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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業績公告 及 繼續暫停買賣

―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 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LONGEVITY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 国 龙 天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6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告 及 继续暂停买卖 财务摘要 收入增加 1.3%至人民币 472,700,000元 毛利增加 1,626.5%至人民币 94,300,000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为人民币 22,300,000元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 2.61分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四日起暂停於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 通告为止。 ― 2 ― 全年业绩 中国龙天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 (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本集 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5 472,688 466,531 销售成本 (378,421) (461,071) 毛利 94,267 5,460 其他收入及收益 6 22,208 7,509 销售及分销成本 (15,393) (17,445) 行政开支 (53,287) (77,574) 其他开支 (8,380) (2,308) 经营所得溢利�u (亏损) 39,415 (84,358) 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 (2,100) ―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 1,506 解散一间附属公司之亏损 ― (1,983) 多项资产减值 (7,489) (582,989) 财务成本 7 (11,024) (17,312) 除税前溢利�u (亏损) 8 18,802 (685,136) 所得税抵免�u (开支) 9 3,450 (7,308) 年度溢利�u (亏损) 22,252 (692,444) 除税後其他全面收入�u (开支):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重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公平值收益 ― 8,133 换算非中国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2,524) 1,320 年度全面收入�u (开支)总额 19,728 (682,991) 应占年度溢利�u (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22,252 (692,217) 非控股权益 ― (227) 22,252 (692,444) 应占年度全面收入�u (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9,728 (682,764) 非控股权益 ― (227) 19,728 (682,991) 每股盈利�u (亏损) (人民币分) ― 基本 10 2.61 (81.19) ― 摊薄 2.61 (81.19) ― 3 ―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56,947 459,236 预付土地租金 17,694 18,264 投资物业 15,000 17,100 无形资产 550 1,898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已付按金 6,722 14,137 可供出售投资 4,140 4,140 递延税项资产 5,285 5,756 非流动资产总值 506,338 520,531 流动资产 存货 74,007 60,938 贸易应收款项 12 86,476 89,69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2,955 31,868 已抵押存款 41,927 42,7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008 27,583 230,373 252,838 分类为持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 28,437 28,437 流动资产总值 258,810 281,275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13 232,312 239,244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12,281 90,012 计息借贷 152,000 209,980 递延收入 360 360 应付一名关连人士款项 14,000 ―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 21,510 5,000 应付税项 14,480 18,373 流动负债总额 546,943 562,969 ― 4 ―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净额 (288,133) (281,694)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18,205 238,837 非流动负债 计息借贷 ― 40,000 递延收入 1,050 1,410 递延税项负债 2,711 2,711 非流动负债总额 3,761 44,121 资产净值 214,444 194,716 资本及储备 已发行股本 14 747 747 储备 213,697 193,969 权益总额 214,444 194,716 ― 5 ―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七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家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主要营业地点为香 港九龙尖沙咀东科学馆道 9号新东海商业中心 7楼 701室。本公司的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 板上市,并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四日起暂停买卖。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透过其主要附属公司主要从事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 (i)高强聚酯纤维 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他强化复合材料、(ii)常规材料及 (iii)为户外休闲、娱乐及运动消费市场提供的下游 相关充气及防水产品。 本公司董事 ( 「董事」)认为,於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刊发日期,浩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浩林国际」)为最终 控股公司,而林生雄先生 ( 「林先生」) (主席兼执行董事)为最终控制人。浩林国际并无编制可供公众阅览 之财务报表。 