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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ONEERGLOBAL GROUPLIMITED
建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224)
主要交易:
收购香港洲际酒店20%权益
及恢复买卖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Uniever拥有酒店投资公司的10%股本权益,而酒店投资公司透过其多间附属公司拥有香港洲际酒店,一间位於香港九龙尖沙咀的五星级酒店。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交易时段後),Uniever与卖方订立该等协 议,以代价118,400,000美元(相等於约港 币918,800,000元)收 购酒店投资公司的额外20%股本权益(包括股本及股东贷款)。
该交易构成一项主要交易,须经股东批准。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在会
上将提呈决议案,以寻求股东批准(其中包括)该交易。由於基汇资本为卖方的投资经理,因此於基汇资本拥有权益的任何股东将须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有关 批准该交易的决议案放弃投票。本公司已取得一组合共持有超过50%证券面值且并无於基汇资本拥有权益,亦毋须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的股东的书面承诺,承诺彼等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赞成有关批准该交易的决议案。
载有(其中包括)该交易进一步详情、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上市规则所规定其他资料的通函将根据上市规则寄发予股东。由於需要更多时间编制通函所需的财务资料及估值报告,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规定,并将寄发通函的最後期限延迟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或之前。
恢复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起短暂停止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下午一时正起恢复买卖。
绪言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Uniever拥有酒店投资公司的10%股本权益,而酒店投资公司透过其多间附属公司拥有香港洲际酒店,一间位於香港九龙尖沙咀的五星级酒店。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交易时段後),Uniever与卖方订立该等协议,以代价118,400,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918,800,000元)收购酒店投资公司的额外20%股本权益(包括股本及股东贷款)。
该等协议的主要条款
日期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订约方
(i) 买方: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Uniever;及
(ii) 卖方:PanoramaInternationalTradingLimited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卖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任何关连人士的第三方,且并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将予收购的资产
酒店投资公司的20%股本权益(包括股本及股东贷款)。
代价
20%股本的代价为16,400,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127,300,000元),乃根据酒店投
资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净值而厘定。将由卖方转让予买方的股东贷款按面值计算的价值为102,000,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791,500,000元)。总代价为118,400,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918,800,000元),将由本公司内部资源及银行借款拨付。
付款条款及完成
总代价的50%作为 按 金, 即59,200,000美 元(相等於约港 币459,400,000元),须於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支付。余额须於完成时支付。
第二份同意书及修订协议
买卖协议的同日订立第二份同意书及修订协议,据此Uniever、卖方、酒店投资公司及本公司同意该交易,并同意更改酒店投资公司的管理层组成。
酒店投资公司的管理层
酒店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有五(5)名董事。於完成後,Uniever有权委任两(2)名董事
加入酒店投资公司的董事会。
主要权利
Uniever拥有(a)卖方股份的优先收购权;及(b)当卖方出售其所持酒店投资公司股
份时的随售权。
该交易的理由及裨益以及有关本公司的资料
由於该酒店为具高盈利潜力的知名国际五星级酒店,本集团相信增持酒店投资公司的股权乃符合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活动,即物业及酒店投资与管理。於完成後,本公司所拥有酒店投资公司的30%股本权益将当作於联营公司的投资入账。
董事相信,该交易的条款乃按一般商业条款制定,而有关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有关酒店投资公司的资料及酒店表现
为了於二零一五年九月收购该酒店,酒店投资公司成立多间附属公司为中介控股公司,用作融资用途,并在香港持有该酒店及该酒店之营运公司。由於该酒店投资公司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的投资实体定义,因此并未将其附属公司综合入账,而将该等附属公司确认为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入账的金融资产,并按公平值计量。
酒店投资公司及酒店表现的财务资料载列如下:
酒店投资公司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经审核) (经审核)
等值为 等值为
百万美元 港币百万元 百万美元 港币百万元
於附属公司的投资
(按公平值) 550.9 4,275.0 474.3 3,680.6
流动资产 39.3 305.0 42.8 332.1
股东贷款 506.5 3,930.4 510.0 3,957.6
保留盈利及股本* 83.6 648.7 7.1 55.1
* 面值为10.0美元的股本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经审核) (经审核)
等值为 等值为
百万美元 港币百万元 百万美元 港币百万元
股息收入 �C �C 767.0 5,951.9
开支 �C �C 2.4 18.6
未变现投资升值�u(贬值)
的变动净额 76.6 594.4 (757.5) (5,878.2)
除税前溢利 76.6 594.4 7.1 55.1
除税後溢利 76.6 594.4 7.1 55.1
酒店表现
以下期间
二零一六年一月至十二月 二零一五年十月至十二月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等值为 等值为
百万美元 港币百万元 百万美元 港币百万元
酒店及餐厅收入 138.3 1,073.2 41.5 322.0
经营开支 95.0 737.2 29.4 228.1
财务费用 15.1 117.2 3.6 27.9
酒店的公平值增加 51.9 402.7 0.6 4.7
所得税 3.5 27.2 2.1 16.3
除税後溢利 76.6 594.4 6.9 53.5
有关卖方的资料
