,776 其他收入 7 121,378 91,187 其他收益或亏损 7 (28,229) (5,345) 分销及销售开支 (277,836) (263,652) 行政开支 (191,212) (166,544)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 (4,516) (15,945) 分占一间合营企业亏损 (12,533) (23,258) 融资成本 8 (248,707) (291,421) 除所得税前利润 185,315 70,798 所得税开支 9 (58,756) (14,624) 年度利润及全面收益总额 10 126,559 56,174 以下各项应占年度利润及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23,111 51,258 非控股权益 3,448 4,916 126,559 56,174 用作计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利润之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人民币元) 12 0.15 0.06 �C2�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3,353,933 物业、厂房及设备 3,338,282 投资物业 181,712 185,522 预付租赁款项 313,806 282,914 商誉 18,692 18,692 递延税项资产 8,184 6,108 於合营企业的权益 70,847 83,38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000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3 366,407 249,945 4,321,581 4,164,843 流动资产 5,889 预付租赁款项 4,922 存货 14 345,246 375,055 贸易应收款项 15 310,472 416,091 应收票据 16 532,016 347,549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7 178,701 293,707 受限制银行存款 1,445,592 1,506,512 银行结余及现金 592,175 326,865 3,410,091 3,270,701 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 ― 59,944 3,410,091 3,330,645 流动负债 936,017 贸易应付款项 18 778,830 应付票据 19 225,000 174,000 其他应付款项 20 214,240 135,878 建筑工程、机器及设备的应付款项 15,047 8,703 应付所得税 22,047 2,134 融资租赁承担 88,510 69,828 递延收益 2,758 1,655 贴现票据融资 21 1,989,892 2,010,129 银行借贷 22 1,769,150 1,870,430 其他借款 23 11,000 12,500 ― 公司债券 24 100,000 5,373,661 5,064,087 与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直接有关的负债 ― 6,796 5,373,661 5,070,883 流动负债净额 (1,963,570) (1,740,238)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2,358,011 2,424,605 �C3�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本及储备 72,351 股本 25 72,351 储备 1,543,704 1,441,17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616,055 1,513,523 非控股权益 151,898 105,097 权益总额 1,767,953 1,618,620 非流动负债 94,774 融资租赁承担 72,740 银行借款 22 65,000 199,900 公司债券 24 396,250 495,179 递延收益 21,045 23,828 递延税项负债 12,989 14,338 590,058 805,985 权益总额及非流动负债 2,358,011 2,424,605 �C4�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一般资料 中国阳光纸业控股有限公司为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根据公司法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一家获豁免有 限公司,其股份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董事 (「董事」)认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为ChinaSunrisePaperHoldingsLimited(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及其最终控股 股东为ChinaSunshinePaperInvestmentsLimited(於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 综合财务报表乃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所在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功能货币)。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为「本集团」)的主营业务为制造及销售纸品。 2.新订或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采纳所有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且与二零一六年一月 一日起计年度期间的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有关及对其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采纳该等新订准则对 本期间及过往期间的业绩及财务状况的编制及呈列并无重大影响。因此,无需作出任何过往期间调整。 於此等财务报表之核准日期,若干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公布但尚未生效,本集团亦未予提早采 纳。董事现正评估该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初次采纳时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影响。 3.合规声明 综合财务报表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亦遵守香港公司条例的适用披露规定,并已纳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规则(「上市规 则」)所适用的披露规定。 本集团采纳之主要会计政策概要载於下文。除非另有指明,否则该等政策已贯彻应用於所有呈列年度。 4.编制基准 此等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投资物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非流动资产及持作出售的出售集 团按账面值及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之较低者列账。