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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17】003号),因本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本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本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正常。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承董事会命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陈永能
公司秘书
中国山东,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张恩荣先生、张云三先生、国焕然先生及杨晋先生;非执行董事郭洪利先生、王春花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秦学昌先生、冀延松先生及权玉华女士组成。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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