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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香 港 注 册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号 : 6 8 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1. 房地产录得合约销售额上升 16.6%至港币 2,106亿元,对应销售面积1,304万平
方米。
2. 收入下跌 3.2%至港币 1,640.7亿元。
3. 经营溢利增加 14.5%至港币 579.1亿元。地产发展项目之毛利率仍然维持於行
业领先水平。
4. 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上升 6.9% 至港币 370.2亿元,其中来自投资物业公允价
值变动税後净收益为港币 56.5亿元。若不包括从中信资产收购所购入的地产
项目产生的盈亏,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该是从去年的港币 333.1亿元上升
14.1%至港币 380.1亿元。
5. 每股基本盈利港币 3.64元;每股净资产港币 20.29 元。
6. 股东资金增长 6.1% 至港币 2,222.5亿元,平均股东资金回报达到 17.1%。
7. 年内,本集团购入 18 幅地块,新增土地面积 972 万平方米,而从中信资产收
购注入的项目带来约 3,155万平方米的土地资源。年底,本集团土地储备达
5,677万平方米,权益 4,881万平方米。
8. 年底,本集团持有现金港币 1,571.6亿元,银行及其他借贷及应付票据分别为
港币 962.5亿元及港币 775.7亿元,净借贷比率处於7.5% 的低水平。
9. 拟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港币 42仙,连同中期股息每股港币 35仙,全年合共派
发现金股息每股港币 77仙,比去年增加 26.2%。
2
稳中求进 品牌经营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谨此宣布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经审核综合
业绩。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增加6.9%至港币370.2亿元,每股基本盈利为港币
3.64元,股东资金增加至港币2,222.5亿元,每股净资产达港币20.29元,平均股
东资金回报达17.1%。 董事局建议派发二零一六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港币42仙。
综合收益表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与二零一五年
之比较数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收入 3 164,068,528 169,561,797
营业税 (5,351,547) (9,222,727)
净收入 3 158,716,981 160,339,070
直接经营成本, 扣除上述营业税 (113,073,759) (114,219,078)
45,643,222 46,119,992
净其他收入及收益 4 1,789,484 1,841,155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增加 7,722,671 7,514,317
出售投资物业收益 1,028,432 91,559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 5 10,175,939 817,120
商誉减值 6 (1,903,104) (44,496)
收购附属公司收益 - 164,140
分销费用 (3,371,597) (2,843,479)
行政费用 (3,179,742) (3,106,718)
经营溢利
57,905,305 50,553,590
实物分派之净收益 - 2,512,965
应占溢利
联营公司 476,682 408,425
合营公司 775,770 650,333
财务费用 7 (2,055,956) (2,757,312)
除税前溢利 57,101,801 51,368,001
所得税费用 8 (18,711,025) (15,953,805)
本年度溢利 38,390,776 35,414,196
分配於:
本公司股东 37,020,638 34,643,211
非控制股东权益 1,370,138 770,985
38,390,776 35,414,196
每股盈利 9
港币 港币
基本及摊薄 3.64 3.7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股息及实物分派 10
已派发中期股息 3,834,671 1,972,116
建议派发末期股息 4,601,605 4,042,838
实物分派 - 3,089,649
8,436,276 9,104,603
3
综合全面收益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本年度溢利
38,390,776 35,414,196
其他全面收益
将不会重分类到利润的项目
换算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汇兑差额
(14,092,869) (7,782,310)
换算合营公司之汇兑差额
(975,668) (654,904)
从自用物业转入投资物业的物业重估盈余, 扣除税
- 278,732
(15,068,537) (8,158,482)
将可能会重分类到利润的项目
换算联营公司之汇兑差额
(877,252) (708,215)
投资联合地产项目公司之公允价值变动
- 19,497
(877,252) (688,718)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
(15,945,789) (8,847,200)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22,444,987 26,566,996
全面收益总额分配於:
本公司股东
21,384,969 26,141,339
非控制股东权益 1,060,018 425,657
22,444,987 26,566,996
4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67,093,181 65,467,036
收购投资物业之按金 - 166,555
物业、厂房及设备 3,886,507 4,128,129
预付土地租金支出
567,873 1,483,302
联营公司权益 5,512,064 6,025,552
合营公司权益 10,526,289 11,883,616
投资联合地产项目公司 24,212 24,233
可供出售投资 147,211 2,310,662
应收联营公司款 2,728,181 4,998,094
应收合营公司款 2,058,017 2,693,588
应收中信集团款
- 4,277,386
商誉 64,525 64,525
递延税项资产 3,767,912 3,622,190
96,375,972 107,144,868
流动资产
存货 88,711 89,854
库存物业 261,689,777 297,508,396
土地发展费用 7,631,262 4,733,878
预付土地租金支出 18,397 4,02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11 11,341,431 14,476,304
按金及预付款 6,897,193 8,409,329
将用於物业发展之土地按金 5,166,601 4,492,733
应收同级附属公司款 214,442 220,423
应收联营公司款 11,801,798 1,981,706
应收合营公司款 5,512,861 5,354,075
应收非控制股东款 817,806 893,645
应收中信集团款
839,050 6,883,287
可供出售投资 - 1,814,275
预付税金 5,732,244 4,514,170
银行结余及现金 157,161,732 122,800,963
474,913,305 474,177,060
待售资产 - 926,165
474,913,305 475,103,225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12 44,815,201 48,022,460
