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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ANDSEAGREENPROPERTIESCo.,LTD. 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6)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全年业绩 财务摘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朗诗出品 )实现合约 销售约人民币283.49亿元,合同销售建筑面积约1,646,470平方米,同比分 别显着增长101.4%和45.8% 本集团实现经营收入为人民币48.45亿元,同比增长约170.2%(经重列), 其中独立第三方项目或合作方收取之项目开发及管理费收费为人民币5.49 亿元,同比增长102.6%(经重列) 本集团实现年度利润约为人民币6.07亿元,同比增长约26.5%(经重列) 本集团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14.7分,同比增长10.5%(经重列) 董事局建议自实缴盈余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3.54分( 相等於4.00 港仙) �C1�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 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或「朗诗」)董事(「董事」)局(「董事局」)谨此呈 报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比较数字。经审核综合业绩经由本公司审核委员 会(「审核委员会」)审阅。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收入 3、4 4,845,008 1,792,791 销售及服务成本 7 (4,086,294) (1,034,158) 毛利 758,714 758,633 其他收益 5 142,681 34,410 销售费用 7 (90,115) (73,418) 行政费用 7 (288,754) (109,698) 投资性物业的公允价值利得 11 41,750 44,047 其他利得净额 392,258 81,459 经营利润 956,534 735,433 财务费用 6 (194,085) (49,913) 应占联营公司利得�u(亏损) 45,088 (11,085) 应占合营企业利得�u(亏损) 24,930 (10,445) 除所得税前利润 832,467 663,990 所得税费用 8 (225,631) (184,261) 年度利润 606,836 479,729 其他全面收益 其後可能计入损益的汇兑差额 (122,282) (142,446) 年度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项 (122,282) (142,446)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484,554 337,283 �C2�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年度利润归属於: 本公司所有者 595,439 485,079 非控制性权益 11,397 (5,350) 606,836 479,729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归属於: 本公司所有者 454,413 342,633 非控制性权益 30,141 (5,350) 484,554 337,283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年度每股收益 (以每股人民币列示) 每股基本收益 9 0.147 0.133 每股稀释收益 9 0.131 0.118 建议向本公司股东(「股东」)派付股息的详情载於附注10。 �C3�C 综合资产负债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资产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物业 11 290,920 249,170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 21,070 13,919 於联营公司的权益 744,099 2,218,144 於合营企业的权益 448,646 695,370 其他应收款、预付款及订金 12 425,516 81,783 递延税项资产 153,609 86,633 商誉 9,460 9,460 2,093,320 3,354,479 流动资产 持作销售物业 13 395,323 172,840 开发中房地产 14 10,379,261 7,986,633 库存 23,501 7,123 购买土地的按金 42,000 729,300 应收账款 15 233,270 95,404 其他应收款、预付款及订金 12 328,934 265,059 应收关连方款项 818,271 �C 应收非控制性权益款项 558,000 �C 预付税项 158,394 140,955 受限制现金 215,722 126,8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61,130 1,262,269 15,913,806 10,786,437 总资产 18,007,126 14,140,916 �C4�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17 4,815,351 5,775,239 递延税项负债 52,850 42,413 应付关连方款项 1,787,112 �C 应付非控制性权益款项 211,492 �C 6,866,805 5,817,652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16 1,367,759 783,489 向客户收取的预付款项 4,924,805 2,981,820 应付关连方款项 325,360 1,237,980 应付非控制性权益款项 �C 45,014 借款 17 1,267,990 1,111,117 应付税项 201,691 205,685 8,087,605 6,365,105 总负债 14,954,410 12,182,757 权益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资本及储备 股本 31,800 26,665 可换股永久证券 484,204 110,054 储备 2,384,652 1,781,230 非控制性权益 152,060 40,210 总权益 3,052,716 1,958,159 总负债及权益 18,007,126 14,140,916 �C5�C 财务报表附注 1一般资料 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为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注册办事处 地址及主要业务地点分别为ClarendonHouse, 2ChurchStreet,Hamilton,HM11,Bermuda及香港 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103室。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 上市。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本集团主要从事房地产 投资、房地产开发及买卖。 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为朗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成立。 本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呈报,并经由董事局於二零一七年三月 二十四日批准刊发。 2主要会计政策摘要 编制本综合财务报表所应用的主要会计政策载於下文。除另有说明外,此等政策已於所 列报的全部年度贯彻应用。 2.1编制基准 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及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并就按公允价值入账的投资性物业的重新估 值作出修订。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须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管理层亦须在应 用本集团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判断。涉及高度判断或高度复杂性的范畴,或涉及对 综合财务报表作出重大假设及估计的范畴於综合财务报表披露。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采纳以下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开始的会计期间强制生效的现有准则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改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可接受的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改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改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年度改进项目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改)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修改 中期财务报告 采纳此等现有准则修订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C6�C 以下为已颁布的新订准则及现有准则修订,与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後开 始的会计期间有关并於有关期间强制生效,惟尚未获本集团提早采纳。 (i)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新准则阐述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分类、计量及终止确认,并推出对冲会计处 理的新规则及有关金融资产的新减值模型。 尽管本集团尚未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进行详细评估,但该等资产的会计处 理将无变动。 由於新规则仅影响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负债的会计处理,而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该等负债,本集团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将不会受 影响。其他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并无变化。终止确认的规则已由香港会计准则 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转移且并无变动。 新对冲会计规则把对冲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至更贴近本集团风险管理的作法。 由於该准则引入更以原则为基础的方法,作为一般规则,可能将有更多合资格 作对冲会计处理的对冲关系。由於本集团并无进行任何对冲交易,本集团综合 财务报表将不受影响。 新减值模型要求基於预期信用亏损,而非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下仅基於已产生 信用亏损确认减值拨备。该规定适用於按摊销成本分类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 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债务工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的 合约资产、应收租赁款、贷款承担及若干财务担保合约。