2. 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公认会计原 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 编制。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录得流动负债净额人民币 288,133,000元,及本公司股份自二零 一三年二月十四日起暂停买卖。上述情况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令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严重成疑, 因此,本集团或未能於正常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及偿还其负债。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基准的有效性取决於控股股东的财务支援是否足以为本集团 的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资金。控股股东同意於本集团之负债到期时向其提供足够资金偿还负债。因此,董 事认为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财务报表属合适。倘本集团未能持续经营,则会对综合财务报表作出调整, 将本集团的资产价值调整至其可收回金额、为任何可能产生的额外负债计提拨备及将非流动资产及负债 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负债。 ― 6 ― 3.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采纳与其经营相关,并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之所有新订及经 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采纳该等新 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於本年度及过 往年度呈报之金额造成重大变动。 本集团尚未应用已颁布但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本集团已评估此等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 影响,惟尚未能确定此等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否对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4. 分部资料 本集团仅有一个营业分部,主要从事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 (i)高强聚酯纤维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他强 化复合材料、(ii)常规材料及 (iii)相关下游充气及防水产品,以户外休闲、娱乐及运动消费市场为目标。 地区资料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非流动资产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 355,094 263,125 496,913 510,617 美国(「美国」) 21,867 50,086 ― ― 其他 95,727 153,320 ― 18 472,688 466,531 496,913 510,635 呈列地区资料时,收入资料按客户所在地显示,而非流动资产资料则按资产所在地显示,但不包括金融 工具及递延税项资产。除中国(二零一五年:中国及美国)外,并无单一国家的交易收入占本集团年内总 销售额 10%或以上(二零一五年:无)。 主要客户的资料 年内概无任何与单一客户的交易收入占本集团总销售 10%或以上(二零一五年:无)。 ― 7 ― 5. 收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货品销售 472,688 466,531 6. 其他收入及收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利息收入 95 758 政府资助 (附注) 1,571 3,12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 ― 235 租金总收入 1,087 449 来自可供出售投资的股息收入 424 283 应收款项拨备拨回 9,346 ― 豁免应付董事的酬金 4,098 ― 汇兑收益,净额 4,153 1,467 杂项收入 1,434 1,191 22,208 7,509 附注: 已收取政府资助用作开发新产品及落实环保发展计划。有关政府资助与任何非流动资产无关, 亦并无附带特定条件,因此,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 取资助後确认资助收入。 7. 财务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利息 11,024 17,312 ― 8 ― 8. 除税前溢利�u (亏损) 本集团之除税前溢利�u (亏损)乃经扣除�u (计入)下列项目後列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售存货成本 * 378,421 461,071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36,062 67,371 预付土地租金摊销 646 937 无形资产摊销 220 84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u (收益) 6,144 (235) 无形资产撇销 1,128 ― 员工成本 (包括董事酬金): 工资及薪金 22,310 20,996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978 1,635 雇员福利开支 1,360 911 24,648 23,542 土地及楼宇的经营租赁开支 1,775 2,099 研发成本 31,892 51,040 汇兑收益,净额 (4,153) (1,467) 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 2,100 ―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18 323,146 预付土地租金减值 ― 5,784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 2,823 193,339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 ― 7,125 向供应商预付款项减值 1,503 51,402 存货减值 3,145 2,193 核数师酬金 1,430 1,655 * 已售存货成本包括有关员工成本、折旧开支及经营租赁开支之人民币 47,561,000元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 64,851,000 元),该金额亦计入就各该等类型开支於上文个别披露之总金额内。 9. 所得税 (抵免)�u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 中国 年内扣除 1,309 2,547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5,230) ― 递延税项 471 4,761 (3,450) 7,308 ― 9 ― 本集团须就本集团成员公司所在及经营之司法权区产生或导致的溢利按实体基准缴付所得税。 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的规则及法规,本集团毋须缴付任何开曼群岛或英属处女群岛所得税。