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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NDWILLHOLDINGSLIMITED
(金朝阳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7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
财务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收益 港币十六亿二千八百万元 港币五亿四千万元
除所得税开支及公平值调整之
增值�u(亏损)净值前之溢利 港币四亿八千一百万元 港币三亿五千万元
投资物业公平值调整之增值�u(亏损)净值 港币二十六亿二千二百万元 港币(三亿二千七百万元)
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 港币三十一亿三百万元 港币二千三百万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u(亏损) 港币二十八亿二千五百万元 港币(五千三百万元)
每股基本溢利�u(亏损) 港币九元九角七分 港币(一角八分)
每股股息
-建议末期股息 港币二角 港币二角
-建议特别股息 港币一元 �C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资产总值 港币二百二十三亿元 港币二百亿元
资产净值 港币一百九十亿元 港币一百六十五亿元
借贷总额 港币十七亿元 港币二十一亿元
资本负债比率 9% 13%
每股资产净值 港币六十七元一角 港币五十七元九角
*仅供识别
�C1�C
业绩
金朝阳集团有限公司(「本公 司」)之 董事 会(「董 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本集
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及去年同期之比较数字
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益 2 1,627,921 540,491
销售成本 (854,226) (23,082)
毛利 773,695 517,409
其他收入 2 32,449 46,474
销售费用 (30,969) (43,809)
行政费用 (183,914) (176,060)
其他经营费用 (39,107) (4,379)
出售一家合营企业之亏损 �C (16,961)
出售投资物业之亏损 �C (3,195)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36,870 69,367
对发展中物业作出减值亏损拨备 (74,818) �C
投资物业公平值调整之增值 �u(亏 损)净 值 2,621,740 (326,954)
融资成本 4 (32,753) (38,817)
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 5 3,103,193 23,075
所得税开支 6 (242,483) (67,172)
年内溢利�u(亏损) 2,860,710 (44,097)
�C2�C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其他全面收入,扣除税项後
以下项目将不会重新分类到损益:
租赁楼宇重估(亏损)�u盈余,扣除递延税项後 (916) 2,457
以下项目其後可能重新分类到损益: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之汇兑亏损 (30,765) (33,637)
於出售附属公司後拨回之汇兑储备 �C 2,610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扣除税项後 (31,681) (28,570)
年内总全面收入 2,829,029 (72,667)
应占年内溢利�u(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2,824,747 (52,604)
非控制权益 35,963 8,507
2,860,710 (44,097)
应占年内总全面收入:
-本公司拥有人 2,793,241 (78,684)
-非控制权益 35,788 6,017
2,829,029 (72,66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u(亏损)之
每股溢利 �u(亏 损) 7
基本 港币9.97元 港币(0.18)元
摊薄 港币9.97元 港币(0.18)元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资产及负债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17,794,052 15,610,480
物业、厂房及设备 112,118 116,356
待发展物业 18,026 19,271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10 10
应收贷款 8 7,655 �C
商誉 �C �C
17,931,861 15,746,117
流动资产
发展中物业 2,617,495 3,265,10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8 135,119 144,978
收购物业之已付订金 15,203 13,505
於托管账户之银行存款 51,121 346,044
现金及银行结余 1,592,375 374,153
4,411,313 4,143,784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资产 �C 73,079
总流动资产 4,411,313 4,216,863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9 488,308 460,106
预收订金 10 864,457 734,637
借贷 11 1,694,220 2,137,050
所得税拨备 144,120 22,707
3,191,105 3,354,500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负债 �C 370
总流动负债 3,191,105 3,354,870
净流动资产 1,220,208 861,993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9,152,069 16,608,110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149,368 76,953
149,368 76,953
资产净值 19,002,701 16,531,157
�C4�C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28,331 28,535
储备 18,942,685 16,224,948
18,971,016 16,253,483
非控股权益 31,685 277,674
权益总额 19,002,701 16,531,157
�C5�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 则」)
1.1采纳经修改�u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於本年度,本公司及本集团首次采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以下准