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流动负债净额为约人民币1,963,570,000元。董事已评估相关现有资料 及自报告日期起计十二个月的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之主要假设。此外,虽然大部分现有银行融资将於二零一 七年到期,但董事认为与银行的过往业务合作及关系良好,故本集团将能够於现有银行融资到期时重续或於 必要时取得其他额外贷款融资。因此,董事认为,在计及本集团现有的贷款融资(包括视乎银行批准每年可 予重续的短期银行借款)及内部财务资源的情况下,本集团拥有充裕营运资金,以应付於可见未来到期之财 务责任。据此,综合财务报表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C5�C 5.收入 本集团主要从事生产�u制造及销售纸品、电力及蒸汽。本集团的收入指於年内就销售纸品、电力及蒸汽的已 收及应收款项。 6.分部资料 (a)经营分部 本集团乃根据由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即主要营运决策者)定期审阅有关本集团组成部份的内部报告确 定其经营分部,以对各分部进行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 分部收益及业绩 以下为本集团於年内按经营分部划分的收入及业绩分析。每一经营分部指一个本集团的可呈报分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纸品 轻涂白面 白面牛卡纸 牛卡纸纸管原纸 专用纸品电力及蒸汽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 1,196,996 1,755,488 514,614 585,605 170,595 4,223,298 分部间收入 ― ― ― ― 323,026 323,026 分部收入 1,196,996 1,755,488 514,614 585,605 493,621 4,546,324 分部利润 206,652 424,885 90,810 87,624 36,430 846,401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纸品 轻涂白面 白面牛卡纸 牛卡纸纸管原纸 专用纸品电力及蒸汽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 1,070,221 1,643,205 483,401 335,658 193,323 3,725,808 分部间收入 ― ― ― ― 280,253 280,253 分部收入 1,070,221 1,643,205 483,401 335,658 473,576 4,006,061 分部利润 188,831 358,767 91,555 72,873 37,969 749,995 �C6�C 分部利润指各纸品类别所赚取的毛利以及电力及蒸汽分部赚取的除所得税前利润。本集团就分配资源 予分部及评估分部绩效而作出决策时,并无将其他收入、其他收益或亏损、分销及销售开支、行政开支、 融资成本分配予纸品分部,亦无将所得税开支分配予纸品分部及电力及蒸汽分部。 分部利润与综合除所得税前利润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润 分部利润 846,401 749,995 分部间销售的未变现利润 (60,235) (50,679) 786,166 699,316 分销及销售开支 (277,836) (263,652) 行政开支 (170,045) (146,362) 其他收入 118,191 84,544 其他收益或亏损 (29,231) (5,893) 融资成本 (224,881) (257,952)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 (4,516) (15,945) 所占一间合营企业之亏损 (12,533) (23,258) 综合除所得税前利润 185,315 70,798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以及拨回预付租赁款项、融资成本及利息收入分别为约人民币47,821,000元(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47,223,000元)、人民币23,826,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3,469,000元)及人民币2,222,000 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935,000元)已计入电力及蒸汽分部的分部收入。 於内部分部分析中,本集团并无分配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及拨回预付租赁款项、融资成本及利息收入 至相关纸品分部,因为该等资料并非属必要。 由於并未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供分部资产及负债以及其他相关分部等零碎财务资料,故并无呈列该等 资料。 (b)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於该两个年度,概无单一客户占本集团总销售额超过10%。 (c)地区资料 本集团的营运、资产及绝大部分客户均位於中国。因此,并无呈列按地区划分收益及非流动资产的分析。 �C7�C 7.其他收入、收益或亏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收入: 以下各项的利息收入: 银行存款 29,605 46,383 与合营企业之结余(附注i) 22,969 21,773 利息收入总额 52,574 68,156 投资物业及其他物业租金收入 1,695 3,941 政府补助(附注ii及iii) 67,109 19,090 121,378 91,187 其他收益或亏损: 汇兑亏损净额 (14,696) (19,422) 销售废料收益净额 4,611 1,414 出售及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20,038) (117)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75) 应收货款减值拨备 (1,547) (2,316) 拨回弥偿拨备(附注iv) ― 11,875 其他 3,441 3,296 (28,229) (5,345) 附注: i.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赚取来自阳光王子(寿光)特种纸有限公司之利息收入, 加权平均实际年利率为6.80%(二零一五年:年利率7.17%)。 ii.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子公司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世纪阳光」)获 当地政府授予及已收取无条件政府补助约人民币49,77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6,080,000元),以支 持其营运。 iii.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子公司昌乐新迈纸业有限公司自当地政府取得无条件 政府补助约人民币15,536,000元(二零一五年�U无),金额乃参照已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额厘定。 iv.