尽管本集团尚未就新 模型可能对其减值拨备造成的影响进行详细评估,惟其可能导致提前确认信用 亏损。 新准则亦引入延伸的披露要求及呈列方式变动。该等变动预期将更改本集团有 关其金融工具披露的性质及程度,尤其於采纳新准则的年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财政年度应用。 本集团不拟在生效日期前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C7�C (ii)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 香港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发布收入确认的新准则。此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涵 盖货品和服务合约)和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涵盖建造合约)。新准则建基的原则 为收入在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後确认。此准则容许全面追溯采纳或 经修改追溯方式采纳。 管理层正评估应用新准则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已识别以下方面可能会受 影响: 服务收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或会导致识别独立履约责任而影 响收入确认的时间,及 履行合约产生的若干成本的会计处理―若干目前支销的成本可能需根据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确认为资产。 於此阶段,本集团无法估计新规则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本集团将对未来 十二个月的影响进行更详细评估。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须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财政年度强制 采用。於此阶段,本集团不拟於其生效日前采纳该准则。 (iii) 於以下日期或 之後开始的 年度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改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之 二零一八年 分类与计量 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改 所得税 二零一七年 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改 现金流量表 二零一七年 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二零一九年 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 待定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改 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 注资 本集团将於上述新订准则及现有准则修订生效时采纳该等准则及修订。本 集团已着手评估该等准则及修订对本集团的影响,惟未能确定该等准则及 修订会否对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C8�C 3收入 年内确认的收入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项目开发管理服务费收益来自(i) ―第三方 361,281 160,711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187,845 110,319 ―同系附属公司 74,045 530,528 销售物业 ―中国 3,834,225 865,109 ―美国 287,008 65,122 装饰服务收益 74,141 34,857 租金及管理费收益 26,463 26,145 4,845,008 1,792,791 (i)项目开发管理服务收入明细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管理服务收入 269,056 518,764 销售管理服务收入 229,566 208,901 绿色产品整合服务收入 83,280 65,195 品牌授权服务收入 41,269 8,698 623,171 801,558 4分部资讯 管理层根据由经主要营运决策者审阅及用作策略决定的报告厘定经营分部。该等报告乃 根据此等综合财务报表相同的基准编制。 主要营运决策者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从服务角度考虑业务,并确认以下经营分部: (i)房地产投资; (ii)房地产开发;及 (iii)项目开发管理服务。 �C9�C 执行董事根据收入及分部利润计量评估报告分部的表现。分部利润包括附属公司利润、 应占合营企业利润及应占联营公司利润。分部利润指各分部的利润,惟不包括出售不动产、 工厂及设备的利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司费用及公司财务费用等已计入综合全面收 益表的未分配项目。本集团管理层根据所报告的计量分配资源和评估表现。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向执行董事提供的报告分部资讯如下: 二零一六年 项目开发 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 管理服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外部) 26,463 4,195,374 623,171 4,845,008 报告分部利润 58,433 557,601 389,174 1,005,208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折旧 (3) (11,314) (1,100) (12,417) 投资性物业的公允价值利得 41,750 �C �C 41,750 应占联营公司利得 �C 45,088 �C 45,088 应占合营企业利得 �C 24,930 �C 24,930 财务费用 �C (81,823) �C (81,823) 分部资产 309,069 15,238,363 2,459,694 18,007,126 分部负债 58,122 14,293,919 390,877 14,742,918 增加非流动资产 41,760 683,348 406,903 1,132,011 二零一五年 (经重列) 项目开发 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 管理服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经重列) (经重列) 分部收入(外部) 26,145 965,088 801,558 1,792,791 报告分部利润 58,763 97,916 554,382 711,061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折旧 (59) (350) (1,105) (1,514) 投资性物业的公允价值利得 44,047 �C �C 44,047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C (11,085) �C (11,085) 应占合营企业亏损 �C (10,445) �C (10,445) 财务费用 �C (30,321) �C (30,321) 分部资产 273,251 13,614,970 252,695 14,140,916 分部负债 154,541 11,864,208 118,994 12,137,743 增加非流动资产 16 43,238 5,977 49,231 �C10�C 分部利润与除所得税前利润的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分部利润 1,005,208 711,061 银行利息收益 14,700 16,265 出售不动产、工厂及设备的利得 56 718 未分配公司收入 120 921 未分配公司费用 (187,617) (64,975) 除所得税前利润 832,467 663,990 分部资产�u负债与总资产�u负债的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分部资产 18,007,126 14,140,916 未分配资产 �C �C 总资产 18,007,126 14,140,916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分部负债 14,742,918 12,137,743 未分配负债 211,492 45,014 总负债 14,954,410 12,182,757 本集团并无任何占本集团收入10%以上的单一客户。 未分配费用主要指公司费用,例如财务费用及行政费用。未分配收入主要指杂项收益。 未分配负债指应付非控股股东款项。 �C11�C 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及非流动资产乃按以下地理区域划分: 外部客户收入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经重列) 香港(注册地) �C �C 135,604 291,766 中国内地 4,530,170 1,683,184 1,823,786 2,816,949 美国 314,838 109,607 133,930 245,764 4,845,008 1,792,791 2,093,320 3,354,479 以上收入资讯乃按客户所在位置而作出。以上非流动资产资讯乃按资产所在地而作出。 5其他收益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银行利息收益 14,700 16,265 应收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款项的利息收益 95,064 8,063 应收第三方贷款及收购联营公司所付按金的利息收益 22,117 �C 政府补助 7,785 9,690 杂项收益 3,015 392 142,681 34,410 6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借款利息费用 581,902 441,787 减:利息资本化 (387,817) (397,874) 194,085 43,913 其他财务支出 �C 6,000 194,085 49,913 �C12�C 7按性质分类的费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雇员福利费用 董事薪酬 ―袍金 1,028 982 ―薪金及津贴 13,171 9,324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329 272 ―限制性股份奖励 3,745 2,474 18,273 13,052 其他职工费用 ―工资、薪金及津贴 205,208 177,646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7,582 17,147 ―其他职工福利 18,386 8,214 ―限制性股份奖励 6,500 3,985 247,676 206,992 投资性物业的支出 6,378 7,550 销售物业成本 ―中国 3,499,633 678,315 ―美国 291,236 61,028 其他税项 198,766 68,639 广告及推广费用 42,337 41,232 法律及专业费用 17,076 9,208 印花税 9,365 2,165 经营租赁物业最低租赁付款 15,294 2,990 核数师薪酬 ―审核服务 985 943 ―非审核服务项目 343 944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折旧 12,417 1,514 装修服务的分包费用 18,781 11,680 已用装修物料 19,856 6,368 设计服务费用 7,043 22,484 已竣工持作销售物业减值亏损拨备 2,157 �C 应收账款减值拨备 2,138 �C 其他 55,409 82,170 总计 4,465,163 1,217,274 指: 销售及服务费用 4,086,294 1,034,158 销售费用 90,115 73,418 行政费用 288,754 109,698 4,465,163 1,217,274 �C13�C8所得税费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1,832) (470) ―中国企业所得税 年度税项费用 266,544 212,849 ―美国利得税 年度税项费用 170 282 264,882 212,661 中国土地增值税 16,884 22,845 递延税项 (56,135) (51,245) 所得税费用总额 225,631 184,261 香港利得税乃以年度於香港产生的应课税利润按税率16.5%(二零一五年:16.5%)作出拨备。