预售按金 82,255,805 68,127,804
租务及其他按金 2,887,399 3,626,664
应付同级附属公司欠款 678,296 618,156
应付联营公司欠款 1,400,177 1,237,073
应付合营公司欠款 2,158,084 1,600,834
应付非控制股东欠款 2,969,183 2,846,680
应付中信集团欠款 265,845 10,278,837
税项债务 21,888,194 19,216,611
一年内到期之银行及其他借贷 34,471,679 29,583,899
一年内到期之应付票据 5,814,611 -199,604,474 185,159,018
流动资产净值 275,308,831 289,944,20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71,684,803 397,089,075
5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3 90,420,438 62,434,116
储备 131,828,004 147,130,165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222,248,442 209,564,281
非控制股东权益 5,174,917 6,015,246
权益总额 227,423,359 215,579,527
非流动负债
一年後到期之银行及其他借贷 61,773,449 100,510,978
一年後到期之应付票据 71,760,801 70,949,813
应付非控制股东欠款 869,939 1,238,436
递延税项负债 9,857,255 8,810,321
144,261,444 181,509,548
371,684,803 397,089,075
附注:
二零一六年年度业绩公告内载入有关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的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上述年度的法定年度综合
财务报表,惟摘录自此等财务报表。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436条要
求披露的与这些法定财务报表有关的更多资料如下:
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的要求,本公司已向香港公
司注册处递交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报表,及将按适
当时间递交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本公司的
核数师已就本集团该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作出报告。该核数师报告为无保
留意见�r其中不包含核数师在不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下以强调的方式提请
使用者注意的任何事项�r亦不包含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06(2)条及第407
(2)或(3)条作出的声明。
1.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年内,本集团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 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年度改进项目 2012-2014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於本年应用上述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业绩及财务状况无重大
影响。
6
本集团并未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经修订准则或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对未实现损失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合营权益的入账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股份支付交易的分类和计量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约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4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强制生效日期将予以厘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取代涵盖产品及服务合约的香港会计准则第
18号及涵盖建筑合约的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收入於产品或服务之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管理层现正评估采
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构成的影响,并预计收入
确认的时间可能受影响。现阶段,本集团无法估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构成的影响。本集团将於往後十二个月详细评
估其影响。
本集团已经开始评估其他新订或经修订准则及修订的影响,其中若干的影
响可能与本集团的业务有关,并可能对综合财务报表内某些项目之披露,
确认及重新计量造成变化。
2. 编制基准
应用共同控制下之企业合并之影响
收购中信被收购集团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本公司(作为买方及担保人)已完成向中信泰
富有限公司及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两者皆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
附属公司,即「中信卖方」)收购Tuxiana Corp.及中信房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即「中信被收购集团」)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中
信出售股份」)及中信被收购集团欠付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中信集团」)的未偿还贷款(「中信股东贷款」)(「中信资产收
购」)。中信资产收购最终代价为港币37,080,453,000元(相当於约人民
7
币31,000,000,000元)乃基於中信出售股份及中信股东贷款於二零一六年
四月三十日的估值结果。最终代价透过以下方式清付 (i)本公司向中国中
信股份有限公司配发及发行1,095,620,154股每股发行价为港币27.13元的
公司股份,总值为港币29,724,175,000元(相当於人民币24,850,000,000
元)(「股份代价」);及 (ii)向中信卖方出售物业组合,总值为港币
7,356,278,000元(相当於人民币6,150,000,000元)(「资产代价」)。
於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的中信资产收购代价为中信资产收购完成日的股份
代价及资产代价之公允价值,分析如下:
港币千元
股份代价(按完成日之公允价值每股港币25.55元发行(附注13)) 27,993,095
资产代价 7,356,278
35,349,373
透过收购以下:
- 中信出售股份 23,135,650
- 中信股东贷款 12,213,723
35,349,373
於完成中信资产收购後,中信被收购集团成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
中信股东贷款亦转让予本集团。中信被收购集团持有於中国主要经济地区
的超过20个城市以住宅为主的物业发展项目。
由於本公司与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国有企业及同属於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控制,中信资产收购视为共同控制下之企业合并。因此本集团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连同比较数字根据香
