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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ujiang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5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变幅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收入 4,032,168 4,424,646 (8.87) 毛利 224,697 233,156 (3.63) 毛利率 5.57% 5.27% 0.30 年内利润 90,234 98,524 (8.41) 纯利率 2.24% 2.23% 0.01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人民币元) 0.17 0.25 年度业绩 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年度业绩及去年同期之比较数字。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5 4,032,168 4,424,646 销售成本 (3,807,471) (4,191,490) 毛利 224,697 233,156 其他收入及收益 5 20,218 9,186 行政开支 (73,332) (73,173) 其他开支 (4,823) 9,025 财务成本 (42,741) (43,802) 除税前利润 6 124,019 134,392 所得税开支 7 (33,785) (35,868) 年内利润 90,234 98,524 其他全面收入 - -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扣除税项 90,234 98,524 下列各方应占利润: 母公司拥有人 89,684 98,517 非控股权益 550 7 90,234 98,524 下列各方应占全面收入总额: 89,684 98,517 母公司拥有人 550 7 非控股权益 90,234 98,524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以每股人民币元列示) 8 0.17 0.25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2015年:无)。 综合财务状况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截至12月31日 2016 2015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35,336 122,684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9,288 9,579 无形资产 2,102 1,435 可供出售投资 3,600 3,600 递延税项资产 15,891 17,850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9 26,648 14,421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47,707 34,6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6 437 非流动资产总值 240,688 204,610 流动资产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291 291 存货 7,612 2,863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9 647,359 395,434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488,918 722,251 应收客户合同款项 10 2,998,346 2,720,263 已抵押存款 18,110 10,64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5,013 49,218 流动资产总值 4,225,649 3,900,960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1 2,330,523 2,168,474 其他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及预提费用 216,549 245,285 应付客户合同款项 10 113,970 87,976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 12 644,491 699,060 应付税项 130,544 106,404 流动负债总额 3,436,077 3,307,199 流动资产净值 789,572 593,761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030,260 798,371 截至12月31日 2016 2015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费用 24,804 24,402 非流动负债总额 24,804 24,402 资产净值 1,005,456 773,969 权益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533,360 400,000 储备 466,682 369,105 1,000,042 769,105 非控股权益 5,414 4,864 权益总额 1,005,456 773,969 1.公司和集团资料 本公司前称为骑塘公社建筑社,於1965年10月25日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为 集体经济社。於1996年7月,本公司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於2014年12月29日 成为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并易名为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 为中国浙江省嘉兴市高桥镇。本公司H股於2016年1月12日(「上市日期」)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 於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如下: �B 建筑工程承包 �B 其他-设计、勘察、谘询及其他业务 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浙江巨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编制基准 财务资料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批准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当中包括所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 及诠释)及香港公司条例之适用披露规定编制。财务资料已按历史成本法编制。除另有说明外, 财务资料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所有数值均凑整至最接近千位数。 