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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年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6) 2016年全年业绩公布 主席函件 本人欣然汇报集团於2016年持续取得佳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为1,109.6百万港元(2015年: 3,896.5百万港元),与持续经营业务於2015年产生的667.7百万港元相比,按年上升 66%。务请留意,2015年的溢利包括出售新鸿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所得的一 次性收益,以及截至出售日期止的100%溢利贡献。2016年每股基本盈利为50.3港仙 (2015年:173.8港仙)。 董事会宣布派发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14港仙。连同第一次中期股息,2016年合共派发 股息每股26港仙(2015年:26港仙)。於本年度,公司亦以总代价168.5百万港元回购并 於其後注销约36百万股股份。於2016年12月31日的每股账面值增长2%至8.24港元。 2016年仍然充满挑战,於期内我们感到欣喜的不单是取得佳绩,我们的业务亦趋稳健, 为未来打好基础。 私人财务业务方面,我们在2015年中作出策略上的重要决定,把发展重点由小型企业转 至个人及减少在中国内地的平均贷款金额。由於此改变,虽然经济仍然充满挑战,但业务的利润已在年内稳步改进。於2016年底,中国内地的贷款组合大部分由个人贷款组成。虽然现在贷款账较以往为小,但我们相信,亚洲联合财务集中在这个更多元、更稳定的客户层,更有利其长远持续增长。中国内地贷款业务的信贷质素已开始稳定复原,而亚洲联合财务在香港的业务,在本年度亦维持稳定的市场领导地位。此分部对集团的除税前贡献按年上升19%,尤其是2016年下半年的除税前贡献是上半年的近三倍。年内,我们持续增加投资於贷款业务。由新鸿基信贷经营的按揭贷款业务,已为香港业主和物业投资者提供量身定制的融资方案,并且在该行业内名列为非银行放款机构类别的放款量三甲。 集团旗下拥有的40%的合营公司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汽车租 赁市场站稳阵脚,并开展多项策略夥伴关系。 两项新业务在首个经营年度均已录得溢利,於来年亦已定下进取的扩展计划。 集团自2015年起扩充其主要投资平台。我们的投资模式,乃是结合我们的稳健财力,并 且配合由投资於领导市场的金融服务业务所取得的网络及经验,以达至长期资本增长。 此分部在2016年成绩美满,尽管年初市况特别波动,但成本分配前的平均资产回报仍能 录得10%。凭藉我们的专长及连系去进行投资的策略已见回报,尤其是在私人股权投资 方面。展望未来,为了我们在各种投资资产类别中更有效分配资本,结构融资业务将归入主要投资部分,列作固定收益证券和其他债务投资并列的另一种资产类别。 於本年度,我们亦委任经验丰富的首席投资总监,以强化管理及团队架构。我们希望在提升能力及扩充规模後,集团将处於有利位置,能适时及藉着核心业务的新伙伴把握新投资机会。 我们宗旨清晰,透过融资业务与直接投资,为股东创造长期资本增值。本人欣然汇报,於出售部分新鸿基金融财富管理业务一年多後,我们已把核心贷款业务辅以主要投资,建立了一个稳固平台,将资金投资於上市股票、固定收入投资以及直接投资。 在这策略关键的一环,我们继续维持保守而灵活的财务状况,净资本负债比率为 20.3%。於2016年5月,我们已延长了票据年期,并降低资本成本。我们成功发行2021 年到期的五年期4.75%美元票据,同时就2012年发行的2017年到期6.375%票据完成进 行兑换交易。 除了持续资本增长外,我们亦坚持以均衡方式经营,恪守坦诚、良好企业管治和可持续性等原则。於2016年,我们荣获The Asset Corporate Awards�C 卓越企业管治及环保责任金奖;TheBestofAsia�C亚洲区内企业管治杰出公司奖;以及《亚洲企业管治》杂志主办「第六届亚洲卓越大奖」的「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奖」。另外,继亚洲联合财务及联营公司新鸿基金融获得超过十年「商界展关怀」嘉许後,本公司亦获得嘉许。 最後,本人谨在此感谢董事会同寅的指导和智慧,感谢各位持分者继续支持,及各位同事在这年集团转型期间的贡献和努力。 集团业绩 董事会欣然公布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如下: 综合损益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附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收入 4 3,511.3 4,174.1 其他收益 178.9 71.6 总收益 3,690.2 4,245.7 经纪及佣金费用 (51.0) (55.9) 广告及推广费用 (120.3) (106.2) 直接成本及经营费用 (37.0) (58.1) 管理费用 (1,158.3) (1,354.0) 财务资产及负债收益净额 5 749.9 1,005.6 汇兑收益净额 9.7 7.5 呆坏账 6 (895.7) (1,570.9) 融资成本 (488.3) (478.8) 其他损失 (142.8) (702.5) 1,556.4 932.4 所占联营公司业绩 0.5 2.4 所占合营公司业绩 (55.3) 38.4 除税前溢利 7 1,501.6 973.2 税项 8 (131.9) (83.7)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是年度溢利 1,369.7 889.5 已终止经营业务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是年度溢利 �C 3,228.8 1,369.7 4,118.3 应占溢利: �C本公司股东 1,109.6 3,896.5 �C非控股权益 260.1 221.8 1,369.7 4,118.3 每股盈利 10 来自持续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C基本(港仙) 50.3 173.8 �C摊薄(港仙) 50.2 173.8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C基本(港仙) 50.3 29.8 �C摊薄(港仙) 50.2 29.8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是年度溢利 1,369.7 4,118.3 於其後可能重列至损益的其他全面收益(费用) 可供出售投资 �C是年度公平值变动净额 (0.7) 12.8 �C於出售时转拨至损益的重新分类调整 �C (19.0) (0.7) (6.2) 折算海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490.9) (347.0) 於出售�u清算附属公司时转拨至损益的重新分类调整 (0.1) (9.1) 於清算合营公司时转拨至损益的重新分类调整 �C (1.1) 所占联营公司其他全面(费用)收益 (4.9) 0.4 所占合营公司其他全面(费用)收益 (1.5) 2.5 (498.1) (360.5) 於其後不会重列至损益的其他全面收益(费用) 因出售新鸿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而将租予其附属公司的自用 物业转拨至投资物业所产生的除税後重估收益 �C 111.3 是年度其他全面费用 (498.1) (249.2) 是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871.6 3,869.1 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C本公司股东 811.1 3,798.3 �C非控股权益 60.5 70.8 871.6 3,869.1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31/12/2016 31/12/2015 附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1,054.5 1,027.3 租赁土地权益 4.2 4.6 物业及设备 421.9 478.7 无形资产 883.4 884.5 商誉 2,384.0 2,384.0 联营公司权益 1,086.5 1,226.3 合营公司权益 227.1 208.2 可供出售投资 109.5 104.8 透过损益账按公平值列账的财务资产 3,632.9 3,484.6 递延税项资产 652.5 543.4 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欠账 248.8 64.9 私人财务客户贷款及垫款 11 2,521.2 2,741.3 经营及其他应收账 12 359.9 1,604.2 购买物业及设备的按金 44.8 0.3 13,631.2 14,757.1 流动资产 透过损益账按公平值列账的财务资产 2,979.1 2,245.9 应收税项 1.9 9.6 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欠账 64.5 118.7 私人财务客户贷款及垫款 11 5,752.2 6,080.7 经营及其他应收账 12 3,679.8 2,008.1 银行存款 1,257.7 1,50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194.5 5,647.6 18,929.7 17,612.0 流动负债 透过损益账按公平值列账的财务负债 115.3 177.9 银行及其他借款 2,092.6 2,009.1 经营及其他应付账 13 239.1 281.3 同系附属公司及控股公司贷账 41.0 �C 联营公司贷账 1.9 0.1 准备 54.7 31.8 应付税项 135.3 200.1 票据 2,264.5 79.6 4,944.4 2,779.9 流动资产净值 13,985.3 14,832.