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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ch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Limited
理士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4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变动
营业额 6,262.9 4,330.9 +44.6%
毛利 1,025.6 769.7 +33.2%
本年度溢利 231.8 106.3 +118.0%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241.9 106.6 +127.0%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 0.18 0.08 +125.0%
拟派每股末期股息(港仙) 5.50 2.60 +111.5%
全年业绩
理士国际技术有限公司(「本公 司」)董事会(「董 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统称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
於提呈予董事会批准 前,本 公司审核委员会(「审 核委员会」)已 审 阅本集团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及财务报 表。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4 6,262,870 4,330,893
销售成本 (5,237,286) (3,561,184)
毛利 1,025,584 769,709
其他收入及收益 4 65,752 70,567
销售及分销开支 (296,682) (216,466)
行政开支 (224,567) (216,802)
研发成本 (101,865) (84,859)
其他开支 (75,824) (75,568)
财务成本 6 (108,931) (104,673)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溢利及亏损 (2,931) (7,352)
税前溢利 5 280,536 134,556
所得税开支 7 (48,749) (28,251)
本年度溢利 231,787 106,305
以下人士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241,898 106,579
非控股权益 (10,111) (274)
231,787 106,305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9
基本 人民币0.18元 人民币0.08元
摊薄 人民币0.18元 人民币0.08元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溢利 231,787 106,305
其他全面收益
於随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收 益:
可供出售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35,083 27,662
所得税影响 (11,771) (4,149)
23,312 23,513
换算境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25,679 1,513
於随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收益净额 48,991 25,026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 益,扣除税项 48,991 25,026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280,778 131,331
以下人士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286,380 131,605
非控股权益 (5,602) (274)
280,778 131,331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 房及设备 1,877,677 1,818,984
投资物业 31,663 23,760
发展中物业 40,869 45,050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20,600 84,739
商誉 8,660 �C
其他无形资产 285,030 181,365
於一间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投资 4,127 21,898
可供出售投资 123,967 54,257
就收购物 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支付的订金 14,615 12,538
递延税项资产 54,715 55,601
非流动资产总值 2,561,923 2,298,192
流动资产
存货 10 1,127,126 889,027
持作待售已落成物业 61,702 31,984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11 2,264,377 1,548,871
预付款项、订 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2 134,725 119,085
应退回税项 �C 31,497
衍生金融工具 4,625 4,290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权益性投资 13,595 22,543
已抵押存款 13 490,885 580,4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 214,344 207,618
流动资产总值 4,311,379 3,435,316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14 1,631,484 1,220,091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5 542,867 327,258
计息银行借贷 16 1,275,014 1,471,043
衍生金融工具 13,636 56,397
应付所得税 89,212 81,080
流动负债总额 3,552,213 3,155,869
流动资产净值 759,166 279,447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3,321,089 2,577,639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31,448 15,929
计息银行借贷 16 488,463 84,848
递延政府补贴 43,249 31,280
非流动负债总额 563,160 132,057
资产净值 2,757,929 2,445,582
权益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115,846 115,843
储备 2,582,042 2,323,745
2,697,888 2,439,588
非控股权益 60,041 5,994
权益总额 2,757,929 2,445,582
附注:
1.公司及集团资料
本公司乃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七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2章)(一九六一年第3号法案,
经综合及修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而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
十六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上 市。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CodanTrust
Company(Cayman)Limited的 办 事 处,地 址 为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
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本集团主要从事制 造、开发和销售铅酸蓄电池。
2.编制基准
该等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以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
编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 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 批准的准则和
诠释。该等财务报表乃按照历史成本惯例编 制,惟衍生金融工 具、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之权
益性投资及若干可供出售投资已按公允价值计量外。该等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
除另有指明外,所 有价值均调整至最接近的千 元。
3.经营分部资料
本集团从事铅酸蓄电池的制造及销售业务。就管理而言,本集团根据其产品经营一个业务单位, 故有一个报告分部,即 制造及销售铅酸蓄电池。
并无合计经营分部以组成上述的报告经营分部。
地区资料
(a)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 国」,就本公告 而 言,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 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及台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 3,773,107 2,145,296
