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ransport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载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62)
2016年度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集团的股东
应占盈利为港币 8.309亿元(2015年为港币
6.287亿元),较 2015年增加港币
2.022亿元或 32.2%。
集团的旗舰公司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
公司於 2016年录得除税後盈利港币
6.177亿元(2015年为港币 4.882亿元),较
2015年增加港币 1.295亿元或 26.5%。盈利
增加主要由於载客量上升令车费收入增加,
以及燃油成本因国际燃油价格下跌及营运效
率持续改善而减少所致。
集团持有 73%的附属公司路讯通控股有限公
司(「路讯通」)於 2016年录得股东应占亏
损港币 4,530万元(2015年为港币 4,790万
元)。有关路讯通的进一步资料已刊载於该
公司於 2017年 3月 17日发布的 2016年全年
业绩公布内。
集团於 2016年的每股盈利为港币 2.04元
(2015年每股盈利为港币 1.56元)。
建议派发的 2016年普通末期股息为每股
港币 0.90 元(2015年为每股港币 0.90元),
而全年股息则为每股港币 1.25 元(2015年为
每股港币 1.20元)。
综合损益表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专营公共巴士服务车费收入 7,109,812 6,972,748
非专营运输服务收入 346,350 349,628
媒体销售收入 417,335 418,675
投资物业租金总收入 62,984 38,879
收入 3 7,936,481 7,779,930
其他收益 4 128,445 78,938
员工成本 5 (3,954,416) (3,846,921)
折旧及摊销 (881,428) (834,997)
燃油 (690,737) (809,049)
零件及物料 (235,403) (265,731)
隧道费 (432,258) (413,989)
其他经营成本 (886,210) (961,026)
经营盈利 984,474 727,155
融资成本 6 (17,788) (9,674)
应占联营公司之盈利 30,847 32,357
其他物业、机器及设备之减值亏损 (22,910) -
无形资产减值亏损 (217) (2,895)
除税前盈利 974,406 746,943
所得税 8 (150,090) (128,075)
本年度盈利 824,316 618,868
归属予: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 830,873 628,711
非控制性权益 (6,557) (9,843)
本年度盈利 824,316 618,868
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 9 港币2.04元 港币1.56元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年度盈利 824,316 618,868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除税及作出重新分类调整後):
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表之项目:
重新计量雇员福利资产及负债,经扣除税项支出
港币24,519,000元 (2015年:税项抵免
港币31,353,000元) 124,078 (158,663)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表之项目:
换算按外币结算之香港境外实体财务报表之汇兑
差额,经扣除零税项 (39,285) (34,348)
可供出售债务证券:公平价值储备变动净额,
经扣除零税项 7,666 (1,340)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总额 92,459 (194,351)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916,775 424,517
归属予: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 923,332 434,360
非控制性权益 (6,557) (9,843)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916,775 424,517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 2016年 12月 31日
附注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113,800 106,838
发展中投资物业 2,186,205 24,888
租赁土地权益 61,366 63,378
其他物业、机器及设备 6,513,736 5,938,303
8,875,107 6,133,407
无形资产 132,122 132,311
商誉 84,051 84,051
非流动预付款 1,523 14,502
联营公司权益 601,557 634,363
其他金融资产 1,207,151 112,446
雇员福利资产 626,206 577,303
递延税项资产 11,028 5,551
11,538,745 7,693,934
流动资产
