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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LANDSEA GREEN PROPERTIES CO., LTD.
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6)
须予披露交易
收购事项
董事局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上海朗
松(作为买方)成功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出让投得中国太平
洋人寿保险(作为卖方)持有的该物业并订立该协议,据此,上海朗松同
意收购,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同意出售该物业,代价为人民币
312,000,000元。
上市规则涵义
由於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所
有适用百份比率均低於25%,收购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4.06(2)条构成本
公司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遵守於申报及公布之规
定。
收购事项
董事局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上海朗
松(作为买方)成功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出让投得中国太平
洋人寿保险(作为卖方)持有的该物业并订立该协议,据此,上海朗松同
意收购,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同意出售该物业,代价为人民币312,000,000
元。
该协议
以下载列该协议之主要条款:
日期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订约方
卖方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买方 上海朗松
据各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知悉及确信,中国太平洋人寿保
险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独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
则)。
标的事项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该物业,上海朗
松成功竞价投得该物业。
根据该协议之条款,上海朗松同意收购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同意出售该
物业。
代价
竞投该物业的代价为人民币312,000,000元。
该代价由上海朗松根据当前市场情况,以及周边区域同类型物业的市场价
格而厘定。
代价之支付
上海朗松将按以下方式支付代价:
(1)上海朗松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人民币 75,000,000元
已於该协议生效後成为收购事项的部份代价;
(2在签订该协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海朗松将代价余款人民币
) 237,000,000元支付予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及(3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价款支付通知书後五) 个工作日内将代价转让至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完成并交付该物业该物业将按现行状况交付。买卖双方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据此就该物业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了相关交易凭证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该物业之转让与交付。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之资料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为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人寿保险,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持有该物业作自用办公楼。该物业之资料该物业的详情如下:地址: 中国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18号办公楼产权面积: 地上共计二十二层,11,427.24平方米收购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和美国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本公司是朗诗集团旗下唯
一从事绿色住宅物业开发业务的上市平台。
本集团致力於为拓展在中国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寻找合适的项目。该物业位
於上海市中心城区,交通、生活及商务配套便利。所处区域未来规划发展
潜力巨大,具有较好的升值潜力。本集团通过竞价取得该物业後,将进行
重新装修改造後作租赁用途,为本集团带来租赁收益。该物业的取得,标
志着本集团积极探索和尝试房地产的持有经营模式,有利於本集团平衡因
市场波动而对盈利产生的影响,符合本集团的发展战略。
基於以上原因,董事相信该协议的条款为公平及合理,以及符合本公司及
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涵义
由於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所有
适用百份比率均低於25%,收购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4.06(2)条构成本公司
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遵守於申报及公布之规定。
释义
於本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以下词汇具备以下列出的释义:
「收购事项」 指 上海朗松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
挂牌出让收购该物业
「该协议」 指 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由上海
朗松(作为买方)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
险(作为卖方)订立之上海市产权交易
合同,有关该物业之竞价转让
「董事局」 指 董事局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 指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
险」 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於本公
告日期持有该物业
「本公司」 指 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
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
主机板上市(股份代号:106)
「代价」 指 由上海朗松於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
挂牌出让中就该物业出具之竞价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朗诗集团」 指 朗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
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
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该物业」 指 位於中国上海市黄兴路18号办公楼
「上海朗松」 指 上海朗松实业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
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於本公告日期为本
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局命
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陈婉萦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局由五名执行董事田明先生、向炯先生、申乐莹女士、
谢远建先生及周勤女士,一名非执行董事邹益民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许小年先生、丁远先生及李均雄先生组成。
朗诗绿色地产
00106
朗诗绿色地产行情
朗诗绿色地产(00106)公告
朗诗绿色地产(00106)回购
朗诗绿色地产(00106)评级
朗诗绿色地产(00106)沽空记录
朗诗绿色地产(00106)机构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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