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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ailan Holdings Limited 海蓝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7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 年度业绩公告 海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董 事 (「董事」) 会 (「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本集团」) 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的比较数字如下: 2 汇总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3(a) 1,400,827 1,556,962 销售成本 (974,095) (1,128,778) 毛利 426,732 428,184 其他收入 143 3,126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5,938 4,773 销售及分销开支 (67,764) (36,625) 行政开支 (74,638) (57,337) 其他开支 (7,003) (5,367) 经营溢利 283,408 336,754 财务收入 1,128 13,467 财务成本 (53,126) (14,374) 融资成本净额 4(a) (51,998) (907)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C (640) 出售合营企业收益 �C 6,922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 �C 12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税前溢利 231,410 342,141 所得税 5 (183,366) (157,988)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溢利 48,044 184,153 已终止经营业务 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溢利,扣除税项 �C 1,210 年内溢利 48,044 185,363 3 汇总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以下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 65,012 191,812 非控股权益 (16,968) (6,449) 年内溢利 48,044 185,363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6 0.25 0.83 年内溢利 48,044 185,363 其他全面收入 可能於其後重新列入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的汇兑差额 8,575 �C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 8,575 �C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56,619 185,363 以下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 73,587 191,812 -非控股权益 (16,968) (6,449)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56,619 185,363 4 汇总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以人民币列示) 於12月31日 附注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7 49,367 53,581 投资物业 8 172,600 165,180 无形资产 815 97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C 17 递延税项资产 87,815 40,606 310,597 260,361 流动资产 发展中物业 9 2,333,986 3,672,318 持作销售已落成物业 9 1,807,600 1,244,11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0 174,634 301,287 即期税项资产 72,208 41,7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 �C 受限制现金 11 14,635 4,0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 451,182 142,991 4,954,245 5,406,494 总资产 5,264,842 5,666,855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3 1,828,823 2,715,553 贷款及借款 14 272,511 485,000 即期税项负债 238,919 99,481 2,340,253 3,300,034 流动资产净值 2,613,992 2,106,46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924,589 2,366,821 非流动负债 贷款及借款 14 701,342 442,290 递延税项负债 534,733 538,849 1,236,075 981,139 资产净值 1,688,514 1,385,682 权益 股本 15(b) 2,585 10,359 储备 1,751,676 1,501,495 累计亏损 (385,388) (420,828)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总权益 1,368,873 1,091,026 非控股权益 319,641 294,656 总权益 1,688,514 1,385,682 5 汇总权益变动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股本 股份溢价 其他储备 法定盈余 储备 累计亏损 交换储备 总计非控股权益 总权益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附注15(b) 於2015年1月1日 410,359 �C 1,488,066 80,300 (578,117) �C 1,400,608 301,105 1,701,713 2015年权益变动: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C �C �C �C 191,812 �C 191,812 (6,449) 185,363 转拨至法定储备 �C �C �C 4,856 (4,856) �C �C �C �C 年内宣派的股息 15(a) �C �C �C �C (29,667)* �C (29,667) �C (29,667) 因重组而产生 (400,000) �C (71,727) �C �C �C (471,727) �C (471,727) 於2015年12月31日及 2016年1月1日 10,359 �C 1,416,339 85,156 (420,828) �C 1,091,026 294,656 1,385,682 2016年权益变动: 年内溢利 �C �C �C �C 65,012 �C 65,012 (16,968) 48,044 其他全面收入 �C �C �C �C �C 8,575 8,575 �C 8,575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C �C �C �C 65,012 8,575 73,587 (16,968) 56,619 因重组而产生 15(b) (10,359) �C (24,757) �C (1,709) �C (36,825) 36,825 �C 资本化发行 15(b) 1,939 (1,939) �C �C �C �C �C �C �C 通过首次公开发售发行普通股, 经扣除发行成本 15(b) 646 238,730 �C �C �C �C 239,376 �C 239,376 以股权结算的股份交易 �C �C �C �C 1,709 �C 1,709 5,128 6,837 转拨至法定储备 �C �C �C 29,572 (29,572) �C �C �C �C 於2016年12月31日 2,585 236,791 1,391,582 114,728 (385,388) 8,575 1,368,873 319,641 1,688,514 * 於2015的所有股息指先前财政年度应占的股息。 