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计入其他收益或亏损的款项约人民币11,875,000元,指拨回於 过往年度确认及计入其他应付款项之提早终止一项衍生工具合约之弥偿拨备。 �C8�C 8.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以下各项的利息开支: 贴现票据融资 86,124 128,339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的银行及其他借款 115,404 121,229 融资租赁 8,764 6,342 短期融资券 ― 1,296 公司债券 40,950 38,874 251,242 296,080 减:在建工程资本化的利息 (2,535) (4,659) 248,707 291,421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资本化借贷成本乃於一般借贷资金中产生,并以对在建工程开支应 用年度资本化比率介乎5.22%至7.20%(二零一五年�U5.85%)计算。 9.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59,104 14,510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3,076 2,541 递延税项支出 (3,424) (2,427) 58,756 14,6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除下文披露者外,所有中国子公司均须按中 国企业所得税25%(二零一五年:25%)缴税。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於香港产生任何须缴纳香港利得税 之应课税利润,故并无就此两个年度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C9�C 10.年度利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度利润已(计入)扣除以下项目: 工资及薪金 156,708 151,708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44,485 25,391 员工成本总额(包括董事酬金) 201,193 177,099 确认为开支之存货成本 3,231,489 2,877,320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243,070 218,875 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拨备 1,547 2,316 拨回预付租赁款项 5,804 5,519 核数师酬金 1,548 1,940 汇兑亏损净额 14,696 19,422 投资物业及其他物业之租金收入 (1,695) (3,941) 就年内产生租金收入之投资物业产生直接营运开支 ― 76 11.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已确认分派之股息:二零一六年―中期,已付 ―0.03港元(二零一五年�U无) 20,579 ― 董事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0.04港元,惟须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 获本公司股东批准後方可作实。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0.03港元合计24,077,640 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20,579,000元)已获批准及支付予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名列股东名册的本公司权益股 东。 12.每股盈利 年内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利润人民币123,111,000元(二零一五 年:利润人民币51,258,000 元)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802,588,000股(二零一五年:802,588,000股)计算。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已发行摊薄潜在普通股。每股基本 盈利与每股摊薄盈利相同。 13.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 297,570 229,825 贷款予关连公司 36,916 ― 融资租赁的担保按金 27,684 17,184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按金 4,237 2,936 366,407 249,945 �C10�C 14.存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213,478 232,405 制成品 131,768 142,650 345,246 375,055 15.贸易应收款项 以下为贸易应收款项(扣除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後)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下列各方的贸易应收款项: ―第三方 295,339 405,957 ―关联方 15,133 10,134 310,472 416,091 上文所载贸易应收款项结余中,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抵押贸易应收款项(二零一五年:约人民 币162,975,000元已抵押予银行,为本集团获授的银行融资作担保)。 本集团一般容许授予以往曾有交易往来的贸易客户30日至45日的信用期,否则销售须以现金方式结算。本集 团向关联方作出的销售乃按向独立客户提供的相同销售信贷条款进行。 以下为扣除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後按货品付运日期(与各自收益确认日期相若)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的账 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30日 261,426 329,797 31至90日 37,303 58,551 91至365日 11,743 24,659 超过一年 ― 3,084 310,472 416,091 於接纳任何新客户前,本集团已评估潜在客户的信用质素,并界定各客户的信贷额度。 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结余包括於报告日期已逾期的账面值约人民币4,31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29,801,000 元)的应收账款,而本集团并无就此计提减值亏损拨备,此乃由於本集团满意该等客户於其後的还款情况及 信贷质素,且本集团认为该等结余不会减值。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C11�C 逾期但未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1至90日 2,922 18,458 91至365日 1,396 8,494 超过一年 ― 2,849 4,318 29,801 董事认为,於各报告期末未逾期且未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结余的信贷质素属良好。