综合基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附属公司 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之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於参与投资对象中的业务中分 享或有权享有可变回报,并可使用其权力影响投资对象之回报(即给予本集团现时能力直接参 与投资对象之相关业务之现有权利)时,本集团即属拥有控制权。 当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少於一家投资对象的大多数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时,本集团在评估其 是否有权控制投资对象时会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 (a) 与投资对象其他投票权持有人之合同安排; (b) 来自其他合同安排之权利;及 (c) 本集团之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按与本公司相同的报告期,并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编制。附属公司的业 绩由本集团取得控制权当日起直至该等控制权终止之日为止综合列账。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各部分乃归属於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因此导致非控 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集团内公司间的所有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开支以及本集团成员 公司间交易之相关现金流量於综合时悉数对销。 如果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的三项控制元素中的一项或以上出现变动,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 是否控制投资对象。附属公司所有权权益变动(如并无失去控制权)乃列作股权交易。 倘本集团失去对一家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则其终止确认(i)该附属公司的资产(包括商誉)及负 债、(ii)任何非控股权益的账面值及(iii)於权益记账的累计换算差额;并确认(i)已收代价的公 允价值、(ii)任何保留投资的公允价值及(iii)任何於损益产生的盈余或亏绌。本集团分占先前 於其他全面收入确认的部分已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利润(如适用),并采用倘本集团已直接 出售有关资产或负债所规定的相同基准。 3.会计政策及披露变动 本集团於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中首次采纳下列经修订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豁免 报告准则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 28号的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的修订 收购共同营运权益之会计处理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 披露措施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厘清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第38号的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农业:生产性植物 第41号的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的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2012年至2014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若干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修订後的准则不会对本集团造成显着影响。 4.经营分部资料 就管理目的而言,本集团根据其服务划分各业务单位并拥有如下两个可呈报经营分部: (a) 建筑工程承包-此分部从事提供有关建筑工程承包的服务; (b)其他-提供有关市政管理及建筑工程的设计、测绘、监测及谘询服务;起重设备安装; 出售建材及人防产品并提供有关建筑工程承包的服务。 管理层个别监察本集团各经营分部的业绩,以作出有关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的决定。分部表 现乃按可呈报分部利润或亏损(以经调整除税前利润或亏损计量)评估。经调整除税前利润或 亏损采用与本集团的除税前利润一致的方法计量。 分部间销售及转让乃参考按当时市价向第三方销售的售价进行。 截至2016年 12月31日止年度 建筑工程承包 其他 抵销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销售予外部客户 3,999,061 33,107 - 4,032,168 分部间销售 - 1,232 (1,232) - 收入总额 3,999,061 34,339 (1,232) 4,032,168 分部业绩 127,315 (3,296) - 124,019 所得税开支 (32,596) (1,189) - (33,785) 年内利润/(亏损) 94,719 (4,485) - 90,234 分部资产 4,559,333 108,838 (201,834) 4,466,337 分部负债 3,500,377 66,489 (105,985) 3,460,881 其他分部资料: 利息收入 336 45 - 381 财务成本 38,237 4,504 - 42,741 折旧 6,640 857 - 7,497 摊销 531 26 - 557 就以下各项的拨备/(拨回 拨备) -应收账款、按金及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 2,236 (53) - 2,183 资本支出* 20,725 483 - 21,208 截至2015年 12月31日止年度 建筑工程承包 其他 抵销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销售予外部客户 4,400,931 23,715 - 4,424,646 分部间销售 198 840 (1,038) - 收入总额 4,401,129 24,555 (1,038) 4,424,646 分部业绩 135,513 (1,121) - 134,392 所得税开支 (35,173) (695) - (35,868) 年内利润/(亏损) 100,340 (1,816) - 98,524 分部资产 4,135,533 104,426 (134,389) 4,105,570 分部负债 3,312,548 57,590 (38,537) 3,331,601 其他分部资料: 利息收入 786 10 - 796 财务成本 40,113 3,689 - 43,802 折旧 7,514 942 - 8,456 摊销 494 23 - 517 就以下各项的拨回拨备 -应收账款、按金及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 (9,096) (84) - (9,180) 资本支出* 873 58 - 931 附注: * 资本支出主要包括新增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无形资产。 