6 汇总现金流动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 营运产生�u(所用)的现金 1,148,430 (314,916) 已付所得税 (125,876) (117,573) 经营活动产生�u(所用)的现金净额 1,022,554 (432,489) 投资活动 已收利息 1,128 13,467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所付款项 (179) (2,621) 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付款项 (100,000) �C 购买於一家合营企业的权益所付款项 �C (2,450) 出售合营企业所得款项 �C 52,372 已收应收关联方款项的所得款项 �C 63,654 出售附属公司所得款项,经扣除出售的现金. �C (80,147) 附属公司股份转让所得款项 10,000 �C 销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532 �C 出售其他投资所得款项 895 �C 投资活动(所用)�u产生的现金净额 (87,624) 44,275 融资活动 新股发行所得款项,经扣除相关费用 239,376 �C 新造计息贷款所得款项 769,000 58,000 偿还银行贷款 (719,000) (195,000) 偿还贷款利息 (69,256) (97,454) 已付股息 (489,630) (29,667) 受限制现金增加 (10,557) (1,871) 予�u自中惠南京的现金净额 19(b) (328,019) 626,452 予�u自南京三龙的现金净额 19(b) (27,228) 93,050 三亚海惠的现金净额 �C (58,000) 融资活动(所用)�u产生的现金净额 (635,314) 395,5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 299,616 7,296 於1月1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42,991 135,695 外汇率变动影响 8,575 �C 年底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 451,182 142,991 7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 一般资料 海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於2015年8月31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豁免有限公 司。本集团重组於2016年4月8日完成及本公司股份於2016年7月15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主板上市(「上市」)。注册办事处地址为PO Box 1350, 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2 编制基准 (a) 遵例声明 本集团所载的财务报表乃根据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由香港会 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的个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普遍接纳的会计原则 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披露规定。 (b) 编制及呈列基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杨敏先生(「最终控股股东」)实益拥有及控制多家开曼群岛、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 香 港 及中国的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物业发展、出售及出租开发的物业。为筹备本公司股份於联交 所上市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2章 ,(1961年第3号法律,经合并及修订)本公司於2015年8月 31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为豁免有限公司。根据於2016年4月8日完成的重组(「重组」),详情载於本公 司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之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历史、重组及集团架构」一节,公司成为本集团 (「本集团」)公司的控股公司。 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千元。用於编制财务报表的 计量基准是历史成本基准,但投资物业及分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呈列。 管理层需在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时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该等判断、估计及假设 会影响会计政策的应用和所呈报的资产、负债、收入与支出的呈报数额。该等估计及各相关假设是根 据以往经验及在当时情况下相信属合理的多项其他因素作出,其结果构成了管理层就无法从其他途经 实时得知的资产与负债账面值所作判断的基础。实际业绩可能有别於该等估计。 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按持续经营基准审阅。倘会计估计的修订仅对作出修订的期间产生影响,则於该 期间确认有关修订(倘修订对当期及以後期间均产生影响,於修订当期及以後期间均确认)。 (c) 会计政策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若干於本集团现有会计期间首次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这些发展对於 本集团的当前或以前期间的结果和财务状况如何编制或提出均无产生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应用任何於本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新订准则或诠释。 8 3 营业额及分部报告 (a) 营业额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是在中国发展及销售物业以及发展和租赁物业。 营业额主要指来自销售及租赁物业,并扣除营业税及其他销售相关税项和扣减任何贸易折扣後的收 入。 各主要收入类别金额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发展: -发展项目(不包括儋州一期) 1,348,212 1,402,150 -儋州一期 48,462 154,276 投资物业租金 4,153 536 1,400,827 1,556,962 (b) 分部报告 业务分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财务报告系统,本集团选择业务分部资料作为此等汇总财务报表的报告格式。 由於本集团的业务分部主要在中国海南省管理及营运,因此并无独立呈列地区分部资料。本集团业务 分部的主要市场为中国海南省。 分部收入、开支、业绩、资产及负债包括直接归属於分部的项目以及可按合理基准分配至该分部的项 目。举例而言,分部资产可包括存货、贸易应收款项及物业、厂房及设备。在本集团内并无分部间销 售或其他交易。 就管理而言,本集团根据呈报项目组织成业务单位,并有如下两个须予报告经营分部: I. 儋州一期 儋州一期项目指在海南省根据儋州双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儋州双联」)第一期进行的住宅 物业单位的发展及销售。 II. 发展项目 本集团所有发展项目指在海南省进行的住宅物业单位的发展及销售,其中不包括儋州一期,但 包括儋州双联第二期进行的项目。 用於报告分部溢利之计算方法为「经调整EBIT」,即「未计利息及税项前经调整盈利」,其中「利息」 视为包括投资收入。为达至经调整EBIT,本集团之盈利乃对并未指定属於个别分部之项目作出进一步 调整,如分占联营公司亏损、出售合营企业收益、上市开支及其他非经营项目。 