零件及物料 56,428 69,225
应收账款 10 516,750 435,640
其他金融资产 94,915 67,223
按金及预付款 25,569 85,129
可收回本期税项 4,131 4,167
已抵押及受限制银行存款 131,714 84,6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44,271 2,629,796
1,773,778 3,375,858
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 459,942
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11 1,209,064 1,402,209
或有事项准备金― 保险 183,203 183,133
应付本期税项 4,863 9,701
1,397,130 2,054,985
净流动资产 376,648 1,320,873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1,915,393 9,014,807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 2016年 12月 31日
(续)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2,724,366 589,000
递延税项负债 951,211 794,425
或有事项准备金― 保险 253,026 251,289
雇员福利负债 8,897 9,107
长期服务金准备金 6,363 9,423
3,943,863 1,653,244
资产净值 7,971,530 7,361,563
股本及储备金
股本 411,680 403,639
储备金 7,414,101 6,804,018
归属本公司股权持有人总权益 7,825,781 7,207,657
非控制性权益 145,749 153,906
权益总额 7,971,530 7,361,563
附注:
1.核数师报告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业绩已由集团的核
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根据香港会
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而毕马
威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的无重大修订核数师报告载於
即将寄发予股东的年报内。此外,业绩已由本公司的
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
集团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之初步业绩公布
所列於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表及综合损益及其
他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的财务数字已由毕马威会
计师事务所与集团该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
之金额作比较,两者金额一致。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就此所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
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业务准则》或《香
港审验应聘服务准则》而进行的审核、审阅或其他保
证工作,因此核数师不会发表任何保证意见。
2.编制基准
本业绩公布所载的年度业绩乃节录自集团的综合财
务报表。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
布的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此统称包括香
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适用的个别《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普遍采用
的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
於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时所采纳的会计政策,与载
於集团 2015年之年度综合财务报表的一致,惟下文
所述之会计政策变动除外。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多项
修订,并於集团的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这些发展对
集团编制及呈列当期或以往期间的业绩及财务状况
并无产生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没有采用尚未於本会计期间生效的任何新
订准则或诠释。
3.分部汇报
为评估分部表现和分配各分部的资源,集团主要营运决策者按以下基准,监察每个须汇报分部的业绩、资产及负债:
须汇报分部的收入及支出,乃按其收入及支出来分配。用以呈报分部盈利的准则,是除税後净盈利,并就未具体摊分至各分部
之总办事处或企业行政成本作出调整。集团参考就类似交易向外界收取之价格,厘定分部间的收入。
分部资产和分部负债分别包括由分部直接管理的所有流动及非流动资产及负债。
集团截至 2016年及 2015年 12月 31日止两个年度有关须汇报分部的资料如下:
专营巴士业务 媒体销售业务 物业持有及发展 所有其他分部 (附注) 总额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来自外间顾客收入 7,125,790 6,982,263 407,511 411,946 60,466 38,712 342,714 347,009 7,936,481 7,779,930
来自分部间之收入 169,029 180,086 - - 10,745 20,385 55,301 69,183 235,075 269,654
须汇报分部收入 7,294,819 7,162,349 407,511 411,946 71,211 59,097 398,015 416,192 8,171,556 8,049,584
须汇报分部盈利 /(亏损) 648,892 545,275 (42,124) (46,029) 45,588 23,724 81,983 78,952 734,339 601,922
利息收入 117 125 3,815 4,998 - - - 3,096 3,932 8,219
利息支出 (17,788) (9,674) - - - - - - (17,788) (9,674)
本年度折旧及摊销 (833,402) (773,322) (15,241) (16,014) (6,465) (23,030) (26,320) (22,631) (881,428) (834,997)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
减值亏损拨备 (1,104) - (2,421) (13,137) - - (165) (8) (3,690) (13,145)
其他物业、机器及设备之减值亏损 - - (22,910) - - - - - (22,910) -
无形资产减值亏损 - - (217) (2,895) - - - - (217) (2,895)
员工成本 (3,744,065) (3,634,488) (66,010) (77,806) - - (132,939) (126,093) (3,943,014) (3,838,387)
应占联营公司盈利 - - - - - - 30,847 32,357 30,847 32,357
所得税支出 (127,879) (109,497) (24) (4,892) (9,242) (7,765) (12,945) (6,226) (150,090) (128,380)
须汇报分部资产 7,680,474 6,913,429 617,630 687,354 2,319,280 154,021 1,300,842 1,290,574 11,918,226 9,045,378
包括联营公司权益 - - - - - - 601,557 634,363 601,557 634,363
年内增加非流动分部资产 1,405,057 2,117,257 19,988 8,061 2,165,135 10,914 57,363 29,425 3,647,543 2,165,657
须汇报分部负债 3,552,478 3,379,811 116,796 141,781 1,528,559 33,079 128,047 108,368 5,325,880 3,663,039
附注: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为确定须汇报业务分部所订立的量化最低标准,其他未符合该最低标准的业务分部合并成为「所有其他分部」。该等业务分部产生的
盈利主要来自非专营运输业务及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3.分部汇报(续)
须汇报分部收入、盈利、资产及负债之调节: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须汇报分部收入 7,773,541 7,633,392
所有其他分部之收入 398,015 416,192
对销分部间之收入 (235,075) (269,654)
综合收入 7,936,481 7,779,930
盈利
须汇报分部盈利 652,356 522,970
所有其他分部之盈利 81,983 78,952
未分配盈利 89,977 16,946
除税後综合盈利 824,316 618,868
资产
须汇报分部资产 10,617,384 7,754,804
所有其他分部之资产 1,300,842 1,290,574
未分配资产 1,394,297 2,024,414
综合资产总值 13,312,523 11,069,792
负债
须汇报分部负债 5,197,833 3,554,671
所有其他分部之负债 128,047 108,368
未分配负债 15,113 45,190
综合负债总额 5,340,993 3,708,229
地区资料
根据提供服务的地点,集团来自外间顾客的收入大部
分源自香港。下表载列集团的投资物业、发展中投资
物业、租赁土地权益及其他物业、机器及设备、无形
资产、商誉及於联营公司之权益(「指定非流动资产」)
所在地区之资料。指定非流动资产的所在地,就投资
物业、发展中投资物业、租赁土地权益及其他物业、
机器及设备而言乃指有关资产所在地点;就无形资产
及商誉而言乃指其摊分所至业务的所在地点,而就联
营公司权益而言,则指有关业务的营运地点。
3.分部汇报(续)
地区资料(续)
指定非流动资产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香港 8,998,962 6,259,501
中国 693,875 724,631
9,692,837 6,984,132
4.其他收益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计算表之其他金融
资产利息收入 60,195 55,133
股权证券股息收入 34,720 31,000
乘客回馈结余变动净额 (32,792) (66,901)
已收索偿 35,911 52,029