欧盟 761,715 672,594
美利坚合众国(「美 国」) 762,237 696,675
其他亚洲国家�u地区 685,775 582,827
其他国家 280,036 233,501
6,262,870 4,330,893
上文的收益资料乃基於客户的地点分 析。
(b)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 2,195,708 2,059,419
其他国家�u地区 187,533 128,915
2,383,241 2,188,334
上述非流动资产资料乃基於该等资产的位置分 析,且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递延税项资 产。
有关一名主要客户的资料
约人民币1,589,08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40,176,000元)之收益为来自对一个客户的销售
(当中包括对已知与该名客户受共同控制的集团实体的 销 售 ),超 过 本 集 团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总收益的10%。
4.收益、其 他收入及收益
收益为所售货物的净发票值。有 关收 益、其他收入及收益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销售货物 6,262,870 4,330,893
其他收入及收益
租金收入 3,563 2,567
银行利息收入 8,717 15,925
政府补贴* 15,655 35,629
销售废料 3,577 4,947
外汇汇兑收益,净 额 �C 7,864
处置物业、厂 房及设备项目的收益 956 �C
公允价值收益净额: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远期货币合约 3,551 �C
来自可供出售投资的股息收入 15,728 �C
重新计量先前於一间合营公司持有权益的收益(附注17) 10,502 �C
其他 3,503 3,635
65,752 70,567
* 政府补贴乃指地方政府部门给予本集团的现金款项及补贴,以 鼓励投资及技术创 新。概
无有关该等补贴的未获达成条件或或然事 项。
5.税前溢利
本集团的税前溢利乃经扣除 �u(计入 )以 下项目後得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所售存货成本 4,323,388 2,990,154
雇员福利开支
(包括董事酬金):
薪酬及工资 598,075 506,168
绩效挂�h花红 1,645 1,351
以权益结算的购股权开支 1,376 855
退休金计划供款 45,144 39,827
646,240 548,201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递延开发成本除外) 2,586 1,002
研发成本:
递延开发成本摊销* 57,041 26,878
本年度开支 101,865 84,859
158,906 111,737
核数师酬金 2,500 2,400
以下各项的未变现(收益)�u亏 损: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远期货币合约 6,946 20,476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权益性投资 (648) 13,479
6,298 33,955
以下各项的已变现(收益)�u亏 损: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远期货币合约 (10,497) 10,839
认股权证届满 �C (5,365)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权益性投资 4,014 (2,038)
(6,483) 3,436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
(收益)�u亏损净额
# (185) 37,391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 房及设备项目折旧 196,478 190,320
投资物业折旧 1,188 �C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2,844 1,864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
# 11 21,910 1,247
存货减值 �u(减值拨回 )* 14,491 (2,836)
其他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减值
# �C 1,569
处置物业、厂 房及设备项目的
(收益)�u亏损,净额
# (956) 3,114
火灾损失
# �C 30,988
处置一间联营公司的收益 �C (367)
外汇汇兑亏损�u(收益),净额
# 49,191 (7,864)
经营租赁下的最低租赁款项 9,260 7,800
* 递延开发成本摊销及存货减值�u(减值拨回)计入综合损益 表「销售成本」中。
#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亏损净额、贸易应收款项减值、其他物业、厂房及设备
项目减值、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亏损净额、火灾损失及外汇亏损净额计入综合损
益表「其 他开 支」中。
6.财务成本
财务成本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贷利息 74,645 66,544
贴现票据产生的利息 34,286 38,129
108,931 104,673
7.所得税
本集团须就本集团成员公司於其注册及经营所在的司法管辖区所产生或赚取的溢利按实体基
准缴付所得税。
根据开曼群岛的规则及规例,本 公司毋须於该司法管辖区缴纳任何所得税。
由於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HonourLabelInvestmentsLimited、PeakYearInvestment
Limited、ShieldonInternationalLimited及CatherineHoldingsInternationalCompanyLimited)於英属
处女群岛并无拥有营业地点(注册办事处除外)或经营任何业务,因此该等附属公司无须缴纳所
得税。
LeochBatteryCorp.乃於美国注册成立,须 於美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就 应课税收益而 言,适用的
联邦企业所得税率介乎15%至35%之间(二零一五年:介 乎15%至35%)。
香港利得税的拨备,是就於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即 理士电源(香港)有限公司的应课税
溢利,按 法定税率16.5%(二零一五 年:16.5%)计算。由 於LeochBatteryCompanyLimited及Big
HelpGroupLimited并无於香港从事任何业务,或於本年度内并无於香港产生或赚取任何应课税
溢利,故 其并无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
新加坡当局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批准LeochBatteryPte.Ltd.有关全球贸易商计划地位的
申请。LeochBatteryPte.Ltd.即期所得税乃按税率10%(二零一五年:10%)计 提拨 备。
除本集团於中国的若干附属公司获税务优惠外,中国即期所得税拨备乃根据新颁中国企业所得
税法(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获批准及生效)按本集团的应课税溢利以25%的法定税率计 算。
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及安徽力普拉斯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於二零
一五年获中国税务当局确认为高新科技企 业,故二零一六年的优惠所得税率为15%。
年内所得税开支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中国 39,031 16,590
即期税项-香港 3,819 4,247
即期税项-新加坡 5,958 3,678
即期税项-美国 891 1,373
递延税项 (950) 2,363
年内税项支出总额 48,749 28,251
按本集团大部分公司注册所在国 家(即中 国 )的 法定税率计算的适用於税前溢利的所得税开支
与按实际税率计算的税项开支的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税前溢利 280,536 134,556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70,133 25.0 33,639 25.0
若干附属公司的税务优惠 (48,872) (17.4) (20,504) (15.2)
研发成本加扣减额 (7,832) (2.8) (4,873) (3.6)
毋须课税收益 (2,520) (0.9) �C �C
不可扣税开支 23,557 8.4 13,789 10.2
未确认税项亏损 14,283 5.1 7,442 5.5
动用前期之税项亏损 �C �C (1,870) (1.4)
税率下调导致对期初递延税项的影响 �C �C 628 0.5
按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的税项开支 48,749 17.4 28,251 21.0
8.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末期-每 股5.50港 仙(二零一五 年:2.60港仙) 66,582 29,478
本年度之拟派末期股息须待本公司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方可作 实。