9 (i)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人员提供以供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的有关 本集团须予报告分部资料列载如下: 发展项目 儋州一期 总计 截至该日期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外部客户收益 1,351,507 1,402,686 49,320 154,276 1,400,827 1,556,962 分部间收益 �C �C �C �C �C �C 须予报告分部收益 1,351,507 1,402,686 49,320 154,276 1,400,827 1,556,962 须予报告分部毛利 423,110 414,390 3,622 13,794 426,732 428,184 须予报告分部溢利�u(亏损) (经调整EBIT) 308,840 346,340 (5,717) 5,382 303,123 351,722 於12月31日 须予报告分部资产 4,865,950 5,254,564 398,892 412,291 5,264,842 5,666,855 包括: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48,485 131,906 2,697 11,085 451,182 142,991 -发展中物业 2,333,986 3,672,318 �C �C 2,333,986 3,672,318 -持作销售已落成物业 1,476,732 917,095 330,868 327,019 1,807,600 1,244,114 须予报告分部负债 3,244,055 3,976,072 332,273 305,101 3,576,328 4,281,173 包括: -贷款及借款 973,853 927,290 �C �C 973,853 927,290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509,171 2,420,313 319,652 295,240 1,828,823 2,715,553 (ii) 须予报告分部损益对账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须予报告分部溢利(经调整EBIT) 303,123 351,722 对销分部间溢利 �C �C 产生自本集团外部客户的须予报告分部溢利 303,123 351,722 其他收入 143 3,126 上市开支 (12,855) (12,727) 其他开支 (7,003) (5,367) 财务收入 1,128 13,467 财务成本 (53,126) (14,374)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C (640) 出售合营企业的收益 �C 6,922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 �C 12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税前汇总溢利 231,410 342,141 10 4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已扣除�u(计入)以下项目: (a) 财务成本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财务收入 并非透过损益按公平值 计量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i) (1,128) (13,467) 小计 (1,128) (13,467) 财务成本 并非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 利息开支 93,031 91,893 减:资本化利息开支 (ii) (39,905) (77,519) 小计 53,126 14,374 财务成本净额 51,998 907 附注(i): 金融资产指银行存款及应收关联方的计息款项。 附注(ii):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借款成本分别按年利率4.20%及5.89%进行资本 化。 (b) 员工成本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 15,999 11,444 以股权结算之股份交易开支 6,837 �C 对界定供款退休计划所作供款 1,119 510 23,955 11,954 (c) 其他项目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折旧 4,231 5,037 摊销 162 129 核数师酬金 2,300 88 出售物业成本 974,095 1,128,778 就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作出的减值亏损准备 �C 19 11 5 於汇总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所得税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年内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10,415 97,881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11,091) �C 年内中国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135,367 116,101 小计 234,691 213,982 递延税项 暂时性差异的产生及拨回 (48,311) (10,911) 土地增值税拨备拨回 (3,014) (44,540) 小计 (51,325) (55,451) 持续经营业务的税项开支 183,366 157,988 已终止经营业务的税项开支 �C 543 所得税开支总额 183,366 158,531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条例,就中国企业向其位於中国境外的直接控股公司就2008年1月1日开 始产生的盈利所分派的股息而言,本集团须按10%的税率缴纳预扣税,除非按税收协定或安排予以减免。本 集团毋须缴纳英属处女群岛、开曼群岛及香港的任何所得税或利得税。 本集团於中国开发的待售物业乃就土地增值部分按介乎30%至60%的累进税率徵缴土地增值税,根据适用法 规,土地增值税乃按出售物业所得款项减可扣税开支(包括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借款成本及所有合资格物 业开发开支)计算。 6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基於本公司的普通股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65,012,000元(2015年:人民币190,602,000元来 自持续经营业务,人民币1,210,000元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及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59,631,148股(2015年: 225,000,000股普通股)进行计算。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的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乃基於本公司就上市开展的已发行225,000,000 股普通股的假设,其中包括1股已发行股份、根据重组的完成发行的999股股份及根据资本化发行而发行的 224,999,000股股份(犹如该等股份於2016年1月1日至上市日期的整段期间内一直发行在外)以及根据上市 发行的75,000,000股股份。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的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乃基於本公司已发行 225,000,000股普通股的假设,其中包括1股已发行股份、根据重组的完成发行的999股股份及根据资本化发 行而发行的224,999,000股股份,犹如该等股份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整个年度内一直发行在外。 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期间,并无潜在摊薄普通股,故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 相同。 12 7 物业、厂房及设备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本集团以成本人民币178,000元(2015年:人民币2,621,000元)收购设 备项目。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出售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61,000元(2015年:人民币591,000元 )。 8 投资物业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由於实际用途改变,本集团按公平值合共人民币1,482,000元将若干 账面值为人民币1,482,000元的发展中物业转拨至投资物业(2015年:公平值合共人民币165,180,000元的物 业,账面值为人民币160,407,000元 )。 本集团的所有投资物业於2016年12月31日由独立测量师事务所Cushman & Wakefield的国际物业顾问进行重 新估值,该事务所的部分职员为香港测量师学会会员,且在所估值物业的地理区域及类别具有近期从业经 验。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若干投资物业已抵押,作为本集团获授银行贷款的抵押品(附注14)。 9 发展中物业及持作销售已落成物业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人民币974,095,000元(2015年:人民币1,128,778,000元)已於期内在损 益透过扣减持作销售已落成物业金额确认为开支,即已售物业的成本。 