则及诠释的修改及修订,其与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的本集团财务报表有关, 并对其具有效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除下文所解释者外,采纳此等修订本对本集团之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披露计划
该等修订本旨在鼓励实体在考虑其财务报表布局及内容而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时作出判
断。
澄清内容包括实体应占来自於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以权产法入账的权益的其他全面收入,
将区分为将会及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并於该两个组别内共同作为单一项目呈列。
采纳该等修订对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1.2 已颁布惟尚未生效的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以下可能与本集团的财务报表有关已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而本
集团并无提早采纳有关准则。本集团现时的意向为於该等变更生效之日起应用该等变更。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股份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财务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 益(对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作出
之澄清)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入4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该等修订原定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生效日期现已延
迟�u移除。该等修订继续获准提早应用。
�C6�C
除下文所解释者外,本公司董事(「董 事」)预期应用其他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
不会对本集团之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披露计划
该等修订引入可让财务报表用户可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变动的额外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该等修订与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有关,并对部份必要考量作出澄清,包括与按公平值计量的
债务工具相关的递延税项资产的入账方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股份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该等修订对下列会计处理作出规定:归属及非归属条件对计量以现金结算以股份支付交易
之影响;附带预扣税责任有净额结算特徵之股份支付交易;及股份支付交易之条款及条件
作出会使交易由现金结算更改分类为权益结算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财务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有关财务资产分类及计量之规定。按目的为持有资产以收取回
约现金流的业务模式(业务模式测试)之 债务工具,业务模式持有以及合约条款为产生现金
完全用作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利息(合约现金流特徵测试)之债务工具,一般按摊销成本
计量。倘该实体业务模式之目的为同时持有及收取合约现金流以及出售财务资产,则符合
合约现金流特徵测试之债务工具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FVTOCI」)计 量。实体可於初
步确认时不可撤回地选择以按FVTOCI计量并非持作买卖之股本工具。所有其他债务及股本
工具按公平值计入损益(「FVTPL」)计 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就所有并非FVTPL计量之财务资产加入新的预期亏损减值模式(取
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已产生亏损模 式)以及新的一般对冲会计规定,以让实体於财务报
表内更好地反映其风险管理活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承继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有关财务负债之确认、分类及计量规定,
惟就指定为FVTPL之财务负债除外,该负债因其本身之信贷风险变动而引致之公平值变动
金额乃於其他全面收入中确认,除非此举将产生或扩大会计错配则作别论。此外,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9号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有关不再确认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之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
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入
有关修订澄清实体向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出售或注入资产时,将予确认的收益或亏损程度。
当交易涉及一项业务,则须确认全数收益或亏损。反之,当交易涉及不构成一项业务的资产,则仅须就不相关投资者於合营企业或联营公司的权益确认收益或亏损。
�C7�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有关新订准则设立单一收益确认框架。框架之主要原则为实体就说明向客户转让所承诺商
品或服务所确认之收益金额应为反应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商品及服务有权换取之金额。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取代现有之收益确认指引,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香港会
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规定确认收益所应用之五个步骤:
第1步:识别与客户所订立之合约
第2步:识别合约之履约责任
第3步:厘定交易价格
第4步:分配交易价格至各履约责任