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於年内的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 8,764 6,448 年内拨备 1,547 2,316 年末 10,311 8,764 在确定贸易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时,本集团会考虑最初授予信贷之日至报告日期期间贸易应收款项信贷质素 的任何变动。董事认为,鉴於风险分散於大量客户,本集团并无贸易应收款项的信贷重大集中风险。 16.应收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票据 532,016 347,549 票据指本集团从客户接获由银行发出的承兑票据,有关客户就发票货品或服务履行向本集团的付款责任。该 等票据为已背书、无抵押及免息。 上述结余包括应收票据约人民币193,026,000元(二零一五年�U人民币186,000,000元),其已向银行贴现,并附带 追溯权。由於该等应收票据的所有权尚未转让予银行,因此未有确认该等应收票据。另一方面,已就已收银 行现金确认贴现票据融资人民币193,026,000元(二零一五年�U人民币186,000,000元)。 於报告期末按发行日期呈列的应收票据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90日 186,696 235,830 91至180日 309,280 109,899 181至365日 36,040 1,820 532,016 347,549 �C12�C 已背书应收票据 不计入年末结余,年内,本集团已转让应收票据人民币659,389,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32,281,000元)予其 供应商,以向供应商背书票据结清其应付款项。本集团已悉数终止确认该等应收票据及应付供应商款项,因 为董事认为本集团已转移该等票据拥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利益予供应商。根据中国相关法例及规例,倘发 行银行未能於到期日清偿该等票据,本集团就偿付该等应收票据之责任承受之风险有限。本集团认为发行票 据之银行信贷质素良好,发行银行未能於到期日偿付之风险属不重大。 倘发行银行未能於到期日偿付票据,则最大亏损风险(金额等同本集团就背书票据应付供应商之款项)为人民 币659,389,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32,281,000元)。向本集团供应商背书的所有应收票据的到期日由报告期 末起计均少於一年。 17.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项 113,131 111,943 其他应收款项 65,570 181,764 178,701 293,707 其他应收款项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可收回增值税 41,675 86,357 按金 10,059 17,560 向雇员提供垫款 452 1,597 应收利息 986 3,673 贷款予合营企业 ― 50,000 其他 12,398 22,577 65,570 181,764 18.贸易应付款项 以下为贸易应付款项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第三方的贸易应付款项 936,017 778,830 贸易应付款项主要为贸易采购之未付款项及持续成本。 �C13�C 於报告期末按收货日期呈列的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90日 770,717 618,197 91至365日 154,251 140,336 超过一年 11,049 20,297 936,017 778,830 19.应付票据 结余指就银行向本集团供应商发出的票据应付予银行的款项。 於报告期末按发行日期呈列的应付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90日 20,000 50,000 91至180日 175,000 100,000 超过180日 30,000 24,000 225,000 174,000 所有应付票据均属交易性质,并自出具日期起计十二个月(二零一五年:十二个月)内到期。 20.其他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项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第三方的其他应付款项 214,240 135,878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应付款项 22,581 30,054 客户垫款 137,470 69,215 增值税及其他应付税项 30,548 15,932 公司债券应付利息 18,399 18,399 其他应付利息 2,369 1,469 应付工资及福利 2,873 809 214,240 135,878 �C14�C 21.贴现票据融资 结余指透过贴现本集团具追溯权的应收票据而向银行取得的借款。於报告日期结余包括下列各项�U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第三方的应收票据贴现 193,026 186,000 本集团组成部分中应收票据贴现 1,796,866 1,824,129 总计 1,989,892 2,010,129 a.该等借款透过贴现具追溯权的应收第三方票据取得。由於应收款项的所有权尚未转让予贷款银行,因此 本集团继续确认相关应收票据的账面值。 b.该等借款透过贴现本集团旗下一间公司应收另一间公司的具追溯权集团内应收票据取得。由於应收款 项的所有权尚未转让予贷款银行,因此本集团继续确认相关应收票据的账面值。然而,相应的集团内应 收票据在综合入账之时与本集团旗下的发票公司应付的原始票据对销。 为取得原始集团内票据已向发票银行抵押银行存款人民币1,192,750,000元(二零一五年�U人民币 1,279,185,000元)。 22.银行借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有抵押银行借贷 1,220,920 1,850,769 无抵押银行借贷 613,230 219,561 1,834,150 2,070,330 须於下列期间偿还之借贷: 一年内 1,769,150 1,870,430 第二年 27,000 199,900 第三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38,000 ― 1,834,150 2,070,330 减:一年内到期结算及於流动负债项下呈列之款项 (1,769,150) (1,870,430) 一年後到期之款项 65,000 199,900 借贷总额 ―定息 1,068,168 1,262,560 ―浮息 765,982 807,770 1,834,150 2,070,330 按币种划分的借贷分析: ―以人民币计值 1,834,150 1,980,020 ―以美元计值 ― 90,310 1,834,150 2,070,330 �C15�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定息借贷按介乎3.08%至7.40%之间的年利率计息(二零一五年:年利率介乎 2.50%至7.80%之间)。 浮息人民币借贷利息乃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借贷利率收取。美元借贷已於年内悉数偿还(二零一五年�U 美元借贷利息乃按伦敦银行同业拆息再加3.99%收取)。 就全部上述银行借贷而言,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加权平均实际年利率为5.11%(二零一五 年:年利率为5.57%)。 