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若干本集团发展中物业及持作销售已落成物业已抵押为若干本集团 获授银行贷款的抵押品(附注14)。 1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第三方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 4,074 1,866 减:呆账准备 (19) (19) -非贸易应收款项 100,561 121,822 -应收票据 �C 1,700 应收关联方款项 19(c) -非贸易应收款项 �C 12,919 向承包商支付的预付款 -向第三方承包商 41,695 41,723 -向关联方承包商 19(c) 1,812 89,289 预付营业税及其他税项 26,511 31,987 总计 174,634 301,287 11 受限制现金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就下列各项抵押: -发展中物业 2,172 2,168 -银行贷款 12,463 1,906 总计 14,635 4,074 13 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存款及手头现金 -手头现金 91 149 -银行存款 451,091 142,842 451,182 142,991 13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第三方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 610,877 607,610 -预收款 463,312 583,389 -应计薪金 2,441 1,495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206,194 172,054 -保证按金 251,022 �C 1,533,846 1,364,548 应付关联方款项(附注19(c)) -贸易应付款项 153,083 275,011 -非贸易应付款项 141,894 1,075,994 294,977 1,351,005 1,828,823 2,715,553 截至报告期末,贸易应付款项基於其获确认之日计算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 482,120 550,170 3至6个月 45,837 142,666 6至12个月 55,217 40,040 12个月以上 180,786 149,745 763,960 882,621 14 14 贷款及借款 於2016年12月31日,贷款及借款获得如下抵押: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 有抵押 -非即期银行贷款的流动部分 272,511 485,000 272,511 485,000 非即期 有抵押 -银行贷款 408,853 927,290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565,000 �C 减:非即期银行贷款的流动部分 (272,511) (485,000) 701,342 442,290 贷款及借款总计 973,853 927,290 银行贷款以下列资产作抵押: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发展中物业(附注9) 573,285 1,802,894 持作销售已落成物业(附注9) 693,045 762,003 投资物业(附注8) 115,253 165,180 受限制现金(附注11) 12,463 1,906 总计 1,394,046 2,731,983 15 资本、储备及股息 (a)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分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2015年:人民币29,667,000元 )。 15 (b) 股本 已发行股本 2016年 2015年 股份数目 股份数目 (千) 人民币千元 (千) 人民币千元 已发行之全数缴足普通股: 於1月1日 �C �C �C �C 已发行股份 1 �C �C �C 资本化发行 224,999 1,939 �C �C 首次公开发售後发行股份 75,000 646 �C �C 於12月31日 300,000 2,585 �C �C 附注: 本集团重组(於2016年4月8日完成)期间,本公司分别於2016年3月23日及2016年8月8日配发及发行 972股及27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额外股份。因此,10港元(相当於人民币9元)入账为股本,此金额 与所收购资产之账面值之差额已转拨至其他储备。 根据本公司股东於2016年6月22日通过的书面决议案,董事获授权透过将本公司股份溢价账的进账额 2,279,990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1,939,000元)资本化,向於紧接上市日期前营业日的营业时间结束时 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按其各自持有股权之比例配发及发行合共224,999,000股股份,并按面值入 账列作缴足。有关上市之资本化发行已於2016年7月15日完成。资本化发行於2016年7月15日完成後, 股份总数目从1,000股进一步增至225,000,000股。 本公司在以每股3.96港元的发行价完成75,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股份的上市後,於2016年7月 15日在联交所成功上市。 16 承诺 综合财务报表内於2016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的资本承担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约但未拨备 273,925 126,797 已授权但未订约 6,885,685 512,733 16 17 或然负债 (a) 按揭融资担保 本集团为若干银行就本集团物业买家订立的按揭贷款授出的按揭融资提供担保。根据担保条款,倘该 等买家拖欠按揭还款,则本集团有责任偿还未偿还按揭贷款,连同拖欠买家结欠银行的任何应计利息 及罚款。本集团的担保期自授出相关按揭贷款之日起,至银行收到相关物业按揭以银行为受益人的所 需证明或买家结清按揭贷款之日(以较早者为准)止。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就授予本集团物业买家的按揭融资而给予银行的最高担保金额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就授予本集团物业买家的 按揭融资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247,737 65,058 董事认为,本集团不可能因该等担保而蒙受损失,因为本集团於担保期间可接管有关物业的所有权并 出售该等物业,藉以收回本集团向银行支付的任何款项。董事亦认为,倘买家拖欠银行还款,相关物 业的公允市值足以弥补本集团所担保的未偿还按揭贷款。 本集团尚未就该等担保确认任何递延收入,原因为董事认为其公平值甚低。 (b) 诉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为於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诉讼的被告人。尽管目前未能确定该等或 然事项、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结果,管理层相信,任何相关负债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财务 表现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18 重大关联方交易 (a) 关联方名称及与关联方的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以下各方的交易被视为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南京惠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惠智」)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南京中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京中惠建筑」)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中惠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惠南京」)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南京迪垦工程设计谘询有限公司(「南京迪垦」)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南京嘉协投资管理谘询有限公司(「南京嘉协」)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乐山惠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乐山惠智」)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中惠(中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惠(中国)置业」)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17 