第5步:於履行各履约责任时确认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包括特定收益相关事宜之特定指引,其可能会改变目前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项下之做法。有关准则亦显着加强有关收益之定性及定量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包括澄清履约责任之识别方式;应用主事人或代理人;知
识产权许可;及过渡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生效当日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其
引入单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模式,并规定承租人就所有为期超过12个月之租赁确认资产及负债,除非相关资产为低价值资产则作别论。具体而言,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承租人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即 其使用相关租赁资产之权 利)及租赁负债(即其支付租赁款项之责任)。因此,承租人应确认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负债利息,并将租赁负债之现金还款分类为本金部分及利息部分,以於现金流量表内呈列。此外,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初步按现值基准计量。计量包括不可撤销租赁付款,而倘承租人合理地肯定将行使选择权延续租赁或行使选择权终止租赁,其亦包括将於选择权期间内作出之付款。此会计处理方法与前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项下对分类为经营租赁之租赁之承租人会计处理方法显着不同承租人。就出租人会计处理方法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承继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之出租人会计处理方法之规定。因此,出租人继续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并且以不同方式将两类租赁入账。
本集团亦正在评估此等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潜在影响但董事目前尚未适宜就
其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造成之潜在影响作出量化评估。
�C8�C
2.收益及其他收入
本集团来自主要业务之收益及其他收入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益
物业发展
-发展中物业销售 1,112,319 10,459
物业租赁
-租金及广告位租赁收入 498,768 514,934
楼宇管理及其他服务
-物业维修及保养服务收入 6,258 5,895
-楼宇管理服务收入 10,576 9,203
1,627,921 540,491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8,599 11,469
拨回递延及或然代价减值亏损拨备 13,195 27,685
杂项收入 10,655 7,320
32,449 46,474
收益及其他收入总额 1,660,370 586,965
3.分类呈报
本集团根据向执行董事定期呈报之内部财务资料识别其经营分类及编制分类资料,本集团执行董
事根据该等资料决定本集团各业务组成部分之资源分配并检讨该等组成部分之表现。向执行董事
呈报之内部财务资料之业务组成部分乃根据本集团下列主要业务线厘定。
本集团已识别下列可呈报分类:
物业合并业务 :物业合并及物业销售
物业发展 :发展住宅及工商物业
物业租赁 : 物业租赁,包括广告位租赁及提供办公室设备及服务
楼宇管理及其他服务 :提供楼宇管理、物业维修及保养服务
由於各业务线需要不同资源及经营方针,故各经营分类分开管理。
报告分类计算经营分类之可呈报分类业绩时,不包括融资成本、投资物业公平值调整之收益�u(亏
损)净 额、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所得税,以及并非任何经营分类业务活动直接应占之未分类收入
及费用。
�C9�C
其他分类之收益指自同系附属公司收取之管理及服务费收入。
分类资产包括投资物业、物业、厂房及设备、发展中物业、待发展物业、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及
经营现金,并主要不包括并非任何经营分类业务活动直接应占之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分类负债包括经营负债,并不包括并非任何经营分类业务活动直接应占且并无分配至分类之企业
负债。企业负债包括所得税拨备、递延税项负债及企业借贷。
此等经营分类之监控及决策乃基於经调整之分类经营业绩作出。
物业合并业务 物业发展 物业租赁 楼宇管理及其他服务 其他 总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益
外来客户 �C �C 1,112,319 10,459 498,768 514,934 16,834 15,098 �C �C 1,627,921 540,491
各分类间 �C �C 98,637 87,701 469 23,094 5,808 4,313 35,929 32,316 140,843 147,424
可呈报分类收益 �C �C 1,210,956 98,160 499,237 538,028 22,642 19,411 35,929 32,316 1,768,764 687,915
可呈报分类溢利�u(亏损) �C �C 74,681 (84,600) 393,541 402,963 10,051 8,134 41,691 60,383 519,964 386,880
银行利息收入 �C �C 1,617 4,308 358 3,534 5 1 6,619 3,626 8,599 11,469
折旧 �C �C (284) (334) (1,515) (3,080) (4) (6) �C (944) (1,803) (4,364)
待发展物业摊销 �C �C (479) (687) �C �C �C �C �C �C (479) (687)
拨回递延及或然代价减值亏
损拨备 �C �C �C �C �C �C �C �C 13,195 27,685 13,195 27,685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备 �C �C �C �C (724) (3,856) �C �C �C �C (724) (3,856)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备 �C �C (34,012) �C �C �C �C �C (5,450) �C (39,462) �C
拨回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
拨备 �C �C �C �C 1,274 �C �C �C �C �C 1,274 �C
发展中物业减值亏损
拨备 �C �C (74,818) �C �C �C �C �C �C �C (74,818) �C