卖方为一家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有关本公司的资料
本公司主要从事物业投资与酒店投资,以及其他投资。
上市规则的涵义
该交易构成一项主要交易,须经股东批准。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在会上将提呈决议案,以寻求股东批准(其中包括)该交易。由於基汇资本为卖方的投资经理,因此於基汇资本拥有权益的任何股东将须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有关批准该交易的决议案放弃投票。
以下於基汇资本拥有权益的股东将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
(1) Rising Crescent Enterprises Limited由RGK Trust(作为全权信托)全资拥有,
吴继泰先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该信托的唯一受益人,该公司拥有本公司41,305,864股股份(3.58%);
(2) Top Elite Company Limited由吴继泰先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全资拥有,该
公司拥有本公司12,725,857股股份(1.10%);
(3) 吴继泰先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拥有本公司61,418,428股股份(5.32%);及
(4) EternityRich Investments Ltd.由吴燕安女士(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全资拥有,
该公司拥有本公司19,699,216股股份(1.71%)。
本公司已取得一组合共持有超过50%本公司股份面值且并无於基汇资本拥有权
益,亦毋须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的股东之书面承诺,承诺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赞成有关批准该交易的决议案。
该组本公司股东包括以下股东:
(1) Forward Investments Inc.由YCK Trust(作为全权信托)全资拥有,吴汪静宜
女士(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的母亲顾亦珍女士为该信托的唯一受益人,该公司拥有本公司283,200,215股股份(24.54%);
(2) Intercontinental Enterprises Corporation由KYC 1991 Trust(作为全权信托)全
资拥有,吴汪静宜女士(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该信托的唯一受益人,该公司拥有本公司215,768,260股股份(18.70%);
(3) Vitality Holdings Limited由吴汪静宜女士(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全资拥有,该
公司拥有本公司25,174,731股股份(2.18%);
(4) 吴汪静宜女士(本公司的执行董事)拥有本公司100,000股股份(0.009%);及
(5) Asset-Plus Investments Ltd.由Winfred Ho先生及Elsa Wang Ho女士全资及实
益拥有,彼等为夫妇及分别为吴汪静宜女士(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的妹夫及妹妹,该公司拥有本公司115,403,866股股份(10.00%)。
载有(其中包括)该交易进一步详情、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上市规则所规定其他
资料的通函将根据上市规则寄发予股东。由於需要更多时间编制通函所需的财务资料及估值报告,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规定,并将寄发通函的最後期限延迟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或之前。
恢复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起短暂停止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下午一时正起恢复买卖。
释义
於本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该等协议」 指 买卖协议及第二份同意书和修订协议
「董事会」或「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公司」 指 建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
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
「完成」 指 该交易的完成,目标完成日期为二零一七年
六月三十日或之前(或卖方与买方可能以书面
协定的其他日期)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将举行以批准该交易的股东特别大会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币」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币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指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该酒店」 指 香港洲际酒店,一间位於香港九龙尖沙咀的
五星级酒店
「酒店投资公司」 指 Supreme Key Limited,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
成立的公司,为拥有该酒店的合资公司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买卖协议」 指 Uniever与卖方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订
立的买卖协议
「第二份同意书及 指 Uniever、卖方、酒店投资公司与本公司於二
修订协议」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订立的有关认购与合
资契约的第二份同意书及修订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与合资契约」 指 Uniever、卖方、酒店投资公司与本公司於二
零一五年七月十日订立的最初认购与合资契
约
「该交易」 指 买方收购酒店投资公司的额外20%股本权
益,以及由卖方将股东贷款转让予买方
「Uniever」或「买方」 指 Uniever Link Limited,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
司
「美元」 指 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美元
「卖方」 指 PanoramaInternationalTradingLimited,於英
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投资
控股
承董事会命
建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吴继泰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吴汪静宜女士、吴继炜先生、吴继泰先生、吴燕安女士及李锦鸿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惠彬博士,太平绅士、陈智文先生及叶天赐先生。
仅供说明及除另有指定外,本公告内美元兑换港币乃按港币7.76元兑1美元之汇率换算。该换算不应理解为任何金额经已、应已或可以按此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进行兑换。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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