关联方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连云港惠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惠柯」)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中惠(江苏)装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惠(江苏)」)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南京恒纪达工程设计谘询有限公司(「南京恒纪达」)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连云港惠能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惠能」)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南京茂恒工程设计谘询有限公司(「南京茂恒」)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海南中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中寰」)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南京博肯企业策划谘询有限公司(「南京博肯」)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南京天惠通达企业策划谘询有限公司(「南京天惠」)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实体 南京惠耀装饰公司(「南京惠耀」) 由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集团的联营公司 南京三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三龙」) 少数股东 (b) 与关联方的交易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工程及顾问服务(附注(i)) 47,004 276,732 与股东进行的资金安排(附注(ii)) (355,247) 719,502 利息收入 �C 13,149 利息开支 11,487 13,078 股息分派 �C 29,667 (i) 工程及顾问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自下列关联方获得工程服务: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南京惠智 46,083 247,054 南京中惠建筑 �C 6,785 连云港惠能 �C 18,930 南京惠耀 921 3,963 总计 47,004 276,732 18 (ii) 与股东进行的资金安排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有资金安排来自(给予)以下股东,其现金流入�u(流出) 净额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惠南京 (328,019) 626,452 南京三龙 (27,228) 93,050 总计 (355,247) 719,502 以上本集团与其关联方的交易主要包括建筑公司就本集团发展中物业提供与土方工程、景观设 计及建造工程相关的工程服务,该等建筑公司亦受最终控股股东所控制。 董事确认,除南京惠智提供的建造服务外,以上交易於2016年6月30日已停止。 (c) 与关联方的结余 於2016年12月31日与关联方的结余详列如下: 应收关联方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贸易相关: 南京中惠建筑 �C 9,950 范文�D女士 �C 68 周莉女士 �C 5 海南中寰 �C 200 其他 �C 2,696 �C 12,919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预付款: 南京惠智 1,075 87,443 南京博肯 �C 1,329 南京天惠 �C 98 南京恒纪达 737 �C 南京迪垦 �C 199 南京茂恒 �C 220 1,812 89,289 19 应付关联方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相关: 南京惠智 117,831 237,074 南京茂恒 943 943 南京天惠 4,978 5,194 连云港惠能 21,541 23,577 南京恒纪达 3,236 3,236 中惠(江苏) 1,426 1,426 南京中惠建筑 1,422 1,875 南京迪垦 1,236 1,236 乐山惠智 50 450 南京惠耀 420 �C 153,083 275,011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贸易相关: 应付以下公司的股息: 中惠南京 �C 489,630 应付以下公司的其他应付款项: 南京三龙 141,894 180,609 中惠南京 �C 328,019 中惠(中国)置业 �C 13,676 翠屏国际 �C 41,972 中惠(江苏) �C 16,279 南京嘉协 �C 4,900 连云港惠柯 �C 36 其他 �C 873 141,894 1,075,994 20 主席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欣然在此代表董事会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业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务回顾 2016年,中国宏观经济的增长继续下滑,对房地产业的压力尤大,当中,存货问题依然是极需 解决的难题,尤其是存货滞後情况最严重的第三及第四线城市。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中央政府已将「解决房地产存货问题,促进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纳入供应面改革工作 的重点,从而开拓供求渠道,以便有效解决存货问题及促进房地产业的稳定发展。而为了约制 2016年首半年房价飙升及频繁出现贵价土地情况,一些城市於国庆日後引入新政策规管房地产 市场,重点是对购买房屋及贷款施加限制。整体房地产市场因此而面临重大调整,同时,市场 份额逐渐集中到业内表现出色的公司手中。在这种营商环境及行业发展模式下,本公司不但能 维持稳定表现及在业内地位不断提升,更早着先机把握土地市场的机遇,从新趋势中获益,使 得集中发展海南省的部署基本上完成,为本公司未来的策略发展建立稳实的基础。 年内,本集团股东应占溢利录得盈利,但较去年下跌逾70%,主因是由於各项费用的增加以及 房地产市场的已发展物业的结算与销售之间出现若干时间差距。由於本集团的物业项目的部分 销售额计为预售金而尚未结转收入,且当跟随市况增加推售,销售佣金亦会提高,以致销售费 用增加。同时,三亚凤凰水城南岸及海口凤凰水城相关项目的多个物业项目完成後,本集团未 有再将相关利息开支资本化,导致利息开支增加。上市前本集团所采纳的股份奖励计划的摊销 成本亦引致行政开支增加。因此,虽然年内整体毛利大致稳定,纯利仍难免受到影响。 2016年,中国房地产业巨头於海南增加部署,加上大陆雾霾持续恶化,令海南的环境优势更形 突出。在市场迅速发展的情势下,集团的三亚凤凰水城於2016年表现出色。本集团发展出目标 为本的营销策略,加强清理存货,并已取得若干成果。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合约 销售额达到大约人民币1,218.1百万元,按年增加122.54%;合约销售面积达至约52,630.6平方 米,较去年同期增加99.12%。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3,144元,按年增加约11.76%。 21 2017年展望 虽然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逐渐放慢,以及中国整体经济增长虚弱无力及市场供应放缓,本集团 将於2017年继续维持审慎购入新土地,着重加快清理存货,加强风险控制,完善业务结构及 提升营运能力。本集团将继续发展凤凰水城二期项目并提升发展速度。有关项目将注重市场需 求,采纳最新设计,预期将於本年终取得建筑规划许可,於2018年开始预售,届时会推广绿色 住屋组合新概念,融合文化、旅游、业务及住宅於一身。透过实施上述策略,我们相信能达成 今年的营运目标-巩固竞争优势及达致长期的健康发展。 鸣谢 本人谨此代表董事会衷心感谢所有员工勤勉兢业,并对各投资者、客户及业务夥伴对本集团的 大力支持表达至诚的谢忱。 