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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Fantasia Holdings GroupCo., Limited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77)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 2时正假座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麽地道69号帝苑酒店2楼帝苑厅举行股东周年 大会,藉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无论有否修订): 作为普通事项 1.省览、考虑及采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董事(「董事」)报告、 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2.宣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5.00港仙。 3.重选退任董事潘军先生为执行董事。 4.重选退任董事林锦堂先生为执行董事。 5.重选退任董事邓波先生为执行董事。 6.重选退任董事何敏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7.重选退任董事廖建文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8.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之酬金。 9.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核数师(「核数师」),任期直至本公 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厘定核数师之酬金。 �C1�C 作为特别事项 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10. 「动议: (a)在下文(c)段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於有关期间(定义见本条 下文)内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置本公司股本中之 每股面值0.1港元之额外股份,以及作出或授出可能须行使该权力之 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互换或兑换权利; (b) (a)段之批准应为授予董事之任何其他授权以外之授权,并授权董事 於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出可能须於有关期间结束後行使该权力之建 议、协议、购股权及互换或兑换权利; (c)根据(a)段之批准,而除根据(i)配售新股(定义见本条下文);或(ii)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之本公司任何购股权计划;或(iii)根据本公 司之组织章程细则配发股份以代替本公司股份之全部或部份股息之 任何以股代息或类似安排,董事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不 论是否根据购股权或其他方式)之股本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於本决议 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百分之二十,而上述批准应作 出相应限制;及 (d)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至下列最早日期止期间: (i)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i)法例或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 大会之期限届满;或 (iii)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载 授权之日;及 「配售新股」指董事於指定期间内向於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之 股份持有人按彼等当时之持股比例发售股份之建议(惟董事有权就零 碎股份或就任何适用於香港以外任何地域之任何相关司法权区之法 例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之规定下之任何限制或责 任而作出其认为必须或权宜之该等豁免或其他安排)。」 �C2�C 11. 「动议: (a)在下文(c)段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於有关期间(定义见本条 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根据并按照所有适用法例及不时修订之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规定购回本公司股份; (b) (a)段之批准应为授予董事之任何其他授权以外之授权,并授权董事代 表本公司於有关期间内促使本公司按董事厘定之价格购回其股份; (c)根据(a)段之批准,董事获授权可购回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决议案 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百分之十,而上述批准应受到相 应限制;及 (d)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至下列最早日期止期间: (i)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i)法例或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 大会之期限届满;或 (iii)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载 授权之日。」 12. 「动议待召开大会通告(「该通告」)所载之第10及第11项决议案(该等决议案 构成通告之一部份)通过後,扩大根据该通告所载第10项决议案授予董事 之一般授权,另加相当於本公司根据该通告所载第11项决议案所授权力购 回之本公司股份总数,惟此扩大之数额不得超过本公司於本决议案通过 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之百分之十。」 承董事会命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潘军 香港,2017年3月23日 �C3�C 附注: 1.凡有权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任何股东,均有权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及 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随附股东周年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连同已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 (如有),须於大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3.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东仍可按其意愿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 会上投票或就有关投票进行表决。在此情况下,委任代表文件将视作撤回论。 4.本公司将於下列期间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a)为厘定有权出席将於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举行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大会」)及於 会上投票的股东,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至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首 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 有股份过户文件须於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4时30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 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供登记,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m。 (b)为厘定符合资格收取末期股息的股东,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至2017年 6月1日(星期四)(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收取末期 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须於2017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4时30分前送交本公司之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供登记,地址为香港皇后大 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m。 5.就本通告第11项决议案载列之决议案而言,乃寻求本公司股东批准授出一般授权予董事 以购回本公司股份。 6.就本通告第10及12项决议案载列之决议案而言,乃寻求本公司股东批准授出一般授权予 董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配发、发行及处置本公司股份。 於本通告刊发日期,执行董事为潘军先生、曾宝宝小姐、林锦堂先生及邓波先 生;非执行董事为李东生先生及袁浩东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何敏先生、黄 明先生、廖建文博士、王沛诗女士(太平绅士)及郭少牧先生。 �C4�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767 PACIFIC PLYWOOD 0.24 61.07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1329 首创钜大 0.48 43.28
00770 SHANGHAI GROWTH 0.07 40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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