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会计指引第五项「共同控制合并之合并会计法」中所
述的合并会计法原则编制,犹如彼等於中信被收购集团首度被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控制之最早日被本集团合并。
下列为以共同控制下之企业合并处理之中信被收购集团对综合收益表及综
合财务状况表影响之调节。
8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集团(共同控制下
之企业合并前)
因共同控制
中信被收购集团
之企业合并影响 综合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148,074,399 21,487,398 169,561,797
营业税 (7,943,748) (1,278,979) (9,222,727)
净收入 140,130,651 20,208,419 160,339,070
直接经营成本, 扣除上述营业税 (97,819,070) (16,400,008) (114,219,078)
42,311,581 3,808,411 46,119,992
除税前溢利 48,823,124 2,544,877 51,368,001
所得税费用 (14,772,254) (1,181,551) (15,953,805)
本年度溢利 34,050,870 1,363,326 35,414,196
分配於:
本公司股东 33,312,083 1,331,128 34,643,211
非控制股东权益 738,787 32,198 770,985
34,050,870 1,363,326 35,414,196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集团(共同控制下
之企业合并前)
因共同控制
中信被收购集团
之企业合并影响 综合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134,416,964 29,651,564 164,068,528
营业税 (4,225,113) (1,126,434) (5,351,547)
净收入 130,191,851 28,525,130 158,716,981
直接经营成本, 扣除上述营业税 (90,950,397) (22,123,362) (113,073,759)
39,241,454 6,401,768 45,643,222
除税前溢利 54,630,094 2,471,707 57,101,801
所得税费用 (15,767,357) (2,943,668) (18,711,025)
本年度溢利 38,862,737 (471,961) 38,390,776
分配於:
本公司股东 38,006,621 (985,983) 37,020,638
非控制股东权益 856,116 514,022 1,370,138
38,862,737 (471,961) 38,390,776
9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
(共同控制下
之企业合并前)
因共同控制
中信被收购集团
之企业合并影响 调整 综合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附注)
库存物业 203,182,608 94,325,788 - 297,508,396
银行余额及现金 102,445,644 20,355,319 - 122,800,963
银行及其他借贷 (49,255,875) (80,839,002) - (130,094,877)
其他负债减资产 (59,759,432) (14,875,523) - (74,634,955)
总资产减负债 196,612,945 18,966,582 - 215,579,527
股本 62,434,116 8,636,479 (8,636,479) 62,434,116
合并储备 (1,522,172) 3,363,253 8,636,479 10,477,560
其他储备 7,210,102 (662,514) - 6,547,588
保留溢利 123,435,479 6,669,538 - 130,105,017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191,557,525 18,006,756 - 209,564,281
非控制股东权益 5,055,420 959,826 - 6,015,246
权益总额 196,612,945 18,966,582 - 215,579,52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
(共同控制下
之企业合并前)
因共同控制
中信被收购集团
之企业合并影响 调整 综合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附注)
投资於中信被收购集团 23,135,650 - (23,135,650) -库存物业 179,632,650 82,057,127 - 261,689,777
银行余额及现金 132,745,581 24,416,151 - 157,161,732
银行及其他借贷 (40,946,119) (55,299,009) - (96,245,128)
其他负债减资产 (55,088,518) (40,094,504) - (95,183,022)
总资产减负债 239,479,244 11,079,765 (23,135,650) 227,423,359
股本 90,420,438 12,779,816 (12,779,816) 90,420,438
合并储备 (1,522,172) (2,227,746) (10,355,834) (14,105,752)
其他储备 (4,286,428) (1,273,889) - (5,560,317)
保留溢利 150,904,683 589,390 - 151,494,073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235,516,521 9,867,571 (23,135,650) 222,248,442
非控制股东权益 3,962,723 1,212,194 - 5,174,917
权益总额 239,479,244 11,079,765 (23,135,650) 227,423,359
10
附注:
调整为投资成本的抵消调整,其差异在综合权益变动表中的合并储备列
账。
年内本集团没有其他由於共同控制下之企业合并而对任何实体的净资产
及净利润或亏损作出重大的调整,以实现会计政策一致。
3. 收入及业绩贡献
本集团是根据各产品和服务去分业务部门,在此基础上编制的资料会报告
给本集团之管理层去分配资源及评估业绩。本集团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 8 号的经营、报告分部及业务收入如下:
物业发展 ― 物业发展收入
物业投资 ― 物业租金收入
其他业务 ― 酒店运营、房地产管理服务、建筑及规划设计顾
问服务收入
分部收入及业绩
下表载列本集团收入及业绩(包括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溢利)
之分部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物业发展 物业投资 其他业务 分部合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部收入
�C 外部顾客 159,891,147 2,137,167 2,040,214 164,068,528
营业税 (5,247,187) (88,446) (15,914) (5,351,547)
净收入 154,643,960 2,048,721 2,024,300 158,716,981
分部溢利(包括应占
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溢利) 46,944,834 11,881,858 31,063 58,857,755
11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重列)
物业发展 物业投资 其他业务 分部合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部收入
�C 外部顾客 163,559,055 2,012,668 3,990,074 169,561,797
营业税 (8,970,807) (88,823) (163,097) (9,222,727)
净收入 154,588,248 1,923,845 3,826,977 160,339,070