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7,616.5 29,589.2 31/12/2016 31/12/2015 附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 8,752.3 8,752.3 储备 9,324.7 9,255.3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18,077.0 18,007.6 非控股权益 3,578.8 3,583.2 权益总额 21,655.8 21,590.8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195.4 192.5 银行及其他借款 2,717.7 4,303.6 准备 0.2 0.2 票据 3,047.4 3,502.1 5,960.7 7,998.4 27,616.5 29,589.2 附注: 1. 按香港公司条例第436条进行披露 本全年业绩公布所载有关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 司於该等财政年度的法定全年财务报表,惟该财务资料均摘录自该等财务报表。按照香港公司条 例(第622章)第436条的规定披露的该等法定财务报表的进一步资料如下: 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的要求,本公司已向公司注册处处长递交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将於适当时间递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的核数师已就该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发出核数师报告。该等核数师报告并无保留意见;其中不包含核数师在不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下以强调的方式提请使用者注意的任何事项;亦不包含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06(2)条、第407(2)或(3)条作出的声明。 2. 采用新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强制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正 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正 HKFRS11的修正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法 HKAS1的修正 主动披露 HKAS16及HKAS38的修正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 HKAS16及HKAS41的修正 农业:生产性植物 HKFRS10、HKFRS12及HKAS28的修正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例外情况 HKFRS的修正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善(2012年至2014年循环) 除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关的HKFRS 11的修正、HKAS16及HKAS 38的修正、HKAS 16及 HKAS41的修正、HKFRS10、HKFRS 12及HKAS28的修正以及计入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2年 至2014年循环年度改善的修正外,有关修正的性质及影响说明如下: HKAS1-「主动披露」的修正 集团於本年度首次采用HKAS1「主动披露」的修正。HKAS1的修正厘清,倘披露产生的资料并不 重大,则实体毋须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提供具体披露,并就有关合并及分列资料的基础提供指引。然而,该等修正重申,若在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具体要求下,仍不足以令使用财务报表的人士理解特定交易、事件及状况对实体财务状况及财务表现的影响,则实体应考虑提供额外披露。 此外,修正澄清,实体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使用权益法入账的其他全面收入,应与自集团所 产生者分开呈列,且应根据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为以下应占项目:(i)其後将不会重新分类至 损益;及(ii)其後将会於符合特定条件时重新分类至损益。 有关财务报表架构方面,修正提供作系统化地把附注排序或分类的例子。 本集团已追溯应用有关修正。应用HKAS1的修订并无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未生效的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修正 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以下已颁布但未生效的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修正。 HKFRS9 财务工具2 HKFRS15 客户合约收入及相关修正2 HKFRS16 租赁3 HKFRS2的修正 股份结算支出之分类及计量2 HKFRS9「财务工具」与HKFRS4「保险合约」一并应用 HKFRS4的修正 2 HKAS7的修正 主动披露1 HKAS12的修正 就未兑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1 HKFRS10及HKAS28的修正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出售或注入资产4 1 於2017年1月1日或其後开始的年度生效。 2 於2018年1月1日或其後开始的年度生效。 3 於2019年1月1日或其後开始的年度生效。 4 於待定日期或其後开始的年度生效。 除以下所述者外,管理层预期应用以上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修正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 HKFRS9�C「财务工具」 HKFRS 9号引入有关财务资产分类及计量、财务负债、一般对冲会计法及财务资产减值要求的新 规定。 与集团有关的HKFRS9主要规定为: 属HKFRS 9范围内已确认的所有财务资产,其後均须按摊销成本或公平值计量。具体而 言,在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为目的的业务模式内持有的债务投资,以及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的利息而拥有合约现金流量的债务投资,一般於其後会计期间结算日按摊销成本计量。目的作为收集合约现金流量及销售财务资产业务模式内持有的债务工具,及在合约条款中产生的现金流有指定日期,该现金流仅为支付尚未偿还欠款的本金和利息,此等债务工具以「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列账」计量。所有其他债务投资及股票投资,则於其後会计期 间结算日按其公平值计量。此外,根据HKFRS9,实体可以不可撤销地选择在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股权投资(其并非持作买卖)的公平值变动,并仅在损益中确认股息收益。 就指定为透过损益账按公平值列账的财务负债的计量而言,HKFRS9规定该财务负债的信贷 风险 变动以致该负债公平值变动的金额是於其他全面收益内呈列,除非於其他全面收益中 确认该负债信贷风险变动影响会导致或扩大损益上的会计错配。财务负债的信贷风险引致的 财务负债公平值变动其後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账。根据HKAS39,透过损益账按公平值列账的财务负债公平值变动全数金额乃於损益呈列。 关於财务资产减值,HKFRS 9规定按一项预期信用损失模式,而不同於根据HKAS 39的已 发生信用损失模式。该预期信用损失模式规定一个实体须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及在每个结算日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以反映自初始确认後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换句话说,确认信用损失现已不再需要在信用事件发生後确认。 