主席 杨敏 2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整体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收益为约人民币1,400.8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减少约 10.0%。毛利为约人民币426.7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减少约0.3%。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 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为约人民币65.0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减少约66.1%。每股基本盈利为人 民币25.0分(2015年同期:人民币83.0分)。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净债项权益比率为30.1%。 截至12月31日止 表现摘要 2016年 2015年 变动% 合约销售金额(人民币百万元)3 1,268.6 710.6 78.52% 合约销售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2、3 60,710.6 55,048.7 10.29% 合 约销售平均售价(「平均售价」) (人民币�u平方米)2、3 20,895 12,909 61.86% 收益(人民币百万元) 1,400.8 1,557.0 (10.0)% 其中:物业销售 -已交付物业收益(人民币百万元)1 1,396.7 1,556.5 (10.3)% -已交付物业建筑面积(平方米) 76,434 77,432 (1.3)% -已交付物业平均售价(人民币售价均售) 18,273 20,101 (9.1)% 租赁收入(人民币百万元)1 4.1 0.5 720.0% 毛利(人民币百万元) 426.7 428.2 (0.4)% 期内溢利 -股东应占(人民币百万元) 65.0 191.8 (66.1)% -非控股权益应占(人民币百万元) (17.0) (6.4) 165.6% 总资产(人民币百万元) 5,264.8 5,666.9 (7.1)% 现 金及银行结余(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 受限制现金)(人民币百万元) 465.8 147.1 216.7% 银行及其他贷款总额(人民币百万元) 973.9 927.3 5.0% 股本权益总额(人民币百万元) 1,688.5 1,385.7 21.9% 主要财务比率 毛利率(4) 30.5% 27.5% 净债项权益率(5) 30.1% 56.3% 资产负债率(6) 57.7% 66.9% 23 附注: 1. 指扣除营业税及其他销售相关税项後的收入金额。 2. 并无计及车位应占的建筑面积。 3. 根据儋州双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儋州双联」)股东之间的协议,儋州双联其中一名股东继续管理、发展 及承担和享有位於儋州的发展项目第一期(「儋州一期」)的风险及回报。儋州双联的收购已当作业务合并入 账,而儋州双联自收购日期起已全面并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协议,由於本集团并无分享及承 担与儋州一期相关的任何风险及回报,因此儋州一期所产生的损益净额、净资产或负债,全部计入本集团合 并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以及合并权益变动表的非控股权益。就讨论目的而言,本分析已载入儋州一期合 约销售的详情。 4. 毛利率:毛利÷收益×100% 5. 净债项权益率:(银行及其他贷款总额-现金及银行结余)÷权益总额×100% 6. 资产负债率: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权益总额×100% 合约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实现合约销售约人民币1,268.6百万元,较截至2015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710.6百万元增加约78.52%;2016年已出售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约 为 60,710.6平方米,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55,048.7平方米增加约10.29%。按地理位置 划分,於三亚,儋州,本集团分别实现合约销售约人民币1,218.1百万元及人民币50.5百万元, 分别约占2016年本集团总合约销售的96%及4%。 下表载列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按项目划分的合约销售、合约建筑面积 及合约平均售价(「平均售价」)的地理明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项目 合约销售 人民币 合约 建筑面积 合约 平均售价 合约销售 人民币 合约 建筑面积 合约 平均售价 (百万元) (概约)(平方米) (每平方米 人民币) (百万元) (概约)(平方米) (每平方米 人民币) 三亚凤凰水城左岸 1,192.1 51,290.7 23,243.0 521.8 24,747.7 21,083.0 三亚凤凰水城南岸一期 25.9 1,339.4 19,358.0 25.6 1,684.0 15,195.0 儋州一期 50.5 8,080.0 6,247.0 163.3 28,617.0 5,705.0 总计 1,268.5 60,710.1 48,848.0 710.7 55,048.7 41,983.0 24 物业项目 根据发展阶段,本集团将物业项目分为三类:已落成物业、发展中物业及持作未来开发物业。 由於其部分项目包括滚动推出的多期开发项目,单一项目可能包括处於已落成、发展中或持作 未来开发等多个阶段的不同时期。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落成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为0.3百万平方米,拥有的土地储备总建筑 面积为1.64百万平方米,包括(a)已落成但仍未出售或持作投资的总建筑面积0.19百万平方米, (b)发展中的总建筑面积0.08百万平方米及(c)持作未来开发的总规划建筑面积1.37百万平方米, 地盘面积为0.8百万平方米。 本集团保留部分自建商业物业的所有权以赚取经常性收入。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总建 筑面积为12,900平方米的投资物业。 发展中物业及持作未来开发物业 下表载列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项目划分税务发展中物业、持作未来开发物业及项目阶 段概要: 发展中 持作未来开发 项目 项目类型 预计 竣工日期 地盘面积 发展中 建筑面积 可销售�u 可出租 建筑面积 预售 建筑面积 规划 建筑面积 所有者 权益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 凤凰水城南岸一期 车库及附属设施 2017年 12月20日 �C 11,672.7 �C 2,415.2 �C 100 凤凰水城南岸二期 规划及报建中 2021年 10月15日 365,572.1 �C �C �C 617,580.0 100 凤凰水城左岸 多层公寓 2017年 6月30日 �C 3,448.5 3,448.5 3,448.5 �C 凤凰水城左岸 车库及附属设施 2017年 11月30日 �C 65,165.7 �C �C �C 97 海口凤凰水城 规划及报建中 2020年 2月2日 61,761.0 �C �C �C 48,173.8 100 儋州凤凰水城 规划及报建中 2023年 1月31日 399,657.2 �C �C �C 704,312.8 60 应占总建筑面积 826,990.3 80,286.9 3,448.5 5,863.7 1,370,066.6 25 投资物业 下表载列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投资物业的概要: 项目 持作投资 总建筑面积 已出租 建筑面积 租金收入总额 2016年 2015年 (平方米) (平方米)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三亚凤凰水城左岸一组团4#楼 11,436.5 11,436.5 4.0 0.4 三亚凤凰水城左岸二三组团车库 1,465.9 1,465.9 0.1 0.1 总计 12,902.4 12,902.4 4.1 0.5 已落成物业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按项目划分的已落成及项目期数的概要: 项目 项目类型 地盘面积 已落成 建筑面积 可销售�u 可租用 建筑面积 仍未售出的 可销售 建筑面积 持作物业 投资的 可租用 建筑面积 所有权权益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 凤凰水城南岸一期 低层住宅 189,921.7 23,853.0 14,661.6 911.9 �C 100 多层公寓 89,756.2 79,658.6 1,411.7 �C 100 中高层 44,640.3 41,351.5 1,115.1 �C 100 高层 119,997.9 107,279.5 415.9 �C 100 凤凰水城左岸 多层公寓 139,797.7 95,681.8 77,138.7 49,490.9 �C 97 中高层 113,974.4 83,756.3 22,684.6 11,436.5 97 海口凤凰水城 中高层 25,490.2 45,790.3 30,157.0 30,157.0 �C 100 儋州一期 住宅 38,465.9 129,628.5 106,006.6 66,427.9 �C �C 总计 393,675.5 663,322.4 540,009.8 172,615.0 11,436.5 �C 土地储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获取新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土地储备持作未来开发的总规划建筑面积约为1.4百万平方 米。