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相关税务法例,本集团须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在香港产生的 估计应课税溢利於该期间按 16.5%税率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年并无产生自香港的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计提拨备。 按照税务局的批准,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福建思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思嘉」)为高科技企 业,年内须遵照新企业所得税法按税率 15% (二零一五年:15%)缴税。其他附属公司於年内须按中国企 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 25% (二零一五年:25%)缴纳企业所得税。 1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u (亏损) 每股盈利�u (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u (亏损)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约人民币 22,252,000元 (二 零一五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约人民币 692,217,000元)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约 852,612,000股 (二零一五年:852,612,000股)计算。 每股摊薄盈利�u (亏损) 由於本公司於年内并无潜在摊薄的普通股,故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 股摊薄盈利�u (亏损)与每股基本盈利�u (亏损)一致。 11. 股息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息 (二零一五年:无)。 12. 贸易应收款项 本集团与客户的交易条款主要以信贷及货到以现金付款为主。信贷期一般为 30至 90天。各客户均设有 最高信贷额。新客户一般须支付垫款。本集团致力严格监控未偿还的应收款项,管理人员会定期审核逾 期结余。 ― 10 ― 於呈报期末的贸易应收款项 (於扣除拨备後)按本集团有权收取之日期划分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 65,212 67,973 多於 3个月但於 6个月内 14,417 12,935 多於 6个月但於 1年内 4,818 7,288 多於 1年 2,029 1,503 86,476 89,699 13.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101,066 96,886 应付票据 131,246 142,358 232,312 239,244 於呈报期末,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按发票日期划分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 137,545 122,390 多於 3个月但於 6个月内 86,585 95,449 多於 6个月但於 1年内 6,895 12,647 多於 1年 1,287 8,758 232,312 239,244 14. 股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法定: 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 0.001港元的普通股 1,760 1,760 已发行及缴足: 852,612,470股每股面值 0.001港元的普通股 747 747 ― 11 ― 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收取不时宣派之股息,并有权於本公司大会上就每股股份投一票。就本公司之剩余资 产而言,所有普通股享有同等地位。 年内已发行股份数目及股本概无变动。 附注: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时旨在保障本集团能持续经营及透过优化负债及权益的平衡提高股东回报。 本集团按风险比例厘定资本金额。本集团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状况变化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徵作 出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调整支付的股息、发行新股、回购股份、募集新债务、赎 回现有的债务或出售资产以减少债务。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独立核数师报告摘要 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经审 核综合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其摘要如下: 保留意见 吾等已审核载於第 51至 107页的中国龙天集团有限公司 ( 「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 「贵集 团」)的综合财务报表,该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报 表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 及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吾等认为,除吾等的报告保留意见之基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之影响外,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 由香港会计师公会 (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 公允地反映 贵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 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 12 ― 保留意见之基准 相对比较数字及减值亏损 吾等对 贵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构成本年度综合财 务报表内所呈列相对比较数字的基准)持有保留意见,乃由於吾等审核范围的局限性可能造 成重大影响,有关详情载於吾等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之审核报告。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减值亏损中包括贸易应收款项及支付供应商的垫款分别约人民币 158,000,000元及人民币 51,000,000元,乃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转。吾等并未获提 供充份合适的审核凭证,以证明减值亏损应於二零一五年或过往年度入账。 对上述有关数字作出任何调整均可能对 贵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 务表现及现金流量,以及就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之相关披露产生影响。 吾等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 ( 「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吾等在该等准 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 ( 「守则」),吾等独立於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 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吾等相信,吾等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吾等的保留意 见提供基础。 