杂项业务收入净额 5,141 9,226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收益净额 8,469 1,745
可供出售债务证券:於到期时
从权益账重新分类 (9) 11
政府资助 6,334 29,351
汇兑亏损净额 (14,054) (49,643)
杂项收入 24,530 16,987
128,445 78,938
5.员工成本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界定福利退休计划开支 99,484 96,243
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之供款 123,144 114,874
长期服务金准备金变动 4,636 2,222
退休成本总额 227,264 213,339
以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支出 990 -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 3,726,162 3,633,582
3,954,416 3,846,921
6.融资成本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计算表之
银行贷款利息总额 22,538 9,674
减:发展中投资物业的资本化利息支出* (4,750) -
17,788 9,674
* 借贷成本已按1.50%的平均年利率资本化(2015年:无)。
7.股息
(a)付予/应付予本公司股权持有人的本年度股息:
2016年 2015年
每股 总数 每股 总数
港币 港币千元 港币 港币千元
已宣布及派付的中期
股息 0.35 143,168 0.30 121,092
於结算日後建议派发
的末期股息 0.90 370,512 0.90 363,275
1.25 513,680 1.20 484,367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止六个月期间附有以股代息选择的中期
股息已於 2016年 10月 18日派发,其中港币 62,387,000元
根据以股代息计划按每股港币 23.73元发行 2,628,991股股份
结付。
董事会於 2017年 3月 23日的会议中,建议派发 2016年末期
股息每股港币 0.90 元(2015年为每股港币 0.90元)。派发股
息的建议将在 2017年 5月 18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
建议派发的股息并未於财务报表中列作负债。
7.股息(续)
(b)於本年度获批准及派付予本公司股权持有人的上一
个财政年度股息:
2016年 2015年
每股 总数 每股 总数
港币 港币千元 港币 港币千元
於年内获批准及派付
之上年度末期息 0.90 363,275 0.75 302,730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附有以股代息选择的末期股息
已於 2016年 7月 8日派发,其中港币 108,458,000元根据以股
代息计划按每股港币 20.04元发行 5,412,095股股份结付。
8.所得税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本年度准备 20,841 19,981
以往年度准备不足 360 137
21,201 20,118
本期税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所得税
本年度准备 621 406
以往年度准备不足 26 57
647 463
中国预扣税 1,452 1,776
23,300 22,357
递延税项
暂时差异之出现及回拨 126,790 105,718
150,090 128,075
8.所得税(续)
2016年香港利得税准备是按本年度估计应课税盈利的
16.5%计算(2015年为 16.5%)。在中国的附属公司税项
则按中国适用的现行税率计算。
9. 每股盈利
(a)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是根据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盈利
港币 830,873,000元( 2015年为港币 628,711,000元)及
该年度期间发行之加权平均股数计算如下:
2016年 2015年
於1月1日的已发行股份 403,639,413 403,639,413
以股代息发行股份的影响 3,134,082 -
於12月31日的加权平均股数 406,773,495 403,639,413
(b)每股摊薄盈利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之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
本盈利相同,因为尚未行使之购股权所涉及的潜在普通
股为不可摊薄股份。
集团於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内并无可摊薄盈利
之潜在普通股,而每股摊薄盈利则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10.应收账款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 498,566 443,834
应收利息 26,054 5,210
减:呆账拨备 (7,870) (13,404)
516,750 435,640
预期所有应收账款可於一年内收回。
10.应收账款(续)
应收账款包括经扣除呆账拨备後的应收贸易账款,其於