5.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入亦即本集团的营业额,指:(1)所提供服务的价值;(2)建筑工程承包的合同收入的适当 部分;及(3)经扣除退货及贸易折扣後已售商品的发票净值。 本集团的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分析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建筑工程承包 3,999,061 4,400,931 其他 33,107 23,715 4,032,168 4,424,646 其他收入及收益 利息收入 381 796 政府补助* 13,193 5,540 来自投资收入 3,600 - 其他 3,044 2,850 20,218 9,186 附注: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自桐乡市政府对本集团在香港上市的资助。 6.除税前利润 本集团除税前利润乃经扣除/(计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建筑工程承包成本(包括折旧) 3,780,595 4,174,392 其他成本 26,876 17,098 销售成本总额 3,807,471 4,191,490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折旧 7,497 8,456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291 292 无形资产摊销 266 225 折旧及摊销总额 8,054 8,973 应收账款减值拨回 (71) (434)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减值拨回) 2,254 (8,746) 总减值亏损/(减值拨回),净额 2,183 (9,180) 土地及楼宇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 994 1,023 核数师酬金 2,369 2,563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及监事的薪酬): 37,609 33,369 -工资、薪金及津贴 28,942 24,344 -社会保险 6,241 7,290 -福利及其他开支 2,426 1,735 利息收入 (381) (796) 处理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收益,净额 (1,451) - 7.所得税开支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所得税-中国大陆 -年内徵收 31,826 35,420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 228 递延所得税 1,959 220 年内徵收的税项 33,785 35,868 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法定所得税率计算的适用除税前利润的所 得税开支及按本集团实际所得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开支的对账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利润 124,019 134,392 按法定所得税率徵收的所得税 31,005 33,598 不可扣税开支 1,544 1,344 未确认税务亏损 1,236 926 按实际税率徵收的年内税项 33,785 35,868 8.母公司普通权益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的金额乃根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母公司普通权益拥有人应占年内 利润及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均无具潜在摊薄效应的已发行普通 股,因此并无对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呈列的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作出 摊薄调整。 下表反映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时所使用的收入及股份数据: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使用的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 89,684 98,517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千位 千位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使用的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 平均数 528,988 400,000 9.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指合同工程的应收款项。合同工程应收款项的付款条款於有关合同中订明。本集团 与其客户(除新客户外)的贸易条款主要为信用条款,通常需要预付款。本集团给予的信贷期 为一至三个月。本集团寻求对其未偿还应收款项维持严格监控,并已设立信贷控制部门以尽 量减低信贷风险。逾期结余由高级管理层定期检讨。本集团并无就其应收账款结余持有任何 抵押品或其他信贷增值产品。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不计利息。 於12月31日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662,703 374,813 减值拨备 (19,245) (19,316) 应收账款净额 643,458 355,497 应收票据 30,549 54,358 674,007 409,855 分类为非流动资产的部分(1) (26,648) (14,421) 流动部分 647,359 395,434 (1 ) 应收账款的非流动部分主要指客户於各报告期末内所持有并将於质保期末支付的质保金 金额。 