关於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吾等谨请 阁下垂注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当中提及 贵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流动负债净额人民币 288,133,000元及 贵公司股份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四日起暂停买卖。 此等条件显示存在重大不明朗因素,可能会对 贵集团持续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问。吾 等的意见并无就该事项作出修订。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为中国知名的软体强化新材料行业领导者之一,为现代交通运输、建筑、再生能源、 农业、保健、运动、户外休闲、日用品等领域提供专业新材料。本集团管理团队在专利技 术、产品创新及市场营销方面都具有丰富的经验,凭藉管理层的丰富经验,本集团落实市场 导向的策略。本集团亦从事由其技术研究及开发 ( 「研发」)团队及学术机构开发之新型产品的 生产及销售。本集团多项新型产品及生产工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国家技术专利。 ― 13 ― 本集团的强化材料 ( 「强化材料」)业务位於福州及上海,使用自主研发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 设备及工艺生产新材料,包括空间布材料、建筑膜材、防水卷材、篷房材料、气密材料、汽 艇材料、气模材料等。该等材料具有抗拉伸、抗撕裂、抗剥离、阻燃、抗菌、耐腐蚀、抗老 化、抗严寒、抗曝晒九大特性。基於强化材料及终端产品的应用范围广泛,本集团的产品能 够应用於户外休闲、运动、再生能源、防护、建筑、物流、包装、医疗用途、安全用品、广 告及日常用品等十五个主要行业。 凭藉我们的努力,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达致总收入约人民币 472,7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466,500,00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 6,200,000 元,或 1.3%。收入整体增加主要由於强化材料需求增加所致。 本集团的产品可分为三类:(i)强化材料;(ii)常规材料;及 (iii)终端产品。本集团主要收入来 自强化材料,占总收入的约 90.6% (二零一五年:85.3%)。国内销售继续成为本集团的主要 收入来源,占总收入约 75.1% (二零一五年:56.4%),出口销售占总收入约 24.9% (二零一五 年:43.6%)。 下表载列本集团按产品划分的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 百万元) % (人民币 百万元) % 强化材料 428.2 90.6 397.7 85.3 常规材料 44.5 9.4 38.3 8.2 终端产品 ― ― 30.5 6.5 472.7 100.0 466.5 100.0 下表载列本集团按地区划分的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 百万元) % (人民币 百万元) % 中国 355.1 75.1 263.1 56.4 其他地区 117.6 24.9 203.4 43.6 472.7 100.0 466.5 100.0 ― 14 ― 强化材料 於二零一六年,就强化材料而言,本集团销售最多蓬盖材料,其次为气模材料及空间布材 料。空间布材料是本集团近两年研发并成功推出市埸的又一新材料。本集团制订策略,以创 造更多新产品,并利用於市场的领导地位,以具竞争力的价格提供产品。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强化材料共拥有 70项专利,其中 31项属创新项 目、35项为崭新应用及 4项属外部设计。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强化材料产生的收入达到约人民币 428,2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 币 397,700,000元),占本集团的总收入约 90.6% (二零一五年:85.3%),显示销售额增加约 7.7%。强化物料收入增加主要由於空间布材料的销售收入的增长所致。此举贡献本年度收入 约人民币 64,0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20,400,000元),占於回顾年度强化材料总收入 15.1% (二零一五年:5.1%)。 由於本年度市场环境挑战重重,不少竞争者争相仿�灞炯�团於市场上产品并采取低价格策略 榨取市场占有率。本集团继续对强化材料进行进一步结构调整,并向高端客户推广充气艇材 料、气密材料及充气材料,特别是专注於推广新产品空间布材料,以维持本集团的竞争力。 常规材料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常规材料产生的收入约人民币 44,5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38,300,000元),占总收入约 9.4% (二零一五年:8.2%),显示销售额上升约 16.2%。 终端产品 由於本集团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已经撤销了主要推广终端产品的当地销售办事 处,并停止生产终端产品,故於回顾年度并无产生自终端产品的收入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30,500,000元)。 ― 15 ― 财务回顾 概览 收入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入约为人民币 472,700,000元,与去年的 收入约人民币 466,500,000元相比增加约人民币 6,200,000元,或 1.3%。於回顾年度,本集 团的主要销售分部,即 (1)强化材料呈报收入约为人民币 428,2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 397,700,000元);(2)常规材料录得收入约人民币 44,5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38,300,000元);及 (3)终端产品录得收入约为人民币零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30,500,000 元)。收入增加主要由於强化材料需求增加。 毛利及毛利率 於回顾年度,毛利约为人民币 94,3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5,500,000元),而毛利率约 为 19.9% (二零一五年:1.2%)。毛利率增加乃主要由於 (i)本年度折旧开支下跌,(ii)成本控 制,(iii)利润较高之新产品销售增加,及 (iv)终止经营负毛利率之终端产品所致。 下表显示本集团按产品划分之毛利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 % 强化材料 21.7 2.3 常规材料 2.9 (1.8) 终端产品 ― (9.4) 总计 19.9 1.2 本年度溢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 22,300,000元,每股基本盈利约人民币 2.6分 (二零一五年亏损:人民币 692,200,000元,每股 基本亏损人民币 81.2分)。本年度转亏为盈原因为主要由於毛利增加及多项资产减值大幅减 少约人民币 575,500,000元。 ― 16 ―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二零一五年:零)。 销售及分销成本 销售及分销成本为约人民币 15,4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17,400,000元),而销售及分 销开支与收入的比率为 3.3% (二零一五年:3.7%)。销售及分销成本减少主要由於本集团於 二零一五年已全部撤出终端产品业务。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为约人民币 53,3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77,600,000元),而行政开支与收入 的比率为 11.3% (二零一五年:16.6%)。行政开支减少主要由於研究及开发成本减少。 研究及开发 研究及开发 ( 「研发」)成本为约人民币 31,9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51,000,000元),而 研发开支与收益的比率为 6.7% (二零一五年:10.9%)。本集团相信,我们於研发方面持续付 出的努力对维持长期竞争力及挽留现有客户尤其关键。为发掘新技术及新产品,以吸引新客 户及开发新市场,本集团将继续划拨资源,於其福州及上海厂房进行研发活动,旨在降低原 材料成本、优化生产工艺、增加产能及开发高附加值新材料。 多项资产减值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预付土地租赁款项减值 由於去年撤出终端产品市场及常规材料销量大幅下降,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产生约人民币 328,900,000元的巨额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减值拨备。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检讨之详情载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此等资产之减值仅约为人民币 18,000元。 ― 17 ―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 本集团管理层采取审慎态度评估其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检讨应收款项的状况, 包括考虑本集团客户的信贷历史及当前市况。 於二零一六年,确认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约人民币 2,8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200,500,000元)。 向供应商垫款减值 本集团将与供应商签署新材料革新的合作协议,以开创新材料及新市场分部。然而,本集团 市场战略发生改变,导致须放弃若干革新项目。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管理层采取审慎态度评估其向供应商垫款的可收回性,确认向供应商 垫款减值约人民币 1,5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51,400,000元)。 存货减值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确认存货减值约人民币 3,100,000元 (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 2,200,000元),主要由於撇减滞销及报废库存所致。 财务成本 财务成本约人民币 11,0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17,300,000元),而财务成本与收入的 比率为 2.3% (二零一五年:3.7%)。财务成本减少主要由於银行贷款减少。 利息收入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银行利息收入约人民币 100,000元 (二零一五年:约 人民币 800,000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权益总额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权益总额约为人民币 214,400,000元,相比於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 194,700,000元,升幅为 10.1%。 ― 18 ― 财务状况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流动资产约人民币 258,800,000元 (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 281,300,000元),总流动负债约人民币 546,9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563,000,000元),流动负债净值约人民币 288,100,000元 (二零一五年:流动负债净额人民币 281,700,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净负债比率 (按计息负债总额占资产总值的百分比计 算)为 19.9%,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 3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民币 15,000,000元 (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 27,600,000元),大部分以人民币结算。 银行借贷 本集团的计息银行借贷约为人民币 152,0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250,000,000元),而 银行融资总金额约人民币 285,0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316,000,000元)。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二零一五年:无)。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本承担约为人民币 2,8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 12,000,000元)。资本承担部分以内部资源拨付,另一部分以银行借贷拨付。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按揭其位於中国内地的楼宇、厂房及机器约人民币 343,8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236,800,000元)、租赁土地约人民币 18,200,000元 (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 18,700,000元)、投资物业约人民币 15,0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17,100,000元),以及银行存款约人民币 41,9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42,800,000元)予 银行,作为获授银行贷款及一般银行融资额的抵押。 人力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总共雇用雇员 337名 (二零一五年:355名雇员),雇 员减少主要由於本集团於本年度全面退出终端产品业务所致。 ― 19 ― 本集团视人力资源为其持续增长及取得盈利的关键因素,并致力改善全体雇员的质素、能力 及技能。本集团为各层级的雇员提供在职培训,持续为合资格雇员推出具竞争力的薪酬组合 及花红,并按个别雇员的表现奖励杰出员工。 汇率波动风险及相关对冲 由於本集团主要於中国内地经营业务,因此大部份业务交易均以人民币 ( 「人民币」)结算;本 集团的主要附属公司均於人民币环境经营,而彼等之功能货币为人民币。