9.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乃按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度溢利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353,330,795股(二零一五年:1,352,776,179股)为基准计 算。
每股摊薄盈利金额乃按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为基准计算。计算所用的普通股加
权平均数指年内已发行普通股数 目(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用者相同),以及假设於全部具潜
在摊薄普通股视作被行使兑换为普通股时无偿发行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
占溢利 241,898 106,579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353,330,795 1,352,776,179
摊薄影响-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
购股权 784,213 1,383,438
1,354,115,008 1,354,159,617
10.存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料 155,153 193,366
在制品 699,257 450,284
制成品 272,716 245,377
1,127,126 889,027
11.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2,226,964 1,540,426
应收票据 75,479 24,601
减值 (38,066) (16,156)
2,264,377 1,548,871
本集团向客户授予不同的信贷 期。各个客户的信贷期逐一厘 定。若干客户须於交付前或交付时
作出部分付款。本 集团寻求对其未获偿还的应收款项维持严格控 制,并密切监察该等账 款,以
减低信贷风 险。高级管理层会定期审阅逾期未付的结余。贸 易应收款项中人民币271,596,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174,846,000元 )订 有短期信用保险,而 人民 币48,688,000元(二零一五 年:
人民 币64,277,000元 )则 订有信用 证。此外,本 集团概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采取其他
信贷提升措施。贸 易应收款项为不计 息。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向银行抵押若干有追索权的贸易应收款项,金 额为人民
币86,651,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8,271,000元),藉以换取现金(附注18)。抵押贸易应收款
项所得款项人民币54,222,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8,477,000元)乃列作有抵押银行垫款,直
至该等贸易应收款项获收回或本集团弥补银行产生的任何亏损为 止。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按发票 日(扣除拨备)
的账龄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 1,641,807 1,174,933
3至6个月 386,401 239,221
6至12个月 176,558 89,764
1至2年 49,930 34,703
2年以上 9,681 10,250
2,264,377 1,548,871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的变动载列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16,156 14,909
已确认减值亏 损(附注5) 21,910 1,247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38,066 16,156
计入上述贸易应收款项的减值拨备为就个别已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人民 币38,066,000元(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16,156,000元)计提的拨备,其於作出拨备前的账面值为人民币38,066,000元(二
零一五年:人 民币19,156,000元)。
上述贸易应收款项的减值拨备与陷於财困的个别客户有 关。
应收票据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计一年内到期。
被认为并无个别或共同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逾期亦未减值 2,204,766 1,503,918
逾期但未减值 59,611 41,953
2,264,377 1,545,871
未逾期亦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与多名无近期违约记录的客户有 关。
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乃与多名与本集团有良好付款往绩记录的独立客户有关。由於客户
的信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动及结余仍被认为可以完全收回,根 据过往经验,董 事认为并无必要就
该等结余作出减值拨备。
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包括应收本集团合营公司的款项人民币零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440,000
元),该等款项须按向本集团主要客户提供者类似的信贷期偿 还。
12.预付款项、订 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预付款项 94,525 77,458
订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30,561 29,242
向雇员作出的货款 6,765 6,459
应收利息 34 3,986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的即期部分 2,840 1,940
134,725 119,085
上述资产并无逾期或减 值。上述结余所包括的金融资产与无近期违约记绿的应收款项有 关。
13.现金及银行结余以及定期存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银行结余 214,344 207,618
定期存款 490,885 580,401
705,229 788,019
减:已就计息银行借贷抵押 (9,020) (174,096)
已就应付票据抵押 (404,771) (322,125)
已就信用证抵押 (77,094) (84,180)
(490,885) (580,4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4,344 207,618
以人民币计值 606,720 646,815
以美元计值 67,282 86,334
以港元计值 25,156 48,731
以新加坡 元(「新元」)计 值 2,709 1,286
以马来西亚元(「林 吉特」)计 值 2,354 �C
以印度卢比计值 335 2,602
以欧 元(「欧元」)计 值 305 1,442
以斯里兰卡卢比计值 189 272
以澳元计值 179 537
705,229 788,019
人民币不得自由兑换作外币,然而,根据中国外汇管制条例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本集
团获批准透过授权银行将人民币兑换作外币以进行外汇业务。
存於银行的现金按每日银行存款利率的浮动息率赚取利息。短期存款之存款期由一日至三个月
不等,视乎本集团之实时现金要求而 定,各自按短期存款利率获取利 息。银行结余及抵押存款
已存入近期无拖欠记录且信誉良好的银行。
14.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641,357 335,918
应付票据 990,127 884,173
1,631,484 1,220,091
於报告期 末,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 754,551 315,294
3至6个月 575,338 719,905
6至12个月 291,347 174,821
1至2年 3,563 2,791
2至3年 662 2,809
超过3年 6,023 4,471
1,631,484 1,220,091
贸易应付款项为不计息,且一般须於90日内支付。应付票据均於180日内到期。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就集团内公司间进行的销售交易发行金额为人民 币866,432,000元(二
零一五年:人 民币837,944,000元 )的 应付票据,且 该等票据贴现予银行作短期融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若干应付票据以本集团金额为人民 币404,771,000元(二
零一五年:人 民币322,125,000元 )的 若干定期存款的质押作担保(附 注18)。
15.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社会保险及退休福利拨备 130,577 128,704
客户预付款 146,716 55,755
应计开支 73,450 53,754
应计工资 45,523 34,647
购买物业、厂 房及设备项目的应付款项 12,464 10,442
产品保修金拨备 10,583 10,069
应付税项(即期所得税负债除外) 103,554 14,257
其他 20,000 19,630
542,867 327,258
16.计息银行借贷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实际 实际