於报告期末内,包含於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合同工程客户所持有质保金金额的概约价值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中的质保金 28,293 26,807 减值拨备 (74) (30) 应收账款中的质保金净额 28,219 26,777 分类为非流动资产的部分 (26,648) (14,421) 流动部分 1,571 12,356 本集团应收账款於报告期末内的账龄分析(根据发票日期及减去应收账款减值拨备计算)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以内 237,915 201,907 3至6个月 28,571 36,304 6个月至1年 283,482 51,306 1至2年 49,524 37,217 2至3年 21,101 22,256 3至4年 18,410 5,546 4至5年 3,817 479 5年以上 638 482 643,458 355,497 应收账款减值拨备的变动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年初 19,316 19,750 已确认减值亏损 830 400 已拨回减值亏损 (901) (834) 於年末 19,245 19,316 上述应收账款减值拨备包含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的个别减值应收账款拨备分别 约人民币10,090,000元及约人民币11,090,000元,而未计提拨备前的总账面值分别约人民 币10,090,000元及约人民币11,090,000元。 个别减值应收账款与本金支付违约或陷入财务困境的客户有关,且预期仅有一部分应收款项 可予收回。 并无个别或集体被视为减值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并无逾期亦无减值 265,433 227,438 逾期1年以内但无减值 310,444 86,000 575,877 313,438 并无逾期亦无减值的应收款项与大量最近并无拖欠记录的不同客户有关。 并非整项终止确认之已转让金融资产 本集团向其若干供应商背书及贴现若干获中国内地之银行接纳之应收票据(「背书票据」), 於 2016年及 2015年 12月 31日的账面值分别约人民币 27,852,000元及约人民币 50,576,000 元,以偿付结欠有关供应商之应付账款(「背书」)。董事认为,本集团已保留大 部分风险及回报(包括背书票据涉及之违约风险),因此,本集团继续全数确认背书票据及相 关已支付应付账款之账面值。於背书後,本集团并无保留任何使用背书票据之权利,包括向 任何其他第三方出售、转让或抵押背书票据。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期内以背 书票据支付之应付账款(供应商拥有追索权)之总账面值分别约人民币27,852,000元及约人民 币50,576,000元。 整项终止确认之已转让金融资产 本集团向其若干供应商背书及贴现若干获中国之银行接纳之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票据」), 以偿付结欠有关供应商之应付账款,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的总账面值分别约人 民币121,066,000元及约人民币73,663,000元。各报告期内末,终止确认票据於一至六个 月内到期。根据中国票据法,倘中国之银行违约,终止确认票据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 (「持续参与」)。董事认为,本集团已转让终止确认票据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因此,本集 团已全数终止确认票据及相关应付账款之账面值。本集团就持续参与终止确认票据以及购回 该等终止确认票据之未贴现现金流量而承受损失的最高风险相等於其账面值。董事认为,本 集团对终止确认票据的持续参与之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於转让终止确认票据日期确认任何损益。年内并无就持续参与确认 任何损益,亦无累计任何损益。 10.应收/(应付)客户合同款项 建造合同 於12月31日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客户合同款项 2,998,346 2,720,263 应付客户合同款项 (113,970) (87,976) 2,884,376 2,632,287 於12月31日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产生的累计合同成本加已确认利润减迄今已确认亏损 27,429,443 25,210,988 减:已收及应收累计进度付款 (24,545,067) (22,578,701) 2,884,376 2,632,287 11.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於报告期内的账龄分析(根据发票日期计算)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6个月以内 267,491 1,849,404 6个月至1年 1,472,885 225,707 1至2年 531,766 65,628 2至3年 41,773 18,521 3年以上 16,608 9,214 2,330,523 2,168,474 应付账款不计利息,且在正常情况下将於三至六个月期限内偿付。 12.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实际利率 人民币 实际利率 人民币 (%) 到期 千元 (%) 到期 千元 银行贷款-已抵押 4.35-9.5 2017 507,607 4.8-9.5 2016 524,200 银行贷款-已担保 4.68-21.6 2017 136,884 5.1-21.6 2016 174,860 644,491 699,060 於12月31日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析下列各项: 须偿还银行贷款: 一年内 644,491 699,060 附注: (a)於 2016年及 2015年 12月 31日账面净值分别约人民币 98,215,000元及约人民币 99,397,000元的本集团若干楼宇已被抵押以取得授予本集团一般银行信贷融资。 (b)於 2016 年及 2015年 12月 31 日,本集团的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分别约人民币 621,941,000元及约人民币602,310,000元,由控股股东及本集团的其他关连方共同担保, 并无押记。 13.承担 於报告期末内,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承担。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市场回顾 多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刺激了建筑行业的发展。鉴於中国持续推进有关提高城市社区功能及 设施的城镇化进程,预期建筑行业的需求将保持增长趋势。根据益普索有限公司的报告,2016年, 中国的城镇化率为57.4%。城镇化率乃指城镇人口规模在一定时期内的变动率。到2020年前,预 计约1亿农村人口将落户城市,从而带来对新建城市住宅建筑的巨大需求。与建筑项目平均费用 增长的历史趋势一致,中国建筑行业的总产值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80,757 亿元增加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93,567亿元,增长率为7.1%。 业务回顾 2016年,本公司积极应对竞争激烈的行业形势,整合市场资源,优化业务管理,在立足嘉兴市场的同时,重点围绕「走出去」、大客户和优质业务开展集中攻坚,对照目标业务清单,加大重点跟踪力度以实现精准发力,有效推动新签合同业务的量质齐升。