分部溢利(包括应占
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溢利) 42,328,646 9,134,813 92,951 51,556,410
报告分部溢利与综合除税前溢利的调节
分部溢利包括附属公司溢利,应占合营公司及应占联营公司溢利。分部溢
利为每个分部的收益,不包括未指定属於个别分部之项目,如实物分派之
净收益、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利息收入、公司费用、财务费用及计入综合
收益表之外币汇兑净亏损。管理层根据报告的计量来分配资源和评估表
现。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重列)
报告分部溢利 58,857,755 51,556,410
未分配项目:
实物分派之净收益 - 2,512,965
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利息收入 1,949,117 1,702,594
公司费用 (376,657) (486,102)
财务费用 (2,055,956) (2,757,312)
计入综合收益表之外币汇兑净亏损 (1,272,458) (1,160,554)
综合除税前溢利 57,101,801 51,368,001
12
4. 净其他收入及收益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重列)
净其他收入及收益包括:
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利息收入 1,949,117 1,702,594
应收联营及合营公司款之利息收入
307,136 352,696
总利息收入 2,256,253 2,055,290
可供出售投资股息收入 - 497,28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 143,481 13,846
外币汇兑净亏损
(2,575,458) (2,320,554)
减:资本化外币借贷之汇兑亏损
1,303,000 1,160,000
计入综合收益表之外币汇兑净亏损 (1,272,458) (1,160,554)
5.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
除於本公告附注2披露向中信卖方出售物业组合外,本集团还完成以下对
本集团各关联公司的出售: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本集团与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
之直接控股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景泰有限公司订立买卖协议,出售
Treasure Trinity Limited(於香港间接持有海华苑第五座)之全部已发
行股本及股东贷款。总代价为港币507,367,000元。该出售事项已於二
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完成。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本集团亦与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之同级附属上市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皆乐环球有限公司订立买
卖协议,出售怡茂环球有限公司(於香港间接持有中国海外大厦)之
全部已发行股本及股东贷款。总代价为港币4,825,147,000元。该出售
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完成。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本集团亦与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宏洋」)(本公司之联营上市公司)订立买卖协议,出售卓
美投资有限公司(「卓美」)之全部已发行股本。卓美及其附属公司
(「中海宏洋出售集团」)拥有物业组合权益,包括位於中国三线城
市的住宅物业发展项目。总代价为人民币3,518,557,000元(相当於港
币4,163,973,000元)。中海宏洋承诺促使中海宏洋出售集团於出售完
成後一年内向本集团偿还应付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贷款余额港币8,651,425,000元。该出售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
十九日完成。
13
因此,上述出售项目产生港币10,175,939,000元收益,於本年度综合收益表
中确认。
6. 商誉减值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作为中信资产收购完成前中信被收购集团
重组的一部分,中信被收购集团以人民币15,098,000元(相当於港币
17,867,000元)现金代价收购聚信汇金地产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汇金1号」)(余下80%的权益)。汇金1号持有天津中信天嘉湖投资有限
公司(「天嘉湖」)(於中国天津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100%权益。完成
收购後,汇金1号已解散,而天嘉湖成为中信被收购集团的全资附属公
司。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作为中信资产收购完成前中信被收购集团
重组的一部分,中信被收购集团以人民币314,479,000元(相当於港币
372,165,000元)现金代价收购聚信汇金地产基金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汇金3号」)(余下60%的权益)。汇 金3号持有青岛市联恒地产有限公司、
青岛市联明地产有限公司及青岛市少海地产有限公司(合称「青岛森林
湖项目公司」)(於中国青岛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100%权益。完成收
购後,汇金3号已解散,青岛森林湖项目公司成为中信被收购集团的全资
附属公司。
因此,上述收购产生大约港币1,903,104,000元商誉(为代价与可识别净负
债之公允价值之差额)。然而,中信被收购集团管理层认为此商誉在预期
未来不会产生任何经济利益或现金流入。因此,完成上述收购後,立即
於综合收益表中确认整个商誉减值。
7. 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重列)
悉数偿还之银行贷款及票据之利息 8,705,618 10,201,847
应付控股公司欠款之利息 - 221,720
其他财务费用 115,253 158,340
总财务费用
8,820,871 10,581,907
减:资本化金额
(6,764,915) (7,824,595)
2,055,956 2,757,312
14
8. 所得税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本年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8,788,070 8,672,203
中国土地增值税 7,775,675 5,012,512
中国预扣所得税 595,252 441,615
香港利得税 119,140 39,880
澳门所得税 2,522 420,838
其他 6,170 5,956
17,286,829 14,593,004
以前年度(超额)/不足拨备:
中国企业所得税 - 18,750
中国土地增值税 - 45,561
香港利得税 - (110)
澳门所得税 (3,690) -(3,690) 64,201
递延税项:
本年度 1,427,886 1,296,600
总计 18,711,025 15,953,8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
法之实施条例,本公司之中国附属公司之法定税率是25%(二零一五年:
25%)。
中国土地增值税之计提乃按相关中国税法及条例所订之规定估算,土地
增值税根据增值额及指定许可扣除项目按系内递增率计提。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本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二零一五年:
16.5%)计算。
澳门所得税乃以澳门适用税率12%(二零一五年:12%)计算。
15
9. 每股盈利
分配於本公司股东之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盈利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盈利
本年度分配於本公司股东之盈利
37,020,638 34,643,211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0,183,879 9,227,527
因为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均没有具潜在摊薄性之普通股,截至二零一
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每股摊薄盈利跟每股基本盈利一
致。
10. 股息及实物分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年内派发已确认的股息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中期股息每股港币35仙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
中期股息每股港币20仙) 3,834,671 1,972,116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港币41仙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
末期股息每股港币35仙) 4,042,838 3,451,203
实物分派 - 3,089,649
7,877,509 8,512,968
董事局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港
币42仙(二零一五年: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港币
41仙),金额为港币4,601,605,000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4,042,838,000
元),需待股东於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建议末期股息按综
合财务报表通过日已发行之普通股股份数目计算,并未予综合财务报表
被确认为负债。
16
1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物业发展收入是按照买卖协议的条款缴付。
除物业发展和租金收入按有关协议规定之期限收回外,本集团概括地给
予客户之信用期限为不多於 60 日。
於报告期末之贸易应收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重列)
贸易应收款,账龄
0�C30日
31�C90日
90 日以上
6,789,334
297,355
695,944
7,721,317
270,274
864,134
其他应收款
7,782,633
3,558,798
8,855,725
5,620,579
11,341,431 14,476,304
在接受任何新顾客前,本集团采用内部信贷评估系统去评估潜在顾客之信
贷质素及订立顾客之信贷限额。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只有少数的逾期贸易应收款结余。
在判断贸易应收款能否收回,本集团会考虑由信贷原授予日起至报告期
末为止的贸易应收款信贷质素之转变。由於顾客基础大及没有关联关系,
信贷风险的集中是有限的。因此,董事局相信於报告期末拨备是不需要
的。
17
12.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於报告期末之贸易应付款按发票日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重列)
贸易应付款,账龄
0�C30 日
31�C90 日
90 日以上
9,481,660
697,096
18,219,961
7,472,319
1,264,491
20,963,363
其他应付款
28,398,717
4,900,652
29,700,173
6,983,173
应付保固金 11,515,832 11,339,114
44,815,201 48,022,460
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应付其他税款和预提费用。
其他应付款及应付保固金中港币3,316,113,000元(二零一五年重列:港币
3,892,650,000元)不会於未来十二个月到期。
13. 股本 股份数目
千股 港币千元
已发行及缴足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9,860,581 62,434,116
发行股份 1,095,620 27,986,32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956,201 90,420,438
就中信资产收购(附注2),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向中国中信
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港币25.55元发行及配发1,095,620,154股普通股,净
值为港币27,986,32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後)。
18
建议末期股息
董事局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港币
42仙,连同中期股息每股港币35仙,全年每股派息合共港币77仙,较上年每
股港币61仙(未计特别股息每股港币31仙)增加港币16仙。
待股东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一)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二零
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星期五)
派发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以下日期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a) 以厘定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资格者:由二零一七
年六月七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一)期间(包括
首尾两天)。
(b) 以厘定享有拟派末期股息资格者: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二)。
有关上述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详情,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另行
作出公告。
19
一. 业务回顾
宏观经济
二零一六年,全球「黑天鹅」事件层出不穷,世界经济处於深度调整和再平衡
阶段,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分化,新兴市场经济体增速放缓。美国经济保持温
和复苏势头,十二月美联储加息,世界主要货币相对美元持续贬值;美元走强
引发新兴市场国家资本流失,经济增长面临下行压力;由於多番量化宽松後经
济改善不明显,欧洲和日本央行选择延长或加码量化宽松;英国公投脱欧对欧
盟经济带来不确定性;中东、欧洲和亚洲地缘政治风波持续。整体而言,环球
经济复苏缓慢。
二零一六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国政府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重点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方面出台系列政策,改
革效应初步显现,经济增长与就业形势趋稳向好,全年经济增长为6.7%,持
续领先其他国家。港澳经济表现难免受到外围环境影响,仍然获得温和增长。
中国房地产市场销售增速於二零一四年出现明显放缓,二零一五年全国商品房
库存达到历史高位,各地政府相继推行限购松绑政策刺激楼市并取得成效, 二