本集团的土地储备当中,分别45.1%、51.4%及3.5%於中国海南省三亚市、儋州市及海口 市。 26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的收益主要来自(i)物业开发;及(ii)物业投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收 益约为人民币1,400.8百万元,较2015年约人民币1,557.0百万元减少约10.0%,主要由於物业开 发项目收益减少。 物业开发 本集团来自物业开发的收益包括销售住宅、商用物业及酒店。本集团於所有权的重大风险及回 报转移至买方时(即相关物业已落成且所有代价已收取而物业管有权已交付予买方时)确认物 业销售收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物业开发收益约为人民币1,396.7百万元,较2015年 约人民币1,566.5百万元减少约10.3%。物业销售收入的减少主要源於总确认收入面积的减少, 以及销售均价的下降。2016年三亚凤凰水城南岸一期C区和儋州一期进入尾盘销售的後续阶 段,因此确认的物业销售面积相比2015年大幅减少,虽然考虑到三亚凤凰水城左岸确认收入物 业面积增加,但总体交付物业面积仍有所下降。同时2016年确认收入的物业中三亚凤凰水城左 岸三组团物业由於市场定位较低,因此单价比较低廉。 物业投资 本集团的物业投资主要包括出租住宅物业及停车场。物业投资所得收益由2015年的约人民币0.5 百万元增加约720.0%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4.1百万元。增加主要是由於2016年租赁住宅物业的 首次全年影响以及已订约租赁的停车场数目增加。 毛利及毛利率 毛利由2015年的约人民币428.2百万元减少约0.4%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426.7百万元,本集团 2016年的毛利率为30.5%,2015年的毛利率则为27.5%。毛利率增加主要是由於产品组合出现变 化。毛利率的增加主要是由於2016年三亚凤凰水城左岸中层公寓的交付比例上升,该等公寓单 位成本较低且毛利率较高;而2015年由於土地成本较高,本集团交付了多栋毛利率较低的低层 公寓。2016年尽管毛利率较高,但由於所交付总建筑面积减少,毛利小幅减少。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 本集团於2016年及2015年的其他净收益净额分别约为人民币0.1百万元及人民币3.1百万元。其 他净收益净额减少约96.8%,原因是本集团於2015年确认人民币2.6百万元的一次性政府补贴收 入。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 本集团的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由2015年的约人民币4.8百万元增加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5.9百万 元,增幅约为22.9%,主要是由於投资物业的价值上升及已订约租赁的新物业数目增加。 27 销售及分销开支 销售及分销开支由2015年的约人民币36.6百万元增加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67.8百万元,增幅约 为85.2%,主要是由於引入新销售代理而令销售佣金上升,以及2016年的销售收款额上升。 行政开支 本集团行政开支由2015年的约人民币57.3百万元增加约30.2%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74.6百万元主 要由於人工成本及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奖励计划的摊销成本上升。 其他开支 本集团的其他开支由2015年的约人民币5.4百万元增加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7.0百万元,增幅约 为29.6%,主要是由於2016年就集团内公司间贷款的利息收入缴纳人民币1.7百万元的一次性交 易税。 财务成本净额 本集团的财务成本净额由2015年的约人民币0.9百万元增加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52.0百万元,增 幅约为5,677.8%,主要是由於本集团於完成相关项目的若干产品类型後不再把相关利息开支资 本化而令利息开支上升,以及财务收入因2015年人民币12.4百万元的利息收入仅属一次性质而 下跌。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由2015年的约人民币158.0百万元增加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183.4百万元, 增幅约为16.1%,主要是由於(i)鉴於2016年产品组合的溢利率高,土地增值税因土地大幅升值 而由2015年的人民币71.6百万元增加至2016年的人民币132.4百万元,以及2016年三亚凤凰新 城的土地增值税拨备拨回的抵销效应降低;加上(ii)中国企业所得税由2015年的人民币87.0百万 减少至2016年的人民币51.0百万元,主因是扣除土地增值税後的除税前溢利由2015年的人民币 272.3百万元减少至2016年的人民币99.1百万元。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基於上述原因,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由2015年的约人民币191.8百万元减少 约61.6%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73.6百万元。 28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金资源 现金状况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抵押�u受限制银行存款、银行结余及现金总额约为人民币465.8 百万元(2015年:约人民币147.1百万元),较2015年12月31日增加约216.7%。於2016年12月 31日,为遵守建筑合约或获得本集团筹集的银行借款而抵押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14.6百万元 (2015年:人民币4.1百万元)。 本集团资产借款及费用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及其他借款约为人民币973.9百万元(2015年:约人民币927.3 百万元)。其中,约人民币272.5百万元(2015年:约人民币485.0百万元)将须於一年内偿还, 约人民币701.4百万元(2015年:约人民币442.3百万元)将须於一年後偿还。 於2016年12月31日,银行及其他借款约人民币408.9百万元(2015年:约人民币927.3百万元)已 由本集团的发展中物业、持作出售的已落成物业、投资物业及受限制现金抵押。於2016年12月 31日,为获得向本集团提供的若干借款而抵押的资产为人民币1,394.0百万元(2015年:约人民 币2,732.0百万元)。 净资本负债率 於2016年12月31日,资本负债率(按总债务除以总权益计算;总债务包括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 为57.7%(2015年12月31日:66.9%)。 外币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业务。除本公司以港元为功能货币外,本集团的功能货币及本集团计值 及结算其绝大部分交易所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人民币贬值将对本集团向中国境外的本公司股 东 (「股东」)派付任何股息的价值构成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无进行计划或有意管控外汇风险的 任何对冲活动。 承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以预算方式授权或承诺支付建设及土地开发支出约人民币7,159.6 百万元(2015年:约人民币639.5百万元)。 