根据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工具及风险管理政策,将来应用HKFRS 9可能对本集团的 财务资产计量有重大影响。集团的可供出售投资现时按成本减减值列账,将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或指定为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列账(视乎指定标准达成与否而定)。此外,预期信贷损失模式或会导致有关按摊销成本计量的本集团财务资产,须对尚未发生的信贷损失提早拨备。此外HKFRS7「金融工具:披露」则有规定作额外披露。 HKFRS15�C「客户合约收入」 HKFRS 15的颁布,为实体建立了一个单一的综合模式,以确认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当HKFRS 15生效时,将取代现时沿用的收入确认指引,包括HKAS18「收入」、HKAS11「建设合同」,以及 相关诠释。HKFRS15的核心原则乃一个实体应确认收入,以体现向客户转让承诺货品或服务的数 额,并反映实体预期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而应得的代价。具体来说,该准则引入五个步骤来确认收入: 第1步: 确定与一个客户的合同 第2步: 确定合同内的履约义务 第3步: 厘定交易价格 第4步: 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合同内的履约义务 第5步: 当实体符合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根据HKFRS15,实体於完成履约义务时,即於特定履约义务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 客户时,确认收入。HKFRS 15已就特别情况的处理方法加入更明确的指引。此外,HKFRS 15要 求作出详尽披露。 於2016年,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对HKFRS15的澄清,内容有关识别履约义务、主事人与代理人的 考虑及特许权应用指引。 本公司董事预计,未来应用HKFRS15或会导致更多披露,然而,本公司董事预计,应用HKFRS 15号将不会对於各报告期间确认收入的时间及金额有重大影响。 HKFRS16「租赁」 HKFRS16为识别租赁安排,以及对出租人及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引入一个综合模式。於HKFRS 16生效後,其将取代HKAS17「租赁」,以及相关诠释。 HKFRS16基於是否存在由客户控制的已识别资产,来区分租赁合约与服务合约。承租人会计处理 取消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之间的区分,并由一个模式所取代,据此关承租人的所有租赁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惟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则除外。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其後按成本(若干例外情况除外)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并就任何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作调整。租赁负债初步按租赁付款(非当日支付)的现值计量。随後,租赁负债就(其中包括)利息及租赁付款以及租赁修订的影响作出调整。就现金流量的分类而言,集团目前将预付租赁付款作为自用租赁土地的相关投资现金流量及分类为投资物业予以呈列,而其他经营租赁付款则作为经营现金流量予以呈列。根据HKFRS 16,与租赁负债相关的租赁付款将分配至本金及利息部分,并将作为融资现金流量予以呈列。 与承租人会计处理相反,HKFRS16基本上保留了HKAS17中针对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要求,并继续 要求出租人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此外,HKFRS16要求更详尽的披露。 於2016年12月31日,集团有198.7百万港元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见财务报表附注披露)。初 步评估显示,该等安排将符合HKFRS16项下对租赁的定义,因此集团将就所有该等租赁确认使用 权资产及相应负债,除外於HKFRS 16後有关租赁符合低价值或短期租赁,则另当别论。此外,应 用新规定可能令上文所述的计量、呈列及披露产生变动。然而,於董事完成详细检讨之前,提供有关财务影响的合理估计并不实际可行。 HKAS7-「主动披露」的修正 修正规定实体披露能让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变动,包括现金流量引致的变动及非现金变动。尤其是,修正规定披露以下由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变动:(i)来自融资现金流量的变动;(ii)来自取得或失去附属公司或其他业务的控制权的变动;(iii)外币汇率变动的影响;(iv)公平值变动;及(v)其他变动。 修正於2017年1月1日或期後开始的年度期间按未来基准应用,并容许提早应用。应用修正将导致 有关集团融资活动的额外披露,尤其是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内作期初与期末结余对账,将於应用修正时提供。 3. 分项资料 营运业务是因应所提供的商品与服务性质而分别组织及管理,各分项代表提供不同商品及服务不同市场的业务策略单位。分项间营业是依市场价格收费。 呈列在本财务报表的持续经营业务的主要可供呈报的经营分项如下: (a) 金融服务:提供金融服务。 (b) 私人财务:提供私人财务信贷。 (c) 按揭贷款:提供按揭贷款融资。 (d) 主要投资:组合投资。 (e) 集团管理及支援:为所有业务分项提供监督及行政功能。 本集团已於2016年全年财务报表内将其「结构性融资」及「主要投资」业务分项合并为「主要投 资」。金融服务从主要投资中分开披露,成为名为「金融服务」的新分项。该等业务分项的变动对该等业务分类於本年度及以往年度所载金额的确认并无影响。董事认为,分项报告的该等变动与最 高经营决策者於2016年审阅内部报告的变动一致。主要投资分项及金融服务分项的比较数字已予重列。 由於分部资产及负债并供予最高经营决策者定期审查,故并无呈列有关资料。 2016 集团管理 金融服务 私人财务 按揭贷款 主要投资 及支援 总计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分项收入 3.6 3,024.2 55.7 405.9 215.3 3,704.7 减:分项间收入 �C �C �C �C (193.4) (193.4) 来自外部顾客的分项收入 3.6 3,024.2 55.7 405.9 21.9 3,511.3 分项损益 209.9 726.6 1.8 499.8 118.3 1,556.4 所占联营公司业绩 27.7 �C �C (27.2) �C 0.5 所占合营公司业绩 (55.3) �C �C �C �C (55.3) 除税前溢利 182.3 726.6 1.8 472.6 118.3 1,501.6 包括在分项损益: 利息收益 �C 2,961.0 55.7 336.2 19.6 3,372.5 其他收益 4.0 5.9 �C 150.3 18.7 178.9 财务资产及负债溢利净额 345.0 �C �C 400.3 4.6 749.9 汇兑收益(亏损)净额 �C 38.9 �C (33.1) 3.9 9.7 呆坏账 �C (928.5) (3.0) 35.8 �C (895.7) 摊销及折旧 �C (49.5) (0.4) �C (11.7) (61.6) 减值亏损 �C联营公司权益 (141.5) �C �C �C �C (141.5) 出售�u撇销设备及无形资产的亏损净额 �C (1.1) �C �C �C (1.1) 融资成本 �C (243.7) (12.3) (174.5) (246.7) (677.2) 减:分项间融资成本 �C 2.1 12.3 174.5 �C 188.9 付予外部供应者的融资成本 �C (241.6) �C �C (246.7) (488.3) 资金成本(支出)收益* �C �C �C (260.6) 260.6 �C 2015 集团管理 金融服务 私人财务 按揭贷款 主要投资 及支援 总计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分项收入 4.5 3,706.4 2.9 440.1 214.3 4,368.2 减:分项间收入 �C �C �C �C (194.1) (194.1) 来自外部顾客的分项收入 4.5 3,706.4 2.9 440.1 20.2 4,174.1 分项损益 71.8 609.5 (8.3) 460.7 (201.3) 932.4 所占联营公司业绩 2.4 �C �C �C �C 2.4 所占合营公司业绩 38.4 �C �C �C �C 38.4 除税前溢利 112.6 609.5 (8.3) 460.7 (201.3) 973.2 包括在分项损益: 利息收益 �C 3,671.8 2.9 404.8 14.1 4,093.6 其他收益 15.1 12.8 �C 38.3 5.4 71.6 财务资产及负债溢利�u(亏损)净额 596.0 �C �C 411.9 (2.3) 1,005.6 汇兑亏损溢利(亏损)净额 �C 28.7 �C �C (21.2) 7.5 呆坏账 �C (1,463.3) (1.2) (103.6) (2.8) (1,570.9) 摊销及折旧 �C (52.0) �C �C (13.1) (65.1) 减值亏损拨回 �C可供出售投资 �C (13.8) �C �C �C (13.8) �C联营公司权益 (538.7) �C �C �C �C (538.7) �C合营公司欠账 (5.1) �C �C �C �C (5.1) 出售�u撇销设备及无形资产的溢利 (亏损)净额 �C (3.1) �C �C (0.3) (3.4) 融资成本 �C (285.0) �C (189.5) (193.9) (668.4) 减:分项间融资成本 �C 2.4 �C 189.5 (2.3) 189.6 付予外部供应者的融资成本 �C (282.6) �C �C (196.2) (478.8) 资金成本收益(支出)* �C �C �C (100.1) 100.1 �C * 资金收入(支出)成本乃集团管理及支援分项与其他分项之间的分项间交易。