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SUNSHINE PAPER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中国阳光纸业控股有限公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02)
正面盈利预告
中国阳光纸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刊发本公布。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目前可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之综合溢利将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增加不少於120%。
董事会认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溢利大幅增长主要源於:(i)纸品的销售及毛利增加;(ii)融资成本减少,原因为重续较低息之计息银行借款及减少计息银行借款;及(iii)政府补助增加。
由於本公司仍在审定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为对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审阅或审核。
有关本集团财务资料之进一步详情将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披露,该业绩公布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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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阳光纸业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王东兴
中国潍坊,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为:
执行董事: 王东兴先生、施卫新先生、张增国先生及王长海先生
非执行董事: 李恒文先生及许雷华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单雪艳女士、王泽风先生及焦捷女士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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