23.其他借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向下列各方的借款 潍坊市投资有限公司(「潍坊投资」) 11,000 12,500 向无关连第三方潍坊投资之借款乃为无抵押且须按要求偿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实际 加权平均年利率为6.65%(二零一五年:年利率为6.77%)。 24.公司债券 世纪阳光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完成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七年期公司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为约人民币 500,000,000元,票息率为8.19%。有关的公司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担保,并附有以本 集团之投资物业(约人民币181,712,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85,522,000元))订立之反担保安排,并将自二零 一七年至二零二一年每年按发行规模的20%偿还。 25.股本 股份数目 股本 千港元 法定: 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00,000,000 200,000 於综合财务报 股份数目 股本 表内呈列 千港元 人民币千元 已发行及缴足: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802,588,000 80,258 72,351 �C16�C 经营回顾 二零一六年度,制浆造纸及纸制品全行业生产和经济运行状况整体趋於稳定,环保压力推动行 业进一步优胜劣汰带来供给收缩,库存得到有效消化,供需格局得到暂时改善,但仍未摆脱紧 张的状态。集团公司上下紧紧围绕「创新与变革」这一管理主题,持续实现了企业的稳健运营。 集团公司管理层审时度势,以物流改革和采购改革为重点,持续推进供应链管理水准和ERP运 行品质,保持了各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生产经营实现新突破。因此,二零一六年内集团公司 完成产品销售约127万吨,实现产能及销量的历史新高。 展望 「绿色造纸」理念在行业内已基本形成共识,随着环保政策和制度更加严格、系统、完善,会倒 逼企业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践行长远发展,将更有利於企业的公平竞争。 二零一七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集团公司将紧紧抓住造纸市场趋向复苏的重要 战略机遇期,牢牢把握市场脉搏,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及国际化发展战略,主业横向扩张与 产业链纵向延伸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努力打造新优势,全面提高运行品质与经济效益,实 现各项管理水准提升及经营业绩的新跨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总收入 本集团总收入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五财政年度」)的人民币3,725.8 百万元增加人民币497.5百万元或13.4%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六财 政年度」)的人民币4,223.3百万元。 纸品销售录得14.7%增 幅,占本集团总收入的主要部分。成功的营销策略及客户至上的产品令我 们的纸品销量增加,从二零一五财政年度的115万吨增至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127万吨,同时, 纸品的平均售价亦有上升。 电力及蒸汽销售继续占本集团总收入偏低的单位数百分比。 �C17�C 下表载列本集团不同业务分部的总收入: 二零一六财政年度 二零一五财政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纸品销售 白面牛卡纸 1,196,996 28.3 1,070,221 28.7 轻涂白面牛卡纸 1,755,488 41.6 1,643,205 44.1 纸管原纸 514,614 12.2 483,401 13.0 专用纸品 585,605 13.9 335,658 9.0 纸品小计 4,052,703 96.0 3,532,485 94.8 电力及蒸汽销售 170,595 4.0 193,323 5.2 4,223,298 100.0 3,725,808 100.0 销售成本 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3,396.3百万元,而二零一五财政年度的销售成本则为 人民币2,980.0百万元。随着总收入普遍增加,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销售成本逐步上升。二零一 六财政年度,国内废纸及海外废纸的采购成本均告增加。就纸品分部之成本而言,二零一六财 政年度国内废纸、海外废纸及木浆分别占销售成本约26.5%、32.9%及10.5%。 化学品及添加剂约占销售成本10.0%,余下20.1%为制造开支成本及劳工成本。 毛利及毛利率 毛利由二零一五财政年度的人民币745.8百万元增至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人民币827.0百万元。於 二零一六财政年度,我们承受部分成本上涨压力,并无转嫁到客户身上。因此,二零一六财政 年度的毛利率为19.6%,较二零一五财政年度的20.0%下降0.4个百分点。 其他损益项目 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其他收入人民币121.4百万元(二零一五财政年度�U人民币91.2百万元)主要 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52.6百万元(二零一五财政年度�U人民币68.2百万元)、投资物业及其他物业 的租金收入人民币1.7百万元(二零一五财政年度�U人民币3.9百万元),以及政府补助人民币67.1 百万元(二零一五财政年度:人民币19.1百万元)。政府补助增加主要反映无条件政府补助人民 币49.8百万元及人民币15.5百万元,分别用作支持本集团营运和作为已付增值税的退税。 於二零一六财政年度,我们录得其他亏损净额人民币28.2百万元,二零一五财政年度则为人民 币5.3百万元。其他亏损净额增加主要反映由於二零一六财政年度出售及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 录得人民币20.0百万元亏损。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之汇兑亏损净额呈报为人民币14.7百万元(二零 一五财政年度:人民币19.4百万元)。於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人民币兑美元持续贬值,导致以美 元计值的银行借贷产生汇兑亏损。 �C18�C 运输成本及员工成本组成分销及销售成本的主要部分。分销及销售成本由二零一五财政年度的 人民币263.7百万元增加至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人民币277.8百万元。於二零一六财政年度,占总 收入百分比约6.6%,而二零一五财政年度则为7.1%。 本集团扩大经营规模致使行政开支由二零一五财政年度的人民币166.5百万元增加至二零一六 财政年度的人民币191.2百万元。