开支按该等分项 所耗的内部资本厘定。 收入及非流动资产的地域资料如下: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来自外部顾客的收入(以经营地方) �C香港 2,541.6 2,438.8 �C中国内地 958.4 1,697.9 �C其他 11.3 37.4 3,511.3 4,174.1 31/12/2016 31/12/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除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权益财务资产及递延税项资产 的非流动资产(以资产位置) �C香港 4,372.4 4,185.8 �C中国内地 420.4 593.6 4,792.8 4,779.4 4. 其他收益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出售投资的已兑现溢利净额 �C出售附属公司 18.9 �C �C出售联营公司 3.9 �C �C出售合营公司 �C 5.7 �C出售可供出售投资 �C 19.0 投资物业公平值增加 135.5 38.2 杂项收益 20.6 8.7 178.9 71.6 5. 财务资产及负债溢利净额 以下为透过损益账按公平值列账的财务资产及负债溢利净额的分析: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财务资产及负债已兑现及未兑现收益净额 �C持作买卖 (142.5) 664.3 �C选定为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 892.4 341.3 749.9 1,005.6 6. 呆坏账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私人财务客户贷款及垫款 �C已扣除拨回的减值亏损 (876.6) (1,446.9) 经营及其他应收账 �C减值亏损,扣除拨回 (19.1) (113.1) �C坏账撇销 �C (10.9) (19.1) (124.0) 於损益确认的呆坏账 (895.7) (1,570.9) 以下为於本年内,於减值拨备撇销以作为对销应收账的数额,以及於减值拨备贷入的收回数额: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私人财务客户贷款及垫款 �C於减值拨备撇销的数额 (1,054.0) (1,363.7) �C於减值拨备贷入的收回数额 160.2 129.5 经营及其他应收账 �C於减值拨备撇销的数额 (72.4) (4.4) 7. 除税前溢利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是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除税前溢利已扣除: 上市投资股息 13.7 11.4 非上市投资股息 3.6 3.5 摊销租赁土地权益 (0.2) (0.2) 物业及设备折旧 (55.8) (57.3) 无形资产摊销 �C摊销於业务合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 (包括在直接成本及经营费用内) (4.1) (6.3) �C摊销无形资产�C电脑软件 (1.5) (1.3) 出售�u撇销设备的亏损净额 (1.1) (3.4) 8. 税项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当期税项 �C香港 (186.0) (172.4) �C中国 (83.4) (214.5) (269.4) (386.9) 前期拨备超额 0.7 1.1 (268.7) (385.8) 递延税项 136.8 302.1 (131.9) (83.7) 香港利得税乃按照本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2015年:16.5%)计算。於中国的附属公司 须付中国企业所得税为25%(2015年:25%)。其他司法地区的税款,则按照本年度估计应课税溢 利,按集团经营业务有关司法地区的现行税率计算。 9. 股息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宣派及拟派股息总额: �C已付2016年中期股息每股12港仙(2015年:12港仙) 264.4 269.3 �C於结算日後宣布派发2016年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14港仙 (2015年:2015年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14港仙) 306.6 311.0 571.0 580.3 於本年内确认为分派的股息: �C已付2015年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14港仙 (2015年:2014年末期股息每股14港仙) 311.0 314.1 �C已付2016年中期股息每股12港仙 (2015年:12港仙) 264.4 269.3 575.4 583.4 10. 每股盈利 本公司股东应占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以下资料计算: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及每股摊薄盈利的盈利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及已终止经营业务的盈利 (本公司股东应占是年度溢利) 1,109.6 3,896.5 减: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盈利 (本公司股东应占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是年度溢利) �C (3,228.8)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盈利 (本公司股东应占持续经营业务的是年度溢利) 1,109.6 667.7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股数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2,207.8 2,241.4 潜在摊薄普通股的影响: �C就新鸿基雇员股份拥有计划而可能发行股份的影响 0.8 �C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2,208.6 2,241.4 已终止经营业务於本期间并无每股基本盈利及每股摊薄盈利(2015年:两者均为每股144.0港仙)。 11. 私人财务客户贷款及垫款 31/12/2016 31/12/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私人财务客户贷款及垫款 �C香港 6,989.8 6,839.9 �C中国内地 2,193.1 2,932.3 减:减值拨备 (909.5) (950.2) 8,273.4 8,822.0 为报告目的所作的分析: �C非流动资产 2,521.2 2,741.3 �C流动资产 5,752.2 6,080.7 8,273.4 8,822.0 12. 经营及其他应收账 31/12/2016 31/12/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有抵押有期借款 2,618.0 3,123.7 无抵押有期借款 230.3 301.0 减:减值拨备 (0.4) (95.9) 2,847.9 3,328.8 证券放款 1,059.5 146.5 应收担保费及谘询费 1.5 1.7 代顾客付款* 59.4 21.3 减:减值拨备 (56.1) (17.0) 4.8 6.0 其他应收账 �C按金 40.1 74.5 �C其他 43.1 20.1 83.2 94.6 按摊销後成本的经营及其他应收账 3,995.4 3,575.9 预付费用 44.3 36.3 租赁土地权益的流动部分 �C 0.1 4,039.7 3,612.3 为报告目的所作的分析: �C非流动资产 359.9 1,604.2 �C流动资产 3,679.8 2,008.1 4,039.7 3,612.3 * 代顾客付款指集团向担保受益人(「持有人」)付款偿付持有人因客户未能按相应贷款文据的条 款支付到期款项而蒙受的损失。 