可呈报分类资产 �C �C 2,952,620 3,535,796 17,988,998 15,537,298 28,429 17,877 1,373,117 871,999 22,343,164 19,962,970
年内增添非流动分类资产 �C �C 11 204 225,447 249,703 �C �C �C 32 225,458 249,939
可呈报分类负债 �C �C (1,129,903) (1,047,860) (182,590) (113,514) (10,543) (6,964) (29,729) (26,775) (1,352,765) (1,195,113)
�C10�C
所呈列本集团经营分类之总额与财务报表所呈列本集团主要财务数字之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可呈报分类收益 1,768,764 687,915
分类间收益对销 (140,843) (147,424)
收益 1,627,921 540,491
可呈报分类溢利 519,964 386,880
投资物业公平值调整之增值�u(亏损)净值 2,621,740 (326,954)
未分类之收入及开支 (42,628) (47,245)
融资成本 (32,753) (38,817)
出售投资物业之亏损 �C (3,195)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36,870 69,367
出售合营企业之亏损 �C (16,961)
除所得税前溢利 3,103,193 23,075
可呈报分类资产 22,343,164 19,962,970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10 10
本集团资产 22,343,174 19,962,980
可呈报分类负债 1,352,765 1,195,113
借贷 1,694,220 2,137,050
所得税拨备 144,120 22,707
递延税项负债 149,368 76,953
本集团负债 3,340,473 3,431,823
本集团之外来客户收益及其非流动资产(财务工具除外)分布以下地区:
外来客户收益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主要市场
香 港(注 册地) 1,619,574 530,032 17,891,100 15,703,9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8,347 10,459 33,096 42,189
1,627,921 540,491 17,924,196 15,746,107
* 就呈报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台湾及澳门。
客户之所属地区乃基於交付货物及提供服务之地点厘定。非流动资产之地区乃基於资产之实际所
在地厘定。
�C11�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未从任何单一客户获取超过本集团收益总额之
10%。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两名来自本集团物业租赁分类的客户各自为本
集团的收益总额分别贡献约19%及18%。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该两名客
户的收益分别约为港币104,110,000元及港币96,200,000元。
4.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以下各项之利息开支:
银行贷款 34,183 40,211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之其他借贷 2,589 3,993
总借贷成本 36,772 44,204
减:投资物业之利息资本化 (4,019) (5,387)
32,753 38,817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含有按要求偿还条款之银行贷款利息分别
为港币34,183,000元及港币40,211,000元。
5.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
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已扣除�u(计入)下列各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待发展物业摊销 479 687
核数师酬金 3,054 4,346
坏账撇销* 195 501
确认为开支之发展中物业成本 839,912 5,309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803 4,364
雇员报酬开 支(包 括董事酬金及定额供款成本)
-购股权开支 10 1,830
-其他雇员福利开支 132,379 129,584
132,389 131,41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C 22
办公室物业之经营租赁支出 1,312 1,129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备* 724 3,856
拨回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备* (1,274) �C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备* 39,462 �C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总额 (498,768) (514,934)
减:产生租金收入之投资物业所产生之直接经营支出 33,025 29,596
减:未产生租金收入之投资物业所产生之直接经营支出 1,290 526
(464,453) (484,812)
* 已包括在其他经营费用内
�C12�C
6.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香港利得税 165,285
本年度税项(附注(a)) 50,514
过往年度拨备不 足(附 注(b)) 3,706 9,726
168,991 60,240
中国企业所得税-本年度税项(附注(c)) �C 613
递延税项支出 73,492 6,319
242,483 67,172
附注:
(a)香港利得税乃按本年度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 率16.5%(二 零一五年:16.5%)计算。
(b)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过往年度税项拨备不足乃因二零零八至二零一三
年之银行利息支出不获香港税务局批准扣减所产生。
(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所有中国附属公司均须按25%(二零一五年:
25%)之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7.每股溢利 �u(亏 损)
本公司每股基本溢利�u(亏损)的计算基於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港币2,824,747,000元(二
零一五年:亏损港币52,604,000元)及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83,396,360股(二零一五年:
284,366,184股)。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潜在摊薄股份。
概无就每股摊薄亏损对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呈列的每股基本亏损金额进行调整,
此乃由於购股权对每股基本亏损有反摊薄影响。
�C13�C
8.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之信贷期介乎30至90天。根据发票日期,贸易应收款项之账龄分析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0至30天 10,710 3,631
31至90天 5,384 3,048
91至180天 6,366 1,739
超过180天 1,615 1,229
贸易应收款项总额,净额 24,075 9,647
应收贷 款(附 注) 7,850 �C
其他应收款项、公共服务按金及预付款项,
扣除减值亏损拨备 110,849 135,331
总计 142,774 144,978
减:非即期部份 (7,655) �C
135,119 144,978
附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贷款包括多笔合共港币7,850,000元之金额,有关金额为无抵押, 於提用贷款日期起计首36个月按港元最优惠借贷利率减2厘之年利率计息,其後按港元最优惠借贷 利率计息(二零一五 年:无)。有关贷款分360期每月偿还,最後一期还款应於二零四六年支付。 预期於一年内收回之即期部份港币195,000元(二零一五年:无)计入流动资产项下「贸易及其他应 收款项」,余 额港 币7,655,000元(二 零一五年:无)计入非流动资产项下。
9.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获供应商授予介乎30至60天之信贷期。根据发票日期,贸易应付款项之账龄分析载
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0至30天 2,472 1,887
31至90天 1,105 979
超过90天 3,767 2,651
贸易应付款项总额 7,344 5,517
其他应付款项 480,964 454,589
488,308 460,106
�C14�C
10.预收订金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有关预售位於下列地点之发展中物业之预收订金:
-香港 560,500 707,727
-中国 303,957 26,910
864,457 734,637
11.借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银行贷款-有抵押 1,694,220 2,137,050
根据贷款协议所载预定还款日期应偿还之账面值:
一年内 516,100 809,130
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两年 481,420 149,800
两年以上但不超过五年 696,700 1,178,120
1,694,220 2,137,050
一年後到期偿还之银行贷 款(包 括按要求偿还条款)之
账面 值(列 於流动负债项下) 1,178,120 1,327,92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乃以本集团账面总值约港币13,235,980,000元(二零一五年: 港 币12,404,739,000元)之若干投资物业及物业、厂房及设备作为抵押。
12.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本集团与独立第三方订立临时协议,以总代价港币410,000,000元收购位
於香港湾仔骆克道332-334号之全幢启光商业大厦。预期收购事项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或之
前完成。
�C15�C
业务回顾及展望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概览
回顾年内,环球经济及政局遇上不少冲击,美国联储局展开加息周期,英国公投脱离
欧盟发展,新美国政府的经济政策仍未清晰,令环球经济前景更为复杂多变。然而加
息步伐符合市场预期,环球资金流动性充裕,市场逐渐消化不利因素,金融市场渐趋
明朗。
本港经济方面亦逐步回稳,本地住宅市场经历约半年调整期後,近月市况好转,成交
量上升,买家信心增加,但受政府的需求管理措施影响,成交量较过往水平仍然偏低。
惟整体住宅需求继续得到多项利好因素支持,包括低息率,新婚人数处於高水平,家
庭收入持续增加,相信买家对楼市的信心将有所增强。
在过去一年,受人民币贬值影响,内地访港旅客消费模式改变,香港整体零售销售出
现调整期。虽然零售业市道间接影响集团旗下物业的租务表现,但集团品牌根基稳固,
专业团队因应市况作出策略性调整,并持续提升物业质素,亦不时与商户合作推出具
吸引力的市场推广活动以增加人流和销售额。另外,在低空置率及市场需求上升等因
素下,租金表现仍受到支持,有利集团整体租务收入於回顾年内保持稳健增长,出租
率维持高水平。
物业销售方面,位於铜锣湾霎东街11至13号及耀华街1至1A号之综合式商用物业项目
THESHARP,已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开始交付并入帐。
集团多年来建立的优质品牌,加上专业销售团队,使集团过去一直取得市场及客户的
信心。集团未来将继续以勇於创新的灵活思维,及敏锐的市场触觉,拓展更多发展机遇,扩阔集团的利润和发展空间,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效能。
�C16�C
物业组合
年内,集团於港岛各区积极收购旧楼物业,同时把握各项收购优质土地的合适机会,
继续加强投资具升值潜力的项目,提升物业组合的类别范畴及质素,致力活化区内环境,提升楼宇质素及配套设施等,让新旧业主共同获益。
为充分把握本港市场发展带来的商机,集团锐意经营多个具投资价值地段,积极参与
市区重建及其他优质项 目,亦会继续选择性地透过不同渠道购入地皮,以扩充市场占
有率。
同时集团已於港岛以外地区物色具潜力的地段,并以合理的成本吸纳土地储备,继续
审慎评估投资物业组合,选取升值潜力较高的项目留待自行兴建发展,从而提升集团
盈利。
葵涌打砖坪街105至113号
位於葵涌打砖坪街105至113号项目,楼面总面积约190,000平方尺。
北角建华街57号及堡垒街66号
位於北角建华街57号及堡垒街66号项目,楼面总面积约30,000平方尺。
荃湾柴湾角街71至75号
位於荃湾柴湾角街71至75号工业项目,楼面总面积约114,000平方尺。
物业合并业务
集团一直致力透过物业合并及旧楼收购方式,把 握本港市场发展带来的商机,以合理
的成本吸纳具增值潜力的土地储备,积极将潜力较高的项目留作自行发展。
另一方面,基於本港持续实施楼市降温政策,令集团的物业合并业务步伐明显放缓。
尽管如此,集团将继续物色优质的地段,维持一贯的收购程序及发展方向。
�C17�C
物业租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物业租赁业务分类之收益约为港币
498,768,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514,934,000元),占本集团期内总收益31%(二零一五
年:95%)。
尽管零售业走势放缓,集团持续透过提升物业质素、定期翻新物业、优化商户组合,
务求更切合顾客消费模式的变化,加上配合策略性市场推广活动,增加人流和销售额,
旗下主要物业商户的销售额仍然保持平稳。
金朝阳中心
「金朝阳中心」位处铜锣湾核心地段罗素街38号,年内租务表现理想,出租率超过九成,