占二零一五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六财政年度总收入百分比约4.5%。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亏损人民币4.5百万元为位於中国的投资物业所产生的重估亏损(二零一 五财政年度:人民币15.9百万元重估亏损)。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继续分占合营企业亏损人民币12.5百万元,其较二零一五财政年度 分占亏损人民币23.3百万元为低。於二零一六财政年度推出高质装饰用纸,令该合营企业经营 业绩有所改善。 融资成本由二零一五财政年度的人民 币291.4百万元减少约14.7%或人民币42.7百万元至二零一六 财政年度的人民币248.7百万元。融资成本减少源於在二零一六财政年度重续低息银行借贷及减 少银行借贷。 所得税开支 於二零一六财政年度及二零一五财政年度,所得税开支分别为人民币58.8百万元及人民币14.6百 万元。所得税开支大幅增加反映本集团的中国子公司的应课税溢利(须按中国企业税25%缴交) 增加。 年度利润 基於上述因素,本集团於二零一六财政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利润人民币123.1百万元(二零一五财政年度�U人民币51.3百万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资金政策 营运资金需求及资本开支乃结合营运所得现金及银行及其他借贷提供资金。本集团的资金管理 政策为不参与任何高风险或投机性的衍生产品。於二零一五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六财政年度,本 集团继续对财务风险管理采取审慎态度。 市场风险 由於本集团之功能及申报货币为人民币,换算财务报表概不会产生汇兑差异。此外,本集团主 要以人民币进行商业交易,本集团在经营水平之汇兑风险并不重大。然而,管理继续监察外汇 风险,以及预期於有需要时采取对冲等审慎措施。 �C19�C 营运资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净额为人民币1,963.6百万元,而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则为人民币1,740.2百万元。流动负债净额增加主要反映部分将於二零一七财政 年度偿还的七年期公司债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 动比率分别为0.63倍及0.66倍。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的银行结余及现金及受限制银行存款约为人民币2,037.8百 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1,833.4百万元增加人民币204.4百万元。 存货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375.1百万元减少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人民币345.2百万 元。二 零一六财政年度之存货周转天数为39天,而 二零一五财政年度则 为46天。 贸易应收款项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416.1百万元减少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的人民币310.5百万元。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贸易应收款项周转天数为31天,而二零一五 财政年度则为40天。贸易应收款项周转天数缩短反映二零一六财政年度造纸行业的营商环境改 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贸易应付款项为人民币936.0百万元,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则为人民币778.8百万元。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之贸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为92天,二零一五财 政年度则为87天。 现金流 於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848.3百万元(二零一五财政年度:人民 币733.2百万元)。於二零一六财政年度,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40.9百万元(二零一五 财政年度: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7.5百万元),主要指购入物业、厂房及设备人民币 175.1百万元,由出售一家子公司所得款项人民币60.5百万元、受限制银行存款减少人民币60.9百 万元及一间合营企业的偿付款项人民币50.0百万元部份抵销。 於二零一六财政年度,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542.7百万元(二零一五财政年度:人民 币725.4百万元),主要源於已付利息人民币252.9百万元、偿还银行及其他贷款净额人民币319.7 百万元及偿还融资租赁承担人民币86.3百万元,由售後及融资租回交易的所得款项净额人民币 127.0百万元部份抵销。 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为人民币264.8百万 元(二零一五财政年度:人民币25.3百万元)。 资产负债比率 本集团的资产负债净比率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54.8%下跌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的27.5%。资产负债比率净值有所改善主要由於银行借款减少人民币236.2百万元。 资本开支 於二零一六财政年度,本集团的资本开支约为人民币184.0百万元,主要与公司转型升级购置厂 房及机器以及兴建配套设施有关。 �C20�C 资产质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质押资产账面值总值约为人民币2,794.6百万元(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2,978.8百万元)。 资本承担及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已订约但未拨备的资本开支约为人民币 33.0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9.1百万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概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中国及香港雇有约2,950名全职雇员。二零一六财政年 度的员工成本约为人民币201.2百万元,较二零一五财政年度约人民币177.1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24.1百万元。本集团的酬金政策旨在吸引、挽留并激励有才能的人士。其原则在於按雇员表现 制定薪酬,反映市场标准。一般而言,每名雇员的薪酬待遇乃根据其工作性质及职位并参考市 场标准厘定。雇员亦可获享若干福利待遇。本集团将根据若干因素,包括市场惯例变动及业务 发展阶段对酬金政策进行调整,以达致营运目标。 