截止2016年底共培育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碧桂园」)、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万科」)、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绿城」)、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佳源」)、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融创」)、振石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振石」)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桐昆」)等优质大客户十余家,主要承接了新影桐乡园一期项目、濮院毛衫时尚小镇等一批重点高端项目。公司凭藉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始终与客户保持着良好稳定的合作夥伴关系,实现了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 一直以来,巨匠建设都十分注重生产技术创新工作。2016 年,公司一方面利用「院士工作站」、 「产学研」平台,开拓外部科技合作规模,为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支撑,全年共申报 2项市级 以上科技项目。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与应用,挖掘项目施工中的创新工艺和施工方法,辅 助项目申报创新技术成果。2016年共获得国家专利受理9项、授权8项,获得优秀QC成果国 家级1项、省级2项、市级4项,桐乡旅游广场一期工程被评为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和嘉兴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此外,由本集团负责兴建的木心美术馆,荣获 2016年世界 建筑节大奖,世界建筑节奖是当今世界最有影响力、规模最大的建筑奖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工程承包业务贡献收入约99.2%。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录得收入约人民币4032.2百万元,同期下降8.9%。净利润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 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相比下跌8.4%至约人民币90.2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建筑承包业务 住宅 1,691.1 42.0 1,547.0 35.0 商厦 1,754.1 43.5 2,306.0 52.1 工业 339.4 8.4 255.7 5.8 公共建设 214.5 5.3 292.2 6.6 3,999.1 99.2 4,400.9 99.5 其他业务 33.1 0.8 23.7 0.5 总收入 4,032.2 100.0 4,424.6 100.0 年内,本集团推动高端项目的工作,并与高价值客户合作,其中包括碧桂园、绿城及融创等优质 新客户。与2015年12月31日的储备价格约人民币4,999.4百万元相比,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储备价格上升8.5%至约人民币5,422.6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的储备价格 4,756.4 4,756.4 新项目的净价格(1) 4,468.0 4,796.5 已确认收入(2) (4,044.8) (4,553.5) 年末的储备价格(3) 5,422.6 4,999.4 附注: (1) 新合同的净价格指於有关所示年度获得的新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合同价格总额。 (2) 已确认收入指於有关所示年度已确认的收入,该等金额未扣除营业税。 (3) 年末的储备价格指於有关所示年末建筑项目全面竣工前其余下工程的合同价格总额。 财务回顾 收入及毛利率 收入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4,424.6百万元下降8.9%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约人民币4032.2百万元。收入下降主要是由於部分重大项目於2015年竣工而造成的商业建 筑项目收入减少所致,及部分抵消年内住宅房地产市场复苏,住宅建设项目所增加的收入。本集 团与一些大型地产商(如万科和绿城)合作,於2016年进行住宅项目合作,为本集团维持住宅业 务收入增长的新动力。 毛利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233.2百万元下跌3.6%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约人民币224.7百万元,主要由於上述原因导致建筑工程承包业务的业务活动减少。毛利率从截 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5.27%改善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5.57%,增加主要是由 於(i)本集团於2015年1月28日获得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特级资质」)及建筑 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後,增加了商业和住宅项目的利润率增长及(ii)本集团 宾行其策略,重点关注优质客户和高利润项目。 其他收入及收益 其他收入及收益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9.2百万元增加119.6%至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20.2百万元,主要由於上市而收到约人民币1,150万元的一次性 政府补助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可供出售投资股息收入约人民币360.0百万元。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73.2百万元增加0.2%至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73.3百万元,保持稳定。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约人民币9.0百万元的转为至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的开支约人民币4.8百万元,主要由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他应 收款项减值拨备拨回约人民币2.3百万元,当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他应收款项计 提减值拨备约人民币8.7百万元。. 财务成本 财务成本保持稳定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约人民币42.7百万元及约人民币 43.8百万元,主要归因於平均贷款余额没有任何重大变化。