结算日根据到期日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即期 144,600 174,352
逾期一至三个月 17,618 27,502
逾期三个月以上 21,375 26,679
183,593 228,533
根据集团的信贷政策,客户一般享有 30至 90天的信贷
期。因此,上文披露的未逾期结余的账龄由发票日起计
均不超过三个月。
11.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付贸易账款 146,283 88,377
乘客回馈结余 109,134 76,150
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953,647 1,237,682
1,209,064 1,402,209
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包括应付贸易账款,其於结算日根
据到期日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一个月内到期或按通知 140,380 80,626
一个月後至三个月内到期 1,893 4,932
超过三个月到期 4,010 2,819
146,283 88,377
集团所获的信贷期一般为 30至 90天。因此,上文披露
於一个月内到期或按通知应付的结余的账龄由发票日
起计均不超过三个月。
业绩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集团的股东应占盈利
为港币 8.309亿元,较 2015年的港币 6.287亿元增加
32.2%。每股盈利相应由 2015年的港币 1.56元上升至
2016年的港币 2.04元。盈利增加,主要由於九龙巴士
(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的专营公共巴士业
务的财务表现有所提升,以及透过购买债务证券提高了
投资回报。
建议派发股息
董事会建议向於 2017年 5月 24日名列股东名册之股
东,派发普通末期股息每股港币 0.90元(2015年为每
股港币 0.90元),总额为港币 3.705亿元(2015年为
港币 3.633亿元)。连同於 2016年 10月 18日派发之
普通中期股息每股港币 0.35元( 2015年为每股
港币 0.30元),全年股息将为每股港币 1.25元(2015
年为每股港币 1.20元)。全年所支付的股息总额为
港币 5.137亿元(2015年为港币 4.844亿元)。
普通末期股息将以现金支付,但股东亦可选择以股代息
计划,收取本公司已缴足股款的新普通股份代替现金股
息或收取部份现金及部份代息股份(「以股代息计
划」)。所发行的新股不能享有上述普通末期股息,但
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现有股份享有同等权益。载有以股
代息计划详情之通函连同选择表格,预期将於 2017年
6月 5日或前後寄发予各股东。
以股代息计划须待 2017年 5月 18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
会或其任何续会上通过有关派发普通末期股息之决议
案後,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批准根据
以股代息计划将予发行之新股份上市及买卖後,方可作
实。普通末期股息及根据以股代息计划发行的股票,预
期将於 2017年 6月 30日派发及寄发予各股东。
本公司之过户登记处将於 2017年 5月 11日至 2017年
5月 18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手
续。为确保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於 2017年 5月 10日下午
4时 30分前送达本公司位於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
和中心 17楼之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为确定有权收取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拟派发
之普通末期股息之股东身份,股份过户登记处将於 2017
年 5月 24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手续。为确保股东享有
该拟派发之普通末期股息的权利,股东必须将所有过户
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於 2017年 5月 23日下午 4时
30分前交回本公司位於上述地址之股份过户登记分
处,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管理层回顾及展望
个别部门业务及业绩回顾
专营公共巴士业务
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
九巴於 2016年录得除税後盈利港币 6.177亿元,相对
2015年的港币 4.882亿元,录得港币 1.295亿元的升 幅。
九巴於 2016年的车费收入为港币 66.494亿元,较
2015年的港币 65.327亿元增加港币 1.167亿元或
1.8%。车费收入增加,主要由於载客量上升。年内,由
於服务水平及质素提高,而巴士服务可靠性和效率均有
所提升,九巴的总载客量达 9.901亿人次(每日平均
271万人次),较 2015年的 9.692亿人次(每日平均
266万人次)上升 2.2%。
2016年的总经营成本为港币 61.447亿元,较 2015年的
港币 61.956亿元减少港币 5,090万元或 0.8%。总经营
成本下跌,主要由於国际燃油价格下跌,加上透过持续