为集团现时最稳定收入来源之一。
MIDTOWN
「金朝阳中心二期-Midtown」楼高31层,位处铜锣湾登龙街1号,自二零一四年正式开
幕以来,人流及商户销售额均一直平稳增长,於年内引入更多优质食肆和商户,出租
率维持高水平,成为铜锣湾最瞩目饮食消闲新地标。
诺士佛台十号
「诺士佛台十号」楼高23层,位处核心旅游商业区尖沙咀诺士佛台10至11号,於回顾年
内出租率维持在高水平。
集团适时优化及扩展香港之投资物业组合,集团投资物业组合均位於香港的黄金地段
及核心旅游商业区,享有地利优势,切合不同租户需要,并拥有优质租户组合,持续
为集团提供可观租金收入来源。
物业发展
截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物业发展业务分类之收益约为港币1,112,319,000 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0,459,000元),占本集团期内总收 益68%(二 零一五年:2%)。二零一六年,市 场对香港中小型住宅单位及工业项目需求殷切,集团充分抓紧机遇,将部分具潜力的土地储备自行发展成精品住宅及优质工业项目。凭藉位处都会核心地段及卓越的设计,成功建立优质品牌。
�C18�C
住宅项目
COHO
集团发展的住宅项目「 COHO」位处大坑书馆街18号,合共提供46个住宅单位,一层两
伙设计,当中包括44个标准单位及2个连平台特色单位,项目同时设有24小时住客会所。
隽琚
集团与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合作发展位处大坑重士街8号的住宅项目「隽琚」,预计
於二零一七年下半年入伙,提供119个单位,实用面积由328至558平方尺。
曦峦
集团重点发展的住宅项目「曦峦」位 处铜锣湾希云街38号,项目提供约190个住宅单位,
面积约由510至1,154平方尺。该项目现已累售174伙,项目已於二零一四年第四季完成
交付及入账。
尚峦
集团位於大坑之地标豪华住宅项 目「尚 峦」,位处华伦街23号,项目合共提供163个住宅
单位。该项目已於二零一二年底完成交付。
商业项目
THESHARP
位处铜锣湾霎东街11至13号及耀华街1至1A号之综合式商用物业项目THE SHARP,集
零售及写字楼於一身,集团保留地面至二楼铺位作出租用途。项目各楼层已於二零
一六年三月开始交付。
工业项目
iPLACE
於二零一五年上半年开售葵涌青山公路葵涌段301至305号工业项目iPLACE,整个项目
合共提供322伙工作间,全数单位於数月内悉数沽清,销售成绩达成集团目标。
�C19�C
葵涌打砖坪街105至113号
位处葵涌打砖坪街105至113号工业项目,楼面总面积约190,000平方尺。项目已於二零
一五年年底完成拆卸工程。
物业管理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业务分类之收益约为港币16,834,000元(二
零一五年:港 币15,098,000元),占 本集团期内总收益1%(二 零一五年:3%)。
集团旗下物业管理及维修附属公司为大型商厦及中小型屋苑物业及设施提供管理、优
质顾客及维修服务,并不断推陈出新,藉此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凭藉其丰富经验及热诚,想顾客所想,为业主及租户提供优质服务。期内物业管理团队透过采用节能措施、管 理室内环境质量、减少废弃物及碳足迹。
「TheConcierge」法式酒店管理服务
集团将「The Concierge」法式酒店管理服务引入豪宅项 目「曦峦」之物业管理当中,提供
全方位的贴心法式管理增值服务,例如提供礼宾司服务、餐饮到会服务、家居小型维
修服务、安排洗衣及乾衣服务以及家居及车厢清洁推介等;提供体贴全面的优质个人
服务,确保住户享有高质素的生活享受。
顾客服务
集团的优质服务伸延至单位交付业主之後,以至全面的售後服务。集团特设专业团队
详细检验每个新落成单位,为新屋住户提供细心的交楼服务,新一手入伙物业更享有
首两年维修保证服务,令住户倍添信心。
为求每个落成的单位尽善尽美,除在交付物业前进行多次单位详细检查以确保单位在
交予业主时达到最高质素外,专业团队又於交楼期间,提供全面而贴心的服务,协助
新业主办理收楼手续,务求令业主轻松收楼。专业团队不仅为确保新落成的单位质素
更完善,更让集团能直接有效地聆听业主的各类意见。集团旗下物业管理附属公司提
供优质顾客服务,不断推陈出新,提升服务水平。
�C20�C
SoundwillClub
集团成立的Soundwill Club,为由置业人士及商户以至集团旗下物业之访客等一众品味
独到的人士提供交流各类生活情报。Soundwill Club汇粹各类金朝阳集团所提倡优质生
活资讯,与会员互动交流艺术与品味,并提供以客为尊的服务和活动,以延展金朝阳
集团对讲究精致与一丝不苟的追求。
中国房地产业务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 业务於中国大陆之收益约为港币8,347,000
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0,459,000元)。
於回顾年内,中国经济增长表现符合预期,房地产市场竞争越趋激烈,多项调控房地
产市场政策以先松後紧的方式推出,然而集团於国内的房地产项目仍能把握市场步伐,
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现时集团於国内拥有数个房地产项目,集团全资拥有位於肇庆市高要的别墅及高层综
合项目「尚荟海岸」(景 湖湾),首期别墅单位已陆续入伙,第二期高层住宅已接近竣工
阶段,二期洋房预售情况理想。
另外位於珠海市斗门区的项目「誉 名都」(山水向 日)首期及二期部份单位已接近竣工阶
段,有望於年内交付。三期首批单位承接首期及二期往绩,预售情况理想,主体工程
正在加快兴建,期望短期内可推出市场。
企业公民
集团不断提升品质指标,为股东带来更佳回报,同时集团透过多项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藉筹款行善、推动阅读、资助教育活动,以及关怀弱势社群,回馈社会,为社会注入
正能量。
为表扬集团对社区所作的正面贡献,集团连续多年获香港社会服务联会颁 发「商 界展关
怀」荣誉,集团及旗下成员公司及物业项目亦多次获得表扬,足证集团多年来对履行社
会责任的热忱及努力备受认同。
�C21�C
为身体力行回馈社会,集团旗下「金朝阳义工队」定期参与由香港离岛妇女联会主办的「故事家庭乐」邻里发展计划之小豆芽故事会,为东涌社区的小朋友分享故事,义工队透过讲故事向在学儿童灌输积极的态度。义工队参与「北河同 行」的 社区派饭活动,协助派发免费饭盒予有需要人士,又参加惜食堂义工活动,为捐赠食物进行前期加工,协助处理蔬菜及食物包。除此之外,集团员工积极参与香港公益金的绿识日及便服日,所筹得之款项将捐予本地弱势社群,为慈善公益出一分力。
集团亦不忘支持艺术活动,善用位於金朝阳中心二期-Midtown的多用途艺术展览空间,与多个艺术团体及品牌合作举办活动,为本地艺术文化提供平台。集团亦着重教育工作,赞助并提供场地予学术团体。
本集团对坚定地致力於於每个业务环节承担的所须社会责 任,并於年内公布环境、社
会及管治报告。
财务回顾
经营业绩
於年内,本集团录得收益约港币1,627,921,000元(二零一五年:港 币540,491,000元),较
去年大幅增加。收益增加主要由於就本集团的物业发展项目录得的收入有所增加所致。
销售开支主要为年内就名下位於铜锣湾之商厦THE SHARP所支付的销售佣金及就大坑
重士街8号的住宅项目所支付的销售开支。融资成本减少主要由於偿还借贷。
此外,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有所增加,主要源於本集团位於香港之投资物业录得重估增值。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u(亏损)