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附属公司的税率为25%,惟 上海朗诗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有关税务部门批准享有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则除外。 中国土地增值税以销售物业所得款项减去可扣减开支(包括土地使用权成本、借款成本、 营业税及所有物业开发开支)的土地增值按介乎30%至60%的累进税率徵收。土地增值税 於物业所有权转移时产生。 根据有关联邦税及州税的美国法律,美国附属公司的混合税率为40.09%。就美国法定财 务申报而言,美国利得税按利润的40.09%计提拨备,并就毋须课税或不可扣减项目作出 调整。 其他地区应课税利润的税项基於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司法权区的现行法例、诠释及惯例 按该等司法权区的现行适用税率计算。 �C14�C 除所得税前利润与所得税费用的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除所得税前利润 832,467 663,990 加:应占联营公司(利得)�u亏损 (45,088) 11,085 应占合营企业(利得)�u亏损 (24,930) 10,445 762,449 685,520 除所得税前利润的税项,按法定税率16.5% (二零一五年:16.5%)计算 125,804 113,111 於其他司法权区经营的集团公司不同税率的影响 66,964 56,921 毋须课税收益的税务影响 (26,787) (22,372) 不可扣减开支的税务影响 39,832 79 未动用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7,119 11,856 可作扣除所得税的土地增值税 (4,221) 5,712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1,832) (470) 其他 1,868 (3,421) 208,747 161,416 土地增值税 16,884 22,845 所得税费用 225,631 184,261 9每股收益 (a)每股基本收益 每股基本收益乃按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利润除以年度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数计算。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利润 595,439 485,079 可换股永久证券的应计分派 (18,661) (854) 用作厘定每股基本收益的利润 576,778 484,225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3,917,571 3,652,727 每股收益(以每股人民币列示) 0.147 0.133 �C15�C (b)每股稀释收益 每股稀释收益乃假设悉数转换具稀释影响的潜在普通股而调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 权平均数计算。本公司有一类具稀释影响的潜在普通股:可换股永久证券。假设可 换股永久证券获悉数转换为普通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利润 595,439 485,079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3,917,571 3,652,727 经以下各项调整: ―假设转换可换股永久证券(千股) 611,126 445,230 用作厘定每股稀释收益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4,528,697 4,097,957 每股稀释收益(以每股人民币列示) 0.131 0.118 (c)计算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及稀释收益的加权平均股 份数目已作出调整,以反映本公司为收购EpicChina发行普通股及可换股永久证券的 影响。 10股息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建议自实缴盈余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3.54分 (相当於4港仙)(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3分(相当於4港仙)) 138,682 133,934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人民币133,934,000元已於二零一六年 七月六日全数派发。 董事局建议自实缴盈余账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 普通股人民币3.54分(相当於4港仙)(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54分(相当於4港仙)),总金额为 人民币138,682,000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拟派末期股息乃根据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的已发行股份3,917,570,961股(二零一五年:3,917,570,961股)厘定。 拟派末期股息并不视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应付股息,但将列作截至二零一七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作出的分派。 建议自实缴盈余账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须待股东於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通过批准自实缴盈余账派发末期 股息的普通决议案後,方可作实。 �C16�C 11投资性物业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一幢位於中国深圳的商业楼宇。於综合资产 负债表的投资性物业账面值变动概述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249,170 205,123 公允价值利得 41,750 44,047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90,920 249,170 本集团於投资性物业的权益按其账面值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在香港境外持有: 10至50年期的中期租赁 290,920 249,170 投资性物业由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仲量联行企业评估及谘询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进行估值,仲量联行企业评估及谘询有限公司乃香港测量师学会会员, 并持有适当资格及拥有类似物业估值的近期经验。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账面值为人民币290,92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249,170,000元)的投资性物业已抵押作为本集团取得借款的抵押品(附注17)。 公允价值层级 本集团的投资性物业已由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进行独立估值,以厘定投资性物业於二 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公允价值。 因估值参考若干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後得出,故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本集团所有投资性物业均属公允价值层级的第三级。年内第一、二、三级间并 无转移。 本集团的估值流程 本集团的投资性物业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进行估值, 该估值师具有相关认可专业资格,对所估值的投资性物业所处位置和所属类别有近期估 值经验。目前所有投资性物业均已达致最佳用途。 本集团财务部门有团队审阅独立估值师的估值,以便作出财务申报。财务部门及估值团 队每六个月最少举行一次会议(与本集团的中期及年度报告日期一致),以讨论估值流程 及结果。该团队直接向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汇报。 财务部门於每个财政年度末: 核实独立估值报告的全部主要输入数据; 评估物业估值相较上一年度估值报告的变动; 与独立估值师进行讨论。 �C17�C 估值方法 我们已采用收益法对物业进行估值,计及自现有租约所获取及�u或於现有市场中可取得 的物业租金收入净额,并已适当考虑重订租约的潜在收入,再将该租金收入净额按适当 的资本化比率资本化以厘定公允价值。适当情况下,我们亦已参考有关市场上可查阅的 可资比较销售交易。 年内估值方法并无变化。 有关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进行的公允价值计量(第三级)的资料 於 二零一六年 不可观察 十二月 输入数据 三十一日 不可观察 范围(加权不可观察输入数据对 描述 的公允价值估值方法 输入数据 平均概率)公允价值的关系 (人民币千元) 曙光大厦 290,920年期及复归法年期收益率 5.0%年期收益率越高, ―商业楼宇 公允价值越低 复归收益率 5.5%复归收益率越高, 公允价值越低 空置率 8%空置率越高, 公允价值越低 每平方米日均租金 2.70日均租金越高, 公允价值越高 於 二零一五年 不可观察 十二月 输入数据 三十一日 不可观察 范围(加权不可观察输入数据对 描述 的公允价值估值方法 输入数据 平均概率)公允价值的关系 (人民币千元) 曙光大厦 249,170年期及复归法年期收益率 5.5%年期收益率越高, ―商业楼宇 公允价值越低 复归收益率 6.0%复归收益率越高, 公允价值越低 空置率 6%空置率越高, 公允价值越低 每平方米日均租金 2.80日均租金越高, 公允价值越高 �C18�C 12其他应收款、预付款及按金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非流动资产 收购一间联营公司的已付订金 390,103 81,783 向第三方贷款 30,000 �C 维护资金 5,413 �C 425,516 81,783 流动资产 预付营业税及其他税项 189,940 165,813 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 100,259 67,458 住房公积金按金 17,729 10,865 预付利息 11,200 7,786 预付专业费用 8,806 9,667 物业管理费用按金 1,000 3,470 328,934 265,059 向第三方贷款及维护资金须於年末後二至八年内偿还。向第三方贷款结余的利率介乎 10%至14%。 收购一间联营公司的已付订金按年利率8%计息。 其他应收款、预付款及按金之公允价值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非流动资产 收购一间联营公司的已付订金 390,103 81,783 向第三方贷款 24,929 �C 维护资金 3,751 �C 418,783 81,783 流动资产 预付营业税及其他税项 189,940 165,813 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 100,259 67,458 住房公积金按金 17,729 10,865 预付利息 11,200 7,786 预付专业费用 8,806 9,667 物业管理费用按金 1,000 3,470 328,934 265,059 向第三方贷款及维护资金之公允价值按借款利率4.75%至4.9%贴现现金流计算。