利率(%) 到期 人民币千元 利率(%) 到期 人民币千元
即期
计息银行借贷,有担保 �C �C �C LIBOR+3.00 按要求偿还 544,240
计息银行借贷,有抵押 1.50至6.77 二零一七年 1,103,711 1.50至7.53 二零一六年 888,326
有抵押银行垫款,有抵押 2.00至3.50 二零一七年 54,222 2.00至3.50 二零一六年 38,477
长期银行借贷即期部分,有担保 LIBOR+3.00 二零一七年 117,081 �C �C �C
1,275,014 1,471,043
非即期
二零一八年至 二零一七年至
计息银行借贷,有抵押 1.50至7.53 二零二八年 78,680 1.50至7.53 二零二八年 84,848
计息银行借贷,有担保 LIBOR+3.00 二零一八年 409,783 �C �C �C
488,463 84,848
1,763,477 1,555,891
以人民币计值 634,970 804,958
以美元计值 674,702 579,043
以港元计值 412,809 153,387
以新加坡元计值 18,214 18,503
以林吉特计值 22,782 �C
1,763,477 1,555,891
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须偿还的银行贷款及垫 款:
按要求 �C 544,240
一年内 1,275,014 926,803
第二年 429,342 37,767
第三年至第五 年,包括首尾两年 49,225 32,533
五年後 9,896 14,548
1,763,477 1,555,891
本集团的银行借贷以下述质押或担保作抵 押:
(i)就银行借贷以本集团总价值人民币817,606,000元(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1,208,881,000元)
的资产作出的质押(於附注18披露 )。
(ii)本集团内公司签订的相互担 保。
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与若干金融机构(「放款人」)订 立金额为58,000,000美元的
三年期贷款融资协议(「融资协议」)。融资协议的总金额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提高至
85,700,000美元。
根据融资协议,有 特 定履约责 任,即 董李先生(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不 得终止拥 有(直接或间
接)本公司至少51%的实益权益(附至少51%的表决权)(不附任何抵 押 )。董 李 先 生不得终止拥
有本公司的管理控制 权。董李先生不得不出任本公司的董事会主 席。於本公告日 期,有关责任
已获履行。
本公司四家全资附属公司,即理士电源(香 港 )有 限 公 司、LeochBatteryCompanyLimited、Leoch
BatteryPte.Ltd.及LeochInternationalSalesLimited(作为担保人 ),担 保准时履行融资协议项下
的责 任。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悉数动用融资协议项下的款项85,700,000美元。於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偿还有期贷款结余为人民 币526,864,000元,其中人民币117,081,000
元及人民币409,783,000元分别须於一年内及第二至三年内(包括首尾两年)偿还。有期贷款按
LIBOR+3%的年利率计息。
17.收购附属公司
LeochAccupower(M)Sdn.Bhd.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资LeochAccupower(M)Sdn.Bhd.(「LeochAccupower」)乃
入账列作於合营公司之投 资。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 日,本集团获得LeochAccupower的 控制 权,
其後,该 公司成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
由於紧接收购之前,本 集团於LeochAccupower51%股本权益之投资从账面值人民币18,998,000
元重新计量为公允价值人民币29,500,000元,故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
合损益表中确认收益为人民币10,502,000元。是 次收购乃为本集团扩充其於马来西亚铅酸蓄电
池市场份额的策略的一部分。
LeochAccupower於收购日期之可识别资产及负债公允价值如下:
於收购时
确认之
公允价值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 房及设备 64,809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9,071
客户关系 4,588
商标 20,124
存货 23,310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12,763
预付款项、订 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4,542
现金及银行结余 61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56,970)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9,554)
计息银行借贷 (26,296)
递延税项负债 (5,584)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识别净资产总值 40,864
非控股权益 (20,024)
20,840
收购时产生的商誉 8,660
29,500
以下列方式支 付:
按收购日期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先前持有的股本权益 29,500
该收购中并无产生任何交易成本。
概无已确认之商誉预期可用作扣除所得税。
有关收购附属公司的现金流量分析如 下:
人民币千元
所获现金及银行结余 61
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净额 61
自是次收购 後,LeochAccupower为本集团营业额贡献人民 币11,566,000元,及 为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溢利贡献人民币9,585,000元之亏损。
由於该业务合并於年初发生,来自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及本集团年内溢利分别为人民币
6,287,951,000元及人民币225,968,000元。
肇庆理士玛西尔电动车有限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六 日,本集团与广东玛西尔电动科技有限公 司(「广东玛西尔」)及 肇庆理士
玛西尔电动车有限公 司(「肇庆理士玛西尔」)订立投资协 议,该两间公司均由董李先生全资拥
有。根据投资协 议,本集团将以代价人民币121,065,300元收购肇庆理士玛西尔75.34%之经扩大
注册资本。
肇庆理士玛西尔主要从事物业租赁。肇庆理士玛西尔持有之主要资产乃位於中国肇庆之一幅土
地(「肇庆土地」)的土地使用权。透过收购肇庆理士玛西尔75.34%之股本权益,本集团将控制肇
庆土地之土地使用 权。
投资协议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批准。有关代价已於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之前缴 清。
董事认为,直至收购日期,肇庆理士玛西尔尚未开展任何重大业务交易,惟持有肇庆土地除外。
因此,本 集团收购肇庆理士玛西尔并不构成一项交 易。本集团将上述收购事项入账列为收购资
产。
本集团於上述交易收购的净资产如下:
人民币千元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39,625
现金及银行结余 121,065
160,690
非控股权益 (39,625)
121,065
支付方式:
现金 121,065
有关收购附属公司的现金流量分析如 下:
人民币千元
现金代价 (121,065)
所获现金及银行结余 121,065
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净额 �C
18.资产质押
预付土地 物业、厂房 贸易
租赁款项 及设备 已抵押存款 应收款项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附注13)(附注11)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计息银行借贷(附注16) 78,520 643,415 9,020 86,651 817,606
应付票据(附注14) �C �C 404,771 �C 404,771
发出信用证 �C �C 77,094 �C 77,094
78,520 643,415 490,885 86,651 1,299,471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计息银行借贷(附注16) 33,263 923,251 174,096 78,271 1,208,881
应付票据(附注14) �C �C 322,125 �C 322,125
发出信用证 �C �C 84,180 �C 84,180
33,263 923,251 580,401 78,271 1,615,186
19.经营租赁安排
(a)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安排出租员工宿舍及办公室物业,经磋商的租期介乎1年至8年。租约
一般亦要求租户支付保证金及订明可根据当时市况定期对租金作出调 整。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根据与其租户订立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於下列期
间到期的未来最低租赁应收款项总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2,786 2,720