零一六年期内全国商品房的待售面积持续下降,全年住宅成交量及住宅均价同
创历史新高。进入10月,住宅和土地市场升温引发政策拐点,金融界严格执
行限贷政策,收紧企业发债,规范银行理财、保险投资等资金进入楼市。国庆
黄金周後,全国近30个重点城市大范围、高强度的出台限购、限贷、加税等
市场规范措施,遏制房价上涨的势头。
在人民币加速贬值和楼市调控背景下,内地投资者瞄准进入香港房地产市场,
推动香港楼市上涨,11月香港政府推出楼市降温新的印花税「辣招」,促进本
地居民首次置业,抑制楼市投资与投机需求。
年内,在国内房地产市场先松後紧的环境下,本集团实现销售规模以及利润总
额理想增长。本集团收入为港币1,640.7亿元,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上升6.9%
至港币370.2亿元(若不包括从中信资产收购所购入的地产项目产生的盈亏,
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该是从去年的港币333.1亿元上升14.1%至港币380.1亿
元。相关的盈亏,请参阅附注2),再扣除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税後净收
益约港币56.5亿元後的净利润则达到港币313.7亿元。在市场复杂多变的环境
下,本集团透过资产重组和出售的安排获得丰厚的利润,使得2016年平均股
东资金回报依然能够达到17.1%的较高水平。
20
地产发展
充份发挥「中海地产」品牌优势,预判市场变化,凭藉灵活创新的行销策略,
全年合约销售额(含合营项目和联营公司销售)再创历史新高并超额完成於年
中调高至港币2,100亿元的目标,达港币2,106亿元,对应售出之面积1,304
万平方米。年内,地产业务共有约1,335万平方米的项目竣工(含合营项目),
该等项目的销售金额可於年内结利作为本集团收入为港币1,186.1亿元。来自
二零一五年底已落成的待售物业销售结果理想,达228万平方米,销售金额约
为港币412.8亿元。因此,本集团全年房地产发展业务的收入约为港币1,598.9
亿元。房地产发展业务提供的分部溢利增加10.9%至港币469.4亿元。
投资物业
年内,六项投资物业项目竣工,合共增加约46万平方米已落成投资物业,而
本集团也出售了一些非核心投资物业。此外,透过中信资产收购增加了约30
万平方米的投资物业。年底,本集团在内地、港澳和伦敦拥有已落成投资物业
共达250万平方米。本集团整体物业出租情况理想,全年实现租金总收入港币
21.4亿元,同比增加6.2 %;分部溢利港币118.8 亿元,其中港币77.2亿元为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增加(计提递延税後股东应占公允价值净收益为港币56.5
亿元)。
中信资产收购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发布公告,宣布中信资产收购这重大交易。经
过六个月的努力,本公司终於完成这项交易,并向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配售
本公司股份以及出售物业组合作为清付中信资产收购的代价。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为本公司的战略性第二大股东,董事会相信双方
将於不同领域方面产生业务合作及投资机遇,令到本集团的未来业务经营可望
获得潜在利益。此次收购交易事项为本集团提供良机,以增加其於中国多个主
要经济地区的土地储备并将对本集团的未来几年发展有重大裨益。整体而言,
有利於本集团巩固其在内地房地产市场的领先地位。关於相关中信资产收购、
本公司股份发行和物业出售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和
九月十五日发出的公告以及六月三十日发出的通函。
二零一六年十月,本集团同意有条件的将主要位於扬州、惠州、黄山、潍坊、
淄博、九江及汕头等三线城市项目出售予本公司的联营公司─中海宏洋。该交
易於年底前完成交割。透过本次交易,本集团有效处理好母公司中国建筑股份
有限公司(「中建股份」)注资和中信资产收购所购入的资产包,中海宏洋有
效巩固其作为中国三线城市领先物业发展商的地位,土地储备大幅增加。关於
物业组合出售的详情,请参阅中海宏洋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发出的通函。
21
合营、联营
本集团持续努力推动合营和并购等多元增长模式,以加快业务发展速度和扩大
发展规模。於年底,本集团於合营项目投入资金约达港币159.4亿元,全年的
利润贡献约为港币7.8亿元。中海宏洋是本公司的主要联营公司,专注於国内
三线城市房地产业务。二零一六年中海宏洋的销售额为港币240亿元,收入为
港币171亿元,净利润约为港币9.3亿元。中海宏洋为本集团提供约港币3.4
亿元的利润。
土地储备
本集团持续密切跟踪土地市场并理智购买土地。年内,因应土地市场炽热,以
及充分考虑中信资产收购带来约3,155万平方米的土地资源,本集团(不包括
中海宏洋)在内地13个城市,合共购入17幅土地,在香港购入一幅土地,合
共新增面积972万平方米。二零一六年底,本集团在内地33个城市以及香港
和澳门共拥有土地储备约5,677万平方米,本集团实际拥有权益约为4,881万
平方米。
於二零一六年底,中海宏洋的土地储备约1,774万平方米,实际权益约为1,653
万平方米。
财务资金
本集团坚持审慎理财原则,并持续加强本集团的财务资源以及优化债务结构。
二零一六年八月中旬,本集团紧跟市场脉搏,踏准市场节奏,在低息视窗期一
次性成功发行了10年期60亿人民币公司债券,发行利率3.1%,创五年期以
上债券全行业利率新低。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在国内外提款共达港币452.4亿
元,归还到期银行及其他借贷港币602.6亿元。此外,本集团全年共录得超过
港币1,772亿元销售现金流入,足够有余应付所有支出并且仍然累积了大量现
金作未来业务拓展,而本集团主要支付包括港币497.7 亿元土地费用,港币
423.2亿元建安费用以及港币386.1 亿元税费、分销、行政和财务费用。年底,
本集团银行及其他借贷及应付票据分别为港币962.5亿元及港币775.7亿元,
同时持有现金港币1,571.6亿元, 净借贷水平从二零一五年年底的37.3% 大幅
下调至年底的7.5%,处於相当低的水平。本公司股东资金增加至年底的港币
2,222.5亿元,财务实力持续加强。年内,本公司之投资评级获得穆迪、标准普
尔和惠誉评级机构分别维持於Baa1�u稳定、BBB+�u稳定和A�C�u稳定,反映
资本市场对本公司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领先地位和财务稳健的认同。
22
人力资源
本集团持续扩大经营规模并进入新城市,各类人才需要量巨大。通过「海之子」
与「海纳」招聘计划进入的员工在本集团悉心栽培下快速成长。本集团人才培
养能力一贯备受行业认可,这是本集团专业能力和竞争优势的泉源,也支撑着
企业的持续以及稳健发展。人员的整合能於中信资产收购交割後的短时间内完
成,突显本集团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企业管治
董事局深知企业首要责任是保护和善用企业的资源,为股东持续增值,而良好
的企业管治是提升企业盈利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因素。本集团一直致力提升企
业管治水平,确保本集团业务的有效营运以及资产、股东利益的保障。过去二
年,本集团在增加本公司整体透明度,以及完善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方面,持
续作出了实质的改善。
企业社会责任
本集团积极提升社会价值,致力成为优秀企业公民,实现与社会的和谐。迄今,
在扶贫赈灾、捐资助学、襄助公益等方面形成了规范化、常态化和品牌化的社
会责任建设机制。本集团於年内发布第四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向各界具体汇
报了本集团在这方面的努力和成果。本公司再次被纳入恒生可持续发展企业指
数,反映市场对本集团的可持续发展(包括环保、社会责任、企业管治三个范
畴)的认可。
荣誉
本公司荣获「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品牌价值10强」第一名。同时,中海地产
连续13年荣登「中国房地产行业领导公司品牌」,本公司品牌价值达人民币514
亿元,荣列业内品牌价值第一名。本公司以杰出的表现获得「中国蓝筹地产」
企业,连续13 年位居榜首。中海商业地产凭藉优异的资产管理能力,在「中
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品牌价值商业地产10强」排行榜中首次荣膺前三名。国际