公允价 值属公允价值层级的第二级。 �C19�C 根据过往经验,管理层相信由於信贷素质并无重大变动且结余仍被认为可悉数收回,故 毋须就该等结余作出减值拨备。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13持作销售物业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持作销售物业: ―在中国持有为期70年的租赁 376,457 153,202 ―在美国 18,866 19,638 395,323 172,84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已竣工持作销售物业确认减值亏损人 民币2,157,000元(二零一五年:无)。 14开发中房地产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租赁土地付款 7,619,059 5,700,703 开发支出 2,100,411 1,824,751 9,719,470 7,525,454 资本化利息 659,791 461,179 10,379,261 7,986,633 本集团的开发中房地产位於中国及美国。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账面净值分别为人民币3,843,274,000元及人民币 478,375,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940,440,000元及人民币1,112,610,000元)的租赁土地及 开发支出(计入开发中房地产)已抵押作为本集团取得银行借款的抵押品(附注1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账面净值分别为人民币862,321,000元及人民币345,202,000 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903,429,000元及人民币7,137,000元)的租赁土地及开发支出(计入开 发中房地产)已抵押作为本集团次级私募债券的抵押品(附注17)。 借款资本化率为6.9%(二零一五年:6.7%)。 年内,本集团以代价总额人民币1,668,150,000元(扣除收购之现金流出後为人民币1,666,494,000 元)自第三方收购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寰安」)、中福颐养(天津)置业有限公司(「颐养 (天津)」)、中福乐龄(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乐龄(天津)」)、上海昆宏实业有限公司(「上海 昆宏」)及中福颐乐(天津)置业有限公司(「颐乐(天津)」)以及若干股东贷款,被收购方拥有 若干土地使用权及一项二手物业。由於该等土地及物业处於闲置状态,管理层计划开发 或重新开发以作日後出售,故该等交易已入账列作收购资产与负债,而非业务合并。 �C20�C 15应收账款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应收账款 235,829 95,825 减:坏账拨备 (2,559) (421) 233,270 95,404 应收账款的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并主要以人民币计值。 应收账款按发票日期列示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0至三十日 164,934 79,899 31至60日 4,013 3,424 61至90日 930 4,023 90日以上 65,952 8,479 235,829 95,825 授予客户购买物业的信贷期一般介乎三十日至60日,而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管理及开发服 务方面授予客户的信贷期为一年。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售物业及提供管理和开发服务的应收账款分别为人民 币21,930,000元及人民币213,899,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3,490,000元及人民币82,335,000元)。 根据过往经验,管理层相信由於信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动且结余仍被认为可悉数收回,故 毋须就出售物业应收账款作出减值拨备。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供管理和开发服务的应收账款人民币147,681,000元(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75,583,000元)全数到账。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供管理及开发服务的应收账款人民币66,218,000元(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6,752,000元)已减值。拨备为人民币2,559,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421,000元)。 �C21�C 经评估,预期可收回部分应收款。该等应收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一年内 65,369 6,752 一至两年 849 �C 66,218 6,752 就应收账款减值计提的拨备计入「行政费用」。当预期不可收回额外现金时,则撇销於拨 备账扣除的金额。 16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应付工程物料及服务款项 975,214 571,914 应付贷款利息 127,156 63,292 应计职工费用 111,917 63,354 应付营业税及其他税项 70,186 62,672 其他应付款 38,145 11,300 已收按金 29,932 5,140 应付关连方利息 11,049 �C 已收垫付款项 4,160 5,817 1,367,759 783,489 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结余主要以人民币及美元计值。 17借款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银行借款 ―人民币 2,852,685 3,185,000 ―美元 212,131 80,170 ―港元 208,912 194,721 来自最终控股公司的贷款(人民币) 1,662,177 1,819,523 优先私募债券(美元) 685,457 1,251,308 次级私募债券(美元) 309,000 294,000 EB�C5贷款(美元) 152,979 61,634 总计 6,083,341 6,886,356 减: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流动部分 (1,267,990) (1,111,117) 非流动部分 4,815,351 5,775,239 �C22�C 银行借款按年利率介乎2.46%至9%计息,并以下列各项作抵押: (i)总账面值为人民币3,843,274,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940,440,000元)的租赁土地付 款(计入开发中房地产)(附注14); (ii)部分开发支出人民币478,375,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112,610,000元)(附注14); (iii)受限制现金人民币1,325,000元(二零一五年:无); (iv)最终控股公司所提供的担保; (v)若干金融机构所发出的备用信用证;及 (vi)投资物业人民币290,92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49,170,000元)(附注11)。 来自最终控股公司的贷款乃经一间位於中国的银行以委托贷款安排形式取得。该等结余 为无抵押,并按年利率5.3%至6.6%计息。 优先私募债券由若干附属公司股份担保,按年利率9.5%计息。优先私募债券结余於二零 一八年四月三十日偿还。 次级私募债券分别由租赁土地及开发支出人民币862,321,000元及人民币345,202,000元(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903,429,000元及人民币7,137,000元)免息担保。次级私募债券结余於二零 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偿还(附注14)。 EB�C5贷款年利率介乎4.0%至4.5%并由一间附属公司担保。结余人民币93,519,000元、人民 币32,010,000元及人民币27,450,000元分别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七日 及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偿还。 借款应於下列时间偿还: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一年内 1,267,990 1,111,117 一至两年 2,022,747 3,138,401 两至五年 2,792,604 2,636,838 6,083,341 6,886,356 �C23�C 主席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欣然向各位股东提呈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朗诗」或「本公司」),连同 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回顾 与二零一七年展望。 二零一六年回顾 二零一六年年初到十月长假期间,市场异常火热,房价攀升、地王频出;之後 中央政府持续出台重磅调控措施,下调力度也超出市场的普遍预期。在此宏 观形势下,朗诗继续坚定执行转型战略、探索2.0版商业模式,不仅经营业绩 达成,并且在项目拓展、产品研发、金融创新、环保公益、组织建设等方面都 取得了诸多进步与突破。 经营业绩 回顾期内,本集团营业额达人民币48.45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70.2%。项目开 发管理服务收入约为人民币6.23亿元,该项收入中向独立第三方或合作方收 取的项目开发管理费约为人民币5.49亿元,本公司年度利润约为人民币6.07亿元, 同比增长约26.5%(经重列)。此外,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朗诗出品」(指品牌、项目操作等均由本集团负责)之合同签约销售额约 为人民币283.49亿元,合同签约建筑面积约为164.6万平方米。 发展战略布局 二零一六年是朗诗新战略全面铺开的第二年。本集团继续实施「产品差异化、 资产轻型化、市场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并进一步探索2.0版商业模式及项目拓 展。 �C24�C 产品差异化 绿色建筑一直是朗诗的核心能力,也是朗诗整体战略立足的根本。朗诗通过 市场及客户需求研究,在实现建筑常规价值的基础上,打造「健康、舒适、节能、 环保」的差异化产品价值,做到「好上加好」;并坚持「先上建筑、再上设备」的 原则,打造绿色产品。朗诗始终坚持绿色科技地产的差异化发展战略,保持 在绿色建筑领域的领先地位,本集团的产品应用范围将根据不同区域、气候、 城市、客群、及业态不断推陈出新,借此推动轻资产化转型。 资产轻型化 朗诗的资产轻型化是指利用朗诗在绿色建筑领域积累的能力、经验、品牌以 及差异化产品的竞争优势,与金融机构、开发商等各类型企业合作,资源互补, 大力开展小股操盘,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等不同类型的业务模式,实现风险 共担,收益共享。 市场国际化 朗诗集团在二零一三年抢得先机,进入美国房地产市场。本公司於期内完成 注入朗诗集团的美国事业部,增加本公司的销售业绩,践行市场国际化战略。 朗诗进入美国并非权宜之计,而是看中美国稳定的政治商业环境,规范的房 地产市场,并致力於在美国市场长期发展,进入美国本土主流开发商的行列。 至今,本集团在美国一线门户城市如大纽约地区、波士顿、旧金山和洛杉矶 已有七个开发项目,涵盖城市高端公寓和近郊别墅等类型开发,总建筑面积 约为31.0万平方米。 截至二零一六年年底,美国项目投资资产已占本集团总资产的23.9%,本集团 并将持续加大在美国房地产的投资。二零一六年全年美国项目已录得确认销 售收入约为人民币2.87亿元,确认销售面积为10,199平方米,本集团市场国际 化的战略布局已初见成效。 