提升营运效率来节省燃油消耗,令燃油成本减少港币
1.109亿元。然而,这项利好因素却被年度加薪平均 4.1%
而导致员工成本增加港币 7,970万元,以及折旧支出上
升所部分抵销。
龙运巴士有限公司(「龙运」)
龙运於 2016年录得除税後盈利港币 3,120万元,较
2015年的港币 5,700万元减少港币 2,580万元或 45.3%。
龙运於 2016年的车费收入为港币 4.604亿元,较
2015年的港币 4.400亿元增加港币 2,040万元或 4.6%。
车费收入增加,主要由於载客量上升 1.7%,加上「A」
线乘客增加令平均车费上升 2.9%。龙运於 2016年录
得 3,730万人次的总载客量(每日平均为 101,900人
次),而 2015年为 3,670万人次(每日平均为
100,450人次)。
2016年的总经营成本为港币 4.352亿元,较 2015年的
港币 3.715亿元增加港币 6,370万元或 17.1%。总经营
成本上升,主要由於为提升服务水平而增加 A线服务的
巴士班次,令乘客更感便利。此外,提升服务水平令行
车里数增加,亦导致燃油消耗上升,但这方面的影响被
国际燃油价格下跌,使燃油成本减少所部分抵销。
非专营运输业务
集团的非专营运输业务部於 2016年录得除税後盈利港
币 5,540万元,较 2015年的港币 4,920万元增加港币
620万元或 12.6%。有关本业务部各主要业务单位的经
营详情如下:
阳光巴士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阳光巴士集
团」)
以阳光巴士有限公司为旗舰公司的阳光巴士集团,是香
港领先的非专营巴士服务营运商,提供度身设计的运输
服务,其顾客包括大型住宅屋苑、购物中心、主要雇主、
旅行社和学校,并为普罗大众提供包车服务。
阳光巴士集团於 2016年的收入为港币 2.981亿元,较
2015年的港币 3.027亿元微跌港币 460万元或 1.5%。
2016年的总经营成本亦因国际燃油价格下降令燃油成
本下跌而减少,但其影响被员工加薪及通胀所部分抵
销。
於 2016年,为贯彻对优质服务及环保的承诺,阳光巴
士集团购置了 48部(2015年为 47部)欧盟第五代巴
士,以替换旧车。於 2016年 12月 31日,阳光巴士集
团的巴士数目为 386部(2015年为 386部)。
新香港巴士有限公司(「新港巴」)
新港巴与深圳的巴士公司为经常往来香港落马洲和深
圳皇岗的过境人士及旅客,合办直接而且经济实惠的
24小时跨境穿梭巴士服务(一般称为「皇巴士」服务)。
新港巴於 2016年的收入为港币 4,460万元,较 2015年
的港币 4,430万元微升港币 30万元或 0.7%。收入上升,
主要由於自 2015年 10月 19日起,皇巴士日间及午夜
班次的单程车费由港币 9元调升至港币 10元。然而,
这项利好因素被新港巴载客量由 2015年的 481万人次
(每月平均 401,000人次)减少 7.1%至 2016年载客量
447万人次(每月平均 372,000人次)所部分抵销。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新港巴的巴士数目为 15部
(2015年为 15部)。
物业持有及发展
集团的物业持有及发展部於 2016年录得除税後盈利港
币 4,560万元,较 2015年的港币 3,820万元增加港币
740万元或 19.4%。2016年的收入为港币 6,050万元,
较 2015年的港币 3,870万元增加 56.3%。集团的投资物
业详情如下:
LCK Commercial Properties Limited(「LCKCP」)
LCKCP是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曼克顿山商用物
业「曼坊」的业权。自 2009年 3月开幕以来,该楼面
面积 50,000平方尺的商场为曼克顿山住户以及其他购
物人士提供优质零售设施。於 2016年 12月 31日,该
商场的可供出租楼面面积经已全部租出,为本集团带来
经常性租金收入。
於 2016年 12月 31日,该商场(在综合财务状况表内
列为投资物业)的账面值为港币 8,290万元(2015年为
港币 8,540万元),账面值乃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
亏损列账。
LCK Real Estate Limited(「LCKRE」)
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 LCKRE拥有一座位於九龙荔枝角
宝轮街 9号,楼高 17层的商业大厦。该大厦的总楼面
面积约为 156,700平方尺,其中部份楼面面积供集团总
部作办公用途,余下的楼面面积则出租予商�m及食肆。
於 2016年,集团总部自用面积占总楼面面积由 2015年
的 55%缩减至 20%,腾出的楼面为集团赚取额外的租金
收入。
於 2016年 12月 31日,该大厦的账面值为港币
3,130万元(2015年为港币 2,990万元),账面值乃按
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列账。
TM Properties Investment Limited(「TMPI」)
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TMPI持有位於屯门建丰街 1号的
工厂物业,包括一幢高楼底单层建筑物及一幢三层高工
场物业,总楼面面积约 105,900平方尺。该物业自
2011年 3月起租出,为集团提供租金收入。
於 2016年 12月 31日,该工厂物业(於综合财务状况
表内列为投资物业)的账面值为港币 350万元(2015
年为港币 480万元),账面值乃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
值亏损列账。
KT Real Estate Limited(「KTRE」)