方面,本集团再次获选为「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成份股,并从全球3,800
家候选上市公司中脱颖而出,成为38家入围可持续发展领军房企当中唯一的
中国公司,彰显本公司在各方面取得卓越成绩。二零一六年,中海地产的项目
在品质、设计、管理等多个方面多次获得专业认可。
23
二. 业务展望
宏观经济
二零一七年, 预计全球短期内仍然无法脱离「低增长陷阱」。美 国「特朗普新政」
刺激经济方案以及美联储货币政策,成为全球经济最大的不确定因素。英国脱
欧可能引发连锁效应,威胁欧洲一体化。贸易保护主义和反全球化会直接冲击
新兴经济体。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
预计中国政府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确保未来几年经济增速维持稳定。对全球大部份企业来说,二零一七
年仍然面临较大挑战。本集团会密切关注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和
机遇。
业务发展
在市场和政策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取得了不错的经营业
绩,充份显示本集团的卓越营运能力和品牌优势。本集团对二零一七年的内地
房地产审慎乐观。中央政府对房地产会持续实行调控政策,并确保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但是上半年的销售可能会出现一定压力,而行业的整固会加快,
行业整体仍然是挑战与机会并存。
香港、澳门房地产市场预计会平稳发展,美国加息对市场的影响不大,虽然愈
来愈多内地房地产开发商进入对香港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集团仍会维持伺
机适量扩展港澳地产业务的战略。二零一七年首两月,本集团在香港、澳门地
区已经实现销售超过港币40亿元,扣除二按后�废纸鸹乜罡叽锔郾�49亿元。
经营理念
本集团将继续秉承「稳中求进、品牌经营」的经营理念,坚持企业务实和诚信
的一贯作风,稳健发展。虽然本集团的业务已经达到年销售额接近2,000亿港
元的庞大规模,年净利润超过港币300亿元的高水平,管理层仍然会竭力争取
业绩稳定增长。管理层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新时代,优质土地稀缺,
行业整体利润下行,市场分化加快,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汰弱留强明显。本
集团深刻感受到市场变化及行业竞争带来的压力与挑战,注意到部分同行企业
近两年在规模上急速增长。本集团有悠久的历史,经历了内地和港澳多轮大小
经济周期,深深体会到企业必须结合外部环境及自身能力与资源,充分考虑规
模与股东回报、机会与风险的平衡,寻找到适合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本集
团将会巩固并持续提升竞争优势,并将坚持中高端住宅市场精品定位,深入挖
掘客户需求,力争把每一个项目建设成精品和典范。同时,适应市场分化的趋
势,深耕已经布局的城市,有序扩展至周边地区,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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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先地位。本集团认为中国房地产仍然有广阔的空间,未来仍将专注於内
地房地产行业。在内地房地产市场加快整合的背景下,本集团将坚持多元化的
发展战略,一方面在土地市场持续吸纳土地,另一方面伺机寻找理想收购合并
对象,也会继续跟有实力有土地资源的夥伴成立合营,为本集团「十三五」期
间能维持稳定增长,作出实质支持。
持续发展项目
本集团将贴近市场,适度调节开发速度,把握销售节奏,充份利用品牌优势,
创新行销推广,加强行销力度,强化现金流管理,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为确
保经营规模和利润规模的持续增长并充分结合市场情况,二零一七年预计本集
团新开工面积超过1,900万平方米,在建规模高峰期间将达3,300万平方米。
本集团力争完成竣工面积超过1,350万平方米(含合营公司),并完成合约销售
金额(含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达到不少於港币2,100亿元的目标。
丰富优化业务结构
本集团将继续构建以住宅发展为主、商业地产发展为辅的业务结构,平衡长、
短线投资资源配置,逐步提高投资物业比重,以获得长期稳定回报,增强平衡
市场风险能力。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毛利持续下降,过度扩张房地产开发规模
可能逐渐带来不对比风险的情况下,把投资物业盈利比重持续提升仍然是本集
团的长久目标。年底,正在开发和待开发的商业地产面积达到440万平方米,
其中约120万平方米预计可於二零一八年年底前落成。
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土地储备
本集团将按照财务状况及市场情况,保持适度扩张的投资规模。透过与中建股
份系内各单位及其它有土地资源企业的合作,并参与棚户区改造及城市更新,
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土地储备。
由於国内流动性收紧,有利於财政实力较强的房地产商吸纳土地。本集团於二
零一七年首两个月已经在九个城市购入11幅土地,合共面积约为300万平方
米。
稳健财务管理
本集团将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能力,做到审慎理财,贯彻「现金为王,以收
定支」的资金管理原则。本集团仍然将会大力扩展融资管道,充分利用境内外
的融资平台,并加快资产周转,强化资源保障能力,改善本集团的债务结构,
为本集团业务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资金支援。由於人民币贬值压力持续,本集
团会致力於对债务币种结构的改善,加快减少非人民币的债务和加大非人民币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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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前景
中国经济发展经历过一段较长的高增长阶段然後逐渐稳定下来。同样,房地产
市场在过去十多年快速成长後已经进入另外一个阶段。董事局认为中国房地产
市场仍然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对本集团的发展前景和自身能力均充满信心。二
零一七年,尽管预计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凭藉稳固的基础,丰富的
国际视野和经验,正确的发展战略,全国性均衡布局,领导性的品牌和雄厚资
金实力,坚持「慎微笃行,精筑致远」的长期经营理念,透过不断创新,持续
提升行业内的独特竞争优势,化解风险,迎难而上,稳中求进。董事局预期未
来几年整体市场保持稳定,而公司能够实现可持续和稳定增长。
公司使命
本集团持续追求打造百年长青基业。坚持兼顾个人发展、激励机制、工作氛围
三位一体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坚持诚信、创新、务实、求精,把个人追求融
入到企业长期发展之中的核心价值观,最终达到公司、股东、合作夥伴、员工、
社会等全面持续增值,和谐共赢。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皆没有
购入、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全年内,皆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内不时所载的守则条文(「守
则条文」)(A.2.1、A.4.1、A.4.2及A.6.7除外,如下文所述),并遵从其中所载
大部份的建议最佳常规。
守则条文A.2.1 -此守则条文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
一人同时兼任。主席与行政总裁之间职责的分工应清楚界定并以书面列载。
本公司於年度内符合守则的下半部份的规定(即主席与行政总裁之间职责的分