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开支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35.9百万元增加5.8%至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年度约人民币33.8百万元,主要由於收入收下降。实际税率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的26.7%上升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7.2%,主要由於未能确认的税项损失和不可抵 扣的费用增加。 年内利润 年内利润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98.5百万元增加8.4%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止年度约人民币90.2百万元,该下降与收入下降一致。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净利润率分别保持约2.23%和2.24%。 流动资金、财政来源和资本架构 本集团主要透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从於2016年1月完成的本公司H股全球发售(「全球发售」) 取得的所得款项净额以及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为营运提供资金。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 拥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约人民币65.0百万元及约人民币49.2百万元。 本集团定期监察现金流量及现金结余,并致力维持符合营运资金所需的最佳流动资金水平,使业 务及其多个增长战略处於稳健水平。未来,本集团拟透过经营活动所产生现金、计息银行及其他 借款为营运提供资金。除向商业银行取得的一般银行借款及潜在债务融资计划外,本集团预期於 短期内不会有任何重大外部债务融资计划。 应收客户合同款项 应收客户合同款项从截至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720.3百万元增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约 人民币2,998.3百万元,占同日流动资产总值的69.7%及71.0%。应收客户合同款项占流动资产 总值的比例稳定。合同客户应付金额的绝对数额增加,主要由於建筑工程竣工日期与进度付款日 期之间通常存在时差且建筑项目年期一般介乎一年至三年,导致应收客户合同款项结余造成累计 影响。 借贷及资产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依赖的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约人民币644.5百万元(2015年12月31 日:约人民币699.1百万元),该借款需於1年内偿还,并按实际年利率介於4.4%至21.6%计息 (2015年12月31日:年利率介於4.8%至21.6%)。 於2016年12月31日,若干一般银行信贷以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作抵押约人民币98.2百万元(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99.4百万元)。 资产负债比率 资产负债比率从截至2015年12月31日约82.6%下降至2016年12月31日约55.8%。该下降主要由 於年内总股本稳步增加及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 资本负债比率指债务净额除以年末权益总额。债务净额指扣除现金及银行结余及已抵押存款的所 有借款。 资本支出 资本支出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0.9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约人民币21.2百万元,主要由於本集团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购买新设备和机械,承接更大规 模和更复杂的施工项目。 资本承担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承担。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或然负债。. 人民币汇率波动及汇兑风险 本集团的绝大部分业务及全部银行贷款均以人民币交易及入账,故无重大外汇波动风险。董事会 并不预期人民币汇率波动及其它外币汇兑波动会对本集团的业务或业绩带来重大影响。本集团目 前无相对於外汇风险的对冲政策。因此,本集团并无进行任何对冲交易以管理外币波动的潜在风 险。 持有的重大投资、重大收购事项及出售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持有重大投资或重大收购事项及出售事项。 员工及薪酬政策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有员工678人,其中562名位於嘉兴市,及116名位於浙江省其他 地区及中国其他省份及地区。2016年本集团共发生员工成本约人民币37.6百万元,与2015年相 比上升约12.7%,主要原因为员工福利增加。 本集团认为,长期发展有赖於雇员的专长、经验及发展。雇员的薪金及福利主要取决於彼等的工 作类型、职位、任职年限及当地市场状况。为提升雇员的技能及技术专长,本集团向雇员提供定 期培训。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於2016年1月12日在(「联交所」)上市。本公司发行新股所得款项净额约人民币140.2 百万元。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全数使用所得款项约人民币140.2百万元作为新的建设项 目、偿还贷款、购买新设备和机械及一般公司用途提供资金,已按照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12月 30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所得款项的拟定用途。 未来展望 本集团目标乃继续在浙江省以及中国其他省份和地区获得更大市场份额,并将业务扩展至海外, 成为特定地区领先的建筑工程承包与设计公司。为达致该目标,本集团拟实施以下策略: 凭藉特级资质及工程设计资质为规模更大且复杂程度更高的建筑项目提供全方位的建筑 解决方案 本集团拟凭藉特级资质及工程设计资质为全国所有类型及规模的房屋建筑工程提供全面综合建筑 解决方案,包括施工总承包及设计、勘察及谘询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为浙江省 少数几家同时拥有特级资质及工程设计资质两项资质的公司。凭藉在行业内的优越地位,本集团 有意承接规模更大且更为复杂的建筑项目。由於利润率通常随建筑项目规模和复杂性而增加,承 接该等建筑项目将能提高盈利能力。此外,本集团对承建的建筑项目提供施工总承包及设计、勘 察及谘询服务,将得以将业务垂直整合。本集团将能在建筑项目的早期设计阶段考虑到成本及更 好地控制质量。为便於承接规模更大且更为复杂的建筑工程,本集团计划动用一部分上市所得款 项用於采购建筑工程需使用的新设备及机械,包括升降设备及起重设备。 