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KTRE及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
司(「新鸿基地产」)的附属公司 Turbo Result Limited
(「TRL」),按等额权益分权共同持有位於香港九龙
巧明街 98号观塘内地段第 240号的工业用地(「观塘地
段」)。
於 2009年 12月 11日,KTRE、TRL、本公司及新鸿基
地产订立协议,共同发展观塘地段作非住宅(不包括酒
店)用途。新鸿基地产的全资附属公司新鸿基地产代理
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代理」)获委任为项目经理,
以监督观塘地段的发展事宜。集团计划持有该项目作长
线投资之用。於 2016年 8月 4日,KTRE与 TRL已接
纳地政总署就观塘地段地契修订由工业转为非住宅用
途(不包括酒店、加油站及护理院舍)所给予的批准,
其补地价金额为港币 43.050亿元。KTRE承担补地价金
额的其中 50%,即港币 21.525亿元。
於 2016年 12月 31日,观塘地段(在综合财务状况
表内列为发展中投资物业)的账面值为港币
21.862亿元(2015年为港币 2,490万元)。
媒体销售业务
路讯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路讯通集团」)
路讯通集团於 2016年录得股东应占亏损港币
4,530万元,2015年为股东应占亏损港币 4,790万元。
年内出现亏损,主要由於广告市场需求疲弱,其他物
业、机器及设备减值亏损港币 2,290万元以及��巴士电
视业务亏损合约作出拨备港币 1,450万元所致。
2016年,路讯通集团录得营运收入总额港币
4.147亿元,较去年减少 3.5%。路讯通集团的香港媒体
销售业务於 2016年的收入为港币 4.075亿元,较 2015
年的港币 4.119亿元减少港币 440万元或 1.1%。
路讯通集团 2016年的总经营成本由 2015年的港币
4.710亿元,减少港币 1,420万元或 3.0%至 2016年的
港币 4.568亿元。
有关路讯通集团的进一步资料已刊载於路讯通集团的
2016年全年业绩公布及年报内。
中国内地运输业务
集团的中国内地运输业务部於 2016年录得除税後盈利
港币 3,080万元,较 2015年的港币 3,240万元减少港币
160万元或 4.9%。
於 2016年 12月 31日,集团的中国内地运输业务部所
拥有的联营公司权益总额为港币 6.016亿元(2015年为
港币 6.344亿元)。此等投资项目主要与集团在深圳经
营的公共运输服务,以及在北京经营的计程车及汽车租
赁业务有关。
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
深圳巴士集团於 2005年 1月开始营运,是由九巴(深
圳)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集团旗下一家全资附属公司),
夥同中国内地其他四位投资者合作成立的中外合资股
份有限公司。集团的投资额为人民币 3.871亿元(以投
资当日计算相等於港币 3.639亿元),相当於 35%的权
益。深圳巴士集团主要在广东省深圳市提供公共巴士、
小型巴士和计程车服务,经营一支拥有 5,211部巴士的
车队以行走 264条巴士路线,以及 2,700部计程车。主
要由於来自深圳地下铁路的激烈竞争,深圳巴士集团的
载客量由 2015年的 7.661亿人次减少 10.9%至 2016年
的 6.829亿人次。为提升在公共运输业的竞争力,深圳
巴士集团已采取措施提升营运效率及生产力,并成功从
深圳政府获得额外补贴。因此,深圳巴士集团於 2016
年录得盈利。
北京北汽九龙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九龙」)
北汽九龙於 2003年 3月在北京成立,是一间中外合资
股份有限公司。北汽九龙的股东包括九巴(北京)出租
汽车投资有限公司(集团旗下一家全资附属公司)、北
京北汽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内地另外
三位投资者。集团在北汽九龙的投资额为人民币
8,000万元(以投资当日计算相等於港币 7,550万元),
占北汽九龙股本权益的 31.38%。北汽九龙在北京经营
计程车及汽车租赁业务。至 2013年 4月,为全力把握
北京发展蓬勃但充满挑战的汽车租赁市场所带来的商
机,北汽九龙已将其汽车租赁业务转让予另一家名为北
京北汽福斯特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
司,其股权结构与北汽九龙相同。於 2016年 12月
31日,北汽九龙经营 3,633部计程车(其中 563部为环
保混能计程车),聘用 5,348名员工。北汽九龙於
2016年录得盈利。
北京北汽福斯特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斯特」)
北汽福斯特成立於 2013年 4月,是一家中外合资股份
有限公司,经营原由北汽九龙营运的汽车租赁业务,其
股权架构与北汽九龙相同。北汽福斯特的汽车租赁服务
获得 ISO 9001:2008品质管理系统认证,且受惠於首都
的商务旅客以及於当地举办的各项盛事、会议和展览活
动,并具备优势从中把握与日俱增的商机。於 2016年
12月 31日,北汽福斯特主要在北京和天津提供包车服
务,拥有 1,172部车辆,并聘用 60名员工。北汽福斯
特於 2016年录得盈利。
流动资金与财政资源
集团密切监察其流动资金需求及财政资源,以确保维持
稳健的财务状况,使经营业务的现金流入连同集团的现
金及流动资产储备及尚未动用的已承诺银行备用信
贷,足以应付贷款偿还、日常营运及资本性支出,以及
未来业务扩充和发展的资金需求。集团的营运资金主要
来自股东权益、银行贷款及透支。一般而言,集团的主