年内,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港币2,824,747,000元(二零一五年:亏损港
币52,604,000元),较去年上升5,469%。该等溢利主要由於年内就物业发展项目录得的
收入增加,以及投资物业公平值调整之增值净值增加。
�C22�C
资产净值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资产净值为港币19,002,701,000元(二零一五年:
港币16,531,157,000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每股资产净值为港币67.1元(二
零一五年:港 币57.9元)。
财务资源及流动资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为港 币1,592,375,000元(二零
一五年:港币374,153,000元)。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借贷总额为港币
1,694,220,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137,050,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本负债比 率(以 借贷总额除以权益总额之百
分比呈列)为9%(二零一五 年:13%)。
本集团主要於香港及中国营运及投资,而大部分交易均以港币及人民币为单位及结算。
由於中国财务资产之计值货币与该等交易相关之本集团实体之功能货币相同,故并无
就该等资产识别外币风险。
年内,本集团概无参与任何衍生工具活动,亦无利用任何财务工具对冲其资产负债表
风险。
收购及发展物业之资金部份来自内部资源及部份来自银行贷款。银行贷款之还款期与
资产之可使用年期及项目之完成日期互相配 合。贷款主要以港币计值,并按浮动利率
计息。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抵押账面总值合共约 港 币13,298,980,000元(二
零一五年:港币12,404,739,000元)之 若干投资物业、物业、厂房及设备及发展中物业,
作为本集团取得银行融资之用。
审核委员会审阅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以及本集团所采纳之
财务及会计政策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C23�C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之工作范围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初步业绩公布之财务数字已由本集团
核数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同意,并与本集团本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
务报表所载数字一致。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此方面进行之工作并不
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
则而进行之核证工作,因此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无对本初步公布中
作出任何保证。
企业管治
集团十分重视企业诚信、商业道德操守及良好管治。在优秀管理团队的全力支持下,
建立了具有成效的董事会积极推动投资者关系活动。
集团一向致力实践良好企业管治,工作包括与投资者、分析员、信贷评级机构及传媒
等持份者保持互动沟通,就集团的企业策略及最新业务发展提供讯息及作出披露。为
确保运作的高透明度,公司适时向股东及其他持份者发放相关企业资讯。此外,集团
经常在会议及简报会与投资者交换意见,以进一步加强与全球投资者的联系。
股东及投资者关系
集团相信与股东有效沟通乃提升投资者关系的关键一环,最终将可帮助投资界理解本
集团业务表现及策略。我们透过定期、全面和互动的沟通,致力以不同方式加强与投
资者的沟通,包括面谈、电话会议、海外巡回推广,以及安排投资界参观集团旗下项
目等,寻求与股东及投资者建立互信而富有成果的夥伴关系。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五月
举行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为业绩公布等安排简报会和媒体访问,并透过新闻稿、公
布及其他宣传 品,定期与传媒保持沟通。本集团致力提升企业透明度并适时披露有关
本集团发展的资讯,协助股东及投资者作出知情决定。集团致力提升业务增长的企业
管理实践,并力求在企业管治的规范与绩效之间取得均衡发展。董事会相信,优良的
企业管治对本集团的成功、股东价值的提升至为重要。
�C24�C
展望
二零一七年将会是充满挑战的一年,环球经济有望摆脱去年不景气的走势缓步复苏,
但仍存有暗涌,包括英国脱欧,多个地区地缘政治局势紧张,主要央行货币政策分歧
将更为显着,会继续影响环球经济及金融稳定。
亚洲仍然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柱,随着国内积极通过扩大内需,推出更多改革措施,加快基建工程上马,均为经济提供新动力,有助继续平稳增长。
本港房地产市场方面,低息环境情况持续,投资者及用家入市意欲增加,整体住宅及
工商物业需求继续得到多项利好的基本因素支持,预料物业市场仍能保持健康发展。
此外,近期访港旅游业表现改善,访港人数上升,本地就业市场状况良好,对消费信
心有支持作用。
本公司谨慎看待後市,但考虑到相关的负面因素後,认为不会立即对现有业务产生重
大不良影响。惟本公司将密切注视相关发展,并考虑於适当时候对相应业务作出调整。
展望二零一七年,尽管面对外围不明朗因素,集团会继续以股东长远利益为依归,并
继续计划透过不同渠道增加土地储备,以审慎的态度推动业务发展,适时推售新项目。
集团在香港建立了稳固的投资物业组合,相信凭藉集团多年奠下的稳健基础和丰富经
验团队,无论环境顺逆,预期亦能把握业务发展机会,并克服各种挑战,达至可持续
增长。
雇员薪酬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香港及中国分别有344及81名(二零一五年:
289及84名)雇员。雇员之薪酬基於其工作表现、经验及当时市场惯例厘定。薪酬待遇
包括薪金、医疗保险、强制性公积金及年终酌情花红。倘撇除购股权开支约港币10,000
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830,000元),二零一六年之雇员薪金及工资总额约为港币
132,379,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29,584,000元)。
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港币0.20元(二
零一五年:港币0.20元)及特别股息每股港币1.00元(二零一五年:无),惟须待股东於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告作实。末期及特别股
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或前後派发予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四)名列股东名册之股东。