以下为经营及其他应收账於结算日以发票/买卖单据日期计算的账龄分析: 31/12/2016 31/12/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少於31天 17.0 0.1 31�C60天 �C 0.5 17.0 0.6 无账龄的有期借款、证券放款及经营及其他应收账* 4,034.9 3,688.2 减:减值拨备 (56.5) (112.9) 按摊销後成本的经营及其他应收账 3,995.4 3,575.9 * 由於考虑到证券放款及有期借款业务的性质,管理层认为该等借款的账龄分析未能提供额外 价值,固无披露其账龄分析。 13. 经营及其他应付账 以下为经营及其他应付账於结算日以发票�u买卖单据日期计算的账龄分析: 31/12/2016 31/12/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少於31天 40.0 68.4 31�C60天 8.4 8.5 61�C90天 8.3 7.1 91�C180天 1.7 0.2 180天以上 0.5 0.1 58.9 84.3 无账龄的应付员工成本、其他应付费用及其他应付账 180.2 197.0 239.1 281.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绩分析 2016年初进展缓慢,随着集团的主要盈利的驱动因素下,於2016年下半年的溢利贡献 较上半年显着增加,增长动力回升。於2016年全年,集团录得令人满意的业绩,持续经 营业务的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增长66%。 溢利的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之一为私人财务业务的信贷质素改善。集团呆坏账总额较 2015年减少43%。於本年度,集团重整了於中国内地的私人财务贷款,专注於个人贷款 以提高信贷质素。 集团收入主要由利息收入组成,录得3,511.3百万港元,较2015年的4,174.1百万港元有 所减少,主要由於中国内地私人财务贷款业务重整,以致贷款结余减少。虽然客户基础有所增长,但被平均贷款额下降抵销。 经营费用总额减少13%,这是由於中国内地重整令一般行政费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为 488.3百万港元(2015年:478.8百万港元)。 集团的税前溢利达1,501.6百万港元(2015年:973.2百万港元)。 集团之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为1,109.6百万港元(2015年:3,896.5百万港元)。按持续经 营业务计算,该数额较2015年增长66%。谨请留意,集团就出售新鸿基金融集团有限公 司(「新鸿基金融」)70%股权录得一笔特殊收益,以及获得新鸿基金融於截至出售当日为 止的庞大盈利的100%贡献,合共录得上述3,896.5百万港元中的3,228.8百万港元。 业务回顾 分项资料 集团出售新鸿基金融业务後,逐步建立主要投资业务。尤其是於私人或直接投资范畴,我们逐渐定位成为能在不同资本架构层面(包括股权、债务及夹层资本)内均能为企业提供资金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该业务受惠於私人股权投资及结构性融资业务,并从所产生的协同效益中取得商机。 为反映对内部资本分配的新业务方针,集团已修改分项资料。结构性融资企业贷款业务现归入主要投资,作为私人债务组合之一部分。重新定义的主要投资业务分项现包含集团积极进行资本增值管理的资产,涵盖上市及私人股权及债务投资以及房地产投资。我们认为此资产组合与市场上其他资产管理公司一致,使集团能准备就绪把握未来可能出现的商机。 此外,新增设的金融服务分项亦独立呈报。该分项包括集团於多间金融服务公司(包括新鸿基金融及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的股权,此前,该等股权归入主要投资的长期投资组合。 分项除税前贡献及已动用资产分析 2016年 2015年 除税前 除税前 (百万港元) 贡献 变动 分项资产* 变动 贡献 分项资产* 金融服务 182.3 61.9% 2,302.2 4.8% 112.6 2,197.5 私人财务 726.6 19.2% 16,479.9 -9.3% 609.5 18,177.3 按揭贷款 1.8 不适用 639.7 160.7% (8.3) 245.4 主要投资 472.6 2.6% 10,845.1 21.6% 460.7 8,918.2 集团管理及支援 118.3 不适用 2,294.0 -19.0% (201.3) 2,830.7 总计 1,501.6 54.3% 32,560.9 0.6% 973.2 32,369.1 * 於年末 集团管理及支援(「集团管理及支援」)反映未摊分的集团支援及资金成本及收益。主要投资分项需扣除资本成本及融资成本,以反映其资金运用量及内部借款。集团管理及支援的资产亦包括集团财政资金组合及其他未分配的集团资产。 私人财务 亚洲联合财务有限公司(「亚洲联合财务」)是集团间接拥有58%股权的附属公司,透过香 港与中国内地庞大的分行网络及网上平台经营私人财务业务,主要为个人及小型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产品。 (百万港元) 2016年 2015年 变动 收入 3,024.2 3,706.4 -18% 经营成本 (1,169.0) (1,373.2) -15% 成本收益比率(收入%) 38.7% 37.0% 融资成本 (243.7) (285.0) -14% 呆坏账 (928.5) (1,463.3) -37% 其他收益(费用)�C净额 4.7 (4.1) 汇兑收益 38.9 28.7 除税前贡献 726.6 609.5 19% 2016年集团除税前贡献为726.6百万港元,按年增加19%,这主要由於中国内地业务的 信贷质素大幅改善所致。收入下降18%,主要由於中国内地贷款组合减少。年内录得汇 兑收益38.9百万港元(2015年:28.7百万港元),主要由於2016年底以港元计算的人民 币债务换算的汇率下降所致。 年内,亚洲联合财务的股东应占除税後溢利增长至623.8百万港元(2015年:530.4百万 港元),其平均股东资金7,446.3百万港元的年度回报率为8.4%。 自2015年中以来,受到经济衰退的影响,亚洲联合财务对中国内地业务进行策略性重 组,其业绩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其2016年下半年的六个月除税前贡献较2016年上半年 增长188%,比去年同期大增288%。集团於过去连续两个半年度期间,通过营运重组及 整顿表现不佳的分行,达至显着降低营运成本。我们亦调整了营销策略,集中资源及力度对内地受薪个人客户群推广小额私人贷款,此举已有效分散相关信贷风险。因此,自 2015年下半年以来,坏账开支已大幅减少。 半年度主要盈利指标的趋势分析 2016年 2016年 2015年 2015年 (百万港元) 7月至12月 1月至6月 7月至12月 1月至6月 收入 1,517.7 1,506.5 1,759.9 1,946.5 除税前贡献 539.5 187.1 138.8 470.7 经营成本 (565.3) (603.7) (674.4) (698.8) 成本收益比率(收入%) 37.2% 40.1% 38.3% 35.9% 撇账额 (335.1) (570.4) (683.4) (550.8) 撇账率* 7.9% 12.7% 13.2% 9.4% 呆坏账总额 (328.0) (600.5) (820.0) (643.3) * 年化比率,按平均贷款结余总额计算 主要营运数据 2016年 2015年 变动 於年末的贷款账数据: 贷款结余净额(百万港元) 7,660.3 8,608.7 -11% 贷款结余总额(百万港元) 8,566.6 9,557.7 -10% �C香港 1 6,373.5 6,625.4 -4% �C中国内地 2,193.1 2,932.3 -25% 每笔贷款的平均结余总额(港元) 45,202 51,890 -13% �C香港(1 港元) 54,654 58,224 -6% �C中国内地(人民币) 26,941 34,895 -23% 本年度比率: 贷款总回报2 33.4% 34.2% �C香港 1 31.8% 29.4% �C中国内地 37.3% 42.3% 撇账率2 10.0% 11.4% �C香港 1 5.6% 3.9% �C中国内地 21.2% 24.2% 1 香港贷款数据包括无抵押借贷及亚洲联合财务正淡出的物业按揭借贷 2 按平均贷款结余总额计算 於本年度末,综合贷款结余总额为86亿港元,按年比减少10%。香港及中国内地结余按 年比分别下降4%及25%。於本年度末,中国的贷款账占综合贷款结余总额的26%(2015 年:31%)。 坏账及拖欠 (百万港元) 2016年 2015年 撇销数额 (1,065.7) (1,363.7) 收回数额 160.2 129.5 撇账额 (905.5) (1,234.2) 占平均贷款总额的% 10.0% 11.4% 减值拨备提拨数额 (23.0) (229.1) 呆坏账提拨总额 (928.5) (1,463.3) 年末减值拨备 906.3 949.0 占年末贷款总额的% 10.6% 9.9% 与去年相比,本年度呆坏账开支总额减少37%至928.5百万港元(2015年:1,463.3百万 港元),当中包括已撇销坏账(扣除已收回金额)以及由减值拨备(根据过往撇账率及新增 贷款计算)产生的费用。年内,已撇销坏账(扣除已收回金额)(「撇账」)录得905.5百万港 元(2015年:1,234.2百万港元),而减值拨备提拨数额则由2015年的229.1百万港元减少至23百万港元。 对已逾期但未减值的私人财务客户的贷款及垫款的账龄分析(百万港元): 於2016年 於2015年 逾期天数 12月31日 附注 12月31日 附注 少於31天 499.6 6.5% 562.1 6.5% 31�C60天 91.8 1.2% 147.0 1.7% 61�C90天 55.2 0.7% 124.7 1.5% 91�C180天 139.8 1.9% 397.6 4.6% 180天以上 169.6 2.2% 103.5 1.2% 总计 956.0 12.5% 1,334.9 15.5% 附注:占贷款结余净额的%。 