本集团打算利用特级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来与广获认可的新客户确立业务关系、创造斐然的建筑 项目往绩记录及提升品牌知名度。随着知名度提升及组合中知名的建筑工程的增加,本集团拟提 高於浙江省及中国其他省份及地区的声誉。本集团预计,声誉提高将有助於承接愈来愈多知名建 筑项目,而本集团将可就服务取得更高的价格。作为浙江省同时持有上述两项资质,本集团计划 利用此优势得到更大议价能力以在购入原材料及设备以及机械时取得更为优惠的价格,这将降低 成本及提高盈利能力。 开拓承接BT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业务机会 本集团认为,由於提供融资、控制项目成本及管理项目回报的能力提升,故此建设-移交(BT)及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乃具吸引力的业务机会,因其利润率更高。此外,根据益普索, 於未来数年,预计中国按BT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完工的基建项目数量将日益增加。 因此,日後拟开拓业务机会以按BT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承接更多项目。根据BT及政 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本集团通常负责有关项目的融资、投资、管理及建设。本集团认为, BT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将提升盈利能力及品牌认知度,本集团拟於日後有选择性地 承接该等项目。BT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均透过相关政府部门举行的公开竞标流程授 予合格建筑公司。本集团拟凭藉与嘉兴当地政府的稳固关系及优质公建工程项目的往绩记录赢得 该等项目。透过获取专门技术及提高作为卓越BT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服务供应商的声誉, 本集团计划於浙江省其他地区以及中国其他省份及地区发展BT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业务。 鉴於承接该等项目需要大量前期投资,本集团亦计划透过营运资金、银行借款及全球发售所得款 项结合的方式为未来项目筹资。 把握国际市场上的机会并积极参与海外建设及基础建设项目 本集团的目标是成为享有国际声誉的建筑方案提供商。根据业务国际化的战略思想,本集团已於 2010年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使我们能够承接海外建筑项目。随着中央政府最近宣布的一 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中国的对外投资和业务活动预计将会大幅增长,因此本集团打算开拓海外业 务并且更加积极地参与海外建设及基础建设项目。一带一路倡议的目的是联合欧亚各国,通过基 础设施建设和扩大贸易,发展更为紧密的地缘关系。由於中国政府及各金融机构加大了对此倡议 的资金投入,本集团预计未来几年政府将会宣布更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集团计划把握该机 遇向海外扩张并提高声誉及品牌知名度。随着本集团承接更多境内BT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本集团拟将自承接该等项目所得的经验用於日後从事海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积极发展「推荐建筑资讯模型」(「BIM技术」) 本集团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先进技术对行业发展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建筑行业正提出 BIM技术的资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程的应用,提高综合效益。BIM技术作为促 进建筑施工行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技术手段,其应用与推广对建筑与施工行业的科技进步与转型升 级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本集团已按行业趋势,充分挖掘BIM技术优势,深入推进振石总部大 楼工程BIM技术应用进程,并逐步发展了湘湖逍遥庄园、科创园二期及市政管廊等试点项目,为 未来发展作好准备。本集团将会加强BIM技术团队建设,通过专业培训与技术交流,初步构建了 一支专业核心队伍,培养了一批专案部BIM应用技术人员。 其他资料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 司任何上市证券。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为确保未来不会出现竞争,吕耀能先生、浙江巨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巨匠股权投资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已与本公司订立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同业竞争协议」),使 得彼等各自不会并会促使其附属公司(本公司除外)及其紧密联系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主要业务 及其他业务或於当中持有任何权益或权利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主要业务及其他业务。 避免同业竞争 本集团於2015年12月23日与控股股东订立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据此,控股股东同意不会并会促 使其附属公司及其各自紧密联系人(倘适用)(本集团除外)不会与主要业务及其他业务(即设计、勘 察及谘询业务及人防产品制造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并授予本集团新业务机遇选择权、收 购选择权及优先受让权。 控股股东在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中进一步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於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期限内,彼等 (倘适用)将不会且亦将促使其附属公司及各自紧密联系人(倘适用)(本集团除外)不会单独或联同任 何其他实体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协助或支持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任何直接或间接与 主要业务及其他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上述限制须受本公司可能根据避免同业竞 争协议条款及条件放弃若干新业务机遇的事实所限。 