�C25�C
就股东周年大会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星 期三)(首尾
两日包括在 内)暂 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以厘定股东出席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并於
会上投票之资格,於 该段期间内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如欲获得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所有已填妥的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
五月十一 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标
准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就股息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二)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四)(首
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以厘定获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拟派末期及特别股息之权利,於该段期间内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如欲获得
获派末期及特别股息的资 格,所有已填妥的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必 须於二零
一七年五月二十二 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
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或然负债
於业务过程中,若干附属公司以其名义代第三方(附属公司向其提供楼宇管理服务之人
士)开设及持有若干银行账户。於报告日期,该等为数港币37,271,000元(二零一五年:
港币27,492,000元)之 银行结余乃代第三方持有,并无计入本集团之财务报表。
�C26�C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获百慕达适用法例及本公司之公司细则(「公司细则」)赋予权力,可在若干限制
下购回本身之股份,而董事会仅可於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交 所」)不时实
施之任何适用规定之情况 下,代表本公司行使此权力。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在联交所购回合共2,039,000股每股面值港币0.10元之股份,总支付作
价为港币19,056,064元。所有购回之股份其後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和二月注销。有关购回
乃由董事进行,以提高股东之股份价值。购回详情如下:
就每股股份 就每股股份
购回月份 股份总数支付之最高价 支付之最低价 总支付作价
港币元 港币元 港币元
二零一六年一月 2,039,000 10.20 8.69 19,056,064
除上文所披露者 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年内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
何上市证券。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除以下情况外,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一直有遵守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附 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 则(「企业管治守则」)之适用守
则条文:
(1) 守则条文第A.2.1条
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2.1条订明主席与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
一人同时兼任。
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并无分开且并非由两名不同人士出任。傅金珠女士为本集
团创办人兼主席,全面负责本集团之发展方针及策略。主席确保董事会有效运作
及履行其职责。本集团并无委任行政总裁,而本集团日常营运交由其他执行董事、
管理人员及多名部门主管负责。董事会认为现有管理层架构能有效地协助本集团
营运及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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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守则条文第A.4.1条
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4.1条订明非执行董事应按指定任期委任。
非执行董事并无指定任期,但须根据公司细则规定最少每三年轮流退任一次及於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接受重选。
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
守 则」)作为其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
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所有董事均已确认,彼等於回顾年度内均已遵守
标准守则内有关交易之规定标准。
鸣谢
最後,本人谨此向全体董事及员工於过去财政年度所作之贡献及杰出表现致以谢意。
承董事会命
金朝阳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傅金珠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之成员包括(i)执行董事:傅金珠、陈慧苓及邝绍民;及
(ii)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启能、浦炳荣及吴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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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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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阳集团
2017-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