第二至第五年,包 括首尾两年 11,277 10,641
五年後 8,757 13,020
22,820 26,381
(b)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安排向其关连公司及独立第三方租用若干办公室物 业。物业租赁的
经磋商租期介 乎1至5年。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於下列期间到期的未来最
低租赁付款总额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5,341 3,790
第二至第五年,包 括首尾两年 4,968 10,702
五年後 �C 12,168
10,309 26,660
20.承诺
除上文附注19(b)详述的经营租赁承诺 外,於报告期结束 时,本集团有以下资本承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约但未拨 备:
土地及楼宇 13,191 10,816
厂房及机器 18,145 15,955
应付可供出售投资的注资 36,937 10,751
收购附属公司(附注21) 115,200 �C
183,473 37,522
21.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 日,本公司附属公司安徽力普拉斯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 徽
力普拉斯新能源」)与独立第三方订立协议,内容有关其拟以人民币115,200,000元的现金代价收
购太和县大华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太和县大 华」)(中国一间主要从事自废旧蓄电池回收及再
生产铅的公 司 )60%的 注 册资本。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安徽力普拉斯新能源尚未支付
该代 价。於本公告日期,安 徽力普拉斯新能源已支付代价人民币23,040,000元。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为一家垂直整合企 业,主 要从事铅酸蓄电池的开发、销 售及 制 造。其为中国领
先的铅酸蓄电池制造商及出口商之一。本 集团销售的铅酸蓄电池产品超 过2,000种,
容量介乎0.251安时至4,055安时。在 众多中国电池企业中,本集团是提供最广泛的铅
酸蓄电池系列产品的企业之 一。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期 内」),本集团的收益为人民币6,262.9百
万元,比 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4,330.9百万元增加44.6%。铅酸蓄电池的市场一般可细
分为备用电池、起动电池及动力电池三个主要类别。本集团在该三个类别的经营情况
如下:
备用电池
备用电池为本集团的主要收益贡献 者。本集团期内的备用电池的销售金额为人民币
4,319.6百万元,较 二零一五年增 长36.7%。备 用电池产品可根据电池的应用再细分为
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电 信通 讯、其他消费类产品及可再生能源电池四个主要
市场。期 内,四个主要应用市场的销售额均录得不同程度增 长。来自销售UPS及其他
消费类产品类别的收益增加乃主要由於期内铅价上升致使平均售价上升所致。本 集
团电信通讯类别的销售额显着上涨,乃 主要由於本集团於期内自主要电信通讯供应
商获取大量订单,因 此,本集团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电信通讯电池供应商。可 再生能
源类别销售额增加乃主要由於其整体表现超逾其非洲的竞争对手所致。
起动电池
起动电池主要用於汽车及摩托车的起动。期内本集团的起动电池销售额为人民币
1,442.8百万元,较 二零一五年增 长69.4%。该 增长乃主要由於本集团持续开拓汽车电
池市 场,并跻身成为中国主要汽车制造商新的主要电池供应商所 致。
动力电池
动力电池主要用於为电动 车、叉 车、高尔夫球 车、电动自行车及其他便携式设备提供
动力。本集团在期内录得销售收益为人民币281.8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增长106.0%。
销售额增长乃由於叉车电池及电动车电池的销售额增加所致。
销售网络
本集团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分销其产品。本集团的区域销售中心分别设在北京、深圳、肇庆、南 京、美国、欧盟、香港、新 加坡、印度、斯 里兰卡、马来西亚及澳 洲,并在中国设有39个国内销售中心。於 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有超过500名人员专责进行销售及售後工作。本集团会继续扩建销售队伍及销售网络,以支持本集团的备用电池、起动电池及动力电池的销售、分 销及售後工作。
新产品研发
本集团是中国研究及 开 发(「研发」)及 应用铅酸蓄电池技术的领导 者。本集团的电池
研发团队包括超过400名研究人员及技术人员。本集团与国际及国内电池专家及研究
机构紧密合作开发新技 术,以支持本集团的研发工 作。期内,本集团获取45项专 利,
及於本公告日 期,有57项 专利技术正在申请 中。
本集团已掌握及应用世界上大部分的铅酸蓄电池技术,包括第一代的开口式加水电
池、第二代的超细玻璃纤维电池及新能源电池、第三代的纯铅电池及第四代的Stop-
Start电池技术。本集团为全球少数拥有第三代及第四代技术的企业之一。本集团强
大的研发能力使本集团能利用大部分关键的铅酸蓄电池技术以生产一系列的电池产
品。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开发逾2,000种不同类型及使用不同应用技术的电池,令
本集团成为提供最广泛的铅酸蓄电池系列产品的电池企业之一。於期内,本集团继续
对所有类别产品的研发提供充足资源,以 实现日後增长。
为维持业务增长及发展,本集团持之以恒地开发先进电池技术。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二十三日,本集团以999,999.81美元之代价与GridentialEnergy,Inc.(「Gridential」)
订立B系列优先股购买协议。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Gridential宣布已完成合共
6,000,000美元的B系列优先股筹 资,此筹资涉及四大主要电池公 司,其中一间为理工
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Gridtential的SiliconJoule技术乃一项全新的突破,将传统铅电池中的铅栅替换为与
太阳能电池类似的电镀硅 片。此 方法在性能层 面,於 大功 率、中等能量及深度循环之
应用,将 转化为能匹及或超出锂离子电池性能,并 在 成本、安 全及回收利用方面有重
大优 势。Gridtential授权此项技术并建立其插入式特殊硅片之供应,令 生产商合作夥
伴无需投入大规模资金,便可轻易应用於其现有高产能工厂并向客户提供12伏至48
伏的高性能电池。增加的资金将进一步支持完成交付12伏至48伏的电池之成本削减
及精简制造工艺,且较现有先进铅电池之重量轻三分之一,而功率密度方面的性能高
达5倍之 多。
本集团将与Gridtential展开密切合 作,令此项技术从实验室走向商业生 产。
生产基地
期内,本 集团共有八个已形成的生产基地,包 括四个位於中国的全资生产基地,一 个
位於斯里兰卡的全资生产基 地、两个位於马来西亚的合营生产基地及一个位於印度
的合营生产基 地,地盘面积合共约为94万平方 米。於二零一六年年末,本 集团的产能
为20.7百万千伏安时(二零一五 年:18.2百万千伏安时 )。为 应对潜在业务扩张,本 集
团计划进一步扩大其於中国及海外的生产及制造能 力。
铅价格走势
铅为铅酸蓄电池的主要原材料,并占本集团电池生产业务销售成本的主要部分。根
据上海有色网(有色金属市场信息服务供应商 )的 数 据,二零一六年首8个月,每吨的
月平均铅价在人民币12,737元至人民币13,861元之间浮动,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平均
每吨人民币13,122元变动较温和,范围介乎-2.9%至5.6%之间。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以
来,中国原材料价格暴涨,该月的月平均铅价跃升至人民币14,369元,且 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收报於人民币19,563元,较之二零一五年十二月的月平均铅价增长迅速,
从9.5%增至49.1%。二 零 一七年首两个月的平均铅价分别为人民币18,300元及人民币
18,933元,表明铅价目前较稳定。为 应对潜在的铅价波动风险,本集团采纳价格联动
机制,将 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转嫁予客 户,避免了相关的风 险。本集团原材料采购则已
实行中央 化,让其可就大量采购合约进行有利磋商从而降低原材料成 本。
未来前景
於2016年,本集团致力於推动全部电池类别的业务增长。销售收入增加达人民币19亿
元,其中84.3%乃由中国贡献。因此,中国占本集团2016年年度营业额的份额增至60.2%(2015年:49.5%)。本集团认 为,中国市场所占营业额比例在未来数年将继续超过海外市场所占比 例。
本集团预计铅酸蓄电池在备用电池、起动电池及动力电池三大类别都会持续增长。为
了紧抓这些市场机 遇,本集团对铅酸蓄电池的三大类别制订如下战略布置:
备用电池
本集团的客户主要为电信通讯营运商及设备制造商。备用电池主要应用在UPS、电信
通讯、其 他消费类产品及可再生能源四个领域。本 集 团坚定地认为,备 用 电池在这四
个主要应用市场将会持续增 长。
自电信通讯应用领域的电池销售录得快速增长後,本集团占据领先地位。我们将继续
巩固此领域的市场地位及计划进一步增加市场份额。展望未来,进一步升级及发展5G
网路於未来数年将额外带动对电信通讯电池的需求。资讯科技技术(如云计算、大数
据、电子商务及各类数据中心及伺服器 )快 速 发展将继续助长备用电池的增长势头。
此外,消费类产品及可再生能源的市场规模亦将录得不同程度的增长率。我们认为本
集团将持续获益於中国备用电池市场的发展,且将全力争取扩大市场份额,保持我们