本集团的申报货币 为人民币。 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主要为人民币。基於上述原因,本集团并无签订任何协议以对冲任 何外汇风险。本公司将以港元支付股息 (如宣派股息),并将继续密切监察人民币汇率之波动 情况,并於适当时采取合适的措施。 未来前景 面对欧元区经济的持续不景气以及中国经济放缓,本集团积极响应国家 「调整经济结构,将 传统制造业向新型制造业转化」的政策,坚持 「固守本业,稳定发展,优化结构,持续创新」 的发展方针,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措施: 1. 稳定新材料业务发展,同时积极开发新产品; 2. 进一步开发国内外客户,扩大本集团市场份额; 3. 建立更合理、更稳定的供应商战略合作夥伴关系,大幅降低采购成本; 4. 本集团上下同心协力推动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内控流程的优化,提高本集团运营 效率。 本公司已与获聘的专业人士合作,计划申请恢复本公司股份於联交所买卖 ( 「复牌」)。本公司 将於适当时候向本公司股东发出进一步公告,以提供复牌之最新发展。 ― 20 ― 展望未来,本集团成功恢复其股票於联交所买卖之後,将凭藉创新的技术和国内外同行认可 的专业技术团队,全面升级集团旗下业务与运营模式: 1. 上海工厂将增加工业织布生产�Q,除供应给上海工厂和福州工厂使用,进一步提升集团 产品的竞争力之外,亦可出售给外部客户使用; 2. 福州工厂继续深化空间布材料的开发,加快加强型空间布材料和平织型空间布材料的研 究与市场开发,增加 LVT地板材料生产�Q,创造规模经济效益; 3. 加大新技术、新工艺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申请更多的技术专利,打造本行业最具创 新力的技术型集团,为本公司股东创造价值;及 4. 继续加强与欧美技术专家的合作,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的销售份额。 遵守上市规则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董事会已制订企业管治程序,以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 ( 「企业管治守则」) 之规定。董事会已就采纳企业管治守则作为本公司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作出检讨及采取措施。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惟下列 事项除外: 守则条文第 A.6.3条规定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以 对股东意见有公正的了解。本公司两位执行董事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由於须处理彼等之其 他业务,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一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各董事 ( 「董事」)已获提示其职责,彼等各自亦表示将尽最大努力出席日後举行之股东 大会。 末期股息 董事会并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 (二零一五年:无)。 ― 21 ― 呈报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呈报期後并无任何重大事项 (二零一五年:无)。 重大收购及出售 年内,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遵守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 10所载的 《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 「标准守 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准则。经向本公司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所有董事均确认 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载列之规定准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任何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 公司的上市证券。 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之工作范围 本集团核数师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同意初步公告所载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其相关附注之数 字,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金额相符。 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此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香港核 数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而进行之核证服务委聘,因此,中汇安达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无就初步公告作出任何保证。 由审核委员会审阅年度业绩 审核委员会由本公司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一起检讨本集团采纳 的会计原则及实务,并讨论审核、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事宜。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已经过审核委员会审阅,审核委员会认为,有关账目 已遵守适用会计准则、上市规则及所有法律规定,并已作出充分披露。 ― 22 ― 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的股份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四日起已暂停在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 停买卖,直至另行通告为止。 於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刊发年度业绩公告 本 年 度 业 绩 公 告 於 联 交 所 网 站 ( http://www.hkexnews.hk)及 本 公 司 网 站 ( http://www.chinalongevity.hk)刊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载有上市 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将於适当时寄发予股东及可於上述网站查阅。 承董事会命 中国龙天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林生雄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有四位执行董事,其名字为林生雄先生、张宏旺先生、黄万能先生及 蒋石生先生,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名字为刘振邦先生、蔡维灿先生及吴建华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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