工应清楚界定并以书面列载),但并未符合守则上半部份的规定。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职务由一
人同时担任。本公司考虑到该两个职位均要求对本集团业务有透彻了解及拥有
丰富经验之人士才可担任,要物色同时具备所需知识、经验及领导才能之人选
殊不容易,而倘由不合资格人士担任其中任何一个职位,则本集团表现可能受
到拖累。且董事局亦相信透过本公司由经验丰富之人才(其中包括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之董事局能确保该安排不会损害职权及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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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两者间之平衡。为了加强公司管治团队,提升企业治理水平,董事局决定委
任一名新董事担任行政总裁一职并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守则条文A.4.1 -此守则条文规定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应有指定任期,并须接受
重新选举。
守则条文A.4.2 -此守则条文规定所有为填补临时空缺而被委任的董事应在接
受委任後的首次股东大会上接受股东选举。每名董事(包括有指定任期的董事)
应轮流退任,至少每三年一次。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规定如下:
(a) 填补不时董事局空缺的董事,应任职至下一个股东周年大会并在会上告退,
及可膺选连任,唯并不计入该会议轮值告退的董事人数内;及
(b) 在每次股东周年大会上,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或当人数非三或三的倍数
时,则接近三分之一的人数需於每年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告退,唯每名董事
(包括任期为指定期限之董事)应至少每三年於本公司周年大会上轮换卸
任一次。
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与其他所有董事一样),其委任皆无按照守则条文A.4.1
条上半部分所述订有指定任期。唯所有董事须按照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轮值
告退及重选。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规定所有为填补不时空缺而被委任的董事
须在接受委任後的首次股东周年大会(并非守则条文A.4.2条上半部分规定的
股东大会,因此并未符合守则条文A.4.2条上半部分的规定)上告退及接受股
东选举,而每名董事至少每三年会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一次。据
此,每名董事事实上是有为期三年(至股东周年大会为止)的具体任期,故只
是技术上不符合守则条文A.4.1条上半部分之规定。
守则条文A.6.7 -此守则条文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作为与其
他董事拥有同等地位的董事会成员,应定期出席董事会及其同时出任委员会成
员的委员会的会议并积极参与会务,以其技能、专业知识及不同的背景及资格
作出贡献。他们并应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的意见有公正的了解。
本公司所有董事已定期出席董事会及其同时出任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的会议
并积极参与会务,以其技能、专业知识及不同的背景及资格作出贡献。本公司
於回顾年内,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举行了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并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举行了一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两位董事因
於国内处理事务而未能出席有关会议:李民斌先生未能出席股东大会,而郑学
选先生未能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大会。其他所有董事(包括大部份独立非
执行董事)皆有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大会与股东进行交流。因此,本公司
未能遵守守则条文第A.6.7条的部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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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就董事进行证券交易采纳一套操守守则,其条款不逊於《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所订标准(「证券守则」)。经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询後,各董事确认於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一直遵守证券守则的规定。
账目审阅
本公司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本集团采纳的会计政策及本集团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之工作范畴
本集团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的初步业绩公告中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收益表、综合全面收
益表及相关附注所列数字,与本集团该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字核
对一致。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此而执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
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准则或香港鉴证业务准则而进行的核证工
作,因此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无对初步业绩公告作出任何核证。
致谢
最後,我想藉此机会感谢本集团管理层团队及其他员工的奉献和勤奋,股东和
业务合作夥伴的支持和信任,亦感谢董事局同寅的宝贵意见。
承董事局命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主席
肖 肖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肖肖(主席)、颜建国(行政总裁)、罗亮及聂润荣诸位先生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常颖先
生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而林广兆先生、范徐丽泰女士及李民斌先生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年度业绩公告登载於本公司的网站(http://www.coli.com.hk)以及联交所的网站(http://www.hkexnews.hk)。二零
一六年报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左右在上述网站可供查阅,并随後向股东寄发。
中国海外发展
00688
中国海外发展行情
中国海外发展(00688)公告
中国海外发展(00688)回购
中国海外发展(00688)评级
中国海外发展(00688)沽空记录
中国海外发展(00688)机构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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