上述限制并不适用於:(i)控股股东、其附属公司或紧密联系人(倘适用)就投资目的购买业务与主 要业务及其他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上市公司不多於10%的股权;或(ii)控股股东、 其附属公司或紧密联系人(倘适用)因业务与主要业务及其他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 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而持有该等公司(就情况(i)及(ii)而言统称为「投资公司」)不多於10%的股权。 为免生疑问,上述的例外情况并不适用於控股股东、其附属公司或紧密联系人(倘适用)即使持有 有关投资公司不多於10%的股权,但仍可控制彼等各自董事会的有关投资公司。 董事的竞争权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控股股东、董事及彼等各自紧密联系人概无於与主要业务及其他业务直接 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中拥有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8.10条 须予以披露的任何权益。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会包括六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 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守则条文」)。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起至本公告日 期以来整年内,本公司已完全遵守守则条文,除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A.2.1外,具体描述如下。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A.2.1,董事长与行政总裁的职责应有区分,不应由同一人士兼任。 然而,本集团并无区分董事长及总经理(相当於行政总裁),吕耀能先生目前同时执行该两项职务。 董事会相信,由同一人士兼任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有利於确保本集团的内部领导贯彻一致,并可 使本集团的整体战略规划更有效力及效率。董事会认为,现行安排将不会损害权力与权责之间的 平衡,而此结构将令本公司迅速及有效地作出及执行决定。董事会将考虑本集团的整体情况,继 续检讨及考虑於适当及合适时拆分本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的职务。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中A部1.8条,本公司应就其董事可能会面对的法律行动作适当的投保安排。本 公司正与相关之保险公司洽谈中,并会适时为各董事购买该保险。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董事将於每个财政年度 检讨企业管治政策及遵从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并遵循将於上市後载入年报的企业管治报告内的 「不遵守就解释」原则。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本公司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 的行为守则。经作出特定查询後,全体董事及监事确认,彼等於上市日期至本公告日期间一直遵 守标准守则的相关条文。 因受聘於本公司而可能获得内幕消息的高级管理层亦须遵守标准守则的条文。 报告期後事项 於报告期後本集团并无重大事项发生。 末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2015年12月31日:无)。 暂停办理股票过户手续 为确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於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5月19日首 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股东登记」),期间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 取得出席上述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所有本公司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 须於2017年4月19日(本公司股东名册暂停登记过户首日前营业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 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范畴 初步公布所载有关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表及其他全面 收益表以及相关附注之数据,已获本公司核数师同意为与本集团於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草稿所 载列之金额一致。本公司核数师就此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核数准 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进行之核证工作,因此本集团核数师并无就初步公布 作出任何保证。 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发综合年度业绩及2016年年度报告 全年业绩公告将刊载於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 //www.jujiang.cn),而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的2016年年度报告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 司股东,并将於联交所及本公司各自的网站上刊发。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将於2017年5月19日举行。股东应阅读本公司即将寄出的本公 司通函中关於股东周年大会的细节、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 。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已连同管理层及外聘核数师讨论本集团所采纳的会计原则及 政策,并审议内部监控及财务申报事宜,包括审阅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 绩。 承董事会命 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吕耀能先生 中国,浙江省,2017年3月29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吕耀能先生、吕达忠先生、李锦燕先生、陆志城先生、沈海 泉先生及郑刚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余景选先生、林涛先生及王加威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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