在国内备用电池市场的领导地位。为应对海外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及贸易壁垒,本集
团计划扩大海外生产基地及将持续寻求优质合营夥伴以进一步扩展海外业 务。
起动电池
由於加强对起动电池的投资力度,本集团於2016年录得强劲销售额,较之2015年增长
近70%。
起动电池为铅酸蓄电池最重要的应用领 域,约占全球所使用的电池总量的40-50%。
中国汽车业於二零一零年开始产销达世界第一。市场普遍认为中国将成为规模最大
的市场,其 对起动电池的需求将继续增长及可於二零二零年之前占起动电池全球销
售总量达50%。
由於中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四阶段标准於二零一六年年初开始生效实施,规定二
零二零年全部新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为5.0L/100km,而 目前水平为6.9L/100km,
故於中国对启停电池的需求将继续强劲增 长。此 外,由於中国的车辆老化,售 後市场
部分将推动对起动电池的需求。由於预期未来五年将新增逾9,000万辆乘用 车,故对
起动电池的需求将保持稳健。
本集团为全球少数拥有第四代启停电池的制造商之一,其已准备充分及计划进一步
增加起动电池的产能,旨在成为中国起动电池的领先供应商之一。本集团正计划扩充
海外产能以满足其他国家的部分需求。
动力电池
尽管此分部於2015年约占本集团营业额的3%,但其於2016年继续录得大幅增长。动
力电池在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低速电池车及叉车 )被广泛推广及应用,带动对
动力电池的需 求。本集团将投入充足资源以保持其在低速电动车及叉车行业的竞争
力,并加快扩充其市场份额。
财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收益为人民币6,262.9百万元,相比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上 升44.6%。截至二零一六年止年 度,本年度
溢利为人民币231.8百万 元,而截至二零一五年止年度为人民币106.3百万元,其中母
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241.9百 万 元,而二零一五年同期则为人民币106.6百万
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溢利为人民币0.18元。
收益
本集团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330.9百万元,增
加44.6%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6,262.9百万 元。
备用电池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160.4百万元上
升36.7%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319.6百万元,主要由於
本集团於期内自主要电信通讯供应商获取大量订单,因此,本集团成为中国规模最大
的电信通讯电池供应 商。起动电池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人民币851.7百万元增加69.4%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1,442.8百万元,主要由於本集团持续开拓汽车电池市场,及跻身成为中国主要汽车制
造商新的主要电池供应商所 致。动力电池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人民币136.8百万元增加106.0%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人民币281.8百万元,此乃由於叉车电池及电动车电池销量增加所致。以下为本集团於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电池类型划分的收益明 细: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长�u
产品类型 收益 占比 (下降)率 收益 占比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备用电池 4,319,624 69.0% 36.7% 3,160,400 73.0%
起动电池 1,442,831 23.0% 69.4% 851,704 19.6%
动力电池 281,793 4.5% 106.0% 136,774 3.2%
其他 218,622 3.5% 20.1% 182,015 4.2%
合计 6,262,870 100% 44.6% 4,330,893 100%
在地域方面,本集团客户主要位於中国、美利坚合众国、欧盟及其他亚洲国家�u地区。
本集团在 中 国、美国、欧 盟、其他亚洲国家�u地区及其他次要市场的销售额取得不同
程度的增 长。
本集团在中国的销售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145.3
百万元增长75.9%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773.1百万元,
占本集团总收益的60.2%(二零一五年:49.5%)。该增长乃主要由於汽车电池的客户
基础增加及本集团於期内自主要电信通讯供应商获取大量销售订单所 致。
本集团在美利坚合众国及欧盟的销售收益分别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的人民币696.7百万元及人民币672.6百万元增加9.4%及13.3%至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762.2百万元及人民币761.7百万元,乃 主 要由於本集
团致力於重新分配资源以维持在欧洲市场及美国市场的市场份 额。本集团在其他亚
洲国家�u地区的销售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582.8百
万元增加17.7%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685.8百万元。该增
加乃主要由於本集团积极开拓其他亚洲市场及於印度开展合营公司业务以开拓新业
务所致。本 集团於其他国家的电池产品销售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人民币233.5百万元增加19.9%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人民币280.0百万 元,主要包括来自非洲及南美洲客户。该增长乃主要由於可再生能
源电池业务的表现优於非洲的竞争对手所 致。
以下为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客户所在地域划分的
收益资料�U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长�u
收益 占比(下降)率 收益 占比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 3,773,107 60.2% 75.9% 2,145,296 49.5%
美利坚合众国 762,237 12.2% 9.4% 696,675 16.1%
欧盟 761,715 12.2% 13.3% 672,594 15.5%
其他亚洲国家�u地区 685,775 10.9% 17.7% 582,827 13.5%
其他国家 280,036 4.5% 19.9% 233,501 5.4%
合计 6,262,870 100% 44.6% 4,330,893 100%
销售成本
本集团的销售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561.2百万元,增加47.1%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5,237.3百万元。该增幅乃主要由於销量所 致。
毛利
本集团的毛利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769.7百万元,增 加
33.2%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025.6百万元。整体毛利
率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17.8%减少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16.4%。此乃主要由於期内部分铅价上涨及消费税无法全部转嫁予
客户所致。
其他收入及收益
其他收入及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70.6百万元减少
6.8%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65.8百万元,此乃由於可供出
售投资的股息收入及重新计量先前於一间合营公司持有权益的收益无法弥补期内银
行利息收入及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销售及分销开支
本集团的销售及分销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16.5百
万元,增 加37.1%至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96.7百万 元,乃
主要由於期内销售人员薪金及运费增加所 致,其增幅与销售额增幅一 致。
行政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16.8百万 元,
略微增加3.6%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24.6百万元,此 乃
主要由於即使通胀,行 政开支仍控制得宜。
研发开支
本集团的研发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84.9百万元,增
加20.0%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01.9百万元。开支增加乃