项目拓展 本集团采取「让开大道、占领两厢」的策略。去年大部分市场房价和地价普遍 快速上涨,朗诗避开了高风险投资,坚持不做地王,转而在非公开市场进行 存量项目的收购及并购。截至二零一六年年底,本集团一共新获取了25个项目, 由本集团投资、及开发项目数量累计已达38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79.6万平 方米,按权益计算本集团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为约285.4万平方米。另外截至 二零一六年年底,本公司签订了金额约人民币12亿的开发管理及整合服务合同, 如销售目标实现後还可能享有超额收益分成。 �C25�C 产品创新 朗诗在拓展新项目的同时重视产品创新、遵循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的理念, 进一步提升完善绿色建筑科技。期内将被动式建筑运用於北方的天津、长江 流域的杭州等城市,与当地独特的气候特点相互结合,研发出新的产品应用 设计体系。另外,继在上海新西郊项目及南京熙华府项目,本集团期内并实 现杭州熙华府等一系列项目上朗诗屏的应用。朗诗屏可将温度、湿度、 PM2.5、甲醛、VOC、CO2等指标实时显示在屏幕上,该显示屏还将室外气候指标、 物业信息、可视对讲、智能化控制等功能集於一身,朗诗屏今後将成为朗诗 绿色建筑的产品标配。 与此同时,本集团年内并完成朗诗产品气密性保障体系的制定、编制了产品 系标准化手册、PM2.5控制体系手册,同时继续总结探讨产品在差异化历程中 形成的产品理念和产品应用经验,进一步结合国内外先进的绿色科技建筑, 实现产品升级与创新。 金融创新 本集团进行了债务结构优化与调整,降低债务的融资成本,提高了项目的盈 利能力,促进了项目的规模发展。同时,本集团与诸多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 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打造灵活多样的房地产金融产品,实现了 双方共赢的局面,这也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二零一五年,朗诗尝试通过使用差异化的产品在上海核心地段进行旧有物 业改造升级,实现产品价值提升,获得更高的产品溢价收益。我们相信在中 国一二线城市旧楼改造的市场前景广阔,业态不限於住宅物业、酒店、写字楼、 医院、养老公寓等领域,非常适合应用朗诗绿色建筑。借此成功案例及市场 调研,於年内,本集团与国内大型金融机构联手签署城市更新战略合作协议。 本集团希望通过提升投融资、开发、物业经营管理、持续发展等能力,成为纵 向一体化的综合性房地产开发服务商。 环保公益 二零一六年的世界环境日当天,朗诗联合其他4家机构�u企业发起「中国房地 产行业绿色供应链行动」(简称「绿链行动」)。绿链行动组织制定的《中国房地 产行业绿色供应链采购标准白皮书》中,规定了房地产企业修订相关的招标、 采购合同,将绿色采购标准纳入供应商的招标和评估等环节,将供应商的环 境表现作为筛选标准之一。 �C26�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底,已有71家房地产企业加入该绿链行动,这些企业 在二零一五年销售额近人民币1.3万亿元,约占中国房地产行业总规模15%左右, 房地产百强企业占比30%,涉及到产业链的相关企业达2千家以上。 绿链行动的未来行动方向,将更侧重行业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绿色供 应链信息平台,开发环境管理工具由第三方管理,定期披露供应商碳排放及 相关环境信息,共享不达标供应商和推荐供应商信息,并定期形成和发布绿 色采购「白名单」,同时化环境风险为机遇,降低房地产商和供应商环境风险, 吸引更多企业加入,实现更大规模环境效益。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朗诗参加了在摩洛哥南部城市马拉喀什召开的《联合国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2次缔约方大会。在会上,本公司做了主旨发言,强调 人类为地球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所秉承的责任和使命。 人力资源建设 员工成长是朗诗发展的前提,本公司一直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企业的 行为以人为出发点和回归点,为员工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公平的机会,努力为 更多优秀人才提供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通过文化引导、制度保障、机制激励, 努力使朗诗成为奋斗者的「家园」。随着房地产2.0版商业模式逐渐成熟,本集 团轻资产项目不断快速扩张,资金将不再是制约朗诗发展的单一因素,人力 资源和团队建设将成为促进朗诗发展的核心因素。年内,我们围绕「产品差异 化、资产轻型化、市场国际化」的转型升级战略编制了文化战略手册,并在集 团范围内开展全员学习、考评。公司成立了干部教导团,下设虎贲营、龙骧营、 营销营和鲁班营,重点培养项目开发、运营服务等核心人才,确保本公司在 快速发展下人力资源的有效供给。 �C27�C 二零一七年展望 宏观经济形势 二零一七年政策面「稳」字当头,稳增长、稳预期、稳市场将是中国经济政策的 重点。预计中国政府将防范人民币贬值和资本外流风险,加快去产能和去库 存步伐,增加民间投资积极性,并加大力度来防止外贸出口继二零一六年三 月後持续性下滑。 楼市风险防范日益加强的背景下,预计房地产投资将相对受到一定的影响。 当行业过热时政府会及时调控,而行业遇冷影响经济时则会加大扶持力度。 因此,中国房地产市场会经常呈现短周期波动的特徵。整体而言,房地产行 业风险愈益严重。 朗诗的应对之道 在面临严峻的外部环境时,本集团将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禀赋,并结合社会 资源,促进企业的高效运转。在继续推行「产品差异化、资产轻型化、市场国 际化」发展战略的同时,朗诗将积极探索、实施新的商业模式,与合作者共赢。 二零一七年是本集团的「合作夥伴年」。朗诗需要转型升级,但转型不等於转行。 转型升级是要在房地产行业里提升专业化、金融化程度,打造2.0版商业模式。 在拓展体系建设方面,大力开展小股操盘、合作开发、委托开发、收购并购等 各种业务类型,提升发现资产价值和收购并购的能力。同时,中国主要核心 城市已经迎来二手房和存量房时代,朗诗在变革中积极开展新业务,找寻新 的增长点。本集团成立了资产运营事业部,培养写字楼、商业、租赁型物业的 运营能力。朗诗希望通过在传统地产开发以及新业务方向的转型和创新,打 造房地产开发纵向一体化的能力,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实现2.0版商 业模式下的领先及超越。 在产品体系建设方面,以资源整合者的定位,整合设计师、监理单位和总包 单位等外部资源,打造「质量、工期、成本、安全」四位一体的项目管理控制体系。 加强操盘项目管控,项目获取後严格执行项目启动会、定位会、规草会、水平会, 依据既定成功标尺对项目进行严格考核。 �C28�C 在营销体系方面树立「产品即营销」的理念。同时,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成立专 业的销售代理公司。 实施「榕树林计划」,在地产形成投资、融资、开发、运营、可持续发展等纵向 一体化组织架构的支撑,打造设计、装饰、物业、地产金融、养老服务等子品 牌体系,各项业务都力争成为各自细分市场的领头羊,使之形成「榕树林」般 枝繁叶茂、繁衍共生的生态格局。 致谢 朗诗集团已经度过十五周年生日,二零零一年诞生的小树苗如今已成长成树。 朗诗致力於成为拥有绿色环保产品能力、具有纵向一体化专业能力的国际化 的房地产开发服务企业,希望大家共同来见证。本集团的持续稳健发展离不 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及全体员工的宝贵奉献,我谨代表董事局向我们的全 体员工、股东、投资者及合作夥伴的支持致以衷心的感谢。我们将不懈努力, 持续奋斗,为客户、员工、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 本集团将於六月份依照规定公开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敬请垂注。 田明 董事局主席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C29�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整体表现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继续深化「产品差异化、资产轻型化、市场国际化」的转 型升级战略,积极拓展各种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在开发与销售等方面均取得 令人满意的业绩。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朗诗出品」 实现合约销售人民币28,348.9百万元,签约建筑面积约为1,646,470平方米,合约 销售及签约建筑面积比去年分别上升101.4%及45.8%。於本年内向朗诗集团及 独立第三方提供委托开发管理服务项目之签约销售额约分别约为人民币3,984.1 百万元及人民币9,366.3百万元。本集团实现年度收入约为人民币4,845.0百万元, 较去年大幅上升约170.2%(经重列),实现年度利润约为人民币606.8百万元,比 去年增加26.5%(经重列)。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全面实施「产品差异化、资产轻型化、市场国际化」战略, 开发管理服务业务进展顺利。其中,本公司与朗诗集团在二零一四年订立的 物业开发管理服务协议,为朗诗集团提供了项目开发及管理服务,经过了两 年的时间,该等项目已基本完成开发,因此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十二个月提供予朗诗集团的项目开发管理服务费收入显着减少86.0%,但同 时经过两年的培育,本集团提供开发管理服务能力得到显着提升,与独立第 三方订立之委托开发管理合同数量亦显着增加,共获取了约人民币1,200.0百 万元的开发管理服务合约,销售或盈利达标後还可以实现超额分成收入。同时, 来自独立第三方及合作方的开发管理服务收入亦比去年显着上升102.6%,於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实现了来自於独立第三方项目及合作方轻资产服务利润约 为人民币273.0百万元的不俗成绩。 本集团在朗诗集团两年多的培育下,已从传统重资产之地产开发商逐渐转型 升级为一家提供开发管理及地产金融服务之资产轻型化的新型企业。管理层 认为本集团正处自我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对目前的业务策略充满信心。本 集团於今後一段时期将继续按照「产品差异化、资产轻型化、市场国际化」转 型升级战略,加大力度,推进地产2.0商业模式,积极拓展各种类型新项目,不 会在火爆的市场中争抢地王。凭藉合理的市场布局和现有的在开发项目组合, 本集团预计业务发展将在未来取得丰厚成果。 �C30�C 业务发展 本集团本年分别於南京、上海、苏州、杭州、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天津及 美国共获取了25个项目,其中中国境内18个(包括本集团录得权益项目12个, 独立第三方委托开发管理项目6个);美国项目7个(包括二零一六年新增项目1 个及因美国二零一六年一月注入本集团时已有的6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3,777,420平方米,其中本集团录得权益项目新增建筑面积约为3,208,094平方米, 应占权益部分建筑面积1,051,265平方米。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 团拥有土地储备的总建筑面积约为6,796,449平方米,应占权益部分建筑面积 约为2,854,037平方米。 本集团二零一五年首次涉足旧楼改造业务,於上海虹桥片区获取了新西郊项目, 该项目已於二零一六年年底正式开售,市场反应理想。二零一六年三月,本 集团成功於上海普陀区获取另外一个旧楼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8,406 平方米。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该项目还成为本集团旗下地产金融平台「青杉 投资」与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立之城市更新物业投资管理平台之 首个落地项目,青杉投资与中信联合作为执行事务合夥人共同管理和运营该 项目,并将获得约定的超额收益,标志着本集团在地产金融领域跨出了实质 性的一步。