中国内地业务 於2015年,亚洲联合财务的中国内地业务受到当地经济急剧下滑的冲击。期後,业绩受 到坏账及拖欠开支大幅上升的影响。面对此困境,亚洲联合财务作出反应,全面修订其营销及信贷策略,同时加快债务追偿流程及成本合理化计划。亚洲联合财务自此以後便收紧对小型企业的信贷,以降低相关信贷风险。 於2015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的成本合理化计划已几近完成。年内,亚洲联合财务关闭了 51间表现欠佳的中国内地分行,截至2016年底,共有107间分行。此举使成本显着下 降。 亚洲联合财务将营销资源重新分配,向受薪个人客户推广小额私人贷款作为主要客户 群,虽然分行数目减少,但放贷交易数量却增加至87,965宗(2015年:74,209宗)。於 2016年末,每户平均贷款结余为人民币26,941元(2015年:人民币34,895元)。有关受 薪个人客户占贷款的比例已增加至管理层所定的目标水平。 虽然经济环境有所改善,但亚洲联合财务将继续采取审慎的信贷策略。密切监控信贷风险,因应市场变化,於必要时调整其放贷准则。此外,亚洲联合财务将加强其销售及营销能力,以接触不同的客户群。我们继续与各互联网公司及金融机构开拓潜在的合作商机,以扩大我们的客户基础。亚洲联合财务认为,一旦经济复苏并稳定下来,必能凭藉其竞争优势,实现未来增长。 分行网络 於2016年 於2016年关闭 12月31日的 城市�u省份 的分行数目 分行数目 香港 �C 50 深圳 (15) 28 渖阳 (3) 9 重庆 (4) 6 天津 (3) 3 成都 (8) 4 云南省 (6) 7 大连 (1) 6 北京 (3) 4 武汉 (4) 7 上海 (2) 8 福州 (1) 5 哈尔滨 (1) 4 南宁 �C 5 青岛 �C 4 济南 �C 2 广州* �C 3 佛山* �C 1 东莞* �C 1 总计 (51) 157 * 贷款推广分行 香港业务 於2016年,亚洲联合财务的香港业务录得理想业绩。市场虽持续竞争激烈。然而,凭藉 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及成熟稳健的品牌,亚洲联合财务能巩固其领导地位,市场份额亦见增长。於2016年推出「线上到线下」主题广告商业活动,对我们的潜在客户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在线上完成的贷款交易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亚洲联合财务不断就其在线服务平台进行创新,包括推出手机应用程式「一Click即借」,以迎合不断变化的客户习惯。 於2016年,亚洲联合财务继续逐步淡出物业按揭业务,从而集中於无抵押个人贷款业 务。由於组合中的按揭贷款减少,贷款结余总额於年末略有下降。无抵押贷款的数额及比例有所增加,因此加权平均回报率上升。虽然撇账额有所增加,但仍在之前的预期范围内,并因回报率上升而得到充分弥补。 亚洲联合财务应会继续受惠於香港经济的稳健发展,并得到本港稳健的就业市场及中国内地经济逐步复苏的支持。不过,增长方针仍然谨慎,受着抵港游客数目及其消费疲弱、美国可能加息,以及美国新政府所采取的政策变化(特别是与香港贸易有关者)等外在因素所影响,不明朗因素仍然存在。管理层将会密切关注市场发展及其相关风险,并在合适时机采取适当措施。 按揭贷款 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新鸿基信贷」)为集团拥有86%股权之附属公司。该公司於2015 年10月开始营运,向香港的业主及物业投资者提供按揭服务及融资方案。於其首个完整 营运年度,新鸿基信贷已作出溢利贡献1.8百万港元(2015年:亏损8.3百万港元)。 於2016年12月31日,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为613.0百万港元(2015年:213.3百万港 元),呆坏账支出总额为3.0百万港元(2015年:1.2百万港元),相当於期末贷款结余的 0.5%。这在贷款增长及信贷质素两方面对於业务发展初期阶段均为非常稳健的表现。根据土地注册处的数据估计,目前新鸿基信贷在非银行机构的新按揭贷款发放方面排名三甲。凭藉此成就,我们对增长前景感到乐观,并以确立新鸿基信贷的香港市场领导者地位为目标。第二阶段的发展计划即将开始,届时将推出新的市场推广活动,同时延伸我们对高质素借款人市场的服务,扩大目标客户基础。 金融服务 该分项包括集团从事於金融服务行业的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此前列入主要投资的长期投资组合。该等业务和我们的贷款与投资策略相辅相成。 新鸿基金融为集团持有30%股权之联营公司,占此分项资产的大部分,跟2015年比 较,本年度市况在该年末急剧转差的情况下,业务表现难免逊於上年度。2016年,香港 市场的每日成交额按年比下降37%,但新鸿基金融凭藉其多元化产品组合及把握资本市 场机会,录得优於市场的表现。透过与其主要股东光大证券的交叉销售及合作带来额外商机。期内,集团於新鸿基金融的30%持股,其估值变更的净影响产生会计收益203.5百万港元,141.5百万港元减值亏损已按其他费用入账。而另一方面,认沽期权的345.0百万港元收益已确认为财务资产溢利。 集团旗下拥有40%股权的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陆金申华融资租赁」)於 2016年1月正式开始营运。凭藉其股东的转介,其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已开始启动,随後 更与58同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国内外企业建立新的合夥关系及联 盟。於第四季度推出个人汽车租赁业务,并将於来年推出更多产品系列,进一步拓展市场。该业务的租赁资产已超过人民币700百万元,并已取得利润,增长势头强劲。该组合质素良好而且稳健。 集团已出售其於中国新永安期货有限公司(「中国新永安」)的25%股权,所得款项总额为 57.9百万港元(包括本金利息)。出售收益3.9百万港元已列为其他收益。 除上述者外,集团亦於一间印尼私人财务公司及香港证券交易公司持有少数股权。 於2016年12月31日,分项资产合共为2,302.2百万港 元(2015年:2,197.5百万港元), 并贡献182.3百万港元除税前溢利(2015年:112.6百万港元)。 主要投资 主要投资是集团增长策略的重要动力。藉此,我们可通过多元化资产组合寻求更高回 报。此业务亦与贷款业务互相补足。 主要投资组合的投资涵盖上市及私人的信贷及股权投资以及房地产的投资机遇,旨在於中长期内取得具吸引力的风险调整投资回报。该分项的组合分类的呈列方式已根据资产类别(股权、债务及固定收益,以及房地产)重新组成。 内部的资产由我们的投资团队进行管理,外部的则透过合作夥伴基金管理。我们的合作夥伴基金乃根据其过往长期至中期的业绩记录、策略匹配度以及能为我们带来合作投资机会为原则进行甄选。 2016年 2015年 (百万港元) 年末价值3平均价值3 收益 回报率2年末价值3平均价值3 收益 回报率2 股权 4,392.1 3,734.9 202.1 5.4% 3,322.4 1,582.2 420.9 26.6% 债务及固定收益 4,705.1 3,975.2 550.1 13.8% 4,191.7 4,047.9 310.1 7.7% 房地产 1,632.9 1,562.8 179.8 11.5% 1,226.2 1,146.4 55.7 4.9% 10,730.1 9,272.9 932.0 10.1% 8,740.3 6,776.5 786.7 11.6% 经营成本 (24.3) (36.4) 资本成本及融资成本1 (435.1) (289.6) 除税前贡献 472.6 460.7 1 计入集团管理及支援 2 平均价值回报率 3 扣除金融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该分项的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0.1%,年末值达10,730.1百万港元 (2015年:回报率11.6%;年末值:8,740.3百万港元)。 该分项扣除经营成本、资本及财务转拨成本及融资成本後录得除税前溢利472.6百万港 元,去年则录得460.7百万港元。已向该分部转拨资本成本及融资成本,并计入集团管 理及支援分项。2016年有所增加乃是由於用於股权组合的资本增加所致。 於2016年,监於全球市场波动及对估值之忧虑,我们采取较为审慎及选择性的投资方 法。我们仅就长期看好的行业及项目完成数项重点交易。我们对投资质素及投资组合的上升潜力充满仍具信心。 股权 整体而言,2016年对全球投资者而言颇不稳定,尤其是於2016年上半年对投资者而言 极具挑战性,市场对中国内地经济、美国加息时间以及欧洲政治及经济不明朗因素有所担忧。下半年投资情绪有所改善,特别是在美国总统大选之後。2016年期间,中国内地上证综合指数及深证综合指数分别下跌12.3%及14.7%。香港的恒生指数上升0.4%,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则下跌2.8%。年内,美国标普500指数上升9.5%,道琼斯工业指数则上升13.4%。 我们的上市股权证券组合(占总额的27%)包括外部及内部管理基金。年内,该组合录得 按市价亏损(特别是小型股组合)。经考虑我们於该方面的投资策略後,高级管理层决定不再对上市投资组合实行小型股投资策略。此调整对投资组合具有正面影响,投资组合於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的交易表现颇为理想。 