29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就若干银行就本集团的物业买家达成的按揭贷款提供的按揭融资 提供约为人民币247.7百万元(2015年:约人民币65.1百万元)的担保。根据担保条款,倘该等 买家拖欠按揭还款,则本集团有责任偿还未偿还按揭贷款,连同拖欠买家结欠银行的应计利息 及任何罚款。本集团有权接管相关物业的法定业权。该担保将於买方取得相关房屋所有权证并 完成相关按揭登记或买家按揭贷款(以较早者为准)後获得解除。董事认为,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中并无确认担保合约拨备,原因是本集团因相关担保而蒙受损失的可能 性极低。 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本集团为筹备上市而进行的重组而言,本集团对附属公司及联 属公司进行了重大收购及出售。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 程」)。除招股章程所披露者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本集团概无任何重大收购及 出售事项。 重大投资的未来计划 倘本公司认为适当,将会继续投资物业发展项目及收购海南省的合适地块。预期内部资源及银 行借款将足以满足必要的资金需求。除招股章程及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刊发日期, 本集团并无任何未来重大投资计划。 雇员、薪酬政策及购股权计划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约61名雇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产生雇员成本 约人民币24.0百万元,其中约人民币22.3百万元在损益表中支销,另外约人民币1.7百万元被资 本化计入发展中物业。雇员薪酬一般包括薪金和绩效奖金。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本集 团参与由省市政府举办的各种雇员福利计划,包括住房公积金、退休金、医疗、妇产、工伤及 失业福利计划。薪酬亦包括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产生的以股份为基础付款开支约人民 币6.8百万元(2015年:零),此乃关於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奖励计划(定义见招股章程)。 30 销售及市场推广 与客户之间的良好关系为本集团成功的因素之一,该基础建立在相互信任、高水平及一致的工 作标准及质量、如期交付、员工的不懈精神及与客户的有效沟通等方面之上。我们的内部营销 管理部门负责批准销售及市场推广整体规划,并监察有关代理的销售及市场推广活动,确保我 们的市场推广策略及计划得以实施及我们的产品做好充分准备及展示。本集团将继续利用其强 大的行业网络并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以获得更多项目并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者回报。 末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向本公司股东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2015年:人民币 29,667,000元 )。 所得款项用途 就上市(「上市」)而言,本公司股份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49百万港元。自上市日期至2016年 12月31日期间,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的使用情况如下: 招股章程 所述所得款项 的百分比 实际所得 款项总额 减估计上市 开支的所得 款项用途 招股章程 所述的 於回顾期内 的计划 所得款项用途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拨付三亚凤凰水城南岸二期发展资金 90% 224.1 �C 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10% 24.9 �C 所得款项尚未用於三亚凤凰水城南岸二期发展,原因为该项目处於申请规划许可的初始阶段。 预期三亚凤凰水城南岸二期将於2017年底正式动工建设。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的招股 章程所述的业务目标、未来计划及计划所得款项用途乃基於本集团於编制招股章程时对未来市 况作出的最佳估计及假设,而所得款项的使用情况乃基於本集团业务及行业的实际发展情况。 31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将 於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举行,股东周年大 会通告将以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於适当时候刊发及寄发。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由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 至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任何 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本公司股东须最迟於2017年6月 21日(星期三)下午4时30分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 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企业管治常规及其他资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作为其本身企业管治守 则。本公司自上市日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已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守则条文。本公 司将继续审核及加强其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作 为其本身有关董事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各董事确认其由上市 日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一直遵守标准守则。 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由上市日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 任何上市证券。 充足的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获取的公开资料以及据董事所知,自上市日期起至本公告日期期间,本公司一直 维持上市规则规定的充足公众持股量。 32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并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及企业管治守则C.3段 及D.3段以书面制定其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李忠先生、鄂 俊宇先生及陈世敏博士(主席)。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 於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登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及年度报告 本公告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hailanholdings.com)刊登。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全部资料)将於适时寄发予股东,并 於联交所及本公司各自的网站刊登。 承董事会命 海蓝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杨敏 香港,2017年3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杨敏先生、周莉女士及范文�D女士;非执行董事王 培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忠先生、鄂俊宇先生及陈世敏博士。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2708 艾伯科技 0.05 164.71
01708 三宝科技 0.92 48.39
00020 会德丰 1.19 43.37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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