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进阶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刊发的招
股章程(「招股章程」)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股份的邀请或要约。有意投资者於决定是否投资发售股份前应
阅读招股章程以获得下文所述有关股份发售(包括配售及公开发售)的详细资料。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对
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不会直接或间接於或向美国(包括美国的领土及属地、任何州份及哥伦比亚特区)发布、刊发、分派。
本公告并不构成或组成在美国境内购买或认购证券的任何要约或招揽的一部分。发售股份并未亦不会根据一
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份的证券法例登记,且不得於美国境内提呈
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惟已获豁免遵守《美国证券法》及适用美国州证券法的登记规定或不受有关规定所
规限的交易除外。概无证券将於美国境内进行公开发售。
就股份发售而言,富�笾と�有限公司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稳定价格操作人」)、其联属人士或任何代其行事
的人士(代表包销商)可於上市日期後一段有限期间进行交易,藉以稳定或维持股份的市价高於原应有的水
平。然而,稳定价格操作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均无责任进行任何稳定价格行动。该等稳定价格行动一经
开始,稳定价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可全权酌情决定其进行,并可随时终止。任何该等稳定价格行
动须於递交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後第三十日结束。倘股份发售的规模为100百万港元或以上,有关稳定价
格行动方可开始。稳定价格行动一经开始,可於所有获准进行上述行动的司法权区进行,惟在任何情况下须
遵守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及监管规定,包括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
则》(经修订)。
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采取维持股份价格的稳定价格行动的时间不得超过稳定价格期,即由上市日期开始,
并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四()即公开发售递交申请截止後第三十日)届满。於该日後,不得
再采取任何稳定价格行动,股份的需求及价格届时或会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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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stone Builder Holdings Limited
进阶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发售
发售股份数目: 200,000,000股股份(受调整权所规限)
公开发售股份数目: 20,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配售股份数目: 180,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受调整权
所规限)
发售价: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0.6港元及预期不低於
每股发售股份0.38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
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
交易费,须於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及可予退还)
面值:每股股份0.1港元
股份代号: 1667
保荐人
独家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
经办人
雅利多证券 中港通证券 康宏证券投资服务 联合证券 华富嘉洛证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C2�C
本公司已透过其保荐人丰盛融资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35号华懋广场二期14
楼A室)向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招股章程所述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包括(i)根据资本化
发行将予发行的股份及股份发售;(ii)因调整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任何股份;及(iii)根据
购股权计划可能授出的购股权获行使时而可能发行的任何股份)上市及买卖。股份发售包
括公开发售初步提呈的20,000,000股股份(占股份发售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10%(可
予重新分配))及配售初步提呈的180,000,000股股份(占股份发售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总
数90%(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调整权行使与否而定))。
公开发售与配售之间的发售股份分配可按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公开发售―
重新分配」一段所述的方式重新分配。
此外,本公司预期根据配售包销协议向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配售包销商)授出
调整权,据此,独家全球协调人可根据公开发售於上市前行使发售量调整权,或於上市日
期直至公开发售递交申请截止日期後第30日行使超额配股权,根据任何一种情况,本公司
均须按发售价按适用於股份发售的相同条款配发及发行最多30,000,000股额外股份(相当於
股份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的15%),仅以补足配售的超额需求。本公司将於配发结果
公告中披露发售量调整权是否获行使及其获行使的程度,并将於公告中确认,倘发售量调
整权当时并无获行使,则发售量调整权将告失效,且不可於未来任何日期行使。配发结果
公告将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milestone.hk上刊登。倘超额配股
权获行使,本公司将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milestone.hk上刊发
公告。
假设公开发售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星期五)上午八时正或之前在香港成为无条件,预期
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开始在联交所买卖。
除非另有公布,否则发售价将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0.6港元,及现时预期将不低於每股发售
股份0.38港元。申请公开发售股份的投资者必须於申请时缴付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0.6
港元,连同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倘发售价最终
低於每股发售股份0.6港元,则多缴款项可予退还。
待股份获准在主板上市及买卖且符合香港结算的股票收纳规定後,股份将获香港结算接纳
为合资格证券,自股份开始在联交所买卖日期或香港结算可能厘定的任何其他日期起於中
�C3�C
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联交所参与者之间的交易须於任何交易日後第二个营业
日在中央结算系统内进行交收。中央结算系统内的所有活动均须依据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
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进行。本公司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使股份获准纳入
中央结算系统。
公开发售股份的申请仅会按招股章程及相关申请表格所载的条款及条件予以考虑。
倘申请人欲以本身名义获配发公开发售股份,应:(i)填妥及签署白色申请表格;或(ii)透过
网上白表服务供应商之指定网站www.hkeipo.hk使用网上白表服务於网上提出申请。
倘申请人欲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获配发公开发售股份,并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
记存於其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其於中央结算系统存置的指定中央结
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则应:(i)填妥及签署黄色申请表格;或(ii)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
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
招股章程连同白色申请表格可由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七