期後事项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後,若干中国银行同意当本集团约人民币355,193,000 元的银行借贷於二零一七年到期後,将该等借贷的到期日延长一年。 财务比率附注 (1)存货周转天数相等於相关年度之年初及年末存货结余平均数除以相关年度之销售成本再乘以365日。 (2)贸易应收款项周转天数相等於相关年度之年初及年末贸易应收款项结余平均数除以相关年度之营业额再乘 以365日。 (3)贸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相等於相关年度之年初及年末贸易应付款项结余平均数除以相关年度之销售成本再 乘以365日。 (4)流动比率相等於截至年末之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 (5)净资产负债比率相等於截至年末之总借款、短期融资票据、公司债券及融资租赁承担(扣除银行结余及现金 和受限制银行存款)除以总权益。 购买、出售或赎回证券 於二零一六财政年度,本公司及其任何子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其各自的证券。 �C21�C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公司致力达致高水准的企业管治。董事相信,健全及合理的企业管治常规对本集团增长及保 障和优化股东的权益实属关键。於二零一六财政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 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载列的所有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 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经本公司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确认,所有董事於二零 一六财政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审核及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报告程序、内部控制 及风险管理制度,并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及建议。审核委员会由单雪艳女士(主席)、王泽风先生 及焦捷女士组成,审核委员会已审阅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经审核年度业绩及已获采纳的会计准 则及惯例,并已与本公司管理层及本公司外聘核数师讨论审核、内部监控及财务报告事宜。 审阅年度业绩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经审核年度业绩,认为本公司已遵守所有适 用会计准则及规定,并作出充分披露。本公布所截财务资料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并获董事会 批准及经本集团核数师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同意。 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4港仙(二零一五财政年度:3港仙), 惟有待本公司股东(「股东」)在本公司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 周年大会」)上批准。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就股东周年大会而言 为厘定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 九日(包括首尾两日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概不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手续。为符合 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股东须确保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 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m)。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於本公司网站www.sunshinepaper.com.cn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内 刊登,并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C22�C 就末期股息而言 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上之股东,将符合收取建议末期股息。为确定收取 建议末期股息之权利,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暂停办理股东登 记手续,期间概不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手续。为符合资格收取建议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 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 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 �m)。建议末期股息(其支付须经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会於二零一七年六月 二十日或前後支付予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载於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刊发业绩 本业绩公布会刊载於本公司网站www.sunshinepaper.com.cn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而 载有上市规则附录十六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规定的所有资料的本公司二零一六财政 年度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并刊载於本公司网站www.sunshinepaper.com.cn及联交所网 站www.hkexnews.hk。 致谢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全体股东、本集团的客户、供应商、往来银行、专业人士及雇员的持续支 持致以衷心谢意。 承董事会命 中国阳光纸业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王东兴 中国上海,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 执行董事: 王东兴先生、施卫新先生、张增国先生及王长海先生 非执行董事: 李恒文先生及许雷华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单雪艳女士、王泽风先生及焦捷女士 *仅供识别 �C23�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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