同时,凭藉产品差异化的优势,并且通过与资本的结合,探索既有 建筑改造的商业模式,迅速进入旧楼改造这一前景广阔的市场。 另外,本集团北京地产公司於去年末正式成立,并於二零一六年一月於天津 获取了两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87,489平方米。北京地产公司负责北京、天 津、河北及山西等华北市场的业务拓展与经营,这意味着深耕长江流域的朗 诗正式跨江北上,也标志着朗诗的全国化布局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另外,本集团已於本年内完成注入美国业务板块及建筑设计公司,并对绿色 地产配套业务进行战略整合,打造以绿色开发及绿色服务为核心的纵向一体 化的上市平台,为公司的销售业绩注入��场全球化的增长动力。其中,注入 美国业务後,该业务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配置约占本集团的 23.9%。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美国之项目已录得合同 销售总计约为人民币756,127,000元,销售面积约为16,293平方米,并且於本年 确认物业销售收入约人民币287,008,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大幅上升约340.7%, 确认销售总面积约为10,199平方米,本集团市场国际化的战略布局初见成效。 �C31�C 经营收入及毛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之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於 项目开发及管理服务收入约人民币623,171,000元、物业销售收入约人民币 4,195,374,000元、以及租金及管理费收入约人民币26,463,000元,合共约人民币 4,845,008,000元,较二零一五年营业收入大幅上升约170.2%(经重列),营业收入 增加主要由於物业销售收入较去年大幅上升约334.7%,虽然项目开发及管理 服务收入总额下跌约22.3%(经重列),但向独立第三方项目或合作方收取之项 目开发及管理费收入约为人民币549,126,000元,同比增长102.6%。总额的下跌 主要由於向朗诗集团收取之项目开发及管理费收入约为人民币74,045,000元减 少所致。由於本公司提供予朗诗集团之开发管理服务,经过了两年多的时间, 大部份项目已完成开发,因而导致该收入大幅减少86.0%(经重列)。在本集团「资 产轻型化」经营战略的全面实施下,与独立第三方订立之委托开发管理合同 数量亦显着增加,而确认之收入亦比去年大幅上升124.8%(经重列),可见本集 团在经过朗诗集团两年多的培育下,已逐步获得市场的认可,成长为一家具 有绿色环保,纵向一体化专业能力的国际性开发服务商。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之毛利约为人民币 758,714,000元,较二零一五年毛利上升约0.01%(经重列),本集团之整体毛利率 约为15.7%。二零一六年物业销售收入的占比为86.6%,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334.7%(经重列),开发管理服务收入的占比为12.9%(二零一五年:约44.7%(经 重列))。由於传统房地产销售收入的平均毛利率通常而言显着低於开发管理 服务类收入的平均毛利率,本年销售收入结构的显着变化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 �C32�C 归属本公司所有者的利润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归属本公司所有者的利润约为 人民币595,439,000元,较二零一五年上升约22.8%(经重列)。利润上升乃主要由 於物业销售收入及向独立第三方项目或合作方收取之项目开发及管理费收入 增加所致。 合同销售及已售未入账物业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朗诗出品」实现合约销售人民 币28,348,875,000元,签约建筑面积约为1,646,470平方米,合约销售及签约建筑 面积比去年分别上升101.4%及45.8%,其中,本集团录得权益项目的合同销售 总计约为人民币14,998,496,000元,销售面积约为807,920平方米,均价为每平方 米人民币18,564元,较二零一五年的合同销售额及销售面积,分别增加95.9%及 35.8%。同时,於本年内向朗诗集团及独立第三方提供委托开发管理服务项目 之签约销售额约分别约为人民币3,984,112,000元及人民币9,366,267,000元,对应 签约建筑面积约分别约为340,771平方米及497,778平方米。合同销售主要是来 自南京、上海、苏州、无锡、杭州、成都、美国波士顿、新泽西及都伯林等城市 的在售项目。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累计已售未入帐物业面 积约为958,350平方米,金额约为人民币17,927,004,000元。 �C33�C 每平方米 合同销售 合同销售 合同销售 项目 权益比例 金额 建筑面积 平均售价 (人民币千元) (平方米)(人民币元) 1.南京青春街区 100% 1,287,962 110,880 11,616 2.南京未来家 50.1% 250,306 26,576 9,419 3.南京保利朗诗蔚蓝 29.94% 2,722,952 100,280 27,153 4.南京朗诗熙华府 12.97% 2,451,696 70,560 34,746 5.上海未来街区 100% 880,070 42,938 20,496 6.上海里程 100% 980,436 57,324 17,103 7.上海新西郊 38.46% 51,441 458 112,317 8.苏州太湖绿郡 55% 1,565,134 79,265 19,746 9.苏州朗诗绿州 20% 269,534 12,815 21,033 10.苏州人民路8号 51% 596,970 16,355 36,501 11.无锡天萃 100% 16,806 944 17,803 12.无锡绿卡小镇 100% 490,849 61,522 7,978 13.杭州花漫里 100% 417,148 33,869 12,317 14成都朗诗南门绿郡 25% 960,878 72,304 13,289 15.成都朗诗金沙城 9.91% 1,300,187 105,537 12,320 16. PierceBoston 25% 305,278 2,926 104,333 17.奥罗拉 100% 128,667 1,946 66,119 18.凯撒庄园 100% 322,182 11,421 28,210 合计 14,998,496 807,920 18,564 已确认销售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已确认销售收入约为人 民币4,195,374,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965,088,000元(经重列))。 确认销售总 面积约为330,753平方米,主要是来自南京青春街区、苏州太湖绿郡、无锡绿卡 小镇、无锡天萃、上海未来街区、上海里程、杭州花漫里及美国凯撒庄园项目, 平均销售价格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2,684元。 �C34�C 项目开发及管理服务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之项目开发及管理服务 收入约人民币623,171,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801,558,000元(经重列)),虽然 整体减少约22.3%(经重列),但向独立第三方项目或合作方收取之项目开发及 管理费收入约人民币549,126,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71,030,000元(经重列)), 较去年上升了102.6%,整体收入的下跌,主要由於本集团向朗诗集团收取之 项目开发及管理费收入约为人民币74,045,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530,528,000元( 经重列 ))减少所致。本公司与朗诗集团於二零一四年订立的项 目开发管理服务协议为朗诗集团提供项目开发管理服务,经过两年的时间, 该等项目已完成开发,因此导致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止十二个月 提供予朗诗集团的项目开发管理服务费收入显着减少86.0%(经重列)。可见, 得益於「资产轻型化」经营战略的全面实施和强化执行,本集团提供予独立第 三方项目或合作方的项目开发管理服务费收入的显着增加。 投资性物业 本集团的投资性物业为位於中国深圳市的曙光大厦,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确认收入约为人民币26,463,000元(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26,145,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增加约1.2%。鉴於曙光大厦之位置优胜及 物业管理质素良好,於年内,出租率一直维持於100%的水平,加上其有效的 成本控制,保障了来自该大厦的经营净收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投资性物业的公允值利 得约人民币41,750,000元。物业公允值由合资格独立评估师按现时本集团对曙 光大厦的业务模式及预期收入作出评估。 销售费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的销售费用约人民币 90,115,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3,418,000元(经重列)),较二零一五年上升约 22.7%(经重列),增加原因主要由於二零一六年在售项目数量(18个)多於二零 一五年在售项目数量(13个),因此相关销售费用及项目前期推广费用也相应 增加。 �C35�C 行政费用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继续实施预算管理,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十二个月,本集团的行政费用约人民币288,754,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109,698,000元(经重列)),较二零一五上升约163.2%(经重列),均在预算控制范 围内,增加原因主要由於本集团经营规模跟去年相比明显扩大,员工人数显 着增加。同时,於二零一六年一月,美国业务整体注入本集团。由於美国业务 处於规模的迅速扩张期,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有7个在建项目(二 零一五年平均在建项目个数3个(经重列)),人员配置完备,故行政费用相应增 加。 财务成本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的财务成本约人民币 194,085,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9,913,000元( 经重列)), 较二零一五年同年 大幅增加约288.8%(经重列)。在资产轻型化战略下,本集团新增项目主要为非 并表的合营及联营公司项目,故对外支付的利息不再能资本化,全部计入本 年的财务费用中,同时,本集团向合营及联营公司收取股东借款对应的利息 收入,计入本年其他收益中,故合并考虑本集团的财务成本与计入其他收益 的利息收入更为合理。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 的净财务成本约为人民币62,204,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5,585,000元(经重列))。 由於本集团正处於高增长阶段,为配合项目开发进度,年内平均借款金额及 其财务费用因而有所上升。 税项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的税项支出约人民币 225,631,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84,261,000元(经重列)),较二零一五年上升 22.5%(经重列),其增加原因主要由於本集团的应课税溢利上升及美国较高的 税率所致。 