年内,我们增加对私人投资的净额分配,占2016年底的股权组合的比例约73%(2015 年 :55%)。 上 述 非 上 市 投资产生理想收益,反映我们看好保健、消费市场及金融行业 的前景,而金融行业亦可能与我们的财务业务产生协同效益。藉着我们的行业专长及连系,集团会投资於认为具潜力的特定投资项目,为投资增值。 2015年12月,我们与一众投资者投资於WuXi PharmaTech (Cayman) Inc.的私有化交 易。自此,该公司继续扩展其业务,并正计划再上市。此项投资表现极佳,截至2016年 12月31日的估值调整为成本值的1.9倍。 年内,我们出售投资於点融网营运者Sinolending Ltd.的少数权益,该项投资於2015年 曾对投资组合的升值作出重大贡献。出售所得收益为34.5百万美元,是项投资非常成 功,在运用我们的行业知识投资获利之余,也为亚洲联合财务探究商机。 债务及固定收益 於2016年,该投资组合的回报率为13.8%,包括公共及私人债务。 公共债务投资组合主要包括上市固定收益证券。我们的策略是去识别及投资於其固定收益的工具,包括全球市场的债券、贷款及结构性信贷。於过去12个月,全球市场大幅波动,这是由於油价下跌、英国脱欧、美国总统大选及恐怖袭击所致。市场的波动引致短期价格错置,提供了具吸引力的投资机会,我们持续识别根基较稳固的公司。展望未来12个月,有见於宏观及地缘政治风险以及利率风险,我们预期市场将会持续波动。私人债务投资组合指集团的结构性融资业务,为企业及其股东提供量身订制的资金解决方案。於2016年12月31日,贷款总额为2,847.9百万港元(2015年:3,328.8百万港元)。年内平均贷款结余下降,乃由於若干贷款获偿还及新增贷款则接近2016年底方予发放所致。贷款产生利息收入336.2百万港 元(2015年:404.8百万港元),收益率约为12%。投资组合中57%为给予投资控股公司的贷款,其余为作为其他企业用途的企业相关贷款。贷款账中,有92%为有抵押贷款,并有88%於一年内到期。我们已拨回去年一项为数35.8百万港元的呆坏账准备。 展望未来,虽然市场竞争加剧,凭藉集团的经验、网络及市场地位,我们仍然有信心能够寻求有利可图的融资机会。我们全面发展业务,在不同资本架构下提供流动资金解决方案,亦为主要投资分部的其他投资组合创造投资机会。 房地产 该投资组会包括集团的房地产资产: �C 香港商业地产 �C 於香港及澳洲的住宅发展项目的少数权益 �C 目前包括位於伦敦及巴黎的两间酒店的特定投资项目 2016年5月,透过与其他三名投资者成立合营公司,集团注资43.2百万欧元,获得一间 位於巴黎黄金地段的酒店SofitelParisLeFaubourg的50%实质股权。此乃一项让我们可 以极具吸引力的收购价投资於一项优质资产的机会。该酒店物业近期翻新,将有助增加收入及於长期提供良好增值潜力。其中一些非美元投资已予对冲,就货币波动风险作出保障。 於2016年5月,集团出售其於上海天安中心大厦的商业办公室投资物业,录得18.9百万 港元收益。 年内,房地产投资组合的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1.5%,主要来自香港商业地产价值重估。 展望 管理层对2017年盈利前景持谨慎乐观态度。中国内地的私人财务业务似乎已有好转,表 现令人满意,只要经济不急剧恶化,预期香港业务亦会继续保持稳健。新鸿基信贷业务预期将随着业务扩张对整体增长作出贡献。不过,在宏观经济环境下仍然会受加息及其他不明朗的因素影响,风险仍不能轻视。 就投资业务而言,投资组合的市场难免要面对市价波动风险。然而,我们对现有的项目及状况的长期前景充满信心,并已体现到投资与融资业务之间的协同效益。 集团将持续以审慎、均衡的态度,去调配贷款及投资资产以实现长期增长,同时严格监控成本。 财政回顾 主要表现指标、财政资源、流动资金及资本结构 於12月31日(百万港元) 2016年 2015年 变动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18,077.0 18,007.6 �C 现金总额 6,452.2 7,149.0 -11% 借款总额 10,122.2 9,894.4 2% 债务净额 3,670.0 2,745.4 34% 资本净负债比率 20.3% 15.2% 主要表现指标(年内) 每股账面值(港元) 8.24 8.08 2% 每股股息(港仙) 26.0 26.0 �C 集团於年内维持稳健的资产负债状况。 於2016年5月,本公司推出要约以交换(「交换」)350百万美元的2017年6.375厘美元票 据(「2017年票据」),并新发行2021年4.75厘美元票据(「新票据」)。2017年票据本金 中115.5百万美元已交换为新票据。按交换率1.05375计算,在此次交换发行中已发行 121.6百万美元的新票据。240百万美元的额外新票据亦已发行。 新票据的本金总额达361.6百万美元(包括集团内部持有的33.3百万美元)。该等票据将 於2021年5月31日到期,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 紧随交换後,234.5百万美元(包括集团内部持有的8.6百万美元)的2017年票据属仍未 偿还,并将於2017年9月26日到期。另有60百万美元的3%票据仍发行在外,并将於 2017年12月28日到期。 於2016年12月31日,集团的借款总额达10,122.2百万港元(2015年12月31日:9,894.4 百万港元)。其中,43%需於一年内偿还(2015年:21%)。集团维持不同均衡的资金来 源组合。有美元计价的固定票息票据达4,754.1百万港元,相当於557.8百万港元的人民 币计价票据於年末尚未偿还。银行借款则按浮动利率计息,为港元、美元及人民币贷 款。集团的借款组合不受任何已知的季节性因素影响。 为应付目前和日後的投资和营运活动,集团亦持有外汇结余,并将会密切监察任何汇兑风险,以确保风险维持於适当限额内。 2016年,本公司合共回购及注销约36.0百万股股份,总代价(包括费用)约为168.5百万 港元。 作为一间金融及投资公司,集团旨在为股东实现长期股本增长及回报。股息及每股账面值增加反映为股东所带来的全年回报,其用作主要表现指标。 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出售 以下交易反映资产於2016年在主要投资业务中进行重新配置。 於2月份,集团已出售其於中国新永安的25%股权投资,所得款项净额为57.9百万港元 (包括本金利息)。出售收益3.9百万港元已列为其他收益。 於3月份,集团完成出售Sinolending Ltd.的少数股东权益,代价为34.5百万美元。 Sinolending为中国内地领先的点对点贷款服务公司,以点融网的名称营运。由於出售价 格与於2015年12月31日的经重估的账面值一致,因此对年内出售损益并无重大影响。 於5月份,集团以总代价人民币84.3百万元(相当於100.7百万港元)出售其位於上海天 安中心大厦的商业办公室。是项交易乃透过出售集团两间全资附属公司兴业控股有限公司及诚兴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并将相应股东贷款转让予买方(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 附属公司)。有关进一步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5月6日的公告。是次出售录得 18.9百万港元收益。 於5月份,集团与三名合夥人成立合营公司(於综合财务报表分类为联营公司权益),以 收购SofitelParisLe Faubourg的控股公司。SofitelParisLe Faubourg是一间位於巴黎第 八区,毗邻罗浮宫主要旅游景点的酒店。收购代价协定为118.9百万欧元,而控股公司 的企业价值为162.3百万欧元。经计及债务融资、交易开支及预付资金利息储备後,集 团的出资金额约为43.2百万欧元(相当於约382.0百万港元),占合营公司的50%股权。 於8月份,集团就投资公司C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Pte. Ltd约4.55%的股权行使其转 换权。早前向集团发行之100百万美元之可换股票据附带转换权。有关进一步详情,请 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8月9日的公布。 集团资产押记 集团的附属公司将其账面总值873.0百万港元的物业抵押予银行,作为给予信贷的抵 押,於2016年12月31日已动用38.8百万港元。 或然负债 集团於结算日有以下保证: 31/12/2016 31/12/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对给予一间合营公司的银行信贷所作的担保 104.7 �C 贷款保证业务的财务保证* 81.9 139.2 186.6 139.2 * 集团提供保证予贷款保证客户的贷方,以保证贷款保证客户偿还所欠其贷方的债务。於2016年12 月31日,该等保证的结余为81.9 百万港元(2015 年12月31日:139.2 百万港元)。 人力资源 於2016年12月31日,集团总员工人数为4,317人(於2015年12月31日:5,850人)。员 工数目净额出现减少,主要为中国内地分行数目减少所致。持续经营业务的雇员成本 (包括董事酬金)、退休福利计划供款及就新鸿基雇员股份计划确认开支合共约756.8百 万港元(2015年:845.0百万港元)。 集团按工作岗位订立不同薪酬福利制度。营销雇员�u营销顾问的薪酬待遇包括底薪及销售佣金�u奖励�u按表现发放的花红,视情况而定。非营销雇员的薪酬待遇包括底薪及按表现发放的花红�u奖励或仅有底薪,视情况而定。 