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时正期间的一般营业时间内在以下地点可供索取:
(i)公开发售包销商以下的任何办事处;及
丰盛东方资本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干诺道中61号
福兴大厦17楼A室
富�笾と�有限公司 香港
干诺道中148号
粤海投资大厦
5楼B1室
创富融资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干诺道中19�C20号
冯氏大厦18楼
�C4�C
雅利多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轩尼诗道145号
安康商业大厦
1楼101室
中港通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告士打道80号
17楼
康宏证券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皇后大道东24�C32号
金钟汇中心21楼
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中183号
中远大厦25楼2511室
华富嘉洛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中29号
华人行18�C19楼
(ii)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下列任何分行:
地区 分行 地址
港岛区 中银大厦分行 花园道1号3楼
九龙 油麻地分行 油麻地弥敦道471号
马头角道分行 土瓜湾马头角道39�C45号
新界 火炭分行 火炭山尾街18�C24号
沙田商业中心1楼2号
�C5�C
招股章程连同黄色申请表格可在下列地点或向下列人士索取:
(i)由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二)
中午十二时正期间的一般营业时间内於:
香港结算存管处服务柜��
香港
中环康乐广场8号
交易广场1及2座1楼;或
(ii)阁下的股票经纪或会备有招股章程及黄色申请表格。
填妥的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连同注明抬头人为「中国银行(香港)代理人有限公司―进阶发
展公开发售」的支票或银行本票,须於下列日期及时间内投入上述任何收款银行分行的特
备收集箱: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星期六)―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
公开发售股份申请将会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三)起直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
日(星期二)止(较一般市场惯例四日长)。申请股款(包括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徵费及联
交所交易费)将由收款银行代表本公司持有,且退款金额(如有)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
(星期四)不计利息退还予申请人。投资者务请注意,预期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
(星期五)於联交所开始买卖。
透过网上白表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二零
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时三十分(每日24小时,截止申请日期除外)透过网
上白表服务供应商www.hkeipo.hk递交申请。缴足有关申请股款的截止时间为二零一七年三
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时正或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10.恶劣天气对开
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段所述日期及�u或较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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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结算系统结算�u托管商参与者可在下列日期及时间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
(1
. )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四)―上午八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
(1
. )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八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
(1
. )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星期六)―上午八时正至下午一时正
. (1)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上午八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
(1
. )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八时正
(1)
. 至中午十二时正
附注:
(1)香港结算可事先知会中央结算系统结算�u托管商参与者而不时决定更改该等时间。
中央结算系统投资参与者可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七年
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时正(每日24小时,截止申请日期除外)或招股章程「如何
申请公开发售股份―10.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段所述日期及�u或较後时
间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有关公开发售的条件及程序的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及「如何申
请公开发售股份」两节。
本公司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星期四)在南华早报(英文)及香港经济日报(中文)以及
在本公司网站http://milestone.hk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布最终发售价、配售踊跃
程度、公开发售认购水平及公开发售股份分配基准。
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及成功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u护照�u香港商业登记号码(如适用)以及
使用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透过网上白表及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
成功申请的公开发售股份数目将按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11.公布结果」一段所
述方式提供,包括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milestone.hk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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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会就股份发出临时所有权文件。股票仅在股份发售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及招股章
程「包销―公开发售包销安排―终止理由」一段所述终止权利未获行使的情况下,方会於二
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星期五)上午八时正成为有效的所有权文件。所缴付的申请股款不会获
发收据。
假设股份发售在一切各方面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星期五)上午八时正之前成为无条件,
而包销协议概无按照其条款终止,则预期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星期五)上午九时
正开始在联交所买卖。股份买卖单位为每手10,000股。股份的股份代号为1667。
承董事会命
进阶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主席
梁锦辉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梁锦辉先生及林嘉豪先生;而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姜国雄先生、刘淑娴女士及潘民康先生。
请同时参阅本公告在南华早报(英文)及香港经济日报(中文)刊发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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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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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阶发展
2017-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