每股收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本公司所有者应占每股基本收益 及每股稀释收益为人民币0.147元及人民币0.131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0.133元 及人民币0.118元(经重列)),较二零一五年分别上升约10.5%及11.0%(经重列)。 土地储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的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6,796,449 平方米,按权益计算,本集团应占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2,854,037平方米。 �C36�C 总建筑 已端工 发展中未来发展 项目 权益比例 面箦物业面积物业面积物业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1.上海未来街区 100% 233,791 124,068 109,723 �C 2.上海里程 100% 108,264 30,324 77,940 �C 3.南京青春街区 100% 303,941 55,577 199,319 49,045 4.南京未来家 50.1% 133,530 44,928 88,602 �C 5.南京招商依云郡 30% 161,925 72,693 89,232 �C 6.南京朗诗熙华府 12.97% 202,487 �C 202,487 �C 7.南京保利朗诗蔚蓝 29.94% 250,567 �C 250,567 �C 8.杭州花漫里 100% 180,473 180,473 �C �C 9.杭州良渚万科未来城 34% 192,536 192,536 �C �C 10.苏州人民路8号 51% 85,231 �C 85,231 �C 11.苏州太湖绿郡 55% 444,819 82,124 239,750 122,945 12.苏州朗诗绿州 20% 99,952 �C 99,952 �C 13.无锡天萃 100% 48,772 48,772 �C �C 14.无锡绿卡小镇 100% 140,468 40,495 99,973 �C 15.成都朗诗南门绿郡 25% 235,149 �C 235,149 �C 16.上海新西郊 38.46% 15,787 �C 15,787 �C 17.杭州朗诗熙华府 49% 90,321 �C 90,321 �C 18.杭州乐府 50% 55,468 �C �C 55,468 19.成都朗诗金沙城 9.91% 684,572 �C 246,473 438,099 20.南京栖霞区华电路项目 100% 5,729 �C �C 5,729 21.天津中新生态城项目 75% 174,700 �C 55,469 119,231 22.天津活力港项目 35% 112,789 �C �C 112,789 23.上海普陀长风项目 23% 18,406 �C 18,406 �C 24.苏州高铁新城项目 30% 68,390 �C �C 68,390 25.武汉徐东项目 20% 135,238 �C �C 135,238 26.成都牧华路项目 4.86% 1,022,400 �C �C 1,022,400 27.武汉三金潭项目 5% 486,382 �C 230,000 256,382 28.长沙聚融水溪项目 1% 266,216 19,000 19,426 227,790 29.成都朗诗熙华府 100% 359,098 �C �C 359,098 30.杭州余杭北上环桥项目 100% 37,699 �C �C 37,699 31.合肥皖新高新区项目* 49% 131,445 �C �C 131,445 32.凯撒庄园 100% 19,350 13,486 4,788 1,076 33.奥罗拉 100% 23,832 �C 23,832 �C 34. TheWesterly 100% 34,678 �C �C 34,678 35. PierceBoston 25% 11,772 �C 11,772 �C 36. StoneyRidge&StoneyHill 100% 5,017 �C 497 4,520 37. PortolaCenterSouth 100% 137,545 �C �C 137,545 38. TheVale 70% 77,710 �C �C 77,710 合计 6,796,449 904,476 2,494,696 3,397,27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交易尚在进行中。 �C37�C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现金状况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受限制现金约 为人民币2,976,852,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389,123,000元(经重列)),较二零 一五年上升114.3%(经重列)。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资 产比率(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约为2.0倍(二零一五年:1.7倍(经重列))。 债务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债务总计约为人民币6,083,341,000元(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6,886,356,000元(经重列)), 主要是包括股东贷款、有抵押银 行借款、优先私募债券、次级私募债券及EB5融资。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短期债务比例为20.8%,长期债务比例为79.2%。 债务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占百分比人民币千元 占百分比 总债务以结算货币分析: 以人民币结算 4,514,862 74.2% 5,004,523 72.7% 以美元结算 1,359,567 22.4% 1,687,112 24.5% 以港元结算 208,912 3.4% 194,721 2.8% 6,083,341 100.0% 6,886,356 100.0% 总债务以到期日分析: 第一年内 1,267,990 20.8% 1,111,117 16.1% 第一年至两年 2,022,747 33.3% 3,138,401 45.6% 两年以上 2,792,604 45.9% 2,636,838 38.3% 6,083,341 100.0% 6,886,356 100.0% �C38�C 负债比率 本集团一直努力优化资本及负债结构,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净负 债与股本权益比率 # 约为101.8%(二零一五年:280.7%(经重列)),与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相比大幅下降178.9个百分点,本集团负债资产比率(债务总额 除以总资产)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为33.8%(二零一五年:48.7%(经 重列)),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比下降14.9个百分点。另外,本集团 之资产负债率为83.0%(二零一五年:86.2%(经重列)),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相比大幅下降3.2个百分点,如扣除向客户收取的预付款项,该比率 为55.7%(二零一五年:65.1%(经重列)),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比大 幅下降9.4个百分点。管理层会经常性监控本集团资本及负债结构,以减低所 承受的债务风险。 #净负债与股本比率=债务总额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现金除以股本权益总额 本集团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贷款由以下一种或几种组合担保: 投资物业、在开发土地、在建工程、备用信用证、受限制现金及控股股东提供 的担保。优先私募债券由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股份担保。 外汇及外币风险 由於所得之收入以及直接成本、购买设备之付款、薪金以及应付债务大部份 以人民币、美元及港元结算,故毋须采用任何金融工具作对冲用途,而本集 团之汇率变动风险亦较低。於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参与任何对冲活动。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现金以人 民币、港元及美元为主要币值。 利率风险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固定利息的应付债务占总借款约 62.5%,面对的利率波动风险较低。本集团将会密切监察市场利息趋向及会寻 求合适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减低利率风险。 �C39�C 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本集团就收购(i)EpicChinaLimited之全部股权及股 东贷款(「EpicChina收购事项」);及(ii)上海朗诗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之全部 注册资本(「朗诗设计收购事项」)订立买卖协议。EpicChina收购事项之代价为 871,140,364港元,其中438,453,355港元以按每股0.7180港元发行610,659,269股代 价股份之方式偿付,而432,687,009港元则以发行本金总额为432,687,009港元之 代价证券之方式偿付,有关代价证券可按初步兑换价每股0.9334港元(可予以 调整)兑换为本公司股份;朗诗设计收购事项之代价为人民币19,500,000港元, 以现金偿付。EpicChina收购事项及朗诗设计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主要及关 连交易,并须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举行之本 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EpicChina收购事项及朗诗设计收购事项获独立股东批准, 而该等交易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完成。(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通函)。 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LandseaHoldings Corporation(「朗诗美国」)与智建环球有限公司(「智建」)订立一份协议,据此,朗 诗美国与智建同意向由项目公司持有若干位於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塔克拉拉 郡森尼维尔市地块的开发注资(「森尼维尔项目」)。根据该协议,森尼维尔项目 将通过由双方建立的投资公司,分别由朗诗美国和智建有效持有70%和30%。 森尼维尔项目中双方的总资本投入将为191,028,492美元。朗诗美国将投入 133,719,944美元,相当於森尼维尔项目总资本投入的70%,而智建将投入 57,308,548美元,相当於森尼维尔项目总资本投入的30%。而该等交易已於二零 一六年四月十三日完成。(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及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之公告)。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上海朗域房地产发展有 限公司(「上海朗域」)与林道杰先生及张宏伟先生(「该等卖方」)订立股权转让 协议,据此,上海朗域有条件同意收购及该等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上海昆宏 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和股东债权,总转让价为人民币134,000,000元。