主要用於现有产品性能增强及开发新产品、提 升产品竞争力及增加研发投入力 度。
其他开支
本集团的其他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75.6百万元略
增加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75.8百万元,主要包括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人民币21.9百万元及外汇汇兑
亏损人民币49.2百万元,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存货及物业亏损
人民币31.0百万元,及 远期货币合约亏损人民币31.3百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收益 �u(亏损 ),净 额
期内,本 集团确认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收益为人民币0.2百
万元,有 关详情如 下:
(i)远期货币合约
本集团已订立多份远期货币合约管理其外汇风险。该 等远期货币合约按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损益计量。年内,远期货币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的净收益(包括已变
现及未变现)为人民币3.6百万元(二零一五年:净亏损人民币31.3百万元),已於
损益表内确 认。衍生金融工具的到期日在一年内。
(ii)权益性投资
期 内,本集团在香港及中国有上市权益性投资。上市证券的公允价值参考相关
证券交易所於期末所提供的市场报价厘定。由 於二零一六年年初香港及中国股
市低迷,本年度在损益表内确认权益性投资的净亏损为人民币3.4百万元(二零
一五年:人 民币11.4百万元)。
财务成本
本集团的财务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04.7百万 元,
增加4.1%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08.9百万 元,乃主要由
於期内的银行借贷增加所致。
税前溢利
由於以上因素,本 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税前溢利人民
币280.5百万 元,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为人民币134.6百万 元。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8.3百万元增加72.6%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8.7百万元,乃主要由於本集团期
内须缴税的溢利增加所 致。
本年度溢利
由於以上因素,本 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综合纯利为人
民币231.8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06.3百万元 ),其 中 同期本集团录得母公司拥
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241.9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106.6百万元 )。
流动资产净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流动资产净值人民币759.2百万元(二零一五
年:人 民 币279.4百 万 元 )。本 集 团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存 货、贸 易 应 收 款 项 及 应 收 票 据、现金及银行结余、预 付款 项、订金及其他应收款项。本 集 团流动负债主要包括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其 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以及计息银行借贷。
存货
存货构成本集团流动资产的其中一个主要部分。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
团持有人民币1,127.1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889.0百万元 )的存 货。存货价值增
加乃主要由於二零一六年最後一个季度的原材料价格较之二零一五年上涨,致使每
单位的存货价值增 加。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a)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主要与已售给客户货品的应收款项有 关。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有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人民币2,264.4
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1,548.9百万元)。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增加乃
主要由於期末的付运大幅增加所致。
(b)预付 款 项、订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的预付款项及订金主要与购买原材料有关。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有预付款项、订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人民币134.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119.1百万元)。预付款项、订金及其他应收款项较之二零一五年增加乃主
要由於本集团因原材料的单价增加导致原材料预付款项增加所 致。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本集团的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主要与购买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关。於 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人民币1,631.5百万元(二零
一五 年:人民币1,220.1百万元)。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增加主要是因为本集团因
营业额增加而增加采购。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本集团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及退休福利拨备、支付与建设及翻
新生产设施有关的开支、有关运输费用的付款、客户预付的付运费用、应付税项(即期
所得税负债除外 )及 雇 员的工资和福利的应计费用。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有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人民币542.9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27.3百
万元 ),增 加乃主要由於客户预付款项增加以及应付增值税及应付消费税增 加。
资本开支
期内,本 集团已投资人民币207.8百万 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169.0百万元 )於 新生产
设施的物 业、厂房及设 备。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的流动资产净值为人民币759.2百万 元(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279.4百万元 ),其 中 现金及银行存款为人民币705.2百万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788.0百万元)。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的银行借贷为人民
币1,763.5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555.9百万元),全部均为须计息。除人民币
488.5百万 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84.8百万元 )的借贷於一年後到期,本集团所有银
行借贷须於一年内偿 还。本集团的借贷以人民 币、美元、港元、新 加坡元及马来西亚
元计值,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实际利率介乎1.50%至7.53%(二零一五年:
1.50%至7.53%)之间。
本集团部分银行借贷以本集团若干资产抵 押,包括物 业、厂房及设 备、租赁土 地、存
款以及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本负债
比率 是25.7%(二零一五 年:27.1%),乃 将各期间末的总借贷除以同期期末总资产再
乘以100%後得出。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没有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无)。
汇兑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营运。就本集团於中国的公司而言,其主要业务以人民币作交易。
就中国境外的其他公司而 言,其 主要业务使用美元作交易。然 而,由於本集团的收益
以人民币计值,而将有关付款兑换为外币须受中国有关货币兑换的监管限制规限。人
民币兑美元及其他货币的价值可能会波 动,并受(其中包括)中 国的政治和经济状况
变动所影 响。本 集团的产品销售采用价格联动 机 制,汇率波动风险基本转到客 户,但