第二次中期股息 董事会宣布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第二次中期股 息(代替末期股息 )每 股14 港仙予於2017年4月11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股东,使2016年度全年派发之股息 合共为每股26港仙(2015年:26港仙)。预计第二次中期股息的股息单将於2017年4月 25日寄予股东。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将於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举行。2017年股 东周年大会通告将登载於本公司网站(www.shkco.com)及联交所发放发行人资讯的专用 网站(www.hkexnews.hk),并约於2017年4月中寄发予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的股东名册将於下列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於该等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转让之手续: 事项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日期 以获派第二次中期股息 :2017年4月10日及2017年4月11日 (除息日期为2017年4月6日) (记录日期为2017年4月11日) 以出席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 :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5日 (包括首尾两天) (记录日期为2017年5月25日) 为符合获派第二次中期股息或�u及出席本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的资格,所有过户文 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以下日期之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过户登记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事项 递交过户文件的最後日期 为符合获派第二次中期股息资格 :2017年4月7日 为符合出席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资格 :2017年5月18日 企业管治守则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除下列摘要之若干偏离行为外,本公司已应用及 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企业管治守 则」))的原则及适用守则条文: (a) 守则条文A.2.1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A.2.1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所区分及不应由同 一人兼任。根据本公司当前的组织架构,行政总裁之职能由集团执行主席李成煌先生联同集团副行政总裁周永赞先生履行。集团执行主席监察由首席投资总监管理之集团主要投资以及集团於亚洲联合财务之权益,而其日常管理工作则由指定之董事总经理履行。周先生协助集团执行主席推动按揭贷款业务及集团其他营运业务的表现,同时开发新的增长领域。 董事会相信,此架构将原应由单一行政总裁承担之工作量分散,让集团不断发展之业务由称职且於相关事务上具资深经验之高级行政人员管理。此举更可加强本公司之内部沟通及加快决策流程。董事会亦认为此架构不会损害本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权力和授权的平衡,而董事会之运作有助维持适当平衡。董事会每年举行最少四次定期会议以讨论集团之业务及营运事宜。 (b) 守则条文B.1.2及C.3.3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B.1.2及C.3.3规定薪酬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在职权范围方 面应最低限度包括相关守则条文所载之该等特定职责。 本公司采纳之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B.1.2之规 定,惟薪酬委员会仅就执行董事(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而非按该守则条文所指之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本公司采纳之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C.3.3之规 定,惟审核委员会仅(i)就委聘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之政策作出建议(而非守 则条文所指之执行);(ii)监察(而非守则条文所指之确保)管理层是否已履行建立有 效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职责;(iii)推动(而非守则条文所指之确保)内部审计 部与外聘核数师之间的工作得到协调;及(iv)审查(而非守则条文所指之确保)内部 审计功能有足够资源运作,且在本公司具有适当的地位。 有关上述偏离行为之原因已载於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年报中 「企业管治报告」内。董事会认为薪酬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应继续根据本公司采纳之有关职权范围运作。董事会将最少每年检讨该等职权范围一次,并在其认为需要时作出适当修改。 有关本公司於回顾年度的企业管治常规的详情,将於2017年4月底前刊发的本公司 2016年年报之「企业管治报告」内列载。 购买、出售或赎回证券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於香港联交所回购合共36,504,000股股份, 总代价(扣除支出前)为167,941,740港元。全部回购股份已随之注销。 回购的细节如下: 回购 购买价 总代价(扣除 月份 股份数目 最高 最低 支出前) (港元) (港元) (港元) 1月 7,278,000 5.00 4.20 32,883,720 2月 114,000 4.44 4.30 500,140 3月 269,000 4.65 4.52 1,231,390 4月 324,000 4.65 4.41 1,474,620 5月 12,015,000 4.60 4.48 54,444,050 6月 2,519,000 4.65 4.31 11,315,580 7月 599,000 4.65 4.52 2,738,010 8月 2,053,000 4.80 4.63 9,732,660 9月 3,219,000 4.95 4.67 15,411,430 10月 1,447,000 5.00 4.85 7,137,040 11月 3,826,000 4.76 4.59 17,814,070 12月 2,841,000 4.80 4.59 13,259,030 36,504,000 167,941,740 除上文所披露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概无购 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之证券。 审核委员会之审阅 审核委员会已与本公司管理层审阅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包括 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准则与实务。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工作范围 有关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账、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账、综 合财务状况表及其相关附注的初步公布所列数字,已经获得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 会计师行(「德勤」)同意,该等数字乃集团於本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列数额。德勤在此方面履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应聘服务准则或香港保证应聘服务准则所进行的保证应聘服务,因此德勤概不会就初步公布发表任何保证。 承董事会命 新鸿基有限公司 集团执行主席 李成煌 香港,2017年3月22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为: 执行董事: 李成煌先生(集团执行主席)、周永赞先生及PeterAnthonyCurry先生 非执行董事: JonathanAndrewCimino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白礼德先生、AlanStephenJones先生、梁慧女士及王敏刚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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