( 详 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之公告)。 �C40�C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杭州朗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与上海浦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夥)(「浦梁投资管理」)订立合作协议,透过 项目公司合作开发於中国杭州的物业发展项目。於完成合作协议项下之交易後, 项目公司由本集团持有50%及浦梁投资管理持有50%,项目公司被视作本公司 之合营企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之公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杭州朗辉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杭州朗辉」)、南京朗铭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朗铭」)、杭州朗动投 资有限公司(「杭州朗动」)及上海卫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上海卫赢」)订 立股权债权转让协议,据此,(1)杭州朗辉有条件同意出售�u转让及上海卫赢 有条件同意收购�u受让杭州朗动的全部股权和杭州朗辉债权;及(2)南京朗铭 有条件同意转让及上海卫赢有条件同意受让南京朗铭债权,总转让价为人民 币293,293,700元。(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之公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上海朗智置业有限公司(「上 海朗智」)、深圳朗信合投资中心(有限合夥)(「深圳朗信有限合夥」)及若干其他 订约方订立一份协议,据此,上海朗智同意出售,及深圳朗信有限合夥同意 收购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上海朗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朗域」)99.8%之 股权及上海朗域结欠上海朗智的股东贷款,总代价为人民币201,375,932元。(详 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之公告)。 除上述者外,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并没有参 与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事项。 或然负债 本集团与多家金融机构合作,为其物业买家安排按揭贷款融资并就该等买家 之还款责任提供担保。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了结担保约人民币 2,648,983,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349,957,000元 ),担保 将於(i)发出房地产权证;及(ii)买家偿还相关按揭贷款(以较早者为准)後解除。 另外,本集团为FenwayVenturesPointPropertiesLLC(LS-BostonPointLLC拥有50% 权益之合营企业)之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金额 为人民币141,558,000元。该保证责任将根据朗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应赔 偿保证解除。 �C41�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附属公司就借款相互提供若干企业担保。 管理层认为附属公司有足够财务资源偿付其债务。 除上述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没有重大或然负债。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香港、美国及国内共聘用1,612名管理、 行政、技术及一般员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000名(经重列))。本集 团根据员工之职责、工作表现及专业经验厘定雇员之酬金、晋升及薪酬调整 幅度。其他员工福利包括供款的公积金、保险、医疗保障。根据於二零一二年 四月二十五日采纳的现有购股权计划及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采纳的股份奖 励计划的条款,本公司可根据本集团的个别管理层成员及员工的表现,授出 奖励性股份或购股权。 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杭州朗辉与宁波金沃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宁波金沃」)订立收购协议,据此,杭州朗辉有条件同意收购及宁 波金沃有条件同意出售宁波金沃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代价为不超 过人民币270,000,000元。(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之公告)。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杭州朗辉及杭州红宝电力燃 料有限公司(「杭州红宝电力燃料」)订立收购协议,据此,杭州朗辉有条件同意 收购,及杭州红宝电力燃料有条件同意出售浙江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 江天元」)100%之股权,以及杭州朗辉有条件同意向浙江天元提供股东贷款, 总代价为人民币286,910,039元。(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三 日之两份公告)。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成都朗辉企业管理谘询有限 公司(「成都朗辉」)与MasqueEnterprisesLimited(「MASQUE」)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据此,成都朗辉有条件同意收购,及MASQUE有条件同意出售成都汉飞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之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86,000,000元。(详情请参阅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及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之公告)。 �C42�C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上海朗松实业有限公司(「上 海朗松」)成功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出让投得中国太平洋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持有的位於中国上海市黄兴路18号 办公楼(「该物业」)并订立上海市产权交易协议,据此,上海朗松同意收购,及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同意出售该物业,代价为人民币312,000,000元。( 详情请 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之公告)。 末期股息 董事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举行之应届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 东周年大会」)上向本公司股东建议自实缴盈余账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3.54分(相等於4.00港仙),该股息将於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星期一)派付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名列本 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股东之身份,本公司之股份过 户登记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 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期间将不会进行股份过户。所有股份过户文 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 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m。 为厘定股东获享自实缴盈余账派发建议末期股息之权利,本公司之股份过户 登记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包括 首尾两日)期间暂停,期间将不会进行股份过户。为符合资格获享末期股息, 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星期二)下午四时 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以办理登记手续。 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受托人就股份奖励计划购入的本 公司上市证券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 何上市证券。 �C43�C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所 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本公司有关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准则。 本公司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确认,全体董事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规定标准。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守 则条文,作为其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有 守则条文。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一名非执行董事邹益民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丁远先生 (主席)、许小年先生及李均雄先生组成。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查本 公司的财务汇报程序、监控系统及本集团中期及全年业绩和审查本集团风险 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承董事局命 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陈婉萦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局由五名执行董事田明先生、向炯先生、申乐莹女士、谢 远建先生及周勤女士,一名非执行董事邹益民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许小年先生、丁远先生及李均雄先生组成。 �C44�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813 世茂房地产 0.57 60.56
00482 圣马丁国际 0.17 60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2708 艾伯科技 0.06 42.22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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