本集团的外币贸易应收款项於信贷期内可能存在风险。本集团自二零一二年起开始
使用远期货币合约,以消除以美元列值的销售所产生的外币风险。远期货币合约须以
对冲项目的相同货 币(即美元)作出。
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六 日,本集团与广东玛西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及肇庆理士玛西尔
电动车有限公司订立投资协 议。广东玛西尔及肇庆理士玛西尔均由董李先生全资拥
有。根据投资协议,本集团将以代价人民币121,065,300元收购肇庆理士玛西尔75.34%
之经扩大注册资本。投资协议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
本公司股东批 准。有关代价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之前缴 清。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本集团亦与独立第三方订立协议,内容有关其拟以人民
币115,200,000元的现金代价收购中国一间公司太和县大华(主要从事自废旧蓄电池
回收及再生产铅)60%的 注册资 本。是项收购事项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完成。为数人民
币23,040,000元(相当於代价之20%)之 金额已於完成後缴 付。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期内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事项。
雇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聘有12,333位雇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雇 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 )包 括薪酬及工资、与表现挂�h的奖
金、以权益结算的购股权开支及退休福利计划供款,合计为人民币646.2百万元(二零
一五 年:人民币548.2百万元)。
本集团为被甄选的参与者设立一项购股权计划,以奖励及酬谢彼等对本集团的贡献。
本集团亦设有强积金计划及本地退休福利计划。本集团鼓励雇员进行持续进修及培
训,以加强彼等的工作技巧及个人发 展。本集团亦为员工提供不同程度的工作 坊,以
提升彼等的职业安全知识及建立团队精神。员 工奖励须视乎本集团的业绩表现及员
工的个人表现及贡 献。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5.50港仙(二
零一五年:每 股2.60港 仙)。末 期股息将派付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 )营 业
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股东(「股东」)。待股东於本公司应届股
东周年大会(「股 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末 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星期
二)或前後向股东派付。
暂停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下列情况暂停股份过户登 记:
(i) 为确定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
日(星 期 二 )至 二 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 五 )(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
东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为本公司股份进行过户登记。为 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
年大会并於会上投 票,股东应确保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文件不迟於二零
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送交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见下文),以办理登记手 续;及
(ii) 为确定股东收取拟派末期股息的资格,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 )至 二
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 间将
不会为本公司股份进行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收取拟派末期股息,股东应确保所
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星 期 五 )下 午 四 时三十分前送
交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见下文 ),以 办理登记手续。
(iii) 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的详情如下: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 址: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董事调职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PhilipArmstrongNOZNESKY先 生(「NOZNESKY先 生」)已
从本公司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有 关NOZNESKY先生的调职详情披露於本公
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的公告。
遵守上市规则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
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 则」)作为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守
则。经作出具体查询 後,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彼 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均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准 则。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於整个年度内,本公司致力维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务求维护股东利益及提升企业价
值。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载列的所有适
用守则条文及若干建议最佳常规,惟 下述偏离者除 外:�C
守则条文第A.6.7条
出席股东大会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曹亦雄先生、刘 阳生先生及龚方雄博士因其他事务而无法出
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举办之股东周年大会。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曹亦雄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 )、刘 阳生先 生、刘
智杰先生及龚方雄博士组成,其 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财务报表,并 已与本公司管理层及外聘核数师讨论本集团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及
惯例,以 及本集团的内部监控及财务申报事宜。
购 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
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 五 )举 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
告」)将於适当时候发予股 东。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将於股东周年大会举行
後尽快於上述网站公布。
敬请股东抽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行使其投票权。股东可询问有关会议事务的问题。
致谢
董事会谨此对本集团的股 东、客 户、供应商及员工一直以来对本集团的鼎力支 持,致
以由衷谢 意。
承董事会命
理士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主席
董李先生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董李先生及赵欢女士;非执行董事为Philip Armstrong
NOZNESKY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阳生先生、曹亦雄先生、刘智杰先生及龚方
雄博士。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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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士国际
201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