要营运公司均自行安排融资,以应付其营运及特定需
求。集团其他附属公司的资金主要是由公司的资本提
供。集团不时检讨其融资政策,务求取得具成本效益及
灵活的资金安排,以切合各附属公司独特的经营环境。
於 2016年 12年 31日,集团的借贷净额(即借贷总额
减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港币 16.484亿元(2015年为现
金净额港币 16.656亿元),而流动资金比率(流动资
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则为 1.3(2015年为 1.6)。
於 2016年 12月 31日,集团的未动用银行信贷总额
为港币 14.900亿元(2015年为港币 19.800亿元),其
中港币 14.800亿元(2015年为港币 19.700亿元)属已
承诺性质。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集团的融资成本为港
币 1,780万元,较 2015年的港币 970万元增加港币
810万元。融资成本上升,主要由於年内集团平均银行
借贷额增加,以及平均年利率由 2015年的 1.28%上升
至 2016年的 1.61%所致。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集团的利息收入较总
融资成本超出港币 4,240万元( 2015年为港币
4,550万元)。
资本性支出
於 2016年 12月 31日,集团的投资物业、发展中投资
物业、租赁土地权益,以及其他物业、机器及设备(包
括楼宇、巴士及其他车辆、在装配中的巴士,工具及
其他)为港币 88.751亿元( 2015年为港币
61.334亿元)。资本性支出上升,主要由於支付集团应
占观塘地段的补地价金额港币 21.525亿元,并作为发
展中投资物业列账。於 2016年 12月 31日,上述资产
并无作为抵押。
雇员及薪酬政策
运输服务为劳工密集业务,於 2016年员工成本占集团
总营运成本约 56%(2015年为 54%)。集团根据生产
力及现行市场趋势,密切监察员工的数目和薪酬。集团
於 2016年未计入退休成本及以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
的支出的薪酬总额为港币 37.262亿元(2015年为港币
36.336亿元),增幅为 2.5%。集团於 2016年年底的员
工数目超逾 13,300人(2015年为超逾 13,400人)。
展望未来
纵然环球经济正面对种种充满挑战的不确定性,不过本
港新市镇发展持续,多项大型基建工程继续迈进,香港
不同地区,以至本港与内地枢纽不断加强,人口和商业
活动频繁,正是集团未来发展的契机。早前九巴夺得安
达臣道发展区的路线招标,随着居民陆续迁入此新建住
宅区,有关路线将带来盈利。而未来的港珠澳大桥、东
涌东填海区及启德新区等亦有发展潜力,集团锐意��有
关新发展地区的市民及新大桥的使用者提供完备的交
通网络服务,并为股东带来合理回报。
港铁观塘�Q延�Q於 2016年通车,部份乘客由乘搭路面
交通工具改乘铁路,虽然面对乘客流失,九巴与其他持
份者共同努力下,将落实路线重组,把资源调配到其他
路线提高使用效益,以确保巴士网络的持续发展和财政
稳健。集团将努力透过路线重组及巴士转乘计划,提高
整个巴士网络效益,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舒适的巴
士服务。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股份
本年度内,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
任何本公司之股份。
企业管治
除本公司三名董事因有其他事务在身而未能根据守则
条文第 A.6.7条规定出席本公司於 2016年 5月 26日举
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外,本公司在截至 2016年 12月 31
日止年度内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 14所载之《企业管治
守则》中的适用守则条文。
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联同本公司管理层及独
立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审阅本集团所采纳的
会计原则及政策,并已讨论核数、内部监控、风险管
理及财务报告等事项,亦已审阅截至 2016年 12月 31
日止年度的财务业绩。
承董事会命
主席
梁乃鹏
香港,2017年 3月 23日
於本通告公布日期,本公司的董事为: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主席梁乃鹏博士太平绅士, GBS
副主席陈祖泽博士太平绅士, GBS
李家祥博士太平绅士, GBS, OBE
萧炯柱太平绅士, GBS, CBE
廖柏伟教授太平绅士, SBS
非执行董事:
郭炳联太平绅士(黄思丽女士为其替代董事)
伍兆灿先生(伍颖梅女士为其替代董事)
雷中元先生, M.H.
雷礼权先生(高丰先生为其替代董事)
伍颖梅女士
何达文先生
苗学礼先生, SBS, OBE
冯玉麟先生
执行董事:
董事总经理李泽昌先生
*仅资识别之用
2016年度業績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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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通
2017-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